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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樱花开了,桃花红了。漫山遍野的芬芳,在灿烂中凋零。当花朵变成花瓣、告别了花丛、独自流浪,最后、摇曳在风中,撒一地凄凉。那些不甘示弱的花蕾,越过枝头,爬上树梢。艰难的生长,倔强着绽放。蝶舞蜂飞的山坡上,万紫千红。看得人眼花缭乱、感慨万千。莫非…这就是:“世外桃源”。突然,花丛里走出一个小女孩。穿一件浅紫色衣服,戴一顶深黄色草帽。红彤彤的小脸上,住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天蓝色的发卡盘绕着乌黑的头...
作文《回首过往、才发现你的好》
山里的樱花开了,桃花红了。漫山遍野的芬芳,在灿烂中凋零。当花朵变成花瓣、告别了花丛、独自流浪,最后、摇曳在风中,撒一地凄凉。那些不甘示弱的花蕾,越过枝头,爬上树梢。艰难的生长,倔强着绽放。蝶舞蜂飞的山坡上,万紫千红。看得人眼花缭乱、感慨万千。莫非…这就是:“世外桃源”。突然,花丛里走出一个小女孩。穿一件浅紫色衣服,戴一顶深黄色草帽。红彤彤的小脸上,住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天蓝色的发卡盘绕着乌黑的头...
每个人的左右都有许多面镜子,往往是要你扭一下头的方向,换一个角度,就可以观察到侧面的你,甚至是无数个侧面的你。
我是个爱与人做朋友也很会聊天的女孩,但这仅仅是对于熟人来说。在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个不敢于交谈,羞涩的女孩。这一点令我烦恼。
记得那是高一刚开学,将要面对新的班级和新的同学的我,站在学校大厅里,迟迟不敢进班。当我看到大厅里张贴同学名单里有我的老同学,这才迈开步子,走进了新班级,并与老同学攀谈起来。聊了一会,进来了一个女生,她热情地和同学们打着招呼。我以为她们都是老同学,就和我一样。可是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我才知道,她们互相并不认识。我心里尽管很不愿意承认,但我不得不说我很羡慕那个女生,有着这样的“超能力”,可以和别人随意大方的交谈。所以我下定决心,自己也要改变。
高中学业繁重,妈妈决定给我报一个补习班,也就是说我又一次要面对新班级和新同学了。这是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我可以放下自己的顾虑,勇敢的与同学交谈。我深吸一口气,迈进了班里。班里很安静,有几个同学已经到了,我强迫自己坐在了人多的地方。把上课要用的书本准备好,我决定与同桌认识一下。我的手在课桌下面抖个不停,手心出了很多汗,我心里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几个深呼吸后,我终于张开了嘴,“嗨,你好,你是哪个学校的啊?”就这样我和同桌聊了起来。这时候我发现,与人主动交谈好像并不是那么难。我看到那个羞涩、胆小的我对我说了再见,而另一个大方勇敢的我对我说了你好。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这么的勇敢。
从那以后,每当我胆小懦弱时,我都会环顾四周,去看看有没有不一样的自己对我说你好,来告诉我如何突破自我。
爱因斯坦曾说过:“发现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我觉得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今中国教育的现状。我们习惯了“拿来主义”,从而折断了我们想象的翅膀,扼杀了我们创造的本能。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一首《满江红》震撼人间、流芳千古,令多少人为之动容。每当读起这首诗,我的心中便充溢着一股报国热情,但其中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一句,总是读不懂,贺兰山在内蒙古与宁夏交界处,而金国的领土在中原、东北一带,岳飞在伐金,可为什么要进军西夏呢?
为此,我查了不少资料,有的说是“代指”少数民族势力,有的说是贺兰山是着名古战场,王维等唐代诗人都在诗中提到过此地,写贺兰山是为了指代古战场,使气魄更大,诸如此类。但我认为不可信,因为岳飞首先是一个军事家,他应该有理性的思维和超强的部署能力,如果说是宁夏的贺兰山则驴唇不对马嘴,当前大敌是金,无论如何也不会是西夏,即使代指,至少也应该是“踏破太行山缺。”于是上网问百度求解,有一种说法是我们邯郸磁山的贺兰山,“蜿蜒十多华里。”
支持这种说法的有很多种原因,原因一:“朱仙镇大捷”发生在河南朱仙镇,根据当时双方激战的情况和程度看,金兵的老窝而很可能就在离朱仙镇不远的地方,而磁县恰好离朱仙镇不远,其中的贺兰山则很可能是其直捣金兵老巢的必经之地。
原因二,《磁州志》中明确记载有贺兰山,并且宋真宗时此山即有此名。
原因三,许多专家学者经过考察,证实现在磁县贺兰山所在位置是宋代京师开封的南北官道,交通要冲。磁县贺兰山是岳飞早期军事生涯的活动中心,他曾六经此地,磁县南部的岳城有其驻兵操练的演兵场。贺兰山一带的人民,至今保留了许多军事活动遗址。
由此可见,磁县贺兰山应该是确凿无疑的。可令人失望的是,大多数人还是对宁县贺兰山深信不疑。很多参考文献上都说应该是宁贺,甚至有人怀疑此词不是岳飞所作。
唉,该怎么说呢?只能说发现了一个问题:国人有偷懒的天性,喜欢轻松的“拿来主义”。
据一个实验证明,一件事情,被十个人传就会变得面目全非,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十个人说话不过脑子,做事没有刨根问底,格物致知的精神。我想中国人说话的创作力好像远不及欧美,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大部分国人只是习惯于接收知识,只是喜欢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用,自己却不想搞点儿发明创造。习惯于这样,人就会失去创造力,成为知识的奴隶,而非创造的主人,这就造成了中国山寨泛滥的现象。
同样是父母,为什么大部分人的孩子一生庸庸碌碌,而有的父母就能培养出科学家?同样是小孩子提出的看似荒谬的问题,多数人的父母都会说这些问题没用,而爱迪生的妈妈就会为他找很多书,让他自己去寻找答案,爱因斯坦的父亲就会让他亲自去拆手表一探究竟。
我们的政府应去鼓励人们去搞发明创造,在60、70年代,我们国家一穷二白,却能搞出两弹一星,在今天,我们国家如此富裕,可为什么发明创造如此之少?相反海外华人却不断有人获诺贝尔奖,在某些国际科研大会上,华人甚至占据1/3的席位,我们变得有钱,但也变得浮躁,变得喜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变得喜欢搞山寨。
虽然今天中国经济发展极快,但我们却丢失了创造力,丢失了最深入的思考,丢失了刨根问底的精神,缺此三种,我国始终不会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
河北衡水衡水中学高二:秦雨轩
一座寺庙里住着一个老和尚和他的两个小徒弟。一日暴雨来袭,寺庙里到处漏雨。老和尚叫他的徒弟们赶快防雨。一个小和尚拿来了一个小破碗,被老和尚训斥了一顿,心里很不舒服。另一个小和尚情急之中竟拿了一个竹篓,自然也被老和尚骂了一顿,却开心地走开了。老和尚看着他开心的样子,满意地点头道:“这就是佛。”
老和尚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小和尚成了佛,而是指他开悟了,悟到了佛道。但是我们还是有些不解,他到底悟到了什么?他是怎样悟到的?
一日同朋友逛商场。朋友看中了一个漂亮的包包,但是那包摆在货架的上头,于是朋友便叫服务生帮忙取下来。那服务生态度很是不好,把包甩手仍在台上便扭头和别人聊天去了。朋友拾起包,笑着对服务生说了句“谢谢”。我很不解,甚至有些气愤与不平。朋友则说:“态度不好是她的事。我不能因别人的事而影响自己的心情。”
由此可见,朋友还有那个小和尚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拥有平和的心态。小和尚拥有平和的心态,不因老和尚的训斥而影响自己的心情;朋友拥有平和的心态,不因服务生的不理睬而感到不快。他们发现了生活的另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为他们开启了一扇窗,让他们透过这扇窗看到了人生中精彩的与众不同的美丽风景。
平和的心态是发现生活之美、人生之美的眼睛。我们常听到“难得糊涂”、“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更有科学家称拥有平和的心态的人比平常人长寿。确实,看到一个破碗,与其说“这个碗很漂亮,可惜缺了个口”,不如说“这个碗虽然缺了个口,但是很漂亮”;同样,面对高考的我们抱怨时间太少来不及提高自身成绩,不如换过来想我还有一年的时间,还好不是很短,足够让我努力学习获得成功。
美国有个老太太,她有两个女儿。一个卖雨伞,一个卖草鞋。天晴时,老太太担心女儿的雨伞卖不出去;天下雨时,老太太担心女儿的草帽卖不出去。想必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故事,也有人建议她换个方向考虑问题。而现实中,我们又有几个能够做到时常心平气和呢?在这个信息迅猛发展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快车、快餐、快工作学习……“八零”、“九零”与生俱来带着一份浮躁,急功近利,想一夜成名,弄得我们在生理上还有心理上疲惫不堪。不如偶尔静下心来,看一本书,听一首曲子,过过“慢生活”,定时把心态拨至平和。这才不至于被一成不变的日子蒙蔽了心灵。
其实我挺喜欢“尽人事,听天命”这一句话。它道出了人生的一种境界:“尽人事”,努力拼搏,为目标尽自己最大努力;“听天命”,于自己不可得的事物,自己无力掌控的事物,何不听之任之!部位自己无法做到的事焦虑,拥有平和的心态,心便会豁然开朗。
人生之路出处开满鲜花。不要一味向前奔跑,适时驻足放松。你我便会发现这沿途旖旎的风光,因为平和的心态是我们发现美的眼睛。
凌老夫子居然要我们这些眼镜们去发现“自己原来也是可以快乐的”,我不屑:快乐还用得着发现?但提笔想应对这作业的时候,这又不免一下子让我想起就发生在昨天的事来。
昨天分明记得是第一次月考出成绩单的日子,拿到了成绩单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终于考到第一名的女生对着我得意而又嘲讽地笑,我什么都没说,老师挥舞着手说:“愿意回家的同学就从后门出去,留下来的同学我们继续上课……”我“噌”地一下站起来,背着书包在全班“友邦”惊诧的目光和老夫子的怒视下从前门走了出去。
夏天真的来了,我穿着短袖还是觉得全身发热,操场上一群男孩正在打篮球,脸上是那种让我羡慕的快乐的表情,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男孩进了球,高兴地笑,旁边一群人大声喝彩。我轻轻笑了笑,走了过去。
出了校门,穿过喧闹的人群,我低着头慢慢向家走,身后的小店正放着一首我从来没听过的歌,很温柔的女声,轻轻地唱着她的故事。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影子投在干净的地上,她就是我,随着风,前额的头发轻轻飘,马尾随着脚步微微摆动,走过一家装饰异常豪华的服装店,宽宽大大的落地玻璃,我站住了脚步,看着玻璃中的我,大大的书包,微黄的头发在风中张扬,满脸的疲劳,身后来来往往的人,抱着小孩的妈妈,拉着手的情侣,牵着漂亮孙女的老奶奶,一身疲惫的劳工……一群一群的人走过,又一群一群的人走来,我恍惚中似乎看了一场电影――这光怪陆离的世界,永远有看不完的风景――我赶紧收回目光,继续朝前走。
绕过大路,走进一个古老的小巷,这个小巷我每天要走四遍,里面的房子街道都很古老,淡淡地散发着木香,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老人,每一个都很善良和蔼。很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下雨时,我在小巷里狠狠地摔倒了,痛得我眼泪不住地流,我的全身都湿透了,是一个老奶奶把我扶到她简陋而又干净的小屋里。屋里有温暖的火炉,有暖心的茶,有干净的毛巾,有让每一个孩子流涎的糖果……后来我就认识了那个老奶奶,每天放学我总是看见她坐在屋外,微闭着眼睛,晒着太阳,似乎睡着了,但每次我都到她身边时,她总会忽然睁开眼睛,笑着叫我,拉着我吃她亲手做的塌塌饼,很好吃,看着我吃,奶奶她总会笑容满面。奶奶家有一只叫“傻蛋”的灰白色狮毛狗,我不得不承认,这只狗是我见过最“拽”的狗,虽然经常到老奶奶家,可那只狗狗对我还是爱理不理,只当我是空气,不管我怎么唤它,它也是趴在地上,眼睛皮都不动一下,这实在叫我很恼火,为此还曾经立下过在几天之内,把这只狗训服的伟大志向……
想起这些事的时候,我就直想笑。
从老奶奶家出来后,我继续往家走,终于,到家了,突然发现小院的那棵不知名的植物开花了,淡紫色的小花,很是漂亮。
心,突然就释怀。也许,这就是快乐。哦,凌老夫子我真服了你。
在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个生命,而每个人都只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如果将每一个短暂的生命演绎的完美又拥有其存在的价值呢?这个问题让我深思了很久,而最终,还是刘伟——断臂的钢琴王子给了我答案。
刘伟,他与所有年轻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梦想和追求并努力地去争取着,看待问题更是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内心的想法。而唯一与别人不同的是,在他十岁那年因触到高压电而永远失去了双臂,曾经的他极度绝望,但当他看到与他一样失去双臂的人仍然很努力地活着时,他渐渐地开始对生活燃起了希望之火,于是渐渐地学习用脚穿衣服,用脚吃饭……他特别着迷于音乐,也就是十九岁那年,他开始学弹钢琴,从此,钢琴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今年,他怀着对音乐的热爱参加了《中国达人秀》的赛场。
就在初赛的第三场,我看到了这个帅气的小伙子。而当时的我特别疑惑:一个失去双臂的人还会有什么才艺呢?只见他镇定地走到了导演组为他特制的琴凳,舒展了一下脚趾,开始表演。当琴声响起,全场寂静,天哪,这犹如天籁之音的琴声竟出于这个用脚弹琴的男生?美妙的琴声打断了我的遐想,而那时的我除了惊讶,还有惊叹!全场观众包括评委全都站起来了,如雷鸣般的掌声哗然响起,大家眼里更是闪动着一种叫泪的感动。他成功晋级了,而在半决赛中,刘伟边弹边唱的一首《爱的代价》更是让我热泪盈眶,这其中,对于刘伟来说,需要付出的汗水要比常人多几千倍,多几万倍,因为我们也许都知道,从一个失去双臂初期连自己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人到现在甚至比有些用手弹钢琴的人都出色靠的是什么。“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我从刘伟深情的演唱中看到了他年少时对于生活的茫然与这个世间的酸楚,但我从他身上看到更多的,是现在对于生活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他凭借着对生活的顽强成为了第一位中国达人冠军,八万人体育场那首应该是刘伟现在对于人生的态度吧!虽然我无法想象在这十三年他是怎么走来的,更无法想象他能重新面对一切需要多大的勇气,但事实告诉我,他做到了!他会代表中国达人站在世界的舞台上,他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我不由得问自己:刘伟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那么艰难的走着,那么我们在遇到困难时又有什么可以畏惧的呢?而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还有能力去打下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天空呢?我们是健全人,要比刘伟幸运很多,我们可以用双手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是啊,生命的美丽在于精神的强大,一个人只要拥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就必将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生!
什么东西都有属于它的色彩。红、黄、蓝这三种颜色组合在一起,拼成了更多的色彩;五彩缤纷凑在一起,组成了生活。
生活原本是美好的。红色代表热情,橙色代表真诚,绿色代表开始……是啊,一切都是美好的,可当我们汲汲奔走于日渐膨胀的欲望中时,当我们忽喜忽怒、患得患失、无病呻吟时,当心灵的蔓草掩盖了人的本性时,这些美好全都改变了……
当人们开始行贿受贿时;当富人开始看不起穷人时;当人们开始把金钱排行第一,把亲情、友情全都抛到九霄云外时。这个世界就变了,生活也变了,变得虚荣、假意、冷酷。所谓的承诺,也变成了一时的敷衍,那就必须用一张纸来保证诚信。是啊,生活在变。
我看过一则广告,班上正在选举班干部,记票方式是按画“正”字来记,正字最多者为胜。一个小学生问老师,为什么要画正字而不是其它。老师回答的是,希望班干部们能正直。
我看过后觉得好笑,如果以画“正”的方式来记票,那干部就会正直。,那么那些贪官污吏究竟从何而来?
“咚、咚—”我知道,又有人来敲对面叔叔家的门了。那叔叔当了大官,登门拜访,跑官要官,谋求私利,拍马送礼者可谓车水马龙。
我从猫眼中观察到,叔叔先是问清来源,听说要帮忙。叔叔说,他会的。只见那人摸出厚厚的一个信封来。我想,完了,又一贪官。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叔叔看了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高兴的表情,反而有些愠色。叔叔训斥的说,靠钱打关系是不可能的,什么东西都得靠真本事。那人听了,灰溜溜走了。
我哑然,世上做官的,不都为了钱吗?我去拜访那位叔叔,也提出了我的疑惑。他说:“为官之道并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百姓的利益。为官一任应造福一方。”原来,做官的并不全是贪官。
到乡下奶奶家玩,那儿清新、自然、漂亮。几位大婶见了我就说“这不是民子他女儿吗,都这么大了?”我鄙夷的看她们一眼,势力!
可这几天相处下来,我后悔了当初对她们那样的评价。她们为了给我吃我没吃过的水果,被刺划破了手;为了能让我尝一尝原生态的土鸡蛋,她们忍觜待客,省下来全都留给我吃了。我感动,发现她们的生活五颜六色,丰富极了。
是啊,生活在变,天上繁星点点,你或许不是那漫漫长夜中永远指明方向的北极星,或许不是那预告东方将白的启明星,甚至不是那划破天际、刹那绚烂的流星……也许,你我都只是那满天星斗中最不起眼的一颗,但那又何妨,我们依旧能为这世间生灵投射所有的光芒—即使它渺如荧光。只要你去寻找,就会发现,某些地方,它还拥有着生活原本该有的色彩。
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的平凡,我没有特殊的地方,没有特别有天分的地方。只因为我没能得到上天特别的眷顾。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我都无法改变。但是上天没有忘记我,放弃我。
它让我生在一块浩瀚无边的大地上,从此开始了我这一生的旅程。
在他最残暴的宠物龙的生日的那一天,我离开了它的身边,来到了这世界。因为在下来前看到了龙的强大,使外表文弱的我有刚毅的精神和意志,而之所以我外表文弱是因为我坐着温驯的白羊来到这世界的。白羊的温顺和善良让我感到亲近,因此我学习白羊,由此我看上去有些文弱。
我来到一个平凡的家庭,并不富裕,但也不需为生活而过分劳累的奔波。而值得我感到幸运的是在这每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孩子的世界里,我有一个亲姐姐。也许是上天觉得欠我太多,而稍微给我的一点补偿吧。
我开心的度过着我的童年,和别人一样。在没长大前需要父母的抚养,而我的命运也早已注定。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也自然该上学,学习知识,学习一种伟大的力量足以改变许多事情的力量。而在学校里一切也只是平凡无奇,长久如此不免让人有厌倦之感。但是命运如此,无法改变。
“美丽是什么?”“美丽是花裙子。”小妹妹说。“美丽是天上的云。”小弟弟插嘴说道。“美丽是漂亮的东西。”爸爸随口说。“整齐就是美丽。”妈妈边收拾房间边说道。这么多的美丽,究竟谁对谁错?“美丽需要发现,你认为它美,它就是美丽的。”姐姐神秘的说。
发现美丽?我漫无目的,将信将疑的走着。忽然,我听到了一阵清脆的鸟鸣声,两只黄鹂鸟在树上高歌。翠绿的树叶丛中两点嫩黄。这是美丽吧!我不确定的想。看,两只蝴蝶围着一朵牡丹花翩翩起舞,忽停忽飞,翅膀忽扇忽合,这也是美丽吧!我想。再走啊走,到了一个画展厅,这幅画真漂亮,冬天里银白的一篇,温和的阳光,宁静的气氛也能感觉的到,这应该就是美丽,我想。走出大厅,看到一群小孩子快乐的玩耍,笑声如银铃般感染每个人,路过的人脸上都带着笑容,这也是一种美丽。我确信的想。看,那一对母女多么幸福,母亲被女儿挽着胳膊,母女俩说说笑笑,快快乐乐的在马路边散步,不知在谈论着什么。这就是美丽的场面吧!我想。你看那个小男孩吃着冰糖葫芦,那满足的表情让人也眼馋,那一声“真好吃·”也说的我口水直流。这满足的感觉也是一种美的享受吧!艳阳高照,天气热了,路上的行人也少了,在我还在寻找美丽时,一位挥着扫帚扫大街的阿姨映如我的眼帘,额上汗珠滚滚,但她还在劳作着。她一定是个美丽的人!我坚定的想。夜幕降临了,我满载着发现的美丽,踏上了回家的路,星星闪烁着降落在了马路两旁,为马路两旁的店铺装上了亮光,我欣赏着这种美丽,回忆着被发现的美丽。现在我就生活在一个美丽的世界里,到处都有美丽,只需要发现,一切都很美丽……
我发现了美丽!美丽无处不在。
“生活中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带着一双不再挑剔的眼睛和一颗宁静的心我发现了心中的美。
大自然中,春意盎然,花草树木都很美。小草虽然没有牡丹、杜鹃那样美丽,但它是坚强的,它经历着风吹雨打,电闪雷鸣。水有的波澜壮阔,有的水平如镜。山有的太峻了,有的太尊了,还有的太贵了。是多么美丽,我不惊一颤,是什么颤动了我?是自然中的美。
你看,在那教师办公室的窗台下。老师还在辛勤的批改着作业,老师您的家人、亲人还等着您回去吃饭呢!那一瓶又一瓶的用尽的墨水瓶,那一支又一支写坏的红笔。不知这些年来,您用尽了多少墨,用坏了多少笔。老师您辛苦了!您又辛苦了一天,就别为我们费心了!啊,多么好的老师,多么感人的情景呀!
应着日落的余辉,小道上一点黄晕的光。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这时一位头发苍白的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一位小同学便立刻上前帮助,扶着老人走向了远处,看着这一老一少的身影渐渐消失,我的心瞬间变得温暖起来,这是多么美好的瞬间,多么美好的时刻。楼道里灯还亮着我知道,这一定是哪家的孩子还没回来,爸妈怕他害怕,点着灯等孩子回家呢。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啊父亲,母亲你们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起,你们给予了我多少爱的付出?还将要给予我多少?啊,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爱着您们!
什么是生活中的美,这就是生活中的美,就是这么简简单单、平平常常的小事。
那是半个月的事了。有一天,我在书桌上写作业,写了一会,我的手酸了,就放下笔抬头望了一下天空,只见天空一片蔚蓝,像一块蓝宝石,使人见了心旷神怡,一下子消了疲劳。我低下头,刚要继续写作业,忽然发现小狗“小白”在花盆的周围转来转去,好像在寻找什么。好奇心使我又一次放下手中的笔,想看看“小白”在搞什么名堂。
只见“小白”伸出右抓,在一个长满杂草的大花盆里胡乱拔着。我吃了一惊,不禁大声喊起来:“小白,你在干吗?”
“小白”好像没听见似的,一点儿也不理我。
过了一会儿,它的头伸向一丛草里。我仔细一看,这是一种名叫“牛顿草”的草,据说,这种草可以治肚子痛。“小白”用嘴咬住了草,嚼着嚼着,没多久,整根草都被它吞进肚里去了。
我想:狗应该喜欢吃的是骨头,怎么它也会吃草呢?莫非,莫非它是在治病?
想到这里,我又看了一下“小白”,只见它的独子慢慢动着,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我知道它要吐了。果然不出所料,“哇”的一声,“小白”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出来了。我一看,那些吐出来的东西里面有一些呈暗绿色,这就是“小白”刚刚吃下去的“牛顿草”吧?“小白”吐完了这些东西,好像放下了身上的大石头,一下子轻松多了,又跑到别处玩了。
我又想:“小白”可能是吃了变了质的骨头,肚子痛,才去吃草吧?而“牛顿草”正好是治肚痛,吃下去,把那些脏物吐掉,病才好的吧?
为了证实这一点,第二天,我拿了一些变了质的过头让狗吃。果然,到了下午,狗有跑去吃“牛顿草”了,而且吃后,又照样把肚子里的脏物吐出来。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各种动物都懂得爱护自己。人生病了要请医生,狗病了也会找草药治……
大自然的奥妙是无穷无尽的,只要我们认真地去探索,就会有更多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