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小时候,伙伴们总喜欢扎堆玩脑筋急转弯。常常会问到,世界上最脏的东西是什么。玩得多了,答案就顺溜出口——水。因为越洗越脏,所以就成了最脏的东西。
但是,我却认为,笔才是最脏的。每当用笔写作业时,小指母掌侧总是会擦到作业本上还未风干的墨水,再加上不经意在手上“添笔加画”,一双手就已经污七八糟,肮肮脏脏。特别地有一次,我穿着一件新买的羽绒服,心情愉悦得坐在教室里。作业本掉到地上,我弯腰一下,同桌的笔就在这时恰好不好地落下来,正中我的背,偏偏我还挺腰置身,那只笔就在羽绒服轻轻地留下了“脚印”。这“脚印”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后来,中指母在和笔的摩擦下,生出了厚厚的茧,痛痒难耐。作业多的时候,握着笔就像是握着一根棍子,想丢弃它,又不得不留它防身。所以,我对笔的讨厌就更加了。
上初中后,考试变得正规。答题卷成为每人每月的账单。对于语文这笔账单,书写规范成为考试通过必备的技巧。考试时倒不觉得写得又多又费劲,几乎一门心思投入到答题上,没空管手,也没空关心茧。直到答题卷发下来,看见自己规整的卷面,才发现笔,其实也是必不可少学习帮手。于是,我改换了笔的配置。我喜欢上了逛文具店,采购外形奇特,或是崭新华丽的新款笔。铅笔盒里不再是黑乎乎的办公笔,展示着女生独有的风格。
只是艳丽的外形只能短暂地停留,握笔就会逐渐磨去笔壳的插画,时间一久,看上去连办公笔都不如。纤细的笔身,不够“盈盈一握”,有时连握都握不稳。笔的内芯也不再是顺滑流畅,细细的笔芯经过轻轻一碰摔,就变得尖锐漏墨,写着格外的恼火。
现在,我又换回了正规的办公笔。粗苯却不厚重,丑陋却不无用。坚硬的外壳,真实的内芯,散发着翰墨飘香的魅力。
古往今来,笔书写着文明的产物,传承着文化的精髓。鲁迅以笔为武器,为民族战斗。我愿能以笔弄墨,彩绘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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