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三毛,很酷
终于,我合上了这本书,走出了三毛的内心,却深陷于她真挚的性情无法自拔。她叫三毛,也是我的女神。
我向来讨厌这种燥热的沙漠,就算在我们北方,酷暑与下火般的酷热也会让我痛不欲生。而三毛不同,她热爱沙漠,热爱撒哈拉,仿佛在那里看到了自己前世的灵魂。与其说她的灵魂奔放,不如说她向往着自由。她也说,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撒哈拉,她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而对于我,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我叛逆并且忠于自嘲,所以我说,我同样向往三毛一样的生活,也可能是看完每一段光辉事迹后常有的英雄情节。俗一点说,我觉得那样很酷。
那的确很酷。我在三毛那种不屑于生活又热爱生活的矛盾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一定是在高标自己的影子。但我爱上三毛,爱上了她真挚的情感这一点,绝无虚假。
对于爱情,我往往不屑讨论,我觉得我无法理解什么是真爱。但在三毛与她先生荷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他们生活在樱花树林中(樱花是我的最爱,在我心中它向往着纯美),自在,温馨,悠闲。在撒哈拉的生活中,爱情的力量撑起了半边天。在故事中,生活的点滴真的变得愉悦人心,物质、利益、种族、年龄之外的爱情是那样纯真,动人。读〝沙漠中的饭店〞,以接地气的生活琐事令我分外安逸,眼前一亮。“吃雨吧,牛排才不是我的菜。”荷西说道。
我同样赞赏三毛的吐槽功力与对世俗的冷嘲热讽,解气而舒心。生活在落后的沙漠地区,当地思想落后是必然的,那里的风俗文化与撒哈拉威的生活都显得与她本人格格不入。但既然选择了这里,她就做好了融入的准备。既然思想上无法苟同,那么起码让我吐槽两句吧!但还好,三毛有荷西相伴。
说到荷西,这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少年,同样遇到了这样的三毛,奇妙的是,两人没有擦出什么火花,反而熄灭了彼此的火花。在婚姻面前,崇尚自由的三毛表示一开始是拒绝的,订婚到婚礼,整个人都是一种〝我在哪我是谁〞的状态。这也体现出三毛文字的真实,不容一丝虚假。
我爱上三毛,还因她的善良。依着自己博览群书与些许小聪明,她成为〝非洲巫医〞,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各种中医西医自创疗法一应俱全,引人发笑,也令人赞叹。我们身边这样热心的人有几个,那些所谓的循规蹈矩最后都成了前进一步的阻拦。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像三毛一样有这种不顾一切的勇气,后果什么的都见鬼去吧!
撒哈拉的故事,讲的是三毛的人生故事,或许也是三毛希望向读者呈现的一种她向往的生活。她的一生并没有一直在撒哈拉,撒哈拉的故事也仅仅是几年的片段,但这也成为三毛心中最珍贵的片段。可能这些记忆,会在她永久的梦里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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