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它是多么质朴无华,又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它交上了朋友,是它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它,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它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又苦恼的接受X+Y。它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它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里的心扉中,它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说,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它如痴如醉,它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密的赞美时而骄傲,它告诫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在我一次一次失败时,它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使我念念不忘,它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它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刹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刹那的光明,远远不够,只有恒心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它就是书,我爱它的深奥绵长,爱它的永无止境,爱它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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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常常看课外书,有时却“进步得过分了”……“叮铃铃,叮铃铃”,讨厌的上课铃又在高傲地叫着。因为那种声音好像谁在对谁讽剌、讥笑,况且,我还没看完书呢!我有一个特点:就是看课外书时,一定会一口气读完整本书—无论发生了什么。而这时,上课铃又偏偏阴错阳差地响了起来,我这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时,我又想起了另一个点子:上课看。我想:你如果是个老实的人,那还请你别看下一幕了。老师捧着一大叠书,拿着水杯走上了讲台,她首先环顾了一下,确保没有“异常”。然后才说:“同学们好!”“老师好!”我的心怦怦直跳,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的课桌下面,是我还没读完的课外书!“开始朗读课文!”老师说着。这正是我“下手”的好机会!我暗自庆喜。我把正课放在课外书的前面,这样,老师一来看不见,二来发觉不了。“呵呵,我真厉害!”说罢,我仔细认真的研读起来。我沉浸在书中的情节中,畅游在童话之中。尽管我知道那是编出来的,但它还是依然吸引我的眼球,让我欲罢不能!一瞬间,我陶醉在书,如痴如醉,竟不知道,老师正在抽人背诵课文!很幸运,第一个没抽到,第二个也没抽到我,第三个还是没抽到我……时间一分一秒地流失,还只剩三分钟了!老师说抽最后一个了。很不幸,那就是我啦!老师叫我起来,我却傻乎乎的,继续看。老师气急了,吼了一声,吓得我魂不附体。这时,我的眼光总算落到了老师身上。老师说:“李元熙,快点背第2自然段!”我听了,暗暗高兴:“上天真是待我不薄,我昨天预习得滚瓜烂熟,就这点事,难不倒我!想罢,我就大声、流利地完成了背诵。但课外书却不小心露了出来,老师一眼就看见了,厉声说:“罚抄三遍课文!”啊!这代价来得太快,太猛烈了,都是课外书惹的祸。虽然教训是惨痛,但这种“窃读”的滋味却是美好的,直到现在,我还在一边读课外书,一边写作业呢!...
翻开一本书,便开启一段旅程。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书。每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在我平淡无奇的人生阅历里点上了色彩纷呈的几笔。诸葛亮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细品一本好书,走进古今中外文人作家笔下所创造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去体会文豪辞藻的华美,去探求古人人之心。自幼时起,我便与书结下了妙不可言的缘。我不爱像别的孩子那样在松软的大草坪上撒野奔跑,却爱一人在树下的荫蔽捧着书,在作者笔下风格迥异的世界,穿过轻薄的纸张与排列有序的文字,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或喜或悲。对我而言读万卷书如同行万里路,读书就像是走进广袤无边的浩瀚星河,追随刘慈欣的脚步,去领略三体世界的广阔的格局和天马行空的想象。有时就像跨越了时空来到了上世纪,追随着鲁迅先生走进《朝花夕拾》,去体会到鲁迅心灵世界及其柔和的一面,以及内蕴着的深沉而深刻的悲怆以及对旧社会的批判。和苏菲一起在她的世界里惊叹于那曲折离奇的故事和引人深思的哲理。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它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航程。带上书去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吧,漫漫前路,与书同行,去筑梦青春。...
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书是我生活中一道可口的“美餐”,我每天都要去品尝它。我酷爱读书,我有一个专门属于我的书橱,里面整整齐齐的排列着许多书。记得有一次,我早晨起床吃完早餐,迫不及待地就坐在我的房间里读书,选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就开始啃起书来。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被书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不知过了多久,到吃午餐的时间了,妈妈在门口叫我去吃饭,叫了十多次我都没有反应过来,依旧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于是妈妈走到我身边拽了我一下,我这才反应过来,可是我舍不得把书放下,把书拿到饭桌上,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可能是我看的太专注了,竟然把饭喂到了鼻孔里,我也没注意到,结果一吸气把饭吸到鼻子里面,我呛了半天,妈妈看到哭笑不得。还记得一次,我也是在房间里看书。因为太想上厕所,但又舍不得手上的书,就把书一起带到厕所里去看。可我看着看着就完全忘了,我在这里是上厕所,不知不觉中就占用了很久厕所,妈妈很生气,之后就不让再我把书拿进厕所了,还警告我,再这样就把我的书都给没收。书,是我们无声的老师,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可以随时向他们请教。是书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是书启迪了我的智慧,是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同时帮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我要感谢书,是他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明天……...
从小我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但是妈妈空余时间有限,根本满足不了我的需求,所以识字后我就一头扎进了书堆里。一年又一年,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房间和客厅的书柜已经放不下我的书了。所以我们家的沙发上,床头柜上,都堆放着我的书,甚至连卫生间的整理柜也被我的书给占领了。放学回到家,妈妈允许我在吃水果时看会儿书。这个时候我就会挑两本书,一边看,一边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吃着。因为吃完水果就要放下书开始写作业了,所以我总是吃得慢腾腾的,希望时间能慢一些,让我能多看会儿书。很多时候,我看着看着就忘记了时间,等到爸爸下班开门进来,我才极不情愿地放下书,做起家庭作业来。上卫生间时也是我看书的一个好机会,我会偷偷地拿一本书藏在衣服里去卫生间,然后一边上厕所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厕所里的臭味好像也闻不到了,每次总要等爸妈在外面喊:“怎么还不出来啊?”我才会回过神来,回一句:“马上就出来。”睡觉之前再抓紧时间看会儿书是我每天都必做的事情,每次都要等妈妈把灯关了,我才会停下来。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看书,当然是因为书中无穷无尽的知识吸引了我,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小朋友们,你们也要加油哦,多看点书吧!...
古人曰:“腹有诗书气自华。”古人又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从我第一眼见到书开始,我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在我3岁时,我姥姥带我回哈尔滨,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那儿的雪景,却是一本姥姥给我买的《黑猫警长》,字不多,薄薄的一本书。那时,姥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给我听。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书,那时的我还不识字,只能对那些陌生的字眼视而不见。但却是它们帮我打开了阅读的大门。从那天开始,每到晚上爸妈都会读一些故事书给我听。我上幼儿园后,因为已经认识许多字了。就开始读一些如《神奇校车》等的书。进而,再开始读一些二三厘米厚的书了。(但也只局限于一些根据动画片改编成的,我能看懂的书。如《风与火的精灵之战》)。它们就是一双跑鞋,让我能在阅读的大道上走得轻松、愉悦。它们让我尝到了阅读的甜头。一转眼,我上学了。从蹒跚学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青葱少年。我对书的选择标准也更上一层楼。我开始读一些又大又笨重、几本摞起来能当椅子用(我真这样干过)的“砖头书”。还有一些如《三国演义》《老人与海》《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小说。它们构成了我阅读生涯中的巅峰。我像一块干燥的海绵,不分昼夜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它们好像火箭靴,让我在阅读之路上突飞猛进。没有一道结实的屏障,能把人与书分开;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船,能像一页诗句把我们带进阅读的海洋;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进知识的天堂!读书吧,你会拥有更多的故事!...
老话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可见,书在我们中间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我与书也有着一段故事。小时候最先看到的是连环画,那时的我识字不过五百,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看书,那时的连环画十分受小朋友的喜欢。这连环画刚开始看得津津有味,后来渐渐长大了,识字更多了,对于这种书不在抱有莫大的兴趣。于是,我便开发自己的动手能力。将家里的书柜翻了个底朝天,结果发现三大武侠宗师写的小说。这可勾起了我这个小书虫的瘾。因此便迷上了看武侠小说,整天抱着书“死啃”。有时甚至达到了“忘了吃,忘了睡,和我说话也听不见”的地步,完全陶醉在小说之中,对外界恍若不闻。读武侠小说则是我在读书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的开端。慢慢地,看武侠小说已经满足不了我这个“大胃王”的需求了。于是,我便把主意打到了书店,从那时起,家里的书柜上又多了几十本书。比如说:“《鲁迅散文精选》、《郭沫若精选》、《老舍作品》、《季羡林作品》、《三国演义》、《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海底两万里》、以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名家名作。书就像是一位朋友,无论春夏秋冬,他始终陪伴在我身旁;书就像一位老师,带我去获得更多的智慧;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就是……...
在我们小学生的生活中,书,是必不可少的,读书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获得许多知识,而且其乐无穷,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一开始并不喜欢书。下面我就来讲讲我与书的故事。一二年级时,我特别喜欢看电视,早上起得早,看一会儿,中午有时间也会看一会儿,晚上睡觉前更加要看一会儿,总之就是无电视,无动画不欢。妈妈自然看不下去了,就劝我:“别看了,去看看我给你买的故事书。”我很不情愿地拿起书读了起来。我就是这么一读,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当看到主人公遇害,我为他担心。看到主人公脱险,我特别高兴,看到主人公被骗,我有点心寒……我好像也成了书中的一员,与他们一起冒险。后来,因为广泛阅读,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我的课外知识丰富了,我好几次在全国作文大赛中获奖,每次看到奖状时我都无比高兴,同时也在心里感谢着我读过的书。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
书,是一位启迪人类心智的良师;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书,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星班长》。想把它给买下来,但这本书的价格太高,我买不起,也不好意思向爸妈要钱。为了买书,我甚至都想去打工了,但又考虑到我的年龄……唉!过了几分钟,我想到了姑父的餐厅,很火……就想:在暑假里,我可以去姑父的餐厅里当服务员啊,这样不就能挣钱买书了吗?说是服务员,无非就是摆摆盘子,点点餐而已。暑假的第二天,我到了姑父的餐厅,门口的四个大字立即映入我的眼帘——文龙餐厅。进到里面,果然很火,都挤满了客人,我立刻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穿上围裙,戴上白手套。在吧台和客人间穿梭着。星期天,我在茫茫人海里穿梭着,本以为会很美好的,但美好的时间,总会过得很快,我端着一碗汤,脑袋里想着那本书里面的情节。明星班长左拉拉在美国决赛第一时,欧阳圆圆开心地鼓起了欢乐的曲子……一不留神,我把碗里的汤洒在了一位老奶奶的身上,顿时,几十双眼睛盯向了我。我心想:这次糗大了。我的脸上红彤彤的,过了十秋钟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抽出纸,帮老奶奶擦拭,并说:“老奶奶,对不起,对不起。”老奶奶从容地说:“没关系,下次注意吧。”我连忙回答:“谢谢,谢谢!”我急着得都快哭了。经过了我一个月的努力,买书的钱,终于攒够了,我激动地去书店,把书给买下。开学后,老师建立了一个图书角,召集大家捐书。回家后,我想了想,捐《明星班长》又舍不得,然后捐了一本发黄了《分类作文》。第二天,我看见大家都捐了自己的“宝”,比如张天捐了自己省吃简用了两个月才买了《西游记》,李明献上自己最宝贵的生日礼物《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三天,我喜欢的书《明星班长》出现在了图书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