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夜,悄无声息地笼上笔尖。又是一个人的静夜。
摇曳在灯光里的只有执笔人的纷杂所感,看似清冷,却只有自己知道,远比窗外那些灯红酒绿的街市充盈得多,温暖得多。
这里有一本书激起的思想火花,在沉睡的大地上绚烂地飞舞。
我是爱书的。并没有大家那样好的自制力,能在闹市中“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极爱的读书场所便是专属自己的卧房。那里没有喧嚣,不易受人打扰,只有一盏暖灯相伴,书卷徐徐翻动,纸质的韵味便在小小的空间里弥漫着,给人以身心的享受。
我看书,须得一字不漏。不曾,也不想滥用那所谓“跳跃式读法”。说来确有些可笑,每次捧到一本新书,我总要先细细琢磨它的封面,轻抚书皮的纹理,仿佛那缝隙间也藏着写书人的灵感似的。然后嗅一嗅书的味道,方才开始阅读。品读一些名家经典,更是字字珠玑,生怕错过作者在写书兴起时挥就的颇含妙义之处。再者,这样叫着劲儿的读书,也是为了让自家平复心中的浮躁,与“肤浅”二字划清界线,做一个配得上“岁月静好”这四字的女子。
至于读书的意义,我想《林语堂散文》中的那句话是再好不过了,他说:“要时时读书,不然便会鄙吝复萌,顽见俗见生满身上。所以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是呀,这是爱书、痴书的人心中应存的“读书真谛”。若真能将其参透,一书,何尝不是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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