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作文推荐
  • 谁为我受伤谁让我拾荒我的完整全赖别人的荒唐我的灿烂竟然跟自己无关。那些每日一点一滴消逝的事物,生活在其中的人从来不会意识到。好比记忆,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忘了什么。每个人生来就注定会经历青春,它是一段让人眷恋的岁月。童年的孩子们一定非常渴望青春的到来,因为那是长大的标志;成年的大人们一定非常留恋青春的岁月,因为那里有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在青春里,各种酸甜苦辣的滋味一起上阵,正因如此,青春在我们的人生...

    作文《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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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

的作文
您是不是在找:拾荒的老人

拾荒

高三|散文|600字

漫步在秋风戏落叶的路上,裹紧衣服,半眯起眼,环顾四周,似一位初来乍到的新人在寻觅些什么。

找到了,那条被树木、杂草掩埋的幽径。有点激动地跑过去,撞上的却是满目的荒凉。昔日那条可爱的小径呢?——绿草茵茵,凌乱地长着,别有一番风味;不时能发现零零星星的野花,淡淡的粉红色,如同少女悸动的心灵。那娇嫩的花瓣,轻轻摸一下,都要叫人心生怜惜。几棵树在小径一旁,不大不厚的树荫,正好让细细碎碎的阳光从介乎于翠绿与苍绿的叶中洒下来,暖暖的。没有铺好的路,只有泥土,那泥土软软的,带着一点潮湿。时常走得小心翼翼,不敢踩到了花草,像一只小猫似的在小径玩耍。

我不可思议地迈进一步,没有错的,这泥土,熟悉到一触碰就血肉相连,哪怕隔着一层鞋底。放眼,都可以看见那暴露在空气中的苍老了许多的树干。我没来由地有点心痛,却无能为力。已经见不到哪怕一朵花。这路,遍地的杂草已过了脚腕,那年,还不曾见。

我向前走了一段,觉得举步难艰,杂草阻了我前进的路。但我还是决定要走下去——为了找回当初那份心动的感觉。走一段,拾一段平淡的记忆,那是儿时的随意和不拘束,没有太多欢笑,也没有太多哭泣。只是追随着自己的心,在这条路上,走来又走去。那时的风,吹起了彩色的衣裳,宛若一只七彩的蝶儿。越是走着,越是觉得悲凉。无端地,就从心中升起。仿佛心灵的某个角落终于被拂去尘埃,终于被唤醒。那是一种紧紧勒住我呼吸的疼痛,那是一种新生所带来的疼痛。

是平淡的,这条小径,这段记忆。开不了花,长不了草,注定要荒芜的记忆。没有芬芳,也没有心酸,平淡得就像天上的云,随风去。今日也是无聊,才来当一回拾荒者吧。毕竟,这小路上的花,曾绽放着我的过去。

拾荒者

高三|叙事|900字

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

自然的,他们是被瞧不起的一群人,毕竟小学时老师常教我们:“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捡破烂儿去。”我们为此极为畏惧,于是都不舍日夜,茶饭不思地对着教材猛啃,愤然扛上了一幅幅几百度的镜片。

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

而“驻守”在老十字街的一位较年长的拾荒者,他总是留着一脸密密麻麻的络肋胡,穿着一件因缝满补丁而显得花花绿绿的布袄子。我经常看到他收集一把别人没吃完的烟头,用零售店老板送他的火柴点燃一根一根地口味;有时他会撑着一把“瓜子王”(一家瓜子的名字)送给他的瓜子,一颗一颗地嗑掉,把瓜子皮拾在手心里我,然后扔进身边的垃圾筒中。

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

电视上报道过,有一名拾荒者捡了五千元交给了公安,我想起心里就觉得不平:明明拾荒者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还拾金不昧;而没有一点卫生意识,捡几块钱还嫌少的我们却有资格瞧不起他们呢?

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

还是因为那句“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拾破烂儿去”?

拾荒者

初二|散文|900字

夜行于街,双手冻得僵硬了,甚至都不觉寒冷。下着小雨,我撑着伞,走在晚自习结束回家的路上。

街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人影了,毕竟这寒冷的夜里还是家里温暖,谁愿出来感受这刺骨的寒风。我也加快了行车的速度。

我行于街上,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老人。

她围着一条破乱的围巾,拿着两个破布袋,路灯下,我看见她的双手已被冻得通红,可是她还是看着地上是否有垃圾,然后没有带手套便拾起那些被肆意丢置于地上的垃圾。

我自觉心中寒冷了一阵。

行人匆匆,没有什么人去关注她。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老人。

他们在街上游荡,代表他们身份的便是一口破布袋,或许没有什么人会在意他们,只觉得他们干这种又脏又恶心的工作令人无法接受,但若是没有这样的人,或许满地都是肮脏的垃圾,而且他们也定是迫于生计,不然也不会干这样的活。他们不舍得戴手套,怕手套拾垃圾时会弄脏了,而我们却不会这样想,我们总是弄脏了东西以后便想着买新的,当我们攀比着各自新买的东西时,或许只会顾着自己的那份可怕的虚荣心,若是让我们来捡垃圾那些攀比时的气焰便一下子就消失了。

拾荒者这份工作或许并不能让人看在眼中,只是匆匆一瞥,但也觉得自己这样心安理得,当我们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时候,从来便想着会有人来捡起,甚者更不这么想,而是觉得这与自己无关。但是,每当我们扔下一份垃圾时,便会污染地球的一丝环境,那些拾荒者捡的便是我们丢下的,他们的身影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日益衰落的文明。当我们翻阅着那些关于保护环境的宣传,写着“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的字眼时,或许从来不会想自己要多保护环境。

如今,环境被破坏得越来越严重,拾荒者也反映了这种现象,可是,当他们衰老,再也捡不起那些垃圾时,还有谁来捡?现社会上都是养尊处优的独生子女,我们只会想着自己怎么样会更好,便不会想着怎么样这个社会会更好。

有时,当我们看到那些拾荒者的时候,请你搭一把手,帮他们一点,这既是在帮他们,也是在帮我们。社会上贫富悬殊也是一种现实,我们不能占据着自己的这份幸福,当拾荒者在寒冷的天里还努力寻找着垃圾时,我们需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只是,我眼前的这个老人,没有人愿意帮忙。

心底,不禁划过一丝寒冷。

我放下自行车,往那个老人走去……

我的拾荒梦

初二|叙事|650字

拾荒的乐趣不仅仅在于不劳而获,而是在于在期待每一分钟时,一颗童心得到充实与满足的那份喜悦。——题记

拾荒,这个词显然是用大了。但只要你读过三毛的作品,听我慢慢道来我童年的事情,或许你会明白。

小时候,也许你有将一些小石子装在兜里的爱好,随着年龄的增长,早已不屑于将那些脏兮兮的藏起来,我也是这样。只不过这这种爱好,占据了我的童年生活。

那时一本《秘密花园》中的玛丽在泥土中掘出一把钥匙,因而打开与世隔绝的花园。玩的时候倒没什么,一停下就会想到满园的玫瑰水仙,风信子……因此

就经常在角落里翻看:有时能捡到小男孩视为第二生命的纸牌和玻璃球,有时是铁钉,有时是水钻,更多的是奇形怪状,花纹奇特,颜色各异或晶莹剔透的小石子。甚至发现一些腐烂的树叶像做工考究的蕾丝一样精美。

尝到甜头,就连回家的路上也东张西望的找宝贝。经常冲着行人喊“停,停一下。”在行人莫名奇妙的目光中将“宝贝”小心翼翼的揣在兜里。

除此之外,偶尔也能充实自己的荷包--与小卖部那个白白胖胖的大婶换话梅吃。含在嘴里酸酸甜甜的。

长大后,常躲在书屋中摆弄小石子或玻璃球还有花花绿绿的纸牌。这时我想有一天,这些石头筑城宫殿,种上大片大片的红玫瑰。夜间,在着花香中,仰望星空。B612号小行星在哪?小羊没有带上口罩会不会一口将玫瑰花吃掉?不会的,小王子会给玫瑰花罩上玻璃屏风,也会照看好小羊,况且玫瑰花也有她的四根词;在这片星空下,狐狸看见金黄色的麦田会不会想到那个把它驯服的男孩?

会的,一切都会变化,就如晚霞中的红蜻蜓一样消逝的童年,拾荒梦也会消失--各种电子设备把我们变成“塑料儿童”,不过我还能庆幸且郑重的说:我曾是自然的孩童。因为回忆童年,我有着莫大的满足与幸福。

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八(4)班初二:王馨怡

虹处拾荒

高一|叙事|900字

混沌的霓虹打在脸上,骑着单车的夜晚,冗繁聒噪,意外阒寂的是一颗潦倒的心。普遍会在夜晚宁静审视这个人烟阜盛的城市,然后用一切路人匆忙的形色,和矫情的目光,把自己掩盖住,封闭住,就会在不自觉黯淡的心中,顿时涌出一阵逆转。

我蜷缩在虹光烂漫处,朝花夕拾,俯身却是一地颓然。

无数个声色世界中排己的夜晚,生硬地把自己熔化,然后烧铸进这个钢铁的地方,如同漏光的雨,用明媚把自己看穿,便投射下幸福和苍凉的混合物,跌进时空,跌进年岁,便俨然回荡到从前。

一把抓起无力苍白的胶片,扯个烂碎。彼时便只剩下我捞起一切有关无关的过往,兀自黯然。泪眼拾荒,换你虹处逍遥。

肺叶内吸进厚重的气体,随即两声响亮的咳嗽,便看见废旧的车体在黑烟中远去,遗下一阵硝烟般恶劣萎靡的废气,呛着无数个如我般憎恨刺激气体的路人。随后,一阵哗然中毫不隐蔽地吐露一些恼人的下作措辞,又激起一阵谩骂,与KTV里嘶声力竭的呐喊融汇一处,响彻星火寂寥的墨色夜布。

从远处投射下光束,如同音频波形一阵阵用亮白的明显色差,搅乱黑夜,搅的混沌不堪,混沌不堪,像凝固的血块中隐约透出的冰凉和僵硬。

胃中便一阵翻腾,粘稠的质感从咽喉用上口腔,又是一次幻灭。

又是一次。

雨后澄澈空气中夹带泥土的微润的香气,一举涌入鼻腔的快感和卡布奇诺甜腻的温暖一般,虹悬处会有几只飘忽的气球,从某些个笑靥如花的孩子手上游走。

从潮湿的地面到云团尚未飘散开的苍穹,空旷寂寞如井的庞大气场中,一次次音色分子的游离,便是一场自然的讳莫如深。

在街衢中游荡的人儿,一遍遍游走在世界的边际,时而回到中心承受地球的玩转,又被倏地甩出千里之外,受引力的同时,永不放弃地延续排斥。

与对抗。

一切虹处拾荒的人们,放任情思,于城市或生活的结界游荡。

从窗口眺望,虹桥的阶梯一步步升上云霄,只是如此上升,上升。到达某个极点便不再生长,彼时你我苍白的脸色,将于此处升腾或殆尽,便迫近了。迫近了光华,与幻灭。

于风尖浪口处拾遗,华彩的声色世界墙角留予了一处荒芜,一处惨淡,一处悲痛,一处,生活。

此去经年,你我,在虹处拾荒。良辰美景处,末了末了,一江怅水,雀缀西天,他影,或是荒处拾虹。如此,便是你我或落拓,或宏观的戏场。

若实若虚。

若枯若景。

若是朝华,若是暮雨。

若是锦年,若是残岁。

若是此身虹处,注定彼岸,拾荒之屿。

拾荒老人

五年级|写人|1000字

岁月的涟漪在时间的河面上荡漾,记忆的雾霭徐徐从尘土中升起,生活中总会邂逅太多的人和物,然而,在我心中激起最大涟漪的,却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校园拾荒老人。

第一次见她,是在四年级刚开学的第一天,刚进校园,我就看见一个咧着嘴对我傻笑,露出满口黄牙的老太婆,许久未从打理过的头发乱糟糟的挺立着,时光在那张黝黑的脸上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深深的皱纹,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上许多,早已不显清明的眼睛带着浑浊专注的看着身下垃圾,嘴巴紧抿着,手上拿着一根铁棍式的东西,在不断翻捣着。我不禁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厌恶与排斥。“真晦气,开学第一天就碰到这种人!”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调头就走。

不一会,她颤颤巍巍地向教学楼走来,竟然走进了我们班的教室,同学们鄙夷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她,可她似乎视而不见,迈进教室,直奔墙角的垃圾桶,她满眼流露出欣喜的样子,卸下背上胀鼓鼓的蛇皮袋,伸出赤裸的双手在脏兮兮的垃圾桶里不停地翻动着,臭气立刻弥漫在空气中,同学们都捂起鼻子,大声说:“好臭啦!”刚巧,班主任进来了,老太婆见势不妙,背起蛇皮袋飞一般地逃走了。“唉!真讨厌,那么肮脏!”同学们小声嘀咕着。

但是,不久后,我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天下午,同学们都去上体育课了,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就留在教室里自习。不一会,她进来了,和往常一样,她径直奔向垃圾桶,不过这次她的眼神迅速黯淡了下来。“哼!同学们刚刚倒过垃圾,里面什么也没有,看你能找到什么?”我心里暗暗说道。果然,她一无所获,只好环绕教室走一圈,希望能搜寻到一些“猎物”,我猛然想起:近期有的同学反映课本不翼而飞,练习试卷找不着了,饮料刚喝一小口放在桌子上眨眼就不见……莫非是她趁大家不在,顺手牵羊拿走了?今天可被我逮着了!我紧紧地盯着她,果然,她的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地面,不一会,她蹲了下去,好像在捡什么,我一看,是同学掉落在地上的课本。只见她用手拍了拍上面的灰,我急了,正要呵斥,只见她拿起课本,快速走向讲台,把课本端端正正地摆放在讲台上,还甩手在上面按了按。她见我诧异地注视着她,又裂开那满嘴的黄牙笑了:“小家伙,你以为我偷书呀,放心,我只捡废纸,我的孙子也快上初中了,你要好好读书呀!”原来我误解了她,忽然间我发现她不是那么难看了。

我后来从大人口中得知,那位拾荒老婆婆家境并不差,她拾荒是自食其力,她还经常把自家编的扫帚馈赠给送她饮料瓶、废纸的班级。

一棵卑微的小草,因为有了坚定的心就赢得了路人的尊敬,一个普通的校园拾荒老人,拥有那么一颗坚强善良美丽的心灵,她还卑微么?

四川泸州江阳区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郫县分校五年级:胡馨怡

拾荒者

高三|叙事|1000字

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拾荒者

初一|记叙文|1000字

天高云淡,暖风习习,八街九芗,车水马龙,

一条主干路,汇聚城市中的精华,百花争妍穿插其间,绚丽无暇…

喧哗主街后,萧瑟冷寂居民住宅区,停靠着几辆桑塔那,其中下车的中年人,偕同妻儿,走向A栋居民楼,他们恰逢与一个人撞了满怀,衣衫褴褛,蓬头囚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手中的编织袋,已沾染褐色斑点污垢,一看便知,必是以拾荒为生的流浪者…

三人后退半步,小女孩因他落魄而脏乱的形象,而惊异啼哭不止,在她的世界观看来,他就如,癫疯的精神病人,想要威胁她的生命…

母亲连忙将女女儿搂在怀里,以手安抚她的头,轻声道

“我的乖女儿,不要怕,妈妈,这就带你回家”

拾荒者微微低下头,快步离开,让中年大汉频临爆发的怒气,终于冲破颅腔,原本他会赔礼道歉,可曾想,却一走了知,毕竟惊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先,但此刻,置身事外的淡然,似对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瓜葛,这怎能轻易饶恕于他…三楼窗口中,具具以锐利的双眼,直直追逐这一幕:中年大汉粗暴地夺过他手中的编织袋,力道之大,使那人着实木然,亲眼看见,编织袋中的瓶瓶罐罐倾倒一地,散发的阵阵恶臭,在炙热的阳光下,频频充斥鼻腔,那是他披星戴月,辛苦积存的收获…

中年大汉那里肯罢休,更加做出了惊鄂的举动,以矫健地右脚,将四散地瓶瓶罐罐,踢向八方各处,磁磁的摩擦音,划过地面,在垃圾箱外,残羹剩饭上终止,因为瓶罐已落入其上…

见她毫无阻止之意,中年大汉由一开始的怒气,逐渐烟消云散后,变为公然的挑衅,双手叉腰,姿态趾高气扬,端倪着拾荒者将瓶瓶罐罐一一拾起…

手机铃音,中年大汉一接,随即快步上楼…

收回视线,具具不忍看下去,因为,就在他脚步坚定,未曾有丝毫迟疑地,接近垃圾箱的旁边,备感的酸楚,悉数涌上心头,难以想象,当他以手,从残羹剩饭中,拾起瓶子的那一幕,是如何的震撼人心…

不难想象,也不敢想象,只任由脑中的空白,一点一点的维持下去,当时间无痕消逝,垃圾箱重新光洁如初,再度地凝眸望向,他曾望去的地方,拾荒者却已不见…

夜,星如灯火,月,皎洁无华…

美丽的夜色中,再度出现的拾荒者,在街灯若梦的映照中,五彩缤纷的光芒,耀眼夺目…

无人察觉,更无人经过,只有一人静静地凝望,仍然是三楼窗口,双眸锐利追寻,他踏过的每一存痕迹,角落里、接灯下、绿荫中、还有,那无人涉足的,即将拆毁的公厕旁,因为,那里有他可望的东西-易拉罐…

具具难以入睡,他决定,将他带入家中…

两人进入了房间,拾荒者拾终低着头,不敢正视任何人,她视如宝贝的将编织袋,紧抱于怀,看于眼中的具,为之深深叹息,无奈之下,让它先暂存与卫生间中…

自浴室传来的哗哗水声,一阵接着一阵,一小时后停止,看来他洗的差不多了…

衣物已经准备好,虽旧,却很干净,穿在她身上应该很适合…

缓缓开启的浴室玻璃门,走出了他…

从此,两人成为朋友…

我与拾荒老人

六年级|写人|1200字以上

何以描述我们?他仅仅是一个拾荒的老人,如是而已。我呢?

游走,秋风挟裹黄昏如期而至,回忆再次不自觉地浮现上来。

两年前的那日,高考张榜。满怀信心的我看到分数的瞬间,脸上本挂着的自信微笑,像被注射针头猛然扎入,先是被吸住,接着静静抽离。归途中,我脑海空白,只知道死命地克制自己的泪腺,克制到皮肤下的肌肉都在剧烈地不规则颤抖,如同柴的燃烧,噼啪作响。这场人生最大的游戏,我败了,很彻底。

勉强熬过黑暗的日子,我决定背上行囊独自去闯荡。离家的那晚,门前,我不敢回头。在身后,是默默凝视着我,将不舍与心痛都揉进眼里的父母。离去,在火车车轮的循环哐当声中,我惶恐失神地瞪着车顶,不知何时睡去。

一夜无眠。

来到Z城,我的新奇与躁动很快被一次次的拒绝抹去。最终,还是这座城市西北角的一家小面馆收留了我。老板,老板娘,我,一只黑黄相间的土狗,各自充斥忙碌在这家只有17平的面馆里。工作是枯燥的,端盘子,送盘子,洗盘子,伴随着盘子的还有更多繁重的杂活。终于领悟,原来紧张忙乱与死气沉沉,是可以并存的。平淡的日子就像是在磨一把永远钝锈的菜刀,回转反复,没有结果地蜗行着。我将经我手的盘子数目作为刻度计算着时间流逝的速度,曾出现在这时间里的出租司机,落魄白领,孤寡老人……形形色色的人从我眼前毫无痕迹地坐下,吃面,离去。他们的面孔与背影都是出奇的模糊不清。忙到打烊,我瘫坐在门前,让门框抵住我的背,手掌机械地抚摸着趴在地上发呆的狗,望着血色残阳悲凉地想:这一生也许就要这么过去了,我如何面对那晚父母泛红的双眼?”悲凉万千,我是一块砾岩,时光欲慢慢风蚀我外部的粗砾。但内部,却比外部还要销蚀得快,粗砾得多。浓郁的悲观只手遮蔽了我的天空,漆黑如幕……

北方的雨简单粗暴,来势汹汹,且想来就来。我脱下外套盖住了摩托后座的那大袋面粉。摩托发动,气流融合进雨的锋面里如银色匹练划向我,带来的却是钻心的冷。想到老板娘看到面粉湿了后的破口大骂,我更寒而栗。“抄近路”,我当机立断。穿过停车场可以少走15分钟的路,只是狭窄的入口处,难缠的看车人在凭借车位有无判决是否让车主进时,比包青天还铁面无私。经过这个拐角就到入口,“又要补送一包烟了”,我正想着,一辆宝马快速绝情地从右侧超越了我,潇洒地转向这个急弯,看来看车人不在。“吱——”,刹车片刺耳地抗议,潇洒戛然而止,留给我的是肥硕的车臀。宝马车主开窗探头:“我X!你TMD找死啊!丫滚开!”我驱车到拐角另一侧看发生何事。这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天雨,黑宝马前,老人佝偻而立。他没有伞,雨径直在他焦黄的脸上摔碎,滚落。油渍,烟渍,几乎占领了他的背心,留下发黄的旗帜。浸满雨水贴在他身上的灰衫,削瘦得可怜。他的军绿裤在小腿肚处有道醒目的裂痕,开膛迎接着雨的侵袭,上面此刻已满是飞溅的泥点,想是宝马急刹时洒抹上的。他糙布鞋旁趴着一个大得夸张的灰白色编织袋,内里花花绿绿的塑料瓶验证了他的身份——拾荒者。老人张着双臂,上面虬结着激凸的血管,脸是焦黄的,双臂则是焦炭色。但,他的眼神,却流出了令人困惑的焦急。老人一句话打破了定格:“里面修路全是大坑,雨一灌全是泥根本看不见,你这车准保陷进去,小伙子调头吧。”我不知宝马车主的反应是不是“老脸”一红,只听见他说:“呀,大爷真是对不住,我这嘴就是太欠,我现在就调,真对不住您了大爷。”老人摆了摆手,什么也没说。宝马车主调头离去。老人继续淋着雨,虽是佝偻却肃立在编织袋前,眼中的焦急一直未变。他是在等待下一个需要提醒的人。

我回到面馆,无可避免地挨了骂。深夜躺在木板床上。我始终忘不了那焦急的眼神:他为什么宁肯淋雨也要站在那里提醒别人,为什么挨了骂却不觉得愤怒委屈,为什么要关心这些跟他根本没有关系的陌生人,为什么看车人都走了他却要多管闲事?为什么?伴着这些疑问我入睡了,我隐隐觉得我心中的麻木被撬开了一条缝。

我们很快再次相见,两天后,他来我们面馆吃饭,饭点客多,老板娘看到老人裤上的裂痕时,皱着的粗眉将厌恶摆在了脸上,让我去招呼他。小碗葱油拉面,我趁老板娘在窗口回头时,多抓了一把蒜苗洒在面上,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老人看到了,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我微笑退去,招呼其他客人。就过了几分钟,我注意到老人示意我过去。靠到近前,老人指着下去了小半碗的面,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孩子,帮我把这面换一碗吧。”就这一句话,击碎了我前两天的所有思考,我对老人的好感荡然无存,心中的麻木再次严丝,无缝,我此刻觉得我的蒜苗撒得是多么可笑。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冷笑跳出的速度比老板娘皱眉还快,大声说道:“我们店小利薄从不欺客,所以不能赊账,更别提白吃了。”周围食客的目光被吸引地都投向了我们。老人低垂着头,示意我去看碗。我已经出离愤怒了,这是一种被欺骗和背叛的愤怒,哪还会管这些。再次拔高了声音,尖锐地嘲讽老人:“如果你没钱我可以帮你付,但你非不要脸的让我难堪,你说换一碗就能换一碗啊?你不觉得这种行为很可耻吗?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了有必要干这种事吗?”周围人的目光,架上鄙夷的利矢牢牢地要将老人钉在凳上。老人嘴唇煞白,良久,他长叹了口气,龟裂的焦炭手指从军绿裤中艰难地抠索出几张蜷缩的一元纸币,放在桌上,起身走了。我以胜利者的骄傲姿态,面对着他佝偻而又落寞的背影,看他踽踽独行。心里盘算着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过了饭点要打烊了,我开始收拾老人桌上的碗,面早已涨破。但夹在里面,有着一块黑色。我拿筷子划拉几下,这黑色显露了全貌,几欲令我作呕——是一只蟑螂。啊!我吃惊地捂住嘴,这一幕冲击地太快:原来老人用微弱的声音让我换面不是因为心虚而是担心其他客人看见蟑螂,他还用面遮盖了它,就是为了保护我不受责罚。他因为我的失误只是要换碗面啊,我,居然说出了那种话。惭愧与后悔的巨蟒缠绕我的心脏不断收缩着,使我心里的麻木无法呼吸。泪夺眶而出,流过了捂着嘴的指缝,满手冰凉。

我冲出了面馆,抓过摩托飞快地骑去停车场。不顾看车人,发疯似的绕着停车场一圈,一圈,又一圈,颠簸的路上没有老人的踪影,内疚攥着我的心脏越来越用力,我只得紧握住车把,尽量不让它失控。摩托寂寞的轰鸣声响彻在无人的停车场里,就在我筋疲力尽想要放弃时,车头对着正是那个熟悉的灰白编织袋。我连忙熄火,拖着发麻的躯体靠在编织袋旁,无数次地祈祷下一刻老人的出现。望天,怎么能有如此鲜红的落日呢?红得象血。满目的苍凉正从天际缓缓压来,仍是血色残阳。天,就快黑了。不知等了多久,眼前的一切景象开始像水一样扭曲流动,暗淡褪色。路灯亮了,只剩昏黄。突然,昏黄中,一个黑点,老人佝偻的身影出现,他吃力地拖着另一个编织袋,背后弥散着昏黄的灯光。为了一碗浪费的面他要再去拾荒,内疚的大手又从心里钻出来作怪。于此时在我心中,佝偻的他却比任何神抵都要高大,他后背的光比任何圣光都要温暖。老人缓缓走近,看到编织袋旁神情如犯错的小兽一样蜷缩着的我,眼中噙着柔光。枯瘦粗糙的手抚摸着我的头:“没关系,孩子,会变好的。”仍是一句话,使我想说的一句对不起彻底哽咽在了心底,只剩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

哭得太久了,我累地睡去,老人的手一直放在我头上。这次入睡,没有惶恐,没有麻木,更没有难眠。只有安详与释怀。

没错,孩子,一切都会变好的,无论是生活还是人生。他们看起来残酷,但只要你有一颗善于关爱他人的心,一切都会好的。老人拾荒,又怎么样?他的灵魂,比大多数人都高贵。千万别让冷漠,麻木,势利这些卑微的存在,使你的关爱蒙尘。孩子,会变好的。没关系。

何以描述我们?他只是一个拾荒的老人,我呢?

我曾经是一个迷茫,麻木,又残忍的人。是曾经。

这就是我与拾荒老人。

六年级:请问2012

拾荒者

高三|叙事|1200字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

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

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

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

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

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

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

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

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

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

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

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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