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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
作文《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
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
在我的心里有许多的崇拜对象,但要数我最崇拜的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了!
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
这就是我的榜样,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
南苑小学五年级:肖佳楠
转眼间,到了2028年,我成了刑警队大队长,也是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任何坏人都别想逃出我的眼睛。
一天,我接到了焦急的珠宝店老板打来的电话:“我的珠宝被盗了,
你快来呀!”我马上开车迅速前往,一边走一边说:“竟敢在我眼皮下作案,休想!”
到了珠宝店,珠宝店老板对我说:“太奇怪了,我只出去了十分钟,回来一看,珠宝没了,那可是我的心肝呀!没了珠宝我还怎么活呀!”“请相信我!我会尽力的!”我说。于是,我仔细的观察门窗,但是没有发现损坏。我问老板:“在这之前有没有客人来过你这儿?你走之前有没有锁好门?”那老板说:“没有人来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锁好门了。”我想:这是个什么高手呀!技术也太高了!会穿墙术!在这个科学文明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只有可能是机器在作怪!我明天躲在角落里等你来作案!
于是,第二天夜里,只有我在角落里环视四周。只见店里的打印机有动静:先打开了一个盖子,里面飞出一个大约长3厘米,宽约5厘米的超小型飞机,仔细一看,上面还背着一个超小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观察周围。当它飞到我旁边时,我赶紧躲到旁边的大箱子里,它好像侦查完了一样,飞回打印机里了。紧接着,打印机又打开一个盖子从里面伸出两只机械手,其中一只手中拿着锤子,又一看,打印机飞快冲出去,直冲到柜台前。拿锤子的手一使劲将玻璃砸碎,另一只手将珠宝拿走,然后两只手同时缩回去。看一看表,整个过程才30秒钟。
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打印机是高科技的,是有人控制的,他有两个机械手臂,能在夜里盗窃珠宝,并悄悄地藏起来。我就想:肯定有人趁白天人多偷偷取走。我马上告诉珠宝店老板,老板高兴万分,马上就要砸开打印机,取出珠宝。但我说:“请给我几天时间,我要把坏人绳之以法!”
老板当然同意了。于是,我安排了便衣警察在店里密切观察,一有可疑人员来马上告诉我,我就等他来了。第三天便衣警察给我打电话了:“他来了!”正准备把珠宝偷走……
我们一拥而上,把他抓回了警队。
怎么样,我这个福尔摩斯本事大吧?
四十三中初二:魏家奇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
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
“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
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
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
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世界著名侦探,惊人的智者------《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Hall)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Sidney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WilliamB.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Hall),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Sidney,Mr.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柯南·道尔(1859——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任务。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了旅游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儿塑照的质询侦探,他虽然是业余的可是他可比苏格兰场的那些笨蛋要好的多。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推理和观察他可以从一根烟斗看出一个人的体型和身体情况等。他还可以从别人鞋上的泥分析出这是哪个地区的,他而且特别熟悉伦敦的街道。假如我不说他说业余的话,可能你会认为他是私人侦探。对不对啊?哈哈,开个玩笑啦他还精通剑术,拳击。他还擅长化装有一次他差点把花生给骗了。下面就给你讲一讲波西米亚丑闻案。
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而观察家对于这种温柔的情话,却是赞赏的——因为它对于揭示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理论家来说,容许这种情感侵扰他自己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就会使他分散精力,使他所取得的全部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在精密仪其中落入砂粒,或者他的高倍放大镜镜头产生了裂纹,都不会比在他这样的性格中掺入一种强烈的感情更起扰乱作用的了。然而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已故的艾琳·艾德勒,还在他那模糊的成问题的记忆之中。
1波希米亚,即今之捷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受奥地利统治。——译者注
最近很少和福尔摩斯晤面。我婚后就和他疏于往来。我的完满的幸福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主人而产生的家庭乐趣,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可是福尔摩斯,他却豪放不羁,厌恶社会上一切繁缛的礼仪,所以依然住在我们那所贝克街的房子里,埋头于旧书堆中。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另一个星期又充满了干劲,就这样交替地处于用药物引起的瞌睡状态和他自己那种热烈性格的旺盛精力状态中。正如往常一样,他仍醉心于研究犯罪行为,并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和非凡的观察力去找那些线索和打破那些难解之谜,而这些谜是官厅警察认为毫无希望解答而被放弃了的。我不时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些关于他活动的情况:如关于他被召到敖德萨去办理特雷波夫暗杀案;关于侦破亭可马里非常怪的阿特金森兄弟惨案;以及最后关于他为荷兰皇家完成得那么微妙和出色的使命等等。这些情况,我和其他读者一样,仅仅是从报纸上读到的。除此之外,关于我的老友和伙伴的其它情况我就知道得很少了。
有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的晚上——我在出诊回来的途中(此时我已又开业行医),正好经过贝克街。那所房子的大门,我还记忆犹新。在我的心中,我总是把它同我所追求的东西并同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件联系在一起。当我路过那大门时,我突然产生了与福尔摩斯叙谈叙谈的强烈愿望,想了解他那非凡的智力目前正倾注于什么问题。他的几间屋子,灯光雪亮。我抬头仰视,可以看见反映在窗帘上的他那瘦高条黑色侧影两次掠过。他的头低垂胸前,两手紧握在背后,迅速而又急切地在屋里踱来踱去。我深悉他的各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所以对我来说,他的姿态和举止本身就显示出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又在工作了。他一定是刚从服药后的睡梦中起身,正热衷于探索某些新问题的线索。我揿了揿电铃,然后被引到一间屋子里,而这间屋子以前有一部分是属于我的。
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但是我认为他看到我时还是高兴的。他几乎一言不发,可是目光亲切,指着一张扶手椅让我坐下,然后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他站在壁炉前,用他那独特的内省的神态看着我。
“结婚对你很合适,”他说,“华生,我想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你体重增加了七磅半。”
“七磅。”我回答说。
“真的!我想是七磅多。华生,我想是七磅多一点。据我的观察,你又开业给人看病了吧。可是你过去没告诉过我,你打算行医。”
“这你怎么知道的呢?”
“这是我看出来的,是我推断出来的。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最近一直挨淋,而且有一位最笨手笨脚和粗心大意的使女的呢?”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简直太厉害了。你要是活在几世纪以前,一定会被用火刑烧死的。的确,星期四我步行到乡下去过一趟,回家时被雨淋得一塌糊涂。可是我已经换了衣服,真想象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至于玛丽·珍,她简直是不可救药,我的妻子已经打发她走了。但是这件事我也看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
他自己嘻嘻地笑了起来,搓着他那双细长的神经质的手。
“这些事本身很简单,”他说,“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认为你曾经在恶劣的天气中出去过,以及你穿的皮靴上出现的特别难看的裂痕是伦敦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至于你开业行医嘛,那是因为如果一位先生走进我的屋子,身上带着碘的气味,他的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的黑色斑点,他的大礼帽右侧面鼓起一块,表明他曾藏过他的听诊器,我要不说他是医药界的一位积极分子,那我就真够愚蠢的了。”
他解释推理的过程是那么毫不费力,我不禁笑了起来。“听你讲这些推理时,”我说,“事情仿佛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几乎简单到了可笑的程度,甚至我自己也能推理,在你解释推理过程之前,我对你推理的下一步的每一情况总是感到迷惑不解。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眼力不比你的差。”
“的确如此,”他点燃了一支香烟,全身舒展地倚靠在扶手椅上,回答道,“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很清楚的。比如说,你常看到从下面大厅到这间屋子的梯级吧?”
“经常看到的。”
“多少次了?”
“嗯,不下于几百次吧。”
“那么,有多少梯级?”
“多少梯级?我不知道。”
“那就对啦!因为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嘛。这恰恰是我要指出的要害所在。你瞧,我知道共有十七个梯级。因为我不但看而且观察了。顺便说说,由于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由于你善于把我的一两个小经验记录下来,你对这个东西也许会感兴趣的。”他把一直放在他桌子上的一张粉红色的厚厚的便条纸扔了过来。“这是最近一班邮差送来的,”他说,“你大声地念念看。”
这张便条没有日期,也没有签名和地址。
〔便条里写道:〕“某君将于今晚平时三刻趋访,渠有至为重要之事拟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为欧洲一王室出力效劳表明,委托阁下承办难于言喻之大事,足可信赖。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届时望勿外出。来客如戴面具,请勿介意是幸。”
“这的确是件很神秘的事,”我说,“你想这是什么意思?”
“我还没有可以作为论据的事实。在我们得到这些事实之前就加以推测,那是最大的错误。有人不知不觉地以事实牵强附会地来适应理论,而不是以理论来适应事实。但是现在只有这么一张便条,你看能不能从中推断出些什么来?”
我仔细地检查笔迹和这张写着字的纸。
“写这张条子的人大概相当有钱,”我说着,尽力模仿我伙伴的推理方法。“这种纸半个克朗买不到一叠。纸质特别结实和挺括。”
“特别——正是这两个字,”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一张英国造的纸。你举起来向亮处照照看。”
我这样做了。看到纸质纹理中有一个大“E”和一个小“g”、一个“P”以及一个“G”和一个小“t”交织在一起。
“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问道。
“无疑,是制造者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交织字母。”
“完全不对,‘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chaet’也就是德文‘公司’这个词。象我们‘Co.’这么一个惯用的缩写词一样。当然,‘P’代表的是‘Papier’——‘纸’。现在该轮到‘Eg’了。让我们翻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很厚的棕色书皮的书。”EglowEglonitz,——有了,Egria。那是在说德语的国家里——也就是在波希米亚,离卡尔斯巴德不远。‘以瓦伦斯坦卒于此地而闻名,同时也以其玻璃工厂和造纸厂林立而着称。’哈,哈,老兄,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喷出一大口蓝色的香烟的烟雾。
“这种纸是在波希米亚制造的。”
“完全正确。写这张纸条的是德国人。你是否注意到‘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这种句子的特殊结构?法国人或俄国人是不会这样写的。只有德国人才这样乱用动词。因此,现在有待查明的是这位用波希米亚纸写字、宁愿戴面具以掩盖他的庐山真面目的德国人到底想干些什么。——瞧,要是我没有搞错的话,他来了,他将打破我们的一切疑团。”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和马车轮子摩擦路边镶边石的轧轧声,接着有人猛烈地拉着门铃。福尔摩斯吹了一下口哨。
“听声响是两骑马,”他说。“不错,”他接着说,眼睛朝窗外瞧了一眼,“一辆可爱的小马车和一对漂亮的马,每匹值一百五十畿尼。华生,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话,这个案子可有的是钱。”
“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
“哪儿的话,医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我自己的包斯威尔,我将不知所措。这个案子看来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1遗憾了。”
“可是你的委托人……”
“甭管他。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他也许同样如此。他来啦。你就坐在那张扶手椅子里,医生,好好地端详着我们吧。”
我们听到一阵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先是在楼梯上,然后在过道上,到了门口骤然停止。接着是声音响亮和神气活现的叩门声。
“请进来!”福尔摩斯说。
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的身材不下于六英尺六英寸,胸部宽阔,四肢有力。他的衣着华丽。但那那富丽堂皇的装束,在英国这地方显得有点近乎庸俗。他的袖子和双排纽扣的上衣前襟的开叉处都镶着宽阔的羔皮镶边,肩上披的深蓝色大氅用腥红色的丝绸作衬里,领口别着一只用单颗火焰形的绿宝石镶嵌的饰针。加上脚上穿着一双高到小腿肚的皮靴,靴口上镶着深棕色毛皮,这就使得人们对于他整个外表粗野奢华的印象,更加深刻。他手里拿着一顶大檐帽,脸的上半部戴着一只黑色的盖过颧骨的遮护面具。显然他刚刚整理过面具,因为进屋时,他的手还停留在面具上。由脸的下半部看,他嘴唇厚而下垂,下巴又长又直,显示出一种近乎顽固的果断,象是个性格坚强的人。
1包斯威尔是英国着名文学家约翰生的一名得力助手。——译者注
“你收到我写的条子了吗?”他问道,声音深沉、沙哑,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我告诉过你,我要来拜访你。”他轮流地瞧着我们两个人,好象拿不准跟谁说话似的。
“请坐,”福尔摩斯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他经常大力帮助我办案子。请问,我应该怎么称呼您?”
“你可以称呼我冯·克拉姆伯爵。我是波希米亚贵族。我想这位先生——你的朋友,是位值得尊敬和十分审慎的人,我也可以把极为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否则,我宁愿跟你单独谈。”
我站起身来要走,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要谈两个一起谈,要就不谈,”他对来客说,“在这位先生跟前,凡是您可以跟我谈的您尽管谈好了。”
伯爵耸了耸他那宽阔的肩膀说道,“那么我首先得约定你们二位在两年内绝对保密,两年后这事就无关重要了。目前说它重要得也许可以影响整个欧洲历史的进程都不过分。”
“我保证遵约,”福尔摩斯答道。
“我也是。”
“这面具你们不在意吧,”我们这位陌生的不速之客继续说,“派我来的贵人不愿意让你们知道他派来的代理人是谁,因此我可以立刻承认我刚才所说的并不是我自己真正的称号。”
“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冰冰地答道。
“情况十分微妙。我们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尽力防止使事情发展成一个大丑闻,以免使一个欧洲王族遭到严重损害。坦率地说,这件事会使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波希米亚世袭国王——受到牵连。”
“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道,随即坐到扶手椅里,阖上了眼睛。
在来客的心目中,他过去无疑是被刻画为欧洲分析问题最透彻的推理者和精力最充沛的侦探。这时我们的来客不禁对这个人倦怠的、懒洋洋的体态用一种明显的惊讶目光扫了一眼。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重新张开双眼,不耐烦地瞧着他那身躯魁伟的委托人。
“要是陛下肯屈尊将案情阐明,”他说,“那我就会更好地为您效劳。”
这人从椅子里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得无以自制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接着,他以一种绝望的姿态把脸上的面具扯掉扔到地下。
“你说对了,”他喊道,“我就是国王,我为什么要隐瞒呢?”
“嗯,真的吗?”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陛下还没开口,我就知道我是要跟卡斯尔-费尔施泰因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戈特赖希·西吉斯蒙德·冯·奥姆施泰因交谈。”
“但是你能理解,”我们破怪的来客又重新坐下来,用手摸了一下他那又高又白的前额说道,“你能理解我是不惯于亲自办这种事的。可是这件事是如此地微妙,以致于如果我把它告诉一个侦探,就不得不使自己任起摆布。我是为了向你征询意见才微服出行,从布拉格来此的。”
“那就请谈吧,”福尔摩斯说道,随即又把眼睛阖上了。
“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年以前,在我到华沙长期访问期间,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无疑你是很熟悉这名字的。”
“医生,请你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艾琳·艾德勒这个人,”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眼睛睁也没睁开一下。他多年来采取这么一种办法,就是把有关许多人和事的一些材料贴上签条备查。因此,要想说出一个他不能马上提供起情况的人或事,那是岂不容易的。关于这件案子,我找到了关于她的个人经历的材料。它是夹在一个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起关于深海鱼类专题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历史材料中间的。
“让我瞧瞧,”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嗯!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对了!退出了歌剧舞台——哈!住在伦敦——一点不错!据我理解,陛下和这位年轻女人有牵连。您给她写过几封会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则急于想把那些信弄回来。”
“一点不错。但是,怎么才能……”
“曾经和她秘密结过婚吗?”
“没有。”
“没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
“没有。”
“那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这位年轻女人想用信来达到讹诈或其他目的时,她怎么能够证明这些信是真的呢?”
“有我写的字。”
“呸!伪造的。”
“我私人的信笺。”
“偷的。”
“我自己的印鉴。”
“仿造的。”
“我的照片。”
“买的。”
“我们两人都在这张照片里哩。”
“噢,天哪!那就糟了。陛下的生活的确是太不检点了。”
“我当时真是疯了——精神错乱。”
“您已经对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当时我只不过是个王储,还很年轻。现在我也不过三十岁。”
“那就必须把那张像起重新收回。”
“我们已经试过,但是都失败了。”
“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买过来。”
“她一定不卖。”
“那么就偷吧。”
“我们已经试过五次了。有两次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房子。一次她在旅行时我们调换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我们对她进行了拦路抢劫。可是都一无所获。”
“那张像片的痕迹一点都没有?”
“一丝一毫都没有。”
福尔摩斯笑了,说道:“这完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
“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国王用责备的口气顶了他一句。
“十分严重。的确如此。那她打算用这照片干些什么呢。”
“把我毁掉。”
“怎么个毁法?”
“我即将结婚了。”
“我听说了。”
“我将和斯堪的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洛蒂尔德·洛特曼·冯·札克斯迈宁根结婚。你可能知道他们的严格家规吧。她自己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只要对我的行为有丝毫怀疑,就会使这婚事告吹。”
“那么艾琳·艾德勒呢?”
“威胁着要把照片送给他们。而她是会那样做的。我知道她是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她的个性坚强如钢。她既有最美丽的女人的面容,又有最刚毅的男人的心。只要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您敢肯定她还没有把照片送出去吗?”
“我敢肯定。”
“为什么?”
“因为她说过,她要在婚约公开宣布的那一天把照片送出去。那就是下星期一。”
“噢,那咱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目前我还有一两桩重要的事情要调查调查。当然。陛下暂时要待在伦敦罗?”
“对。你可以在兰厄姆旅馆找到我。用的名字是冯·克拉姆伯爵。”
“我将写封短信让您知道我们的进展情况。”
“那太好了。我非常急于知道。”
“那么,关于钱的事怎么样?”
“由你全权处理。”
“毫无条件吗?”
“我可以告诉你,为了得到那张照片,我愿意拿我领土中的一个省来交换。”
“那么眼前的费用呢?”
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起袋,把它放在桌上。
“这里有三百镑金币和气百镑钞票。”他说。
福尔摩斯在他笔记本的一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了收条,然后递给他。
“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
“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
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
“是的。”
“那么,再见,陛下,我相信我们不久就会给您带来好消息。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正向街心驶去。“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跟你聊聊这件小事情。”
二
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尚未回来。据女房东说,他是在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出去的。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不管他去多久都要等待,因为我已经对他的调查深感兴趣。虽然这案子缺乏我记录过的那两件罪案所具有的那种残忍和不可思议的特征,可是,这案子的性质及其委托人的高贵地位,却使它具有其本身应有的特色。的确,除了我的朋友正在进行调查的案子的性质外,他那种巧妙地掌握情况和敏锐而又透彻地推理的工作方式,以及那种解决最难解决的奥秘的迅速而精细的方法,很值得我去研究和学习,并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一贯取胜,这在我已是司空见惯。所以,在我的脑海里从未产生过他也有可能失败的想法。
四点钟左右,屋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马夫。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尽管我对我朋友的化装术的惊人技巧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还是要再三审视才敢肯定真的是他。他向我点头招呼一下就进了卧室。不消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尽情地笑了一阵子。
“噢,真的吗?”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软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
“这是怎么回事?”
“简直太有趣了。我敢说你怎么也猜不出我上午在忙什么,或者忙的结果是什么。”
“我想象不出来。也许你一直在注意观察艾琳·艾德勒小姐的生活习惯,也许还观察了她的房子。”
“一点不错,但是结局却相当不平常。不过我愿意把情况告诉你。我今天早晨八点稍过一点离开这里,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在那些马夫中间存在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如果你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你就可以知道你要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幢小巧雅致的别墅,后面有个花园。这是一幢两层楼房,面对着马路建造的。门上挂着洽伯锁。右边是宽敞的起居室,内部装饰华丽,窗户之长几乎到达地面,然而那些可笑的英国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从马车房的房顶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以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我围绕别墅巡行了一遍,从各个角度仔细侦察,但并未发现任何令人感兴趣之处。
“接着我顺着街道漫步,果然不出所料,我发现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有一排马房。我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酬劳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1并且提供了许多我想知道的有关艾德勒小姐的情况。除她之外,他们还告诉我住在附近的其他六、起个人的情况,我对这些人丝毫不感兴趣,但是又不得不听下去。”
1黑啤酒和烈啤酒或新陈两种啤酒各半的混合物。——译者注
“艾琳·艾德勒的情况如何?”我问道。
“噢,她使那一带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是世界上最俏丽的佳人了。在塞彭泰恩大街马房,人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过着宁静的生活,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五点钟出去,七点钟回家吃晚餐。她除了演唱外,其余时间则深居简出。她只与一个男人交往,而且过从甚密。他肤色黝黑,体态英俊,很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回,经常是两回。他是住在坦普尔的戈弗雷·诺顿先生。你懂一个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这些马车夫为他赶车不下十几次,从塞彭泰恩大街马房送他回家,对他的事无不知晓。我听完了他们所谈的一切之后,便开始再一次在布里翁尼府第附近漫步徘徊,思考我的行动方案。
“这个戈弗雷·诺顿显然是这件事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一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大妙。他们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他不断地来看她有什么目的?她是他的委托人,他的朋友,或者是他的情妇?如果是他的委托人,她大概已经把照片交给他保存了。如果是他的情妇,那就不大会那么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我应当继续对布里翁尼府第的调查工作呢,还是把我的注意力转到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宅方面。这是必须加以小心从事的要点所在,这就扩大了我调查的范围。我担心这些琐琐碎碎的细节会使你感觉厌烦,但是我必须让你看到我的一点困难,如果你要想了解情况的话。”
“我正在仔细地倾听呢,”我回答道。
“我心里正在权衡着利害得失的时候,忽地瞧见一辆双轮马车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由车里跳出一位绅士。他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男人,黑黑的,鹰钩鼻子,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我听说的那个人。他仿佛十万火急似的样子,大声吆喝要车夫等着他。他从替他开门的女仆面前擦身而过,显示出毫无拘束的神态。
“他在屋子里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透过起居室的窗户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他踱来踱去,挥舞双臂兴奋地谈着。至于她,我什么也没看到。他随即走了出来,好象比刚才更加急忙的样子。他在登上马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热切地看了看喊道,‘拚命快赶,先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埃破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你要是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个畿尼。’
“他们一下子就走了。我正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紧紧尾随的当儿,忽地从小巷里来了一辆小巧雅致的四轮马车。那马车夫的上衣的扣子只有一半是扣上的,领带歪在耳边,马起挽具上所有金属箍头却都由带扣中突出来。车还没停稳,她就由大门飞奔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在这霎那间,我只瞥了她一眼,但已可看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容貌之标致足令男人倾倒。
“‘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她喊道,‘要是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
“华生,这是不可错过的好机会。我正权衡是应当赶上去呢,还是应当攀在车后时,恰好一辆出租马车从这街上经过。赶车人对那菲薄的车费瞧了又瞧。但我在他可能表示不干之前就跳进车里。‘圣莫尼卡教堂,’我说,‘给你半镑金币,要是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那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将要发生什么事情,那当然是很清楚的。
“我的马车夫赶得飞快。我觉得我从未赶得这么快过,但那两辆马车已经比我们先行到达。在我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那辆四轮马车早已停在门前了,两骑马正气喘吁吁冒着热气。我付了车钱,急忙走进教堂。在那里除了我所追踪的两个人和一个身穿白色法衣、好象正在劝告他们什么似的牧师外,别无他人。他们三个人围在一起站在圣坛前。我就象偶尔浪荡到教堂里来的其他游手好闲的人一样,信步顺着两旁的通道往前走。使我感到惊异的是,忽然间在圣坛前的这三个人的脸都转过来朝着我。戈弗雷·诺顿拚命向我跑来。
“谢天谢地!‘他喊道,‘有了你就行了。来!来!’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来,老兄,来,只要三分钟就够了,要不然就不合法了。’
“我是被半拖半拉上圣坛的。在我还没弄清楚我站在什么地方以前,我发觉我自己正喃喃地对我耳边低低的话语作出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作证。总的来说是帮助把未婚女子艾琳·艾德勒和单身汉戈弗雷·诺顿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切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接着男方在我这一边对我表示感谢,女方在我那一边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在我对面向我微笑。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碰到过的最荒谬绝伦的场面。刚才我一想到这件事就禁不住大笑起来了。看来他们的结婚证明有点不够合法,牧师在没有某些证人的情况下,断然拒绝给他们证婚,幸而有我出现使得新郎不至于必须跑到大街上去找一位傧相。新娘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打算把它拴在表链上戴着,以纪念这次的际遇。”
“这真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我说道,“后来又怎样呢?”
“咳,我觉得我的计划受到严重的威胁。看来这一对有可能立刻离开这里,因此我必须采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他们在教堂门口分手。他坐车回坦普尔,而她则回到她自己的住处。‘我还象平常一样,五点钟坐车到公园去,’她辞别他时说道,我就听到这些。他们各自乘车驶向不同的方向,我也离开了那里去为自己作些安排。”
“是什么安排?”
“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揿了一下电铃答道,“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工夫想到吃东西,今晚我很可能还要更忙些。顺便说一句,大夫,我将需要你的合作。”
“我很乐意。”
“你不怕犯法吗?”
“一点也不。”
“也不怕万一被捕吗?”
“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我不怕。”
“噢,这目标是再高尚不过了。”
“那么,我就是你所需要的人了。”
“我原先就肯定我是可以依仗你的。”
“可是你打算怎么办呢?”
“特纳太太一端来盘子,我就向你说明。现在,”他饥肠辘辘地转向女房东拿来的简单食品,说道,“我不得不边吃边谈这件事,因为我的时间所剩无几。现在快五点钟了。我们必须在两个钟头内赶到行动地点。艾琳小姐,不,是夫人,将在起点钟驱车归来。我们必须在布里翁尼府第与她相遇。”
“然后怎么样?”
“这以后的事一定要让我来办。我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已有所安排。现在只有一点我必须坚持的,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一定不要干预。你懂吗?”
“难道我什么事也不管吗?”
“什么事都别管。也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事件。你可不要介入。在我被送进屋子时,这种不愉快的事就会结束的。四、五分钟以后,起居室的窗户将会打开。你要在紧挨着打开窗户的地方守候着。”
“是。”
“你一定要盯着我,我总是会让你看得见的。”
“是。”
“我一举手——就象这样——你就把我让你扔的东西扔进屋子里去,同时,提高嗓门喊‘着火了’。你完全听清楚我的话了吗?”
“完全懂了。”
“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长的象雪茄烟模样的卷筒说道,“这是一只管子工用的普通烟火筒,两头都有盖子,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专管这东西。当你高喊着火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赶来救火。这样你就可以走到街的那一头去。我在十分钟之内和你重新会合。我希望你已经明白我所说的话了,是吗?”
“我应该保持不介入的状态;靠近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信号,就把这东西扔进去;然后喊着火了;并且到街的拐角那里去等你。”
“完全正确。”
“那你就瞧我的吧。”
“这太好了。我想,也许快到我为扮演新角色作准备的时候了。”
他隐没到卧室里去。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破的神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堪与比拟。福尔1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的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
我们离开贝克街的时候是六点一刻。我们提前十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时已黄昏,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踱来踱去等屋主回来时,正好亮灯了。这所房子正如我根据福尔摩斯的简单描述所想象的那样。但是地点不象我预期的那么平静,恰恰相反,对于附近地区都很安静的一条小街来说,它十分热闹。街头拐角有一群穿得破破烂烂、抽着烟、说说笑笑的人,一个带着脚踏磨轮的磨剪子的人,两个正在同保姆调情的警卫,以及几个衣着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吊儿郎当的年轻人。“你看,”当我们在房子前面踱来踱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他们结了婚倒使事情简单化了。那张照片现在变成双刃武器了。很可能她之怕它被戈弗雷·诺顿看见,犹如我们的委托人之怕它出现在公主跟前一样。眼前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去找那张照片?”
1十九世纪中叶到本世纪初英国着名喜剧演员。——译者注
“真的,到哪儿去找呀?”
“她随身带着它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因为那是张六英寸照片,要在一件女人的衣服里轻易地藏起来,未免嫌太大了些。而且她知道国王是会拦劫和搜查她的。这类的尝试已经发生过两次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她是不会随身带着它的。”
“那么,在哪儿呢?”
“在她的银行家或者律师的手里。是有这两种可能性的。但是我却觉得哪一种可能性都不现实。女人天生就好保密,她们喜欢采取她们自己的隐藏东西的方法。她为什么要把照AE琭3交给别人呢?她对自己的监护能力是信得过的。可是一个办理实务的人可能会受到什么样间接的或政治的影响,那她就说不上来了。此外,你可别忘了她是决意要在几天之内利用这张照片的。因此一定在她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自己的屋子里。”
“但是屋子已经两次被盗了。”
“哼!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
“可你又怎么个找法?”
“我根本不找。”
“那又怎么办?”
“我要使她把照漂亮给我看。”
“那她是不会干的。”
“她不能不干。我听见车轮声了。那是她坐的马车。现在要严格按照我的命令行事。”
他说话时,马车两侧车灯发出的闪烁灯光顺着弯曲的街道绕过来。那是一辆漂亮的四轮小马车咯哒咯哒地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马车刚一停下,一个流浪汉从角落里冲上前去开车门,希望赚个铜子,但是却被抱着同样想法窜在前头的另一个流浪汉挤开。于是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两个警卫站在一个流浪汉一边,而磨剪刀的则同样起劲地站在另一个流浪汉一边。这样争吵得就更厉害了。接着不知是谁先动手开打,这时这位夫人刚好下车,立刻就被卷进纠缠在一起的人群中间。这些人满面通红,扭在一起拳打棒击,野蛮地互相殴斗。福尔摩斯猛地冲入人群去保卫夫人。但是,刚到她的身边,就大喊一声,倒卧于地,脸上鲜血直流。众人见他倒地,两个警卫朝一个方向拔脚溜走,那些流浪汉朝另一个方向逃之夭夭。此时,有些衣着比较整齐、只看热闹而没有参加殴斗的人挤了进来,为夫人解围和照顾这位受伤的先生。艾琳·艾德勒——我还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台阶。但是她在最高一层台阶站住了,门厅里的灯光勾划出了她的极起优美的身材的轮廓。她回头朝街道问道:
“那位可怜的先生伤得厉害吗?”
“他已经死啦,”几个声音一起喊道。
“不,不,还活着呢,”另一声音高叫着,“但是等不到你们把他送进医院,他就会死去的。”
“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道,“要不是他的话,那些流浪汉早就把夫人的钱包和表抢走了。他们是一帮,而且是一帮粗暴的家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
“不能让他躺在街上。我们可以把他抬进屋子里去吗,夫人?”
“当然可以。把他抬到起居室里去。那儿有一张舒服的沙发。请到这边来吧。”大家缓慢而庄严地把他抬进布里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里。这时我由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一直在看着整个事情的经过。灯都点燃了。可是窗帘没有拉上,所以我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怎样被安放在长沙发上的。当时他对他扮演的角色是否感到有些内疚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我自己有生以来从未比看见我所密谋反对的美人或者看到她服侍伤者的那种温雅和亲切的仪态更感到由衷的羞愧了。可是现在对福尔摩斯委托我扮演的角色半途甩手不干了,未免是一种对他最卑鄙的背叛。我硬下心肠,从我的长外套里取出烟火筒。我想,我们毕竟不是伤害这美人,我们不过是不让她伤害别人罢了。
福尔摩斯靠在那张长沙发上。我看到他的动作很象一个需要空气的那种人的样子。一个女仆匆忙走过去把窗户猛地推开。就在那一霎那我看到他举起手来。根据这个信号,我把烟火筒扔进屋里去,高声喊道:“着火啦!”我的喊声刚落,全部看热闹的人,穿得体面的和穿得不那么体面的人,绅士、马夫和女仆们,也齐声尖叫起来:“着火啦!”浓烟滚滚,缭绕全室,并且从打开的窗户冒了出去。我瞥见争先恐后匆匆跑动的人影。稍过片刻,我还听到从房里传出福尔摩斯要大家放心那是一场虚惊的喊声。我急速穿过惊呼的人群,跑到街道的拐角。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高兴地发现了我的朋友,他縜e着我的胳膊逃离喧嚣骚动的现场。在我们转到埃破韦尔路的一条安静街道以前,他有几分钟都默默地急速向前走着。
“医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道,“不可能比这更漂亮了。一切顺利。”
“你弄到那张照片了吗?”
“我知道在哪儿了。”
“你是怎样发现的?”
“这正如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是她把照漂亮给我看的。”
“我还不大明白。”
“我不愿意把这个说得很神秘,”他说着笑了起来,“这件事很简单。你当然看得出来在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和咱们一伙的。他们今天晚上统统是雇来的。”
“我也猜到了是这么回事。”
“当两边争吵起来的时候,我手掌里有一小块湿的红颜料。我冲上前去,跌倒在地,把手赶紧捂在脸上,这就成为一个令人可怜的样子。这是一套老花招了。”
“这个我也揣摩出来了。”
“然后他们把我抬进去。她不得不把我弄进去。不这么办她又能怎么办?她把我放在起居室里,这正是我预料的那间屋子。那么照片就藏在这间屋子和她的卧室之间,我决定要看看到底是在哪间屋子里。他们把我放在长沙发上,我作出需要空气的动作,他们只好打开窗户,这样你的机会就来了。”
“这对你有什么帮助呢?”
“这太重要了。当一个女人一想到她的房子着火时,她就会本能地立刻抢救她最珍贵的东西。这种完全不可抗拒的冲动,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利用过了。在达林顿顶替丑闻一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是如此。结了婚的女人赶紧抱起她的婴孩;没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宝盒。现在我已经清楚,在这房子的东西里,对于我们当前这位夫人来说,没有比我们去追寻的那件东西更为宝贵的了。她一定会冲上前去把它抢到身边。着火的警报放得很出色。喷出的烟雾和惊呼声足以震动钢铁般的神经。她的反应妙极了。那张照片收藏在壁龛里,这个壁龛恰好位于右边铃的拉索上面的那块能挪动的嵌板后面。她在那地方只呆了片刻的时间。当她把那张照片抽出一半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它。当我高喊那是一场虚惊时,她又把它放回去了。她看了一下烟火筒,就奔出了屋子,此后我就没再看到她了。我站了起来,找个借口偷偷溜出那所房子。我曾犹豫是否应该试着把那张照骑马上弄到手,但是马车夫进来了。他注意地盯着我,因此要等待时机,这样似乎安全些。否则,只要有一点过分鲁莽,就会把整个事情搞糟。”
“现在怎么办?”我问道。
“我们的调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明天我将同国王一块去拜访她。如果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的话,那你也去。有人会把我们引进起居室里候见那夫人;但是恐怕她出来会客时,她既找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那照片了。陛下能够亲手重新得到那张照片,一定是会非常满意的。”
“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她呢?”
“早晨八点钟。趁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手干。此外,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因为结婚以后她的生活习惯可能完全变了。我必须立即给国王打个电报。”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贝克街,在门口停了下来。正在他从口袋里掏钥匙的时候,有人路过这里,并打了个招呼:
“晚安,福尔摩斯先生。”
这时在人行道上有好几个人。可是这句问候话好象是一个个子细长、身穿长外套的年轻人匆匆走过时说的。
“我以前听见过那声音,”福尔摩斯惊讶地凝视着昏暗的街道说,“可是我不知道和我打招呼的到底是谁。”
三
那天晚上,我在贝克街过夜。在我们早晨起来正吃烤面包、喝咖啡的时候,波希米亚国王猛地冲了进来。
“你真的拿到那张照片了吗?”他两手抓住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双肩热切地看着他的脸高声喊道。
“还没有。”
“可是有希望吗?”
“有希望。”
“那么来吧。我恨不得赶快去。”
“我们必须雇辆出租马车。”
“不必了,我的四轮马车在外面等着呢。”
“这样就更省事了。”我们走下台阶,再次动身到布里翁尼府第去。
“艾琳·艾德勒已经结婚了,”福尔摩斯说道。
“结婚了!什么时候?”
“昨天。”
“跟谁结婚?”
“跟一个叫作诺顿的英国律师。”
“但是她不可能爱他。”
“我倒希望她爱他。”
“你为什么这样呢?”
“因为这样就免得陛下害怕将来发生麻烦了。如果这位女士爱她的丈夫,她就不爱陛下。如果她不爱陛下,她就没有理由会干预陛下的计划了。”
“这倒是真的。可是……啊,如果她和我的身份一样就好了,她会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王后呀!”说完他又重新陷于忧郁的沉默中,一直到我们在塞彭泰恩大街停下来时都是如此。
布里翁尼府第的大门敞开着。一个上年纪的妇人站在台阶上。她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瞧着我们从四轮马车里下来。
“我想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吧?”她说道。
“我是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诧异地、多少有些惊愕地注视着她答道。
“真是!我的女主人告诉我你多半会来的。今天早晨她跟她的先生一起走了,他们乘五点十五分的火车从蔡林克罗斯到欧洲大陆去了。”
“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向后打了个趔趄,懊恼和惊异得脸色发白。
“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
“再也不回来了。”
“还有那张照片呢?”国王嗄声嗄平地问道,“一切都完了!”
“我们要看一下。”福尔摩斯推开仆人,奔进了客厅,国王和我紧跟在后面。家具四面八方乱七八糟地散摆着,架子拆了下来,抽屉拉开来了,就好象这位女士在她出奔以前匆匆忙忙地翻箱倒柜搜查过一番似的。福尔摩斯冲到铃的拉索的地方,拉开一扇小拉门,伸进手去,掏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艾琳·艾德勒本人穿着夜礼服照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留交本人亲收。”我的朋友把信拆开,我们三个人围着一起读这封信。写信日期是今天凌晨。信中这样写道:
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的确干得非常漂亮。你完全把我给骗过去了。直到发出火警以前,我一点也不疑心。但是随后当我发觉我已经是如何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时,我开始思索了。几个月以前,人家就警告我要防备你了。有人说要是国王雇一位侦探的话,那一定是你。他们已经告诉我你的地址。可是尽管所有这些,你还是使我泄露了你所想要知道的秘密。甚至在我开始疑心以后,我还觉得很难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怀有恶意。但是,你知道,我自己是个训练有素的女演员。男性服装对我并不生疏。我自己就常常女扮男装,并趁机利用它所带来的自由。我派约翰——马车夫——监视你,然后跑上楼,穿上我的散步便服,我下楼来的时候,你正好离开。
随后,我在后面跟着你走到你家门口,这样,我肯定我真的是你这位着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感兴趣的对象了。于是,我相当冒失地祝你晚安,接着动身到坦普尔去看我的丈夫。
我们俩都认为被这么一位可怕的对手盯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因此在你明天来时将发现这个窝是空的。至于那张照片,你的委托人可以放心好了。我爱一位比他强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可以做他愿意做的事,而不必顾虑他所错待过的人会对他有什么妨碍。我保留那张照片,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是保藏一件将能永远保护我不受他将来可能采取的任何手段损害的武器。我现在留给他一张他可能愿意收下的照片。谨此向您——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
艾琳·艾德勒·诺顿敬上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
“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1
“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福尔摩斯冷淡地说道,“我很遗憾没能使陛下的事情得到一个更为成功的结局。”
“亲爱的先生,这可恰恰相反,”国王说道,“再没有任何结局比这个更为成功的了。我知道她是说话算数的。那张照片现在是和它已经被烧掉那样使我感到放心了。”
1此处“地位”和下面的“水平”,原文都用level一词,词意双关。——译者注
“我很高兴听陛下这么说。”
“我真对你感恩不尽。请告诉我怎样酬答你才好。这只戒指……”他从他的手指上脱下一只蛇形的绿宝石戒指,托在手掌上递给他。
“陛下有一件我认为比这戒指甚至更有价值的东西。”福尔摩斯说道。
“你只要说出来是什么东西就成。”
“这张照片!”
国王惊异地睁大眼睛注视着他。
“艾琳的相片!”他喊道,“你要是想要的话,当然可以。”
“谢谢陛下。那么这件事就算办妥了吧。我谨祝您早安。”他鞠了个躬便转身而走,对国王伸向他的手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和我一起返回他的住处去。
这就是波希米亚王国怎样受到一桩大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杰出计划又是怎样为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所挫败的经过。他过去对女人的聪明机智常常加以嘲笑,近来我很少听到他这样的嘲笑了。当他说到艾琳·艾德勒或提到她那张照片时,他总是用那位女人这一尊敬的称呼。
六年级:寒冰影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酒泉第四中学初一:闫生旺
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
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
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
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
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
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
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
“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
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
“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
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
“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
――――《三个同姓人》。
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
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
五年级:永恒1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