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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浓浓的午后,回忆幸福的过往,快乐的日子带着浅浅的睡意,安心的微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天气,听Corrs的声音轻灵飞扬,带上心爱的背包,游走在城市的每个转角。喜欢在岑寂的夜里,沉浸在软软的风中,读一本久违的童话,然后满足的遐想。喜欢十六岁的我,安静的度过每一段生活。喜欢早晨睁开双眼,对自己开心的说“Hi”。站在镜子前,看着新鲜的太阳从背后升起,无比的温暖在心中散开。喜欢在语文课上,和大家分享早餐...
作文《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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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浓浓的午后,回忆幸福的过往,快乐的日子带着浅浅的睡意,安心的微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天气,听Corrs的声音轻灵飞扬,带上心爱的背包,游走在城市的每个转角。喜欢在岑寂的夜里,沉浸在软软的风中,读一本久违的童话,然后满足的遐想。喜欢十六岁的我,安静的度过每一段生活。喜欢早晨睁开双眼,对自己开心的说“Hi”。站在镜子前,看着新鲜的太阳从背后升起,无比的温暖在心中散开。喜欢在语文课上,和大家分享早餐...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但我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李照青。从名字上就能明显地看出长辈们对我的期盼。
我嘛,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头发乌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是单眼皮的。
我既不才华出众,也不天生丽质。虽然我努力学习,但是我很少在全年级考到名次靠前的位置。我焦虑过,可从来不自卑。和很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伟大的胸襟,和班上很多同学相比,我也缺少远大的理想。我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我天生有些懒惰,所以到现在还不会做家务。妈妈也因此唠唠叨叨。有时,我还会回上几句嘴,害得我总会被爸爸训上一顿,连大气也不敢出,他可是我们家出了名的“暴君”,没有人敢惹他。虽然我不会做家务,但是饭后我会主动帮助妈妈收拾碗筷,实在太累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偷个小懒!
和大多女生一样,我也喜爱音乐。只要隔一天没有唱歌,心里就痒痒的,而且在睡觉前还会小声哼上几曲。我不大喜欢画画,有时心血来潮也会画上一些东西,但是画出来的东西往往会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画画了。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习惯:每当不小心丢了一些小东西时,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事后想起来,仍然会很伤心。
为了能轻轻松松地读好初中,我常常告诫自己说:现在该是扎扎实实地读书的时候了,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要朝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Super Star”这一个词对于现代人来说并不陌生,可以说是距离很近。例如,当今最具人气歌手:蔡依琳、周杰伦、SHE、潘玮柏、林俊杰……这些所谓的“Super Star”都是e时代大红大紫的人物,受到了广大学生们及青年人的崇拜。有一些追星族更为之疯狂。
我也不例外,我非常崇拜这一些歌手,以至于把他们的个人档案记得滚瓜烂熟。但我并非崇拜他们的外表和歌声,我崇拜他们的原因是他们有才华。就那我崇拜周杰伦吧,我并非喜欢他那别具一格的R&B音乐,也不是喜欢他那亮丽的外形。最让我崇拜的是他那创作上的才华以及对音乐的热爱。就拿他踏入歌坛来说,踏入歌坛3年,以发了5张专辑,几乎每首歌都是他自己作曲的,每张发行量超过数万张。但在这其中有他在这条路上的坎坷与艰辛。他凭着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及执着的追求,创造了自己的神话。
我不光崇拜当代的Super Star。我也非常崇拜古代书法界的Super Star。
例如:王羲之、颜真卿、柳宗元。、欧阳修…‥他们写出来的字个个苍劲有力,奈人寻味。但我更喜欢颜真卿的字。因为他写的正楷端庄雄伟,气势开张;行书天真自然。用笔易方为圆,弃隶法而取篆草笔意,古法为只一变,开创了新的风格。这就是我喜爱书法家的一重大原因。我在小学是,也曾研究过颜体,不过颜体的苍劲有力,让人一时半会儿无法学成。所以至今我仍没有把毛笔字练到家。
以上叙述,就是我崇拜以及喜爱Super Star的原因,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不在崇拜那些SuperStar,而是让Super Starl来崇拜我。不过,这只是一个梦想,它只能埋藏在我的心底。
当我们的梦走进一个叫作缘的森林时,我们的一切就开始有了一个真正的头!当我们的心也进入这个森林时,我们的思想就开始有了一个真正的点!当我们的进入后才开始明白过来,自己已经有了一种冲动,那就是自己喜欢上了那种缘、那种开始!
但我们还不知道那叫作什么,因为我们的一切都只是开始!我们就只有自己慢慢的用我们的自己所谓的真心去喜欢一个人,也只是喜欢!就这样的进行着自己的梦,自己的思想,自己认为是所有的去实现!
也许一切的一切都是时间的那指针改变的,我们的心不再只是喜欢了,但因为喜欢不是爱!所以我们的那个心不会跟着我们的思想进入爱的森林!这也许就是那些非常喜欢对方的男女,但就是不会进入爱的天堂一样,所以他们就只有这样的放开那些自己认为可以永远的永远!
你在这时也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静静的离去!因为你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让这一切继续的进行下去,离开是最好的决定吧!
让我们到另一个地方再去找一片爱的森林吧!就算爱变成喜欢,我们也不会为此伤心了!
朋友,放弃那些该放弃的你就会得到另一片天空!别再等了,没有结果的!
你的手,有小小的细纹,夹了些许岁月的沧桑,却极有弹性。你的手,有时有油腻的厨房味道,有时有清新的洗衣液味道,更多的时候,是你最爱的木瓜乳油护手霜的味道。你的手,会变魔术,有时是一桌丰盛无比的饕餮大餐,有时是窗明几净的温馨卧室,有时是精美细致的针线活……
我,喜欢你的手。
那双手,在豆蔻年华的时节,陪着我,是……
月光,如柔水,静静地淌在房间的每个角落,连床角孤零的小熊也披上薄纱。你的手来回挥舞着,一根银白色的尖细物小巧地让人看不清,到你手中却似有了生命。空中舞蹈的还有一根长长的丝线,唷,打了个结?不打紧,你用细长的手指轻轻一挑接着做起活来。一场又一场舞蹈在厚重的布上画下一抹又一抹浓重艳丽的色彩。像一道又一道雨后的彩虹,灿烂了我小小的世界。你总爱在我学习的时候缝十字绣,于是我初中四年便在微小的“咻,咻”声中,被你用手缝进一张又一张美丽动人的布。
那双手,在孩提时代的梦中,也曾出现过,是……
我嘟着小嘴,一步一停地走在路上,脚下可怜的小石子陪了我一路。转眼到了家门口,我不敢进去,犹豫了好久,踌躇不定。这个时候,电梯门开了,从里面飞奔出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张脸急地发红,冒出几粒汗珠。你蹲下在我面前,我故意扮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为博得你的原谅。果不其然,你舒开眉结,用柔滑的双手拉过我脏兮兮的小爪子。我不好意思,想缩回来,生怕脏了你嫩白的手,你却攥得更紧,让我不得不乖乖就范。你又大又有力的手掌温柔地拉过我,就像无数次,我在梦里梦到过的那样。来自你手掌的温暖一点一点融化了贪玩幼稚的我,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拉着我,向前,不断奔跑,直到今天。我很奇怪,那天你拉过我手的场景同为数不多的孩童记忆完好地保存至今,不曾遗漏一丝一毫,哪怕是你飞舞的发丝,你忽闪的睫毛,飘逸的裙角……
我喜欢你的手,当它小心翼翼拿起针的时候;当它温柔疼爱抚摸我的时候;在它拉起我的手,给我力量奔跑在路上的时候。是你的手,陪伴着我,历经风雨,穿过厚障,到达梦想与现实交界的地方。
喜欢静静地,倚在阳台边,呆看着蓝天白云,绿树红花,看鸟儿从眼前飞过,然后又消失在天边。
喜欢黑夜,独自一人站在星空下,数着那正散发着光芒的星星,寻找那颗最亮、最美的那颗,然后安慰自己:“我不孤单,看,天使正朝着我微笑呢。”
喜欢做梦,看梦里美好的世界,看梦里微笑的自己,看梦里真挚的朋友,然后轻轻告诉自己:“我有朋友啦,不是虚伪的,而是真诚的。”
喜欢歌唱,把所有忧愁都融合在里面,让它随风消逝,然后高声大喊:“我不悲伤,我快乐!”
喜欢朋友,无奈,却发现她们好虚伪。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快乐。
我喜欢走在乡间的小道儿,在树和花草的“伴奏“下,我喜欢那种声音。
我喜欢迎着春风蹦蹦跳跳,在春风悠悠中,我喜欢那种“风景“。
我喜欢在山坡上独自看书,在晨雾中,淡淡的花草香,淡淡的雾,淡淡的一切,
一切,我喜欢那份宁静。
我喜欢笑,把笑留给一切你接触过的人,笑能给人带来欢乐,笑能让人心情舒
畅。
我更喜欢别人对我笑,是那么的温暖――早上,不小心打碎了奶奶的花瓶,奶
奶说“岁岁(碎碎)平安吗!“我“高兴“地对奶奶说了声“对不起。“
我热爱生活,更爱我所爱的一切。
我喜欢颜色。我喜欢鲜艳娇嫩的暖色,也喜欢宁然清爽的冷色。我喜欢浅一些的颜色,喜欢明薄纯粹的色彩。曾经有一段时间,偏爱过冷漠而凝滞的暗灰与黑,固执地认为这些就是我生命的色调。我记得我还想过,我永远都不会再喜欢橙黄与红这样喜气洋洋的颜色了,它们已经远得像在另一个结界似的。可是现在,当我看到笼罩着一层毛茸茸光晕的橙红色太阳散着温暖而欢喜的光芒,看到新鲜而饱满、光滑得折射着淡淡光彩的橘子,看到某个夜晚,漆黑如墨的夜空悬挂着一轮水红色的弦月时,我居然依然会感到莫名的欣喜和感动,它们在身体的某个很深的地方,啜泣一般地奏响了。
我喜欢季节。喜欢春,喜欢春的复苏,喜欢那些飞扬在春日里的美丽风筝;喜欢夏,喜欢夏日清凉的泉水和香甜可口的冰淇淋;喜欢秋,喜欢看枯叶随风漫卷,挥洒别样的情怀。四季我皆爱,却最爱冬。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冬季吧,那些冬日里另人颤粟的寒冷居然也成了我恋冬的原因。冬日,有大风。冬的风气势浩荡,铺天盖地围剿苍穹,风里面还夹杂着旷远苍茫的气息,凛冽,铿锵,像某种金属般质地硬朗。站在这样的风中张开双臂,让宽大的风衣里灌满风的呼啸,人,真的要呼啦啦飞起来呢。风是永远不会停的,它们以路过却不回首的姿态渐次穿过我暖烘烘的身体,卷走纠缠的温度,敲打我暴露在空气中的脸颊,染上一层最自然的高原红。张大嘴巴贪婪地吞咽东风,它的干冷,它的凛冽,和它作为一个流浪者的气质,好像被我尽收胸腔。霎的,身与心与魂,豁然开张。
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矛盾。小小的矛盾,无伤大雅,有些古怪,有些无奈,因此格外生动可爱。就像我喜欢看书,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整个儿地浸在书中,喜欢把脸埋在书上,使劲地嗅着或浓或淡的油墨气味一样。那油墨的气味我想说不上香,因为有时候,我甚至也会厌烦。比如学校新印了好几摞的油印试卷,就散发着类似的味道。我讨厌那些试卷,于是爱屋及乌般的,我讨厌它们的味道。再于是,奇怪了,矛盾了,我时时恋这气味又明明时时厌恶,相反的两种感觉偶然交织冲撞,这便是一种小小的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种矛盾多么有趣啊,它们或许仅仅属于你,它们给生活染上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色调,它们时有碰撞,然后你的心上就会叮叮咚咚地响开了。
我喜欢一些简单的句子。寥寥几个字,居然有种超出平面的奇妙感应。那字不止是字了,甚至成了嗅觉听觉和触觉。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他这么浅浅一句话,轻轻地也不经意地缠住了我的心——凌晨,夜将尽未尽,晨将至未至,花依然未眠——这是多么清美的意象啊,如梦如诗如画,如最温柔的光辉,作家孩童般敏感洁净的心境,忽然展成光晕,让人惊叹、折服。于是这琐碎的日子,忽然间盈满花香,心,已是圣洁如洗。我喜欢这如诗的句子,还喜欢那些平白之至的话语。最近总是听说这样一句话:“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会有奇迹。”这句子干脆,几乎让人要朗朗脱口而出,其实细想,这话分明是骗人呢——若真是如此奇迹岂不降值了?可是我偏偏喜欢它。我们都喜欢把失望和不快都压缩在瞬间,让好运紧随其后而来。这样的句子,多遂人意呀。况且,读着它,我几乎真的就要坚定地相信,相信下一刻即将喷薄的奇迹了。简单平白,但是——给予人欣慰与信念——有时候,这些,已足够美妙。
我还喜欢,这样一个我,心中充满了爱和美,能喜欢那么多,值得喜欢的。
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
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
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
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
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
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
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
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
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
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
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
……
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又那么多人在你博留了言,你一定看了,可是会不会看到我的那一条,那么渺小的,那么不懂是的我,那么一无是处的我……
喜欢在冬日的上午,
静静地坐在书桌旁。
关上门窗,
使自己不受外界的影响。
将自己融入书中,
感受这份美好。
喜欢在春天的早晨,
默默地坐在草地上。
看太阳缓缓上升,
将阳光撒向四方。
让时间凝固在这一刻,
感受春天的温暖。
喜欢在夏日的午后,
偷偷地坐在树荫下。
溜出这喧闹的世界,
让安静入住心房。
伴随着蝉鸣,
感受夏季的美丽。
喜欢在秋天的黄昏,
悄悄地走进这片树林。
望着远飞的鸟儿,
在心中默默告别。
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
感受这份凄凉。
喜欢风吹过脸颊的感觉,
喜欢少许阳光撒下的味道。
总是喜欢单纯的喜欢……
喜欢,是一种很淡,很美的感觉,它时常驻留在我的心间。
喜欢一个人缓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而用手抚一抚路边带着露水的草那嫩绿的脑袋,时而从路边摘一朵不艳丽但是很素洁的野花,将其放在鼻下,尽情呼吸这属于大自然的清新,时而抬头看那不知是被水汽亦或是雾气笼罩的青山。这时候,我会觉得,所有的压力仿佛烟消云散。
喜欢在去逛街时在大大小小的饰品店里买一些时下正流行的,造型简单却不乏可爱、独特的饰品。虽然我不太可能会戴这些饰品,但我喜欢当我看见一些可爱饰品时想买下的冲动,为了满足自己,我会不惜花钱去买,因为,它们带给我的那种冲动的感觉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
喜欢在每次经过书店时都进去淘书,在两三个小时后抱着三四本书回家。然后在任何有空的时间泡上一杯茶,一个人在房间里,放上轻柔的音乐,搬把椅子坐在阳光斜射进来的狭小空间里品《三国》读《梁祝》。这时候,会有一种满足感不知不觉占据我的心房。
喜欢听王力宏的歌,每一首歌都很自然,不会矫揉造作,每一首歌都洋溢青春的气息,给人一种很清爽、很舒服的感觉。
喜欢有时候傻傻的自己。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学看到一对很可怜的跪在地上乞讨的姐弟,顿生怜悯之心,想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掏遍全身上下的口袋竟然找不到一毛钱,无奈,我只能向边上的好朋友借5元钱,然后在好朋友哭笑不得的眼神和围观者“又有一个笨蛋上当了”的眼神下,把钱递给了那对姐弟,在那个姐姐说“谢谢”时说了一句“不用谢”。用朋友后来回忆的话说是将白痴进行到底。但是,我喜欢这时候傻傻的自己身上透出的人情味。
喜欢在黄昏时分,独自坐在阳台上,抬起头,凝神望着天空那一朵朵被夕阳染红的云,那变化各异的云便勾起我无限的遐想,我会想象自己的未来。这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幻想家。
……
可能,不知不觉中,喜欢,已经成为我一种莫名的感动、个性的代言。让我一如既往地在喜欢中成长,我喜欢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