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风景
鲜花在春天绽放,在秋天凋零;鸣虫于夏季引吭,于冬季喑哑。大凡是自然界里的风景,从来都是短暂的。
而书中的风景,那是精神世界的奇观,是永恒的。
塞外的落日,映照着无际的黄沙,让人为之动魄。可只要十余分钟,这壮阔的景象就消散,换来一片冰冷的夜。而在书中,一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既出,眼前立刻就能浮现出这幅奇绝壮绝的画面。无论是外面是白昼抑或是黑夜,书中还是那落日,还是那大旗,还是那匹在风中长啸的战马。
下雪天是最美的,但在南国却不可见;即便到了北地,大雪纷飞时也带着人们难以经受的寒意。此刻,若是读到一句“战罢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眼望窗外,就像真是下起了雪;漫天的雪花在思绪里飘荡,不经意间又化作无数的玉龙袭来——这岂是寻常观雪所可比?
书中也有或是恢宏或是精巧的建筑。这里有神秘的城堡——卡夫卡收集了人性的自私、多疑,将之塑成砖瓦,造出了这座终年刮着意识流狂风的建筑。这里有神圣的巴黎圣母院——雨果搜寻来人性的高贵、美丽,将之塑为栋梁,造出了这座散发着浪漫主义气息的建筑。这里还有一座江渚上的小亭,杜甫醉了,躺在亭子里高歌“风急天高猿啸哀”。
书中还藏着无数异兽。在东方,关羽死了,他的赤兔马数日不食,伏枥而死。在西方,小职员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大甲虫,在亲人的冷漠无情中,他黯然地死去。
翻开书,看三万里黄河,观五千仞华岳;听轻悦的松涛,品回味无穷的香茗。看天,看地,看万物,再看你自己的心灵。
仔细看吧,书中藏着一个世界、无限风光。
我不欣赏“稻花香里说丰年,惊起蛙声一片”的田园风光,也不倾情“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民俗礼仪,却独钟“智慧钥匙,良药益友”的书中风景。书中的风景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我的生命中。
书中的风景是诸位都欣赏过的。有的只是寥寥几笔勾出来的,有的却是繁长复杂画出来的,有的崎岖,有的平坦。但看到最后总是这样或那样一片风景,在我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支撑人生。
在那个夏日的午后,阳光毒蛇一样舔噬着我书桌上那张数学卷,鲜红的一位数灼着我的眼睛,带上作文书这本护目镜,我埋头啃了起来。怀着受伤心灵的我看到了那篇砺志文章——《田埂上的精神》,一颗落在田埂上的麦子无人照看,连鸟都不看他一眼,风来了又去了,雨下了又蒸发了,可是浮尘留下来了,甘霖滋润着麦子冒出了一个有一个芽苞,抽穗了,收获的季节到了,一位农人收获了他,喃喃道:“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壮的麦子,他承的是天惠啊!”我仿佛置身于麦田之中,顿悟:只有奋力才能成才。我立马放下作文书,拿起数学卷改了起来,一个月后的数学期末考试,我考了116分的好成绩。这书中的风景震撼着我,让我学会了努力。
不但书中的自然风景令我感动,而且我还从书中体会到人间真情那一道道靓丽的风景。
我曾与“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的查尔斯王子共担责任,也曾与感慨“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孟郊一齐感恩,还曾与高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共同自信。如此种种风景,让我体会真情,感悟自我。
我在书中的风景中了解了书的梗概,学到了一种精神,悟出了一种生命蔓延的方式。
这书中的风景在我的心中留下的就是一幅美丽的画卷,书中那包罗万象的风景也让我真正体验到读书的魅力。
“接天莲叶无穷碧”的美丽令人陶醉;“一览众山小”的壮阔令人震撼;“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斑斓令人回味。可我独爱“打开智慧之门”的书中风景。因为有诗赞曰:风景这边独好。
一谈起书中的好风景,我的话就多了。有与刘禹锡欣赏“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秋高气爽;有与毛泽东领略“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冰雪连天;还与苏轼一同观赏“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装浓抹总相宜”的朴实素雅。但读到最后,总是这样或那样的一道风景,足以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支撑人生。
这些或壮丽或幽深的美景固然美妙,而生活中的小事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又何尝不是动人呢?无意间,在家中床底下发现了一本《梵高传》,出于好奇,我翻开了这本书,我足足地读了一个秋天。我完全沉浸在梵高的世界中,梦中也满是金黄色的向日葵。他是天才?失败者?梵高说:“痛苦即人生。“孤独的灵魂隐没在燃烧般怒放的向日葵中,耳边响起了那首凄美的老歌:”他们不能爱你,而你的爱却依然真实地存在。“我流泪了,深深地陶醉其中。他用向日葵燃起了人们的希望。
在书中的真情美景里,我学会了与命运抗争,更学会了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教我如何不说:书中的风景,这边独好。
书,乃中华五千年来的精神宝库。我国在五千年前就有了文字,有了千古流传的历史。读书可使人看清理想,使人才华横溢,也可使人走向成功走向希望。
几千年来,不论是记载历史的《史记》,还是描写社会的各类小说,书,使我们和遥远年代的祖先相识相认,感受他们的呼吸和跳动的脉搏。虽说当今社会中已有不少人失去了对读书的热爱,但是书却还是中国的魂,中国的宝。因为中华五千年来的兴衰荣辱都记载在书上,不是吗?
我爱书,也爱读书。不单只爱读,也爱研究,也爱写。虽说有很多书我至今还没看过,但是就求学12年来看的书,都已令我受用终身了。书中最爱的,便是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每看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感想,因为曹雪芹先生是处处留给人无尽的遐想。这是一本好书带给一个人的深思,更是一种文化带给人的精神食粮。
网络的普及已经影响到我们这一代人对读书的看法了。在生活中若是遇到问题,更多人会选择上网查找,而越来越少有人去图书馆查找资料了。因为在这个商业社会里,更多的人讲究的是时效,所以方便快捷的网络成了大家的首选,而图书馆也快成为休闲娱乐的场所了。有时同龄的人会问,为何要买书,上网一查什么书都有了,何必花那个钱呢?试想,若是什么都从网络上查找,那书的意义又何在?读书并不是为了赶时髦,而更多是为了读它的思想、它的灵魂。其实书同人一样,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有的书就代表作者本人,那是一个鲜活的灵魂诉诸文字的感叹。并不是简单的白纸黑字,毫无生命气息!
一个国家的灵魂,在于他的文化,那文化的发展不都是由文字编纂成书代代流传吗?!国家的魂,人的魂,都是由书记载。那么,现在为何都丢弃了自己的灵魂,为何都遗忘了国的灵魂?难道真的是因为社会发展的原因吗?!
我想不然,若是有更多的人选择阅读而不是上网查询。那么社会的灵魂会更加鲜活;若每个人都将书作为一个灵魂看待,那国之魂也必然鲜活起来。
读书不仅意味着接受和理解,更意味着对时代的感知,对文化的传扬。
读自己的魂,读国家的魂,社会也会因你的阅读而鲜活的。生活也会更加多彩。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们所行的每一步路,都需要书的陪伴,书与我们心心相印,欢悦与共,悲哀同伤。
正如凯勒所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我们从狭隘驶向广阔的海洋。”又如古人云:“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的确,书使我们高尚。在书的世界中,你尽可以厌恶你的厌恶,崇拜你的崇拜,世味之浓淡无须迎合,粉饰于耳目到底是虚荣,书使我们清醒于自己在阡陌上行,因何对酒,与谁和歌。
读书,不是弃绝红尘,哀叹人情冷暖;不是消沉,怨恨命途坎坷,而是不断前进,不断行路。
读书,使我们行自己的路,使我们不跟随世俗的车轮旋转,随波逐流,得过且过,而是时时领略千帆竞发的雄奇,向世界展示举袂成云的洒脱。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数学使人周密,逻辑和修辞使人善辩。”读书使我们的人生之路沿途缤纷烂漫,色彩斑斓。所谓:“精妙处,忍不住拍案而起;谐趣处,禁不住哑然失笑。”
书,为前行的路铺平坎坷。有了书的路,不再孤独,不再单调。边读书边行路,也算人生之享受。
读书使我收获颇多。书给我的人生之路太多的指引和启迪。
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懂得了反抗的意义;当勃朗宁说:“拿走爱,世界将变成一座坟墓。”我懂得了奉献他人。
读书,使我深味“逝者如斯夫”的感慨;“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忧愁;“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无奈;“秋阳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生”的萧瑟。
读书,使我明白了“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爱国之情;“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民族之情;“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侠义之情,使灵魂得以升华,情感得以净化。
读书,使我知道了“慈母手中线,临行密密缝”的亲情;“春风满面皆朋友,子期在在对谁弹”的知音之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挚情。使心灵得以洗涤,拥有得以珍惜。
带着书中获取的给养上路,我们无忧无虑;珍视书中诉说的隽语箴言,我们受益无穷。
行路,行路,路自书中延伸。
读书,读书,良书铺垫光明之路。
读书吧,就如同持着未来的钥匙,人生的大门正缓缓开启,金光在不远处显现,照亮行路的你和你远方延伸的路。
读书是一门技术。读书能丰富人的课余生活,读书能使人增长知识,读书能使人懂得道理。海伦•凯勒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宽阔的海洋。”
有人曾经说过:“书里面有黄金屋、颜如玉。”读好书要掌握方法。
这天,我正在看《八十天环游地球》。忽然,书中出现一阵白光,把我带到了另一个地方。我在那见到了十一岁的小凡尔纳,他背着家人到一艘开往印度的大船上当见习水手,却被父亲在下一个港口赶上,让他在床上幻想旅行。我见他睡着了,便无聊的说:“要是能到他的梦里去就好了。”刚说完,只听耳边一阵“呼呼”声。我来到了他的梦里,见到了主人公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的一个赌约,同仆人“万事通”开始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壮举。他们在旅游途中排除了冤枉的官司﹑遭遇海上风暴﹑遇到印第安人抢劫等险情,还“英雄救美”使得艾欧达夫人也加入了旅行。当他们遭遇官司时,我为他们感到冤枉;当他们遇到风暴时,我为他们感到不幸;当他们遇到印第安人抢劫时,我为他们感到害怕;当他们救出艾欧达夫人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除此以外,还有一位傻瓜侦探费克斯,误认为福格是银行窃贼,闹出了不少糗事与笑话。
福格一行人途经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到过的洲有:欧洲﹑亚洲﹑北美洲,游历了英国﹑法国﹑西班牙﹑旧金山﹑纽约﹑瑞士、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美国等地,但在即将回伦敦时,却因福格先生没有登上返回伦敦的轮船,使两万英镑赌约的结果变得难以预测。但福格找到了“亨利埃塔号”,顺利按时到达,赢得了两万英镑。福格不仅获得了金钱,也获得了幸福—娶艾欧达夫人为妻。
后来,我回归现实。我体会到福格不是为了金钱,不怨恨他人,保持冷静而又准确的个性,使他成为最幸福的人,使不可能成为可能。
我真正佩服福格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本质。福格先生具有自信,不然他就不会和人打赌。
精彩的情节有:两万英镑一个赌﹑福格先生买大象﹑可怕的送葬队伍﹑火车“飞”起来了﹑生死决斗﹑坐着雪橇旅行。
我认为我们青少年也面临着严峻的精神挑战和重塑理想的机遇,只有重新评价和反思理想、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并且以健康的人格、奋发的努力、奉献的精神要求自己,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福格先生具有执著、勇敢﹑机智﹑自信﹑有正义感﹑坚定﹑冷静的人格操守应成为青少年永恒的人生精神坐标。我也佩服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竟能在梦中旅行。他还是科幻小说的鼻祖,可见是第一个创造科幻小说的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认为成功的关键在于“分秒必争,利用好时间,就没有什么问题。”这是主人公福格先生自信的一句话。分秒必争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也是每个人成功的关键。
我觉得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学习,我相信这也许不是一种书中之旅的结束,是书中之旅的开始。
让我们一起开始书中之旅吧!
看到一颗颗犹如被雪花点缀在上面的西米,喝着一杯又清鲜有清甜的椰子汁,让我想起上一次读书中的"甜蜜蜜"-制作椰汁西米露。
星期天,我很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一本《靓厨秘诀》的书,当看到"小师傅"教你制作西米露:"材料:西米150千克,椰汁一罐。过程:一边搅拌,煮十分钟后,把西米过凉水,在煮一锅水,把西米和椰汁一起煮,可以再加一些西瓜。"时,我不禁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想:这看起来不难,不如学做西米露,现在天炎热,让父母回来尝试一下我制作的甜品,滋润喉咙,心动不如行动,我说干就干,拿出一袋西安米,先泡泡水,再拿出一个锅,放一些水.我一步步地按照书上的指示。水发出"轰轰轰"的声音,我就把火改成小火,把泡好的西米放进锅中煮.在煮西米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搅拌。慢慢的,我就发现西米变得透明起来。"掺啦!"我大叫一声,心想:是谁施展魔法把我的雪白而不透明的西米变走呢?我心里急的像蚂蚁炸开了锅。怎么不看看无声的老师-书呢?我急中生智。噢!书上说:"待到西米变成透明时......"原来西米也像我们的社会一样千变万化。我继续制作椰汁西米露。只见西米心里还有一个小白点的时候,我就把火关了。我把煮好的西米过凉水,这时候的西米就像一粒粒小珍珠似的,非常惹人喜爱。我再放些水在锅里,水烧开后改小火.我先倒入西米,再放两罐椰汁,椰汁西米露便大公告成了,我兴奋地活蹦乱跳。我想:妈妈爸爸回来一定很高兴。
真的,父母对我的甜品赞叹不已,赏心悦目.今天看到垃圾堆,也觉得分外美丽,就像一个世外桃源。在制作过程中,我好像渐渐地长大了。
读书中有"火辣辣","酸溜溜","苦涩涩".不愧是"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给了我不少美好的回忆,使我一次次长大。
牡丹区二十二中学初一
十一班 刘少帅
儿时的记忆像海滩上的贝壳,而我,则是在海边上戏水的孩子,取一颗光滑美丽的贝壳,在海边的瞧石上细细端祥。古人云:“书中乾坤大,笔下天地宽。”对于我来说,书算不上“乾坤”,可还真有那么一片天地,足够我徜徉一番。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有了看书的狂嗜。小时侯,我难以置信,对着那黑乎乎的白纸黑字,居然也可以坐上一天,像傻瓜似的。看《西游记》长大的我,对孙悟空情由独钟,可是囊中羞涩,只得对着货架上的它三步一回头地望它而去,只到老爷送给我一套《西游记》,闻着书中散发出的阵阵墨香,看着惊心动魄的打斗场面,我时而鼓掌加油,时而泪流满面。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识的方块字越来越多,一本本好书接踵而至。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家里的书越来越多。
一次,我随手翻阅了黄志康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立即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哈利的勇敢与机智,伏地魔的丑恶与虚假,让我的心灵一次次震撼,以至于“走火入魔”,使得老妈向我发来了最后通牒,不准看闲书,并以撕书作为威胁
我的宝书们
我的哈利,孙悟空……为了学习,我不得不和我的至交好友断绝关系,一天天坐在那堆积如山的作业前,脑中不时映现哈利拿着魔杖与妖精殊死搏斗。……我再也忍不住,偷偷拿出《西游记》继续看起来。不知不觉书上映出人影,我抬头一看,妈妈正瞪着眼,虎视耽耽地望着我。我立刻把书藏起来,以免使书蒙受杀身之祸。
我爱书,每次拿到书,不等打开,墨香沁入心脾,真是书未读而人先醉。
我在书中成长,从童话到诗歌到散文到小说,它们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去翻读,领着我不断创新,不断学习……
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阅读能够摆脱平庸。书使我的心灵得到滋润,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的人生道理。在儿时的记忆当中,我和书可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友。
在上幼儿园时,字是不识几个,妈妈便经常买来书,让我坐在她的腿上,读上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经常这样,我便养成了听故事的好习惯,有时妈妈没时间,我就囫囵吞枣,有时竟也真的猜出个所以然。上了小学后,我学会了拼音,识了更多的字,对一些注音版的儿童读物以得心应手。那时,金波爷爷的《穿皮鞋的胖熊》、葛竟的《老爸老妈大变身》……都是我的家常便饭。读《窗边的小豆豆》,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的天真无邪;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受到了友情的真挚;《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让我觉得书中世界很神奇。《三国演义》让我知道了古人的聪慧与胆识,了解了中华古代知识。步入中高年级,学业也重要起来,作业量明显增多,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读书的兴趣。五年级时,临近调研,妈妈让我复习,我答应了,还没到半个钟头,我的“书瘾”便上来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上厕所。”趁机,夹塞了一本书放在外衣的里面,护着肚子,跑向厕所,那时,妈妈早已看出了端倪,却原谅了那么一次。时间飞逝,我在津津有味的读着书,妈妈突然闯入,我吓得书掉落了下来,妈妈捡起书,斥喝道:“你在干嘛?看书?”我嬉笑着抢过书,夺门而出。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读书中成长,获得了真知。
六年级:巫乐
书,是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但,它却是我儿时到长大的一位益友,它在我心中占有着特别高的地位。在我脑海里涟漪着,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看到一本本花花绿绿的书时,我的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晚,妈妈正在灯光底下备课,我却在妈妈旁边,不知所措,而妈妈放下手中的书本,拿起一本《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童话故事给我讲,当我听到继母对白雪公主下毒手,我心里充满了愤怒,又为白雪公主逃出继母的魔掌,为她感到庆幸,当然,这也是我的第一本书。
从此我爱好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书还不是童话,而是儿歌,因为儿歌,即使没有文字,还可以看图。我喜欢读完家人交流读后感受,有时我会对妈妈说:“某某舍己为人”,“某某勇于承认错误”。当我说这一句话时,妈妈非常惊讶!因为我说了:“白雪公主的故事让我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羡慕,嫉妒,恨。”那时,我才7岁。
现在,我长大了,开始读一些文学之类的课外书,比如,《意林》,《小小姐》,《小文学》。因为里面的故事有离奇的,感人的。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会了我人生航程的方向,再美的花也有调零的时候,再美的彩虹也有消失的时候,但只要你将书里的知识珍藏起来,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