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在我认识了一部分汉字,并能用拼音读一些小故事的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读书,我把所读的这些小故事讲给大人听,得到他们的称赞后,我觉得很满足。以后,能看懂小说了,觉得书中的天地太大了,我从书中得到了以前从来不知道的知识。从此,我再也放不下书了,甚至读书成了瘾。可以这么说:我对书的痴迷程度,不比那些歌迷、影迷、网迷们差。
每天要是不读书,那我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一天除了上学、写作业、练琴、睡觉外,手上总是拿着书;甚至是饭桌上我也不忍放下书,每次总是爷爷奶奶从手中夺去,我才无奈地端起碗;真正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对于我的这个爱好,家里人也大力为我“投资”,我的书架上也有近百本书了。但是象我这样,没完没了,总拿着书看,大人们也会烦,经常会问:“今天作业多不多啊?”“光线太暗,小心把眼睛看坏……”在我看书的时候,我最气有人叫我,你知道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那时我正沉浸在小说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之中呐,你说,我会不生气吗?爷爷对我玩笑地说:“冯笛得了读书饥渴症”。
为了能有更多的读书时间,我常常想,假如有一天,家里大人都不在,我关起门,在没有任何干涉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一番,哪该多好啊!这一天终于来了。今年寒假刚好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那几本书一本比一本精彩,我看了一篇又一篇,爱不释手。刚看完了半本书,我的姑奶奶来电话,叫我们全家去她家做客,爷爷奶奶“梳妆打扮”一番后,兴高采烈地准备出发,却不见我的身影,原来我独自躲到小卧室,静静地看起了书来。这时奶奶问我:“你不去姑奶奶家了吗?”我说:“不想去。”爷爷又说:“那里有好多小孩,你可以跟他们去玩呀!”我仍然重复着那句话。就这样爷爷奶奶“软硬兼施”,却丝毫打动不了我的心,他们只好无可奈何的走了。耶!我胜利了!我高兴地看起书来,一个下午,我的三本书都看完了,回想一下,这一下午的收获还真不少!看了本曹文轩的《巫屋》,使我了解了曹文轩优秀的文学作品,扩大了视野。还有两本国外的《鸡皮疙瘩》,让我看到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虽然我没有吃到美味佳肴,但是我“吃”了一下午的“精神食粮”,我觉得,值!
总之,无论怎样,书我还是要读的,因为它是我的最爱。我不知道你们读过书后有没有收获,但我觉得读书对我帮助不小。它不仅让我掌握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而且也丰富了我的词汇。我非常自信地说:我写小练笔、作文时,从不劳驾大人,觉得总有写不完的事,说不完的话,可能这就是我读书得到的好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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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我的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写作……,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相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不太喜欢看...
我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读书。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不,我现在就登上了这个“阶梯”。一次,我们全家组织去交游。我表面上对郊游不理不睬,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恨不得一蹦三尺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