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伴我成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的金钥匙;书,是人类知识的泉源。
自从三岁时,我就会对着书盯着它看,也产生了兴趣。后来,我简直是对书爱不释手了。
五岁,我就这样迈入了读诗歌的行列。说来也怪,诗进了我耳朵里如一首首歌谣似的动听神秘。于是,我一直在苦攻诗歌,读了背,背了,再读新的。就算再忙,我也不会忘记时而背背诗歌,因为我发现读诗歌是多么有趣,多么神圣。
七岁,诗歌已成为了我的珍宝,随口便能背出一首似真非梦幻的诗来。这时,我又翻开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仅仅几面,我竟着了魔似的拿着书不肯放了。那种不花哨却真实的语句,令我如痴如醉。妈妈本来就赞同我读书,就这样,她每天答应为我读一段,但前提是我不能整天只对着书看。“别成了书呆子啊!”妈妈笑着说。一知半解,鲁迅先生通过文章告诉我们的道理我自然不知道。但这不代表我读书只是心血来潮。《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十岁时才正式钻磨完。
对于我自己兴趣不大的书我并不会仔细看,如《红楼梦》看完记不记得,完全是两回事。记得,那就记得,不记得,那就算了。但重要的是,我还看过《封神榜》、《水浒传》等令人兴奋的书。话说回来,十岁的我容下了这么多的书,别人可能会惊讶,但我却对这仅仅几本书还不满足,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书统统看一遍。
再说现在,我也才十一岁。《三国演义》走进了我的生活。现在我每天都要看一回,真是不亦说乎。当我看到第一回“宴桃源豪杰三结义”时,我默默地为刘备、关羽、张飞祝福,祝他们顺利打遍天下。可几星期后看到关于死了,眼眶不争气地红了,合上书发誓不再看这本书,可没几天手就痒了,心里也不舒服,貌似空了一块似的。于是,我忘记了我的“誓言”,再次看起了《三国演义》。在这段时间好好的没事,结果却又让我看到诸葛亮死了,这难得的人才啊!又让我失落了一阵,不过后来又一次看了起来。读书果然已成为我改变心情的东西了!
除了看名人名着,看其他文言文也是我读书中的一大乐趣。看懂,什么都懂了。看不懂,就永远也不懂。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书看多了,自己也能感到自己长大了不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让我感到意犹未尽,也多了一份自豪感。
我书架上的书,一层层地摆得又满又齐,虽然书中都被我圈划得词,封面却是多么的干净。
好读书,不亦说乎?
六年级:张钰涵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一本本好书,伴我走过了十一个春夏秋冬。
小时候,我总是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讲童话故事。那时,童话为我展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我在那个美丽的地方,沐浴着大自然的美好:我与白雪公主嬉戏,同美人鱼玩耍,和鲜花一起歌唱;也看到了巫婆的丑恶,坏人的狡诈……在这里,我分辨了真、善、美与假、丑、恶。书,让我学会了人生的第一课。
渐渐地,我长大了,开始捕捉诗的影子。读李白,读到的是潇洒与不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嵩人”铸就了他的自信与博大。读杜甫,读到的是沉郁悲伤和忧国忧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表达出他的亡国之痛,离别之悲。“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传递着他的大气盘旋,悲凉沉郁。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现在,名家名篇、名著,成了我的挚爱。跟随着j k.罗琳的脚步,勇敢地去抗击强敌;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本《苏菲的世界》让我在哲学的领域遨游;翻一个筋斗云,和孙大圣来一次尽情的欢闹;伴随梁山一百零八好汉,一同伸张正义;三国故事,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读书,让我在悠然的午后时光感动,在静谧的午夜时分流泪,在微明的晨光熹微中彻悟。一本本好书散发出墨香,伴我迎接一个个灿烂的日子。书,给我带来了开心与快乐,带来了惊奇与神秘。书,伴我成长,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成长的阶梯,是我们无言的老师,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每天都和我同伴,在我苦恼的时候,书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我眼前,在学习中,只要有不懂的问题,就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光流逝,转眼间,我已经长大了,我已经学会了“a、o、e、i”这些简单的拼音,也学会了“木、土、山、水”等结构简单的汉字,随之我也学会查字典、学会更多的汉字、学会看更难的课外书籍。我像一条贪婪的鱼儿,在海里探搜更多的奥妙。我渴望,我贪婪,我想得到更多的知识。我看过很多的书籍,有:《童话故事》、《同桌冤家》、《十万个为什么》、《妈妈,累了就哭吧》……我从中结实了《童话故事》里美丽、单纯的白雪公主,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变天鹅的丑小鸭。结实了《同桌冤家》里两对同桌冤家,讲述了他(她)们之间的喜、怒、哀、乐。结实了《十万个为什么》里的各种各样的不解之谜。结实了《妈妈,累了就哭吧》里的同学们,和他们一起分享对于父母之间真实的故事,对于“妈妈,累了就哭吧”这句简短的话的含义。书籍抚育了我,让我成长!
我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书可以说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书可以让我大开眼界,不做目光短浅的井低蛙,书可以让我每天快快乐乐的。做一只快乐的百灵鸟,书可以让我勇往直前,做一只勇敢的千里马…… 我每天都去找书,让书打开它那美丽的世界,带我去畅游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书就象一艘小船载着我从起点慢悠悠的飘向终点,书就象一架飞机,载着我从狭窄的地方飞到浩瀚无际的天空,书就象我的影子,不管我走到哪,书就跟到哪。
我刚开始写作文时,我写的一点儿也不好,语言不通顺,词语不恰当,只要听到“作文”两个字的时候我就象老鼠见了猫样的害怕,可就在害怕的时候。是你,书,出现在我的面前,书,你就象一位老师有耐心的一句句教会了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作文丰富多彩,怎样才能够委婉逼真。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怕写作文了。每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有些飘飘然时,书,你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告诉我:“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这时,我的脸会一下红了。以后,我再也不骄傲了。
我对书爱不释手。书啊书。我爱你!因为你给了我无穷的力量和知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
书!谢谢你!是你陪我一路远航!
濑湍小学一年级:陆理斌
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有书华,秀于百卉。徜徉书海,就拥有了整个宇宙。楚辞的风骚,汉赋的酣畅,唐诗的艳丽,宋词的俊逸——观沧海,望星空,明月清风,杏花春雨,大江东去,铁马金戈,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残荷冷雨,优雅淡远。斗室之间,书香弥漫。
读书之乐,得与目而富于心也。古人曰;"书中日月长“秦汉冷月,唐宋乐舞,明清绝唱,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宁静的夜晚,会会曹雪芹,拜访罗贯中,聆听鲁迅深沉的教诲,瞬间完成心灵的进化。与书为伍,少一份浮躁,少一份清纯;少一分庸俗,多一份儒雅。读书之乐,似与圣贤席地而坐,聆听心声,感到灵魂充实丰盈,豁然开朗。
读书之益,增加、获趣、致雅。一部史书,犹如一幅展开的历史长卷,谛听时代的脉搏,咀嚼人生甘苦;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呼之欲出,深深痴醉。从“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中读出李白的豪情壮志,洒脱不羁;从“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流。”中读出杜甫天涯倦客、四处漂泊的悲凉孤独;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读出苏东坡昂奋的激情和旷达超逸的思绪;古贤金哲论述,纵横万里,上下千年。
快乐读书,我们的心灵得到浸润与滋养。不求能有“好读书。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情怀,只愿能增加致雅,韵味悠然,每天自得其乐,便也足够了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猛然间,书已经伴我走过了7个春秋。在这七年里,我和书的故事犹如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世上最美妙的乐曲——读书“三部曲”请听:
(一)喜悦之曲
2006年10月的一个下午,在我们学校的阶梯教室里正进行着五、六年级的“读书真好”作文比赛。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不禁加快写字的速度,对于今天的比赛,我并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我不求拿一等奖,只要尽力而为就可以了。在比赛后的第三天后,当班主任罗老师告诉我得了三等奖,我很兴奋,我终于没有给班里丢脸,也没有给自己丢脸。“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时,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
(二)难过之曲
我看着作业本上的那几个鲜红刺眼的分数,思绪又飘回了昨天晚上。那时,我正在看《校园幽默》,三十分钟过去了,五十分钟过去了,当我发现已经8点30分时,才匆匆忙忙地把作业胡乱应付过去了。我重新审视着那分数,心想:以后没做完作业之前不要看课外书了。
(三)愤怒之曲
我忘不了2007年五月11日,那天中午,我煮好了饭,觉得无聊,就随手拿起凳子上的《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想到,爸爸走进厨房看见我正在看《西游记》,就大发雷霆,说我不用读书了,竟然看小说。那可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呀,为什么不可以看呢?这时,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不清。让我愤怒的是,爸爸居然把《西游记》扔了,我快被气哭了。
不管我和书之间发生的事情是喜,是怒,是笑,是哭……我一如既往爱读书,因为读一切的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爱书,读书让我明理!让我快乐!让我成长!
我读了一个故事,它非常的有教育意义,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故事是说:有一头鹿,在和同伴的搏斗中被刺瞎了一只眼睛。从此它只能看见一侧的情况,而对另一侧的情况却不得知。于是,这头鹿脑子一转,想了一个办法,自己到海边吃草,把好的眼睛对着草地,把坏的眼睛对着大海,就不会有危险了。起初,这只鹿是很幸运的吃到了草,它觉得自己的主意太棒啦!终于有一天,有人乘船从海边驶过,发现了这头鹿,然而鹿却没有发现人,对于人的逼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结果船上的人射死了鹿。
可怜的鹿到死也不会明白,原本以为危险会来自陆地,总在防范中,而把大海作为依靠,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意孤行,总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于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尝到了读书的最大的甜头。因为读书也闹了很多笑话。
记得有一天,我自己去了新华书店,书店里的书真多呀!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书——《水浒传》,交完钱我就赶紧跑出书店,看到一把椅子,便一屁股坐了上去,翻开《水浒传》看了起来,当我看到武松打虎的精彩环节时,老天爷好像故意和我作对,先是刮来一阵狂风,地上的塑料袋都被狂风卷到了空中,紧接着,一滴豆大的雨滴滴到了我的头上,“啊!”随着我的惊叫声,豆大的雨滴拼命的往下落,我赶紧把书塞到我的衣服里,拉上拉链,我看见旁边有一家饭店,我急匆匆的向饭店奔去,雨滴砸得我的脑袋疼,但是我还是紧紧地搂着我的书,我到了饭店门口避雨,饭店里的人看到我成了“落汤鸡”便都哈哈大笑起来,我真是狼狈极了。
我还有时候读书被妈妈误会,记得有一次,我在卧室里看《我的战友邱少云》,玛玛叫到:“吃饭了!”我则叫到:“笨蛋”,妈妈一气之下,打开我卧室的门,火冒三丈的说:“你刚在骂我什么?气死我了!”哦,我恍然大悟,“我是说邱少云身上着火了也不跑,真是一个笨蛋!”现在才真相大白。
书,使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罗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的,不仅高尔基爱看书,我也爱看,尤其是地理和历史类书籍,什么《中国国家地理》、《探索地理》、《探索历史》等等,我都爱看,不仅如此,我还因看书而闹出了一个笑话。
那是一个周末,我去奶奶家,做完作业后,就高高兴兴地捧起本《探索历史》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当我刚看到最好看的地方时,突然,奶奶让我去买馒头。于是,我很不情愿地拿着钱和那本书出发了。我一边走,一边看,整个人都融入到书中的历史故事中了,根本没时间看清楚脚下的路,那些平时扔的到处都是的破塑料瓶、垃圾袋、还有小石子等都好像故意和我过不去,一个接着一个往我身上撞,害得我脚上、身上都是烂塑料袋子、树叶子,像个要饭的,更可气的是那些塑料瓶和小石子,它们把我绊了好几次,差点摔倒。这些我都无暇顾及,一门心思看那本书。等到了菜市场,我还在看书,一不留神,一头撞在菜市场旁边的书店门上,都磕出血了,我一边用手擦了擦,一边抬头往上一看,发现书店门上有张告示,写着:本店新书上架,《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每本售价9元。我一看,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一个箭步就冲进了书店,也忘了头疼的事儿了,因为我早就想买本《上下五千年》了,只是苦于没机会,这回我一定要买下它。进了书店,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本书,然后,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刚进家门,奶奶就看见我头上的血迹,急切地问:“你怎么了?和人打架了?”我说:“没有呀!”“那你的头是怎么破的?”“一不小心,磕到书店的门上了,蹭破了点皮,没事。”“我还以为你和人打架了,对了,你买的菜呢?”“菜?什么菜……”坏了,刚才净顾着买书了,把奶奶交待的买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不好意思地对奶奶说:“奶奶,我刚才买了本书,把买菜的事给忘了,实在对不起。”奶奶一边给我清理头上的伤,一边心疼地说:“你呀,一见到自己喜欢的书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算了,我去买吧。”处理完我的伤后,奶奶拎着菜篮子就出门了。
从那以后,我吸取了教训,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读完《红楼梦》,我认为它的价值在于它的结尾。这部小说的结尾并不像其他中国古典小说那样的大团圆结尾,而是以一种颓败的趋势作为结尾。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他的开始,或许仅是一场年少时的轻狂不羁,而他这个离奇且不被祝福的决定,却改变了这个少年一生的命运,有事生死存亡仅仅发生在那一刻,可是,他用他拥有的精神,获得这黎明的祝福和生的希望。
——前记
《鲁宾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也是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这部小说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宾逊落难荒岛?不畏艰难自耕自力?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好品德。鲁宾逊这一形象其实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的先进、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典型形象的代表。
而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第一?鲁滨逊充满了冒险精神。
鲁宾逊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从鲁宾逊四次惊险的航海经历和他永不安于安稳平静生活的性格?充分显示出了他的冒险精神。鲁宾逊的一生都在冒险中度过?他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第二?鲁宾逊拥有惊人的毅力和丰富的创造精神。鲁宾逊一生乐观?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他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绝境里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条生路?凭借自己惊人的创造力不但为自己建造了房屋还制作出了面包。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度过了在岛上28年之久。鲁宾逊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勇敢?机智的性格。
着名作家迪福就这样通过一连串紧张惊险的冒险故事把充满了性格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克罗茨内介绍给了全世界的读者?他拥有一点一滴艰苦创业的耐力?拥有不畏艰险埋头苦干的毅力?拥有制造工具精致生活的智力?拥有传经布道宣扬基督的训教力?他集五力于一身?打造了一个坚强勇敢、刚毅、勤劳、智慧的完美个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挑战欲燃起他对生存的美好盼望?在其奋斗的过程中把人的能力推到了顶点。
辽宁葫芦岛葫芦岛杨家杖子开发区完全中学初二:夜雨声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