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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阴沉的早晨,天还蒙蒙亮,我就已从床上爬起来了。都放假了,是什么让我起那么早呢?原来今天早晨要举行跳绳比赛,老师要求在8点之前到校。我踏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学校,没想到在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人来了,我暗暗想:怎么来的比我还早呢?因为是出去比赛,所以我们都认为一定会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参加很大型的比赛。就这样等了好久,直到8点零五分老师才来,我们都抱怨不已。老师领着我们七拐八绕的走了好久,终于到了比赛地点:...
作文《街角》
街角
在一个阴沉的早晨,天还蒙蒙亮,我就已从床上爬起来了。都放假了,是什么让我起那么早呢?原来今天早晨要举行跳绳比赛,老师要求在8点之前到校。我踏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学校,没想到在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人来了,我暗暗想:怎么来的比我还早呢?因为是出去比赛,所以我们都认为一定会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参加很大型的比赛。就这样等了好久,直到8点零五分老师才来,我们都抱怨不已。老师领着我们七拐八绕的走了好久,终于到了比赛地点:...
第一章
今日的阳光又是那么好,可我依然睡到了11点。这漫长但对我却不是很足够的假期让我的生物钟彻底乱了。
一个杂乱的小房间,一个疏懒的大男孩。不过这些在下午将变得井井有条。因为有她在,我原本乱无章法的生活变得似乎有些条理了。我一般不会在睡完懒觉后享用早餐,但饭桌上依然有一杯牛奶和一些包子——普通但却适合我。正当我在理我那乱如蓬草的头发时,家里的门开了——轻而不慢,显然是个熟悉的动作了。进门的是一个叫做艾小清的女孩。
“你看看你,每次都是这个样子。”
“又是这句话,我都听烦了,反正你不会嫌弃我的,我怕什么啊。”我抱着她说道。
“去你的,谁稀罕你呢。我要去做饭了,今天是蛋炒饭,我去的晚了,没买到什么菜呢。”他把我推开,准备进厨房。
“你做的我都喜欢阿,特别是蛋炒饭噢!”这话绝对是真的,因为我这个人天生不爱山珍美味,只一碗她做的蛋炒饭我就满足了。说着,我就进了卫生间,继续洗漱。我出来时,面前已是一个几净的房间。为了感谢她了(其实只是个借口),我给了他一个吻。此时疏懒的男孩也变得精神了,这就是她的力量——一个女性无形中拥有的力量。
午饭的时间是宁静的,我们无语,只是互相给对方夹菜,虽然今天的菜只有一盘花生米,但我们依然延续着这个传统。她以往的确是从不在进食的时候讲话,但今天似乎有什么急事他一定要现在说。
“我昨天作了个梦,想听听吗?”
“是不是梦到我拿着999朵玫瑰在你楼下向你求婚阿!”令我奇怪的是,我无意的调侃,竟然把她给惹生气了,我看得出这次是真的有些生气。
“人家说正经的呢!你怎么这样!”
我只能因莫名的原因向他道歉,她这才放下筷子,慢慢的说下去。
“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的那天了!”从她的话里,我却听不出喜悦。
“真的吗,那天我帅吗?我想应该很帅的!”
她似乎没听到我的玩笑话,继续说下去:“可是。。。。。。我看到了你旁边的新娘了。她的确很漂亮。。。。。。。”
“你夸自己,也不脸。。。。。。。”
“新娘是小妮!”
我的话顿了一下,却没有吃惊。片刻,我开始笑了起来。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我,问道:“这很好笑吗?难道你不会爱上她的吗?”
“你说这个可能吗?就算我不再爱你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妹妹阿,你知道我是不喜欢像那样活蹦乱跳的女孩子的。”一边说着,一边笑:“你到底怎么了,怎么竟是瞎想瞎想的,问那么白痴的问题?!”说完,我夹起了最后一颗花生米,放进了嘴里,完全没注意到她呆滞的表情——这种呆滞从她进来时就好像有了,说到这越发的明显了——我只管自己拿起了报纸看起来。
午餐后,她在洗碗时的脸一直是灰灰的,但不像是因为疲惫造成的,而是某种其他
原因。这些,我是很难猜透的。
第二章
午后,小清去上外语补习,我习惯了了疏懒,除非工作需要时再也不愿想曾经上学一样学习了。所以,每次周末或者假日实在无趣的时候,就一个人去街角的那一家老茶馆坐坐。今天就是如此,电视里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部无聊的肥皂剧,网上的朋友的大多又都不在,我便取来一本书和一只MP3去了那家茶馆。
店的名字叫做“清茶馆”,不过和小清没关系,因为它早在小清还是个小女孩时就在这里了。不过现在看来,“清”这个字正的很符实。因为现在茶馆的生意就像里面的卖的绿茶那样清淡。或许是我们这的都有点喜新厌旧,人们都去了“清茶馆”对面的新开的咖啡厅了。我是比较喜欢中国的“老传统”的,实在没法对那些洋东西有太多兴趣。
我照旧坐在茶馆里靠窗的位子,这里光线好,看书方便。说来惭愧,我常来这里,却至今分不清龙井与碧螺春,只知道好喝就一直点它,也算是孤芳自赏吧。我不特别爱看书,所以阅读的速度比较慢,但对于一个想渡过无聊午后的人来说,读得慢反倒好些。上周才看完《达芬奇密码》,今天手里的是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虽然为了能理解而一字一句的读者本书,但终究没有完全看懂。不过读这种有些深度的书籍比较有趣,至少没有昏昏欲睡的感觉。
在这个夏日的午后,书边飘着茶香,听着自己爱听的慢歌,自认为是无比惬意了。在我读书正入神的时候,我的左耳边传来了类似敲门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去——是小妮,她手里拿着一叠纸条,正坐着要进来坐坐的手势。我丝毫没有留意中午的那件我看来像玩笑的事,就点头让她进来聊聊。
她虽然张得有些像她姐姐,但两人性格却截然不同。她很外向、开朗而且健谈,总能把我们逗笑。她点了杯冰茶,一饮而尽,立即就要续杯,然后放下手里的纸条,就和我聊起来。原来她刚才去送花——
因为她在花店工作,所以送花是常事——回去花店时正好看到我,就进来坐坐偷个懒。她说有事要我帮忙,但没说是什么,坐了一会儿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她,就匆匆走了。这倒不像以前的她,以前他都会和我聊很久,什么都聊,我也从她那里了解了不少关于他姐的事。当时,我也是先认识她后来才和她姐认识的,我们不是常常见面,但她像个小女孩,很惹人爱,我的有几个同事几次还托我与她认识,后来不知怎么样了。
她离开了茶馆后,我继续听歌看书,似乎没有人来过。耳边是周迅的《偶遇》,倒是满符合这个情景,只不过我们的关系与歌里的不同。
第三章
我一直在茶馆待到黄昏,然后回到家里放好东西,乘车去父母家吃晚饭。因为我和小清认识了不到1年,也没有正式见过她的父母,所以她不能来为我做饭,我就去父母那里,也好陪陪他们。到了大概10点再回去,一般没有什么人约我,所以我大多都是在家里上网,偶尔也去市中心逛逛,不过一般是与小清一起,一个人很少去。
今天我吃过晚餐,很早就回了家,正准备开电脑上网,我的手机就响了。一个不熟悉的电话,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是小妮啊,你在那呢?”
“我在家阿,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出来,有空吗?”
我想她们姐妹经常在一起,小妮在,小清应该也在,反正也无聊呢,出去转转也好。
“行吗,没空就算了。”
“可以阿,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呢。”
我们说好了在10路车站等,然后我就出了门,乘公车去了。路上我在想和小清去哪里,不知不觉就到了车站。可是,我只发现小妮一个人,于是,我问她:“你姐没来吗?”
“我姐?你们认识的吗?”
我这才想起来,我是没有在她面前说过和她姐的事。
“哦,没什么。找我有什么事啊?”
“我有点不高兴,找你来陪陪我啊。”
她早些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样子,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发生。跟令我有点惊讶的是,我和她只不过是大学同学,现在虽说有联系,但并不是很密切,她怎么会找我?我开始有些一头雾水了。
“走啦,你不会就想让我在这里谈吧?”
“嗯,是,去哪呢?”
“跟我走就对拉。”她似乎不像多说,迈开步子就走了,我只好在后面跟着。
走了大约,10分钟,到了一家小咖啡厅,我们进去坐下来,我闻到里面好像有有一种熟悉的味道,但就是想不起来。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就点了杯冷饮,一个人喝着。就这样又过了10分钟,她终于说话了。
“觉得这里怎么样?”
“不错挺雅致的,你常来吗?”
“以前是的,但以后不会来了。”
“为什么?”
“我昨天和我男朋友在这里分手了。”她原本甜甜的声音带了一点哭音。
听到这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了,我没有再看着她的脸,而是转向外边:稀少的行人和车辆,整齐的行道树,笔直的公路还有一块很大的海菲思的广告牌。我好像记起了什么,但又被小妮的话打断了。
“我想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直接的女孩子,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耳朵了。当我正在为她的话而惊讶的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味道。终于我记起来了,那是海菲思的味道,是小清头发的味道,今天是小清的生日!我竟然把这个忘了,不过不远处一个白色的身影让我明白了一切。
“不行,这不可能,我有爱的人了!”我回答的样子好像很为难,但心里却暗自窃喜,因为,我知道今天这个突如其来的约会只是一个它们姐妹俩早已设好的来考验我的局,那个不远处的白色身影就是小清,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裙,再加上那个味道,和这个突兀的要求。我开始为我的智慧而暗自窃喜了!可是我竟然看到了小妮的眼泪,那个不远处的身影也在靠近,当我看清楚时我才发现她竟然不是小清!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也没有小清的身影。
我这才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对小妮来说很残忍的错误。这难道就是我要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而付出的代价吗?看着眼前悲伤的小妮,我手足无措......
国庆,值得欢庆的日子。出门。
在延安路上,到处是一张张笑逐颜开的脸。但是,我却目睹了那一幕。
他是一个老人。他满头白发,可能好久没洗头了,看起来有点灰。他衣衫褴褛,脚上的鞋子灰不溜秋的,还露出两个脚趾。
他是一个乞丐。他手里拿着一只掉了漆的碗,里面还有几个一毛的硬币。真的,他是一个乞丐!
他颤颤悠悠地伸出他满是皱纹的、干裂的、灰色的手,向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行乞。
姑娘脸上绽放地笑容消失了。她别扭地移动着脚步。怕人们看到她和一个乞丐在一起,她想尽快离开乞丐的身边;但又觉得,让别人发现她对乞丐不友好会不太好。于是,她板着脸,全身似乎高度紧张,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动着。
他也觉察到了姑娘的意图,收回他皱巴巴的手,略微地垂下了头,转过身,不再多语,迈着蹒跚的步子离去了。只留下一个无奈的背影。
姑娘脸上的笑容又绽放了,她舒了长长的一口气,似乎刚才的事耗费了她许多精力。
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姑娘,但我知道她身上有着现代人身上存在的通病――冷漠、缺乏同情心。
现代社会的人都爱面子。他们认为,不论做什么事,都会有人在背后评头论足。不知不觉,他们遗忘了怎样去关爱他人,“冷空气”严重地袭击着整个社会。到处都是冷漠的眼光。
记得看过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病人在坐电梯时做了一系列的好事,但与她同乘电梯的人对他的行为显得不耐烦,毫不客气的把她关在电梯外,并狠狠地骂她是“神经病”。
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它的作者也一定有意揭露这个社会的丑恶现象――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毫无关爱可言。
偶尔有乞丐出现在我家门口,他们扯着嘶哑的喉咙说着祝福的话。但妈妈对他们永远置之不理。她说,那些乞丐不用去理会,他们不值得。
不值得?!我真想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这样轻视生命。
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就算他们是乞丐,他们也有活下去的理由,他们也是人,也有生命!
这个冷漠的社会,我厌恶!
谁来救救这个社会,谁来救救人们的心?
乞丐,究竟谁才是乞丐?是你们,是你们这些冷漠的人,是你们这些心灵的贫乏者!真正该行乞的是你们!
我追到街角,乞丐已经又拐了一个弯,走远了。那无奈的背影后散发着灼人的光芒。我想,他实际上不需要施舍。或许,他的每一次行乞是对那些心灵贫乏者的施舍。
我无语,只想默默告诉他,希望他的光亮能赶走“冷空气”,温暖整个社会。而我,会一直默默地祝福着他……
在一片蓝天下,一大片罂粟花在梦里向着斜阳,就那么随风轻轻地摇摆着,孤等守候的落寞,踯躅在最初的梦。
在这座城市,数不清的霓虹繁荣遍布在这里,川流不息的车辆穿过这个城市的每一条昌盛的街道。车声和喧哗声总在不经意间不断地萌发,不再是个荒芜的秋分日下了。
然而,在人流和车辆不断的街上的一角,站着一位头发稍微有些凌乱,穿着件白衬衫,上面一点什么也没有,那么洁白,却是洁白到刺眼,在人群中格格不入的男孩。但,这位男孩没有任何的顾忌,站在街上的一角举着一块牌,上面写着“一则笑话XX元”,是这样的微微笑地等待着。
在这么多人从男孩的身边穿梭的时候,不免有些人赏了一个白眼或讽刺了句话给男孩,可是他没有多在意,而是笑着一直等待,那种笑看似发自内心的笑,给人有种幸福的味道。
在这条街上,不仅仅是人流在循环,还有那些喧哗的声音。然而,一位穿着正装的先生首先向那位男孩讨笑话。男孩只是轻轻地在这位先生的耳边旁说了一下,那位先生竟然豁然开朗道,笑得很大声地对男孩竖起大拇指,拍了男孩的肩膀几下,表示赞扬。然后对着自己路过的人说,这位男孩讲得笑话好好笑的,你们不妨试试看。
从上午到下午,男孩只吃了个面包就顶着热辣辣的太阳不停地工作了。因为有着太多人需要找他说笑话了,而且他也很乐意,心里有着满满的成就感和些许的寂寞。
就这样,无论是学生、老人,还是工作人员等,他们听了男孩的笑话后都很开心地谢谢男孩,便笑着走了。
然而没有人知道。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处的巷子里会有这一位蜷坐在台阶上的男孩。在路灯的照下,他的影子延绵而长,孤单又寂寥。那双如水的眼眸没有任何感情的流动,没有光明,没有神采,甚至没有焦距,如死亡一般的寂静和暗淡,一种到了极致的绝望与麻木,浮起了一层层淡淡的自嘲。看似世界已不能再容纳他的存在一样,无尽的落魄。
和白昼下的那个男孩,完全分割成另一个人。
微笑和目光不再是那一贯的灿烂如阳,仅剩的只有黯淡的沉默,淡淡的自嘲,空洞的如斯悲凉
但,男孩似乎在执着着什么。每天做完工作后,都会走到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但,只是微微一眼。在那眼中清楚地看到恨意和哀伤,似乎在用尽全部生命来挽回和埋葬。
就这样,时光荏苒,已经过了很多的昼夜。然而一天,一位看似寂寞的女生向男孩那边走来讨笑话。可当男孩讲完的时候,那位女生竟忽然地哭了起来,捂着脸就跑了。男孩心里感到纳闷也很奇怪,搔搔了后脑勺,一脸疑惑地看着那位女生哭着越跑越远。
心里在想,难道是自己说的笑话不好听吗,可别人听了却很高兴啊。他心里就这样被搅和了一下午。
其实男孩并不知道,每一个人听过这个笑话后,他们是笑着离开男孩的视线范围,而私底下,他们却泪眼婆娑,个个捂着脸哭泣。其实,他们的笑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伤心,而不想让男孩知道他的笑话是如此的悲伤,也许是想给他一点安慰吧。
当旁人都只是认为,男孩讲得笑话是很好听,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笑得这么开心。
也许,才一开始。男孩的笑话源源不断的也只有这个,那也是他想执着的。就像是一个北极雪一样,没有任何的温度。而故事中的两兄弟成就的就是那么个悲伤的结局:
当在一个下着雨的夜晚里,街上看见一个断了一条的男孩艰难地拿着把雨伞撑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着。正当他要过马路的时候,口袋里的一条水晶吊坠掉在公路上。此时的车看似忘我地开驶着。可男孩没想太多,就这么径直地走向前拾起。可当男孩拾起的时候,抬眼一望,已经来不及了。一辆闪着光的车飞快地碾过他的身体,他的身体顿时布满了鲜血,融入雨水里,合二为一。那条水晶吊坠也就这样被压碎了。他的弟弟在找到他的时候,已经血肉横飞了,他恨自己为什么和他的哥哥吵架。而那条妈妈留给他们俩的吊坠也就不会就这么没了。
谁也没想到,故事里的那个死了的孩子会是男孩的哥哥,也没有人知道之从那以后,男孩他一直自嘲着自己。他当这个故事是个很好笑的笑话。而他的寂寞从此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最爱他的人已经不复存在了。
年华似水,沧海桑田。
也许,那一年,那条街,那男孩,就这样成为了风光旖旎的一幕。因为,他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而他编造的自我谎言里寻找到唯一给自己的寄托。
蠲免结局的悲伤的时候,男孩看着那罂粟花,美丽而恶毒又会存在哪?
罂粟花烧光不许生世上,你在的只允许颓废踯躅
写街角的祝福是因为喜欢上了戴佩妮的这首歌,她在歌里祝福男友另外的幸福,而我,想用这份祝福唱出我似水年华中的心曲,送给那些陪伴我走过的朋友们。
我在新的日记本的第四页写到:八月是个疯狂的季节。
中学毕业的学生上天的上天,入地的入地,我也在天地中间翩翩起舞,可是越舞越凄凉。《荷塘月色》里的朱自清说:“热闹的是他们,我什么也没有。”其实我挺热闹
的,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
除了浮躁,八月让我浮躁。
我利用上完衔接班的时间行走于这个城市的夹缝,穿越一条条的街道,看满街的灯火摇曳车水马龙,看一个接一个的街道路牌,看八月天空中罕见的风筝,看自己的脚印刚刚留下,便被身后的人群重新踩过,覆盖,消失,仿佛我重来没有来过一样。这一切的一切像是八月对我的一种暗示。站在街角,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我仿佛看到了毕业班里同学各奔西东的影子。
一眼,开学的日子到了。两个月前的离愁,两个月疯狂的暑假,两个月后的期待,都顺理成章的成为历史。
前几天还看到一些八月底就弄完军训的学校的老同学,在QQ群里大谈军训的感言,叫苦不迭。看他们风趣地谈笑风生,我很庆幸漫长而短暂的暑假没有减少彼此称兄道弟的情感。翻看同学录,不知不觉发现那些平时并不很亲密的同学,留下的真心祝福原来更打动人。
我再次站在街角,观望着漆黑的夜空和闪烁的霓虹,冷风冷冷的吹过来,我看见几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滚,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般温和的年华。我想虽然可能再没有机会看见那些熟悉而灿烂的笑脸,但是心底的默默祝福却不断涌现。
正如一句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聚聚散散,我们都是为了朝着自己的理想奋进,虽然方向不同,但我相信每个人在新的学校都会有一个好的开始。
将这份街角的祝福带给所有曾经的陪伴我度过美好时光的同学。我无法让时光倒流,但是却可以让这祝福永驻。
将祝福唱给那些甜美的回忆。
“多少个秋多少个冬,
我几乎快要被陶醉,
但还是因为一个重复的话题,
就无心自扰。
也曾想过,
离别后在遇见我们该是多好,
我想我还是会站在某一个街角,
不让你看到。
只因为我不想打扰,
只因为我想你永远记得,
……
不想忘记这段幸福的时光,
就把祝福留在街角。”
街角,温暖我的眼眸
幸福,如流星般在一刹那陨落……不见……
眼角的泪水却在下一秒成为幸福的定格。
很爱去走那条街,是因为那个乞讨的老婆婆。
每天捧着个破旧的纸鞋盒,用那瘦骨嶙峋的双手微微颤颤地举着,就那么愣生生的举着,向路过的人乞讨者。那本就空洞的眼神在一个个路人无情的走过后,就更没了应有的那份灵动与色彩。
我走过去,在那个纸盒里在、放入5元钱,那个老婆婆止不住的向我点头致谢。
我趁机打量了她一番:满头的银丝用杂乱的布条绑得乱糟糟的,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在岁月的日益变迁中落下了许多灰尘,双腿像木乃伊般被泛黄的布条紧紧缠绕……
本应在家享福的年龄却在……唉!
我走了,当走到街角时,我又再次看到那个老婆婆。
只是,他旁边又多了个满脸红扑扑却又觉得像喝醉酒般的男人,高高的,胖胖的,满脸的黑,像刚煤堆里钻出来一样的脏,手里还拿着未喝完的酒瓶子。
依稀听到一阵老婆婆与那个男人的叫骂声。
“老不死的,没事敢挡……我的路。”说着打了个长长的嗝。
听到这样的话,我都想揍那个醉汉一顿了,可再看看老婆婆,她捏着纸盒子与衣角,低着头不说话。
醉汉恼了。
抡起拳头就要揍下来,一个幼小的身影挡在了老婆婆的面前:
“不准打我奶奶!”稚气又纯真的声音在耳际荡起,有多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我在心里问自己。再看那醉汉,顿了一下,像明白了些什么,转身走了,头低着,久久的……
街角的那一刻,我看到小男孩身上闪烁着的光,像小天使般,可爱。也是在那一刻,我看到幸福的到来。
眼角在瞬间有了湿润,温暖,在久违了的心底倾发而出。
泪的痕迹是对那街角幸福的定格;眼眸中闪烁的是感动,也是温暖。
幸福,定格……
初三:李林
走过邂逅的路口,相遇花开的季节,找个借口的停留,守望街角的童话。人世界爱是不可输的梦想,童话世界里我们都是最幸福的。如何面对人生的寒冷?有时只想静静的等天荒地老,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心疼?梦里知多少,谁是谁的唯一?忘忧草,童话世界里一定有,天涯海角,在哪里?想一些人时,天色已黄昏。
每打一个字,童话几乎离我越来越远。永远有多远?每次看到小孩子一起在嬉戏,我微微一笑,感觉那是一群小太阳,很可爱,很感动。有些的到最后都化作乌有,那就是长大么?叶子飘落时,落花满天飞。冷冷的夜里,雨无情的落下,想起飞,却眼前一片黑夜,谁来给黑夜灯光?静静的认真的看着每写的每一个字,外面却下雨了。我想要忘忧草,把曾经的一切伤痕,洗得彻底,很不想永远有那些伤痕,永远的期限是多少?闭上眼,多少人走进我的脑海里,我珍惜着。有时我活着的是别人编织的谎言的世界里,而我还傻傻的自得其乐。是不是我们一个人被骗多了,就成熟了。成熟是眼泪在,心却给自己结冰锁门,这就是所谓的成熟吗?每天只是今天的过往,是自己的倔强还是固执?当看着自己写的字,每一个笔画在温柔的毛笔中显得那么的典雅。当我说对不起时,我知道了什么是委屈和伤痛。我努力的去理解,我只想静静陪人走得好远好远,只希望从来就没有尽头。风吹落了最后的一片叶,心就开始下雪。
整条街,我有伞,却不去撑伞,因为我觉得那是一种庆祝,对我的庆祝。我一直活在记忆里头,听,那是雨中的风声。太多的也许,太多的人闯进心里,可生命注定有人进就得有人出,只是一直以来进的人太多,而出的人太少。为什么生活总需要人来猜?保持沉默的悲伤沉痛是给我的寄托吗?什么是人想要的结果?回忆的画面在脑海里徘徊,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上天会安排的。曾经的某个人跟我说过,走了,散了,没了。走了,散了,没了……或许当人无奈或心冰凉了,就会做出的选择。
经历太多,懂得太多,就会为了有些人着想得太多。谁是谁的谁,一切只是未知。仰望蓝天,抬头,连流眼泪都是我的错。引用阿央说的,又不是很熟,见面何必打招呼呢。改造下,又不是很熟,何必要我记得你呢。当我的心不知不觉沉沦时,心跳都是那么不安分。我期待的心总说不出的来回流血,阳光下我要留一个最灿烂的笑。人生的灵魂在心灵里。
微风吹着红脸颊,头晕到漫无目的,校园还是那样的安静,静得给我自己呼吸的空间。偶尔几对人走过,而我只想听着歌就这样的走着,他们成不了我的风景。看着花圃,很想那里面有我的气息。酒不是个好东西,它只会让人晕到勾起伤痛,受不了,只得找个无人的角落给自己喘气。叶子飘落,湖水微波,有时在想我若纵身一跃,那我想我肯定是神经病了。有时想回到过去,回到曾经,可自己清楚每个阶段都是有自己需要去坦然面对的。我轻轻来过,就已满已……生命的世界里,我要我们的精彩!
有时想离开得好远好远,想着没有我的日子,没有我的世界。没有过不去的生命,没有舍不得的草地,没有流不尽的泪水。当夜静静来临,下雨时,世界一片安静。生命无需等待,而爱却需等待。轻轻的走来,匆匆的离去,是何等的可悲。
风从耳边徐徐的吹来,老人浑厚的声音还在风中回荡着。我们之间连一面都没见过,我至今仍能清晰分辨的,只有他的声音。
依稀记得每个傍晚,约莫是日坠西山之时,这时小区里就会响起他那熟悉的声音。他的声音像是散落一地的珠串,一字一句,清脆而动听。他的声音慈祥中又带有力量,有些苍老却丝毫没有凄凉。声音中满满的 都是一位已暮之年的老人对子孙后代们的关怀。
老人老了,这或许就是他能做的最后一点点事了吧?尽自己的一份力,蹬着款式早已过时的自行车,走街串巷,给进进出出的行人提个醒。在这个善良严重缺失的时代,这点微不足道的的善心却显得难能可贵。
城市在飞速发展,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楼层的累加隔开了心与心的距离。金钱的浪头渐渐冲淡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我们用青春,用汗水,换来了想要的物质生活,可是物质再多始终也填不满那颗永不满足的心。
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在残酷的现实面前,选择了放弃,选择放弃那份善良,舍去那份稚嫩……曾几何时,善良只能在街角昏暗的路灯下独自徘徊。
风轻轻撩起发丝,激起思绪的涟漪。一本书清晰地浮现在眼前——《窗边的小豆豆》。书中讲述了一位淘气到被学校开除的小豆豆来到了小林校长开设的巴学园。这个学校专收各种各样奇怪的儿童。然而在校长细心的关怀下,各个曾经上过这个学校的人都有了各自的成功和各个领域的成就。其中最让我动容的人就是小林校长,他对学校上课没有具体的规范,对成绩没有具体要求。总之在巴学园,一切都可以随心所欲。但有一点是小林校长的底线,老师需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帮他们树立善良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的观念。其中有个故事,一位女教师在教到尾巴这一概念之时,无意地和一个残疾的小朋友开玩笑“你有没有尾巴呀?”本来只是一个无意的玩笑,可是小林校长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这是对孩子人格尊严进行侮辱。由此可见小林校长对孩子们倾注了无限的爱。我想,长此以往善良会永驻他们心间。
风把善良轻轻扬起,它们在灰暗的路灯下,跳着,跳着一支永不停歇的舞蹈。它们是多么希望,有一天会有人到街角认领些善良。
阳光散而斜,淡淡的暖意落在我身上,我在街角处留恋的了个身,懒散的望着落下的红阳。
有些习惯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形成的,改也改不掉。
比如,我喜欢在报刊亭买书。但只在从左数的倒数第二家买书,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而是那最容易让人忘记的倒数第二家。
比如,我喜欢卖报纸。但只在街角处的卖报人那里买,虽然在去街角处时,路上总会有几个卖报人,但我却会走到街角处再买。
比如,我喜欢慕思蛋糕。但只在沁园买,尽管美之味就在学校附近。
比如……
走在熟悉的路上,在这吵闹的街市里,似乎只有街角处才有宁静,似乎只有街角处的时间是凝固,街角处总飘有种静静的香味,我在街角处又了一次身,即使红阳已落……
又是那种无法描述的感觉,又是那种腐朽的空洞,我的心开始疼痛。
血红,一点一点晕漾在凝固的时间之中,是谁在哭?
飞舞的碎雨掩盖不了泪水,我不知道该如何……
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街头,看着擦肩而过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似乎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禁站住脚,感受心中的起伏,树还是老样子,路人还是那样,而在街角的空白处会有我的影子吗?
一切似乎来得那么不可思议,我莫名地喜欢奔跑,那种快跑的感觉总会让我莫名的心动,而我疯狂于这种感觉。于是,奔跑渐渐地成了一种习惯。似乎有一种力量支撑着我,分不清是好的,还是坏的。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很讨厌,而那种习惯却想甩也甩不掉。虚伪,任性,胆小,自负。我没想到当初的自己嘲讽的是现在的我,无奈,只能站在那里苦笑。还记得曾经潇洒地批判那种人,也自信满满地朝天空大喊,永远不做那种人。现在,发觉那支笔似乎有千斤重,压死了我的心,那张天真的脸也支离破碎了……
寂夜中,我不停地寻找那个原来的我。我任性地以为那个台灯下的我很伟大。却喜欢上和夜在一起,那种感觉又让我渐渐成为了夜猫,也许我本来就是属于黑夜的。在黑夜苟延残喘中,我喵喵叫了一声,似乎也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讥笑声……
后来,我才发现街角没有空白处,因为它上面写着禁区……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二中高一:郭淑燕
时常会想,街角的风景到底有怎样令它百般不舍的惬意。
——题记
翎是一只白色的小猫,有一双墨蓝色的眼睛,十分漂亮,总是高高昂起自己的头在街上踱步,高傲的姿态就像一个处事不惊的女王,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高贵的气息。
每次中午家里人午休时,总看不见翎的身影,但到了下午黄昏时分总能看到它娇小的身姿在楼下的街角处出现。仿佛很舍不得,它停下脚步,向街角望去,温柔地喵喵叫两声,便又转过头来,回家。
时常会想,街角的风景到底有怎样令它百般不舍的惬意。
回到家后,翎会坐在阳台上,望着远处缓缓消失在地平线上的太阳,火红的天边渐渐黯淡下来。翎那墨蓝的眼角处滑过一丝忧伤,淡淡的。
有一天,闲来无事,在中午翎走的时候,我也蹑手蹑脚地跟在翎的后面,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跟着翎下了楼。正在往街角的时候,一阵清脆的响声让我措手不及,来不及躲闪。翎一回头就看见了我,便飞快地跑走了,也不顾什么高贵的形象了。我恨恨的踢了一脚在我脚下早已断成两半的枝条,无奈地摇摇头又回家了。
回到家后的我依旧好奇,于是放着自己最喜爱的轻音乐,坐在阳台的秋千上,怀里抱着一本泰戈尔诗集,待到黄昏时分。
待到黄昏时分,翎的身影又出现在了街角,还是老样子,很舍不得。它总得停下脚步向街角处望去,温柔地喵喵叫两声,便又转过头来,回家。
现在翎早已如羽毛一般离开了我。但我时常会想,街角的风景里到底有怎样令它百般不舍的惬意,而我却从未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