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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的灵魂迷恋着黑夜里的黑,和粉红里的粉一地魔影,繁衍碎了我吉祥的灯盏...
作文《乌鸦》
乌鸦
有许多人认为乌鸦是不祥之鸟,还有童谣说:老乌鸦叫,厄运来到;乌鸦立上枝头,厄运即将来到。这些完全是诬陷,乌鸦其实和普通的鸟没什么两样,大家会这么认为都是因为许多巧合。古人认为黑色是代表死亡的颜色,而乌鸦的羽毛就是黑色的;还有乌鸦一闻到动物尸体的味道会飞来;乌鸦的叫声也比较难听,就是这些巧合使人对乌鸦产生反感。
其实乌鸦也吃虫子,也是益鸟,人类应该要像保护鸽子、啄木鸟、猫头鹰一样保护乌鸦。
山东青岛市北区上海支路小学三年级:李健
一天,鸟儿们在开比美会。孔雀展开了五颜六色的大尾巴。“这尾巴美的超出了我的想!”乌鸦赞叹道。仙鹤炫耀着洁白的羽毛,鸟儿们都炫耀着自己的美丽。唯独乌鸦没有说话,还受到了鸟儿们的嘲笑。一个小孩看到了,把鸟儿们都抓住了,只剩下乌鸦。这时,乌鸦开始嘲笑它们:“你们不会再自由啦!”被抓走的鸟儿“呜呜”地哭了起来……
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黄海路小学三年级:qizhi2003
黑夜终于侵蚀了身体
死寂终于嘶哑了歌喉
可追求的太阳仍未升起
呼唤的鸟语还未响起
哦 升起来了 太阳升起来了。
哦 响起来了 鸟语响起来了
乌鸦啊
为何你被认作黑夜的幽灵
为何你竟成了厄运的号手
漆黑的容颜是你的罪证吗
嘶哑的歌喉是你的污点吗
在嘲笑与冷漠的世界里
家是唯一温暖的地方
把连天的辛酸深埋心底
用单薄的微笑安慰父母
用苦难刺破的伤痕
预兆苦难的来临
为惊醒昏然的太阳
乌鸦开始黑色的歌唱
乌鸦巢庭树,
古今遭忌诅。
朝啼增晦气,
夜哭黄泉路。
见者每唾液,
闻之常跺足。
天地恒有心,
孤独怜孤独。
相安四十载,
子孙无穷数。
既知狐兔狡,
能解石水出。
齐飞蔽日月,
转瞬游地府。
秋心常惴惴,
嗖嗖春风楚。
若能通鬼神,
何受世间苦。
直往仙界去,
好陪凤凰住。
不与凡鸟争,
免遭使人诅。
耳根余清净,
安然画苍芜。
借汝三声灵,
摇我满墙竹。
鸦鸦自悠闲,
世事难入目。
雨雪伴纷飞,
去来教反哺。
梧桐逍遥伞,
南山非阿堵。
鸹鸹不记年,
朝朝暮复暮。
人们都喜欢五光十色的喜鹊,却无人关注浑身乌黑光亮的乌鸦。
乌鸦是雀形目鸟类中个体最大的,乌鸦体长400毫米—490毫米,羽毛大多数是黑色的,翅膀是身体部分最长的,乌鸦的种类众多,有41种,它们几乎遍布整个地球。
寒鸦是乌鸦中最小的,只有37厘米左右。渡鸦是乌鸦中最大的,体长约60厘米,通体黑色,尾羽、翅膀有蓝紫色或是蓝绿色的金属闪光,嘴型其粗壮,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和山区岩缝中筑巢。
乌鸦和松鼠可大不相同,松鼠怕人,乌鸦可不怕人,乌鸦主要栖息于山崖、阔叶林、平原、人工林等各种地方,喜欢在林间路旁、河谷、海岸、农田、沼泽和草地上活动,甚至出现在山顶灌木丛和高山地带。但冬季常到山脚,平原地带,常在农田、村庄等地方活动,有时也出入于城市。这一点与松鼠大不相同。
大多数乌鸦都要迁移,它们集群性很强,常常由上万只乌鸦组成。其他时间总是几十只组成一群。
乌鸦也是益鸟,在繁殖期间,它们经常吃小型脊椎动物,比如蝗虫、蝼蛄、金龟甲以及蛾类幼虫,有益于农。此外,因为能消除动物尸体对环境的污染,起着净化环境的作用。
乌鸦终生一夫一妻,并且懂得反哺。雌雄共同筑巢。每窝产卵5~7枚。卵的孵化期约20天。野生乌鸦可活13年,家养的寿命可达20年。
由于环境污染,乌鸦的数量已急剧减少,所以我们应该保护环境。
无论乌鸦怎样用孔雀的羽毛来装饰自己,乌鸦毕竟是乌鸦。
我想过同学的一句话:“第一次考试别考那么好,否则第二次就会被老师家长同学看不起,如果第一次考得不好,一次又一次的考试越考越好,老师家长同学都会表扬你。”我否了这句话,可是,今天想起来,是对的。谁能否认这不是个事实!如果不信,比如你第一次考100分,第二次91分,老师会说你,可是第一次考91分,第二次考100分,老师会怎么说,进步了,退步了,次序不一,结果不一,或许我的理解错了,但是,这永远是对的,当然,也许只有我这么认为。
得确,我这次考得有点过分,但是,如果一个人缺少一颗明路灯——理想,就会醉生梦死。我的“灯”在哪?除去一句句的批评,我还得到了些什么?人总得有希望。没有希望的心田,是寸草不生的荒地。没有希望的人,如同没有解的方程,没有弦的竖琴,没有动力的螺旋桨。我需要一点关怀,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不用别人警告我,我有自尊心的,我有一个起码动物也有的尊严!爱的本质是精神的光明。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青春应当是鲜红的,永远的鲜红,青年是纯洁的,但青年每每是固执的。我要我的爱!
唯有真才能血性,须从本色见英雄。
难道最优秀的人物只有通过痛苦才的欢乐吗?
我知道,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我知道,风雨之夜过后有晓霞;我更知道,自己认准自己的路,不管谁说什么,都要挺起胸膛走到底!可我不知道我的春天,我的晓霞在哪里。我走不到底,因为我的希望一个个落空,我坚定不了,我沉着不了。我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我还是个少年,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毅力。但是我还是坚信着,人的一生,既不是人们想象得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想想这些,我信心增强了一些,人生如河流,我不怕逆水行舟。
沉沉的黑夜都是白天的前奏。
由于痛苦将自己看得太低就自卑。我想,我就是自卑。
我就是一只乌鸦,我有理想,我插上了孔雀羽毛,可是我还是我,不可能永远的成为孔雀,如果孔雀和乌鸦比起来,我可能会选一只乌鸦,一直没有任何压力的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乌鸦。不过,我还想说一句,警示天下各路人:“不了解一个人的处境就无权指责一个人的行为。”还有,我,仅仅是一只乌鸦。当然,我也会努力成为孔雀……
1.黑与红
周身的黑色
缘自前世频频燃起的大火
森林是璞玉
一旦有了争夺
大小的生灵就一样地青面獠牙
惨败时只有逃命
哪怕翅膀已成灰烬
在山涧在崖头
偷偷陈列曾经的贪婪
一阵剧烈的咳嗽涌上眼角
天 羽毛不再光鲜
许多的物种失去了本色
我的外衣只有一件
那是关于生命的史记
有人随手翻开序言
胡乱猜测当初的情形
在侃侃而谈之时
并没看到后记里的药方
让他们双手瑟瑟发抖的
只是残存的陶片
怎样觅食
饥饿使我们的初衷大打折扣
因为喙的红色
我的三餐关联着淤血和伤口
2.想起狐狸
年代远了
所有的仇恨可做娱乐的脚本
奉承了欺骗了
都只为一口发霉的食料
站立树梢
俯视一种立体的姿色
从新蕾初上到落英缤纷
摆弄一种情态
让多重的猜忌不露斧痕
嗓音怎么会不美
那是最原始的音准
在剧场外在舞台下在器乐的四围
你我的听觉已经僵化
张口并非放开歌喉
荤腥的诱惑从嘴里脱落
你的尾巴滑出漂亮的弧线
我感到真正的轻松
和莫名的心痛
孤芳自赏后等待唱和
你大嚼的齿音告诉我
我们互设了圈套
炫耀吗
你的欣喜恰似我的伤感
很久以前,乌鸦是森林里唱歌唱得最好听的,它唱得比百灵鸟好听,比画眉鸟好听,每年森林举行的“森林歌手比赛”,它们总是第一名。乌鸦王国在一棵大榕树上,它们都非常自豪,它们以为在森林里,没人能唱得过它们。不久,森林举行“大合唱比赛”,森林之王要求森林里的每个王国都要参加。听到消息后,动物们都纷纷回去准备了。一只乌鸦听到消息后,心想: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于是,当别的动物王国们在努力练习时,乌鸦王国里面就是连续不断的呼噜声,每一只乌鸦的心里只有一句话: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一只百灵鸟听到了乌鸦王国里的呼噜声后,劝它们:“你们再不好好练习,别的王国就会超过你们的。”“不用担心”,乌鸦国王头也不抬一下,“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百灵鸟飞走了。一群麻雀飞来了,唧唧喳喳地讨论着。其中一只飞到了乌鸦国王的身边,问到:“你们怎么都不练习呀?”“不用担心,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比赛开始了,每个王国都唱出了自己的拿手曲子。到乌鸦王国了,它们很有信心地走上场,“哇,哇----哇----”乌鸦们唱起了歌。“什么呀?这么难听!”“真难听!”“快下台!”乌鸦们在一片叫喊声中,冲下了台。原来,乌鸦很久都没有练嗓子,上台的时候一开口,嗓子就已经破了,所以只能发出难听的哇声。乌鸦们很后悔,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它们再也唱不出动听的歌声,永远只能发出哇哇的叫声了。
三年级:公主雅雅
《重新整理版》
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
注:此贴纯属虚构。
——《第二十三篇》——
整个森林陷入一片荒凉,
风
把树叶象沙堆一样向后卷去,
高大的灌木象垂垂老去的老人,
直直的腰,
艰难地,弯曲着,
‘依呀’,‘依呀’地发出它颤抖的叹息~
风
把叹息交付与
云,
云
让天空哭泣了。
猎人抹了把溢满眼眶的泪水,
雨点又接着打到他的脸上,
到最后,
雨水,与泪水,分不清了,
交融在猎人的脸上。
猎人背起他照旧以往的行囊,
踏着厚厚的被雨水打湿的腐叶与交叠的技条,
往森林的最深处,
走去...
时间的年轮,
在猎人踏出每一步伐的阴影的背面,
转动着,
时间过去了多久?
没有人知道!
——《第二十四篇》——
就象那最古老的故事一样,
猎人在漫漫的大森林里,
走呀,走呀...
披星戴月,
尝甘饮露,
也许,途中还发生了许多的故事,
但都无关紧要了。
终于在这一天...
猎人看见了那条小溪,
看到了在岁月中坍塌了的颓废的农舍,
经历过天长日久的冲刷,
已经变得摇摇欲坠了。
猎人看到了矗立在风中的这一切,
依然熟悉,
依然生出久盼过后的激动!
只是,
人是否依旧?
他冲向他心中盼望以久的小屋,
恨不能,
恨,不能,
——《第二十五篇》——
拨开沉寂了层层的败叶与腐枝,
猎人终于走进了那座坍败的农舍。
他来到曾经是他熟悉的地方,
在那里,
他看到,
他心目中的公主,
静静地躺在那里,
化成了一堆白骨。
猎人从他埋藏得最深最深的口袋里,
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他珍藏已久的那颗金光闪闪的宝珠,
扶起农妇的骸骨,
把宝珠递到她的‘口边’,
满怀伤感地说:“把它吞下去吧!我希望它还能挽救你!我的妻子!”
随着,把宝珠放到了骸骨的‘嘴’上。
金光闪闪的宝珠,
变幻出奇异的色彩,
慢慢地,
农妇恢复了她脸上的红润,
她笑了,
两颗泪珠,
顺着美丽的脸颊滑落了下来...
农舍突然消失了,
农妇在猎人的怀中苏醒了,
‘谢谢你’
‘我亲爱的猎人!’
农妇在猎人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吻掉了猎人脸颊的泪水,
吻掉了猎人的懊悔。
这时候,
金鹿--也就是王子,出现了,
他牵起了农妇的手,
对猎人说:
‘很遗憾,你没能遵守最初的诺言!
我必须得把她带走!’
——《第二十六篇》——
大森林里响起一片凄美的歌声,
‘朋友,我们失去并不后悔,
我们已经全部拥有...
当年,你我曾经的好,
...我会重现你的面前...’
猎人竖起耳膜,
使劲地捕捉着这一片依稀的歌声,
陶醉着...
多年以后的猎人,
孜然一身,
已然垂垂老去...
沉寂的森林里的这一天,
伐木工人的女儿,
牵着她的一双儿女,
突然出现在猎人的眼前,
她告诉猎人,
她的故事,
她的丈夫,
她的家庭,
以及,那曾经的‘大胡子老伯’的故事!
她甜甜地笑着,
笑容填补了岁月的沟壑带来的沧桑,
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平静。
猎人平静地听着,
有时候,脸上会发出内心的微笑,
在他的内心,
有一整座的森林,
在大雪来临的时候,
在森林的深处,
会跳跃出一些闪亮动人的星光来,
它们,一直都是那么的明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