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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方法

的作文

我的读书方法

三年级|日记|550字

我有一位邻居叫:“周俊谷”,她现在读六年级。她在学校里都是评城东之星、四好榜样……在班上被老师选为总班长、大队长、中队长、小星星广播站播音人。各科比赛中都是第一名,我很羡慕她,于是我决定去向她请教。

我打听到了周俊谷有关于读书的十一个优秀学习习惯:1、上课要用“五用法”;2、上语文课用图表记笔记;3、整理笔记要做到补、改、编、舍……

我想我应该把这些方法运用到学习中去。有一次,数学老师说我退步,要我加油,我没办法,只好用了“五用法”。 五用法是用眼看、用嘴说、用心想、用耳听和用手记。用眼看就是认真看教材,看老师的表情、手势和板书;用耳听就是认真听讲,不光听老师讲课,还要听大家的讨论,听老师是怎样解答同学们的疑问的;用嘴说就是默默复述老师讲述的重点,并大胆回答老师的问题;用心想是上课时对新知识进行积极的思考,不能开小差;用手记是要记下老师讲课的重点。听课时要边记笔记边听,或者在教材上画圈圈点点,画出重点和难点,并及时记录下自己的理解。

有一次,星期天我没事情做,妈妈看我闲着没事做,就在我房间贴作息时间表,妈妈边贴边说:“你要是按这个时间表上的内容来学习的话,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噢!”清晨七点至八点:起床、洗漱、吃早餐;早上八点至九点:学一下自己不会的内容;上午九点至十一点:背一背学过的课文;中午十二点至下午十三点:吃午饭,下午十三点至十四点:可以适当地休息,听听音乐,做一下轻度运动;下午十五点至十六点:做记忆工作;傍晚十七点至十八点:做作业。连着几周我按这个这个时间表上的内容学习,觉得很有效率!

我的读书方法

三年级|叙事|200字

读书是我的乐趣。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我的读书方法:我每天读书半小时以上,填好《我在书中等你》,摘抄好词佳句,在书上做好批注。每段或一句话,我会写出它是什么意思,或有什么感想,还会解释一个词。

有时候,我还会和爸爸妈妈共同读一本书,一起讨论有什么收获和感想。我还会写这个故事的简介,并给爸爸妈妈复述故事。有时候写写这个故事或这本书的读后感。比如我读了《雷锋的故事》,写了一篇读后感,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表扬。

这就是我的读书方法!

山东省莱芜市实验小学三年级:孔旭旸

我的读书方法

五年级|叙事|900字

我最擅长的是写作,因为我可以在作文中吐出自己的心声。不过要说起我的写作方法,那可是有一个小故事的。

以前我最讨厌的就是写作,每当写作文时最多也就是7分钟蒙出6个字,妈妈给我报了许多作文补习班,作文成绩就是上不去。最终,是一个小故事影响了我:有一天,我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地方好多人,我做好奇心的驱使下,钻进人群里,原来是一个人在写作文,我心里想:别人写作文有什么好看的。但那个人写完一篇文章,人们就鼓一次掌。我仔细一看,原来那个人的右手只有两个手指。你能想象他写一个字是多么困难吗?不但如此,他写出来的字不仅漂亮,作文也很好,他写的几篇作文,马上就被围观的人们拿到手里仔细阅读。我的手也痒痒,拿了一篇来看,题目是我的《我的手指》,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充其量是我的无数倍。自从看了这篇文章,我整个上午都没说话,心里想的都是那个人说的话:“我的手指只有7根,但我的写作能力,不止7分,因为我爱写作。”这句话彻底的改变了我,我变得写作起来,每星期六或星期日,我不再像往常那样乱逛,而是抽出大部分时间来阅读名着。我非常喜欢模仿作家写作时的手法,写作时不时会加点儿搞笑的语句。阅读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我常常会看完一两本书之后,还不知书店快到关门的时间了,尽管每次走出书店,眼睛暗暗地。日久天长,我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把书中优美或非常好的语句摘录下来,在几经修改过后,最终把作家的东西变成自己的宝物,用在作文上。虽然我在作文上的成绩有了很大进步,但我到现在还不知“得”、“的”、“地”的用法,试卷上的作文就因此扣了很多不该扣得分数,一篇作文甚至错了7个因“得”、“地”、“的”三个字而引发的小错误。天哪!我什么时候才能不犯这样的错误呀!

我写作文还有一大优点,想象力非常丰富。一篇超级难写的作文,经过我深加思考,沉默不语的十分钟之后,最终像泉水流经山谷,雨水向下降一样简单,用上虞话讲就是“小菜一盘”,我可不是吹,在我的写作生涯中,真的有类似的事情存在。人家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是真的没吹牛,不怕鬼上门,不,应该是不怕上门人。要是真正的鬼来了,我可吃不消。我有了自己的写作方法,还怕写不出好文章吗?不过,哥在这儿提醒你一句,别学我的学习方法,一是有一句话说:“一千人读一千本书,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二是,嘿嘿,你把我的活给干了,那哥哥我不就失业了,失业不就没饭吃了吗?那我就得考虑考虑以后该在班里怎么混了。

好了,不说了,bye——bye!

百官小学五年级:王镝泳

读书乐

初三|散文|450字

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有书华,秀于百卉。徜徉书海,就拥有了整个宇宙。楚辞的风骚,汉赋的酣畅,唐诗的艳丽,宋词的俊逸——观沧海,望星空,明月清风,杏花春雨,大江东去,铁马金戈,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残荷冷雨,优雅淡远。斗室之间,书香弥漫。

读书之乐,得与目而富于心也。古人曰;"书中日月长“秦汉冷月,唐宋乐舞,明清绝唱,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宁静的夜晚,会会曹雪芹,拜访罗贯中,聆听鲁迅深沉的教诲,瞬间完成心灵的进化。与书为伍,少一份浮躁,少一份清纯;少一分庸俗,多一份儒雅。读书之乐,似与圣贤席地而坐,聆听心声,感到灵魂充实丰盈,豁然开朗。

读书之益,增加、获趣、致雅。一部史书,犹如一幅展开的历史长卷,谛听时代的脉搏,咀嚼人生甘苦;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呼之欲出,深深痴醉。从“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中读出李白的豪情壮志,洒脱不羁;从“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流。”中读出杜甫天涯倦客、四处漂泊的悲凉孤独;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读出苏东坡昂奋的激情和旷达超逸的思绪;古贤金哲论述,纵横万里,上下千年。

快乐读书,我们的心灵得到浸润与滋养。不求能有“好读书。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情怀,只愿能增加致雅,韵味悠然,每天自得其乐,便也足够了吧!

读书“三部曲”

六年级|记叙文|600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猛然间,书已经伴我走过了7个春秋。在这七年里,我和书的故事犹如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世上最美妙的乐曲——读书“三部曲”请听:

(一)喜悦之曲

2006年10月的一个下午,在我们学校的阶梯教室里正进行着五、六年级的“读书真好”作文比赛。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不禁加快写字的速度,对于今天的比赛,我并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我不求拿一等奖,只要尽力而为就可以了。在比赛后的第三天后,当班主任罗老师告诉我得了三等奖,我很兴奋,我终于没有给班里丢脸,也没有给自己丢脸。“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时,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

(二)难过之曲

我看着作业本上的那几个鲜红刺眼的分数,思绪又飘回了昨天晚上。那时,我正在看《校园幽默》,三十分钟过去了,五十分钟过去了,当我发现已经8点30分时,才匆匆忙忙地把作业胡乱应付过去了。我重新审视着那分数,心想:以后没做完作业之前不要看课外书了。

(三)愤怒之曲

我忘不了2007年五月11日,那天中午,我煮好了饭,觉得无聊,就随手拿起凳子上的《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想到,爸爸走进厨房看见我正在看《西游记》,就大发雷霆,说我不用读书了,竟然看小说。那可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呀,为什么不可以看呢?这时,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不清。让我愤怒的是,爸爸居然把《西游记》扔了,我快被气哭了。

不管我和书之间发生的事情是喜,是怒,是笑,是哭……我一如既往爱读书,因为读一切的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爱书,读书让我明理!让我快乐!让我成长!

读书心得——读《鹿与海》有感

四年级|应用文|300字

我读了一个故事,它非常的有教育意义,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故事是说:有一头鹿,在和同伴的搏斗中被刺瞎了一只眼睛。从此它只能看见一侧的情况,而对另一侧的情况却不得知。于是,这头鹿脑子一转,想了一个办法,自己到海边吃草,把好的眼睛对着草地,把坏的眼睛对着大海,就不会有危险了。起初,这只鹿是很幸运的吃到了草,它觉得自己的主意太棒啦!终于有一天,有人乘船从海边驶过,发现了这头鹿,然而鹿却没有发现人,对于人的逼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结果船上的人射死了鹿。

可怜的鹿到死也不会明白,原本以为危险会来自陆地,总在防范中,而把大海作为依靠,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意孤行,总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读书

五年级|叙事|400字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于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尝到了读书的最大的甜头。因为读书也闹了很多笑话。

记得有一天,我自己去了新华书店,书店里的书真多呀!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书——《水浒传》,交完钱我就赶紧跑出书店,看到一把椅子,便一屁股坐了上去,翻开《水浒传》看了起来,当我看到武松打虎的精彩环节时,老天爷好像故意和我作对,先是刮来一阵狂风,地上的塑料袋都被狂风卷到了空中,紧接着,一滴豆大的雨滴滴到了我的头上,“啊!”随着我的惊叫声,豆大的雨滴拼命的往下落,我赶紧把书塞到我的衣服里,拉上拉链,我看见旁边有一家饭店,我急匆匆的向饭店奔去,雨滴砸得我的脑袋疼,但是我还是紧紧地搂着我的书,我到了饭店门口避雨,饭店里的人看到我成了“落汤鸡”便都哈哈大笑起来,我真是狼狈极了。

我还有时候读书被妈妈误会,记得有一次,我在卧室里看《我的战友邱少云》,玛玛叫到:“吃饭了!”我则叫到:“笨蛋”,妈妈一气之下,打开我卧室的门,火冒三丈的说:“你刚在骂我什么?气死我了!”哦,我恍然大悟,“我是说邱少云身上着火了也不跑,真是一个笨蛋!”现在才真相大白。

书,使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

读书趣事

六年级|记叙文|7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罗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的,不仅高尔基爱看书,我也爱看,尤其是地理和历史类书籍,什么《中国国家地理》、《探索地理》、《探索历史》等等,我都爱看,不仅如此,我还因看书而闹出了一个笑话。

那是一个周末,我去奶奶家,做完作业后,就高高兴兴地捧起本《探索历史》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当我刚看到最好看的地方时,突然,奶奶让我去买馒头。于是,我很不情愿地拿着钱和那本书出发了。我一边走,一边看,整个人都融入到书中的历史故事中了,根本没时间看清楚脚下的路,那些平时扔的到处都是的破塑料瓶、垃圾袋、还有小石子等都好像故意和我过不去,一个接着一个往我身上撞,害得我脚上、身上都是烂塑料袋子、树叶子,像个要饭的,更可气的是那些塑料瓶和小石子,它们把我绊了好几次,差点摔倒。这些我都无暇顾及,一门心思看那本书。等到了菜市场,我还在看书,一不留神,一头撞在菜市场旁边的书店门上,都磕出血了,我一边用手擦了擦,一边抬头往上一看,发现书店门上有张告示,写着:本店新书上架,《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每本售价9元。我一看,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一个箭步就冲进了书店,也忘了头疼的事儿了,因为我早就想买本《上下五千年》了,只是苦于没机会,这回我一定要买下它。进了书店,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本书,然后,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刚进家门,奶奶就看见我头上的血迹,急切地问:“你怎么了?和人打架了?”我说:“没有呀!”“那你的头是怎么破的?”“一不小心,磕到书店的门上了,蹭破了点皮,没事。”“我还以为你和人打架了,对了,你买的菜呢?”“菜?什么菜……”坏了,刚才净顾着买书了,把奶奶交待的买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不好意思地对奶奶说:“奶奶,我刚才买了本书,把买菜的事给忘了,实在对不起。”奶奶一边给我清理头上的伤,一边心疼地说:“你呀,一见到自己喜欢的书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算了,我去买吧。”处理完我的伤后,奶奶拎着菜篮子就出门了。

从那以后,我吸取了教训,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

初二|议论文|1000字

读完《红楼梦》,我认为它的价值在于它的结尾。这部小说的结尾并不像其他中国古典小说那样的大团圆结尾,而是以一种颓败的趋势作为结尾。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他的开始,或许仅是一场年少时的轻狂不羁,而他这个离奇且不被祝福的决定,却改变了这个少年一生的命运,有事生死存亡仅仅发生在那一刻,可是,他用他拥有的精神,获得这黎明的祝福和生的希望。

——前记

《鲁宾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也是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这部小说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宾逊落难荒岛?不畏艰难自耕自力?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好品德。鲁宾逊这一形象其实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的先进、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典型形象的代表。

而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第一?鲁滨逊充满了冒险精神。

鲁宾逊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从鲁宾逊四次惊险的航海经历和他永不安于安稳平静生活的性格?充分显示出了他的冒险精神。鲁宾逊的一生都在冒险中度过?他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第二?鲁宾逊拥有惊人的毅力和丰富的创造精神。鲁宾逊一生乐观?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他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绝境里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条生路?凭借自己惊人的创造力不但为自己建造了房屋还制作出了面包。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度过了在岛上28年之久。鲁宾逊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勇敢?机智的性格。

着名作家迪福就这样通过一连串紧张惊险的冒险故事把充满了性格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克罗茨内介绍给了全世界的读者?他拥有一点一滴艰苦创业的耐力?拥有不畏艰险埋头苦干的毅力?拥有制造工具精致生活的智力?拥有传经布道宣扬基督的训教力?他集五力于一身?打造了一个坚强勇敢、刚毅、勤劳、智慧的完美个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挑战欲燃起他对生存的美好盼望?在其奋斗的过程中把人的能力推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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