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好处多
书给给了我智慧和知识,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做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个大书柜,上面放的都是我喜爱的书。每逢我取的成绩时,父母亲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脱口而出,“书,送我喜欢的书。”读书的时候我会沉浸其中。
读书能让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在给我们将悠久的历史文化。冷不丁的问了一个问题,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是什么。原本十分热闹的教室,瞬间变得鸦雀无声。而我却清楚的记得我看过一本《中国历史》上记载着四大发明分别是:造纸术。火药。指南针。活字印刷。当我响亮的回答出后,老师问我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回答道:我是从书中了解的。老师最后说:好好读书很有有益的。
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对我们的写作也很有帮助。读了几本优秀作文大全,写起作文以来也轻松了许多,作文水平也提高了。读好书还能让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遇到困难不退缩,要有毅力去战胜困难,这是我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受到的启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里五彩斑斓的世界吸引我们走近他,亲近他。
新建小学五年级:淡烟疏雨
我是个爱读书的女孩,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因为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我知识和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个大书柜,那里全都是书,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脱口而出:“书,我只要书。”读书的时候,我常常废寝忘食,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许多知识,解决问题。有一次,姥姥家养了些长毛兔,长毛兔要脱毛了,姥姥看到长毛兔像咬虱子似的,渐渐把脖子上的皮毛咬裂开口,露出红肉,然后又用舌头向身后舐着,着急地对我说:“你看这兔子是怎么了。红肉都露出来了,它在干什么呀?”。我笑着对姥姥说:“它是在脱毛呢,然后会重新长出白花花的绒毛。”姥姥听了,笑了,对我说:“你是怎么知道的呀?”我得意地说:“是从书上看到的。”看来这读书用处真不小呀。
书里的内容丰富多彩,读了《雷锋日记》让我懂得人活着要更多地为别人着想,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毅力和坚强的意志去战胜困难。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世界色彩斑澜。来吧,让我们起步入书的海洋。
“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必须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
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吧!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有书华,秀于百卉。徜徉书海,就拥有了整个宇宙。楚辞的风骚,汉赋的酣畅,唐诗的艳丽,宋词的俊逸——观沧海,望星空,明月清风,杏花春雨,大江东去,铁马金戈,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残荷冷雨,优雅淡远。斗室之间,书香弥漫。
读书之乐,得与目而富于心也。古人曰;"书中日月长“秦汉冷月,唐宋乐舞,明清绝唱,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宁静的夜晚,会会曹雪芹,拜访罗贯中,聆听鲁迅深沉的教诲,瞬间完成心灵的进化。与书为伍,少一份浮躁,少一份清纯;少一分庸俗,多一份儒雅。读书之乐,似与圣贤席地而坐,聆听心声,感到灵魂充实丰盈,豁然开朗。
读书之益,增加、获趣、致雅。一部史书,犹如一幅展开的历史长卷,谛听时代的脉搏,咀嚼人生甘苦;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呼之欲出,深深痴醉。从“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中读出李白的豪情壮志,洒脱不羁;从“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流。”中读出杜甫天涯倦客、四处漂泊的悲凉孤独;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读出苏东坡昂奋的激情和旷达超逸的思绪;古贤金哲论述,纵横万里,上下千年。
快乐读书,我们的心灵得到浸润与滋养。不求能有“好读书。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情怀,只愿能增加致雅,韵味悠然,每天自得其乐,便也足够了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猛然间,书已经伴我走过了7个春秋。在这七年里,我和书的故事犹如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世上最美妙的乐曲——读书“三部曲”请听:
(一)喜悦之曲
2006年10月的一个下午,在我们学校的阶梯教室里正进行着五、六年级的“读书真好”作文比赛。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不禁加快写字的速度,对于今天的比赛,我并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我不求拿一等奖,只要尽力而为就可以了。在比赛后的第三天后,当班主任罗老师告诉我得了三等奖,我很兴奋,我终于没有给班里丢脸,也没有给自己丢脸。“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时,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
(二)难过之曲
我看着作业本上的那几个鲜红刺眼的分数,思绪又飘回了昨天晚上。那时,我正在看《校园幽默》,三十分钟过去了,五十分钟过去了,当我发现已经8点30分时,才匆匆忙忙地把作业胡乱应付过去了。我重新审视着那分数,心想:以后没做完作业之前不要看课外书了。
(三)愤怒之曲
我忘不了2007年五月11日,那天中午,我煮好了饭,觉得无聊,就随手拿起凳子上的《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想到,爸爸走进厨房看见我正在看《西游记》,就大发雷霆,说我不用读书了,竟然看小说。那可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呀,为什么不可以看呢?这时,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不清。让我愤怒的是,爸爸居然把《西游记》扔了,我快被气哭了。
不管我和书之间发生的事情是喜,是怒,是笑,是哭……我一如既往爱读书,因为读一切的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爱书,读书让我明理!让我快乐!让我成长!
我读了一个故事,它非常的有教育意义,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故事是说:有一头鹿,在和同伴的搏斗中被刺瞎了一只眼睛。从此它只能看见一侧的情况,而对另一侧的情况却不得知。于是,这头鹿脑子一转,想了一个办法,自己到海边吃草,把好的眼睛对着草地,把坏的眼睛对着大海,就不会有危险了。起初,这只鹿是很幸运的吃到了草,它觉得自己的主意太棒啦!终于有一天,有人乘船从海边驶过,发现了这头鹿,然而鹿却没有发现人,对于人的逼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结果船上的人射死了鹿。
可怜的鹿到死也不会明白,原本以为危险会来自陆地,总在防范中,而把大海作为依靠,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意孤行,总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于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尝到了读书的最大的甜头。因为读书也闹了很多笑话。
记得有一天,我自己去了新华书店,书店里的书真多呀!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书——《水浒传》,交完钱我就赶紧跑出书店,看到一把椅子,便一屁股坐了上去,翻开《水浒传》看了起来,当我看到武松打虎的精彩环节时,老天爷好像故意和我作对,先是刮来一阵狂风,地上的塑料袋都被狂风卷到了空中,紧接着,一滴豆大的雨滴滴到了我的头上,“啊!”随着我的惊叫声,豆大的雨滴拼命的往下落,我赶紧把书塞到我的衣服里,拉上拉链,我看见旁边有一家饭店,我急匆匆的向饭店奔去,雨滴砸得我的脑袋疼,但是我还是紧紧地搂着我的书,我到了饭店门口避雨,饭店里的人看到我成了“落汤鸡”便都哈哈大笑起来,我真是狼狈极了。
我还有时候读书被妈妈误会,记得有一次,我在卧室里看《我的战友邱少云》,玛玛叫到:“吃饭了!”我则叫到:“笨蛋”,妈妈一气之下,打开我卧室的门,火冒三丈的说:“你刚在骂我什么?气死我了!”哦,我恍然大悟,“我是说邱少云身上着火了也不跑,真是一个笨蛋!”现在才真相大白。
书,使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罗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的,不仅高尔基爱看书,我也爱看,尤其是地理和历史类书籍,什么《中国国家地理》、《探索地理》、《探索历史》等等,我都爱看,不仅如此,我还因看书而闹出了一个笑话。
那是一个周末,我去奶奶家,做完作业后,就高高兴兴地捧起本《探索历史》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当我刚看到最好看的地方时,突然,奶奶让我去买馒头。于是,我很不情愿地拿着钱和那本书出发了。我一边走,一边看,整个人都融入到书中的历史故事中了,根本没时间看清楚脚下的路,那些平时扔的到处都是的破塑料瓶、垃圾袋、还有小石子等都好像故意和我过不去,一个接着一个往我身上撞,害得我脚上、身上都是烂塑料袋子、树叶子,像个要饭的,更可气的是那些塑料瓶和小石子,它们把我绊了好几次,差点摔倒。这些我都无暇顾及,一门心思看那本书。等到了菜市场,我还在看书,一不留神,一头撞在菜市场旁边的书店门上,都磕出血了,我一边用手擦了擦,一边抬头往上一看,发现书店门上有张告示,写着:本店新书上架,《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每本售价9元。我一看,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一个箭步就冲进了书店,也忘了头疼的事儿了,因为我早就想买本《上下五千年》了,只是苦于没机会,这回我一定要买下它。进了书店,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本书,然后,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刚进家门,奶奶就看见我头上的血迹,急切地问:“你怎么了?和人打架了?”我说:“没有呀!”“那你的头是怎么破的?”“一不小心,磕到书店的门上了,蹭破了点皮,没事。”“我还以为你和人打架了,对了,你买的菜呢?”“菜?什么菜……”坏了,刚才净顾着买书了,把奶奶交待的买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不好意思地对奶奶说:“奶奶,我刚才买了本书,把买菜的事给忘了,实在对不起。”奶奶一边给我清理头上的伤,一边心疼地说:“你呀,一见到自己喜欢的书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算了,我去买吧。”处理完我的伤后,奶奶拎着菜篮子就出门了。
从那以后,我吸取了教训,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读完《红楼梦》,我认为它的价值在于它的结尾。这部小说的结尾并不像其他中国古典小说那样的大团圆结尾,而是以一种颓败的趋势作为结尾。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他的开始,或许仅是一场年少时的轻狂不羁,而他这个离奇且不被祝福的决定,却改变了这个少年一生的命运,有事生死存亡仅仅发生在那一刻,可是,他用他拥有的精神,获得这黎明的祝福和生的希望。
——前记
《鲁宾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也是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这部小说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宾逊落难荒岛?不畏艰难自耕自力?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好品德。鲁宾逊这一形象其实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的先进、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典型形象的代表。
而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第一?鲁滨逊充满了冒险精神。
鲁宾逊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从鲁宾逊四次惊险的航海经历和他永不安于安稳平静生活的性格?充分显示出了他的冒险精神。鲁宾逊的一生都在冒险中度过?他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第二?鲁宾逊拥有惊人的毅力和丰富的创造精神。鲁宾逊一生乐观?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他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绝境里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条生路?凭借自己惊人的创造力不但为自己建造了房屋还制作出了面包。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度过了在岛上28年之久。鲁宾逊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勇敢?机智的性格。
着名作家迪福就这样通过一连串紧张惊险的冒险故事把充满了性格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克罗茨内介绍给了全世界的读者?他拥有一点一滴艰苦创业的耐力?拥有不畏艰险埋头苦干的毅力?拥有制造工具精致生活的智力?拥有传经布道宣扬基督的训教力?他集五力于一身?打造了一个坚强勇敢、刚毅、勤劳、智慧的完美个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挑战欲燃起他对生存的美好盼望?在其奋斗的过程中把人的能力推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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