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我这个人
吾,姓曹,名晨曦。因在吾班成绩高人半等,遂众人推崇之极(纯属夸张),为班长也。
吾有一好友,姓胡,名晗伟。吾与此君日日谈天说地。
吾在班中以喜读书为笑谈,被人讥为“书呆子”也。话说某年某月某日,下课后乎,胡君来访吾,曰:“君去玩乎?”吾在读书乎,曰:“不然,门外等吾也。”“然。”说罢,此君飘然而去。半刻后,此君再访吾:“君去玩乎?”吾曰:“等吾也。”“近上课乎,君快也。”此君去也。一分后,此君再访吾,吾见此君七窍冒烟:“君去玩乎!”说罢,拉吾下楼,遂下一楼,上课也。此君骂曰:“君书读够乎?”吾胆战心惊:“然,然。”此君悻悻而去:“书呆也,孺子不可教!”吾心有不快,无可奈何。
吾有一大喜好:以吾班众君为笑谈也。某日,吾在班中指一君笑道:“此君姓曹,曹姓曰为曹说。”又指一君:“此君姓王,王姓曰为王说。”又指胡君,曰:“此君曰为何说也?”“胡说也!”众人曰,随后哄堂大笑,胡君万分尴尬。吾洋洋得意,胡君不怀好意向吾追来:“小人得志也!休走!”吾大笑而去……
今日,吾师命大扫除。吾班众人“大动干戈”,扫帚等工具皆派用场。扫除过后,众人筋疲力尽,无力上三楼放工具。吾扫完后,正备飘然而去,忽闻身后有人,原是胡君。胡君递一扫帚,笑曰:“君能捎上乎?Thankyou!”吾心有不快,但无言拒绝,曰:“君让吾捎上乎?”胡君点头曰:“然。”吾笑曰:“君给吾五克油焉不捎也,何三克油也!”说罢,拂袖而去,留下一阵大笑,胡君呆若木鸡。
自此以后,胡君再不与吾谈天说地。知音难觅矣!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祝村小学五年级:曹晨曦
哈,我这个人,常常会闹出大笑话,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不好意思呢!
小时候的往事总是让人难以忘记。有一次,那天就在星期五的吃晚饭时。那时我才四岁,坐在餐桌前埋怨今天的饭菜,我皱起眉头:“妈妈,晚饭怎么就这么点菜呀!”“乖!妈妈明天给你烧鸡翅膀。”“不嘛!”我撒娇道:“我要吃肯德基!”“好啦!嘘!报纸上,新闻都说,鸡翅膀吃了会飞了的呢!”呵!妈妈知道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会飞,所以就编了一个出来糊弄我,我还天真的把手臂张开学小鸟飞的样子。我那时一直在实现我的“飞天梦想”,还有一件事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有一次我们去大酒店吃饭,还是爸爸请客,他点了我最喜欢的菜之一,鸡翅膀,我大喜过望。在吃饭时,我一直在催妈妈快点帮我夹鸡翅膀。忽然,在我旁边的大人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鸡翅膀呀?”我回答:“吃了鸡翅膀可以飞的!阿姨!要不要长尝一点?”我逗得整一桌的人都哈哈大笑。
我这个人呢,不仅搞笑,说出的话也很巧呢!要说洛洛,还是我带回来的呢!自从我们发现了洛洛以后,我们和小白主人就没了联系,救洛洛这件事也没了进展。突然,就在星期四晚上,刚接到洛洛救起来的消息,我兴奋不已。妈妈把剩菜剩饭带下去给洛洛吃,喂完以后,麻烦的事情来了:洛洛该到那户人家去住呢?我坚持同意洛洛住在我们家:“好妈妈,我们就把洛洛搬到我们家里去好啦!”我在跟妈妈套近乎,可妈妈却丝毫不领情:“好了好了,我都说过家里不许养宠物!还有,如果带回家的话,谁来照顾它,我可没时间!”妈妈振振有词。我用上了世界十大花言巧语,再加上口水满地都是,妈妈开始接不住招了:“好好好,带回家带回家!”就这样,洛洛就住在了我们家。
哈!我这个人!有时会让人嘲笑,有时也会讨人喜欢!
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上一秒还在文文静静的看书,下一秒就在和男生“称兄道弟”。
我是一个读书迷,因为读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读书时,我像一座雕像似的,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沉迷其中,怎么也不肯出来。因此,我也在看书的问题上闹了不少笑话。
记得一个周末,我到书店看书。映入我眼帘的是各种五花八门的书,别提有多开心了。我迫不及待地选出感兴趣的书,如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读着。时间在我身边飞快地流逝,可我却浑然不知。抬头望望时间,呀!五点了,我活动酸麻的腿,准备走出书店。“喂!”我以为又是谁呆呆地忘了放书,捂着嘴偷笑,继续走自己的路。边走边读手上的书,咦?奇怪,我记得我没买书啊,这是哪来的书呢?该不会……忘了放书的人是我吧,噢,我还没把书“物归原主”呢,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一溜烟跑了。
我还是一个泼辣的假小子,嘴不饶人。每次男生跟我争论的时候,我会绞尽脑汁出办法损他们。他无言以对就拍拍他的肩,笑嘻嘻地说:“跟我斗,你还嫩了。快喊姐。”我看不惯欺负软弱的人,那时候,我就会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想在我的面前欺负人,不可能!都说女儿不如男,我偏要给大家看看,女孩也会坚强。
我小时候喜欢和男孩子一样玩耍。记不起来是哪里,有一座不高不矮的围墙。那时候,我要么去爬树,要么走围墙。围墙很窄,但我却不害怕,还经常大胆的向有青苔的地方走,时不时会狠狠地摔下去,不流泪,不撒娇,自己爬起来,再去试试。成功了我蹦蹦跳跳地,又经常会不小心摔下去。回家一身泥,但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妈妈也拿我没办法。
又是斯斯文文的淑女,又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侠”。哈,我这个人。
周末,我和表姐、表弟一起去外婆家。
因为外婆忙着要做菜,我门不能在楼下玩,便去了楼上。玩着玩着,我们就累了,躺在铺在地上的竹席上。忽然,表弟突然站起来,直奔厕所间,没想到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地上。接着表姐尖叫起来:“弟弟小便解出了!”我说:“哪里啊?”结果,我手一拍,正好打在尿上,尿水溅起来,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急忙跑向厕所,洗了半天才作罢。
晚上,因为要陪表弟玩,我们只好玩起了小儿科游戏,表姐在沙发旁角落里铺上一层棉被,再在旁边做了一扇“门”,最后把毯子支持起来,做成一个“躲雨”的帐篷,说是“小狗”的窝。然后把表弟抱了进去。她又用棉被在沙发上搭了一座“房子”,说她是主人。最后让我当大狗,在门外看门。
我听了后十分生气,就悄悄溜走,又抱了一层棉被,把它卷起来,卷成一个茧的模样,然后松开,棉被成了圆筒状。我爬了进去,宽度差不多。于是,我又去了床里拿了两个枕头,准备来做门,结果踩到了一个铁碗,脚下一滑,来了个劈叉,裤裆差点裂开了。我站起来继续走,结果又踩到了那个铁碗,这一次,我两脚向前,踢中了那个凳子,凳子倒下去,砸中了我的“房子”,把“房子”压垮了。
我真够倒霉的!
哈,我这个人啊,该如何向你介绍我呢?我就通过我的两个爱好让你来了解我吧
首先,我喜欢读书。
很多个晚上,当我看课外书忘了睡觉时,总是妈妈硬从我手中拿下书,逼我睡觉。有一次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和四分好看的《哈尔。罗杰历险记》。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的看了起来。可惜,才看了一半,就到晚上10点多了,又要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一直不能平静,想:下面会怎样呢?罗杰会死吗?……一个个问题,一个人物在我脑子里浮现,我真希望能把故事看下去。于是我想出一个办法:半夜里悄悄爬起来,到厕所里去看书。半夜我果然醒来了,就轻手轻脚地拿着书坐在马桶上看,一直把厚厚一本书看完,才又跑回去睡觉。
我太喜欢看书了,但是我的藏书阁里只有四五本读物,那都是生日时爸爸生日我的礼物。现在,我要开始攒钱,开始我的买书计划,那时候我就可以用书铺满我的房间,想看就看。
其次,我还特别喜欢玩儿。周末基本都不在家,那是因为我出去玩了。我还和邻居家的小孩编了一套超难度动作。有些男生一听到名字吓得腿都软了,比如“擎空倒立”,就是在高高的爬杆上,用两脚倒钩在铁杆上,手悬空,头向下。我可以坚持五六分钟。你说我厉不厉害呀?
哈,我这个人,就是这么一个喜欢读书,又爱玩儿的女孩。
初一
这个夏天!
“呼呼好凉呀!”“什么?夏天还凉?我热都来不及叫!”“切!就你那笨脑瓜子能跟我比?看看吧,这是空调!”“真的!”不过外面还真热!
太阳公公真是个疯老头!冬天不来送温暖,夏天却怎么躲也躲不过,像个大火球似的,高高的挂在天上,上仿佛在说:“就你们跟我斗?还嫩了点!看我不把你们晒成‘人肉干’!
咦?风婆婆哪去了?哎药!她呀?整个从疯人院逃出来的!冬天拼命的往我们身上放冷气,想把我们都冻住;夏天却把我们丢下,自己去享乐了,疯疯颠颠的,真是的,疯人院的管理怎么这么差呀?连个老婆子都管不牢!
这空气呀!就别提了,家里还好,可一走出去,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热辣辣的,都能让人给窒息了!
天上这么热,地上就更没得说了。
那些大树,没精打采的,每片叶子都没了水份,让人看了就心疼。花,唉!我的心绞痛呀!楼下花坛里的花没有一朵是精神的。
水泥路它怪刺眼的了!太阳照来,闪亮闪亮的,让人睁不开眼睛,再看看柏油路;乌黑发亮,烫的让人不知如何是好。假若你赤脚踩上去的话,你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所有跳高项目的冠军,只不过会付出一个小小的代价——你的脚丫子可能会变得又红又肿。嘻嘻!
路上的行人们要么撑着个遮阳伞, 要么戴一副太阳镜;既没伞又没眼镜的人呢,能拿什么遮太阳,就拿什么遮太阳,包括手。
奇怪?那些小淘气包呢?平时他们的战地上,司令,军长,什么长、什么兵都有,一个也不少,怎么现在,连人影都没有了?“说你笨,你还真笨!”原来,他们早把战场移到了空调房,在那里“激烈拼杀”呢!
那些老人呀,有些是舍不得电费,有些是不习惯空调风,都吹着个电风扇,摇着把纸扇,乐呵着呢!
天这么热,小动物也被“逼上梁山”,狗躲到了下,伸着舌头,“鼾鼾”的出声。小猫则更聪明一些,它们到电风扇旁,图个“天下第一凉”。
夏天,你这个夏天,真是让我喜,又让我忧呀!
初三是人生中踏出的第一步,这个第一步并不容易踏出去,这一步综合了你在初三这一年来的努力。想踏出这一步,必须得努力!
初三了,我们要意识到,我们是个毕业生。而不是初一、初二的学生,那都是过去了。现在,面对的是“毕业生”三个字。然而在面对这三个字之前,我们必须得懂事,头脑必须得清醒,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是玩吗?不对,是努力。初三就像一列正向前方驶去的列车,尽管窗外的景色很美,你也不能在下一站就停住了你的脚步,为什么不等到列车在终点站才下车呢?现在的美丽只是一时,可能终点站会出现一道更美的风景线,这需要耐心去等待。
初三的我们长大了,成熟了,有责任感了。最起码懂得做个有模有样的毕业生了,现在的我们,不能遇到挫折就逃避,要勇于面对,即使再大的风浪,也不可能阻止我们前进。当烦恼遇上我们时,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有句话说“宁静致远”。相信这句话能给我们起到作用。我们要迎难而上,决不选择逃避,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懂事了,遇事会解决了。
初三的酸甜苦辣,我们一时间不能尝尽,但时间会逐渐逐渐地带着我们,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先甜后苦,领略古人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就要做人上人。不畏艰辛,为了中考打拼。无论如何都不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以自己的努力、汗水换来满意的成绩,是我们的任务。
面对着中考,我们要微笑面对,全身心投入到学习状态,听随老师的话,该复习就复习。那是因为我们是毕业生,都长大了,懂事了!
这个初三会懂事的……
生命,承载了太多它本身无法负荷的东西。于是,我开始在安静中等待,等待它崩塌的那一刻。
凌晨,窗外细雨轻敲,带着我的忧愁,我抱着枕头,枕着这首江南古曲,静静地聆听这些悲伤低沉的韵律,空虚中,我的思绪就这么一直在不断地延续……
我是一个安静的女子,有些无法诉说的哀伤,有一把无法掌握的心锁。习惯于凌晨睡去,或失眠。喜欢听着忧伤的旋律闭上眼睛。许许多多的话,不再说,沉淀下来的思绪,也不再于人前翻阅。偶尔的疼痛,亦习惯了独自拥抱,轻轻的,轻轻的……
生活中,虽说有些东西是活到老,学到老。但却也有很多东西,始终是学不会,学不来,即使用尽一生。比如,虚伪的面对感情。或者说,用感情去交换某些东西。
我的世界里,爱憎向来分明。只有我喜欢的,和我不喜欢的。对待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我会亲切地去微笑,积极面对。而对于自己不喜欢的,我便会选择漠然而过。从不想,也绝不委屈了自己。因为我始终坚持,我没有必要去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一些自己不愿意的,甚至是讨厌的东西而去奉承、客套什么。
很多人都劝过我,说我这样不好,容易得罪一些人。我说,我不在乎。真的不在乎。我,与世无争地走自己的路,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活得太累。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些对我来说毫不重要的,毫无意义的人或物而委屈了自己呢?我不要,绝对不要!
我亦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如我这般的女子。平凡、静寂,做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自认为对得起自己的事。时常一个人安静地坐着、走着……
我是从何时起,学会了深远地隐藏,远离他人之外,远离了某些繁杂。我的生活,何时变得如此简洁,始终不存在阴暗,只是喜欢黑暗。我的心,向来都是透明的,恩怨分明,只是他人喜欢蒙上眼睛观看。不过别人怎么看,怎么想,那始终都是别人的事,终与我无关。茫茫人海,即便是相识,也只不过是过客,转身后,我依旧是我,你继续做你。
喜欢下雨的感觉,更喜欢江南的雨。它铺天盖地,密密麻麻,如丝如纱。这一刻,天地间灰朦朦的一片,一切都变得是那么的安静,只有沙沙的雨声,我仿佛亦能听到花草们欢快的呢喃声。这时,心会变得异常的宁静,想着儿时的一些事,想着同桌的你们……
陈景润,好学也;华罗庚,勤奋也;我?!粗心也。
要说我的粗心,可不是一般人能相较高低,那几乎是百里挑一!
记得一次,我参加数学期末考试。眼看时间就快到了,可是试卷上还有许多题目没做,我的心怦怦直跳,像热锅上的蚂蚁,手忙脚乱。
“六道……五道……四道……”我早就满头大汗了。为了快速完成试卷,我便使出了独门绝技——激将法。
“哈!”我暗自庆幸,“果真还是苍天眷顾我呀!这么快就完工了!”于是,我洋洋得意,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
几天后,试卷发下来了。“李怡冉,七十三分!”我心头一震,接过试卷。一看,原来做的太急,又太粗心,竟忘记做递等式计算了!天哪!这可是二十四分的题呀!“‘寒窗苦读一年半’,难道我整个学期的成绩只因为粗心而这么差吗?”我瘫软地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道。
我这个粗心的人哪!
五年级:李怡冉
仅存的记忆渐渐被时光蚕食,仃伶不堪。过山过水后,回望江南,伊人何在?
这年夏,谨此记录,以兹留念。
——木木
1.追忆,只是……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
一晃又是一年夏,真的过的好快,还来不及听时间流逝。像摩天轮飞快的旋转却终究不能脱离既定轨道一般我也终究不能脱离,我永无休止的寻找,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哪怕根本看不见。
如今的我,喜欢一个人沿着公路看着自己脚尖一直走走到筋疲力尽,然后停下来四处张望,看阳光灼痛心房直到疼的快要死去,就像人生旅程般疼痛无助却又必须坚持且笑容满面。有人说我越来越冷漠,我却不以为然,我只是学会了孤独。我开始在孤独中一厢情愿的去描绘我五彩斑斓的未来,像个孩子绘画般虽然只是梦。我可以坐在电脑旁一小时之内看着某个角落发呆,直到雪花大团大团的盖下来堆满整个屏幕,白色如同一场华丽的葬礼,排山倒海铺天盖地。
我并不是一个寂寞的人,我有很多朋友,但我很少和他们联系,以至于让朋友们忘记了我。我想我真是一个应该被忘记的人。而我却依然执着着记忆,我用刻刀一一记录下他们的名字最后深入骨髓。有人说越痛就越不容易忘记。
我总是想起以前的朋友,想起小明、二狗、无娃以及飞吻。
想起那些逃课无法无天张扬到放肆的日子。我们沿着环城路静静的走,安静的抽烟,抽很多的烟。我们都很累,为了自己的大学孤注一掷,像过独木桥,而桥上却布满荆棘,无论过去还是过不去都注定伤痕累累……
想起那段视台球如生命的日子。大叠大叠的试卷写到手酸依然堆积如山,令人快要窒息。我们不得不寻找枯燥乏味之外的一丝欣慰,于是我们开始玩台球,近乎疯狂以至迷恋的玩。就如同受伤的孩子总是哭着叫妈妈以寻求得到慰籍,我们也需要疗伤。
想起那些颓废到有点萎靡的日子。我们可以在没有路灯,昏暗到看不见彼此的角落一起喝酒。然后一起开始歇斯底里的吼,直到沙哑,直到再也吼不出来。酒精总是很好的麻醉剂,但当伤口疼痛到麻木时酒精又有何用?我们总是无力的伪装着,等灾难(好比高考)悄无声息的降临时,才知道力不从心……
通常能坚持到最后还游刃有余的人就应该是圣人。显然我不是。我想我应该是那种想坚持却半途逃跑的庸人,准确一点应叫懦夫,而且是个很彻底的懦夫。高考前不知道多少天我离开了,离开了我的朋友们,离开了小明、二狗、无娃以及飞吻。虽然是因为某些不想提及的原因。很难想象当时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离开的,是疲惫后的解脱,是解脱后的高兴,是高兴之余的不忍,还是不忍离开我的那些朋友们!或许全都是……
亲爱的朋友们,我依然执着的眷恋着你们,我好想回到丢失你们的那个夏天,然后一起笑言,一起记忆,一起匍匐前行。
2.有些事,过了……就不再回来
我是一个善于忘记的人,对有些事却刻骨铭心。
所以我所记得的都很难忘记,因为刻骨铭心,而大部分都是刻骨铭心的痛。
现在我住在南方一个多雨的城市,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然而为了生活又不得不留下,幸运的是我上班的地方有很多的树,很多大榕树。我喜欢那种枝繁叶茂有树荫的感觉,大团大团的深色好像我内心寂寞的回忆,挥之不去却又清澈如同眼眸。
看到那些绿到耀眼的榕树,便有一种如同生命洗礼般纯粹的美丽感觉,好似一场盛大的重生。那些爱,那些恨,那些坚持和疲惫,那些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所有都在记忆里重生。
我总喜欢隔着玻璃看窗外,看飞鸟飞快地掠过刹那间消失,然后开始感叹流年似水,感叹在指尖灰飞烟灭的那些年华,最后陷入无边的记忆。很难想象那些冷若冰的日子我是怎样坚持过来的,没有信仰,没有感伤,没有流星划过苍穹,没有泪水流过脸庞,所有一切都像陷入绝境,寂寞无助又落魄的像个被人丢掉的死人,连疼痛都没有。
我真的好想不闻不问不看不想,所以我拼命的做事使自己处于永无休止的忙碌中,直到精疲力尽,直到大脑里全部都是累过后的麻痹。有人说带上耳机全世界都与我无关。我试过那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而那种自欺欺人的高境界这辈子我注定做不到。
记忆是一位伟大的雕刻家,我就是她手中经过千雕万啄的艺术品,那些如风却难以割舍的记忆像一丝丝刻痕烙印般无法抹却,而那些在指尖跳动的青春就在记忆中飞快的湮灭,还来不及停歇且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