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假期我读了不少的书,《安徒生童话》、《小人国大人国》、《小王子》、《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首先,让我感到神奇的是:匹诺曹是个木头人,他却会像真人一样,还能像小朋友一样活蹦乱跳,灵活得像头小马驹似的那样快,跟长跑冠军一样,你说逗不逗?
然后,让我感触很深的是诚实是非常重要的。当仙女问他金币的事,匹诺曹几次说谎使鼻子变得越来越长,连头都无法转动了,甚至连门都出不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能说谎骗人。
最后,匹诺曹他勤奋地学习、干活、追求上进,可让我感动了。他每天天不亮就到菜园里干活,照看体弱的爸爸;用积攒多日的钱去买衣服时,听说仙女生病了,他毫不犹豫地把所有的钱送给了仙女。
匹诺曹充满了爱心,孝顺父母,诚实勇敢,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令人敬佩!我也要学习他,做一个助人为乐,追求上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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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使人们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我喜欢读书,其中《温顺的雷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温顺的雷龙》这本书里讲了:一个蛋孤零零地遗落在草地上,一只肯龙发现了她,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几个月后,小雷龙出生了,肯龙妈妈教它怎么寻找鲜嫩的树叶。几个月后,小肯龙身上长出了刺,可小雷龙身上却迟迟没有长出刺。肯龙妈妈很疑惑,对着小雷龙喃喃自语:“宝贝,你身上怎么没有长出刺呢?没有刺你怎么自卫呢?”小雷龙听了很伤心,以为自己是吃得太少,之后它每次都大口大口地吃叶子,可是却越长越不像肯龙。肯龙爸爸最后道出了真相,原来它不是肯龙,而是一种长脖子恐龙。小雷龙得知真相,便开始了寻找伙伴之旅。它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知自己是一只雷龙,最后它终于找到了它的伙伴。从雷龙的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只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还有很多好词好句,每个故事都含有不同的哲理。这本书中有很多我喜欢的故事,读了就会懂得很多的道理,其中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字是《花母鸡和两只蛋》,这个故事写了一只花母鸡下了两个蛋,她要孵蛋,花母鸡整天孵在蛋上,她不去找吃的,也不出去玩,把两只蛋孵的暖烘烘的。花母鸡太太孵蛋很辛苦,瘦了好多,两只蛋里已经孵出了小鸡。它俩在说悄悄话!稍小的是只小母鸡,她说:“妈妈孵的太辛苦了,我长大抓虫子给妈妈吃。”稍大的是只小公鸡,他说:“是的。我将来长成大公鸡,要好好保护妈妈。”后来两只小鸡长大了。白母鸡天天帮妈妈找小虫子吃;花公鸡,他神气的守在妈妈身边,保护妈妈。花母鸡太太很高兴,她又一对好儿女。看完了这个故事,就会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妈妈把我养大,每天精心照顾我很辛苦,我应该像故事里的两只小鸡那样,学会感恩,长大孝敬父母。就是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书,是人们休闲时用来看的,有很多类型:漫画书、科幻书、童话书……对了,你猜猜看,我最爱看什么书?《皮皮鲁和罐头小人》?答对了!《皮皮鲁和罐头小人》是我在无意中发现的,我随手就把它从书柜中拿了下来,后来,我都看得走到书中了呢!再后来,我对它百看不厌,甚至,自己都可以背下一小段呢!有一次,开运动会,我就把书带着看,中午时,王灼把我的书翻看了一遍,后来,他也爱上了这本书。唉!这一看,我和他就结成了冤家,哎呀呀,我中午应该把书带回去的,不然,我的书就惨了。下午,我一来,我的书都混乱了,几本书不是在地上,就是在书包下。唉,我明白了,是王灼,因为他太想看书了,所以,就不择手段了。“好你个王灼,大坏蛋!”我心里不禁笑了。没想到书的力量这么大,不愧是“书的风波”呀。...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过冒险惊心的《寻宝记》,看过搞笑的《阿衰》,看过超能力的《哈利波特》。却从没看过让人哈哈大笑的《漫画史记》。我喜欢《漫画史记》的原因是它既有让人合不上嘴的漫画,又有好看的历史。我第一次看《漫画史记》时,我被里面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里面的刘邦、项羽不知道打了多少场战争;秦对抗燕、赵、楚、齐、韩、魏六国;勾践卧薪尝胆,最后终于打败了吴王夫差。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让我交了更多的朋友。我上次拿12本《漫画史记》带到学校,我旁边人山人海,真是里三圈,外三圈。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我上厕所也跟着我!指导我把12本《漫画史记》借他们看才各走个路。我下午带回去时,他们又要借我的书,我说不借,他们就把门口堵得死死地。这我才借他们看,他们才让我出去。好看的《漫画史记》让我爱不释手,直到睡觉了我才松开手。希望《漫画史记2》。...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的缩影;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就是沈石溪的成名之作《狼王梦》。它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的丈夫立志要当上狼王。日复一日锻炼后,他终于有了打败现狼王的力量,可惜却在一次争斗中与大野猪同归于尽了。于是紫岚就将希望放在了肚子中的孩子身上。分娩时,有一只狼崽冻死了。她培养的第一只狼在叫黑崽,但由于太胆大,跑得离洞穴太远,被金雕捉走了,第二只叫蓝魂儿,却由于掉入人类阴险的布置陷阱,被夹死了。第三只双毛太软弱,在决战狼王时也被狼王杀死了。第四只是一匹母狼,紫岚只有把希望放在狼子狼孙身上。为了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她只身迎战金雕。但因为年老不敌,与金雕双双摔死在石子堆上。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完美诠释了母爱的伟大。它让动物们像人一般有欢喜、有悲伤、有不解、有嫉妒、有牺牲……那么紫岚的做法又是否值得呢?她的所作所为又是可贵的坚持,可怕的固执,亦或仅仅只是对丈夫的思念呢?这一系列问题回荡在我脑中,也许这就是《狼王梦》的迷人之处吧。他将动物的世界呈现在人的眼中,反映出人性,值得人们去反思。...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可是我觉得书籍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喜欢的一本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民间故事和传说,故事情节曲折生动,任务个性鲜明,并以歌颂善良勇敢,讽刺虚伪愚昧,鞭挞贪婪自私为主题,成为世代相传的童话经典。我最喜欢《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语言富有童趣,比如描写白雪公主的外貌“水汪汪的眼睛,红艳艳的嘴唇,白嫩嫩的皮肤,黑油油的头发,像雪花一样美丽。”此时,我感觉善良的白雪公主像我走来。这个故事最打动我的是它曲折的情节,恶毒的皇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陷害善良的白雪公主,不过,善良的白雪公主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恶毒的皇后一位嫉妒而害死了自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总会遇到比我们优秀的人,不要吝啬自己的掌声,学习别人的优点,发挥自己的长处。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以及帅气的王子,多么温馨的画面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知识的海洋。到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有趣。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