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姚明是NBA伟大的球星之一,他有着将近两米三高的个子和各种炫酷的球技。
但是你知道吗?姚明刚加入NBA时,除了自身的身高优势之外,其他优势什么都没有,就连各种运球都不是很熟悉,有时做个胯下运球也会跑球。他曾被NBA评为最差的球员,但是他并没有灰心,更没有放弃,而是去更努力练习,别人付出多少努力,他就多付出几倍的努力。
不久后,他熟悉了各种动作,投篮,扣篮,运球……每十个三分球,他至少能中九个,从罚球线开始扣篮可以在一场比赛中得22分和20个篮板,你知道这有多么厉害吗?你可能不了解篮球,但是只要你了解了篮球,你就会知道姚明这就叫“无敌”,他可以用一秒钟换到另一种运球方式,可见他的速度之快。
虽然姚明在美国打球,但他依然很爱国。
有一次,一个日本公司找他代言日本的一种产品,可是他拒绝了。日本公司再三请求,可姚明不为所动。日本公司问他为什么要拒绝,姚明回答:“我只为我伟大的祖国代言。”看到此处,我湿了眼眶。
我的篮球教练这样对我说:“想必你们都知道姚明吧,他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但是他小时候跟你们一样,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孩,只是身高比你们高一些,他的球技是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换来的,所以要想把篮球打好,就要付出汗水。我希望你们都能成为‘中国姚明’。”
追星不追小鲜肉,我只追这样坚持不懈为自己梦想奋斗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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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初中,我抛弃了童年的幼稚,奔向了青春的成熟。当然,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大部分都是球星:梅西、C罗、乔丹和科比等,而我最喜欢的球星就是举世闻名的——C罗。每当电视上有关足球之类的节目,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电视采访他时,只见他平时穿一件橙色的训练服,顶着一副国字脸,皱着眉头,嘴巴总是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采访完毕,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球技。只见他把球踢起,在头上顶一下球,球滚到他的手边。他平衡感极好,无论他怎么摇晃这个球,这个球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掉下来。连围观的群众都被他的球技惊呆了,大家都情不自禁地为他喝彩。他不仅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而且在赛场上同样是那么认真。记得看过偶像的一次比赛,比赛开始时,裁判一吹响哨子,两支球队就立刻跑动起来,像动物们大迁徙一样。开场几分钟,他带领的队伍就势如破竹,突破到对方禁区里了。只见C罗带着球,脚下灵活地将球踢来踢去,防守球员望着那个球,眼花缭乱。尽管他尽力地想把球踢开,可在C罗灵活地脚步下,还是无能为力。霎时间,他将球往侧边一甩,成功绕开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防守球员,C罗见状不妙,眼看球要被踢开了,他急中生智,把球传给队友,接着队友来了个精妙的配合,又把球传给了C罗,C罗见这球飞来,便顺水推舟,上去就是一脚用力的凌空抽射。在他踢中球的一瞬间,全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也凝结了,大家即将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球进了。全场顿时从寂静变得沸腾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进球的C罗也显得异常兴奋,围着半个足球场跑了几圈。进球后的几分钟,对方也组织了一次反击。只见对方的一个队员一脚长传,传到另一个队员脚下,他使出全身的洪荒之力向球门奔去,谁知在跑到点球位置,准备起球射门时,突然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C罗,一脚把球铲飞了,粉碎了对方的希望。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我要是能达到C罗这种境界,可真不是空想就能得来的。即使我与他有千万层楼差距,但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位世界巨星的。...
他,戴着白礼帽,系着红领带,穿着白西装,披着白披风。他,就是日本的“超人”基德,我最喜欢的一个卡通明星。在我心目中,基德是聪明的,是出神入化的。基德有一个绝活——变魔术。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同学,叫中森青子。正好青子要过生日了,基德要给他一个特别的礼物。他神秘地从口袋抽出一张红桃A,迅速地翻转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他的手一抖,转眼间红桃A就变成了一朵红扑扑的玫瑰花。好厉害,太神了!如果我会变魔术的话,我要把红桃K变成一条温暖的红围巾,送给最爱我的妈妈。聪明的基德不仅用魔术给别人带来了快乐,还让自己摆脱了坏人的追捕。有一次,他站在屋顶上眺望远方。突然,十几个坏蛋拿枪指着他。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基德毫不慌张,从西装口袋里掏出烟雾弹,单手扔了出去。顿时,屋顶满是烟雾,坏蛋们用手捂住鼻子,不停咳嗽,基德戴着防毒面具飞走了。基德太帅了,好样的!这就是我的偶像,你喜欢吗?...
“放任无奈,淹没尘埃,我在废墟之中等着你再来……”“缘分写在三生石上面……”这些歌词索绕在我耳旁,他没有周杰伦的歌声,也没有汤姆孙·克鲁斯的长相,但他有的,是那平易近人的品质。他是森林中的一个小精灵,在这星光璀璨,人才济济时代,有哪一位明星会在机场帮自己的粉丝提行李?在街上和粉丝一起唱歌?曾经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林俊杰去商场购物回来时,听到了这样一段声音,“风到这里连成线,粘住过客的思念……”多美的歌声啊!他放下了购物袋,寻着声音跑去,原来是一位街头歌手在唱《江南》,他偷偷躲到了人群之中,不巧被一位粉丝认了出来,大喊“林俊杰!”歌手尴尬的正准备走,他上前拉住那歌手,说:“我们一起唱”。有几个明星,能在听到别人唱他的歌时,不是轻茂,而是抛下明星的称号,与别人一起唱?这就是我崇拜他的理由。2008年9月25日,汶川大地震,多少人为此夺去了生命,林俊杰为此写了一首歌《爱与希望》,“大地摇晃着……”的歌词,反映了一位歌手对汶川的难民的关心,他用歌声,唱出安慰,用歌谱,谱写遗憾。林俊杰,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明星,却不在乎明星的风范,在他的面前,我们都是他的好朋友,都是他值得尊敬的人。...
我的偶像,不是荧幕前闪闪发光的明星,也不是流传千古的伟人,她就生活在我的身边。她披着一头乌黑的像瀑布一样的长发,发尾卷卷的,眼睛不大但像闪亮的小星星一般炯炯有神,嘴巴小小的,微微上扬的嘴角挂着温柔的微笑,让我忍不住想要亲近她。她就是我的偶像———盛文玲老师。我最喜欢上盛老师的语文课了。我们的语文课是有色彩的,学习春天的词语时,她带着我们在校园里赏樱花,粉色的樱花映衬着红彤彤的笑脸;学习冬天的课文时,她带着我们堆雪人,打雪仗,白雪皑皑的雪地里踩下小小的脚印。我们的语文课是有旋律的,她会和我们一起跟着音乐朗读诗歌,感受最美的诗文。我们的语文课还是有趣味的,学习童话单元的时候,我们每个小朋友都扮演了童话里的角色,看着大家像模像样的表演,她在一边乐弯了腰。我真觉得盛老师是个神奇的魔术师,可以把语文课变的那么生动有趣。记得二年级下学期,我生水痘被隔离在家,盛老师既关心我的身体,又担心我落下功课。她一边嘱咐妈妈让我好好休息,一边将自己上课的教案都给了我,还帮我把课文重点都标注出来,让我在家也可以学习。我回学校第一天参加的单元测验,考了全班第一,盛老师笑眯眯地表扬了我,我好开心,其实心里知道那都是盛老师的功劳呢!二年级期末,当我们听说三年级有可能要换语文老师的时候,班上所有同学都很不舍,我更是一个暑假都在为这事烦恼。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当我们看到盛老师又神采奕奕地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大家都高兴极了!我又可以和盛老师一起上课啦!如果你要问我,将来想要做什么?我一定会大声又自豪的告诉你:长大后,我想当一名小学语文老师,因为我要成为像盛老师一样的人!...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大明星。我的偶像不是名人,也不是明星;她而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老师——周老师。也许你会问我:“老师这么多,你为什么会选她呢?”如果你们想知道就往下看吧!我崇拜她的朴素,周老师穿的衣服很朴素,可是她房间有许多新书。新书是她买的,有时候我们班人有全优的,还有进步的一些同学,老师都会奖给我们一两本书。周老师唱歌可好听了,她有时候下课放出一些好听的歌曲,比如:大鱼海棠。她有时候还唱给我们听,我们听的时间长了,也会唱了,我们一听到音乐,想出去玩的人都停下脚步,唱了起来。我崇拜她的勤劳。她每天早晨比我们还早到,放学都比我们晚走,有时候还会把小多米带过来,有时候周老师会帮我们一起搬桌椅、捡垃圾、扫地、擦黑板等。这些工作本来都是我们班的同学做的,她却帮助我们一起做,周老师吃完饭就站在我们班级门口等待着我们的到来,我们一来,老师就给我们一个拥抱,还跟我们说:“早上好,小朋友或是叫我们的名字等。”我崇拜她的朗读,她一开口读课文,就读得很好听,我们班的同学也读得很好了,周老师有时候还到外面参加朗读比赛去,结束后,名次都是比较前列的呢!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却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偶像,世界上有多少人?数不清,在你刚刚开始的那几秒,可能就有了一个新的生命出现。可这新的生命,在你看不起他时,他却已出现奇迹。所以说世界上的一切都能在你心中变成一个偶像。我们的偶像可能是同一个,可能是许多个,却在于你的选择。我的偶像,不是真正生活中的人,但却有人的感情,可能比生活中的人更强,她是小说里的人,却让我有这样的感情,她是谁?她就是——女生贾梅。贾梅是一个短发女生,在学校小有名气,狐狸脸,生活在作家老爸和演员老妈的家里,有一个哥哥,叫贾里。贾梅表面上是个普通女孩,但有趣的事可不少呢,样样难忘,样样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最难忘的是一次暑假帮助乡下人的故事,想听吗?让我慢慢道来。贾梅暑假约了两名同学来做好人好事,可第二天有一名同学有事,不能做了,贾梅和另一名同学一起做,她们发现有个乡下女孩到城里卖东西赚学费,是乡下土特产烤红薯,她们想帮忙,就打工。贾梅还向哥哥借了二百元,把乡下女孩的特产全买了自己卖,卖不完还可以吃,女孩卖不完就连学费都没了。贾梅的妈妈怕贾梅吃不了苦,让自家保姆来买,可贾梅不要,因在校门口,所以卖的好,很快卖完了,之后在学校广播里还提到了这件事。贾梅虽然是小说里的人物,但她却成了我的偶像,我相信,只要努力,我也能成为她那样的人。...
我心中的偶像不是帅气的周杰伦,不是神歌手张杰,也不是武侠成龙。我的偶像,是在动画片里出现的小人物——猪猪侠。他是一头猪,帅气的猪,有时很机智,有时很呆,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大的嘴巴胖胖的脸,身穿红色外衣,简直就是一个帅侠。我为什么要那么喜欢他呢?因为他有一颗温暖的心。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为别人着想。动画片的某一集里,猪猪侠,菲菲和伯爵被困在了时空隧道,他们原以为自己还很安全,以为自己呆在梦幻里,可就在这时,时间吞噬者——时空鲨鱼来了!如果被它吃掉,那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幸好关键时刻来了一艘飞船,但飞船只有两个座位,他们先把伯爵送上了飞船,然后,猪猪侠和菲菲吵了起来,他们都不愿意自己上飞船脱离险境,都想把生的希望留给对方。最后,时空鲨鱼凶狠地扑过来,危急关头,猪猪侠使劲把菲菲推上了飞船!故事的结局让人欣慰——他们三个都平安无事!原来,这一切都是幻象,是伯爵有意设计来考验他们的。猪猪侠用他毫不犹豫的行动,完美地诠释了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勇敢!我佩服猪猪侠的勇气,我在内心也暗暗想到:将来我也一定要做一个像猪猪侠那样勇敢而又有爱心的人!...
经历了数年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在逐渐长大,长大后的我们,可能不再限于老师口中的伟人,而是有了自己喜欢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高呼着“这个明星好帅!那个明星酷毙了!”我却不以为然,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炫酷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他们出门总是被万人簇拥。可在我眼里,他们只是在从事着自己的职业,而另一种职业更令我佩服:他并不是遥不可及,甚至被人忽略,他便是——清洁工!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家人在阳台留了灯,只为坐在灯下,依偎在路边的清洁工老夫妇能够好好的吃一顿饭。镜头拉近了,黝黑的脸庞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皱纹,粗糙的双手上有数不清的老茧与龟裂……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他们为城市而努力的见证!你们可能会说:清洁工有什么好敬佩的?不都是一些没文化的人干的事儿么?不错,这是事实,但他们也是凭着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个更美好的城市,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在我眼里,清洁工是唤醒城市的人。每天早晨的凌晨四点是他们的上班时间,他们总在天亮之前将城市焕然一新,当我们睁开眼睛,拉开窗帘,随着略带刺眼的阳光映入眼帘的还有:一个崭新的城市!这,便是他们的杰作。清洁工还是哄睡城市的人,每天的半夜十一点半是他们的下班时间,当我们早已熄灯进入梦乡,他们才拖着疲倦不堪的身子回到家中,嚼上几口冷饭,他们甚至累得,乏得,困得走不动了,曲起双臂,伏在餐桌上,便沉睡了……他们是这个城市最不易的人,却时常被忽略;他们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却也是一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人。他们勤勤恳恳的工作,使我打心底佩服的人!清洁工,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