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贺尔康和我从一年级开始就认识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展开了一段段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小故事。
贺乐康和我同岁,一开始他和我差不多高,可后来到了三年级他一下就比我高了个头,他的头发经常是湿湿的流着汗,他的眼睛大大的,嘴巴里长着两颗门牙,经常咬着他的下嘴唇。他永远喜欢把红领巾反着戴,像围兜一样。
一年级的时候,我和贺乐康也就在学校里打打闹闹偶尔还把我给弄哭了,可二年级不知什么缘分,他又和我在一个托管,真是冤家路窄啊!
贺乐康学习很差,经常考60分左右,老师拿他很头疼,他后来跟我在一个托管,总是喜欢和我比较,比就比吧,可他老说他比我厉害,这我就很不高兴了,贺乐康后来成绩确实有了很大进步,老师都夸他,我也很紧张,希望他有进步,但是又不希望他超过我,所以我要比他更加努力。
贺乐康每天都和我一起放学,他的手很长,常常偷袭我,还给我取了个外号叫“松果”,他每天都不叫一百遍“松果”他不罢休,我总是被他气的半死。
这种打打闹闹的生活,有时候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学习上有竞争,生活上有陪伴。我熟悉的小伙伴贺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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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但在一件事情发生后,我觉得我们比以前还要好了。小明是个憨厚老实的人,总是成为我和叶老先生(一位朋友)开玩笑的主要对象,在圣诞节时,我和叶老先生像往常一样对小明起哄:“喂,不许动!抢劫!”“快把钱交出来!”我们喊着这几句台词,还不免偷偷笑出来。每当这个时候,小明通常会用瑟瑟发抖的声音回答道:“不要啊,我可没钱。”然而这次,他确一反常态,不怎么高兴地给我们回了一句:“我只有二十元,还要买贺卡呢!”说完话,他就急急忙忙地跑下楼梯,不了了之了。“啊,该不会是给李同学买的贺卡吧!”我对叶老先生说。“唔~有可能哦,也许上面还写着些肉麻的话喏!”叶老先生装腔做调,和我一起胡言乱语。不知不觉,到了下午。我不紧不慢地走进教室,心里还想着小明那家伙不给我们抢匪面子(也就是钱)的事。一望抽屉,是哪个家伙在里面塞了个信封啊?我拿起那个信封,瞧了瞧:歪七扭八的蓝色钢笔字,并且还是狂草书法。“同学,你知不知道这上面写的什么字啊?”我问同桌。“呃......是写着:老吴收”同桌仔细瞪着那几个不堪入目的字回答。打开信封,我惊呆了,映入我眼帘的是“魔卡少女樱”的图片,这是我最爱的动漫了,图片旁边还写着“圣诞快乐”的字,我看了实在是欣喜若狂。不过,这是谁给我的贺卡呢?蓝色钢笔?我记得小明有一只。狂草书法?小明最擅长这个。魔卡少女樱?我跟小明说过我喜欢这部动漫。再加上小明说过的“我只有二十元,还要买贺卡呢!”。答案出来了!只见小明在座位上看我时的眼神,我更加坚定了。他对我笑了一下,我心里感到一阵温暖,不知怎么的,嘴角不受控制地扬起。小明!我的挚友!...
自从上了集邮课,我的课余时间不会再无所事事了,反充满了不同寻常的欢乐。因为我一有时间就会跑到张老师那儿,和他一起研讨邮票。当然,比起他的渊博,我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学习者。老师会与我讲述邮票的历史,给我欣赏他所收藏的邮品,让我既崇敬又羡慕。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邮票我就有一种莫名的欣喜。我爱它,它记录着一个个传奇的时刻,是一种回忆;我敬它,它的出现证明了人类的进步,是一种才能;我想拥有它,因为它是永远不会过时的珍贵物产。或许今时今刻的我对它还不是透彻地了解,但我一定会用心去倾听它的内心,感受它真正的收藏意义。只有这样你才会真正拥有它。邮票是什么?他不是普通的寄信工具,他是一种艺术,无时无刻不在点缀中国的水乡美景;他是一位导游,在向我们诉说中国的悠远文化;他更是一位朋友,是一生都会陪伴我们的挚友。集邮是一种兴趣,它常常能使你得到意外的收获,在日益积累的过程中学习知识。而且那些原本死记硬背也记不住的东西,由于有了邮品,欣赏学习之余,自然而然就记住了,且终生难忘。我们会在收藏的过程中会慢慢增长见闻。不仅如此,珍贵的邮票还将升值为你创造财富呢,但首先你也需要会欣赏它,不然你又怎么会了解它的价值呢。总之,集邮是要通过你自己慢慢欣赏、学习和研究的,这样才会达到怡情、益智、储财等目的。所以说:集邮,要先集文化,集健康,再集财富。初二:荣沈婷...
朋友像一本笑话书,时刻让你开心;朋友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驱散你心头的愁云;朋友像一盏明亮的台灯,照亮我们旅途的黑暗;朋友像一本活字典,里面的东西永远探索不完。我就有这么一个朋友,她叫张泽芹。标准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圆圆的脸上镶嵌着许许多多的“小芝麻”。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对待任何事都十分乐观,从不杞人忧天。记得一次考试的排名出来时,一直名列三甲的她竟在前三名之外!同学们都以为她一定会十分难过,可是张泽芹却大手一挥:“没关系,这次考差了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会考得很差,下次努力呗。”她不仅十分乐观,还十分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我的一本作业本找不到了,我急得满头大汗,找了好久才在书包的一个角落里找到,这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外面又下着倾盆大雨,我收拾好东西,边叹气,边下楼:“唉,都这么晚了,人肯定都走了,偏偏我今天又没带伞,唉,又要冒雨回家了。唉。”就在我走到楼梯口时,一阵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畔“你可算来了,我可等了你好久呢!”我循声望去,原来是张泽芹!“快过来啊,我带了伞,我们一起回家吧!”“嗯!”走到半路时,我猛然间看见张泽芹的半个身子都在伞外!她为了不让雨水打湿我,竟然让自己淋雨!她似乎看到了我眼中的疑惑,笑着说:“没关系,我不怕。”说话间,到我家了,她笑着跟我道别后就走了。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我要跟张泽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人们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在我十二个春夏秋冬生活中,最感兴趣的莫过于书了。记不得什么时候开始,爸爸总是喜欢带我逛书店,我渐渐迷上了趣味横生的书。从那时候起,书便成为我的挚友。我的兴趣在于藏书。我有不少藏书,这些书,有些是父母给的,有些是亲戚借的,更多的是朋友送的。得到一本好书,我总会有欣喜若狂的感觉。记得一个秋雨绵绵的日子,听同学说金品书屋新进了了一套‘‘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数量不多,可把我急坏了,恨不得变成‘‘飞毛腿’’,立刻飞到书店把书买下来。经过软磨硬泡,终于征得爸爸的同意。我顾不上吃饭,骑上自行车就要走,妈妈喊我带上雨衣,我回头喊了一声:‘‘不用了。’’骑上自行车飞也似的跑远了,还未到金品书屋,果然下起了雨,我不顾这些,奋力踩着自行车……当我买到书,回家时,全身都被雨淋透了,活像只落汤鸡。妈妈看到我这副狼狈样,真是哭笑不得,我虽是苦不堪言,却乐在其中。我的兴趣也在于读书。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书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每天放学回家,做完当天的作业,吃晚饭,我总会拿起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出来。我在书中认识了鲁迅、巴金、歌德、普希金、托尔斯泰;体味了李白的浪漫、杜甫的深沉、苏轼的豪放、李清照的清丽;在书中遨游,叹惋宝黛的悲剧,为安徒生笔下的美人鱼洒下同情之泪。古往今来的人世万象,常令我或哭、或笑、或叹、或狂。书能增长人的见闻,改变人的气质。因此古人有‘‘富者因书而贵,贫者因书而富’’的金言。 一本好书它赋予人类的好处只有爱书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我愿一生以书为 吧伴,让书伴我度过有意义的人生。...
伊万,伊万布拉金斯基,我的挚友。他有铂金色的头发,有漂亮的蓝色眼睛——它们看过去通常像紫色的。他的鼻子很大,加上略微下垂的眼角,看过去像一个和善的人。我喜欢叫他万尼亚,显得可爱而又亲切。他说他喜欢向日葵,说他没被花海簇拥着沉睡有点难过,说那金色的花瓣在西伯利亚会被冻伤,说他不忍心看着这些小生命被呼啸而过的狂风带走。他垂着眸,嘴角挂着一如既往的笑容,虚幻得有些不真实。思念着向日葵的他总是认真的,带着一点点的向往和幸福,发红的鼻头在这时候显得应景多了。万尼亚喜欢谈论过去,喜欢和我说曾经由沙堆积的政权是多么可笑,民众垂泪愤恨,那政权就变成了一堆沙子。他抱着装有伏特加的酒瓶,像孩子一样的笑着,然后自豪地拍拍左胸上的五角星勋章,说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他很开心,因为这都是他的功劳。我没法反驳他,他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他那一口别扭的中文啊,还不如亲切的俄语,像天堂的天使伏在耳边的轻声细语,绵软、轻柔,令人想阖上眼永远圈着这位天使不让他离开,让他在耳边无止境地低语,那一点儿都不烦人。他喜欢哼点小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永远是不离口的曲儿。我多少次想让他别哼了,可那美妙的歌声让我一下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你哪天能来万尼亚家的话,万尼亚一定用面包和盐招待你,早上还要让你吃上黑面包。恍惚间,我似乎忆起他许下的承诺,这份在我眼里无比甜美的承诺。这让我想抱一抱他,抱一抱这个有着孩子面孔和健壮身材的家伙。哦,他就像只可爱的北极熊。大只,可是不至于吓人,憨态可掬。但我知道,他不是和善的人,他有野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令家人受难。即使这样,我也没觉得他是个坏家伙。万尼亚,你一定在想,等你强大了,大家都能过上好生活对吧?至少我认为你是这么想的。他的脸庞日渐憔悴,可笑容却从未在脸上消失过,就像被固定于此一般。他越来越容易生病了,一个个家人都离他而去,他的眼神涣散了太多太多。我心疼我的挚友,我可怜的万尼亚。可我却不能为他做什么,甚至让他能快乐些许时间也做不到——因为他早已被固定在了过去。我为此心碎,不禁酸了鼻头。之后,我睁开眼,视野里只有朦胧的水雾。我的万尼亚,你不见了。我敬爱的万尼亚,你在和我玩捉迷藏吗?不,我知道你没有。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万尼亚,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你就是我的万尼亚,你是那个高大却有着孩子心思的伊万。五年级:7418529632...
我的挚友挚友,就是在你伤心时的安慰;挚友,就是你寒冷时的阳光;挚友,就是你孤独时的温暖。找到一个挚友,是多么的不容易;找到一个知心朋友,更加不容易。对不起,我的好朋友,在你走时,我没有来得及跟你道别。去年暑假,你来到我家,我感觉你的面容多了一丝快乐,看到你开心,我也快乐。我们来到七拱桥,脱了鞋,清凉的河水,蔓延到我们的脚下。我感到十分凉爽,我也看到你脸上幸福的表情,回想起以前的事,我不由得流下了泪,我们天天一起上下学,那是多么的快乐,多么的无忧无虑。现在,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不在同一个城市,但我们的友情却永存!尹佳艳,你是我一辈子的挚友。初一:糖拽天下...
友谊填满坎坷的人生,为我们带来平凡生活中最亮丽的风景!与挚友相约一起长大,为我们的友谊护航!——题记我们,不是明星,不是天后,我们羡慕他,她,他们拥有那样一群庞大的粉丝团,后援队,然而,我们虽然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但是当真正的困难来临时,当真正的寂寞抵达时,谁能给我们一丝丝温暖的依靠,谁又能给我们一些些安慰亦或是劝导?是那些粉丝团吗?是那些后援队吗?当然不是,粉丝的追捧仅仅是因为对你才能的赏识,而在现实中,我想只有挚友,才能做到,只有挚友,才能无声的聆听来自我们心灵深处的倾诉!从小到大,一直在友谊中徘徊,然而却一直没有明白,真正的友谊是什么,时光渐渐流逝,我也在渐渐长大,经历了几段刻骨铭心的友谊后,我才明白交到一个真正的挚友是何等困难的事!窗外雪花纷飞,恍若瞬即逝的精灵,也恰似我与你那段纯洁天真的友谊!拥有你的那个世界,快乐永远是孤独的代名词!第一次见到你,我们同样不善言谈,是默契,还是缘分,我们成了同桌,成了朋友,成了知己!有些事情,你会苦口婆心的给我一些劝导,而有时你又是那么坚决的替我做出正确的决定。曾几何时,你在考试前给我加油,叫我不要紧张;曾几何时,在乱哄哄的自习课上,你教我怎么用更趣味的方法让其他人住嘴;曾几何时,在遇到难题而又不敢去找老师时,又是你教我要勇敢大胆才能成功的道理!曾几何时……青青校园,你我手捧相机,咔嚓咔嚓,相机里留下了我们青春的剪影。笑容在你我脸上绽放,和你在一起,没有一些话可以隐藏在心里,肆无忌惮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于是,相机上就有了那么几张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幽幽教室,我们看着窗台上和毛毛虫有几般相像的植物,开怀大笑!窗外树影婆娑,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悄悄窥着我们,和你写作业可以高效率高速度,和你玩能玩出新创意新花样。和你躺在椅子拼凑的床上午休,我们是快活的好朋友!炫目冰场,我们穿着彩色的冰鞋,一圈一圈的滑,丝毫没有感觉到累,大大的校服把我们包裹的严严实实,冷风呼呼的吹过,我们也玩得不亦乐乎,回望我们冰鞋划过的路线,4条线流畅的延伸,留下的是痕迹,划过的却是我们真挚的友谊!笔记本上记载着我们的快乐,蓝色是我的笔迹,黑色是你的笔迹,我出例句,你来接,你出例句,我来对,快乐中悄悄进步,是我们不变的承诺!青葱的初中时代,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遇到你我庆幸,我感激,我快乐,漫漫长路,你我携手并肩,遵守我们的约定,在友谊的蔚蓝天空,划出最美的彩虹!...
山峦巍然屹立,流水滔滔不竭,为何山美、水美、而人更美?因为我们炎黄子孙有美德,中华上下五千年,美德如滚滚奔腾的黄河水,滋润了我们世世代代。百善孝为先。我自认为不让父母焦心劳思,个人自强自立,对父母毕恭毕敬,就是“孝”。但事实证明,我依然太过目光短浅。在上个星期三的午饭时间,我和许华琪何佳楠坐在一起吃午餐,分享各自的菜肴。尝口你的吃口我的,吃得不亦乐乎。我夹了一块许华琪的蘑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是凉的。我不禁疑惑:难道蘑菇和白菜炒在一起也是一种凉菜吗?我又吃了一口许华琪带的另一道菜,也是凉的。心直口快的我脱口而出:“许华琪,你的菜怎么是凉的?”许华琪不以为然,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上次一摔,饭盒不保温了呗,能怎么样?”我猝不及防,简单的应了一声。随即,我的大脑迅速运转,不对,饭盒不保温,阿姨怎么不买新的?我质问她:“你没有告诉你妈妈?”许华琪看了我一眼,心虚的低下头,用勺子拨弄饭盒里的米饭。声若蚊蝇的哼了一句:“我不想让我妈妈操心”我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一时间,我和她都沉默了,何佳楠同样闭口不言,在喧闹的教室里,我们三人显得格格不入。须臾后,许华琪郁郁寡欢的说:“我吃饱了”我抬头,出乎意料的是,许华琪一脸坏笑的和我说:“李妍,这些菜拜托你了!”说着,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她的菜倒进了我的饭盒。我目瞪口呆,口是心非的抱怨了两句。心理如沐春光,太好了,许华琪依然是那个爱开玩笑的许华琪。事发当天的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或许,无时无刻的体谅自己的父母,才是真正的“孝”。许华琪,在那个平淡无奇的中午给我上了一课。我想,美德和幸福一定是一对密友,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幸福;一个人若是幸福就一定拥有美德。看着一脸笑容的许华琪,在心里默默的想,我也要变得更加幸福。六年级:深水浅浅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