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遇见,一个多么动人的字眼,于这茫茫人海中,匆匆一瞥,相视一笑,还有擦肩而过的温柔,每天都在发生。
记忆中的那天很冷,贩夫走卒们都已经消失,路两边的店铺门紧闭着,一片萧条。寒风扑面而来,似乎有一丝丝的甜味,抬头四顾,我遇见了他。
他穿着黑色衣裤。瘦小的身躯,佝偻着背,缩在炉子旁,口中的白雾随着呼吸在这寒冷的天里起起伏伏。
这是怎样的一位老人啊?他黑色的棉袄衣袖已破破烂烂,破衣角在风中飘着;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两块被冻红的痕迹,像块饱经风霜的老树皮;双手戴着破旧的手套,露在外面的手背已经被冻肿。
“老爷爷,拿两个红薯。”我酸了眼眶。“小伙子,等一等,还有一会儿就好了。”他朝着我露出有些发黄的牙齿。我点了点头,缩了缩身子。“快到这边来烤烤火,暖和暖和。”老人对我招招手。我凑了过去,然后问他:“老爷爷,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回去啊?”他笑道:“哈哈,习惯了。”我看着他冻成紫红的脸说:“这么冷没生意的。”“这不还遇见了你吗?”他的声音中满是开心,眼睛里闪着光。老人坐了下来,与我交谈起来。
不一会儿,老人再次站了起来,娴熟地打开铁锈斑斑的炉子,摘下手套,仔细挑了挑,又小心捏了捏,才从炉子里掏出两个红薯。他秤了秤后递给了我:“一共6块3角2分,收你6块啊。”我抬头看着他:“那您不是亏了嘛!”老人笑了笑:“有人吃我烤的红薯我就很开心了!”看着寒风中他的笑脸,我心里暖暖的。
我双手捧着香气弥漫的红薯,低头小口咬了一块。软乎乎的红薯伴着热气在嘴里融化,满嘴的香甜仿佛将身体里的寒气都驱散了。
我沉浸于红薯的香甜中,“喂,老头,拿两个红薯”这尖叫声异常刺耳,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不屑地看了老人一眼,而后转头对孩子说着:“你长大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就跟他一样。”我的心猛地一揪。
“给。”老人仔细选了红薯,放在袋子里小心地挂在孩子伸出的小手上,嘴角依旧挂着笑容……
“谢谢你,老爷爷。”小孩这童稚的声音像一束光穿透了这茫茫黑夜。
老人笑了,我也笑了。
孤立静止不是生活,唯有遇见的人生才会多姿多彩。感谢遇见,让我漫长的一生更添多彩,如此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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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学习生涯中遇到过不少老师,班主任就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在去曹王之前,我一直都认为班主任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因为她把同学们管得很严,在她的课上几乎都没有欢笑可言,同学们都有几点惧怕她。但自从经历曹王的那两件事之后,我便改变了对班主任的看法。由于第一天在曹王军训时我用嗓过度,导致第二天嗓子哑到几乎发不出声音。我为此非常懊恼,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黑暗。大约不到一节课的时间,女同学们全都知道了这件事。中午午休时,班主任来到了我们宿舍,她检查完宿舍后,嘱咐我要好好休息,多喝水。虽然没有过多的语言,也没有用那么多华丽的词藻来修饰,但就是一句那么无比简单的句子,却让我心里舒服了许多。这是第一件事。那时班主任在我的心中是一个挺温和的人。第二件事是在我爬“M”梯的时候。“M”梯很高,不禁让我倒吸一口凉气。很快轮到我了,我努力克服内心的恐惧,深呼吸之后便爬了上去。当我爬到第一个弯时,不由得往下看了一眼,不看到还好,一看便很害怕感觉魂都要飞出去了。我双手扶在两边,坐在上面不知所措。我四处张望,不经意看到了班主任。班主任用那坚定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心里为我加油。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也给自己打气。我学着前面同学的方法,用腿去够下面的栏杆,够到之后学着爬上去的姿势慢慢下去。第二个弯更高一点,但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我很容易便过去了。经过这两件事,我知道平常严肃的班主任也有温和的一面。其实,我也知道班主任这么严格都是为了我们好。我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我遇见了心目中的好老师,她教会我很多……...
茫茫人海,我们只是沧海一粟,过眼云烟,匆匆过客。有人说:“能在茫茫人海、匆匆岁月中相遇,是一种缘分!”没错,这是一种缘分,同时也是一种幸运。2016年的开学季,我正式步入中学,非常幸运,我遇见了你——1601班。你就像是一个召唤师,把性格不同,生活不同的我们聚集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让身处茫茫人海中的我们相遇,成为了同学,成为了朋友。你是我们之间友谊的桥梁,是在知识的海洋里载我们前行的帆船,是收集我们喜怒哀乐的魔法箱,是我们中学故事的开端和结束,是我们青春不可磨灭的最美好的回忆。没遇见你之前,我根本不明白什么是集体,不明白什么是团队精神,不明白什么是浓浓的同学情谊。是你,带我走进了这个团体,在时间地打磨下,我渐渐领悟到了其中的真谛。记得,去年的冬季运动会。那一天,天气晴朗,空气有些干燥,临近下午时刻,这冬季的太阳已经有些让人招架不住。于是很多同学离开了本班的啦啦队方阵,躲进了树荫的怀抱,我也不例外,班上很多同学也是如此。可是当迎面接力赛即将开始的时候,我真正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只见班上的十位运动员在积极的热身,眼睛里所展现出来的是对胜利的渴望,是对第一名志在必得的坚定。本在树荫下的同学,全都舍弃了阴凉,来到了场边,用自己最为有力的声音,为班上的运动员加油打气。当发令枪响的瞬间,只见班上跑第一棒的同学,如满弓射出去的箭一般冲了出去。每一棒都跑得很好,场边加油呐喊的声音亦是充满力量。只是非常可惜,在倒数第三棒交接时,掉棒了,本来稳稳的胜利,变成了遗憾。赛后,失误的同学很自责,运动员们也很懊恼。我本以为会有责备,会有互相中伤。可是我想错了,这些都没有。有的是班主任的安慰,有的是运动员的互相体谅,有的是每一个同学的鼓励。大家都在说:“没关系,我觉得我们班跑得很好!”这就是1601班这一个集体。非常感恩,沧海中粟一般渺小的我,在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遇见了你,1601班。岁月匆匆,人海茫茫,未来,我们还要遇见!...
有人说,人生会有一场最美的遇见。我遇见了一棵树,在我最天真的年华。我不知道那棵树叫什么名字,可是其他的人都叫它丑果树,其实它一点也不丑,我觉得它长得好看极了,它的树皮粗砺,纹路深凿,树身暴筋虬结,阳光照在那片粗糙的木纹上,竟像炒栗子似的,爆出一袭干燥郁裂的芬芳;它的叶子光滑,纹路清晰,风吹过,无数的绿色在风中晃荡,翻折,听见的倒不是“沙沙”的声音,而是一种来自生命的韵律;再说它的花,它开的是粉色玉瓣小花,叶子衬托如米般的粉色小花,就好像许多粉嫩的小娃娃躺在小摇篮里笑眯眯地朝外看。我还很矮时,它就已经这般高了,我那时很爱讲故事,每天我会坐在树底下给它讲各种童话公主故事,它的叶子轻轻摇动,仿佛陶醉在我讲的故事里,等我讲累了,便站起来去接它掉下的花瓣,小小的,甚是好看。到后来,我长了不少心思,有不少学习和生活上不开心的事,但不想和别人说,就跑到它那儿,一件一件的说给它听,它就像是一个幽深的树洞,能包容我的一切牢骚;又像是一位良师益友,每次和它抱怨后,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指点一样,心情忽然就变好了。再后来,我交到了许多新朋友,便鲜少再去找它了,只是去打扫区的时候远远地看上它一眼,它仿佛已经从我的世界中消失了,再也没出现了。时光飞逝,我们毕业了,一开始倒还没觉得什么,可是到后来我有了烦心事时,却忽然发现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倾诉了,我这才明白,原来最让我怀念的,不是老师,不是学校,更不是我的朋友们,而是那棵陪伴了我六年的树,那棵总是会倾听我烦恼的树。很多时候,我们刚遇见时,觉得分别了没什么,但只有你失去了,才会知道珍惜,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失去的还是失去了,所以,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珍惜现在的朋友,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只有这样,等到将来,我们才不会留有遗憾和悔恨。...
遇见是一个十分神奇的词语。古往今来,遇见总是带来无限美好的故事。宗璞因为遇见盛开的紫藤萝,于是重新唤起对生命的热爱;海伦。凯勒因为遇见安妮。沙莉文老师,于是创造了一个奇迹;牛汉因为遇见人生第一本书,他都没有幽默的童年才感应到了生命的快乐和梦幻。我正是遇见了那堂法制课,才对学习态度有了新的认识。刚进入初中,我真的不适应。原来小学只有语数英科四门课。初中科学跑掉了,换回了生物、地理、历史和道法四门课。因为是副课,所以我几乎不怎么上心。课上,我仅仅是随着老师的话,在书本上做做笔记;作业也是糊弄过去,对于老师千叮咛万嘱咐的“订正”我也是不理不睬。又是一节道法课,道法老师问了一个问题:网上交往的作用是什么?当时我并不在意,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还想着:谁会来回答这问题啊!这里的答案道法书上有一大段呢!老师环视一圈,眼神朝我射了过来,我一惊,老师真的就点了我来回答。我有点不知所措,稍微想了一下,就回答了一个自己认为还可以的答案,轻轻呼了一口气。谁知老师流露出非常欣慰的表情,并大大夸了我一番,我当时有一点不好意思——我仅仅是回答了一个问题而已啊!坐下后,我认真地反思了一下自己。假如我是道法老师,学生上课总是心不在焉,我行我素,作业不认真,屡教不改,估计我也会很失望的。不单单是道法课,还有生物、地理和历史也一样,我都应该认真对待。下课后,我看着满作业的红叉,又想到道法老师的期望,暗暗发誓要努力,不论哪个学科,都认真对待。果然,我的成绩就上去了,进步得非常明显,老师也察觉到了我的态度的转正。这时候,她的笑容才是从内到外的灿烂。遇见了这堂法制课,我受益匪浅,感谢这节课改变了我的学习态度,也让我学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考场上,我坐在钢琴前,十指在琴键上飞舞,黑白键如一个个精灵,以最美的姿态舞着、唱着,凝神弹奏间,那个可爱的身影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夜深人静,灯影恍惚得我只想抱枕入眠,可一想起妈妈的河东狮吼只得让自己克制住“瞌睡虫”的诱惑,“咪哆啦西哆……”那一个个音符似被施了魔法似的,挠痒痒般让我无法安静下来!“还有一个月就考级了,你连第一首曲子还没弹熟……”眼前又浮现妈妈怒不可遏的表情,我使劲甩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些,“咪哆啦西哆……”忽然一个细小的黑点儿在我眼前晃悠了一下,定睛一瞧,哈,一只小蜘蛛,在它自个儿吐的丝上玩荡秋千,好自在的家伙!那好吧,就让本姑娘弹首优美的曲子让你欣赏欣赏!我开始振作精神,呵呵,只因为有了个“听众”!这小家伙似乎懂音乐,随着我奏出的旋律上下左右晃悠,因为我曲子弹奏不够熟练,中间磕磕碰碰,它还能打个顿,真是太好玩了!看那亮悠悠的小眼睛,真心触动了我的“小心脏”!好,本姑娘再认真弹,让你舞得再欢畅些!于是,触碰琴键时的刹那没了以往的无奈与无聊,我庄重地将十指轻轻放上琴键,“哆……”声音圆润饱满,我满意地开始走进我的音乐,弹奏间,我仿若看到了小蜘蛛翻飞的舞姿,亮亮的小眼直向我投来钦佩的目光……曲毕,我正想向醉在我音乐里的“听众”送去最美的微笑时,它却不见了身影……以后弹琴的日子里,我总会想起它……曲终,看着考级老师微笑的脸庞,我知道我成功了,凝神远方:嘿嘿,也许你还醉在我的音乐里!...
作文兴趣班上课了,同学们却依然吵闹,老师一遍遍地强调着纪律,可在那些批评的皮鞭之下,我们班有些学生简直就是钢铁战士,刚安静一分钟,又吵了起来。我应该还算比较听话的学生,但也会偶尔插嘴几句,而我的同桌,从坐下来到现在,没有讲过一句话。他好像不喜欢讲话,有些内向,而且不受别人影响。从不跟着起哄。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他就像一颗夜明珠一般,在那漆黑的夜里,永远不被盖住光芒,反而将绚烂的光芒散出,照出一片光明。他是初三的学长,比我高两个年级,我们这个兴趣班从六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都有。他总坐在角落,但他似乎有一种非凡的气概,无声地告诉你,他很强。我看过他的作文,文笔老练,描写传神,像一位弛骋沙场的老兵,弹无虚发,枪枪致命。我也不时注意他,透过他的眼镜,我能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丝平静,瞳孔更深处却有一片创作的火焰。他从不作多余的动作,只会做他想要完成的动作。这一次,他来得晚了一点,他可能和大多数男生一样,不愿和女生一起坐。所以他成为了我的同桌,我们相遇了。他拦下喧哗,留下了我写作时候的宁静。我不自觉地向这个新同桌看一眼,我有点吃惊,他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本《新华字典》。也许你会认为我是大惊小怪,一本字典有什么好吃惊的?当然,字典太平常了,可就是因为它太平常,所以几乎没有人会带着它,而且,我们的老师也会告诉我们不会写的字怎么写。后者显然更加方便,那他为什么要带字典呢?我猜想,他不愿麻烦老师,让老师多帮助更需要帮助的同学。或者,他有随时学习的习惯,就像枪不离战士,药不离医生,帆不离航船,这令我十分感动。坐在他身边,我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生怕会打扰到他。这次我的作文,我写得出奇地快,老师也表扬了我。不知是因为同桌的气场将我影响,还是我自己主动地学习他。总之,谢谢老天,让我遇见你。如果不是你,我怎么可能写得这么快?我怎么可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呢?我怎么可能对自己更加自信?我尴尬地笑了笑,用感激而又敬佩的目光看他。他对我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创作他的文章。他将笔提起,悬在空中,手中的笔不停在晃动,像采珠人在挑选一颗颗自己中意的珍珠,他一定也是在挑选心中最中意的词句。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他这样充满正能量,他们传播着阳光情绪,让身边的人也感到温暖,充满力量。感谢上天,让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
初次见你,你犹如一朵初开的栀花,单纯,羞涩,却美好。见你的第一眼,给我的印象便是:这一定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女孩子,优秀到我们并不在同一个世界,我的,陈曦小姐。那时的你,一声不吭却能把英语学得如此之美好;平淡无奇,却能画出令所有人为之惊叹的画作;你安静的像一株植物,成绩却远甩我一条街。你连说一句话都温文尔雅,像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丽女孩。很荣幸,我,却见过你的所有的样子。体育考试跑八百米时,烈日如火把炙烤着大地上的一切,我跑的筋疲力尽。抬头间,却见我前方的你,脸憋得通红,挥动着无力的手,也同样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却不见你有半分停下来的样子。平时的你酷爱画画,那天在画室,我见你听着音乐,挥动着笔尖,却反复改着同一幅画,怎样都画不好。你接了一个电话,不知为何,突然泪如雨下,你哭了。我一惊,本想安慰你却不知如何开口。你自顾自地走到画架前,拿起手中的2B铅笔,打开手机里的音乐,继续画着未画完的那副画。只是不知为何,这一次,那副画没有反复修改,相反,你把它画得很好。你夹着泪水,却表现得极为平静。曦小姐,我见过你那平静的表面下那不为人知的坚强。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凌晨,我和小学同学聊天,却因她和小学比起来面目全非,我很受打击。急需得到安慰的我打开手机给你发微信,向你哭诉,我多怕你不回复我,庆幸的是,你耐心地教会了我许多。我认真地看着你发来的一段又一段的文字,一句有一句开导的语言。我知道,你已经用尽了你所有的文学和毕生的道理。我唯一的感觉就都是:有你真好!曦小姐,谢谢你竭尽所能的分担我的苦楚。你依旧如初见时那般,文艺,清纯,集万千美好于一身。我很庆幸我遇见了你。一直陪着我吧,愿无论多久,我们都可以共吟一首别样的美好。...
不知是哪一个一九七六年的秋天,那个叫余秀华的女子遇见了世界。这个邂逅不算美丽,她似乎犹豫于是否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在执着与放弃面前,她久久作不出抉择。正是因为如此,面对这个富有仪式感的遇见,她付出了缺氧的代价。这个代价,实在有点大。让她不能正确的方式说正确的话;用正确的态度来遇见正确的人。她遇见了冷嘲热讽,遇见了世态炎凉,遇见了自己亲人的冷眼相向,甚至遇见了自己丈夫的拳头与脚,以及眼前这堵冰冷的墙。她很痛,不论是被拳脚相加的痛,还是支支吾吾却只能嘴角漏风吐不出字的痛。然后,她遇见了诗歌。她用左手扶着右手,用手中黑色的眼睛刻下自己的心脏的模样。她未曾停住笔,发出一声声痛彻心扉的疾呼:“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她终于被世人所知,她的诗哥也因此火遍大江南北。她母于离开了那个自己不爱的丈夫,也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她活出了自己的人生。而一切的一切,只因那两次有仪式感的遇见。不知是哪一个二零一八年的一天,那个我遇见了这个叫余秀华的女子。这个邂逅也不算美丽,两个时代的人,就在这仓促的时空中相遇。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少年,有家人的关爱,有亲友的关切,有幸福的童年。而在我为学习而奔波的时刻,我遇见这个已经广为人所熟知的女子。我会沉醉于她“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的悠远,才猛然发现在繁复的学习生活之处,我还能仰望这茫茫飘下雪的天空,俯瞰那隐隐在白色中透出生机的世界,我会感怀于“我实对他们/爱得不够。”从而遥想在痛苦与伤怀之后,是否还有一颗炽热的心在跳动,是否还能收拾好碎成玻璃的心灵碎片,重新站起来望向生活。在这繁复的学业里,我在这文字里,遇见了人生的无常,生活的向往,明天的渴望,心境的洁白。是的,也许是天意,我邂逅了这黑色的泪水,从这个成功的女子身上窥见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即是如此,太多太多的偶然,太多太多的邂逅,也有太多太多的遇见,而我要感谢这个名叫余秀华的女子,感谢她黑色的眼泪浸润了我的生命。也要感谢天给我这个遇见的机会,感谢自己把握了这个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