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小说里的段落
描写小说里的精彩片段
  •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

    可是,这些故事里,最令人心伤的,莫过于逃离家庭了。如果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家庭的解体在小说里是显而易见的。小说里主人公的父母大多是受上世纪50年代性解放思想影响的一拨人,追求知识、独立、思想、个性、不束缚的两性关系。他们与周围的“普通人”格格不入,“总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甚至其中一个短篇里的劳拉,不仅常常看见父母光着身子,还偷偷看见他们和朋友玩“换妻”游戏。朱丽叶于是离开“并没有怎么融入社会的”父母,希望过一种“正常”生活。可如果父母代表的家庭再普通不过,也令人厌倦,卡拉留下了一封“我一直感到我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的信,离开了那个她烦透了的她父母的“房子”、他们的后院、他们的像册、他们度假的方式。但是逃离家庭的结果,得到的是绝望。因为你还是有可能找到一个凑和着过下去并不乏幸福的另一半,像卡拉那样;你也有可能一个人生活,尽管像若冰那样出于羞愧和机缘错过了可能的爱情;但是,当你逃离家庭,并有朝一日想重回它的怀抱时,你会发现,它已支离破碎,再也找不回了。

    《逃离》读后感》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
  • 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他在看这个花园的时候,听到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了决定:我不搬这些书了!于是他回去和老板说:“老板,我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老板问:“你为什么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写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草坪上洒水器刚洒过,叶子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另一个道理。一个家族是不可能在国破的情况下依旧昌盛的,国破家必亡。就像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一个四世同堂之家最终也在侵略者的铁骑下、在战争的摧残下彻底的崩塌。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只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起,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己的国家、出卖自己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面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品读。

  • 我总喜欢看作者写书的花絮。感受他们对小说里人物的感情,感受他们用笔杆子操纵一个人一生悲欢离合的心情。于是我便也想拥有这种感觉,开始写属于我的小说。以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为基础,参考别人的经历,构造主角与配角发生的故事。或许在小说里,主角不一定是以自己为蓝本,不一定是完美的,但总归是自己的心血,会格外的爱惜与开心。写的时候也会很久都写不出什么来,后来忙碌的学习生活,写小说的心情与时间分割的支离破碎,无奈把小说“封杀”了。就算这样还是很喜欢写小说的感觉,敲击键盘发出的酣畅淋漓的声音,或许一不留意,写在小说里的场景,就是生活里,最真实的写照。终于是假期,可以重新把小说拾起。

  • 有必要重申一下今天的主题!!今天讨论的是什么东东?武侠小说!我提议:你们能不能不把别人的特点拿来当缺点讲呢?武侠小说里如果没有暴力还动什么武?!怎么动武?!我承认,所有人都承认:就是有暴力!!有很多!!!却称不上“宣扬”。暴力也就是武力,一直被金庸先生理解为“压制另一种力量(邪恶的暴力)”的东西,从金庸先生的角度理解,暴力又是维持社会和平的重要条件。王朔说金庸小说里的人物,没有原因见面就打,直接就是诬蔑。(他骂金庸俗之前买了一套7本的盗版>只看了一本就敢来大话金庸。他没有原因的骂金庸,才是“没有原因见面就打”他不先自己反省下,有什么资格来骂金庸?!)

  •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里什文等俄罗斯作家的作品里,时常看到一种属于北方草原的、发生在冬末春初的气候现象,有的翻译家译为“潮雪天气”或“潮雪时节”。对此我一直不得要领。现在,在黑鹤的这篇小说里,我又看到了对这种独特物候的描写:“天空中落着湿雪,已经开始降温了。……当时草原正在酝酿着春日里的最后一场雪,空气中的水分凝结成雪,需要释放出热量。此时,软绵的雪片正在飘落,而气温又没达到冰点,雪在迅速地融化。”这里的“湿雪”,比“潮雪”要好理解一些。说得更通俗一点,这大概就是一种“雨夹雪”的天气。但是因为黑鹤是熟谙北方草原的天气变幻、物候特征、生命物种繁衍秘密的,因此,他对每一个细节的表述更为准确,也更为传神。

  • 小说里的每个人物即是郭敬明本身拧巴状态的实体化:拜金而理性的是他的大脑构建出来的自我人格(顾姓二人,宫铭等),嫉妒而傻愣则是他从四川摸爬滚打到上海的经历所塑造出来的本我人格(林萧等),而出生在大富之家,穿金戴银是她一直以来躲在被窝里安慰自己入睡的意淫和幻想(不用举例),比他更加愚蠢可笑的人是她的取笑对象(唐宛如),但是在最后,他仍期望被他取笑过的人能陪伴在她身边(顾里快死的时候)。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把故事编成了少见大团圆的结局(虽然最后为了“青春小说要死人”的连贯性突兀的把胶东路火灾编了进去),因为小时代是她自己的梦,他不愿意醒来。

  • 和他的短篇小说截然不同的是,《过于喧嚣的孤独》和《我曾服侍过英国国王》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自白叙述,几乎没有分段的习惯,一气呵成,回忆和感想、描写和幻想全部流水一般,让人感到不是一般的流畅,而是迫不及待和万般熟稔。因而,在这两部风格独特的小说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涩。对于任何一个读者来说,这样精彩、乃至离奇的人物命运都会引发一气呵成地阅读。若确定这是一种现实主义,我们却不得不格外重视其中的超现实笔法。在某些残酷的方面,他的自白叙述不亚于“百年孤独”式的拉丁魔幻主义,出其不意的对比,出乎知识分子常识之外的细节,都将令满足于温饱城市生活的人产生前所未有的联想能力(或是,无法实现的能力)。

  • 而此时,我却感到你遥不可及,于是,有一种东西莫名地潜入了我的心里,拨弄着我的心弦,触动着我万般思念的情感。也许是五百年前深藏于心底深处的那份情怀,我不曾触摸过,也不敢触摸,只好在天涯之角默默地想你。想你到了无法排遣的时候,我便奋笔疾书,写发自我心底的散文,把我们前世的不了情变成抒情的文字;孤独难耐的时候,我便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在我的小说里在现你的身影,把你的音容笑貌都展现在故事的情节里,算作是对自己心里的几分慰藉。而今晚,我又想你了,独自徘徊在这没有你的化身的夜空里,却被这寂静的世界所触动,好像你的笑声就萦绕在我的耳际,我本想告诉你,有你在我的心里我不孤独,然而,那实际上是自欺欺人,孤独依然在我的心头纠结着,想念你竟也成了一种无法排除的苦涩。

  • 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

  • “早上5:点40啦,主人快起床”我房间的闹铃按钮喊了起来,我迷迷糊糊地张开睡眼,喊了一声:“我知道了”按钮立刻就不说话了。我一下子爬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穿衣服刷牙洗脸,来到桌子前,我在透明屏幕上打了两个字:早餐。桌子便翻转了起来。当时的中国比现在强大得多,生产出来的东西也很神奇,我家的桌子就是个例子:你只要在桌子的自动屏幕上打出你想要的食物,它就会翻转桌子,一道完美的菜就摆在了你的面前,吃完早餐,我回到书桌前,浸在我的小说里。最近,我在写有趣的见闻,我会用优美的词句写成一本书送给孩子们,而这本书也是记者们关注的焦点。我写小说一直写到了7点。便赶快停下笔穿上大衣出了门,因为我要参加一个谈话节目,必须准时赶到那里。

  •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 后记:这篇作文是我临时决定加在我的小说里的。我实在来不及写我的生日感言了。本来想把生日会的经过写得多一点儿,但我写到小羞送礼物那里就再也写不下去了。我有一种很想哭的感觉。这几天小羞都在为我准备惊喜,为我写贺文,为我做贺卡,为我编歌词……小羞把她唱的歌发给我了,把她做的贺卡也发给我了,还有贺文。我心中的感动是无法用文字和言语来表达出来的。小羞唱的歌,有一些哽咽,句句温暖我的心。在歌曲的前面她还说:“亲爱的小豆丁TC,小羞SD祝你生日快乐。”我写不下去了。我实在想哭。这个时候,我是最幸福的人。小羞SD,小豆丁TC会永远爱你的。加油。别忘了我们的约定。TC和SD之间的约定。还有,祝我生日快乐的荷友们,我也谢谢你们。

  •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 远处传来一声声的长啸,这白衣男子也纵声长啸回应,很快一道道白光就破开层层的树木飞了过来,每一道白光后面都跟着一个白衣人,有男有女,转眼间十几个人就围了过来。他们肩头也都有象先前那白衣人一样有东西在漂浮,不过形状各异,而且尺寸明显小于最开始的那个人。凌峰虽然是唯物主义者,但是小说还是常常看的,他记得在小说里,这样的人有一个统称:剑仙!他现在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在做梦,还是自己平时受到的教育是错误的,也许二者兼而有之。现在他心里既希望这是一场梦,又渴望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委实矛盾的很。他平日里看小说时总是怨恨自己没有那样的机遇,现在事情临到自己头上,却又胆怯起来。

  • 我想,我该是个生活在小说里的人,感受着小说里人与物的悲喜,同时也会将生活中的环境想象成小说的场景。我狂热的爱着这单纯有文字组成的国度,这是我的理想和追求。虽然我所写的文字不过是给青春最后最真切的祭文,可是,那是我的自由,因为我是我笔下文字无上的王。

  • 你或许在无数的青春小说里,看过这样的描述,看过这样的情节,看到过这样让人神往的男主角,然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他真的存在。对于万千女友粉来说,王俊凯,或许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可以略带羞涩地说,王俊凯,满足了我对青春少年的所有幻想.

  • 在我看来,爱,不是小说里轰轰烈烈的誓言,不是电视剧里生死不弃的想象,亦不是童话里冰清玉洁的传说,而是,默默在你身后承受你一切缺点与任性的守候,是无论你遇到多少解不开思路时都为你分析利弊的淡然。爱,是细水长流的温暖相守;爱,是平淡无奇中的包容呵护……

  •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里写:“生活在别处。”仿佛天堂永远是住在我们隔壁的某个地方,伸开双臂,无法碰触,踮起脚尖,遥不可及,一个庸俗的肉体茫然无措又事B兮兮。而我又是那种天生软柿子的人,一辈子不想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冲,不想犟筋,不想撞南墙,不想热泪盈眶。

  • 刚看这个结局的时候心里有一种正常的悲伤。一部小说追到它的终结篇总是有那么些句子打动我,或许我本是这么敏感的人,总是悲伤一些不该悲伤的东西。可是人生如戏,我从小说里看到的都是赤裸裸的现实。该悲之处,能不悲吗?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400字
  •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另一个道理。一个家族是不可能在国破的情况下依旧昌盛的,国破家必亡。就像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一个四世同堂之家最终也在侵略者的铁骑下、在战争的摧残下彻底的崩塌。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只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起,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己的国家、出卖自己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面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品读。

  •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 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他在看这个花园的时候,听到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了决定:我不搬这些书了!于是他回去和老板说:“老板,我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老板问:“你为什么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写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草坪上洒水器刚洒过,叶子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 在梦里,我好像身处在一座豪华的宫殿上,并且正躺在床上。我由躺变成坐在床上,哇!好漂亮的宫殿,这样的情景只有我小说里才有的啊!就连睡的床铺都是软绵绵的,好舒服啊!我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咦。。奇怪,我穿的是什么衣服啊?怎么那么像电视上那些宫女穿的?不管了,桌子上面好多好吃的,好香啊!好想吃。我咽了一下口水,有烧鸭,有鱼有鸡,还有很多糕点,很多很多。口水差点没留下来。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屋子里空空的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那我就不客气咯。我用力地扯下一只鸭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嗯~好好吃哦。比我老妈做的好吃百倍!简直就是色香味俱全。我又狠狠了咬了一口,含在嘴里。这时门打开了,进来了一位太监,他惊讶地看着我。“这是给皇上吃的啊,你怎么可以吃,还不快吐出来!”这位太监略带女生的声音喊出来。吓我一跳,差点把含在嘴里的鸭肉硬吞了进去!我心想,这太监是有病吧?人饿了当然得吃了,难道还用看的?反正我现在只是在做梦,多吃几口也碍不了什么事,不吃白不吃,现实中我还吃不了那么好吃的东西呢!

  • 序言:杨隽沣罗凤是以我和我的好朋友的名字联合命名的,我想创造一个全新的人,写出一个真实的“我”。因为世界太平凡,所以,我的所有希望,和想象都寄托在这篇小说里啦,我希望我能坚持写下去,欢迎捧场!自述:我叫罗凤,来自甘肃。爱吃湖南菜。现居住宇宙银河系地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我最讨厌上学。我最爱看郑渊洁的书。序篇我叫罗凤,男。现在读四年级,生活很枯燥,每天有顺序:早上起床,洗脸刷牙,早餐,上学,午休,上学,放学,吃饭,和作业打仗,睡觉。然后重复。想弄点别的,老这样特无聊。星期六星期天也老一套,玩电脑,也玩腻了。在学校,我属于成绩”还算好“一族,老师也经常不管我,因为是我上课怎么不听讲我都考得好,怪事,不是吗?我喜欢写作。没坚持,老是烂尾,写了几个星期也就写完了几页,就放弃啦。我好希望能改变一下,比如那天来个地震啥的,也好,就算死了也不枯燥,没死就大冒险,还有意思些。寒假的一天,我从家里“不见了”。父母很着急,我也没办法,我想试试离开家活一下什么滋味,我拿了些零花钱,和几件衣服,走了。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300字
  •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在我们这些人中,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 突然,天上出现了一艘宇宙飞船,一道光射下来,鼠王活生生地出现在弟弟弟面前。“快点把结尾改成我击毙了蝙蝠少年阿伦,不然我先击毙了你!”弟弟弟急忙拿起椅子去砸鼠王的头。鼠王开枪了,热光击中了椅子,椅子像巧克力一样被融化了。然后鼠王趁弟弟弟不注意时用枪把他打晕了。这时,鼠王一拍脑袋:“我真傻,干吗不自己改变小说的结尾呢!”说完,就在电脑上忙活起来。可它一个字也敲不进去,气得它直咬桌子。原来,鼠王只是个冬幻形象,就是有再大的本领,也不能改变作家为它安排的命运。鼠王冷冷一笑:“我干吗不扣留人质呢?”说完,它就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道:“爸爸爸,我已经把弟弟弟劫入你的科幻小说里当人质,你最好赶快改变小说的结尾,否则他的性命难保。鼠王鼠年猴月马日。”鼠王带着弟弟弟乘着飞船进入通往幻想世界的隧道。弟弟弟被关入恐怖城堡的地牢。

  • 2010年了,15岁的生日才刚刚过,结果就又要迎接16岁的来临。那天突然看见博客年龄显示16岁,有种很无辜委屈的感觉。现在想起来还真是特别好笑呢!而我,还能孩子多久。只是,《抽香烟的女孩》这本小说,讲了很多故事,它们很悲凉。但是也许都换不来你们的眼泪,因为那只是我一年来失落与惶恐的感觉,它们伪装成小说里各种各样的伤悲。其实,我也明白里面有很多的小情绪一定有很多是青少年都曾经有过的,它们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惶恐以及少年的孤独。我并没有刻意地去表达一些什么意思,我只是写了很多自己难过的思想以及颓废的世界观。它是一种对于我青春的纪念,它是见证我成长的经历中勇敢地追逐过看起来遥不可及的梦想的见证,它带给我最深刻的光明与黑暗。因为它,我也不再惧怕成长。

  • “爆炸新闻,爆炸新闻,近期出现一片巨大孤岛式山脉,其发现一个洞穴,经科学家研讨,考古学家探查,仍未获得结果,最终那里被限为禁地,请广大居民注意,不要靠近此山脉,已有21名考古学家一去不复返。爆炸新闻,爆炸新闻……”听着重复的广播嘴里哼着歌,心里不禁疑惑:一个洞穴竟然让21名考古学家一去不回,难道有什么秘密不成。心里想着,打了个哈欠从床上翻了个身抱紧了枕头,突然又打了一个冷战,该不会是小说里的什么巨型怪物或者是永无止境的地下迷宫还是……得得得,在这里猜想有什么用,还不如去看看了。莫可可是一名有名的考古学家的女儿,曾多次随父亲去什么海底之类的地方考古,可这次不同,这次是一个山洞,莫可可只熟悉海下,从没想过有这么好的机会。如果能够成功破解这次的谜题,那可不名扬天下,到时候啊,满世界人都认识我啊。还没有开始,莫可可已经想象到破解之后会发生的事情。

  • “雨变得更大了呢。”刚收完作业的小尤轻轻地说了一句。把班上的窗户关上,扎好窗帘,桌子摆整齐,再扫完地,看到教室的一切井然有序,小尤才把门锁上了。下了楼,小尤从容地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开,穿着雨鞋肆无忌惮地踩着一个个的小水坑。没有电视小说里的亲人冒雨接送,也没有学长学姐邂逅。这个点,妈妈还在上班呢。她在心里想着。出了校门,一起值日的小A同学挥着手里的零食,一边往嘴里送,一边含糊不清地冲她说道:“小尤,我今天家里有事,真没法值日,下次我帮你值日啊。今天多谢你了!”说着扬扬手里的零食:“你吃咩?”“不了不了,谢谢……”小尤快步离开了。这话小A已经说了还多次了,也没见她做什么,不做大家都要挨罚,反正又不多,那我自己做好啰?小尤是这样想的。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200字
  • 在一次英语课上,老师在前面依旧叨叨着我不甚懂得的英语,我也依旧沉迷在小说里的飞檐走壁当中。突然,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从我课桌上把小说抽走,紧接着,我和另外几个伙伴被带上了讲台。当宽厚的尺板落在我的手心上时,犹如兔子乱蹦的心跳却变得异常平静。记不清楚老师是怎么批评我们的了,我只记得,我暗暗发狠道,我一定把英语成绩学出个样来,让你看看。

  • 我有时候那么的喜欢仙人这个职业,请允许我这么说这个职业,玉皇!,我无忧无虑的拿着扫帚把南天门打扫的干干净净。看着美丽人间的花花绿绿,最后眼泪就涌出来了,因为我看见了一段遗留的文字。我走了,留下唯一的影子,风一吹,闻见杯子里淡淡的清香,那是属于你的。然后我就哭哭哭,哭醒了,之后就没没有想睡去,而是想着飞仙,如果我能够和修仙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的能力我想我会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仙人,笑着流眼泪的老头子。

  • 他认识的女孩第一次和他说的话竟和我第一次见到新盛时回他的话那般相似。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而且之前每次和游龙聊天的时候,总会发现两者间若有若无的联系。可是,和自己的前男友在游戏里相遇,还成为师徒一起组队,这种事只有小说里才会有吧~双击我的电脑,进入D盘,打开署名照片的文件夹,设置隐藏图片可见,我和新盛当年的合影又出现在眼前。

  • 我不由得心头一紧,小心翼翼的走到座位旁,慢慢的把椅子拉出来,但是椅子还是发出了声音,虽然很小声,但是在一间只有两个人的教室,听得清清楚楚的。吓得我马上转过头看她,可她连头都没有抬一下,那么淡然,好像已经习惯了。我拍拍胸口,也放心地坐下来看我心爱的小说了。这样,一间教室两个人,一个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另一个沉迷于虚幻的小说里。

  • “我去,你不是创造吗?自己去把他秒了就是啊!”Sunny大声叫道。herobrine:“我不是创造的,只不过我的等级是78级,拥有暂时飞行、瞬移的技能。”“我去,这世界还有技能?”我说。怎么越来越像小说里的世界了?不过他还是没说为什么要把我们两弄进来:“那为什么要把我们俩弄进来吖?”herobrine说:“也不是我想的,只是BUG的原因,我碰到对局网开发又不是在超平坦的玩家,就会把别人吸进来,这也是我每次遇到你就逃跑的原因。天色也不早了,先跟我回家吧。”

描写小说里的段落100字
  • 另一块石头接着说:“尤其是英雄,也许是个很平常的人,甚至是个坏蛋,让写历史的人那么一吹嘘,就变成英雄了;反正谁也不能倒过年代来对证。还有更荒唐的,本来没有这个人,明明是空的,经人一写,也就成了英雄了。哪吒,孙行者,不都是英雄吗?这些虽说是小说里的人物,可是也在人的心里扎了根,这小说跟历史也差不了多少。”

  • 与蚊子久经战斗的张小开不动声色的坐在那里没有动,眼睛仍盯着电脑屏幕,手却悄没声息的抓起边上的苍蝇拍,仅以耳朵锁定着蚊子的方位,这个本事那可是经过多少年才练出来的,武侠小说里的听风辨位或是听声辨位也不过如此。

  • “啊,世上真有这么美的女保镖?她的眼神冰冷冰冷,却又深深压抑着滂湃的热情!咦?在我看过的言情小说里,酷酷的女保镖总是会和她保护的主人发生出让读者荡气回肠的惊世恋情!不对呀,你为什么不挑她做你的假女朋友,偏偏选上我这个倒霉鬼?哦——我知道了,一定是人家看不上你,所以你用我来看看能否挑起她的满腔醋火!!”

  • 印地安人说:创造万物的人,厌倦了做人就变成鱼活在沼泽里,很快鱼又觉得沼泽的水太浅,它游到大海里去了。我把它写进了我最喜欢的小说《鱼》(《江南》98年4期)里,在这篇小说里,“我”说,我的青春都给了报纸,每年年底把报纸拖出去卖就会发觉它们变得沉甸甸的,里面浸湿了我的青春。

  • 记得我和她在武汉找吉庆街,找池莉小说里写的那个来双阳的鸭下巴,当我们满怀希望在夜晚到达那里的时候,一片荒凉,正赶上街道修建。我们于是觉得这个城市充满了欺骗。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判断实在没有根据,又不是说吉庆街就真的令人失望,或者说压根就没有吉庆街,压根就没有鸭下巴,只不过刚刚碰上那里的修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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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小说里的段落:描写小说里的精彩片段、描写小说里的一段话、小说里的摘抄、描写小说里的短句,还提供关于小说里段落在相关作文、范文中的用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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