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认出的段落
描写认出的精彩片段
  • 认出

    描写认出的段落

    最后还是决定,说声“再见”。今天空闲下来,和爸爸的去奶奶家拜访,顺便吃顿晚饭。刚下了一部公交车,路过那个小花园。那块大大的石头立在那边,我急忙去抚抚它,心中默念:以后一定再来看你的,一定哦!就继续跟在爸爸边上向前走。走到黑色老石库门那边,我前边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穿着红色的衣服,骑着大人们用的自行车,飞快的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我没注意他,眼睛里只有他的一扫而过。“你还记得他吗?”爸爸站在我的边上,显得又高又大,发突然问了。嗯?我认识他吗?我想着想着坐在了公交车的候车座上。我细细回忆着刚才他擦过我身边的那张脸,那个发型,那个发型似乎有些飘逸,不知道是刻意弄出来还是怎么样的。天哪,我想起来了,他不是我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的同学嘛!我突然回头用目光去搜寻他,可是我再也找不到他了,他大概已经在前面转弯了吧,而且他的车速很快,可能早已驶向远方去了。可是,他也没认出我吗?可他为什么要认出我呢?我自己都没认出他,还不是爸爸提醒的呵。是啊,五年了,有谁认得出对方!五年了,我们都各自上了中学了;

    再见》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认出的段落
  • 故事发生在1935年,文中的主人公是个中国人,他叫郑左兵,在日本的一所教会中学上学。时光的推移让他认识了一位名叫小林加代的日本女孩,两人因为家住的很近,郑左兵的父亲是一位在横滨买中国南货的商人。所以每一天他们形影不离,那时候,加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左兵仍是未谙世事的少年。两人的羁绊经历了风风雨雨,可惜最后还是陨落了。左兵也有个母亲,她是他父亲的外室。对左兵十分温柔,可是在1936年左兵随着其父回国时没有带上他母亲,也便成了遗憾。后来加代在左兵要走的时候向他告白,可惜换来的是淡淡的沉默。最后左兵在1985年的时候回到了日本,向加代打了电话约她去喝茶。可是加代却委婉的拒绝了他的请求。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去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随后这两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里平静的相约:“来生在相认,来生吧。”

  •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 第一次见到她,总觉得我好像认识她,我也没去问她到底认不认识我,只是与她打了个招呼,她也与我打了个招呼,一听声音,加上那么一点的感觉,我就有一点认定,小时候她是经常与我玩耍的好朋友啊,都有六年不见了,翻起夹在日记本里的一张照片,对照了了一下,还挺像!当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她说的话就更让我确定她就是我以前那最好的朋友了,“可爱的女孩,你早晚要知道的嘛,还需要说吗?”这句话可是她的“人生格言”哦!我就故意装作不想问了,这一招还是我对她的绝招呢,她最讨厌没趣的人了,所以以她的性格,她反而会追着你不放,告诉你很多“秘密”哦,果然,她就对我说:“别走嘛,我告诉你就是了。”“哦,可以吗?”“不管别的了,我还是告诉你吧,我叫陈可林!”“呵!我叫林姗姗。”没想到她也认出我来了,我们又像小时候一样嘻嘻哈哈的疯在一起,我的其他好朋友还觉得莫名奇妙呢!放学后,我马上叫住了她,叫她去我家一,她马上答应了,正好她刚来这儿,对这儿人生地不熟的,我就叫她直接住在我家了。

  • 书中,无时无刻不在描绘着孩子的纯真。那开着肚皮或是闭上肚皮的蟒蛇的图画,充斥着“我”身为孩童的奇趣幻想,而大人们只能忽视它,他们只会平淡的说:“这是顶帽子呀。”于是,还是小孩的“我”不得不去“迁就”他们的水平。与他们谈论些大人们的东西,好让他们觉得我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这并不可笑,这是悲哀的。所幸的是,当长大的我遇见小王子时,他一眼认出了我的蟒蛇!孩子的眼光,多么令人惊奇啊!而当小王子重复着羊是否会吃掉花的重要性时,当他突然泣不成声时,已经长大的“我”只能觉得自己太笨拙:“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达到他的境界,怎样才能进入他的境界。唉,泪水的世界多么神秘啊!”唉,孩子的世界,多么神秘啊!只是可惜,我不再是孩子了的。只是,我曾经也是个孩子的。可惜,只是曾经才是的了……那唯一不可惜的,是在我即将彻头彻尾沦落为大人的时候,遇见了这如水的小王子。他说:“水对心也是有益处的。”小王子便是那澄净的水洗清了我那污浊的不再是孩子的心。

  • 我们的刘老师很辛苦。作为教导主任的她,除了教我们班的英语课,还得上别的班的英语课,平时还要处理一些学校的事务。有一次,晚上七点左右,当我都已经吃完晚饭,回家时在经过学校的时候,我竟看见一个清秀的背影挎着小包,刚刚走出校门,行色匆匆地离去。我一眼认出了那个背影,她就是我们敬爱的刘老师!她真的比一般的老师要辛苦一些:当我们班的某一位老师临时有事“缺课”时,她就要立刻“替补”上去,随时准备“战斗”。她的教学认真负责,仔细全面:别的班做听力的题目,只是将录音机打开,听一听录音,写一写序号就算结束了。可刘老师可不是这样的,她带我们将每一幅图片编成一段小对话,这样既增长了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还锻炼了我们的动手写作能力。正是她的认真负责,我们班的英语在期末考试中才能获得了平均分最高的好成绩,可刘老师并没有要求任何回报。她的这种奉献精神值得让我们敬佩。

  • 第一个比赛的项目是跑步,猪八戒明明知道他不行,但是他为了娶高小姐就决定拼了。从高老庄为起点跑到离高老庄1000米的医院。只听见一声“开始”,天熊“飕”得一下跑了出去,而猪八戒还在起点。高小姐可不看猪八戒。赶快跑到终点去看天熊。最后第一局天熊赢了。第二局吃包子,这可是猪八戒的强项。开始了,猪八戒狂吃,一会儿一筐包子就被猪八戒吃完了,天熊可吃不下,只好认输。现在是1比1,下一局可是最紧张的一局,这是决定胜负的时刻。第三局是穿针。红丝巾一往上扔,比赛开始了。猪八戒幸好眼力非常好,一下子穿进两根。天熊一根都没穿进。一眼间时间到了,天熊只穿进了五根,猪八戒可是一大串。可是猪八戒上交给高小姐时全部掉光了,所以这局是天熊胜。猪八戒虽然输了,但是他还要在高老庄里度过假期。一走进高家,那些仆人马上交头接耳,谈论猪八戒。最后还是一个老花匠认出猪八戒。这可把猪八戒乐坏了,那个老花匠给猪八戒讲了这几年高老庄的事情。原来自从猪八戒走后高老庄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改变。

  • 三   这个讲台远非是提供给每一个作家的,而且被提供的作家一生也只有一次,为了登上这个宣讲诺贝尔奖获奖演说的讲台,我并不是登了三四级临时性的台阶,而是几百级台阶,甚至是几千级台阶;这些是不屈的、险峻的、冻结的台阶,从我注定要从那儿幸存的黑暗与寒冷之中延伸了出来,而其他人--也许比我更有天赋,更坚强--却死去了。我本人在中央劳改营的群岛里只遇见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这劳改营被打碎成零零碎碎的大量岛屿;在秘密尾随和怀疑的重负之下,我并没有和他们所有的人说话,有一些人我只是听说过,别的我只是瞎猜而已。那些已经享有文名的落入那个深渊的人起码还被人所知,但又有多少人从未被认出过,从未在公开场合被提及过一次?而且实际上没有人曾设法返回。一整个民族文学留存在那儿,湮没无闻,不仅没有坟墓,而且甚至没有贴身衣裤,赤裸着,脚趾上贴着号码。俄国文学没有一刻停止过,但是在外界看来却似乎是一片荒原!在一片和平的森林能够长成的地方,经过一阵砍伐之后,却仍有两三棵侥幸生存的树。

  • 2007年这个暑假,太阳照耀得特别毒,受不了炎热天气的我,作了让我至今还后悔的事——一赌气去了理发店,向理发师吆喝一声:“把我头发给剪了!恩,就留到这!”说完,我在脖子那稍稍比画了下。那个头发染得黄黄、翘翘的青年理发师,把我那已到腰间的长发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会儿,把他那原本溜溜的小眼瞪得很大,半晌,吐出俩字——可惜。我摘了眼镜,视野模糊,看不清楚镜中的我……当第一搓头发被剪下时,我却看得清清楚楚,仿佛心都被剪上了一刀,生疼生疼……于是我闭上眼睛,不忍心看着那陪伴了我许久的头发就这样离开我,然后缓缓落在地上。“好了,自己看看吧!”那小青年朝我喊着。我胆战心惊地睁开眼,然后戴上眼镜。要不是当时有那么多人在理发,我准用我那“女高音”尖叫一声!好奇、惊讶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好象要重新认识自己一样。理发师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笑眯眯地看着镜中的我。天呐,我竟顿时感到有点晕,而且我知道,那不是因为中暑!我丢下钱,拔腿离开了那理发店……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我使劲往角落里钻,害怕被熟人认出来……

  • 可是要想学得好就得时时刻刻都要认认真真。热爱学习的人对学习总是孜孜不倦,把学习当作最大的乐趣,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加热爱学习,从快乐的学习中获得更多的知识。相反,不热爱学习甚至是讨厌学习的人,慢慢地就会产生一种畏惧学习的心理。上课时,他们往往都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看起来是在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听老师讲课,而实际上他们的心已经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老师布置的作业他们不能及时完成,第二天来到学校只好找同学的作业来抄,这样的学习态度怎么能提高学习成绩呢?上课时一定要认真听课,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定要及时认真的完成,不要为了做作业而去做作业,要知道做作业不是一种任务,它不需要任何人的要求!在遇到不懂的问题的时候,要想办法弄明白,这样成绩自然会有所提高了。光有端正的学习态度还不行,还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活”是正确的学习方法之一。所谓的“活”就是说不能读死书,在各种题型前能够随机应变。这道题你能轻而易举地把它做出来,如果把它变个模样,你还能火眼金金认出它来吗?做这种题就需要“活”,要学会举一反三。

  • 又剩下菲菲一个人了,这时坏蛋波比来了,往菲菲身上贴小广告,也没认出菲菲,迷糊老师来了也贴了一张纸,猪猪侠也赶到了,他忙着都撕下来说:“你们怎么乱贴小广告?”迷糊老师说:“这不是小广告,而是爱心天使召集令。”这时魔尼来了说:“哈哈,让我当吧!爱心天使非我莫属,哈哈!”说着他们就开始说自己做的好人好事,只有魔尼在偷偷用魔法骗迷糊老师,迷糊老师竟然上当受骗了,幸好猪猪侠及时叫醒他:“爱心天使不是看外表漂不漂亮。”指着女巫说:“你都做过什么好事?”女巫摩尼哑口无言。“我看这个奖项颁给这个外星人小姑娘吧,虽然长的丑,但她做了很多有爱心的好事。”猪猪侠的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这时菲菲的爸爸也赶来了,一眼就认出了菲菲,大家这才明白,这时女巫魔尼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美丽还给了菲菲。

  • 在小学一年级时,我就被评为了少先队员。在戴上红领巾的那一霎那,我自豪极了:华夏,我终于能够骄傲的与您并肩站立!我喜欢红领巾的颜色,因为我认为您也有着那样的色彩,鲜艳夺目。上美术课时,老师让我们自由画画,我想画一条腾飞的巨龙,如您。可是又怕我笨拙的手弄脏了您,于是我将纸都涂成了黄色,除了那一抹红以外。老师路过我的桌旁,微笑着问我画的什么。我仰起头骄傲的说:“这些都是龙,龙代表着华夏儿女。那红色的也是龙,是我!”可是老师摇着头对我说:“小琴乖,听老师的话,龙只有黄色的哦!”尽管如此,我仍如此固执的坚信我是一条红色的幼龙,因为只有那样,您才会在数十亿的儿女中将我认出来,认出那是曾经与您许下诺言的我。

  •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 随着一阵阵优美的音乐,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悠闲地走上了舞台,还不时东嗅嗅,西闻闻。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训狗师大声说:“坐下!”这只黄狗像接到圣旨似的乖乖坐在了舞台上,这时,训狗师让同学们说一个挂在舞台中央的字,让黄狗认,我第一个举起了小手,大声说了一个牌中笔画最多的字:猴。训狗师严肃地对黄狗重复了一遍,黄狗慢慢地走了过去,正当黄狗走到猴字面前时,同学都睁大了眼睛,可不料,黄狗却走过了猴字,绕着舞台,慢慢地走了一圈,而黑得发光的眼睛,却死死盯着我们,那眼神好像在说:“告诉我吧?漂亮的人们!”一圈不一会儿就快转完了,还有一点儿路时,黄狗突然猛奔过去,一口咬住猴字,走到训狗师面前,“好厉害呀!”同学们都欢呼道。接下来的几个字,黄狗都顺利认出了。

  • 在黄泉路上,她不断的回望,希望他能与她相会,直到奈何桥边,他也没有来,她决定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在奈何桥边等他.她跪在奈何桥旁,任鬼卒用尽酷刑,她也不动半步.阎王见此说:“我在阴界千年,所有人过奈何桥时都一样的黯然的表情,因为过了奈何桥喝了忘情水,你前世种种都与你无关了,你会是一个新的自己,但是你为何如此的执着呢?”。孟婆拖着无力的声音说:“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们的誓言。。我不会放弃的”。阎王无奈说:“好!我给你们一次机会。。如果你们能经得起考验,我让你们的爱情与天同寿!如果你们不能通过考验,你就死心吧~情不过如此。。你愿意接受考验吗?”。孟婆很是坚定的说:“我愿意”。“好。。我让你在奈何桥上发忘情水,等待你的爱情,我给他9世轮回的机会,看他能否认出你,看他能否承担你们的誓言!”。

  •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 他帮助劳动人民的例子可谓是不胜枚举;他幽默的例子也是不计其数。那么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一日,他身着朴素的衣服去理发店理发。老板见他穿得破破烂烂,就随便、心不在焉地给他理了发,他就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铜钱,给了老板,就径直向外走去,老板见给了那么多钱,心里笑开了怀。不久,他又来理发,老板认出了他来,就十分认真地给他理发,不停地问他的意见,直到他满意为止,这时,他却一个子也不多给,老板很疑惑,就问他为什么,他则风趣地说:“上回你乱理发,我就乱给钱;这回你认真理发,我就认真地付钱。”老板听了,连忙向他道歉!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他风趣,看出他的教育方法独特,真是立竿见影。

  • 科普读物读后感这本《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有趣。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轻松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有趣,使得读者一直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狗凭啥认出你“也是算科学吗?……好吧,我认输,也是科学。看看啊,不是凭长相,凭气味,凭声音,对啊!压强和浮力,固体的压强。对,在这之前,大家请想一想,如果有几千个钉子压在背上,会是什么感觉?痛!痛!痛!但是,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神秘的科学道理:比较两个压力哪个产生的作用大,不能光看压力本身,还要看单位面积上承受的压力,那就是压强科学,只是一个谜,一个永远未知的谜……迷茫,翻开另一本,看起来。

  • 那还是一个冬天,我放学后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擅自跑到了一个朋友家,但大意的我竟忘记了要给家里打个电话。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天已经黑透了,我加快了回家的脚步,心着回去后父母会不会说我。果不其然,刚进门,母亲还没说话,父亲上来就是一连串的质问:“你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家,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我一听也急了,心想:本来还想着回家先道歉,再向你们解释,现在……那时的我自然不会老实受着,转身开门就走,不一会母亲的呼声就被我甩在了身后。我那时还有点小得意,但马上,我就发现我竟不自觉的走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糟了,这是哪啊,我急了,也迷茫了,正当我像只老鼠一样到处乱窜时,一声呼唤传进了我的耳朵:“……鑫……哪儿啊……”这,这是,这是我爸爸!我瞬间认出了这个声音,这个呼唤着我的小名的人,不正是我爸爸吗!

  • 新学期的一天,我高兴地来到学校。这时老师介绍了我们班的新同学。我没有抬起头,只是在看书,但老师讲的说话我能听到的。“这是我们的新同学――张善。”不知是不是名字有些相似,提到“善”字,我想起了阿善。我抬起头望了张善一眼,我认出来了,她的确是那个优雅的女孩――阿善。阿善可能也发现了我,便微笑着冲我点头。以后我们的日子更不用说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依然是快快乐乐的。我帮助她,她支持我。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当中,我们俩都在一起应付。阿善的成绩并不在我之下,她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可是我的偶像呢。她的言行举止的确很优雅。她总是很有礼貌地和你说话,总是微笑这望着你。使你感到她很美丽,很亲切。但不久后,我们却又要分别了――

  • 他也是个还没长大的小男生,应为呀,他说话的声音总是会让别人误以为是个女生,所以啊,他对别人说话不会超过三句,假如,你没听见他讲的的那句话想让他再重复一遍,简直比登天还难哟! 他在班级里可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小霸王”啊,怎么说呢,嗯~班里没有一个女生不被他欺负的,总是搞一些恶作剧,因此,他班级里的女生没有一个是不讨厌他的,都不愿意去和他说话。他总是吊儿郎当的,身为一个大队长却不像大队长,从来没看见到他脸上出现过严肃的表情,更别说认真的了;不知道是为什么,他走路的方式和别人可不一样,他走路像一只企鹅摇来摇去,别人一看到他的走路方式一下就可以认出他。是不是很搞笑啊?

描写认出的段落400字
  • 后来,妈妈骑着车子来学校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妈妈遇见了老熟人,连忙笑着打招呼:“你也来接女儿呀!”我低头看着鞋尖,感到无聊又厌烦。只听那位阿姨焦急的说:“是呀!你看着孩子!一天像个猴子似的,没有安静的时候。这不,又把手弄破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我惊讶不已,忙抬头定睛一看,这情景,惨不忍睹。再往上一看,是她!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忙扯妈妈的衣角说:“妈妈,我们回家吧!我饿了!”妈妈说:“你看,阿姨的女儿手受伤了呢,我们要帮助她啊。”我见赖不过,只好承认错误:“妈妈,她的手是我弄破的……我……我不是故意的!”这时,那位同学也认出了我。妈妈问她:“你手受伤了怎么不告诉老师呢?况且是我女儿弄的,你应该早点告诉老师,让老师处理,至于我女儿嘛,她也应该得到处罚啊。”“不,是我在和她抢书时不小心弄的,责任不在她!”她忙说道。“我……”我欲言又止,就在刚刚放学前,我俩发生过一场“世界大战”,水火不相容啊,最终还是我“胜”了。“我错了,谢谢你的宽容,弄伤你的手,我向你道歉,对不起……”“没关系,我也有责任。”……

  • 记得我七岁那年,快过年了,您去了哪里呢?只有妈妈在我身边,后来知道了您原来是独自一人,丢下妻子小孩回了安徽,您认为这是一个做父亲应该做的吗?我如果去大街上随便问上几个人,他们百分之百会觉得这个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后来您会来了,妈妈还是原谅了您,在原谅您的同时妈妈的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难受啊。您深深体会过一个做儿子的感受吗?记得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您和我妈妈吵完了架,离开了家不知去了那里,我清楚的记得那时妈妈喝了一瓶“尖庄”白酒,然后手上还拿着一瓶白酒,另一只手还拉着我,向新港船厂那条珠江走去,寒冷的天气冻的我直哆嗦,我叫妈妈快回家,可妈妈喝了白酒什么也听不进,快到江边了妈妈告诉我:“儿子,和妈妈一起跳下去,有妈在,不用怕!”我知道了妈妈要带我去跳珠江,我连忙哭着叫妈妈回家,后来有三个您认识的人,认出了我是您的儿子,我连忙叫他们拉我妈妈回家,回了家后,我才安心的睡了!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刻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您知道我为什么不常叫您爸爸吗?这就是原因。

  • 又是一阵带着丝丝泥土气息的微风划过鼻尖,感觉有个像墙一样的东西在前面,“呀!”一个苍老慌张的声音划过了自己的耳畔,我微微抬起头来,发现前面的老奶奶被我一不小心给撞倒了,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啊——我躲到了一棵大树的后面,心跳因为慌张的缘故而加快,我想赶快回到家,但有一种不忍在心中荡开,在两种力量的挤兑下,还是不忍占据了更多,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老奶奶,她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但还是没有起来,四周没有人,没有人帮她,我悄悄地在后面帮了她一把,她用那被岁月洗濯过得声音对我说:“小姑娘,谢谢你呀,要不是你,我怎么能起来呀!”还好她没有认出来,心中划过一丝侥幸,但听了她说的话,还是有点心虚,我摸了摸鼻尖来掩盖自己的心虚,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老奶奶说的话比我挨打还难受,终于承受不住老奶奶真诚的笑容,对她说了是我撞的她,我以为老奶奶会骂我,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而是笑得更灿烂了,她说:“没关系的,你承认了错误,说明你知错就改,这样就好了。”老奶奶说完便走了,可是在她在余晖的照耀下的背影看来,她似乎是从天上下来给我点明明路的……圣洁的她有着菩萨般的好心肠……

  •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被我遗忘,我开始喜欢读小说以及名著,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如饥似渴的阅读它们,如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等。我尤其喜欢《西游记》里面的《三打白骨精》,我看了之后真替孙悟空受了师傅和师弟们的冤枉而伤心。白骨精可真狡猾,她先后变成了一位姑娘、一位老奶奶和一个老爷爷,幸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认出了邪恶的白骨精,把白骨精打死,不然,唐僧一旦被白骨精吃了,西天取经就提前结束了。就是这个唐僧太善良,识破不了白骨精的真面目,以为悟空杀死了好人,把悟空赶走了,这种没有过错被人冤枉的心情真不好受呀!我也体会过孙悟空的心理,记得有一次明明是小表妹捣乱,可家人都埋怨我,那时的我可真委屈呀!和孙悟空一模一样。想到这儿,我流下了不争气的眼泪,妈妈看见了,摇摇头,边走边说:“这孩子,读书都读入了迷。”

  • 今年夏天,仲夏的蝉鸣沉闷的响着,令人听了十分厌烦,屋里,空调缓缓地吹着送来阵阵凉气,使得人们沉浸在睡梦中久久不愿醒来,打鼾声此起彼伏。“沙拉沙拉……”“沙拉沙拉”我被着一阵阵短短续续的声音吵醒了,忽的一下坐起来,侧着耳朵仔细地听着,试图辨认出是什么声音,渐渐的我的脑海中勾勒出一只老鼠在偷吃我心爱的薯片的模样,我迅速翻下床蹑手蹑脚地寻找着闻声寻去发现声音在门外我好奇的打开门,一股热浪向我扑来,原来是妈妈在门外为我筛着荞麦皮的枕头馅,往下看看地下已经堆了许多的细碎的黑色碎末,以及许多荞麦皮中的枝干还有各种各样的杂碎以及脏东西。整个筛子中满满的都是黑色的荞麦皮,纯洁得竟看不到一丝杂色可妈妈却还是在一直地挑拣着好像在雕琢一件艺术品,她时不时地用手翻一翻,拿起来簸一簸,我试图着帮她挑拣一些可在我看来没有一点杂物的荞麦皮母亲却总能挑出一些东西来,黑色的木枝,细小的发丝。

描写认出的段落300字
  •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脏,觉得他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 他们站在母子上车处,将真正受利益的人排斥在一旁,就不觉得惭愧吗?你看,领头的身穿皮大衣,双手插在衣兜里,脚上穿着名牌鞋子,像个国家干部;站在他身后的那个男人,他头戴一顶帽子,身穿一件大衣,像个军人,只见他低着头,好像在想:我很早就来这儿等车了,才不管那牌子上写着什么,我低着头,装作没看见就行了。一个矮胖的中年人,穿着绒毛衣服,旁若无人地站在那儿,头上顶着一顶鸭舌帽,眯着双眼,脸上挂着一副木然地表情;站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面带口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让别人认出来,可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不安。面对着那对母子,那几个大男人却心安理得地站在那儿,站在一旁的妇女只能深深地叹气。

  • 时间在流逝,再过了好几年,男孩成为了日本著名的影星,而女孩还在中国读大学。就在那一年,女孩和她同学来到了日本。在无意中和那个天生就是一对的男孩相逢。就像9年以前那样还是情不自禁的去望着他,而男孩早已认出这个9年前和她相逢过的神秘女孩,他承认在他小时候,就在那一年,碰到这个女孩后不知不觉地迷上了她,但这个女孩从此后就没有出现过。男孩为了找她,费尽了所有力气。后来也就是为了她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成了演员,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这个天使般的女孩还是会出现在他眼前,如果他为自己的成就而感谢某人的话就应该第一个感谢她,所以这次他见到女孩后不管她是什么表情硬拉着她的手跑到了一个很小,但很可爱的公园。在湖边男孩对她说了些什么,而女孩一句也听不懂,男孩很尴尬,原来他把女孩当成日本人了。看到男孩的表情,女孩终于开口了。她跟男孩说:

  • 在寒冷的冬天,在车站有一条特别的车道“母子上车处”,这条道是为了给带着孩子的妇女方便的,这块牌子挂得不高,但却很引人注目。可这一天这条道上却四个强壮的大男人站着。他们真的是文盲吗?我看不是,第一个穿着白羽绒服,不是富人就是高级白领,怎会不认识字?第二个人看起来像个军人,可就是当文盲站在道上;第三个人看起来也像是个有知识的人;第四个男人还戴了个口罩,我想他是怕别人认出他,但眼里总有掩饰不住的不安。一对母子站在车道外,她想进去可是挤不进去,只好无奈又焦急地望着这四个大男人。这四个男人不顾路人的批评目光和妇女的无奈,还个个心安理得地望着前方,等着上车。这就是著名漫画家华君武的经典之作《假文盲》

  • 曲阜和洛阳相距上千里,孔子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几个月后,终于走到了洛阳。在洛阳城外,孔子看见一驾马车,车旁站着一位七十多位的老人,穿着长袍,头发胡子全白了,看上去很有学问。孔子想:这位老人大概就是我要拜访的老师吧!于是上前行礼,问道:“老人家,您就是老聃先生吧?”“你是——”老人见着位风尘扑仆仆的年轻人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有些纳闷。孔子连忙说:“学生孔丘,特地来拜见老师,请收下我这个学生。”老子说:“你就是仲尼啊,听说你要来,我就在这儿迎候。研究学问你不比我差,为什么还要拜我为师呢?”孔子听了再次行礼,说:“多谢老师等候。学习是没有止境的。您的学问渊博,跟您学习,一定会大有长进的。”

描写认出的段落200字
  • 王后就这样等着国王和儿子。她生下儿子后,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她曾做过许多梦,梦见她的儿子,即使他混在成千上万的人中,她也能把他认出来。现在,她听见人马走近的声音,喇叭声、鼓声和人群的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宫殿的大院里传来马蹄的?N?N声,来人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大厅的门打开了,一排排奴仆跪在地上。国王拉着儿子的手,急急地走到王后面前。

  • 如果你站在挤满人的地方的话,别人一定找不到你。但是,如果唐加成站在挤满人的地方的话,你一定一眼就认出他。为什么呢?因为呀,他有两只又大又长的“招风耳”。我听爸爸说:“哪一个人有招风耳的话,他的成绩一定很好。”这可能就是他学习成绩好的原因吧。在太阳光下,他的影子就像“外星人”一样。哦,不是像,应该是一模一样。在平常,他那正正方方的头加上大耳朵,活像一只可爱的“小猴子”。

  • 那天以后,我就很少接近浩了,可我心里喜欢浩的感受越来越深。一星期后,我受到一封快递,打开一看,是一本厚厚的本子,翻开第一页,我就认出了是浩的字迹,原来浩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写了他对我的种钟感受。看了这本书后,我哭了,原来我已爱浩那么深了。我奋不顾身地冲下楼去,在楼下我看见了浩,他微笑的站在那儿看着我,我用力的扑向他,在他怀里我感到好温暖,我在他耳边轻声说“你是我一辈子的选择,那怕粉身碎骨,我也要一辈子牢牢地抱住你,再也不让你离我而去!‘“我也是!‘就这么轻轻的一句就让我的心好暖好暖……

  • 车站里有一个特殊通道,通道旁边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母子上车处”五个鲜红的大字。顾名思义,就是母亲和孩子上车的地方。可通道里面站的却是一群身强力壮的男人。而一位抱着孩子的母亲却可怜地站在旁边,心里充满了无奈。 你看,第一个人穿着大衣,像个干部。第二个人穿阗军大衣,戴着军帽,显然是具军人。他闭着眼睛,像是在躲避周围人的目光。第三个人像个知识分子,他身穿羽绒服,脚蹬皮鞋,还戴着一副很大的眼镜。第四个人最可笑,为了防止别人认出他来,还戴了口罩。

  • 当我和小华一边听音乐边说话时,一个瘦小的老头闯了进来,沙哑地问道:“小华,你哥呢?我约他下午帮我给浇水去。”“我哥没回来,回来后我就让他去找你。”这时,瘦老头发现了我,说:“是小枝吧,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才认出他原来是村里的李老头,以前他是村里的神汉,专耍神骗鬼,就只简短的回答:“刚回来。”便心不在焉地转过头去。不久,李老头走了。小华告诉我,原来李老头不当神汉了,他变了。我听了后,想到连他也变了,真是不可思议啊!

描写认出的段落100字
  • 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

  • 听完这些话,儿子挂断了电话,此后便再无音讯,几天后,他父母接到警署的一个电话,警察说:“他们的儿子从高楼跌下来,死了。并且已经确认,这是一起自杀事件。悲痛欲绝的父母立即赶到那里,去认领尸体。他们认出了儿子,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只有一条胳膊和一条腿。

  • 外公得糖尿病多年了,要不是妈妈的营养方案维持着,身体也不会撑到现在,外公每一次的痛苦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死亡的预习、演练。心中有所准备,可当那瘦瘦的,干瘦的几乎无法通过身形认出来的身躯躺在那床板上。盖着白布的脸,我似乎还能看见过去的微笑。

  • 忽然一阵微风吹过,灿烂的金光让我无法睁开眼睛。一个中年人正在金山上,得意的望着金山下的老人,邪笑着说,他无所不有。不!老人说,你一无所有。我没有什么?中年人大叫。你没有品德!老人话音刚落,那人从顶峰坠落到谷底,此时,我认出了他是电视上的那个大贪污犯…。。

  • 我在酒桌边等,不一会,就看到小英哥哥领了个女孩在角落边说话,我真的是一眼就认出了小英,虽然我们都长大了,个子高了,可还是那个模子,我开心地想抬手朝小英打声招呼,没想到,小英却只是向我这边扫了一眼,我隐约地听到她的口中蹦出了一句:“我同学?不可能,我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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