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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作文《听法律讲座有感》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
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我们应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与恶势力作斗争。
在五年级时,有一个好朋友叫扬子。她是一个很正直的女孩,班级同学开玩笑说,我们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说过,长大了要当一名律师。所以她经常去图书馆买一些关于法律的书,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为她骄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才回去。我和她是邻居,所以我们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几个路灯,伴着月光,显得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这诡异的场面,心“扑通、扑通”地跳。突然,从不远处冒出一个人来,他带着一个大约8、9岁的小女孩,对她说:“娃,爹实在没钱了。要不,这学咱不念了?爹想回乡种田。再说,你娘还病着。”我听了,只得叹息着小女孩可惜了,但看看这天黑的,便拉着扬子快点走。那小女孩扬起稚真的脸,说:“我想上学,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学。爹——”还没说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说:“上啥学,爹真的没钱付学费了,你这娃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看你娘还要照顾,还要付医药费,为了你上学,爹还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钱,现在还还不起,还咋上学?你马上和老师说说,把学费要回来。”那个小女孩哭了起来。扬子突然放开我的手,走了过去,蹲在小女孩面前,对小女孩说:“小妹妹,别哭。姐姐会帮你的。”说着,站了起来,对孩子的父亲说:“叔叔,你看这小女孩这么喜欢读书,你何不成全她?”那个孩子父亲脸色一尴尬,说:“俺家实在没钱去付学费了。他娘还病着,俺家实在是山穷水尽了。”我走过去,用眼神埋怨扬子多管闲事,扬子不紧不慢的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规定,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应享受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不可缀学。”在我佩服扬子如此知法时,她爹说:“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学就要给钱。俺也不想委屈了这闺女,但是俺……俺实在没办法了。”扬子说:“原来是这样啊。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小女孩听到这话,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扬子。扬子说:“学校每年都会有贫困家庭补助的,只要你去申请,就可以免费上学,还有补贴。”那父亲说:“真的吗?可俺不会弄啊。”扬子说:“没事儿,明天你们在校门口等我,我帮你们。”“真是谢谢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学了!”看着那父亲激动、开心的神情,我在心中为扬子深深的点了个赞。
说干就干。第二天,扬子为了那小女孩的事情跑上跑下,整个课间都不见她人影。终于,小女孩可以重返校园。扬子被评为了“法律文明小使者”。当她拿着证书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帮助别人。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青少年,也有与我们相关的法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样,就使我们青少年受到了一定的保护。
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对他们的影响不言而喻。不少青少年的犯罪,都是家庭造成的,最为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有的孩子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怀,甚至遭到父母的虐待,使他们逐渐走向犯罪。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教育,监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他们这么做,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机构,未成年人有很长的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我曾经看过一则案例:一位年轻的男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单独把某个女学生叫出去,侵犯她。刚开始,她们都不敢说出来,后来她们告诉了家长,家长到校方要求讨回公道,校方竟以该老师是有名教师的理由来否认,也没有做出调查。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相终究水落石出,该老师也被判处死刑。但是,对于受害者身心的创伤是校方无法补偿的!这就看出,校方的不负责任,他们作为教育机构,对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居然对家长的话置之不理,使更多的同学受害,实在可恨!
我们每时每刻都置身与社会中,社会环境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有的人却没认识到这点:某女生,因为虚荣心作怪,到一家影楼照了一辑明星照,在老板娘的诱惑下,还与一位不相识的男孩照了婚纱照,最后竟糊里糊涂地签下了一份协议。不久,相片被挂了出来,人们都以为她订了婚,后来在大家的压力下,16岁的她被逼退学到南方打工。虽然最后她的母亲为她讨回了公道,但是她觉得,她在家乡已经抬不起头了,所以还是没回家。从这个案例就看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还不多,不会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是社会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也是难辞其咎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他们需要多方面的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哪一方面都不可缺少。另外,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十分必要。我们应该做到依法自律;而且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最重要是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这几点,就必须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使大家都依法律己;青少年要抵挡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
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级的小飞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时,红灯亮了。但是当时街上车辆并不多,他看了看旁边没车经过就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对面冲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小轿车急驰而来……于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这样酿成了。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乐听筒过马路;有的小朋友为了赶时间;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还有的小朋友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行人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机动车辆都不准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在横穿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乱碰。应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小朋友们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必须直行通过,不要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过马路时要耐心等待绿灯,不要急着乱闯,更不能翻越护栏或坐在马路上。穿越栏杆,使人车混行,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危险的是穿越铁路道口护栏与火车争道抢行,这样可能会被火车卷入轮下。
绝对不能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会有造成死亡的危险。
可是还有一些同学天天沉浸网吧里,这些同学都把法律抛在了脑后,事后我才知道在去网吧的同学的家里都有电脑完全就是为了寻找一种所谓的刺激,还有的小学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时生活拮据,可是这些小学生竟然还从家里偷钱去网吧,“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们时时刻刻都活在法律里,让我们记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让我们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小学生吧!
我的家乡在贵州省习水县河坝的一个小山村,在我们村里有这样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在饱受儿媳妇的折磨后利用法律过上了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这家人和我们一样也姓穆,这位老奶奶,曾经有个女儿,不幸的是在女儿6岁的时候走丢了,一个儿子已成家,还有个懂事的孙子叫小华。老奶奶本想儿子结婚后她就可以过上让人羡慕的生活,但没想到遇上了一对不孝顺的夫妻。
一次,我去她家玩,无意中小华跟我说她妈妈是怎样对她奶奶的。小华说:“我妈妈每天都让奶奶干重活,有时奶奶动作慢慢了还被妈妈拳打脚踢。奶奶每天还要跟我们洗碗,有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一个碗,妈妈知道了,又骂她,还吐口水在奶奶的脸上。”
“那你爸爸呢?”我真不懂,她妈没孝道,难道她爸爸也这样吗?
小华告诉我,她爸爸根本就不敢说,什么事都由着她妈妈。听他这样说,我真为老奶奶担心,也为她不平。
过了几天,我悄悄地来到小华家,我很想看看老奶奶怎么样了,正巧我从窗户看见她正在吃饭,我便小心翼翼的叫老奶奶给我开门,没想到老奶奶的门被锁住了,这家人真是太离谱了!我不禁想到。
于是,我翻窗跳了进去。
天哪,老奶奶吃的都是些什么呀!全都是些剩的饭菜,而且发出一种怪味。屋子里什么也没有,不对,这间屋子?以前好像是关羊子的呀!太不可理喻了!
我问老奶奶,怎么会这样子,她是怎样过的。这时老奶奶眼泪不住地流了下来,却不住的说她孙子好,说每次被她儿媳妇打时,都是她孙子出面拦着,要不是,早就没了她了。“我真的受不了这种折磨!”老奶奶不停地揩眼泪,说道。我能体会到她心里有多难受。
几个月过后,我再次去小华家,眼前的一幕让我大吃一惊:老奶奶穿得很干净的坐在饭桌旁,她的儿媳妇给她夹菜,给她倒茶,还不停地叫她慢点吃。难道是我看错了?吃完饭后,老奶奶悄悄的告诉我:“是小华带我去将儿媳妇告了,她妈妈害怕了就把我接来一起住,这还得感谢我的乖孙子啊!没想到这招还特别管用。”老奶奶微笑着说。
突然,我的心怦然一震,对啊,我们也应该像老奶奶那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防城港市实验小学6(1)班 赖金晶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的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着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被辍学。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
我们都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没有人敢想象。
听完了这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法制教育讲座,我有很深的感触,这么多触目惊心的案例在告诫我们,注重法律,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多么重要。
为什么校园暴力事件如此多?中学生的正处在青春叛逆之际。精力强盛,有时难免脾气暴躁,而且还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认为帮了“哥们儿”的忙,揍了别人一顿,殊不知对于这件事越帮越忙。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而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且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
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论述。这次讲座,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了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能力。这次讲座,就像清泉一样,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看过法制教育的案例之后,心里总是有一些说不出的苦涩。我没有想到,一些花季少年为寻求刺激,就做出了如同禽兽一般的事情。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追求,曾经的自由,如同笼中鸟一样地锁在黑暗冰冷的围墙之中。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什么事情都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有的青少年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做出一些损害自己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酒吧、网吧等地方,乐而忘返,成为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则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如果青少年长期如此,最终会走上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地断送。
我们青少年在成年人眼中就是那么的不良吗?各位同龄人,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证明,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是祖国的接班人,是祖国的希望!
让我们一起携手,多学习法律知识,懂得利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也提醒各位同学,提高警惕,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让危险离我们远一点!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
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江西江西城市学院高三:黄贤斌
中国与外国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是一个原因:中国和外国的法律执行不同。
中国被称为“法律最完备的国家”,因为中国的法律十分的完备几乎概括了所有的方面,但是同样中国又是执行法律最宽松的国家。也可以说有些法律在那些做生意人面前是无所谓的,因为这些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对他们起作用。
在美国有着一种在中国看来是疯狂的举动——美国的商人都争着交税。中国商人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争着交税,因为他们不知道不交税的严重后果,因为他们没有由于没有交税而被罚,这一切就是因为中国法律的不严格执法性。在美国可能你现在还是一位百万富翁,而就因为少交了一元的税收明天你就会身无分文。可能明天你会成为一名穷光蛋、你会跳楼自杀而一切这就因为那一元钱税收。
而在中国就是通过偷税漏税赚钱的,如果不偷税漏税那才有问题呢!因为漏税一个店铺可能被罚一万元而他偷税漏税则可以赚十万元,去除罚的钱他还能赚到九万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漏税呢?如果他偷税漏税赚了十万元而罚他二十万元那么他还会偷税漏税吗?我想这个答案不难回答,除非又缺心眼的店家。
同样,在中国汽车超载也是罚款。因为你要罚款所以我要超载,因为你罚的多所以我要装的更多。这一切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超载赚的钱与罚款的比值可达2:1以上。在美国同样是面对超载,美国的方法就“大度”多了,他们不罚款。在美国一旦超载则会被限制“永久剥夺驾驶权”而且车子还会被没收,不再归还。哪个人会冒着永远不能开车的危险而去超载呢?
在国际排名中中国的拆迁比值与第二名可达2300:1。也就是中国拆2300平方米排名第二的国家才拆一平方米。而在排在末尾的法国在近一百年里所修补的路面不到10㎡。因为在中国你建好路在把路拆了可以赚很多,所以有人形象的称工作人员为“扒路军”。在法国一旦你的公司承担了某处公路的修整就必须小心,如果你是造假修路可能你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合同很轻松的找到你。
在国外对建筑的资料是十分详细的。例如山东的一所大学的一栋主校楼是由德国建造的,而在几个月前德国的那家建造公司打来电话:“你好,我们公司所建造的那栋房屋已经一百年了我们建议对它进行维修。”
看了这些你有什么感悟呢?中国的未来就在于去改变这些落后之处。
初三:铭铭之中
让法律伴我们而行
红星小学 六(四)班 程蔚韬
法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东西,我们身边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这个法,大了说,是国家用来约束大人们行动的规则;小了说,则是我们大家过家家时候讲的玩法;全了说,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
我们知道,在我们玩的时候,有人不遵守约定,是很讨厌的事情。看到这样的人和做法,大多数的同学都会生气,气不过的时候就会跟他理论,闹大了就会找人评理。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我们的游戏得以良好进行的基础,违背了它,我们就不会玩的尽兴,就不会玩的开心。大家说,我们是不是很需要一个公平、合理、大家都接受的游戏规则啊?
还有,那些杀人,或者偷东西的人难道是一下就变得那么坏?当然不是,根据我所了解的案件的背后,那些犯人都是从小事开始的,比如有这样一个事例:
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从上面可以看出,不管是多好的学生,一旦沉溺于某种物质中,不得自拔,那他很快就会有一个180度的大变。
法律,就像一个拿着盾和矛的武士,他会将邪恶与欲望拒之门外,同时也会保护在他身后的和平与幸福。同学们,让我们用和平来保护自己,永远不要跨出这堵防护墙,让和平、幸福永远伴随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