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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1000字作文推荐
  • 我家老宅后山有一片橘林,听说,那是我爷爷和爸爸一起种的。那儿是我成长的乐园。小时候,每当爸爸要去橘林照料橘子的时候,我总会争着要去。于是,爸爸便带着我一同骑摩托车去,从家中到橘林,大约也只有五六公里的路程。有一回,那是在春末夏末的傍晚,刚刚吃过晚饭,我和爸爸在橘林中悠。橘花的清香霎时扑鼻而来,原来,橘林已开出了米黄色的小花,她们,犹如七月的少女,穿着米黄色的的衣裙,在风中向我们招手,在和我们挑逗!...

    作文《儿时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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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1000字

的作文

忆儿时

五年级|记叙文|1000字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不但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就是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欢喜这暮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欢喜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蚕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默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过了几天要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并垒起,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姊,都像童话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所谓饲蚕,是养犯人;所谓缫丝,是施炮烙!原来当时这种欢乐与幸福的背景,是生灵的虐杀!早知如此,我决计不要吃他们的桑葚,枇杷,和软糕了。近来读《西青散记》,看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姊弟相继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回首儿时的路

初二|记叙文|1000字

从去年九月至今,我的生活似乎经历了一个新的转折,不仅仅是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不仅仅是又一份酸甜苦辣的品尝;不仅仅是又一种喜怒哀乐的缩影。我似乎在这半年多的初一生活中,悄然平添了几分沉稳,几分坚强,几分自信……

夏苦

刚进入初一的那个星期,便被送去军训。

那时正是九月初,暑气未消,酷热难耐。

而就在这样的天气中,我似乎尝遍了十三年来的所有苦头。

记不清怎样在那远离家人的地方摸爬滚打,泪汗淋漓,思乡之苦、精神之苦、肉体之苦,时时萦绕在心头,无数次地化做涟涟泪水。心也是苦苦的。

不知是不是自己太懦弱,不过,我却在那苦苦的九天之中,学会了坚强。

秋辣

金秋十月,期中考试悄然而至,令我难以想象的是,竟然在最有把握的英语考试中,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漏答了一页的试卷!

我甚至不知道是怎样走出考场的,只觉得一切都完了,这起码是我七年寒窗中败得最惨的一次!

整整三十分,就像落在水中的花瓣一样,一去不返。

考完试的那个周末,恐惧和深深的自责时时伴在我的身边,我甚至感到万念俱灰!

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倒流,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

星期一,果然受到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的一番“表扬”,但比起我预想的,实在是轻描淡写,至少先前的那种坏透了的心情一下子烟消云散,那天中午放学的路上,眼前的天空仿佛忽然间蓝了许多。

那种辛辣在短短的两天时间中,融入了我的五脏六腑,至今仍让我不寒而栗。

冬酸

期中考试后,一直昏昏沉沉地过了许久,期末考试又飘到了眼前,竞争的意识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充满了空气,我分明闻到了战火硝烟的味道……

于是,在台灯下,一页页地翻着生物、地理、历史……不管是多么枯燥乏味的内容,都要拼命地塞入脑子里,因为“分数才是硬道理”。

不论多么想跟着余秋雨先生在戈壁、江南行游,不论多么想与维克多·雨果在十八世纪的巴黎街头游荡……

但无论我的想法与现实是多么的南辕北辙,我都得义无反顾的复习,同时我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多看一分钟,就有可能在考场上多答一道题。

至少眼皮是酸的。

春甜

春风拂面,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为即将到来的困难做了许多准备。再次面对那些张牙舞爪的恶魔时,上天倒是赐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馅饼———我被学校评为“文明学生”。

当奖状递给我的一刹那,第一感觉是“有点甜”,毕竟这是我进入中学的第一张奖状,即使再微不足道,也凝结了我的汗水、泪水;再者,又有一种理所应当的感觉:过了一学期的“困苦”生活,也该有点回报了吧。

简而言之,这种甜就是“拨开迷雾看未来”,“风雨过后见彩虹”。

这就是我的初一生活。在我回首翘望的时候,它已愈行愈远,又快成为美丽的记忆,成为我中学时纯真而沉重的一段旧时光,而它留给我的,远远不止那些零碎的青春逗号,它应该是一杯咖啡抑或一杯清茶:苦涩,而清香。

忆,儿时的乐土

初二|记叙文|900字

当你远离喧嚣的城市,来到乡村,去放眼蓝天白云,去聆听蛙鸣鸟叫,去徜徉小桥流水,去感受朴实热情时,或许人生又是另一种诠释。

从我第一脚踏进乡村的土地起,我就仿佛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香气和青草的芬芳,这里的阳光如母亲一般慈爱、温暖,这里的河水清澈、清凉……到处使人心旷神怡。

乡村生活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小时候,我曾和我的外婆在乡村老家住过一段时间,尽管在那儿待了一个多月时间就搬到城里去住了,但那一段时间着实让我难忘。

当时我才8岁,在那儿我有年纪相仿的朋友和我一起玩。白天我们在我家宅子后面的小花园里面过家家,那里只有一些花花草草,但却是带给我们无限欢乐的“家园”。女孩子们摘一些野花戴在头上,男孩子们则是捡一些木棍当他们的“武器”,我们一起去摘一些覆盆子、各种颜色的小果子、树上的桑葚……我们有时还会去别人田里面挖红薯,然后跑到小花园里面刨一个坑把红薯丢进去,捡一些笋叶、木棍点燃火烤。接近黄昏时,我们便去到小河边抓小鱼小虾、戏水,总是把身上弄得湿湿的,却乐此不疲。

有时候,男孩子们会带着我们几个女孩子去竹林里面砍竹子,然后制成各种各样的“武器”。像一些简易的弓箭、长剑﹑鞭子……他们甚至还会做笛子、手动小风扇……我们总是拿着弓箭射远处,看谁射的远,我总是输。

乡村的人们也是十分朴实热情的。邻里之间总是互相帮助、赠送物品。当哪一家果子成熟了、玉米丰收了等等的,就给村子里面其他的人送一些,村里的人有了困难就互相帮助。当哪一家有客人来时,村里的人会把这个客人当做自己家的客人,热情招待。

乡村生活也是十分丰富有趣的。记得那一次和外婆一起去摘玉米就十分有趣。尽管烈日当空,但我们忙得不亦乐乎。因为身高太矮了,所以我摘玉米时需要踮起脚尖,然后使尽吃奶的力气把它从上面掰下来,把手弄得红红的,但我还是觉得十分有趣,可能是小孩子幼稚的看法吧!

乡村的夜晚是宁静的。外婆总是抱着我在繁星之夜坐在院子里面,手中拿着蒲提扇轻轻地为我扇风,每当我望着满天的星星,听着虫鸣蛙叫,靠在外婆怀里面时,我总会感到无比愉悦、轻松和幸福。

现在身处城市的我,再也不能体会到那种乡村的美好了。在城市的夜晚,是华丽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车辆,高大的大厦和满城的喧嚣……

我又回忆起了那段难忘的乡村生活,那段诠释得不一样的人生,或许,那段回忆将会永远成为回忆……

儿时乐园

初二|记叙文|1000字

我沿着这条已记不太清的小路向前走着,风迎面吹来雨后泥土的香味。我陶醉于用手轻轻拂过路边那些柔软的花草,贪婪地感受着露水的清凉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看见了那似曾相识的澄澈的鱼塘,那两座盖瓦的小屋,那长满青苔的院子。似乎又听见了那一声声记忆深处的“鸡鸣”和“狗吠”。我加快了步伐,恨不得马上飞过去见这个院子的主人,我好几天不见的爷爷。我在心中呐喊道:我回来了,我儿时的乐园!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条坡度不大的歪歪斜斜的花岗岩石阶。虽然石阶的花岗岩没被打磨过,且大小不一,但石阶被人用心的扫过,十分整洁,倒还有种不加装饰的清新自然之美,让人心生喜爱。再加上石阶右侧那丛鲜红艳丽的“美人娇”,左侧那一地翠绿可爱的青苔和石阶上那树荫中点点闪动的光斑,就更觉石阶美丽了。沿着石阶上去,便是宽阔的院子。院子青灰色的地面四周铺满了毛茸茸的青苔,在院子的一角,还有一丛娇艳的野玫瑰,十分抢眼。而院子的中央常年放着一张板凳,这板凳包含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儿时来这里玩时,最爱坐在这张板凳上看风景,尤其是夏天。

夏天,艳阳高照的时候,爷爷就会出门将玉米粒一层层撒在院子的地面上,然后坐在板凳上砍柴。这时,我就会安静地坐在爷爷的身边,看院里院外的风景。这时的院子仿佛是个充满了活力的青年,充斥着阳光的气息。那一颗颗如同太阳洒下来的金灿灿的玉米粒,占据了整个小院,只让人觉得融化在了阳光之中。我总会联想到麦田,也是金灿灿的,让人舒心的。望向院子前方,便能看见波光粼粼、涌动着阳光的鱼塘,时不时还会看见鳞片放着奇异光彩的小鱼从水中跃起。水边的芦苇像被晒晕了,微微地晃着头。鱼塘那边还有一片翠绿的竹林,在阳光下绿的耀眼。偶尔还会有几只鸡,咯咯的欢快叫着,跑到竹林里玩耍。当竹林映在水中时,竟把水染成了深绿色,成了一道十分奇特的风景。

夏夜时的院子是最美的。每夜吃完晚饭后,闲坐在板凳上,小狗总爱跑来蹲坐在我的脚下。风格外凉爽,鱼塘也格外平静。远处的山峰只剩下起伏的轮廓,平分了天地。有时我会想:太阳或许就是躲到山后去了。抬头仰望天空,万里无云,繁星点点,天空格外澄澈。当时的我差点分不清,到底是鱼塘映着澄澈的天空,还是天空映着澄澈的鱼塘了。夜色正浓,黑暗中,最明亮最美丽的便是月亮了,“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洁白如玉盘的月轻轻地盖在院子上方,洒下柔美的月光。院子好似有了洁白的“肌肤”,从白天时的青年变成了一位柔情的少女。虫儿们都高唱着情歌,对这位美丽的少女表达着自己的爱意。

如今,好久没来这里,这个儿时的乐园,依然令人怀恋。

儿时伙伴

初二|记叙文|1000字

小时候,我经常和父亲一起到他工作的单位去玩。每当到了那,就会有两个伙伴来欢迎我。我们一起玩的很融洽,从来不会因为一件事情引来争吵。偶尔也会嘲笑、讽刺一番对方,一起哈哈大笑。

吃过早饭后,父母就要求我们写作业。我们因受不了大人们的管制,相约一起来到亭子里。做完作业后,有时遇到大人们开会。我们就偷着玩电脑。于是,来到医疗室,看见没有人,便打开窗子,翻了进去。跑到电脑旁,一起玩起了游戏,完全沉浸在高兴之中。大人们开完会后,一些医生打开医疗室的房门,看见我们三个在这里玩电脑,下了一大跳,十分生气地找来我们的父母。父母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一顿。

到了下午,就是我们疯狂嬉闹的时间了。我们一起来到小河里,挽起裤脚,在水里行走。你猜我们干什么呢?告诉你吧!我们是在拾螺丝和鸭蛋。乡下人经常把鸭子放进水里。于是,我们开始行动起来。螺丝在石头上、沙子上粘附着,我们只要把它捡上来。不一会儿,就装满了一大袋。突然,朱朗“啊”的大叫一声,我们跑过去一看,哈哈!他的手被螃蟹夹住了。我们把螃蟹捉进了袋子,等一会一起煮了吃。我忽然看见前面有一块鹅卵石状的东西,走去一看。竟是一颗鸭蛋,我们高兴地欢呼起来(后来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摔破了)。不一会儿,袋子已经装的满满的,我们用从医院拿来的盘子把它们全都装了进去。然后,我去舀了一碗水,倒进盘子里。朱朗抱回一堆干草,一切准备就绪。我们把盘子放在引燃的干草上,又去医院的食堂里偷了一点盐、辣椒粉等等,全部放了进去。过了十五分钟后,我们闻着香味,情不自禁地吃了起来。“呀!这太咸了。”“哇!这太辣了,你放了多少辣椒粉?”“啊!忘记放油了。”我们一起吐了起来。就这样,一个下午的欢乐时光过完了。

紧接着,夜幕降临。我们的好戏就开始上演了。晚上,天黑漆漆的,是吓人的好时机。我们便学着鬼怪的叫声,来到了医院(医院里的中药室的看管人要到很晚才走),趁他清点药品的时候,悄悄地钻了进去。等他刚要身是,“啪”的一声,黑暗笼罩在中药室里,把看管人吓了一大跳。他打开灯,一看见是我们,没有说什么(他很喜欢小孩子,于是小孩们便经常捉弄他)。

天更晚了,到了十点左右,我们便去练胆量——走夜路。我们每人打着灯笼(那是我们自创的。在大人们喝酒时,我们把酒箱四壁剪出大洞,蒙上一层白纸,再去商店买三支蜡烛,一人一支,塞进酒箱里。最后,绑上一根细竹子,就做好了),出了医院。我们一起走到了桥头的商店去买东西吃(有时,商店很晚才关门)。来到了桥上,听着流水“哗哗”的声音,还不时传来小孩的哭闹声,使我们觉得毛骨悚然,便吓得扔下灯笼逃走了。跑了一段路后,想起美味的零食,馋涎欲滴,于是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提起灯笼,冲了过去。突然,我脚下一陷,不好,踩到泥浆里去了,拔出了脚。哇,全是黄泥(幸好当时是夏天,我穿的是凉鞋)。来到小河边,赶紧洗干净。清凉的水冲洗着脚,觉得十分舒适。买好零食,回到了医院,一边擦着汗,一边享受着美味。吃完了后,便各自睡觉去了。

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很快乐,没有烦恼,没有困难,自由自在的,使我感受到了人生的乐趣。

儿时如草的梦

初一|散文|1000字

每个人多有过童年,有快乐的度过的,也有伤心地熬过的。美好的童年在美妙的梦中一晃而过,像风一想没有一个痕迹,回想起我那如草一样多换了又换的许多梦想,还是回味无穷……

我的童年是快乐的,在那一段的时光里,嘻嘻哈哈。有时坐在沙发上无忧无虑的看电视;有时站在篮球场上津津有味地欣赏精彩的“杂技表演”;更多的时间里,我静静地坐在树下聚精会神地做着美丽的梦——

幼童时期,看过机器猫,他有一个神奇的口袋,能打出许多宝贝,于是我开始幻想,有一天我有个机器猫,那该多好啊,他有蜻蜓,带着我飞翔;他有时光机,带我回到过去;特别是他的大口袋,从里面拿出很多很多的宝贝,他能让我快乐!

我听过许多神话故事,听说天上有神,我又开始幻想了:如果有一天神也满足我三个愿望,我要让人们长生不老,让世界没有坏人……我的愿望无穷无尽。

看过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神通广大,力大无穷,非常厉害,所以我想成为孙悟空,我幻想着,我去打妖精,三打白骨精,去打牛魔王……

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幻想我的未来,幻想我以后的职业,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幻想——

幻想过有一天成为“白衣天使”,像蚕一样,直到使命的最后一刻才放手,放下手中的手术刀;像蜡烛一样,不停地在燃烧自己,没有昼夜的忙碌,为了不让一个无辜的人多一会停留在黑暗中;像粉笔一样,一直为了下一代骄子而在黑板上不停地书写者,摩擦着身体,忍着剧痛,无私的奉献着。因为“白衣天使”伟大,所以我情不自禁的幻想着我就是这种伟大的天使——医生。

也幻想过有一天成为人们敬仰的中华坚固的堡垒,像海边的堤岸,顽强的阻挡着怒吼着的海浪的撕咬,拼命地与海浪撕打,永不退缩;像沙漠边沿的大树,耸立在狂沙漫天、力大无穷的沙漠边沿,抵挡着他的猛力追击,你严防死守,毫不畏缩;像房屋上的屋顶,不知与多少的狂风暴雨打斗过,不过你没有倒下,没有崩塌,而是还原地不动的保护着你身下的人民百姓,你也是伟大的!因为这种永不摧毁的堡垒坚强,所以我无可救药的幻想着我就是这种顽强死守的堡垒——中华人们解放军战士。

我也曾幻想过有一天成为“创造天王”,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村长那样,惩恶扬善,发明一些对人民有利的东西,破解一些对人民有害的东西;像爱迪生一样,发明了电灯,使科学迈向了又一个阶梯;像居里夫人一样发明了镭,而又无私的把镭的制作方法献给了人类。因为这种勇于创造的精神感染了我,所以我成天成夜的幻想着我也要继承这种勇于创造的精神——科学家。

儿时的我天真,所以我快乐;儿时的我就是因为天真,所以我做过如草一样多的梦。童年,细想,总是美好的!

儿时往事:那些年

五年级|散文|1000字

希望

时光荏苒,记不清这是转瞬即逝还是度日如年,只觉这一道痕迹已沟壑纵横,剪不断,理不清。记忆中潜藏的阴霾,时不时的想要跳出圈养,获得新生。想像那脱缰的野马,能够自由的驰骋原野,但终是于事无补,它,还是只能在那抹不清的角落里滋生蔓。

一路走来,步履从未停止,踏过荆棘、风雨、流言、侮辱,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短暂的欣喜仍没有带来过多的喜悦,又像昙花一现般消失无影。转身又陷入了生存与生活的窘境,那烈日也不知从何处得知,也趁着这道风随之而来!记忆如爆发的火山一涌而出,渲染了那个时空的颜色与激情,用来记录了岁月的印迹……

那一年,你还是一个刚脱离臂膀的雏鸟,不懂得这人世的悲或喜,还一心沉浸在幸福的微笑中,用年轻的活力抵过了世俗带来的议论,相信了爱的存在。

那一年,你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由,那样随心,责任让你丢了欢笑的权利,多了生活的泪痕。但你还是很快乐,生命的诞生总会给这世界些许特殊的意义,它让你相信,你的努力有了展示的舞台,有了发光的可能,这是苦并快乐的。

那一年,回到久违的地方,开始真正的用自己的力量去滋润另一个“自己“,天涯与海角的相隔,总让许多的痛不停的向内心倒流,在心底积蓄了一个海洋,里面装满了苦水,开始佯装了笑脸,有了点点的僵硬,喜怒无常的脾气点燃了导索线。

那一年,当面对无情的鄙视与侮辱,你身边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睁开眼,看到那双出世的,乌黑透明,毫无渲染的瞳孔,你把泪水滴进了心底。闭上眼,用强硬的决心留下了遭遇遗弃的希望。那已不再是责任所能诠释,希望总是在失望过后衍生的无穷。

那一年,破碎的玻璃又散满整个空间,每走一步,都奇痛无比,那种快把心搅成细末的感觉,仿佛一不留神,便香消玉损。血,是那时记忆的颜色,它比泪和痛来的更迅猛,更剧烈。

那一年,看着别人依偎的怀抱,眼神里除了羡慕,更多的是绝望和泪水,你说要坚强,无论怎样。只是你无数次的哭泣,无数次的跌倒,都在我的眼里呈现。那是这一生都无法忘却的心情,

那一年,也许是上帝还没有忘记,也或许是惩罚已足够,一切都好像因那一声哭声开始变得好了起来,也许这是幸福的前奏。

以为是幸福的前奏,没想到是又一次的摧毁,久久才筑起的的堡垒,终抵不过心的决堤。心若死,人还在吗?

万幸的是,你的心还没死,还依然恋着阳光照耀下的我们,还依然想活出自己的样子,就像小时候你唱的”小草”般,用最后的雨露渴望破土的张扬,用自己的力量去吮吸,去成长。

谨以此,献给我远方的母亲。航船总有返航之时,有心才有希望,有希望才有欢喜,因为你的笑是延续我活下去的勇气!

儿时的味道

高一|散文|1200字

记得去年夏天的某个正午,一位年近五十的男子进店买冷饮,指定要一种名为“老冰棍”的冰棒。当然,顾名思义“老冰棍”就是那种很老式的冰棒,类似于白开水加糖冷冻加工,相较于现在花样繁多的冰棒来说,它的口感和品质都不算是好的。以前我也曾卖过,只是这次没进,于是向男子推荐了其它多种卖得不错的,只是他一概不接受。我百思不得其解,就说,“其实那种冰棒并不算好的,就是我们小时吃的几分钱一根的那种。”哪料男子却说,“对,我就是喜欢那儿时的味道!”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有吸烟的人说: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敢情,这位哥吃的不是冰棒,是儿时的味道。

无独有偶,去年娃哈哈集团将一款在市面上沉寂多年的AD钙奶,以经典怀旧的形式隆重推向市场,又引起热销,而购买的群体主要是那些曾经喝这种奶成长的80后和90后青少年。自从这种奶重新上市推广以来,就经常有人进店问有没有小时候喝的那种娃哈哈AD钙奶。而有些人进店偶然看到这种奶,就惊喜异常,“哇,现在还有我小时候最爱喝的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那情形如同故友重逢,恨不能来个大大的拥抱,自然是痛快地掏钱购买。对于他们而言花出去的是钱,买到的却是开心和快乐,尝到的是童年美好甜蜜的滋味,真正是件惬意的事情。

看来,儿时地的味道真的是令人回味悠长,无论是对年过半百的中老年人,还是对风华正茂的青年人,都具有无穷的魅力。

人之所以对儿时的味道念念不忘,我想是有其复杂的情感因素和深刻的生活内涵的。

其实,人是一种情感动物,是有浓浓的怀旧情结的,而时间又是一种神奇的催化剂,曾经酸甜苦辣的故事,曾经的甜蜜或忧伤的感觉,都在时间的发酵下散发出醇浓的幽香,引我们去回味,去遐思。一首经典的老歌,一种特色美食,一张泛黄的照片,一段不了情等生活中的细小情节无不勾起人们对曾经过往的美好追忆。人们的怀旧情结如此浓厚,精明的商家自然是明察秋毫,为迎合消费者这种心理需求,他们顺势推出了许多怀旧题材的商业创意,如怀旧餐饮,怀旧服饰,怀旧歌曲,怀旧电影等。让人们重温美好的同时,也取得极大的经济效益,可谓是双赢。

当然,人之所以有如此浓郁的怀旧情结,我想是由人生的特性决定的。人生是一个单向旅程,所有的曾经过往都会一去不复返,痛苦也好,欢乐也罢都成了记忆中一个符号,再也不会重来,所以过去的一切也就弥足珍贵。怀旧,是人们内心深处对往昔的珍视和留恋。人生又是一个坎坷的旅程,为生存去奋斗,为理想去拼搏,为未来而挑战,要面对太多的痛苦和磨难,经受太多的失败和挫折,人生这一路走来辛苦而又惶恐。而人天性中是喜欢恒定安稳的环境的,身处快速变化的社会,面对激烈的竞争,面对不确定的未来,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总让人倍感焦虑与困惑。人在内心深处,在下意识或潜意识中总不自觉地回避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而通过怀旧却能够获得某种心理安慰和精神慰藉,得到某种向上的力量与勇气。

人生路漫漫,曲折而蜿蜒。惟有初始的童年时期,是人生中最纯真烂漫,最无忧无虑的日子,而随着我们的成长,童年的日子也随风而去,童年的一切尤为珍贵,追忆童年总能给我们内心带来某种安宁与平静。一丝甘甜,一股清凉,一缕幽香,儿时的滋味却深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最柔弱的那个角落,让我们用一生的时光去品咂、去回味。

儿时的回忆

初二|记叙文|1000字

且行且珍惜,千万不要等到他日年华老去,去追忆早已逝去的一切。题记

阳光噪杂大地上,平静的湖面泛起一丝涟漪,沙滩上留下两对脚印,一大一小,交相错映。

‘爸爸,再高一点’。一个眼睛大而亮的女孩,用稚嫩却又洪亮的声音对爸爸说。而她的爸爸在用双手举起她,模仿着飞。

‘好’初为人父的他洋溢着笑容,用自己有力的双手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

’再高一点,再高一点……’嬉笑的声音不断回荡在空气中。沙滩上的脚印被波浪刷去痕迹,带走生命最初的感动。

岁月的童话

‘我说了我的事情不用你管’,女孩瞪着眼睛看着面前的父亲。

’怎么不管,我有权利教育你‘父亲一脸严肃,用力一拍桌子,发出轰轰响声。

’反正就是不关你的事‘女孩愤愤地说,’你凭什么管我‘

就凭我是你父亲。’因为太过愤怒,双眼变得通红。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回荡在空中。父亲惊讶地看着自己的手,一脸无措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然后再自己的注视下,女孩愤怒地关上房间的门,那撞击声刺痛了他的心。他无力地垂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一瞬间竟苍老了十岁。女儿长大了,开始叛逆了,再也不听话了,这些想法回荡在脑海,他无奈地抓着头。天气晴朗,却感觉似乎一丝阴郁。他觉得前所未有的挫败,那是父亲对女儿最深沉的爱。

遗忘的角落

‘爸,你还好吗。’女孩拿着手机询问远在天边的父亲。

‘好,好,我都好’父亲已经老了,背不再挺直,佝偻的背也禁不住岁月的沧桑。他面目慈祥地说,仿佛女儿还在他面前。

‘那我先挂了,您好好照顾自己。’女孩挂了电话,握着手机流下两行清泪。远走他乡来到这工作,经历了人情冷暖,突然想给父亲打个电话。听到父亲的声音,在这孤寂的城市也感到一丝温暖。

只是,她所不知道的是,在父亲挂完电话后仍留恋地看着。蹒跚的脚步会时常走到路口,翘首盼望着某个身影。秋风萧瑟,而他却身着单衣,他有厚实的衣服却舍不得穿,因为那是女儿买给他的礼物。整天坐在电话亭前的椅子上,等待女儿的电话,哪怕只是一句问候。

飘零的枫叶洒落在地,秋风时而卷起一抹红色,单薄的身影在岁月的蹉跎中消逝。

守候着的温暖

父亲病了,女孩知道了马上赶回来。看到旧时门前的青苔,锈迹斑斑的铁锁,一扇大门早已破旧不堪。她抬起沉重的脚步回到她梦里常想起的温暖。

看见父亲目光呆滞地看向远方,宽大的衣裳也掩盖不住他的瘦弱。

她似是颤抖地扑到父亲面前,哽咽地说

‘爸,我回来了’

父亲看了她半晌,才想起她是谁,用粗糙的双手磨砺着她的秀发。

’回来就好‘没有责备,只是一句回来就好,却是对女儿无尽的思念。

她哭得更厉害了,冰凉的泪水透过单薄的衣料。

她仍记得,儿时父亲举起她时的那一份喜悦,与父亲顶嘴后的愧疚……她什么都记得,只是忘了回家,忘了有一个老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等待她。

她终是抑制补助地哭出声,而父亲却仍把她当成孩子来哄。

‘不哭了,等一下买糖给你吃。’

’爸‘

’我再也不走了,我要一直陪着您。’

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温暖舒适。

儿时的情结

初二|记叙文|1000字

在我刚步入初中的第一节班会课上,班主任说:“我们刚刚进入初中,面临着与老朋友分开,去结识更多的新朋友,但你们不要担心你们会失去许多知心朋友,因为真正的友谊是不变的,尽管时间过去了,环境改变了,性格都随着环境改变了,但是,友谊不会变,那一种情绪不会变,所以,不要为不认识新同学,想念老同学而不高兴……”

听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儿时的玩伴——黄雨。他比我大五个月,我们是邻居,他的爸爸妈妈常年在外打工,将他交给他的外婆看管,因黄雨说离不开我这个玩伴,所以他外婆大多数时间只得住在黄雨家里。我俩形影不离,可以说除了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玩,简直要比亲兄弟还要亲。有几次,他外婆要回家种地,带他在外婆家呆了个把星期,他硬是闹着要回家。刚到村口,他就张开胳膊,像小鸟一样边跑边喊:“卢二,我晚上做梦都梦见跟你在一起玩勒!”

那年我才四岁,他也只有四岁半,我们都还没上幼儿园,我俩玩着玩着就出了村庄,黄雨指着一条路说:“这条路可以到我大姨妈家,我认得路哎,我大姨妈家还有许多棵梨树,我俩吃梨子去。”“好啊!”我高兴地应着,跟着他就走。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说边笑,也觉着走了很长时间,也觉着很累,但就是没想要歇下来不走。到他姨妈家时,他姨妈不在家,不过她家院门开着,院内梨子树上结了好多大梨子,我俩顿时忘了累了,摘了许多大梨子吃起来。他大姨妈回家了,我俩在他大姨妈家吃过中饭后,他大姨妈托村子里的人用拖拉机将我俩送回家。我们心里美滋滋的,得意极了,认为自己很是了不起——不用大人领着,自己可以走亲戚了。

可回到家才知道,两家的大人找我俩简直找得天翻地覆,着急得快要疯掉,他们把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就是没想到两个小孩子会结伴去了那么远,那是近十里的山路,沿途经过山林,经过水塘边,十分难走。我妈妈见到我一把把我揽到怀里说:“二宝,你吓死妈妈了。”

后来我到泥河上学,黄雨也随他爸妈去了外地上学,就这样转眼过了五六年,这期间我俩几乎没见过面,直到去年春节,我们都回家过年才又到了一起。再见面时,不知怎的,俩人却羞涩起来,没有了儿时那种热乎劲,没有了儿时那么多的话语,我俩就那么坐着看着电视,听着大人们七嘴八舌地热情地议论着,“你俩站起来比比,看谁长得更高点。”“黄雨看起来比卢二要壮实点哈。”他奶奶说:“卢二岁数小,他上学还要高一个年级,我家黄雨以前经常转学,留级了,现在还低一年级。”……

是啊!随着时间的流失,我和儿时的玩伴不断长大,从天真无邪的孩童长成今天的少年,以后将上高中、上大学、步入社会,无论日后是学习还是工作,也不管再见面时没有了话语,那无邪的童年,那一段纯真的情结啊,将是怎样的一种万金买不来的财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