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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在中国是常见的一种动物,也是最为难懂的一种动物。它会帮助人类抓罪犯,它会帮助人类找东西,因此,有人说它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是,狗又常常遭到人类的虐待,它会被人抛弃,成为又脏又臭的狗。它会被人卖去饭店,成为别人肚中之物……所以,我说人们与狗的感情是说不清的。几个月前,母亲好心从外面捡了一只可怜被人抛弃的小狗,也因此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厌恶狗,他觉得它们很脏,也觉得养狗没什么用,其实,我知道,他...
作文《与狗的感情》
狗的
狗,在中国是常见的一种动物,也是最为难懂的一种动物。它会帮助人类抓罪犯,它会帮助人类找东西,因此,有人说它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是,狗又常常遭到人类的虐待,它会被人抛弃,成为又脏又臭的狗。它会被人卖去饭店,成为别人肚中之物……所以,我说人们与狗的感情是说不清的。几个月前,母亲好心从外面捡了一只可怜被人抛弃的小狗,也因此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厌恶狗,他觉得它们很脏,也觉得养狗没什么用,其实,我知道,他...
我基本上每周都去一次奶奶家,奶奶家总有一只小狗守在房门口,见到生人来了,就冲着人狂吠。记得某一次又去奶奶家的时候,发现守门的狗换了。听奶奶说:“原先那只狗被放走了。”听奶奶这么一说,我的心里倒有些释然,没有太多的留恋:反正我与那条狗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或是什么“共同性格”,放走也无所谓。
再低头瞧瞧新来的那只狗,真是很普通的土狗,土黄色的皮毛,尖尖的牙齿,黑黑的鼻子。要是把它放在土狗群中,我肯定认不出来。
谁知,往后的日子,也是我和那条狗度过的最快乐的日子。
每当老爸的车拐进通往奶奶家的小路时,大老远的就能看见那条狗在那欢蹦乱跳,每一个动作都饱含了热切的期待。我打开车门,跳下车,那条狗就亲热地跑上来,舔我的脚,这时如果是夏天,一定会很痒的。这条狗有时还蹦起来,跳到我的腿上,栓住它的铁链在身后叮当作响。这时,我真的怀疑它是不是很痛,心里有些隐隐约约的心疼。我轻轻蹲下,抚摸着它的皮毛,它也很享受地趴在地上,任我抚摸。直到老妈催我去吃饭时,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这样不知过了多少日子……
某一天,我正在奶奶家逗这只狗玩的时候,发现哥哥也来了,我就和他一起跟狗玩。大概过了十分钟,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问哥哥:“喂,瘦子,这只狗叫什么名字呀?”“哦,它叫阿福。”这时,哥哥凑到我耳朵边上,神秘兮兮地说:“你想知道这只狗是怎么来的吗?”“啊哈,当然想了,快说!”哥哥突然顿了一下,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其实原先那条狗并不是奶奶放掉的,而是它自己逃走的。这只狗是在前年过年时冒着大雪来到奶奶家的,还是一只小狗哩!那时阿太已经死了,而阿太住的那间小房子没有拆,于是奶奶就让阿福住了进去,然后又让它来看门。现在看来,它已经两岁多了。”哥哥讲完后,和我一样,都下意识地看了那只狗一眼,发现阿福此时也在听我们说话,一边听,耳朵一边还一动一动的,看到这个情景,我和哥哥都捧腹大笑:“啊哈哈……这只狗…真是太好玩了……嘿嘿
快乐的日子一直这么延续着。
一天下午,我在家里看电视,老爸打了一个电话给奶奶家,说是晚上去吃饭,这时,老爸奇怪地对电话问了一声:“怎么,阿福被偷走了?谁偷的?”作为家庭无敌窃听王的我,自然是听到了。
顿时,我的心里空荡荡的,又有些许失落:阿福真的被偷走了?一种辛酸涌上心头,我努力地回忆着我于阿福的一件件小事,但大脑里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是我太感伤,一激动就把事儿全忘了吧?我极力地安慰自己,以后还会有别的狗来的,但我的心在反驳:不会再有像阿福一样跟我玩得这么好的狗了!望着奶奶家墙角失去主人的铁链,我有种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觉,真的结束了,结束了……
直到现在,我还在心里为阿福留了一个空位,保存着,我和它的美好记忆……
儿童节那天,我和妈妈去杨浦公园。回来的路上,盘桥边有几个卖狗的。妈妈经不住我的连哄带骗,停车只要许我去“看看”。
就一眼——我就看见了“我的小狗
”。他那么小,那么乖,小毛是金灰色的,两只小小的眼睛可怜巴巴那样看着我。小身子抖抖的,还拖着两道亮晶晶的小鼻涕。我抱起他,他真轻,在我手里一点分量也没有。
我不信佛,但我相信缘分。我们这么远来,一来就看见他,也是缘分吧。别的小狗都满地乱跑,只有他软软地趴着,一点生气都没有。狗贩子乱夸他,说他没什么事,就是老实。我想他一定是病了,最起码是感冒了。妈妈觉得小狗狗病得不轻,我抱着狗狗不放手。一向怕狗的妈妈看着我们,最后心疼地说:买吧,买吧。
回家的路上,我和妈妈给小狗起了无数可爱的名字:巴顿、臭臭,张富贵,酸菜…………可狗狗出奇的安静,一动不动地趴在我腿上,全然没有别的小狗那样活泼和好奇。回家,在我们意料之中,爸爸好一顿埋怨:怎么又买小动物回家了,怎么养啊。可我知道他是喜欢这小狗的。
小狗在我家也是无力的趴着。我们想他一定是累了,饿了,渴了,害怕了……就拿牛奶给他喝。他喝地又多又快,还没来得及为他高兴,他就吐了,然后又喝,又吐,又吐,又喝……从那次以后,到他离开我们,小狗狗就再也没有喝过一口牛奶,他是这次喝怕了。接着,他又开始闹肚子,只能软软地一直趴着,他的新家还有房间他还没来得及参观一下。
第二天,我去上学,妈妈打来电话说,狗狗不行了,现在在医院,她已经给小狗狗签了“病危通知单”了。是有病毒,可能是生下来就有,也可能是在狗市交叉感染的。而且会传染给人,他还贫血,活下来的希望很小。狗狗打了大半天的钓针,一共6瓶,才回来。晚上,他终于可以走几步了,一家人看着他走得晃晃的,好高兴,想着他会有希望活下来。
第三天,小狗狗又不好,又去看病了,还输了血。回家的时候,细细的小爪爪上还带着血痕,看着真心疼。接下来的几天里,狗狗每天都去医院打点滴。在家的时候,就盖着小毛巾在临时的小窝里。很少动,也很少吃东西喝水。只有在想尿尿和恩恩的时候才懂事的挣扎着起来方便一下。他病地这么这么重,还这样的善解人意。
爸爸又签过一次病危通知了。大夫说他活不了,不用再去看了,看了也是瞎花钱。可我的爸妈还是一次次地坚持带他去医院。医生地劝我们给他做安乐死。说他活着也是难受。可我们都不舍得,哪怕还有一点点希望呢。他也是一个小生命啊。我家并不是很富裕,爸妈病了,也未必会这样给自己看病。可我们多希望他能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可能慢慢治好。他不会说话,在我们相处的几天里,我没有听他叫过,只有在打针的时候,他疼得受不了了才无力地叫过那么几次。他那么乖,抱着他象是一团小棉花,没分量,也没什么热度。他来我家,就是把他小小的生命托付给了我们。
在他来我家的第七天,妈妈打电话来说:小狗死了。可怜的小狗狗甚至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想着最多他也就一个多月吧。他来我家,我们还没来得及多疼他爱他,带着他出去玩过一次。他来到这世上就是病着、痛着。那会有多难受他不曾告诉过我们。但我们知道他小小的身体苦苦地熬了这么久,与命运挣扎了这么久。他一定是累了,没有了力气。
我善良的妈妈为了他病了,眼睛肿得睁不开,全身都是红包。大夫说是过敏了。小狗是在我去上学,爸爸带着妈妈去看病的时候一个人走的,他肯定是懂事地怕我们看见他走的时候痛苦的样子。因为在夜里妈妈也会起来看他很多次。
我回家的时候,小狗狗的窝窝已经没有了,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他埋在哪儿了,我没问。害怕有天路过的时候会伤心。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天堂。但我希望有,这样好人走的时候就不会害怕。我也希望还有一个狗天堂。我们的小狗狗现在就一定会在那里。他走的时候也就不会害怕,没有痛苦,不冷,不饿,不再难受。
睡觉时梦见我们的小狗狗了。他出奇的漂亮,毛绒绒的,泛着小金光。全然不是在家不敢给他洗澡的小脏样。我想,小狗狗一定是想告诉我们他现在已经在天堂了吧!
大家好,我是一名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的学生,名叫黄日昌。我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小“欧弟”。我一开始就对它感兴趣,因此,我经常观察它的一举一动。当然,久而久之我们的感情也慢慢好起来。养狗的同学们,一定想知道为什么观察中也能培养感情?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因为本来狗就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还有,你每次观察时不攻击或伤害它,时间长了它就会认为你不会攻击它。
今年暑假,我终于有了对狗的习性的结论:
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有的狗从水中、失火的房子里或车子下救出孩子。狗了会帮助它受难或受伤的狗友同伴。
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台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被毛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嗅闻领地记号,新的狗、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儿久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
狗喜欢追捕生物。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它,以免全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此外,“狗改不了吃屎”,这是狗的最大恶习,必须纠正。狗不但吃人屎,也吃狗屎。
当然,我还了解了狗是怎样表达感情,狗表达感情主要分为两种:
一、吠叫
狗的感情表达,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吠声。据说野生的狗不会叫,家养狗会吠叫,最家畜化的影响。所以,若仔细观察狗的表情与动作,并注意听狗所发出的声音,必定可以猜测出狗的意志和心理。
陌生人进门,或要靠近狗舍时,狗就会奋力地发出吠叫声。两只狗在路上碰面时,一般都不常吠叫。可见,狗通常只在其势力范围内吠叫。
一般小型犬的吠声较高而尖锐,而且喜欢乱叫;大型犬声较粗而低沉,而且性情较沉着,通常不会乱叫。
狗的吠叫与警戒心是一只看门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狗会看家,它看见陌生的人立刻汪汪叫个不停。这是狗的语言,叫声是告警。唤醒同伴注意,同时告诉主人要提高警惕。叫声还是一种示威,带有助威和恐吓的作用。同类之间相距很的时候,也用叫声互通音息。
狗对于弱者,还一种表示权威的咆哮声,在猎犬追捕物时,最容易发出这咱声音,或以权威和恐吓。狗被欺凌时会发出“噢呜……噢呜”的哀叫声。幼犬离开母犬,或感到寒冷,或因寄生蛔虫而腹痛,都会发出一种哼哼的高调声音。狗在打架或表示愤恨的时候,也会发出呻吟声,这是一种表示厌恶或愤怒的声音。此外,当狗感到悲伤的时候,还会发出一咱鼻音,这是表示“悲哀”、“没办法”的意思。
二、身体
狗是有感情有表情的动物,狗除了吠叫之外,它的眼、耳、口、尾巴的动作以及身体动作,都可以表达式不同感情和意义。
狗的眼睛能看出心情变化。生气时瞳孔张开,眼睛上吊,变成可怕的眼神。悲伤和寂寞时,眼睛湿润。高兴的时候,目光晶亮。充满自信或希望得到信任时,决不会将目光移开。受压于人或者犯错误时,会轻移视线。不信任时,目光闪烁不定。
狗耳朵也能表现情感。当耳朵充满力气向后贴时,表示它想攻击对方。而当耳朵向后贴却很柔软时,表示高兴或是在撒娇。
狗的尾巴最能正确表达它的感情。尾马摇动,表示喜悦;尾巴垂下,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
狗用全身的紧张状态来表示自己的愤怒。睛射凶光、龇牙咧嘴、发出喉音、毛发竖立。尾巴直伸,与它发怒的对象保持着一定距离。如果它前身下伏,后身隆起,做扑伏状,那就是要发起进攻了。
狗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哀伤,哀伤时常低垂脑袋,无精打采,或可怜巴巴地望着主人,或躲到角落静卧。
狗用跳跃来表达它的喜悦,狗也会“笑”;嘴巴微张,露出牙齿,鼻上蹙起皱纹,眼光柔和,耳朵耷拉,嘴里哼哼叫唤,身体优美地扭动着,还要摇尾巴。
狗用身体的颤栗表示恐惧。狗在恐惧时,全身毛发直立,浑身颤林,身体不停地抖动。同时尾巴下垂,或者夹在两腿之间。
夜深了,狗怎么也无法入睡……
它又被粗暴的主人踢了一脚。因为它出现的不是地方,毫无戒备的狗对自己的被踢表示极大的愤慨,“呜”了一声以发泄心中的不满,满脸警惕地后退了几步,冲着主人示威性地叫了几下。由于寄人篱下,底气显得有点不足,跟主人对峙了半晌,狗又像平常一样败下阵来,耷拉着脑袋恹恹不乐地径直离去。狗很委屈,深感自己的地位不公,同样是生物,为什么人和狗有如此大的区别?人踢狗天经地义,而狗出于自卫的需要咬了一下人,仿佛犯了大戒,人人群起而攻之,被扣上疯狗之类有辱尊严的帽子?狗忍不住为同类鸣起冤来,有哪条明文规定狗不可以咬人呢?难道狗素来命贱,天生是让人欺侮的吗?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替狗主持公道呢?人可以有自我保护意识,为什么狗连这么一点最起码的权利也被人毫不留情地剥夺了?狗类招惹谁了?想着,想着,狗激动得有点不能自已了,狗顺着墙角蹲下,继续刚才未竟的思绪……
也许情况会有所不同,假如能跟主人交流,交流的话,狗情不自禁地想。是的,肯定是这样。有这样的想法真高兴,于是狗渐渐地淡忘了刚才被踢的不愉快,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希望总归是有的,明天可能会是另一种情况。狗一边警惕地蹲在主人家门口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一边安慰着自己:眼前的处境虽然不怎么样,但无论如何,活着本身就是希望。不过我真的不懂人为什么这样喜欢欺压弱者,难道就因为他们比我强?我曾经也欺负过一个小孩儿,那种感觉还真不错,不过,其实我不应该对那小孩儿那么凶,因为根本不是那小孩儿的错。狗思绪万千,不禁想起了过去的种种苦楚,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也该是结束这种窝囊的日子的时候了。狗决定跟主人对着干,于是,狗只觉有股神奇的力量支配着它,不由自主地冲进主人睡觉的屋子。
主人正在睡觉,平时要是没有主人的呼唤,狗是断然不敢进屋子的。长期的胆怯和今天所显出的神勇,狗有点不知所措,鼓起勇气慢慢地靠近床,就近打量主人,面对这个平时一瞪眼,自己便跑不及的主人,狗打心眼里看不起……。狗正努力瓦解心理上对主人的畏惧的时候,主人忽然翻了翻身。狗下意识地掉头就跑。跑了几步,狗认识到这是不妥的。“要改变现状,现在可是一个好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狗暗暗对自己说。只有让主人意识到踢我是个大错误,我才有可能活得自尊,而最有效的方法是狠狠地咬他一口。这样他才会有这种认识。
狗仿佛见到了将来的舒适生活。呲着牙,信心百倍地朝主人的大腿咬下去,竖起耳朵准备感受主人的惨叫……狗突然觉得一阵火辣辣的疼痛,迷迷糊糊中看见主人正怒目圆睁。狗一下子清醒过来了,马上围着主人摇头摆尾,希望借此友好的动作消除主人的怒气,心理却骂:“连梦都不让好好做,真正是黑到了家。”
狗依然被踢,只是被踢的时候多了些遗憾,——在梦中不能听到主人的惨叫。
语言老到,思想深刻。名为写狗,但仅仅是写狗吗?
黄狗躺在主人家门前的青石板上,上午的太阳暖和地照在它身上,纯净的黄狗毛反射出金黄色的光泽。此刻,它的心却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火被它强压下去,却又窜了上来,它几乎无法控制要吼叫的欲望。它恨恨地瞪着远处的那间祠堂,祠堂前那一群婆娘正在为婚宴食物而忙碌。祠堂附近是一间屠宰场,从那里很清晰地传来它同胞一声声凄厉的哀叫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它闻到了一股股血腥味道,那味道扩散在空气中,形成罗网把它包围起来,它的孩子惨死在屠夫锋利的刀下的情景仿佛又在它脑海中闪现。
那一天,它的主人回来,这本来是令人,不,是令狗们兴奋的事.主人回来,就意味着它和孩子的伙食能暂时得到改善,当它和孩子摇着尾巴,用狗们最真诚的礼节对归来的主人表示欢迎时,主人惊讶发现,它的孩子,它英俊的儿子,已经长得和它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健壮的体魄.它知道,主人已经离家数月,在这段时间里,儿子换了毛,现在窜得与父亲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纯净的黄色皮毛,一样能忠诚于主人的家。这是多么让父子俩引以为荣啊!
然而,它们并没有欢喜多久,厄运就降临到它们头上,它们主人的母亲,那位让它们敬佩的慈祥老人,每天都为它们带来食物,每次都要边嘻笑着,边抚摸着它们油滑的黄色皮毛,它们享受着慈祥老人带来的食物,享受着慈祥老人的爱抚。同样,它们也向主人的家报以最宝贵的忠诚,它们安分看家,从不无故咬人,面对主人冰冷坚硬的铁链,它们也温顺地让主人套在它们的脖颈上。
可是那天,慈祥老人好像有鬼上了身,她无情地唆使主人将它们卖给进村收狗的人.理由是:如果它们咬伤人,会使主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天啊!天地可鉴,山河作证,它们谨记主人的教导,从未动口咬过人,它们总是以谦卑的姿态对待它们的朋友—人类。它们总是这么认为,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忠诚遵循主人的命令,没有丝毫怠慢,它们是最明辨是非的动物,它们知道谁是敌谁是友,怎么说不分是非呢?它们一直以来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誓言,如今又向主人如此这般地哀求着,但那冰冷的铁钳已悄然夹住了它们的脖颈。它们奋力地挣扎,最终还是被塞进那拥挤的铁笼里。
它们的哀吼声惊动了善良的人们,善良的人们躲在远处颤抖,不敢靠近半步。它们不想死,把求救的目光射向善良的人们,而善良的人们没任何反应,胆怯得不敢正视它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终于心冷了,彻底地绝望了,它们不再做无用的挣扎,任由收狗人将它们运到屠宰场。在屠宰场里,已经陆续运来很多狗了,所有的狗的表情都漠然而绝望,大家都在等待死亡,却又毫不畏惧死亡。它们把忠诚都无私地献给了主人们,然而人类不需要,他们把忠诚换成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忠诚的东西。它们明白了这一点,便坦然地面对死亡。
黄狗的儿子,比父亲先被屠夫捉出.黄狗看到屠夫用贼亮的尖刀在自己儿子的胸口上使劲刺进,哧溜一声,鲜血便从儿子的胸口上喷涌而出,它看到那血仿佛是从自己身上喷涌出的,屠夫那把尖刀仿佛也是刺在自己的身上。它看到自己可爱的儿子就这样忽然倒在血泊中,儿子那纯净的黄毛被染成了红色,儿子的身上好像开满了鲜花,那鲜艳欲滴的色彩,又像一根根针一样深深地刺痛着它双眼。它在等待死亡,急切地想要死亡。它希望自己也像儿子那样,身上开满艳丽的红花。
然而,它没能如愿,就在屠夫要给它一刀痛快时,它的主人汗流浃背追赶上来了,他认为黄狗是本地被屠宰剩的唯一的一条公狗了,现在所剩的都是母狗,如果公狗缺乏,狗崽出生率必为零,养狗赚钱的计划会落空。他用高价把黄狗从屠夫的尖刀下赎了回来。
回来后,黄狗整天沉默寡言,不吃不喝,主人为此感到悲伤,对黄狗百般讨好。可是黄狗的心早已死在屠夫的尖刀下了,剩下的是一具行尸走肉。
人类不需要忠诚,活着有何意义?
狗是有趣的动物,又是人们忠实的朋友。它的传闻逸事可真不少。我们常说“狗鼻子真灵”,此话不假。要是人能辨别大约八千种气味的话,狗就能辨别几百万种。狗的嗅觉强过人的嗅觉灵敏度一万倍。究其原因,嗅觉灵敏度不在于对气味的细微差别上,而在于嗅觉的强弱。于是,人们便以主人的姿态请这位老朋友来帮忙。警犬便是狗类中的佼佼者。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现在英国驯狗颇有成效,所用的多为德国牧狗,而魏玛拉内尔种用以嗅出爆炸物却首屈一指。警犬在搜寻爆炸物、毒品,发现煤气漏气和找出尸体,追回被盗物品等方面功效显著。
为了帮助寻找死于埃以战争中被埋在西奈沙漠的士兵尸体,联合国竟向英国借了六条警犬。它们时而躲过坦克,时而避开地雷,结果找到四百多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在二米半的地下,而原先人们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只找到了八具。警犬实在忠心可嘉,真应使它们的同胞引以为豪。
此外,狗还可通过嗅作案犯的气味迅速将罪犯暴露在光夭化日之下。据法医鉴定、研究所统计表明,由三条狗依次来检验,便足以排除可能的错误。这恐怕连中国的“包青天”也只能望“狗”自叹不如。
在狗的大家族中,可谓“狗才”辈出。
其中豺狗号称“森林之王”,威势竟然盖过狮子、老虎。它长得像豺,善于迅跑,当跟上目标以后,就像狼一样猛追,突然窜上去用锐利的爪子直捣对方肛门,一下子掏出心、肺,“被猎物”当场便成为残忍的“森林之王”的佳肴。
有趣的是,一种称喇叭狗的,又名叫喧哗狗,顾名思义,是指这种狗爱闹事。它会起哄,追逐,狂吠,摇尾乞怜,莫非就是人们爱称的“狗来疯”?而人们又偏偏要冠以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名字,颇有幽默感。
北极爱斯基摩人驯养的北极犬,曾是一种野生的狼,后来被驯服,用来拉雪橇,猎海豹、熊、驯鹿,是爱斯基摩人的忠实朋友。可是它在极度饥饿时,就会露出豺狼本性,对主人也会像对敌人一样。
玩赏犬类的成员也不少,有匐狗、曲膝狗、狮子狗、绵狗等。这个家族的长老非曲膝狗莫属。尽管名字不雅,但它确乎以奇字著称。曲膝狗形状奇特,特别是它的膝关节始终曲着,跑着时如此,站着时也如此,有点像语言学家所说的“奴颜婢膝”,但是埃及古代的纪念碑上都刻着它的雕像呢!
这里,我们还有一个世界之最——一条无可名状的小狗。它出生在英国,由一位老太太喂养,是一种约克夏种狗。它十个月才长8.9厘米,重283克,估计成年时也不过336克。人们用一只手便恒握住它,只露出头和尾巴,一双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瞪着你,真是小极了。它是真正的弱不禁风,老太太极少带着它散步,生怕它跟不上人们的步伐而被风吹跑。
有人说,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对人们可谓是尽忠竭力。
影片《甲午风云》中的爱国海军将领邓世昌又两条爱犬,就是忠义的典型。当邓世昌的战舰被日本战舰击沉时,邓世昌决定随舰沉没,以死报国。他的两条爱犬见状即双双泅水用嘴拉住主人。但邓世昌决心已定,含泪推开爱犬沉入大海,以身殉职。爱犬悲鸣良久,也双双追随主人而去……这是狗类中的“义勇之士”。
影片“沉默的朋友》中的那一对狗,为使才两个月的女婴免遭毒手,历尽艰辛,与两个匪徒周旋,终于救了一家人。这是狗类中的“智勇之士”。
还有像《飞虎》中的“飞虎”,《佐罗》中的“剑客”。中篇小说《那山,那人,那狗》,不也以一条催人泪下的老狗作为主角之一吗?可见,狗在作家、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英雄”,是一个可以信赖的“老朋友”,人们赋予它多好的艺术形象!
狗对人是如此“忠实”,而人对狗亦是倍加爱护、关心。在法国,狗的待遇之好是超过人的。现在法国人养狗820万只,是欧洲之最,平均每两个家庭就又一条。仅巴黎一个地方就有40万只狗和550名兽医。
狗有自己的罐头食品,每年消耗的食品数量远远超过保加利亚或葡萄牙全国居民的消费总量。不仅如此,还有专为狗开设的百货店,出售皮袄、毛衣、靴子、蝴蝶结、除臭剂和眼镜等等。将近一万人正忙于狗的买卖、喂养、照料、梳妆,人为它用心如此良苦,不知狗能否理解?
千百年来,狗与人为伍,致使它的同宗备受宠幸。但语言学家却对它待遇欠公,诸如“狗仗人势”、“狗血喷头”、“狗急跳墙”、“狗眼看人”等贬义成语,难道狗与坏蛋同列?什么“狐朋狗友”,形容狼狈的狗“夹着尾巴逃跑”等等,若是狗类能进化到智能动物,真恐怕我要为它打抱不平了!
狗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将更加和人类友好相处,继续以忠义勇敢为人们所赞美。
简评
叶圣陶先生说过:“说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说话。”的确,在说明文的写作过程中可适当穿插故事、传闻、逸事来使文章更生动,本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文章用流畅自然的语言向人们介绍了狗的作用、种类及其与人的关系等内容,其中博引古今中外的材料:“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北极爱斯基摩人用北极犬来拉雪橇,猎兽;影片《甲午风云》、《沉默的朋友》等都有对狗的刻画,此外,还有很多很多,小作者为写此文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使得文章内容丰富,读来别有一番情趣。
但这篇习作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只注重对客观材料的搜集,而忽略了主观的观察、研究,这就使得文章内容丰富有余而由主体所产生的真实性不足;另外在选材组材上,过多过繁,没有体现出详略,从而影响了文章的表达效果,这些都是初写这类文章的学生的通病,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俗话说,老鼠怕猫,猫怕狗,猫与狗自古以来是冤家。但在我家,猫与狗生活在一起,就像温馨幸福的一家人。
我家有一条大黄狗,两岁多了,是母的。我家还有两只小黄猫,刚出生不久,我问奶奶这两只小猫是公的还是母的,奶奶让我自己看,但我看不出来。自从奶奶从别人家要来这两只小黄猫,两只猫一条狗的幸福生活从此拉开了帷幕。
两只小猫刚出生不久就离开了妈妈,就把大黄狗当成了它们的妈妈,大黄狗静静侧躺着,两只小猫紧紧地依偎在它的怀里,每只小猫的嘴里都含着一个奶头,闭着眼睛,嘴巴不停地吮吸着,吃得那么香甜。但大黄狗没有生宝宝,应该是没有奶水的吧,妈妈说这是小猫给自己找的心理安慰。大黄狗同样很享受当妈妈的感觉,目光里全是温暖与宠爱。
我一放学回家,两只小猫就一直跟在我的身边,不停地冲着我喵喵叫,走到哪跟到哪。我知道它们肚子饿了,我只好赶紧吃饭,因为奶奶说只有我吃完饭了,才能给小猫大狗喂食。当我把食物倒进它们吃东西的盘子里时,两只小猫就飞奔而来,围着盘子一味猛吃。而大狗却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它们吃,等两只小馋猫都吃饱了,肚子圆鼓鼓的。它才凑近盘子吃起来。
大黄狗喜欢在太阳底下睡懒觉,但两只小猫却不想睡。大黄狗趴着,两只小捣蛋不停在它身上爬下滑下,那小爪子不停地在大黄狗身上抓痒痒,故意吵着大黄狗,想让大黄狗陪它们玩。大黄狗却一脸微笑地眯缝着眼睛,不理睬它们。
大黄狗就是妈妈,两只小猫就是它的孩子,它们一家人在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六年级:梁骏轩
每次看或读关于狗狗题材的情感书籍及电影,总会感动得一塌糊涂,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它不像人狗奇缘那样情节曲折,它讲述的是平平凡凡的相处,但又串联起了最伟大的感情。
看了这本书,给自己喜欢狗找到了最深刻的理由,有时候动物在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当我们在垂垂老矣的时候回头看我们的约定,有多少真正做到了呢?有时候,我们在不经意的伤害着最爱的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齐藤明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明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明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明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明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明莉,上面写着与狗的十个约定:
1、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希望你能耐心一点,给我时间去理解你。2、希望你有一天你可以完全的信任我,能成为你忠诚的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3、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是有感情的。4、我不听话的时候,在你责备我之前,能不能想一下自己对我做了什么。5、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我,我虽然不会说,但我听得懂。6、别打我,其实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伤害你,只是我没有这么做。7、有一天我变老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像现在这么照顾我。8、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希望你能多抽出一点时间和我在一起。9、你有你的同学、你的朋友、你的工作。而我—只有你。10、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所以请你答应我,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陪在我身边。
“我的生命只有10年左右,所以请珍惜与我在一起的日子。”10年,给了小女孩足够的时间成长,治疗着她内心深处的伤口,它完成了妈妈的使命,我觉得养狗是一种生活,在狗狗身上,教会一种人生态度,教会我们要珍惜身边那唾手可得的爱,因为它们也许会突然溜走。我于是问自己,只有限定的相处时间人们才知道珍惜?哪怕知道了相处的期限,可是由于时间的长度,使得我们渐淡忘这难得的相处?10年,狗狗点滴的生命都充满了女孩。小女孩长大了,她似乎不再需要袜子了,也许只有小时候成长的时候才需要狗狗填补寂寞,当她长大了,她不再花那么多时间陪它玩耍。她像他爸爸年轻的时候一样,开始为了工作而忽略了那些最爱她的人,而这些最爱她的人此时在默默地等待着她偶尔的回头。难道相爱必定有一方寂寞?难道相依必定有一方在守候?
用心聆听你的狗狗,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对你说:我爱你。
六年级:曹伊俚
那晚,我依旧如往常一样,搂着我的小狗,真想时间永远在此刻停住不动,让我能够记远嗅到它的气息。在狗抬头的那一瞬,我惊呆了:它那明亮的瞳孔中盈满了泪水。我的心里酸酸的,与狗有关的记忆也在此刻涌上心头。我把小狗抱回来时,树上的叶子正茂盛。那天午后,小狗不停在澡盆中蹦来跳去,还时不是探出它那脏兮兮的小脸,黄白相间的绒毛密密地,遮住了那水汪汪的眸子。全家都被这个小家伙吸引住了,而我,更是欢呼雀跃。从那以后,每当我们放学回来,小狗总是围着我们转来转去,还一边使劲地冲着我们摇尾巴。一次,小狗在院子里来回不停地跑,弟弟拿起一块石头往小狗身上砸去,刚好砸到小狗身上。小狗立刻翻脸了,像发了疯一样向小弟弟扑来,吓得小弟弟哇哇大哭。这一哭反倒把小狗吓坏了,它后退了几步,呆呆地站在那儿,傻傻地盯着小弟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滑稽样儿把我们都逗得哈哈大笑,小弟弟也破涕而笑。越来越大的小狗每天兢兢业业地看家护院,和我们一起快乐玩耍。
现在,狗就清晰地在我的视野里跳动,而我却感觉不到任何欣喜。狗温柔地躺在我怀中,任凭我用手抚它柔软的毛,抚摸着它的脸。我每在它身上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心就要痛一次。时间是个残酷的家伙,小狗渐渐变成了老狗。它不再像以前一样,一见到我们就欢蹦乱跳,它变得懒于动弹,它老了,也丑了,不可逆转,那一身毛也不再发亮。它天天蜷伏在角落,享受着那一丁点阳光。一天,无意间听见奶奶对爷爷说:“不是我狠心,实在是那条狗再留着没有什么用处了。今天给它做点好吃的,明天就把它卖了吧,也许还能换几个钱。”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可看着奶奶不容商量的样子。我什么也没说,我的心都被奶奶的话撕痛了。明天它就要离开我了,而我又该如何度过没有它的日子呢?我真的不知道,倘若它还像以前一样讨人喜爱,奶奶也许就会不忍心卖掉它了。
狗好像察觉到了什么,默默地垂下头,使劲地嗅着我冰冷的手。我搂着它,仿佛被人用绳子牵走了,被关到了笼子里,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美食。它空着肚子,看着自己累累的伤痕,在笼中哀哀地叫唤着,无论它离我多远,那哀鸣是会穿透黑夜砸痛我的心的。无可逃避地,我又看见了它那悲凉而绝望的眼神,我紧紧抱住了狗。
我垂下头,它那亮晶晶的眸子在黑夜中格外耀眼,闪着悲凉惨淡的光芒。我小心翼翼地解开绳子,一遍又一遍梳理着它那整齐的毛,颤抖地说:“你快跑,乖乖地,再也别回来……”狗默默地低着头享受着我的轻抚,直到它抬头时,我才看见了那张无奈的脸。我不忍心再看下去,猛地推了它一把,小狗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忽然,在我们经常逗玩的小院停了下来,转过身来,一颗琥珀色的晶体从眼角溢也来,一直滚落到地上。摔得好重好重,好像我的心摔落到地上的这种伤痛。这种痛排山倒海般袭来,淹没了我!我和它沉默着凝视着,很久。突然,小狗猛地一转头,影子颤巍巍地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二天狗棚里空空荡荡。可是,谁也没再次提起那只狗……
六年级:谭丹妮
一只小狗快快地跑来了。另一只小狗在身后不紧不慢的跟来了。
我有些诧异地望着两只小狗。
几乎每天早晨,上学路上,我都可以看见一个老奶奶领着两只很小很小的狗,出来散步。早上的空气,是多么新鲜呢!空气里含着小小的水珠,滴落在皮肤上,十分清爽。
两只小狗,走在最前面的,是速度很快的小香肠狗。浅棕色皮毛,细细长长的尾巴,有些凶却也透露出一丝温柔的眼神。第二只小狗,皮毛是灰色的,中等卷毛,十分有层次感的上下分布,毛色暗灰,走着的时候小心翼翼,比小香肠狗慢多了,像蜗牛在爬。小小的,像刚刚出生一星期的狗!
老奶奶走得快了,一不小心就把两只小狗甩远啦。小香肠狗拼命拨开四肢,把灰色小狗甩得远远的;回头看,灰色小狗可怜巴巴的向前走着,努力追赶着。
弯下身,抚摸一下小狗灰色的卷毛,它会乖乖乖停下,任你抚摸。性格温顺得像兔子一样。
再一次见到它们,是在周五一个安静的下午。天色渐黑,两只矮小的小狗,仿佛并不那么明显。小小的香肠狗又把灰色小狗甩得远远的了,我看,它们不像在散步,想在旅游,不紧不慢的观看着路上的风景。尽管如此,我还是埋怨着:香肠狗怎么能这样呢,等都不等一下与它朝夕相处的灰色小狗!
可是,我突然又发现了又一个问题。再小香肠狗与灰色小狗拉开一定距离时,总会回头望望灰色小狗,不管主人与小香肠狗相距多么远,小香肠狗总会停下来等灰色小狗,等到灰色小狗与小香肠狗聚集到了一起时,小香肠狗才会继续追赶主人。
原来是这样!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两只小狗。小香肠狗知道灰色小狗走的太慢,跟不上老奶奶,会跟丢。于是小香肠狗先跟着主人走,与主人间距一半左右,再停下来等灰色小狗,为它指引回家的方向……一直就是这样如此……
一种朦胧的感动与温暖充斥心房,小狗与小狗之间的友情也像人类的一样宝贵。两只小狗的旅途,才刚刚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