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字
微风轻轻敲开了窗户,温柔的拂着阳光。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起身步到书桌旁。一张白色的纸稳稳的贴平在书桌右侧,上头苍劲有力的娟秀字迹写着“尽”--我可以终身奉行的一个字。
从小,父亲便教导我做事要“尽其所能,尽其在我”,成果不是全部,过程也很重要。我一直牢记着这句话,将“尽”这个字当作座右铭,提醒自己宁可有光明的失败,也不要有不荣誉的成功,做任何事能坚持到底,忍人所不能忍,在人生道路上“尽其所能,尽其在我”。当时,我还没有将“尽”字放在书桌旁,直到一次放弃了一个重大的考试,我才真正认真的奉行这个字。那是在初秋的季节,应考英语考试的我因前几个月贪玩而没有准备考试,最后只能央求爸爸下次再考,爸爸听了没有责备,只是严肃的和我说:“你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吗?”我顿时惭愧的红了眼眶,低声说了抱歉,爸爸叹了口气,又说:“不是我,你应该要和自己道歉。”话落,爸爸便走上楼,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当时我脑中乱轰轰的,不断重复“你有尽责吗”的问句一声声扎进心坎里,将我剜得面目全非,只能紧握着拳头抑制快溃堤的泪水。 就在此时、此刻,我忽然想通了:还有下一次的考试,我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夺得胜利!我无法克制的咧开笑容,跑向房间,俐落的抽出毛笔与纸,将我此刻的情绪与对未来的期望化作锋利有力的笔,挥洒在纸上,完成座右铭,一个字──尽。
直到现在,我仍规矩的奉行着这个字,一次的失败让我了解许多事,我也以此告诫自己“尽其所能,尽其在我”,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更坚信“尽”这个字能引领我走向光明绚烂的未来!
夜无眠,乱翻书。一阵轻柔的风撩开我的窗纱抚摩我的脸颊,好不惬意。七夕的夜,我约老公去酒吧,他竟然让我约别的男人去。给一个男朋友发短信:今天七夕,中国的情人节,祝你和你爱的人节日快乐!去酒吧的愿望没实现,床上迷糊一会,看了一个电影。
第一段和题目似乎无关,其实有着内在的关联。我最喜欢的字是风,风流倜傥、风度翩翩、风情万种、风花雪月、风雨同舟、风韵尤存等等决不是我喜欢风的理由,流浪的风才是我的所爱,当那个男人用了流浪的风之后,每每看到与风有关的名字就格外亲切,于是,我的文字里经常出现与风有关的主题和人物,仿佛风一直潜藏在我内心深处成为我的隐私。
田野风是我对诗的朋友,对他的感觉也是因为风的缘故,再加上他的一本正经和传统的道德观念,于是,我们成为好友。经常说他虚伪,或许是官场上呆久了的人身上都有一股气味,我不喜欢。我从不隐藏观点和看法,不避讳谈及他的装模做样,只是我对他的评价他全部微笑着笑纳了,我欣赏他对诗的感觉思维敏捷,反映迅速能跟上我的思路和速度,因此,在人杰聊天时只要一看他进来我就要开始过招根本就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我知道他写了一天的东西很累,但我决不放过每一次逮住他的时机,一连串的句子弄得他应接不暇,时常不告而别,然后我就电话追着人家接着对,短信都弄成四句七言古绝。04年之前我的手机短信里没有一个幽默和笑话,全部都是顺口溜的句子,却也玩的不亦乐乎。后来有朋友给我发幽默笑话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多么的傻啊,弄那些吟风弄月的句子没有一点实际意义,连我的神经都没触动一下子。故,不玩了。
其实,风是最无形、无影无踪的,但是风带给我的惬意与感觉却是深刻的不能忘怀的,沙尘暴是风的愤怒,龙卷风是风的倔强,台风是风的喧嚣无度,只有那春风才是风的温柔。田野风该是温柔的,流浪的风则是自由的。每一个关于风的名字都代表一种个性。关于流浪的风,他该是我一生最亲近的人,我的喜、怒、哀、乐全都牵动他的神经,我的生老病死都由他来照顾,但我们之间没有诗意。流浪的风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个性里包涵着野性以及流氓习性,具备极强的承受能力和包容心,任凭我在这个园子里飞扬跋扈,臆想一些离奇的故事,从来只是一笑了之。我知道他给了我一个天空,我就用键盘做我的翅膀,文字是我借力的风,于是我就被风带着飞呀飞,飞越人类思维的山岭,飞越想象的空间,在超现实的意念里杜撰我的生活,我仿佛被爱幻化成各式各样的风,发出不同的吼叫、呢喃与呐喊,时而细语绵绵,时而歇斯底里,时而满街漫骂,我知道这个世界没人当我是正常人,我从来就没把自己当做精石料,我知道我盖不起来高楼大厦,但我可以建造小花园,建造迪士高乐园,让喜欢幽雅的人在诗意的花园里徜徉,让喜欢发泄疯狂的人在放纵的空间里任意挥洒姿态。全凭个人选择。
一剑风情了无痕,此事不关风与月。风男人是我的想象,在我文字的假象里他鲜活如一个真实的躯体,我不知道为什么每用一个名字时我的心就不断地抽离,抽离成那个名字里包裹的个性,本我就没了去向,我便开始沉迷于幻觉的支离破碎,眼前有很多漂浮在风里的画面不断地切换场景,胶片,忽然想到胶片这个词,我的眼前经常像过电影,我的手指随着动感的画面敲打出许多连我都莫名其妙的东西。我称这种现象为间歇性失忆,但我的神经里,思维里,所有的感觉夹缝中都有一个字,风。于是风男人、阿风、秦风、与风无关、寄语清风等等,许多题目和人物都与风有关。
风啊,你注定了这一生就是最喜欢的一个字。我好象打了两个字。啊!
有一天,我正在上学的路上,慢慢地走过那片翡翠似的小竹林,呼吸那新鲜的空气,因为今天就要公布成绩了,我肯定又是第一名,所以心情情好得不得了。到了教室里,同学们都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老师来了”!不知哪个人大叫了一声。我们大家都乖乖的坐到位子上,等着老师公布成绩。老师像一棵挺拔的大树站在讲台上,虽然我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但是我还是相信自己能考到100分。老师大声念到:“某某某100分,我99分……”突然,就像有一把沉重的锤子砸在我身上。当试卷发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因为自己粗心而漏写了一个字。因为自己粗心我才跟100分擦肩而过。后来,因为我改正了这个毛病,所以我才跟“细”字交上了好朋友。因为“细”字在数学课上我纠正了一道题,因为“细”我在英语课上能把单词背下来,因为“细”字我在语文课上能把老师要求的背下来。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跟“细”字交个好朋友吧!做一个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人。而不要做粗心大意、马马虎虎的人。
四年级:232323
我习惯独自一个人,躲在静寂的走廊,默默地流泪。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呆在安静的角落,不引人注目地听歌、看书、写作。
我总是独自一个人散步,独自一个人唱歌,独自一个人弹琴,独自一个人画图。
一个人的确很孤独,但这至少不会伤到自己脆弱的心。
因为朋友会欺骗你,
因为亲人迟早要与你离去,
因为爱情不可信,总是狠狠的背叛了他人。
我不带感情的斜视这个世界,
我不懂爱,也不想懂……
谁能告诉我:
人世间,情为何物?
人世间,怎能拥有一份温柔的情意?
五年级:周炫艺
她,眉清目秀,仅此而已。并不算可爱,也谈上漂亮。但这个生灵的存在,改变了许多的心情,有好有坏。像狮子,想毛驴,随和而又有主见。她和咕咕鸡有着运动的梦,曾。最终,她放弃了,不知咕咕鸡是否也随波逐流……一切都像最初的美好,还是最初的好,她选择了一条在普通不过的路,但滋味各尽不同。因为她不是你。永远。
如果那张彩色相片上的不是一个人的话,这一切,该……想象之中……扭曲,心里有最薄的彩底。有怪癖,宁静倒不是自己。
咕咕鸡形容她很热闹。真的吗?热闹到自己也不是自己,疯狂点击笨拙的躯体。
她,爱向着阳光,她爱阳光那种温暖的滋味,心里仿佛有了一种依靠,那种依靠来自文学的魅力,招引三月像阳光飞翔的蝴蝶。唯美而充满不高不低的喜悦,不会太大,因为怕烧着旁边变的忧伤就喜欢这种股指的简略。圣诞夜晚,全城欢动,独她点着HOIIE KITTY的灯,安详的睡。仿佛她很甜美,安静倒有些忧郁,临水独忧……而这是孤独的。仰望星空,看似能看透宇宙,而又只为寻找自己那暗暗的光。最终安定了下来。
那么她又为何是热闹的呢?
她,爱笑;笑的天翻覆地,日新月异。笑声很独特,也很响,与孤单是的安静截然不同。简单的小事情,足以让她欣喜很久,也许是这个原因,朋友都说她人好。咕咕鸡还说她性格开朗,人际关系很好,她心中想的是:只是因为你们没有看见我的另一面。也确实如此,她心胸很宽广,宽广到能原谅刻意恶杀她的人,一点儿也不记恨,因此她常受伤。有时候,她认为自己太没有原则了,这只是转瞬间的念想。在心中,谁都没有她自己清楚,尘俗罢了,作罢,不愿追究。
我爱她,她是另一个我,但又不完全是我。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书的人。
在家里,起床就去拿自己的书看,吃饭也抱着书,有世界名著《卖火柴的小女孩》、《阿拉丁》,还有封面上画满各种小动物的《十万个为什么》、《森林故事》。其实在幼儿园,我不喜欢读书,我很讨厌读书。可是我现在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在书上学会了好多好多的知识。
喜欢一样东西和不喜欢一样东西都是没有理由的。
有多少人敢说听歌的第一次是因为歌词才喜欢上的呢?有肯定是有的,但是毕竟是少数吧。
先喜欢上节奏,再喜欢上声音,再再喜欢上乐队本身,再再再喜欢上歌词。到最后,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任何理由。
就比如我喜欢蓝色。喜欢蓝色,因为蓝色代表着开阔舒畅,蓝色代表着宁静祥和,蓝色代表着豁达解脱。天蓝色是乐观,亮蓝色是快乐,海蓝色是宽容,灰蓝色是深沉,深蓝色是忧郁。喜欢蓝色可以有N个理由。但对我来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喜欢。
我极其钟爱蓝色。蓝,没有红的火热,没有紫的神秘,没有黑的恐怖,没有白的纯洁。看到蓝,无论是多么狂躁的心也会平静下来,也许蓝真的能控制一个人的安静、深思。
人们总是喜欢吧蓝色定格成忧郁,为什么不看成是希望或是信念呢?
然而蓝色同样能让自己找到一份宁静和祥和。
抬头看那蔚蓝的天空,看看那宽阔的大海,无一不是蓝,看到他们你还忧郁吗?
有人说:“其实蓝色不是忧郁,他是开阔的,宁静的,明朗的。”
是的,看到蓝色,会让自己镇定、宁静、踏实。
蓝,到底代表着什么并不重要,因为自己喜欢蓝色,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喜欢就是喜欢,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喜欢,没有太多的理由,不想强求,只有顺其自然。
不求风,不赶雨,不求春天停留,因为我心里有阳光,眼睛里有大地。时间的流逝,只是瞬间而已。
——题记
常常一个人坐在窗前,戴上耳机听歌。飒飒的风拂过我的面颊,习惯性的双手抱住膝盖,心,很冷。常常会独自思考一个问题,一个人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是城市里的花红酒绿?繁杂、喧闹的生活,早已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即使这样,往往发生的一切,都是寂寞的根源。
有这么一个故事,发生在一千年前。相传在一千年前的某一天,从天上落下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很普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丑陋的一块石头。当地的人听说有此事,便前往石头所在的地点。那里的有些人,便把丑石拿回家用来砌墙,可是发现用丑石砌的墙一点都不坚固。孩童们拿来玩耍,费尽了力气始终都搬不动,弄得一身脏。有一位雕刻家听说了,便把丑石拿去雕刻艺术品,却发现雕刻出的“艺术品”凹凸不平,极为粗糙,样子十分丑陋,拿出去展示,没有一个人愿意欣赏,甚至摈弃于它。人们都认为那是一块丑石、废石,毫无用武之地,甚至它的存在阻碍了人们的生活。丑石遭到人们的唾骂,无能,无用。人们把它扔在一个荒废、暗无天日的地方。就这样,丑石在那个地方又呆了五百年。终于在八百年后的一天,一位天文学家路过这里,发掘出了这块丑石,并把它献给了皇帝。皇帝找人来切开这块石头,惊异地发现原来这块丑石竟是一块宝石!而且是无价之宝,城池、良田、金钱、豪宅,无论哪一样,都无法比拟,都无法衡量宝石的耀眼与美丽,因为这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美的宝贝。我被深深的震撼了。这漫长的五百年的等待,“丑石”终于被别人发现。五百年,“丑石”已经习惯了寂寞,即使它忍受了太多的误解,遭受了人们的唾弃,即使它的做法不被人理解,可它依然坚守着这份信念,坚守着这份寂寞,在风雨中成长。
“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眼前的事实欺骗了人们的眼睛,人们误解了“丑石”,“丑石”每一天都忍受着寂寞的煎熬,可是它依然坚守着那份执着,直到最后它被人发掘出真正的光芒,被人理解。
古人云:“世上先有伯乐,再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我惧怕孤独吗?我只不过偶尔感到寂寞,一种知音难觅的寂寞,但是只要坚守这份寂寞,就会有希望。
突然,眼前的一切让我释怀。
我第一个喜欢过的,她叫桂雪纯。她拥有水汪汪的大眼睛。圆圆的红红的小嘴巴,还有一张可爱的笑脸。
他性格有点儿暴躁,这正是我喜欢她的地方。我们班把她称为第二暴力女。
她有时很温顺,性格可以说是变化无常。
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人:陈京华。他明目张胆的写给桂雪纯一张纸条,被我和几个同学发现,告诉了桂雪纯。桂雪纯她直跺脚,幸亏上课了,陈京华才逃过了一劫。
上课后,张老师宣布听写100分的人里有她,她又是唱又是跳。因为那次听写实在太难了,几乎没人全对。
桂雪纯的脾气真是喜怒无常呀!
浙江宁波北仑区淮河小学四年级挽墨
喜欢一个人斜挎着随身的背包,拉着行李箱,走过长长的站台,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中。
喜欢坐在列车靠窗的位置,望着窗外的风景如风驰电掣般呼啸而过,任无边的思绪流动开来。
喜欢在出站口看见熟悉的身影远远地冲我招手,手中的行李被接过去,心中溢满久违的亲切。没有人接站也很好,带着点新奇的、莫名的心情开始一段未知的旅程。
喜欢独自穿行在陌生的城市,在不知名的大街小巷闲逛,欣赏街边各色的建筑、林立的店铺,看形形色色、脚步匆匆的人群,感受异地不一样的景致与风情。
喜欢穿越大半个城市,去寻找一个著名的景点或是商城,打的去或是坐公交车。问路时总会遇见热心肠的人,看惯了行色匆匆、表情冷漠的路人,这样一份难得的温馨,构筑起日后对这个地方难忘的记忆。
喜欢一个人徒步去登山,戴上遮阳帽,背上双肩包,去往游人如织的名山大川。用脚步丈量山脚到山顶的距离,用毅力检阅自身的体力与耐力,一步一步拾级而上,历经千回百转、千辛万苦终于攀登上山顶,征服大山的同时也生出一番人生的感悟。
喜欢在旅游的途中,用相机记录下看到的美景。标志性的景点是不能遗漏的,但我更感兴趣的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注意的景色。没有游人争先恐后抢着拍照,我可以 随心所欲地近观欣赏。空荡的山谷里蜿蜒崎岖的石径,几块不规则排列的嶙峋的怪石,一株不知名的、长在山石缝隙里的小花,都会让我在过后看着照片回味良久。
喜欢游山逛景时的不期而遇,从陌生人那里收获的点滴。乘车时将前边的座位让给晕车的人,爬山时将手杖借给一位老太太。当沉重的行李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时,邂逅的大学生帮我背了一程,还一路给我拍照留影。
喜欢在外地接到来自家乡的电话,平淡的问候传递着关爱的讯息。隔着时空的距离,倍觉亲情的可贵和被人挂牵的幸福。枯燥而又琐碎的生活,曾经让人忍不住想逃离。原来,距离是检验爱的试剂。也终于明白,梦想总是朝着心期待的方向,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归。
喜欢一个人旅行时的无拘无束、无羁无绊,喜欢生活忽然脱离原有轨道的失重与新奇,喜欢漫漫旅途上的孤独和因此而产生的自我思考与觉醒,喜欢旅行归来后双脚踩在熟悉的土地上的踏实与满足。
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喜欢旅行本身的丰富多彩;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尽管身体充满疲惫,心灵却得以休憩与放松;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生活因旅行而变得多彩,旅行使生活充满梦想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