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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牙的作文

你知玫瑰红,我知象牙白

初三|散文|800字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题记

此刻委地的尘泥,是万人踩踏的大地,却也是昨日在枝头喧闹的春意;此刻为蝼蚁食剩的枯骨,是晦涩不祥的代表,也是昔时舞妒杨柳的软腰。于大海深处看见珍珠,于河边浅滩看见菱角;在梯田漫坡上闻稻谷芬芳,在池塘小湾赏小荷尖角。你看见百香园里的缤纷玫瑰,我却独爱那抹草原上的象牙白。找到自己所爱,便也收获了那红尘之中点染的浪漫。

十七岁的青春有人说张狂肆意,也有人认为郁结无味,我却独独觉得美丽又哀伤;七十岁的迟暮早已不复当年的光芒,却也留下了如血般惊艳的璀璨。在这浮世红尘之中,或许我们扎根在灌满泥沙的污池之中,或许处于浩浩荡荡广阔无垠的大海之中,抑或驻于高山上独自享受寂寞。可是,别忘了,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大海上沉浮但也让哥伦布找到了新大陆,高山上凄清却也开出了幽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土壤与环境,哪怕只是喧嚣的花,也结出了自己的果。

曼德拉可以在监狱里成就自己,希特勒却在黑暗中毁灭世界。他们的人生同样坎坷,可一个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一个却在黑暗中撕裂灵魂。我们都是这红尘之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做不到比尔盖茨那般挥挥衣袖便洒下大把甘霖造福人间,但也可以用掌中的一滴清水灌溉路边萎靡的小花。找到自己的位置,不自卑也不自傲,挺立于浮世,做自己的玫瑰。

有人选择在辉煌华丽的金丝篓里做一只百灵,有人选择眺望远边的杳鹤,我却独自欣赏那弯弯曲曲的荒草野径,披荆斩棘去看那春江月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选择,可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土地,选择自己的风采才能看见尘世纷杂中的一丝清逸。就像深水处长不出白莲,大海中养不了金鱼一样。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是对人生的选择,也是对人生的慨叹。纳兰性德在官场平步青云,春风得意,他却向往吟咏风雅的平淡生活。虽“身在高门广厦”,却“常有山泽鱼鸟之思”。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土壤,所以他结的果充满憔悴与忧伤。

你知玫瑰红,我知象牙白。选择自己的土壤,不需要杜鹃般的缤纷,也无需牡丹那般的华贵,有一丝自己喜爱的清香便罢。 

初识象牙塔

一年级|日记|1200字以上

当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刹那,我在亲戚的祝贺声中憧憬着自己的大学生活。高考时的恐惧与紧张,等待分数时的期待与焦虑,都随着一张录取通知书的到来而渐行渐远。当我拖着行李箱来到这个学校时,我的心里充满着激动与忐忑。刚刚过去了一个月,让我对这里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回眸间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进入大学,意味着过去的一切对于同学来说都是一张白纸。这也正是自己重塑自我形象的开始,告别以前的坏习惯,重新开始。走进象牙塔,或许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而是另一个新的开始。挑战,烦恼接踵而至……

首先的挑战就是军训,对于刚大吃大喝一个暑假的我,军训的开始真的很苦。不过通过一个星期的训练,我明白了什么是集体荣誉感,什么是团结。回首这一个星期,才发现一切都过得那么的快,当时真有种曾经沧海、云淡风轻的味道。然而现在的我依然很幼稚和迷茫,面对象牙塔里的五彩斑斓,我一时迷昏了头脑,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百团大战,学生会,团委,一切都曾在电视里看到的东西,都成了我眼前最真实的现实。我找不到方向,随波逐流。现在发现高中的生活繁忙而有序,而大学的繁忙是无据可循的,是对时间安排的巨大考验。自由的时间多了,却并没有相应地清闲,有更多更琐碎的事情摆在眼前,需要花时间和精力思考该怎样去合理的安排。

当初来时的热情随着生活的琐事和繁复渐渐消退,我开始变得安静起来,开始思考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其实这一个月的生活还是很颓废,迷茫是主题。喜欢在慵懒的阳光下伸个懒腰,拿一本小说打发一个下午。那样的生活很舒服,但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觉得空虚。

生命是一次远航,风平浪静和过多的停泊只会让我们更脆弱,锈迹斑斑的船体再也无法负载我们的梦想,于是我们错过了太多的辉煌。在这不断的打击中,慢慢释然,昨天仿佛是一条总也走不完的路,路两旁结着一种叫往事的果子。溺爱昨天,就会给你带来痛苦的美丽。那么我们不如与它隔窗相望,去迎接未来。我们要不断改变我们的学习方法,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唯有改变自己。每天三点一线,预习和复习高数与化学,生活紧张而忙碌。开始认真的看书,充实自己的知识。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当花费了一天的时间却不清楚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的时候,我痛苦着,发现自己很迷茫,就像船刚起航就失去了航标。在晚上,伴随着寝室的嘈杂声恍然入睡。一觉睡到天明,然后开始新的旅程。每一次都带着足够的信心,随着某种原因,自身抑或外界的,信心开始消沉,到了晚上,都没能好好静下来思考反思一下一天的行为,便更觉的是一种过错。

大学,我努力着,探索着,同样也失败着。我没办法让自己的斗志始终高昂着,无法让自己的思维一下子就转变过来,变得完美无缺。但我愿意去学习习惯,习惯所有的不习惯,学习去坚持,去改变,去相信未来。

在大学我们应该提高自我的人际交流能力和改变自我思维方式与学习方法,不要留恋过去的成功,也不要痛悔现在的失败,要轻装上阵,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平时,跟着老师的步伐走,果断放弃一些老师不做要求的题,确立一个个目标,并为之而努力。同时,发展自己的特长爱好,坚持自己所选择的。不要被过去的羞涩所禁锢,要学会展示自己的才能。大学就是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

象牙塔,只是心中的象牙塔。心有多大,天就有多大。塔尖的舞步,注定充满挑战,却优美无比。用心去感受,去改变。在大学里,我们现在只是一张白纸,任何的绚烂都需要我们自己去图画。生活不仅是尽情享受,也不仅是不懈奋斗,它是世间百态的融合,是追寻与品位的交杂。我们要在我们有限的大学生涯中不断的去追寻,去探索,尽管前方黑夜漫漫,尽管我们会在探寻的道路上跌跌撞撞,但请相信黎明前最黑暗,成功前最渺茫,一切都会有的,风雨之后定会有彩虹。抛锚的铁链在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磨练的铮亮,只有不断远航,我们才能看到和经历更多的辉煌。

象牙塔

高二|散文|800字

有那么一个地方,里面的人想要离开,外面的人无限向往。那个地方没有富丽堂煌的建筑,也没有华丽的摆设,漂亮的装饰,也没有世外桃源般的美丽。

然而,它虽不奢华,却简朴干净,安静美好;它虽无世外桃源般的美丽,却也算得上风景怡人。

我曾深深地憎恶过这个地方。我恨它像牢笼般禁锢了我所有的美好时光。无耻地掠夺了我的游戏时间。总有着无穷无尽的习题考试。不断地折磨着我,让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考试中,翻来覆去的死。

就连泪水划落嘴角,也全是绝望的味道。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在生日的时候许愿,希望所有的学校通通消失掉,后来学校真的消失了,不过遗憾的是那不过是我做的一个梦。在梦里,学校消失不见了。我咯咯……的笑醒了,醒来之后,发现学校依旧存在,而我的作业还没有做完,所以我彻底地绝望了。

我想我应该是真的很讨厌学校的,然而后来……

那是一个假期,有几个同学邀约我同她们一起去打工,我想闲着也没事,便答应同她们一起去超市打工。刚开始的几天,觉得其实上班蛮有趣的,比在学校有意思多了。一同在超市上班的阿姨叔叔可比老师亲切,和蔼多了。

但是最后,终于在一次次的迟到,扣工资中明白了,不只校规规定不许迟到,而是不管在哪都一样要有规则。迟到,被老师批评,那不是因为老师不讲人情,而是社会本身就是现实的。老板是不会听你解释找理由的。

在一次次,四肢酸疼,手脚僵硬,寒冷刺骨,忍气吞声…。.中,我开始想念我们的白色象牙塔,我们的学校了。

我忽然地很怀念在学校的日子。怀念伙伴们明亮的眼神,清澈的笑容,而不是成人世界里的丑陋。我忽然很怀念,在寒冷的冬日里,坐在温暖的教室里,任双颊泛起清凉的雾气,打开书本,翻过一页又一页,哈着热气,放声朗读的日子。而不是冒着严寒工作。我忽然很怀念老师的那些大道理,而不是老板那些尖锐刺人的话语。

我想我是开始喜欢学校了。

我曾听到过许多成人这样感叹”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很美好……”我才发现原来有种眷恋,可以超越时间的界限。也让我想起了开头的那句很像<围城>里的那句话,有个地方,里面的人想要出去,而外面的人无限向往。

的确,在学校的日子真的很美好,弥足珍贵,虽然残缺,却造就完美。因此,请珍惜,你在白色象牙塔里的每一天,真让时间荒废了。

指导教师:蔡定新

逃离象牙塔

六年级|叙事|800字

现在的我们生活看似很快乐,其实并非完全这样子。我就很郁闷,一点也不快乐。因为爸爸妈妈认为我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口袋怕闷着了,也让我失去了很多的美好回忆。

在家里面,我只有做作业和看电视,不能随便跑出去,要出去都要跟父母磨几个小时的时间,搞不好还要被骂一顿,直到我哭得已经是泪流满面才会勉强的让我出去。你说说看,谁生活在这样的象牙塔还能很开心?于是我很想很想逃离这里,到一片属于我的天空。

我真的逃跑过一次,那是我大概8岁时。在我舅舅的生日会上,我趁他们喝酒时偷偷跑了出来。虽然当时的我还很小,但已经作好了逃跑的准备。我一路直奔车站,可惜的是舅舅在我上车前抓住了我。就这样我的第一次逃跑以失败告终。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跑了。那一天我被捉回去后就一直被关在房间里面,妈妈还看着我,怕我翻窗户又逃走了(因为我运动细胞很好,简直让人想像不到。跑步等等我都拿手。加上那又是一楼,很容易翻出去),我当时很生气,完全是失去了理智,在那里发疯似的乱叫。妈妈也不管,让我疯。要知道,当人气愤到极点时可是会做出平常不敢做的事的。我就做出了一件我现在根本不敢想像的事------喝酒。我随手拿起了一瓶白酒就喝了起来,一口气喝了2/3,我回想起来都觉得后怕。妈妈当时很快抢了我的酒,自己喝起来,我惊呆了。不过没过多久就回过神来了。回过神来的我还在酒里面加入了七喜,美年达,可乐等等,妈妈出乎我意料地喝了下去。我彻底没辙了。开始变得手足无措起来,眼睛四处乱瞟,不知该往哪儿看。那时的我彻底被我妈征服了。就因此,我打消了逃跑的念头。也变得听话,不再叛逆。

只不过现在的我更加倍感压力,有来自学习的,有来自友情的。这些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我越来越想逃避,也很羡慕那些失忆的人,可以名正言顺的忘记一切,这样烦恼也会随之消失了。我真的好希望自己出门被车撞到,导致选择性失忆,就不必烦恼了,那该多好啊!

不知道我还要多久才能真正离开这座囚禁我多年的象牙塔。是18岁成年,还是22岁大学毕业,又或是当我工作时,甚至是结婚后都离开不了,没人能知道。

我现在也想逃,但又不敢逃,心里异常矛盾,究竟该怎样?我不知道。

逃离?留下?谁能告诉我?

帮帮我吧!

追风少女的象牙塔

高一|散文|450字

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欲湿杏花雨。

放手”正值春朝,田野间一个小女孩与她的父亲正在放风筝。小女孩望着风筝出神……与风筝一同徜徉在风海之中。她写的第一篇作文,题目是《假如我会飞》,假如我会飞,我会飞到北京去看天安门……

门前的柳絮翻飞了十次,院中的石榴结了十番果。

中考结束那年的暑假,是她最彷徨的时候。冥冥之中,她翻开了一本名为《穆斯林的葬礼》的书。那是她知道北京不仅有天安门,还有北大。北大还有未名湖。她相信有一天,未名湖畔会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高中文理分班时,她毅然选择从文,因为这样就与自己的梦更近一步了。

今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早,一天早上,他兴奋的跟爸爸说:“老爸,咱们去放风筝吧!”妈妈还在一旁笑着说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

于是,父女两人重拾积满灰的风筝,一同在田间的小径上找寻春天的气息。到了一处空旷的平地上,两人就开始了此行最主要的目的——放风筝。只是与先前不同,女儿拿着风筝的线,父亲高举手中的风筝。我输一二三,一起跑,第一次没有起飞,风筝重重的载到在地。在无数次的坠落之后,风筝追着风起飞了。女孩望着风筝,她知道上边载着她的梦一同飞翔。她明白,自己选择的路就要顽强的走下去。

翅膀卷起风暴,心生呼啸……飞的更高!

一双象牙筷子

初一|记叙文|1200字以上

女孩长到八九岁时正逢三年困难时期。那时候,人们都把裤腰带勒得紧紧的。孩子们营养不良,胳膊小腿细如柴棒,却都挺着滚圆的肚子。田里颗粒无收,大人小孩就去周边的山上四处寻找能充饥的食物。刚开始,山上果树尚缀满酸梨、山楂、杏子和一些野果子,后来果子被吃完了,就挖野菜,掘草根,削树皮。甚至有人总结:“论味道,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

山上能吃的都吃完了,就去村外的草甸子,吃随手揪来的野菜,捉绿绿的蚂蚱扔到锅里滋啦啦一顿乱炒。还有的去揭河岸边的青苔,像摊煎饼一样烘烤。

女孩家里藏了一袋麦麸。每天女孩的母亲用一只小碗细细地盛一点点,分成两拨。一部分煮粥喝,另一部分在石磨上一点点碾成粉做饼子吃。麦麸不易消化,往往要咽一大口水才能勉强把粥里的麦麸吞下去,味道固然不好,但至少能填一填肚子。就连这一点充饥的口粮也要偷偷摸摸地吃,不敢叫村里的干部发现。

荒年无粮,无论多么精打细算,那一袋麦麸也渐渐见底了。女孩时常饿得睡不着觉,但她从不抱怨一个字。她知道母亲吃得更少。为了她们姐妹几个不挨饿,母亲将自己碗里的粥一减再减。她多怕母亲有一天倒下,于是极力地劝:“娘,您多吃点。”母亲闻言每每会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多吃有啥用?我已经吃好了。家里粮食一天比一天少,你是家里大姐,要带弟弟妹妹们出去找一些吃的回来。”女孩低着头闷闷地应着。哪里还有吃的?塘里的鱼虾,山上的草木,田里的蚂蚱,能吃的都被吃光了。有人因为太饿,夜里去偷生产队的秧苗,被发现后可不得了了 。听说邻村陈家的二儿子偷了一棵红薯秧子,被发现后差点没被活活打死。

女孩领着三妹一起出去找吃的,看到朱家五伯蹲在村头,呆呆地望着大漠般的一片荒田。女孩走上前打招呼:“五伯,您怎么不去找点吃的?”五伯瞄了女孩一眼,叹了口气,又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说:“吃?吃什么!只有吃观音土了吧?”女孩被恶狠狠的语气吓了一跳,也找不到话接,三妹躲在她身后悄悄地瞧着朱五伯的脸色。气氛低沉而压抑。半晌,朱五伯站起身,不知是饿极了,还是蹲久了,踉跄了一下,一声重过一声叹着气走了。

观音土!她曾听一些长辈谈起过。据说吃了能填肚子,但老人们又说不能吃,吃了好像会很不好。具体怎么不好,她也不知道。“能有多不好?”女孩心中已有了主意,于是带着三妹去找了一把观音土。

母亲看到她手上白白细细的土,劈手夺了过去扔到门外,声色俱厉:“死丫头,谁叫你寻这个来!观音土吃多了会死人的,知道不知道!”女孩愣住了,饥饿、委屈、恐惧,像一张黑压压的网朝她罩来,网越收越紧,近乎掐着她的脖子,要把她脆弱的生命从这寸草不生的荒地上连根拔起。

她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三妹虽小,似懂非懂,却也跟着一起哭得满脸是泪。母亲长叹一声,坐在了门槛上,一言不发。

第二天清晨,女孩被母亲推醒。母亲把她带到杂物屋,从最隐蔽的角落取出了一个木箱。“给你看样东西。”母亲用一块破布擦了擦木箱。那是个古朴的箱子,上面刻着“花开富贵”的图案,看得出箱子材质和做工都不错。女孩心里默默盘算——应该可以换几个包子、馒头。

母亲慢慢打开箱子,箱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双莹白润泽的筷子,光洁如玉。筷子上雕着一枝梅花。女孩惊异于筷子的光滑细腻,不禁用手轻抚。母亲开口解答了她的疑惑。

原来,女孩母亲祖上曾是晚清的大户人家,家中吃饭所用的筷子都是象牙做的。后来不幸家道中落,只有这一副象牙筷子保存了下来。

晚清的象牙筷子!她自然明白这双筷子价值不菲。像一个穷人猛然间被一袋金币砸中一样,巨大的喜悦包围了她。

母亲不似女孩一样高兴,眉间仍有隐隐愁色,说:“娘只想告诉你,我们家还有一点儿家底。若有一天真的撑不下去了,我们就把这筷子卖掉去换米。”

米!白白的饱满的香软的大米!女孩仿佛已经看到面前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了。

“但这也是你外婆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了……”母亲喃喃自语。女孩立刻从喜悦中清醒了过来,心里有了底,便多了几分信心。小心擦拭干净后,女孩将筷子郑重放进箱子,重新藏到那个隐蔽的角落,安慰母亲:“娘,放心吧,我一定带着弟弟妹妹们多找些吃的回来。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卖象牙筷子的。”

不久,老天终于眷顾了女孩一次,竟让她在山另一边找到了一大片茅草。一家人把所有茅草根都割了回来,连夜切成一段段,烘干,磨粉,装袋。茅草根味道清甜,磨出的粉和面做饼,放到鏊子上烘熟,简直是美味佳肴!

心里装着那副象牙筷子,女孩觉得有十足的动力去搜寻食物。她还发现一些鸟粪里未被消化的谷子,洗净包好,荒年里仍然是珍贵的东西。

无论风调雨顺还是哀鸿遍野,时间都不会停留,它只随着宇宙河床日夜奔走。三年困难时期终于结束了。那双象牙筷子仍旧隐匿在角落中,自那个清晨后再未被取出过,只是它莹白的光泽偶尔在女孩心中发亮,然后变得滚烫。

后来,女孩嫁人了。母亲把那双筷子送给她当嫁妆。女孩没有推辞,那双象牙筷子支撑着她在那段最绝望的日子中不停地寻找,最终迎来了希望。

再后来,女孩成了另一个女孩的母亲,又成了我的外婆。

故事结尾,我追问外婆那双筷子的下落。外婆从卧室里拿出那只后来才知是梨花木的箱子,缓缓打开的那一刻,我的呼吸竟然乱了一阵。

然而,打开后我见到的筷子并不如外婆描述的那样美,颜色倒也润泽,但绝对算不上珍品。“失望吗?”外婆一副了然的样子,又补充道:“这不是真的象牙筷子,不过是牛骨做的而已。我母亲欺负我小,拿牛骨冒充象牙哩!”外婆一遍一遍地抚摸筷子,话语像是在指责,语气神态里却充满了被爱的幸福与柔软。

太外婆怎会不知所谓“象牙筷子”只是一双稍显稀罕的牛骨筷呢?但若不是她以“象牙”之名给了外婆一丝希望,她们能否坚持着撑过那三年还是个未知数。

我坚定地对外婆说:“这就是一双象牙筷子!”

外婆一时没反应过来,低头盯了筷子良久,忽然说:“是,这就是一双象牙筷子嘛!”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来,照在外婆的脸上和手中的筷子上。恍惚间,时光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清晨。

象牙山庄解密篇

初一|记叙文|900字

象牙山庄解密篇。

“藏在我们身边的魔鬼!我知道你是谁了!”南宫燕说。

那个不知名的人如同当头一棒。

“是谁?不是象妖吗?”

“首先,凡达叔叔,你不是说那天雪下得很大吗?”

“呵呵,没错,那天雪很大,所以我们才把树砍……”

“怎么样?说不出话了吗?照片上的雪都满到你的肚子上了。”

“我知道了!那么大的雪,在积雪层下边的树是很难砍的。”

“没错!而窗外的树桩是很矮的,顶多只有0.3米,而满到肚子上的雪有0.7米厚,说明你在说谎!”

“那么凡达就是凶手咯?”

“诶呀呀呀!那是我记错了吧!那也不用这就指认我为凶手吧。”

“周习,你记得凡达在房间里怎么了嘛?”

“这个……他除了和我说话,只有为我们拉开窗帘而已。”

“对!他是拉了窗帘,可你有没有发现……”

“对了!他为我们拉窗帘的时候,把窗帘全都拉到了左边,就算要看右边的风景,也只用把一半拉到右边就可以了,而他却没这么做。”

“对!如果这不是个人习惯,那就说明……他想遮住我们左边的视线

“凡达先生房间的左边,是陈山先生啊!”

“又管我什么事?”

“别……别说了是象妖!!!”莎莉小姐说,“除了象妖,不可能有人会瞬间杀人和瞬间取物!”

“没错!这一系列诡异而又紧凑的事件,仅凭一人之力是根本无法完成的!!!当然,这个人也不是诺卡!!”

莎莉小姐问:“那么是诺卡和凡达合谋吗?”

“本来我也想不到什么头绪,但是慕容雪的一句话和这一个火车模型,让我想到了一本小说名称!!!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书中有十三个凶手,他们互相作证,看起来就像是第十四个人杀的人一样!”

“这么说今天的事情……”

南宫燕说:“说白了一字之浅!!从我们走进这里时,就没有诺卡这一个人!!陈山、凡达、莎莉、灰蓝!这四人一起联手,创造了这一件象牙山庄谋杀案!”

“事情的经过因该是这样的:大家分完房后,莎莉小姐立刻在房中把司马博士给杀害,然后再众目睽睽之下说管家把她和陈山先生的行李箱弄错了,换回来。然后向慕容雪借沐浴露,一是因为要做出博士还在洗澡的假象。二是想要我们做他的不在场证明。陈山拿到了博士的尸体以后,交给了在一楼的灰蓝管家,应该是直接扔下去。这个时候我们去了凡达先生屋里,还想看风景,于是凡达先生随机应变,挡住了我们的视线。然后灰蓝管家把尸体给放在餐车里,一直放在我们身边。博士没下来,莎莉小姐自发要求上楼去找,并用尖叫引我们上楼。当我的视线都向楼上时,陈山立刻把尸体放到沙发上。而象妖只是一个幌子,诺卡先生也并不在这个地方。想想看,谁看见过诺卡先生?”

暑假游记——象牙山之旅

四年级|散文|200字

乡村爱情的拍摄地象牙山,每天得有人络绎不绝。风景也非常漂亮,图片上面的是长贵家,平平凡凡的农家屋,却拍摄出了让我们笑声连连的电视剧。

来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象牙山真的很美,尤其是山上的古烽火台,一切的显得那么美丽。

虽然我也是在农村长大,也是被自然风景沐浴着,但是来到象牙山,却让我对自然风景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我还去了刘能戏里的家嘞!坐在他拍戏时经常坐的那个椅子,拿起他拍戏时拿的扇子,带上他拍戏时带的帽子。蛤!原来是这么享受的事情!

遥望象牙塔走过独木桥

初一|散文|900字

听,是谁打翻了五味瓶?伸出手指数一数,酸甜苦辣咸……——题记三十年,回眸一瞬间。有多少莘莘学子遥望着象牙塔,倚窗悲叹;又有多少佼佼者安然走过独木桥,站在象牙塔上——笑傲江湖。然而,是非成败,头空。当我们过头来回望过去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又算的了什么?酸十年寒窗苦读日,一朝金榜题名时。十年,我们经历了太多的酸楚,太多的离别,太多的令人难以忘怀的事。初中毕业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今后的路还很长,要经历的事情也会更多,今天的分离与以后的困难相比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当你们遇到困难时,要时刻提醒自己三个字:我能行!当时,我们有很多同学鼻子一酸,落下了泪,老师亲自用手绢为我们擦干眼泪,并嘱咐我们,要记住一起生活过的日子,回忆也是甜蜜的幸福。现在看来,五味瓶中的酸,在回忆里也变成了甜蜜的幸福。甜努力就有收获,收获才能享受到甜甜的滋味。当我们高兴的把成绩单交给父母时,再苦再累的他们也会露出欣慰的微笑,然后擦干脸上的汗珠,接过成绩单,小心翼翼的保存起来,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努力,为了父母的笑脸,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那种幸福的感觉。一切甜美的事情,都会在勤奋的汗水中,熠熠发光。苦休息的时候脑海里仍然不断的涌现出各种公式……睡觉的时候嘴里呢喃着新学过的英语单词……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题,考不完的试……我们似乎总在埋怨这些永无止境的事;

寝室—教室—食堂……我们也总在抱怨这种“三点一线”的枯燥乏味的路程。苦吗?很苦。但为了高考后的象牙塔,拼了。不苦吗?希望和失望总是在灵魂中交错出现。我们,竭尽全力。辣高三的生活,有点像吃辣椒的味道。大家都火气冲天的去学习,忙的彼此顾不上说一句闲话,小张的娱乐新闻,小李的体育快报,都被十足的辣味冲淡,取而代之的是漫天的飞舞的试卷,和老师辣人的话语:高考过后,你们就幸福了……可是,高考过后真的就会幸福吗?迎接我们的是象牙塔?还是失利后辣椒一样的人生……咸咸是种什么味道,淡时若有若无,浓时涩涩带苦。但是生活中必不可少,亦如高考。咸是汗水,咸是眼泪。而高考中的这段日子,少不了这些。关注和希望都聚焦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只有在漆黑的夜里掩被流泪。高考,我们不得不紧张,因为我们理解,它在人生中的分量。还是想起老师对我们说的那句话:我,能行!咸味的量,我们自己来掌握!扶起五味瓶,我们继续上路……

走出象牙塔、

初二|散文|650字

时间像蝴蝶双翼上那些细小的粉尘,每扇动一下翅膀,就抖落下细碎的一堆,在风中伴着记忆飘向远方……

曾经在某个夏季的午后牵着你的手一同走在绿树成荫的小径。那些零碎的阳光被树叶切成小片,撒落在我们的裙摆。我们一同坐在路边的秋千上,摇晃着小腿,大声地说笑。歌一般的风轻柔拂过,卷着那些笑声的衣角,向某个不知名的远方前进……

而现在,却在寒冬的夜里埋头于题海间,奋笔疾书,为寻求某道试题的答案而苦苦思索。窗外的天空深沉幽邃,散发着谜一样的魔幻色彩,我们却没有空停下来去仰望夜空。偶尔与你通电,却又在三言两语后以“啊这么晚啦”和“那拜拜咯”中结束……

走出童年,是否意味着互相疏远。

曾经在不小心摔跤而擦破膝盖时嚎啕大哭,努力睁开噙满泪水的双眼去看伤口,终究还是因为伤势太过惨烈而再一次决堤。而身边的你只好哭笑不得地掏出手帕,浸过清凉的水后小心翼翼地覆盖在我的伤口。此时的我才会关上泪水的阀门,换上一幅灿烂的笑脸。

而现在,即使受了再重的伤,也只会强装笑颜,一如平常地微笑,道别。你看着我的伤,眼里盛满了关切。犹豫中问着:“好点了吗?”后,终究还是没能掏出手帕覆盖在上面。而我也只是微笑着“嗯”,不再让泪水在你面前出现。

走出童年,是否意味着强装笑容、学会坚强。

曾经在草地上一起看天,现在只是笑着挥手再见。曾经在一起无话不谈,现在也变成了相对无言……

那些花儿,开了还会凋谢。

那些花儿,凋谢后重新绽开笑脸。

天空依然蓝得透彻。

云朵依然轻得悠闲。

海浪依然往来不变。

沙砾依然闪烁耀眼。

那么多的依然。那么多的不变。为什么抵挡不住匆匆逝去的时间?

童年是记忆的照片,需要人们珍藏心间。走出童年,是否意味着走向改变。

你我站在路的这边,遥望那象牙塔的顶点。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么多的改变。只能把记忆的花瓣悄悄葬在指间。以此,来祭奠我们十四岁的华年……

“象牙塔”里的爱情

五年级|叙事|1200字以上

诱惑的夜,欲望的眼,青春的爱情鸟飞来又飞去。这些浮出海面的“人鱼公主”,演绎出了一个个惊心动魄又耐人寻味的爱情传说……

恋爱中的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有些爱情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但还是会义无返顾地去爱。也许,在她们看来,爱情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

我是一片云

多年以后,依依仍清晰地记得大二时的那堂现代文学课。那是一个暮春时节的午后,依依原本想趁着春天大好时光“逃课”出去玩。可是,听说从那堂课开始将由一位新老师来上,很可能会点名。依依觉得挺不开心,只得无可奈何懒懒地和同伴们一起去上课了。

当秦先生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依依的心猛地一动。秦先生长得酷似“徐志摩”。依依是一个喜欢文学,很情绪化的女孩子。上中学的时候,依依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中,从同学那儿借到一本徐志摩诗集。在那个静谧的夜晚,依依把志摩的诗集压在数学课本下,静静地翻读着。在依依年轻的心里,渐渐爱上了这位半个多世纪前已经在空难中逝去的浪漫诗人。因为喜欢徐志摩,依依似乎比以前更喜欢文学了。依依高考的那一年,大学中文系已经失去了八十年代的辉煌。依依却打定了主意要读中文系。然而,进大学一年多来,依依有的只是失望。第一堂课上,老师就告诫他们:“中文系不是一个培养作家的地方。”再看看周围的男生,几乎都是报考其他系分数不够而被调剂过来的。因为学非所爱,那些男孩们的学习热情普遍不高。在依依看来,他们全然没有一点她中学时代想象中的“中文系才子”的风华。

然而,秦先生的出现,重新唤起了依依心底美好的想象。秦先生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年轻英俊,风度翩翩,潇洒倜傥。秦先生的声音富有磁性,听起来很动人。这堂课,依依不禁浮想联翩,她想到了当年在北京大学的讲台上,风神潇洒的“新月派”诗人徐志摩。

打那以后,依依特别想上的就是周四下午的“现代文学”课。不知为什么,依依特别盼望着秦先生的出现。偶尔,在校园里遇到秦先生骑着车匆匆而过,依依会情不自禁地叫他一声:“秦老师好!”秦先生朝她亲切地点点头。显然,秦先生在众多的学生中并没有特别留意依依。

依依开始神经质地到处打听有关秦先生的掌故。她是多么渴望了解他啊!宿舍里的同学都知道依依特别“崇拜”秦先生,也都帮她到处打听秦先生的情况。渐渐地,秦先生的背景渐渐的明晰起来了。秦先生当时三十一岁,刚从北京一所名牌大学中文系博士毕业,被邀请到这所大学来任教。秦先生已经结婚,妻子是他上研究生时的同学。现随他一起来到这所大学外语系任教。他妻子刚刚获得一个机会去美国一所大学当访问学者。不知为什么,依依听到秦先生已经结婚的消息时,心里觉得非常难受。依依不可回避地发现:自己爱上了秦先生。

因为喜欢秦先生,依依开始疯狂地喜欢起“现代文学”课。依依的心里有个梦想,她要引起秦先生的注意。也许,真是“苍天不负苦心人”。经过几次课程论文,秦先生注意到了依依。因为,依依的每一篇论文都写得非常漂亮。在论文的评语里,秦先生写到:“见解独特,望继续努力。”

直到有一天,依依终于鼓起勇气,在一堂课后叫住了秦先生:“秦老师,听说你家里有许多书,我现在正在做一篇论文,能到你家里去看看书吗?”

秦先生稍稍迟疑了片刻,便欣然答应了。说心里话,秦先生确实也喜欢这个年轻漂亮又聪明灵慧的女学生。

秦先生的书房布置得有些中西合璧的味道。两杯清茶,一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海边的阿狄丽娜》。海阔天空地聊着聊着,两颗心渐渐走近了。临出门的时候,依依不禁朝卧室里望了一眼,看到了秦先生和他妻子大幅的结婚照。依依的心里一沉,但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从此,依依成了秦先生家里的常客。她甚至包揽了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洗衣、买菜、做饭……夜深人静之时,红袖添香共读书。书乐陶陶,文趣妙妙。可是,好日子不长,秦太太不久将结束访问回国。秦先生开始为此感到伤脑筋。没想到,依依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理智和冷静。这种超常的理智态度连见多识广的秦先生都没有想到。

“秦老师,你放心好了!我以后不会再来了!”依依头也不回地走出秦家。在黑色的夜幕下,依依忍不住热泪盈眶。

时间慢慢流逝过去了,平静得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秦太太也是什么都没有觉察到。只是,从那以后,依依从一个有些懒散的学生变得异常勤奋起来。

一年后,依依以优异的成绩考到秦先生就读过的那所北国名校读“现代文学”方向的研究生。深秋时节,秦先生收到了依依从北京寄来的信。信里有一枚火红火红的香山红叶。一张精致的小书签,上面写着几句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欣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人们总认为,大学爱情不甚牢靠。因为它们经受不住严酷现实的考验。然而,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克服困难靠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了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爱情,年轻人,请拿出你的勇气来!

人在天涯

晴晴是在学校的邮局里,第一次遇到韩国男孩金志军的。志军不光有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而且,长得跟中国人一模一样。当他用生硬的中文向晴晴请教信封上一个中文地名的正确写法时,晴晴才意识到他是一个韩国留学生。于是,晴晴热情地指导他写完了信封。

志军感激得连声说“谢谢”。晴晴觉得,这是一个中国女大学生应有的礼貌。志军接着又用十二分期望的神情问晴晴:“你的普通话说得真好!你能做我的汉语辅导老师吗?”

晴晴那时正上大学三年级,功课相对比较轻松。志军的请求,对她而言,有些突然,但她还是答应了。毕竟,她在心底里也对这个微微笑着的异国男孩有好感。

从此以后,每周两次,晴晴总会抱着厚厚的汉语词典出现在留学生楼。有时候,他们学累了,也会停下来边吃东西边聊天。晴晴对志军的理想和抱负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志军是跟家里吵了架才出来的。他的父母希望送他到美国学经济;而志军却心仪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他下定决心要到中国来学画画。志军在这所大学里已经学习了一段时间,达到汉语中级水平。他希望尽快把语言障碍克服掉,然后转到一所著名的美术学院去学中国画。

晴晴常常饶有兴趣地欣赏着志军挂在墙上或是随意摆在桌上的那些国画作品。晴晴曾经指着一个长须飘飘,正喝着酒的长者图问志军,那上面的人是谁?

志军煞有介事地说:“那是李白啊!不是说,李白喝一杯酒就能写一首好诗吗?”

看着志军一脸认真的样子。晴晴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晴晴看得出来,志军实在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喜欢中国文化,并有志于将来为传播中国文化而努力的留学生。

从那一晚开始,晴晴决定给志军通讲一遍中国文学史。第一天讲的是“诗经”。其中的句子是难懂且拗口的。晴晴耐心地一句句讲解着。她相信,志军一定能懂。在讲第一首《关雎》的时候,晴晴的脸微微地红了。她抬起头,发现志军也正深情地看着她。

晴晴和志军开始谈朋友时,几乎每一个熟悉她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劝告晴晴,这份感情似乎不可靠,你应该从现实考虑。许多人问她,你一点都不懂韩语,志军也只懂得一点汉语,那你们怎么交流?晴晴说,仅靠一点有限的中文和英文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彼此间心灵的默契。就这样,一向性格随和温柔的晴晴,谁的话都没有听。她继续和志军发展着关系。

有一段时间,志军回国去度假,于是,在晴晴班的信箱里,就不断会有“海外飞鸿”。有一次,晴晴的同学在她的草稿纸上发现了这样的话:“你住汉江头,我住汉江尾。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志军是独子,他学成后必须回国。三年后,当晴晴毅然决定去韩国时,同学们已经不再觉得惊异。相反,大家开始佩服起她的勇气来了。毕竟,那是一个对她而言,人地生疏、语言不通的国度。人世间的缘分啊,有时真是很奇怪。美好的爱情也许就在你的身边,就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把握!

人们说,情意无价。可是,在某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某种“交易”,爱情也会被某些人作为一件商品轻易“出售”。可是,你想过吗,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沉重。你“出售”的是什么?那是一生的幸福!

人生的无奈

清婉秀丽的雯雯是某省属重点大学新闻系的高才生。这几年,“新闻系”无疑是文科中的热门专业,大家都削尖脑袋往里面钻。可是,招生人数的一扩再扩,加上毕业的学生们又不愿到地、市一级去,其结果便是形成了省城新闻单位的人员“超饱和”现象。而雯雯所读的是省属高校,每年只有一定数量的留省城名额。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单位,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那么,所有的档案将被退回原籍。雯雯来自于农村,老实巴交的父母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以利用。如果回去,雯雯很可能只能到镇一级政府去当个“小公务员”。聪明漂亮、心气颇高的雯雯哪能接受这种残酷的现实。

大四的时候,雯雯和同学们一起来到省报实习。从走进省报舒适的办公大楼的第一天起,雯雯就感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省报的人员数早已“超编”。但是,实习生们,还是坐了满满一屋子。而且,其中许多人都来自于名牌大学,又是男生。可以说,雯雯在这里毫无竞争优势。

不久后的一天,报社里分消夏用品。那天,采访部杜主任正巧不在。雯雯一看是个同领导搞好关系的好机会,就自告奋勇地要给杜主任送去。雯雯就是在那一次认识了杜主任的公子——杜科。杜科只有中专毕业,靠着老爸的关系进了一家外贸公司。也许是长期“养尊处优”的缘故,杜科显得有点儿提前“发福”的迹象,小小的年纪,“啤酒肚”倒已经挺起来了。杜科显然对这位漂亮的小姐很热情,把她让进了宽大,且装修豪华的客厅。

雯雯似乎预感到什么,但她没有拒绝。为什么?这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作为大学里的“校花”级人物,雯雯曾拒绝了多少英俊且才华横溢的男生们的“追求”。可是,面对杜科,她却无法拒绝。

很快,人们发现,雯雯已经成了杜科公开的女朋友。他们公然地出入在一些社交场合。杜主任什么也没有说,他只是微笑着关注情况的发展。雯雯的那些好友们不止一次地劝过她。雯雯只是说,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

分配结果出来了。雯雯如愿以偿地留在省报当记者。她是这一届整个年级分配得最好的一个。后来,她又知道,这一年,省报就留了她一个人。

工作不到半年,雯雯便和杜科结了婚。在隆重盛大的婚礼上,昔日的同窗好友们不禁想起了雯雯曾经说过的话: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

在很多时候,金钱与地位是诱导人堕落的魔鬼。感官上的一时满足,可能会在你心里留下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为了一时的轻率,你可能要用一生的时光去追悔!

凋零的玫瑰

秋秋认识李总经理的那段时间,同班的刚正在追求她。刚的追求方式带有浓郁的“校园色彩”:情书、情诗、玫瑰花……刚曾经说过:“我要每天送一枝玫瑰花给秋秋,直到她答应我为止。”说实在的,秋秋也蛮喜欢刚的。刚活泼,聪明,是那种讨人喜欢的“阳光男孩”。可是,女孩子总归有些骄傲,秋秋一直都没有表露过对刚的特别好感。

秋秋是在参加同学的生日晚会时,认识某咨讯公司李总经理的。李总年届四十,曾留学国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李总请秋秋跳舞。当她得知秋秋是学外语的时候,;立刻表示希望请秋秋翻译一些外文资料,并许以高薪。这对家境清贫,以做家教维持生活的秋秋而言,无疑是发了一笔大财。

从此,在周末的傍晚,李总会按时开着小车来接秋秋。他带着秋秋到处去兜风,去各种高档的精品屋买衣服;去她从来没有去过的夜总会、酒吧、娱乐总会。在衣香鬓影间,在轻歌曼舞里,秋秋投入了李总的怀抱。

在一个秋凉如水的晚上,李总把秋秋带到了他在郊外的豪华别墅。他温情脉脉地告诉秋秋,自从离婚后,她是他遇到过的最动人的女孩。从此,秋秋不回学校过夜的日子越来越多。在同学眼中,秋秋从“灰姑娘”变成了“白雪公主”,出手大方,衣着鲜丽。然而,秋秋也分明感觉到自己和同学们疏远了,但她并不在乎。在许许多多的场合里,别人也搞不清楚,秋秋究竟是李总的什么人。女秘书?情人?未婚妻?

又一个堕落的夜。秋秋偎依在李总的身边。她问李总,将来怎么办?李总摸摸她的头说,等你明年毕业了,我们就结婚。秋秋听着,满意地笑了。

也许是出于一种善良的动机,李总公司的一位老职员把李总尚有妻女在香港的事悄悄透露给了秋秋。秋秋当即觉得眼前一黑,她似乎掉进了万丈深渊中去了。想到李总平时对自己的款款深情,她怎么也不会相信李总在欺骗她。

很快,这事在李总那里得到了证实。末了,李总意味深长地对秋秋说,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那一夜,李总被人请出去谈生意了。秋秋一个人哭得很伤心。她突然间有一种心力憔悴的感觉。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老”了。她感觉到身上的活力正在一点点离她而去。正如,她那最可珍贵的,随风飘逝了的少女时代。

秋秋又回到学校里来了,朴朴素素地过她女大学生的生活。刚已经找了同班的另一位女生做女朋友。在推开宿舍门的那一瞬间,秋秋发现,在自己的床头,还放着刚许久以前送的红玫瑰。不过,那花瓣早已凋零了,一如她的爱情。

喜羊羊与灰太狼之丢失的象牙

五年级|叙事|450字

这天,青青草原上阳光明媚,慢羊羊大声说:“孩子们,今天我们要出去旅行,快收东西吧!紧接着便是羊羊们的欢呼。

羊们走了一天,以经很累了,便找了一家旅官休息。此时在狼堡红太狼正在用平低锅边打灰太狼边生气的说;"你这个笨蛋,还不去抓羊!!"灰太狼小声的说:"可是小羊们以经去旅行了。”还不快去追!!!”一平低锅就把灰太狼打出去了很远。啊……哎呀!”他刚好掉在了羊们的旅官前。过了一小会红太狼赶来了,说着便进去了。他们在走廊里遇道了喜羊羊,灰太郎马上说:“海!亲爱的小肥羊们,我灰太郎大王又回来了!”喜羊羊说“快跑呀灰太郎来啦!”之后便把灰太狼和大象的房牌换了一下,就无隐无踪了。狼们回道了房间一开们便看道了那金光闪闪的象牙……

第二天,大象把狼和羊召集在一起,大声说:“我的象牙丢了!”说罢便让喜羊羊和灰太狼一起帮他找回象牙。他们来道了大象房间喜羊发现了一佐狼毛,和一串狼脚印。突然,灰太狼拿起棍子就把喜羊羊打晕了。然后,他们来道了大象前喜羊羊说:“我觉的是灰太狼,因为我发现了一佐狼毛,和狼脚印,他还袭击我。”这时美羊羊带上了一串象牙项链,大象说:“这是我的象牙!”突然,刺渭来道说:“象牙项链是红太狼的,贝壳项链才是你的!”大象说:“原来是灰太狼!”啊……我一定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