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绅士的作文
我一向追求绅士风度,可以前的我对绅士风度的理解不是那么正确,我以前对绅士风度的观点是这样的:干干净净,帅气迷人,讨人待见,人人喜欢。直到我看了一本书,才知道我错了,这本书的书名叫《有出息的男孩一定要做的146节事》。接下来的这件事足以看出我现在对绅士风度的认识与以前的认识简直是天地之变。事情发生在今天,今天是我的同学的生日,我们开开心心的把礼物送给小寿星,快吃饭了,男孩快步向主桌子跑,因为在那里吃的蛋糕最多,“小馋猫们”赶快坐上,我也不例外,我看到有个男孩没坐上,我心里暗想:现在表现绅士风度大好机会。我看了看周围,男生桌都满了,只有女生桌没满,我心想:我去女生桌吧,让那个男生坐男生桌吧,虽然我平时和他有些过节,但这样才能显出我的绅士风度。我犹豫了好久,最后我主动让位,去女生那边,我虽然不好意思,有的同学对我冷嘲热讽,但我不在乎,他们迟早会认同我的。我终于明白了绅士风度的正确理解:绅士风度是指彬彬有礼、待人谦和、衣冠得体、尊重女性、谈吐高雅、注重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尊老爱幼、尊重女性、无不良嗜好。我总结了一句话:礼貌待人+衣冠得体=绅士风度。
六年级:宋盈康
男孩要想成为一个绅士的话,需要一些基本要求及基本知识。首先,成为绅士要收人尊敬,要有基本的素质,还要尊重女性。你的一举一动都将与你的个人有关。切记,不要随便吹捧。要真实,不要有虚假。
走在公共场合,要举止端庄、优雅……不要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要多多的去练习,这样你就离成功不远了。打招呼要优雅,比如:神秘的一笑、点一下头、用手轻轻的适应一下。这样,你的异性朋友会有很多,胜算也很大。不要随便和女孩聊“男生的那些事”多聊聊:音乐、电视剧、购物、运动……聊这些话题,她会很乐意和你聊。这样你的绅士风度也表现了,还增加了许多异性朋友。
条件允许的话,你可以邀请你的异性朋友去游乐园玩,玩了就去买水,回来时买个巨大的可爱公仔送给她。她会很高兴。并且会和你做闺蜜哟!你不要因此兴奋,要矜持。说不定,你以后直接变男朋友了。呵呵!
“为了做绅士”大家一起加油喔!
这篇日记讲述了有钱人绅士的儿子与倍梯吵架,理亏时,羞辱倍梯的父亲是乞丐。老实的烧碳工(倍梯的父亲)向老师抱怨,诺比斯(有钱绅士的儿子)父亲知道真相后,强烈要求儿子道歉,并认为与烧碳工交好是他的荣幸。终于一场风波化干戈为玉帛。两个孩子也和好如初。
我想责备一下诺比斯,因为他的无知导致同学父亲人格的丧失,但我特别敬重倍梯的父亲。他虽卑微,但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身为人父应有的正直、善良、忍让的精神,也懂得了简简单单的一个行为胜似千言万语,所产生的作用将是无法估计的。
我敬佩绅士的为人,他严以教子,使孩子明事理,知错就改,让他学会尊重一切劳动人民。他的行为,温暖了烧碳工的心也温暖了所有的劳动人民,他真不愧是以为绅士。
在烧碳工的身上,我看到了他的自卑。贫穷与富有是对立的两极。但贫与富绝不是划分地位的标准,每个人都应以正确的眼光对待每一个干不同工作的人。其实,每个人都在为我们美好的世界奉献热量的,人是无贵贱之分的。
其实,孩子的心是纯真的,但孩子又往往是缺乏判断力的。我很期待每个故事都能有完美的结局,每一个做过错事的人都应该对每一个曾经被你伤害过的人说一声真诚的对不起。因为这才是人真实的表现。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们学校举行了一个特殊的活动。男生穿皮鞋、西裤和西服,来争做青蓝“小绅士”。女生穿裙子和靴子,争做青蓝“小淑女”。
活动时,我牢牢地记住了活动规则。下课时,我慢慢地在走廊上散步,不像以前那样快跑。在跟同学聊天时也轻声细语,不像以前那样子大声喧哗。吃饭时,我也不抢着去排队,让别人先来。下午吃橘子时,也不是先把橘子发给自己,而是先发给别人。
我虽然今天一天闷得难受,但我还是觉得这是有意义的。因为可以帮我改掉一些坏毛病,让我们长大成为一个真正的绅士。
月,和我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至少过去是。
也许现在不是了吧?
只应为一点小事……
当跨进初中这个门槛,我们就是好友,是死党,已有三年了。谁不知道那对“狐朋狗友”,有多好。现在,已分道扬件……不知为什么,初三后,同学间的距离被拉得好长。我们不再一起打闹,不在一起讨论问题,而是,漠然地相处。稀少的对话中,却夹杂着硝烟的味道。
我和月的“战争”的导火线在今天的语文课上点燃了。
老师要我们每组派代表上台比赛演讲。我可高兴了,枯燥的学习快把我烦死。每组很快派出了代表,我和月都“中奖”了。我本是笑着去看她,她却神情严肃地看着我,并没有报包我一个灿烂的笑脸。我知道我是她的最大竞争对手。
月先演讲,震耳欲聋的掌声。98分,暂时的最高分。
该我了,同桌奇怪地问我:“压力大吧?”
我惊讶地看了看她,从容地走上台,清了清嗓子……
又是一阵剧烈的掌声,我得了99分,第一。
可我并不高兴,这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演讲。我发现月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然后她放学不再等我。
姥姥家有两只小狗。一只叫:南南。一只叫:满天星。
它们俩一只是“绅士”,一只是“土匪”。“绅士”是南南,“土匪”是满天星。南南它很温柔,一身橙黄色的长毛,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满天星是黑 、白 、黄相间的毛,你不仔细看都看不出他的眼睛在哪。
南南很爱和人亲近,而且连生人也愿意。而满天星呢,就不让。经常咬南南。
你看,就在昨天我去姥姥家玩。南南急忙迎了上来,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它。满天星就趴在我身边,只要南南一靠近,它就咬南南。南南比它大,所以我想让它们来一次战斗!
我故意抱起南南,想惹起满天星的愤怒。果然,它生气啦!它上去就咬南南,但南南没有还手,依然风度翩翩地站在那,让它咬,大有咬疼它才还手的风度。过了一会,好像把南南咬疼了。南南也受不了了,便猛得一回头,也咬它,把它咬到地上。才走了过去。我以为满天星会罢手,可它又发起了攻击,又有好戏看了!哈哈哈哈
这就是姥姥家的“绅士”和“土匪”!
昨天早晨卡罗・诺贝斯对贝谛说的那种话,卡隆是绝对不会说的。卡罗・诺贝斯因为自己的父亲是有身份的人,便非常傲慢,他的父亲是个高个子、黑胡须、严肃而庄重的绅士,差不多每天早晨都要送儿子到学校来。昨天早晨诺贝斯跟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贝谛发生了口角。贝谛的父亲是个卖炭的,诺贝斯因为自己理亏,无话对答,就说:“你父亲是个穷叫化子!”贝谛听了,气得脖子都红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簌簌地直往下掉。回到家里,他把这事告诉了父亲。下午上课时,那个黑黑的、矮小的卖炭人便领着儿子到学校里来,把这事告诉老师。大家都静静地听着。诺贝斯的父亲跟往常一样,正在门口给儿子脱外衣,听见有人提他的名字,就问老师是什么事。
老师回答说:“这位工人来说,你家的卡罗对他的孩子说:‘你父亲是个穷叫化子。’”
诺贝斯的父亲脸红了,皱起眉头问儿子:“你这样说了吗?”
诺贝斯站在教室中间,低着头不作声。他父亲抓着他的胳膊,把他推到贝谛跟前说:“快道歉!”
卖炭人连声阻止说:“不必了,不必了!”绅士却不听他的,仍旧对儿子说:“照这样说:‘我说了对你的父亲非常失礼的话,请你原谅。请允许我的父亲来握你父亲的手。’”
卖炭人做了个手势,好像是说:“不要。”绅士却不答应,一定要这么做。于是诺贝斯低着头,声音断断续续地说:“我说了――对你的父亲――非常失礼的――话,请你――原谅。请允许――我的父亲――来握――你父亲的――手。”
绅士向卖炭人伸过手去,卖炭人用力握着。随后把儿子推到诺贝斯怀里,叫他们拥抱。
绅士向老师请求说:“让他们两个坐在一起好吗?”老师便叫贝谛坐到诺贝斯的旁边。等他们坐好后,诺贝斯的父亲便行礼告辞了。
卖炭人站在那儿,注视着并排坐着的两个孩子,沉思了一会儿,走到诺贝斯的眼前,望着他,好像很爱恋,又很懊悔的样子,似乎想对他说些什么,可是又说不出来。他伸过手去想爱抚他,却没敢这样做,只是用他那粗大的手指在诺贝斯的前额上摸了一下。走到门口时,他又回头向里面看了一眼,这才离去。
老师对我们说:“大家要把今天发生的事情牢牢记在心里,这可以说是本学年中最好的教训了。”
嘿嘿……要说在我老家最“有名”的人,非我弟莫属。为什么呢?请看下文:(观众:好期待!好期待啊!我:好丢脸!好丢脸啊!还是不写了吧!观众:不行!)
在老家,小乐乐可有名气了,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为什么呢?应为小乐乐长得很可爱(老妈:那叫帅气!知道没!我:不知道!),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对了,还有稍微偏黄的头发。凡是见过他的人,都说像外国人。为什么我看不出来呢?在外面,别看小乐乐一副小“绅士”的样子,在家里可调皮、捣蛋了。
“小绅士”
有一次,在外公家。我在一旁忙,小乐乐不仅不帮忙,还捣蛋。我刚剥好的玉米粒,他倒好直接抓起俩把,往地上一撒,还说是给燕子吃的,等燕子下来要捉住它。当时我心想:乐乐,你这是真傻还是假傻,燕子哪有那么好骗啊!然后,他看有人来了。就跑过来,把玉米粒一个一个弄下来。“乐乐啊!你这么小就这么懂事太难得了!”(隔壁邻居董奶奶)唉!其实,事实是什么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了吧!还有一次,我在家里帮妈妈扫地,小乐乐不仅不帮忙,反帮倒忙。那边我刚扫过,小乐乐又扔几张糖纸在那。这边我刚扫完,小乐乐又把他吃完的水果皮随手一扔。可妈妈一来,小乐乐就把我手里的扫把一拿,装着在扫地,这时正好也有客人来了。看到小乐乐在扫地不禁赞叹:“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帮大人的忙太难得了!真是好孩子!”说完,还给了乐乐一大包糖果。等客人走了,老妈把我训了一顿,表扬乐乐。唉!我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啊!
“捣蛋鬼
在家里,要看谁的房间最“高级”,不是看谁的房间最“整洁”,而是看谁的房间里“陷阱”最多。所以我们家房间最“高级”的是小乐乐的房间。唉!这是小乐乐第一百里一次排行第一了!唉!我想大家一定想看一看小乐乐的房间,所以由我来介绍一下吧:床上的被子,以与地相拥。满地玩具,随处可见。“啊!”不用说,这已经是本人一百零一次踩中了,乐乐的玩具,来了个劈叉。“哗”一盆水从我的头顶一直浇到脚底,一处都没放过。(我在心里暗想:还好还好!这是夏天。)又一声,“砰”“中了!”小乐乐的欢呼声。
晕了!这都能中,“小乐乐,我恨你!!!”
六年级:陈洁
义庄小学 五一班
它,一种普通又特别的小昆虫。说它普通它随处可见;说它特别,诗人都赞颂它的精神。对,它就是勤劳的小绅士—蚂蚁。
来到草丛中,我们蹲下身子,埋着头,眼睛瞪得奇大,搜索着这位 “绅士”,好不容易,才找到它:你瞧, 它多么小巧玲珑,拿起尺来,细细一看,才三毫米,而且全身都穿着近似棕黑色泥土的晚礼服,真是个善于伪装的聪明绅士。看,蚂蚁不愧是“小绅士”,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时尚而高贵的气息—它的头上装着如线一般的纤细而小巧的“电话”,这电话能收到远处朋友的信息,还可以报警,又小巧,又方便。电话下面,就是绅士水滴状的脑袋了,加上它苗条的腰和有力的脚,还有那浑圆的屁股,看上去协调极了,活脱脱的绅士啊!
你别看这绅士高贵极了,但是它们都十分勤劳,身一变,就变成了“小小搬运工”。还记得有一次,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街边红烧鱼骨正以缓慢地移动着。我惊讶极了,立马奔过去,一看,哦,原来是蚂蚁搬运工正在搬鱼骨头呢。直接按蚂蚁们都围在鱼骨旁,用嘴吧死死地咬着鱼骨头,脖子轻轻地一抬,鱼骨的一角渐渐地离开了地面。接着,一处,二处,三处所有的蚂蚁都把每一处的着地鱼骨头搬了起来,整块鱼骨都腾空了,而且被齐心协力的蚂蚁搬动着,以十分缓慢的速度移动着。这些“小搬运工”一边搬着,一边把它的“小电话”左右摇晃着,招呼着:“兄弟们加油啊,是使劲地搬啊!……”我也深受感染,情不自禁地说:“加油,加油!”蚂蚁们似乎听懂了我的鼓励,越搬越快了。终于,离洞口只剩一点点距离了,我的心情越来越激动,领头蚂蚁的“电话”也似乎越摆越有力了。“啊!到家了!”随着我的欢呼,蚂蚁终于把鱼骨头搬到了洞穴。
蚂蚁,这种微不足道的生命,却有人远不及的高尚品格。此时此刻,我只想对蚂蚁说: “好样的,‘勤劳的小绅士’!
每当我看到有男生和女生争执不休时,总会批评一句:”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但话说回来,什么是绅士风度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个词,还是我朋友Lisa告诉我的.她也说过一个有绅士风度的男生.大致是她军训时水没了,又买不到,只好坐在一边,结果一男生把自己的水给她.她当时虽然没接,但她在我面前大力赞扬这个男生的绅士风度.
我也很感慨,我身边怎么就没有有绅士风度的男生呢
尽管我还是没弄明白绅士风度的真正含义,但心里依稀感觉,大概是能把自己的东西用来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尽管自己也需要,但能让别人先行一步.
说了这么多废话,就再谈一则我见过的绅士风度.
这个故事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我被它所感动.
一艘船,沉了,许多人在拼命往外游.作者也在往外游,当他游到出口时,又有一名年轻人游过来了.两人都快憋不住气了,如果挤,只会一个都出不去.当时,那名年轻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便退在了一边.作者就游了出去,当他刚浮上水面,船就爆炸了.后来,他得知,总共只有三个人活了下来,其中,没有那个年轻人.
我想,这就是真正的绅士风度.
能在生死关头后退一步,说”请”的人,是真正有绅士风度的人.因为,生死面前最能考验人心.我身边的男生们,你们谁能后退一步
看《窈窕绅士》这是第二次,第一次在很长时间以前,买了一盘碟,是为了看迈克尔杰克逊的《thisisit》,看完后随便看其它的,都比较差,就《窈窕绅士》还行。
这是个喜剧片,拍得不错。孙红雷饰演的曾天高成了暴发户后喜欢红明星芳娜,但他外表土气又没内涵,芳娜根本看不上眼。本来曾天高和某公关公司经理吴嘉倩(林熙蕾饰)谈生意,但他却因刚刚碰了一鼻子灰而产生了灵感:让公关公司把“他”这个产品“推销”到芳娜那里去。于是吴嘉倩帮他进行了彻头彻尾的大改造,产生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最终的结局是曾天高彻底改变了,由内到外散发着绅士气息,他终于赢得了芳娜的青睐(不知道是真的被其绅士气息所迷还是因为当时他正出名),但是最后他冲动地让芳娜看他以前的样子,把芳娜吓傻了!她难以接受这个人就是她以前嗤之以鼻的那个土鳖?后来曾天高明白了,她爱的是什么?又由于在这个“训练”过程中他和吴嘉倩产生了莫名的情愫,于是他向吴嘉倩大胆表白,对方却因他去找芳娜而偷偷喝醉、深深地睡去了…结尾是美好的依偎!
昨天看完时有好多话要说,今天却只能记住一点了。曾天高之前的那种状态确实有点彪,不一定非要要求人达到曾后来的那个样子,但也不能彪成那样啊!那样芳娜不答应也是人之常情啊!人还是应该多受教育,思想升腾上来。很多男人认为他们是为了女人才被迫装绅士、拽品味,很多人的初衷可能是为了追求谁而去改变,但是当你真正改变了,你发现受益的其实是自己。你原本以为“学绅士”只是“桥”,追到女人是“岸”,可以“过河拆桥”,却不曾想过在“搭桥”的过程中你已经觉得站在桥上的风景更壮观!你已经升腾上来,不可能变回去,以前的那些低级趣味不会再存在了。就像剧中的曾天高,不可能再接受一个没有内涵的另一半,这就是人的改变。很激动人心!在此,我打一可能并不十分恰当的比喻,要得罪人,我也不管了。网上总有人说:“你们批判赵本山,难道你们看他的小品没笑(指《捐助》)?”抱歉,真的没笑!很多人已经不能把那个当作审美,他们自觉地觉得更健康、更合理的小品更惹人发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当然,你笑了,也值得高兴,只不过你也错过了一些其他的欢笑而已,因为你的审美没有升腾。
不及时写,把语感都破坏了!先这样吧!
从前,有一位老国王。他有一个女儿,名叫玛丽莎。小公主天生就长得十分美丽动人。她金色的长发就像瀑布垂肩倾泻下来,她那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河水在流,她的嘴唇比每一颗新鲜的红樱桃还要红,她的皮肤既娇嫩又白皙,就像白雪公主。
小公主渐渐长大了,她变得更美了。
一天夜里,老国王想:“我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应该出嫁了。”
第二天,老国王命人把所有的绅士和各国的王子都请来了。并宣布,谁要能回答出他的问题,就把公主嫁给谁。他们一个个地来到国王面前,老国王提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可是,两个星期过去了,但没有一个人能按照老国王的要求完成任务。
终于,有一天,有一位英俊的绅士来找老国王。他说他能做到老国王的一切要求。他来到国王的面前,老国王说:“你要把水倒进这个瓶子里,但瓶子里不能有水。”
那个绅士回到家中,深思片刻,把一滴水滴到瓶子里,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那个绅士来找老国王,他说他完成了任务,并把瓶子拿了出来。国王看了一眼说:“瓶子里没有水呀?”绅士又让老国王贴近来看,里面确确实实有一滴水。绅士说:“您刚才说瓶子里没有水,但是瓶子却有水。”老国王微笑着说:“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从此,聪明的绅士和美丽的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大家好!在你们人类的身边,经常会有我和同伴的身影。我和我的同伴几乎是无处不在,哪里都可以是我的歇身之处。
我有一层黄黄的皮肤,有一个白色的身体,脸上有一些青春痘,还有一个一翘一起的小辫子,十分讨人喜欢。
我还是你们的好助手,我有止咳、化痰、降低血压等妙用。我的身体也特备美味,吃一小口,你马上就会体会到什么叫“上等美味”了。人人见了我都会赞叹。
我是谁?我是你们忠诚的、人见人爱的朋友——梨子。
四年级:李羽菲
点评:这是一篇典型的状物作文。文章虽然篇幅短,但叙述都很到位,算得上是短小精干。带着拟人的口吻介绍梨子,不仅新颖而吸人眼球,更形象生动。先描述外貌,再是作用,而且开篇并没有直接点明,留下悬念,结尾处再自答自问,效果突出。起到了很好的说明的作用。
点评老师:杨秋红
绅士的风范 米舒先生:
向您推荐一本好书《像绅士一样生活》,如您读后有所收获,也请推荐给您的读者朋友。
北京同道新文联合图书公司 黄志伟
黄志伟书友:
乘休息天一口气把书读完,掩卷长思,这的确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作者是英国人爱德华·伯曼,他自述此书是写给当今中国的中产阶层。在六七十年代谈论绅士风度,那会给人扣一顶帽子的。今天不同了,一部分中国人先富起来了,但打开此书第一章,作者写了中国新富的陋习。1995年一位中国商人打开了12瓶拉菲堡红酒,倒入12只杯子招待客人,在频频干杯声中,昂贵的12瓶红酒顷刻灌下。作者的结论是:暴殄天物、荒唐至极。可见,享受豪华昂贵的物质生活原来与绅士风范无关。真正的绅士无论是品红酒、呷咖啡、穿高品质的衣服与开有气派的车,都是极讲风度与格调的。一套精美的服装,富人可以穿得粗俗不堪,绅士却小心打理,使之呈现最佳状态。同样一座豪宅,富人花了很多钱,结果是画蛇添足,装饰得毫无情趣,绅士花不多的钱,处处让人眼睛一亮。本书从鞋子、领带、吸烟、喝酒、对待女士的态度,如何驾车谈到绅士的精神气质,读来都让人有所触动、有所思考。作者指出:绅士的精神气质应该包括骑士的勇气、服务公众的道德意识与处于任何极端困难中永远不变的谦恭礼貌。本书还探讨了英国绅士与中国君子的不同点与共同之处。
这本书的有意思是在于对中国一些稍富即躁的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与建议。贵族是要三代造就的,那话有点绝对。但一夜暴富与几十年的文化修养熏陶却是事实。在我访问的30多个国家中,给我最佳印象的是英国。在一些不文明的国土上,豪华房车与名牌服饰不能掩盖一些人不文明的陋习。我想,真正的中国绅士也不仅仅是自身具有美德,还应树立公共服务观念。这正是此书的宗旨之一。 米舒
英国人常以“绅士风度”、“骑士精神”自居,我曾经也十分崇拜绅士风度,可是自从学习了鸦片战争这段历史之后,我却觉得英国人是多么的虚伪。
英国当时在中国的市场上占不到便宜,竟丧心病狂地把鸦片运到中国来,导致当时的中国民不聊生,这里面,哪里又看得出英国人的绅士风度呢?绅士风度的有爱心、尊老爱幼、为人谦和又体现在哪里呢?依我看,有的只是一个国家最野蛮的一面罢了。
细想起我们中国人的以和为贵、以德服人的精神,在明朝朱棣统治的时代,郑和被派去七下西洋,那时郑和的船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船队,可是有着这么强的军事力量的我们,在下西洋的过程中,带去的不是硝烟战火,不是殖民统治,而是和平的使命。我们不欺负弱小,我们给别的国家,带去的是最朴实、友善、和平的微笑,我们是去树立起一个个友谊的里程碑,让那些黄皮肤、黑皮肤、白皮肤的别的国家的人看到我们的笑容时,想到的一定是:在那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华夏民族,他们是友好的和平的。而后来的葡萄牙人,到处扩张殖民地,外国人的“绅士风度”由此可见。
不禁想起李连杰的那句话:“微笑,才是最强大的武器。我们中国人的以和为贵,以德服人,正是我们中国人的绅士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