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有一个从幼儿园就认识的同学,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形影不离,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孙悦!
她身材苗条,个头比较矮,皮肤很黑,但是她的脸上肉嘟嘟的,可爱极了!长着一对细而长的柳叶眉,眉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玲珑秀气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她和我还同在一个画画班,她为了我,从三三小学转到了二小。我们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点——贪吃。
苏果对面的那条街上,有一个叫“意茉披萨”的店,妈妈给我30元,让我去品尝披萨。周末中午,我邀上孙悦和我一起去吃披萨,一路上,她高兴得手舞足蹈。那家店里的披萨真好吃,我们两个一口气连吃了四个。吃好了之后,我俩开开心心地进了苏果,看了一会儿书,消饱了之后,我们玩了一大会儿,就回家了。
我真希望她一辈子都是我的好朋友啊!和她在一起真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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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头齐脖的短发;她,有一双水汪汪并且会“说话”的大眼睛;她,有一张能逗我捧腹大笑的樱桃小嘴;她,有一双灵巧的小手;她,就是我的闺蜜。你问我的闺蜜是哪位“千金小姐”?哈哈!她就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神——经,李潇涵。她表面上斯斯文文的,但是,你可千万不要被她的外表所“欺骗”,事实上,她是一个很幽默,很“二”的女孩。当然,她不仅自己爱笑,她也经常把别人逗得肚子疼。只要有她在的地方,肯定少不了欢声笑语。她是我的开心果,我们两个,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记得有一次,我英语考试没考好,为此,我很伤心,很沮丧,我心想:我考得这么差,同学们一定不愿和我玩了!那时我真想趴在桌子上痛哭一场,只可惜我哭不出来。于是我便垂头丧气地坐着,像蔫了的花儿一样无精打采。她见我心情不好,立马跑到我身边,对我做了一个鬼脸,我“扑哧”笑出了声。她笑眯眯地对我说:哎呦!某位大小姐考不好了,正生闷气,和自己过不去呢!好了好了,别总是闷闷不乐的,摆着一副‘苦瓜脸’,好像我欠你钱似的。这一次考不好算不了什么,努力学习,争取下一次考好,不就行了吗!多大点儿事啊!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哪怕失败了也不能气馁,要努力下去。”这番话使我想开了。是啊,下一次才是最重要的。她对我笑了笑,那微笑如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给了我温暖和鼓励。有一次愚人节,她把我叫到她的座位上,问我:“吴素慧,你是只猪吗?”我毫不犹豫,果断地回答:“当然不是!”她抿着嘴,“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恭喜你!回答错误,正确答案为‘吴素慧是猪’哈哈!愚人节快乐!”我被李潇涵的一番话气地歇斯底里,火冒三丈。哎!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我说‘是’那她便会说:“恭喜你!回答完全正确!”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在椅子上,激发出她所有的“泼妇劲儿”,向全世界大喊:“吴素慧是猪!”为了避免以上这种情况发生,我才说了“不是”如果我反过来问她,她也没法儿回答。我生气的说:“哼!这个把戏一点儿也没意思!无聊!”她笑着说:“不错,是挺无聊的,不过你能被这么无聊的把戏骗了,也算是个二货了。像你这么‘二’的人,应该叫你什么好呢?”她托着脑袋,转了转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认真思考着,突然,她眼前一亮,说:“之后就叫你吴!素!回!吧。”,“为什么是‘回’啊?”,“嘿嘿,‘回’嘛,上、下、左、右都是二,放在你的名字里最合适了!”她“没心没肺”的笑着,笑的前仰后合。而我的内心却是崩溃的。接下来这件事,可是她的“黑历史”——她“犯二”的过程。她犯起二来,那简直是全天下无人能比;她犯起二来,会令你捧腹大笑。话说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次发书,发完后,李潇涵同学把刚发的语文教材随手放在桌洞里就来找我问数学题,问完后,我说:“涵涵,你发了几本书?是不是6本?”她数了数,眼睛瞪得老大老大,嘴巴仿佛能吞下整整一个西瓜,她“神经质”地大叫:“呀!不对不对!怎么才5本?完了,肯定是组长少发给我一本!”说着,她跑去组长那里又要了一本多余的。回来后,她一翻桌洞,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缺书。于是,她撇着嘴,屁颠屁颠地把刚才的书还给组长。看到这一幕,我不禁捧腹大笑,眼角都笑出了泪。唉!涵涵呀!你说你怎么能这么“二”呢?这就是我的女神经闺蜜——涵涵。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有时机灵、有时犯二的“神经”女孩。...
我和她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塑料姐妹花,打打闹闹后又和好,但有一次打闹让我们差点失去了对方。我们是好闺蜜,经常什么东西都是买一模一样的,那天我们又像往常一样拿着一样的小饰品出去玩儿。“煊,你看见我的小饰品了吗?”我手上拿着自己的,同时又在翻着超乱的背包。因为没有找清楚,只是马马虎虎地把大空间的地方看了几遍,便说:“没有。”她叫我再找一遍,我有些不太愿意,因为还有些零钱在里面,怕会掉在路边,很难找,也超麻烦,但她还是抢了过去,在一个小角落发现了。她说:“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但我还是坚定地说:“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又想:“如果真的是我,那你为何一定要揪着那个八块钱的物品不放呢?何况这又不是我偷的啊!”晚上,星星就像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散落在夜空中。我又自言自语地嘟囔着:“都互相信任了十年,为何又要在这个小事情上不信任我。”时间如小马车,跑得飞快。一转眼七天就过去了,我们没发过一条信息,说过一句话。“难道我们这对塑料姐妹花真的要永久分离了吗?”误会发生的第十天。我含着泪朝她家飞奔而去,因为她似乎成了我生活一部分。短暂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跑到一半,便看见了那个超熟悉的身影。再近点儿,看见了她还在脸上流淌的泪珠。见面第一句话便是异口同声地说:“你最近在干嘛?我想你了,对不起!”说完后便是一阵狂笑,又紧紧抱在了一起。塑料姐妹花是如同塑料那样怎么撕也撕不坏,但有时又会耍些小脾气。但这件事之后我们再次互相信任,不会再因为一件小事就玩“绝交”。友谊天长地久!...
每一个人,都有许多的朋友,但知心的朋友却不多。俗话说:“朋友千千万,知心有几个”。流行的说法,就是闺蜜吧。当然,每个人的好朋友都不一样,每个人的好闺蜜,也都不一样。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好闺蜜,我们做闺蜜已经三年了。先前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可以说是形影不离,但现在我们却分到了两个不同的班级。她是谁?告诉你们吧,她的小名叫做璇璇,她很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她外婆给她起的,后来因为笔画太多,写不出来而改了。现在我们即使分到了两个班级,但从未把对方忘掉。因为做了三年的好同学、好朋友,怎么可以轻易忘掉呢?还记得刚刚认识她的时候,是五年前的事情,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久,我还是记在脑海里。那时的我们并不是一个班级的,我也并不认识她。只是有一天,我们就餐时讲话被抓住了,那位老师问我是哪班的,她直接就说出来了,五(6)班的。后来,我们班被扣分了。我当时有点恼火,又有点生气,我跟你也没有仇啊,当时就想,我们俩如果分到了一个班,就要让你尝尝苦头,可完全没想到,六年级因为转到寄宿班,和她在同一个班级。那时还不认识,可那天因为我没有床位,睡在三楼的时候,你对老师说,楼上有一个空床,我搬了上去才知道了你,并且记住了你。后来仔细一想才发现,你原来就是那位告状的小女孩。我当时完全不会想到你会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好闺蜜。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的关系逐渐加深,友谊不断升级。现在我们的家长都认为,我们俩的友谊,不可分割。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圆脸,大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显得很特别。当时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那么快融人这个新班级。许多人说你的坏话,我也听到了。当时我哪知道什么呀,就知道别人说你不好,还记得你在宿舍与室长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斗争。天哪!真厉害,整个宿舍都轰动了,全班人都说是你的错,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是她排挤你,欺负你,是她逼你的,她们都怪你,可我并不这么认为。你的缺点很多,但优点也很多,要用长处来补缺这些缺点。别人说你大嘴巴,对!这是真的,可这又能怎么样?我们是可以管住自己的,别人说你很厉害,对!厉害是用来修饰自己的,又来保护自己的,只要不打架不就行了吗?虽然现在不在一个班级,但我知道你想和我在一个班,因为你的几个好朋友都和我一个班,但这又能怎样?友谊是不分班级的,俗话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何况我们只是不同班级。你的爱好有很多,喜欢唱歌,喜欢粉红色和蓝色,还有你的最爱——辣条,哈哈!辣条可以吃,但不能吃多。怎么样,我都记着呢!我的好闺蜜,我永远的好闺蜜,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在人类现实生活中,我们肯定会遇到很多的事情,总想与找一个闺蜜分享,也总想找一个闺蜜来倾诉,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最需要闺蜜,需要一个了解你的,知心的好闺蜜。我的闺蜜是徐悦彤,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粒闪闪发光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球浸在清水里。转动到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媚。她有时又用素色头花将一头柔顺飘逸的秀发束在脑后的羊角辫,似一位“小淑女”。徐悦彤是个助人为乐的人。班级里只要有那位同学遇到困难,第一时间站出来的就是她。就拿不久前的那次美术课来说吧!老师要求我们每位同学必须要用黑色水笔画画。当我打开铅笔盒的瞬间,顿时傻了眼。糟了,黑笔忘带了。我的心“咯噔”一下,着急地寻找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整个书包也没有找到水笔的踪影,怎么办?此时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顺着额角直往下淌,泪珠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生性胆小的我又不敢跟老师提起。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徐悦彤见到我这副模样,便小声地问道:“于彤彤,你怎么了?”“我忘带黑笔了!”我沮丧地说道。“你就用我的吧,我正好带了两支笔。”徐悦彤悄声说道。只见,她边说边迅速打开铅笔盒,从两支水笔里挑选了一支成色更新的送到我的手里。我连忙向她投去了感激的目光。下课了,我连忙向她道谢。而她却我握着我的手真诚地说:“不用谢!我们是闺蜜,就应该互相帮助,而且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帮助别人的同时也等于帮助了自己,难道不是吗?“话音刚落,周围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同学们都向小徐投去赞许的目光。徐悦彤也是一个小书迷。有一次,我和她约好了要一起去公园玩,她看时间还不到,就在家看了一会儿书,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已经五点了,她怎么还没来。”我自己问自己。担心的我只好去她家找她。到了她的家,我喊了几声。没有动静,我走进她屋,又喊了几声,她没有回答。我晃了晃椅子,她才书中醒来。“你怎么来我家呀,怎么不去公园?”她说。“我来找你的,都已经五点了。”我生气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她满脸委屈地说。我说:“明天去吧。”“这本书太好看了,明天我不去了,你和程露去吧。”你喜欢这个助人为乐,喜欢看书的徐悦彤吗?五年级:于彤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有一个好闺蜜,她名叫何梦瑶。可是我更喜欢叫她小雪,为什么呢?因为我跟她是在奥比岛上认识的,她的奥比名上有个“雪”字,于是我就想到了“小雪”这个好名字。我叫小舞。我跟小雪认识了几天后,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她有什么心事或是烦恼的事都会跟我说,当然我也会跟他说,不然就不叫闺蜜了嘛~我的闺蜜是四川的,虽然我跟她距离很远,不过我们是同一条心。我见过她的模样,一头乌黑的长发(跟我一样,嘻嘻~),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可爱极了呢~她很会卖萌,每次我们视频,她都在卖萌。我很喜欢我的闺蜜,我闺蜜也很喜欢我(当然只是朋友的喜欢)从我3年级的时候她就是我闺蜜了,我们同龄又同年级,她一直都是我的闺蜜,即使长大。有一天,小雪哭了,她对我说:“今天连续两节语文课,第一节下课的时候,有个调皮的同学跑上去把老师辛辛苦苦写的一黑板的书全擦了,而她站在旁边看,突然那个调皮的同学从窗口看到老师来了,连忙把黑板擦丢给了她,还风一般的跑了下去,老师进来的时候,看到黑板上的书全没了,又看到小雪手里拿着黑板擦,就说:“何梦瑶,你想干嘛!”小雪听了忙说:“不是我弄得,是xx弄的。“老师说:”我才不会听你的解释“小雪顿时眼眶了就都是眼泪,但她忍着没流出来。”当时我真觉得我闺蜜很惨。我闺蜜是天底下最好的人,要知道”一声闺蜜大过天!“五年级:陈智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有三个好闺蜜,我们在一起相处6年了,在这六年里,我们一起哭过、笑过,经历过风雨,也见到过彩虹,所以我对她们非常了解。我的头号闺蜜是一个“女强人”,和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个姓,我称她为“老毕”。我的这个闺蜜,平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用心去做,凡事追求完美,用她的口头禅来说那就是:一定要把男生比下去。记得一次国旗下讲话,老师让她把有关保护校园环境的演讲稿背熟。周六我找她玩时,她在家背得正欢呢,一字一句的在那细细研究,背熟之后还用手机录音,看看哪里有错。我真佩服她这种追求完美的精神。果然,在周一的演讲中,她一鸣惊人,声情并茂地告诉大家一定要爱护校园环境,争当爱护环境的形象大使。讲完以后,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看来她的这次演讲是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我真为她高兴,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我的第二个好闺蜜是个爱唱歌的“百灵鸟”,她叫小婷,她唱歌犹如百灵鸟一样婉转、清脆、好听。每次去她家找她玩,我都会看到小婷在听歌,她经常听《妈妈的吻》《父亲》《爸爸的背》这样感恩的歌。在她的影响下,我也会唱这些歌曲了。妈妈生日那天,我给妈妈唱了一首《妈妈的吻》,妈妈激动得热泪盈眶,这都是小婷的功劳。事后我对小婷表达了我的谢意,她说这是一件开心的事,传递正能量是她应该做的。这几天小婷很忙,因为她正在准备参加即将举行的全县中小学艺术节大赛呢,希望她能成功!我的三号闺蜜是个小神童,她今年才11岁,姓徐名洁。虽然她比我们小一岁,可是她却备受老师的喜爱,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的脑瓜好使,聪明无比。记得五年级时我们学习了一篇《杨氏之子》的小古文,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杨氏子九岁,甚聪慧。老师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不仅说得正确无比,且还模仿这句话造了一个句子:徐氏之女十岁,甚甚聪慧。当时可把老师笑坏了,我们也都笑到爆场。她真是一个小神童呀,我真是太佩服她了!怎么样,我的这三个闺蜜是不是超级棒呀?我为我能找到这么好的闺蜜而高兴,而幸福。我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愿我们的友谊之树常青!...
我有一个闺蜜,名叫闫语涵。闫语涵有一头短发,还有刘海。她告诉我,这是要练柔道所以才剪掉的。要不然会留长发。她很幽默,搞笑。闫语涵只要说出一个小笑话,就能把我笑得满地找牙。闫语涵学习很好,尤其是数学,每次考试在班级里都是数一数二的,但闫语涵从不骄傲。她可是我们班不折不扣的“娇气包”呢,每当老师吵她一两句时,她都泪流满面,样子委屈极了。她还很爱帮助人。有一天,她的同桌忘带铅笔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闫语涵伸出了她的援手,给了同桌一支铅笔说:“送给你了!”她就是这么爱帮助人。闫语涵幽默、学习好,还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更爱帮助别人,我有一个这么好的闺蜜,我很开心!...
男生和男生关系好,叫做兄弟;女生和女生关系好,就是闺蜜。我也不例外。我的闺蜜呢,已经有近三个月没见面了,今天见了一面,倒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的这个闺蜜用“貌美如花”、“美若天仙”,这种美美的词藻来形容呢,过分了些,但也算是比较漂亮的了!你看她一头秀丽乌黑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和小巧可爱的薄唇,俏皮又可爱。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鼻子,简直可以用“蒜头”来形容了!不过她人高腿长,又弥补了这个缺点:1米6的个子却配上了1米8的个子的大长腿。实在是符合了“脖子以下全是腿”这种高能境界;还有就是她白皙修长的双手,是旁人羡慕也羡慕不来的。以前她的牙齿是很不整齐的,据她说是因为小时候换牙,自己拿舌头顶成那样的,大有书中描述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感觉。她的牙齿倒也确实是参差不齐的,甚至,还有那么一两颗牙齿长到里面去了,显得更像“狗窦”了。好在如今她已戴上了牙套,大概也只有那小铁链拴得住那如同“脱缰之马”的牙齿了!久别重逢,她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依旧没有改,倒是脾气温柔了不少。以前的她,做事风风火火,毫不含糊,现在却显得含蓄了一些。以前她见到别人做的不好的地方,总是直言不讳地指出。现在也是那样,但只是和我讲讲,从不在人多的时候讲,给那些人恰到好处的保留了脸面。她的胃很不好,喝点凉水也会拉肚子,所以每每到了夏天,总是她最为煎熬的日子,冷水不能喝,冰激凌不能吃,甚至有时连空调都不能吹,看着别人逍遥自在,我这可怜的闺蜜也只能望而兴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