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温暖心灵的灶火
一层层泥土堆积的灶台,一阵阵传到心灵的温暖。
——题记
每去外公家玩时,总喜欢找些新鲜的事做。看到外公正在砍柴,我无聊地寻觅着好玩的东西。不经意间瞥见正在烧水的灶台,它在那不起眼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外表粗糙的很。就像外公那双粗糙而厚实的手。
我欣喜地跑过去,里面的火已经渐弱,抽搐得像紧张的音符。我捡起身旁的竹筒,伸进灶台里,深呼了一口气“呼”一阵尘埃踩着弹簧跳跃起来,毫不留情的跳到了我的脸上。干涩的喉咙忍不住咳嗽起来我赶紧跑出了这硝烟的“战场”。
外公把了一堆干柴走了进来,看着我说:“跟个花猫似的。”他将一只手的衣袖拉长来,用反面在我脸上细细地擦着。
些许他把柴放在灶台旁边,拾起那被我丢弃的竹筒“哈,你也要变花猫了”心里暗暗笑道只见外公吹了口气,并没有我想象那飞扬的灰尘。我不停地劝着自己:那一定是意外!可是外公又吹了好几口气,还是没有看到我期盼的外公狼狈的样子。我不可置信地蹲下身去,只看到一团燃烧的火焰,暖暖的空气扑面而来,毛孔吸收着每一丝的暖意,身体都变得暖洋洋的。
外公向里面放进几块木头,火迅速缠绕在木头上,快速地蔓延开来。我一下心血来潮,挤开了外公,将一把干草扔了进去。“哗”火一下从灶台窜了出来,我心一惊,向后躲去,一不小心摔倒了地上“哈哈哈"外公的笑声传进我的耳朵,我愤怒地看着他,可是在看到那笑容时,火气一下就消了。外公多久没这样笑过了,以往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周围都少了家的温暖,日月陪他度过多少个岁月啊,那脸上已满是岁月碾过的痕迹。
火不再那么猛烈,它收敛了任性,看着外公漾着幸福的笑容,拿火就像窜进了我的心灵,满是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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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乌蓬船承载着江南的多愁善感,沥青小路间散发浓浓的柔情似水,江南的人家也传承着江南的民风民俗。小时候,家里逢喜事,总会一起聚餐。我渴望外面的各种美食。酒店明亮的灯光闪的我有点睁不开眼睛。精美的桌布,细致的布局,一切都是我所向往的。长大了,家中的聚餐都在家中举行了。一大家子的人围成一桌。开始还不喜欢,渐渐地也就适应了这种热闹的气氛。好久没那么热闹了,他们说越长大越冷淡,即使有周围很多邻居,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暖还有吗?平时见面也只是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谈何温暖,也不过越来越冷漠,关系越来越僵罢了。这种气氛中,少去了邻里之间的冷漠与酒店里的拘束,大家也都放的开了。我所面对的都是一张张鲜活真诚的笑容。妈妈和阿姨在厨房忙活,外面的人也都敞开心扉地谈心。我发现家中也不亚于酒店,也有美食,也有明灯。桌上,都是亲手做的,热气腾腾。等菜上齐了,人也上齐了,我们才真正开始吃。毫不例外,这次的宴席上又出现了“老朋友”——汤圆。汤圆象征团团圆圆,所以每次都有它的出现。外公外婆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眼里映的全是他们的后代。都是一家人,也都没那么拘谨。老人黝黑的脸庞像窗外渐渐上爬的黑夜一般,圆月也挂上了天空,有了繁星的点缀,似乎圆的更美了。好像那圆桌是月,我们就是那星。每个人嘴上都吃得油腻腻的,都得我哈哈大笑。边吃边聊,桌上的菜不再冒热气,可是滋味还是那么好,难到是多了一味叫“爱”的调了吗?我想是的吧。小时候,渴望酒店的金碧辉煌;长大了,向往家中那平素的热闹。聚餐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度过,不仅仅是那份热闹,还有那份可贵的真诚与爱需要我们来传承。时代在进步,我们也在进步,当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摒弃那最原始的真善美。我们总攀比、炫耀自己所拥有的,但是更需要我们传承的是饭桌坦诚相待的印记,而不是物质,更不是人于人之间的冷漠。江南传承着它的多愁善感,它的柔情似水。而我传承着家的印记。...
“你好,乡村,身体还好吗?”“我还好,每天听着小溪歌唱,鸟儿伴奏,心情舒畅”听,我被一段话吸引了,一看,原来城市与乡村正在聊天呀!他们在聊些什么呢,接着听下去。“唉,我呀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还不如你自在。”“怎么会呢?看你们城市发展多快啊,许多建筑拔地地而起你看,在我身上的人也越来越少,都到城里去了。”“唉 …唉,要不然我到你们城市玩几天吧。”“欢迎、欢迎。”乡村,去城市游玩了。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怎么回事?仔细一看,天空被烟雾包裹住了,小鱼们在河里喘息,鸟儿也被捕杀,动物们则是了了无己,森林也被砍伐,到处都是一片狼藉,残败不堪,突然,从一座工厂内排出有毒气体,城市与乡村被迫吸入了有毒气体,看到这些乡村害怕了,深恐自己也会变成这样。于是他立即逃离了城市,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地界,喘了一口气,才好了一些。“你看到了吧。唉,城市大哥,原来如此,我知道你为什么身体不好了,原来都是生活在你身上的人类所导致的。是啊,我身体不好了,恐怕在将来没有我城市大哥吧。“不会的,不会的,在过五年后,人类会将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五年后一城市再次找到乡村说“人类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如今,他们已经明白如何保护我了,并且政府还推动了各种政策,快看原来的我己经不见了,现在的我到处充满了生机,鸟语花香,不知农村小弟,我们能和并在一块,这里农村也会得到更大的发展,这样你变成了我我变成了你,从此以后在农村遗迹上有着世界著名的的空中花园成为当地亮丽的风景。而当地人一直口口相传100年后仍是热点,在梦中看到这一切,便笑醒来,我想这一切是真的就好了,这样我们的祖国会变得更好。在城市与乡村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农村,因为农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其实城市与乡村本质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是在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物质追求越来越大,但他们的消费与使用的同时,却不曾想到大自然正在被一点一点的榨干,有部分动物濒临灭绝,在这个社会,我更加希望他们能够保护环境,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更加渴望他们能够实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在同时,我也要进自己最大的能力,积极宣传保护环境的知识。...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重合元素,就可以从另一个城转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而乡村和城市就是两片天地。我是一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当你读到这句话时,是否感受到天马行空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戒言,紧紧罩住了我们。无休止的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的结局告终,在某座钢筋房内。当你敲打键盘,发出咔嚓的声音,是否感到飘渺且模糊,那也是与你相隔几千公里外农田里收割机与你一起发出的咔嚓声。当然咔嚓也不止于此,还有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声音。当你跨越城市路过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野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倚靠在旁,你是否想起前辈的思想与内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有着对田园山水的眷恋;孟浩然有着,“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坦诚。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中,但是曾经的田园生活不再成为我们的一部分,就像帕特里克说的话一样“城市不再像墨迹,油渍那样蔓延,一旦发展,他们就像花儿那样呈星状开放,在金色的光芒交着绿叶”让我们感受到了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好像也慢慢失去了田园文化和,古人内涵,山水之墨。因此有些名人开始写关于乡村为题的素材,而田园生活变成了城市人的休闲娱乐之地。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原始的淳朴,山野乡村生活仿佛让人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而我同时也喜欢城市的生活,尽管有太多的缺憾,却有着他的独特之魅。乡村又有着他的宁静,像少女一样安静娇羞,石榴裂开了嘴,露出满腹经纶,笑着城市的喧哗……回到乡村喧哗已荡然无存,回到都市,方便的生活让人惊叹……所以啊,乡村与城市都是景,虽然是两片天地,但是缺一不可,使得乡里人与城里人相互沟通了解,那么城市化的意义就远没有如此粗俗了。只要我们做个生活的有心人,怀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会发现其多彩的美。...
城市,也许大家一点儿也不陌生。在我的思想角度来讲,那就是“钢筋与水泥”的天堂。对于一个在城市里面长大的孩子,我已经习惯城市中的灰尘和污浊。我很少去体验过乡村的美。乡村,美就美在他们的风情“美”。他们是很朴实的一群人,用最好的一面来对待远方来的客人,你只要仔细观察就能看出他们发自内心的美,那就是善良。我很少去体验过乡村的美。乡村,美就美在“景”。在乡村,远离了城市的喧哗,没有了汽车的鸣笛。高高的山峰一眼望去,永远也看不尽。新鲜的空气和城市的空气对比一下那可是天壤之别。早晨,乡村的人们早早的就去了大山里忙活着自己的事情。一眼望去漫山遍野的人,好像晚上的星星,这里一颗,那里一颗。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快,乡村的生活节奏很慢……但是城市与乡村的区别不仅仅在于这些当中!...
城市的资讯流动十分快速,一切奇闻轶事一手在握;城市的生活步调十分仓促,一切轻松悠闲皆要放下。矗立于街上的高耸大厦,不禁令人怀疑这到底是多少工人的血汗?一阶一阶是前人的努力,一层一层使我们能前瞻更远的未来。从上俯瞰,人们成可爱玲珑的小偶;房厝则是童年的回忆─积木。街上林立的市坊,让生活更方便;及时的讯息,提升人民的认知。如果能居住在这里不是很好吗?但我并不这么认为……。走入了乡村的美好,徐徐吹来的微风,吐露着朴实的芳香。百花争妍,绿草相衬,甚至让我想偷偷撷取这片美丽。清新的芬多精悄悄窜入身体,犹如重生一般,心灵的浮躁、烦恼都抛至九霄云外。走进古早的柑仔店,就像坐上小叮当的时光机,时光倒退至那弥漫人情味的时代,即使我没经历过,这样的感觉却身历其境。老妇的热情问候,让我心中有股暖流通过。到了晚上更是让我惊叹,没有了光害、噪音。星星的数量数都数不清,却又触手可及,即便在这种环境下数星星,也没有人会嘲笑我的愚笨。因为大自然的美景就是会让人爱不释手!犹记得,前几年前往基隆一个小渔村,我的刻板印象就是许多的港埠。直到我遇见了它─忘忧谷,才让我认识真正乡村美景!背山面海的忘忧谷,走在里面,可以看到山又可以看到海的双重享受,既特别又兴奋。海的壮丽威严使我震慑;山的安静神秘使我沉静;村民的热情朴实让我轻松。看着脚边小花,感觉自己巨大无比,望着波涛汹涌的海浪,却又感觉自己如此渺小,这种感觉或许旁人无法想象,但当下我觉得真是微妙!而我的心情也因此沉淀下来,“忘忧”一词实至名归。或许乡村的生活品质不是顶好,但再多的富贵、钱财、方便都无法换取这一点点小幸福,像:如诗如画的美景、热情纯朴的乡民、轻松悠闲的生活……等。是多么令人渴望的!现在许多人都栖身于城市丛林,既繁忙又庸碌,何不在乡村中,寻求小小的幸福呢?...
城市,在人们心中是一个现代化与科技化的结合的地方,这里,有拔地而起高楼大厦、飞驰的汽车、美轮美奂的人工风景、高大的火车站……这是一个让人沉浸在高科技之中的地方。乡村,在人们心中是是一宁静与美丽结合的地方,这里,有潺潺的小溪、广阔的土地、形状各异的大岩石、破破烂烂的小茅屋……这是一个让人沉浸在宁静的地方。城市人,都是以现代的眼光看人,比如我,每当闻到乡村那些菜的时候,总会捂着鼻子,嘴里总喃喃自语:“这些东西可真臭啊!!”看到城市里的东西,一点都不惊讶,因为这些东西我司空见惯了,做什么,总要用高档的东西,不用就做不来。从不愿意走路,都要开汽车,吃的东西都是名牌,用的东西也是名牌,穿的东西还是名牌。乡村人,都是以老眼光看人,比如外婆,每当看到城市里新鲜的东西,总会大吃一惊,嘴里念着:“这么贵的东西,别买了吧!”其实,只不过才几十元。做什么,都讲究实在,不用什么东西,总能干好。从不做车,只需求走路。吃的是普普通通的蔬菜,穿的是补了好几次的布外套。城市人,懂得文学,才能赚钱。比如我,有文化,语文、数学、英语样样精通,以后可以赚大钱。乡村人,不懂文学,不能赚钱。比如外婆,没文化,只有一身力气,所以他们只能当乡下人。不知你要当什么人,要看你的本事了!...
大城市资讯充足,生活多采多姿,在物质方面应有尽有,夜晚总是闪烁着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放眼望去是一座座耸立的高楼大厦有如一片城市丛林,彷佛不夜城般璀璨,可以拥有小乡村许多梦寐以求的物质,交通便捷,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那慢慢疏远的人情味以及许多严重的污染问题了!至于小乡村,虽然没有城市繁华热闹,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但是它有新鲜的空气,风景如画,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和浓厚的人情味。住在乡村的人,大都是在田园工作,所以身体都很健康强壮。比较不好的地方是道路有如羊肠小径,交通不方便,而且没有城市那林林总总的商店。乡村放眼望去是绿油油的稻田,不知名的小花开满路边的草地,成群的蝴蝶同时在草丛中翩翩起舞,自然纯朴的美丽风景以及亲切浓郁的人情味,生活在步调快速的竞争时代,能这样自由自在的过日子,真是一大享受,希望这么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要被破坏,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虽然在大城市生活很方便,但是我还是比较喜欢小乡村的生活,因为那里没有大城市的纷纷扰扰,而且风景美丽、空气新鲜,每天都听到小鸟歌唱,不会像城市一样到处都是车水马龙的车子,更不用关在家里当电视儿童,真希望能一直住在乡下,倘佯在这大自然的恩赐里。...
“大”有时候是好的,但“小”有时候也是好的,人们常常希望自己的财富、名声能大,希望灾害、疾病能小,但对于大城市和小乡村哪一个好,每个人却有不同的想法。大城市的交通方便,可以以最快的道路到达目的,商店密集,不用担心需要走很多路才能买到生活所需的物品,像城市有许多商店都是二十四小时不打烊,让夜猫族或是想吃宵夜的人,不用担心需要的东西会买不到,使的台北市白天和黑夜的商店街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造就了城市不夜城的称号。但是大城市也不可能完美无缺,都市人们生活的步调紧凑,一早起来赶着吃早餐去公司上班,马不停蹄的努力工作,周而复始,每天都如此繁忙,使的许多人只有在假日才能好好休息,放松心情。小乡村和大城市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小乡村的优点是环境比较安静,不会有太多的噪音,也不用因人潮拥挤,每天赶着上班、上学,生活很悠闲,因为人口少,有许多广阔的地,所以房子都不会建的太高,但都盖的很大,爬楼梯不用那么辛苦,至于剩下的地大部分都拿来种稻田、蔬菜、水果、花草,只要一进到乡村,放眼望去,大部份全都是农田,也因为车子和工厂很少,又有众多植物环绕,空气比较新鲜,不会常常闻到许多肮脏的废气。但是小乡村因为工作机会少,导致许多年轻人都到城市里找工作赚钱养家,使的乡村只剩下老人和因为父母在外地上班而接受隔代教养的小孩,所以乡村里非老既幼,缺少年轻人,让乡村没有翻身的机会,经济萧条,交通也很不方便,买个东西可能要到很远的地方。不管大城市和小乡村各有各的优缺点,适中其实是最好的,有些县市就是刚好拥有了城市和乡村的优点,二种好处一次拥有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居住环境,未来,是否能有更多这样的地方,是否再设计都市或乡镇时,都能多方考虑,使科技与自然在人们的居住品质取得最佳平衡呢?这是一个极需大家深思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