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友谊,沉淀过一段时日,不管有怎样的爱恨纠缠,都能释怀。让我忍不住湿润了双眼的,是时间的流沙,让太多的背影,渐行渐远,无论我们有如何的心灵认可,都已经回不去了。
(一)
认识Jay和纯,是在一个阳光的午后,初次见到他们时觉得他们是很清爽很单纯的时代少年。由于一本书,使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Jay之所以取这个英文名,是因为他喜欢周杰伦,很凑巧,周杰伦也是我的偶像,不为什么,就是喜欢周杰伦的歌里那种淡淡的忧伤。
纯是一个善良温柔的女孩。六年前我和纯就已经在同一个班级,不过现在,我们三人都不同属一个班了。
(二)
Jay提出组合一个乐队。我和纯都同意了,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JCY。我负责爵士鼓,纯负责电子琴,Jay便是主唱兼吉他。从此校园里多了一支乐队,JCY。
(三)
我们的音乐细胞似乎受到了周杰伦的感染,所创作的歌曲都带有淡淡的伤感。但出色的表现使JCY乐队在学校里掀起一场风波。每次的文艺演出都少不了JCY,我们很受欢迎。不单是我们的风格,而是每一首歌里的故事。动人。悲伤。诉说着这年龄阶段少年的心事。不乞求成为校园风云人物,只求用音乐来发泄情绪,这是JCY乐队的心愿。我们一起买吉他,一起练吉他,一起创作歌曲,一起唱歌。日子过得很平淡,只是JCY乐队也因为某些原因而解散了。Jay依然是Jay,纯依然是纯。
(四)
Jay要走了,到那个遥远的银装素裹的北方。
纯也想走,她考到上海的一所重点学校,想继续她的学业。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她来向我告别。我没有说话,她也沉默着。良久,她扑在我身上使劲的哭了起来,我明显的感到肩上湿了一大块。
那个晚上,在我记忆中格外的冷。风在玻璃窗上刮出哗哗的声音,像是寂寞而空旷的黑色挽歌。一阵灯光洒下,吹满我的衣服,把我的脸和眼睛刺痛,玻璃上恍惚的影子。像是一片片开满黑色野菊花的山坡。
(五)
记忆中的空气已经裂为一堆破碎的玻璃,尖锐而锋利,时间在锋尖上悄声无息的滑过,留下一片班驳的零零散散的回忆。也希望这些回忆可以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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