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们相识的时候,还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小小的年纪,还是单纯的连性别都模糊的时候。
杨雄家就在我家对面,所以我们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朋友。相互串门多了,我们也就都有了“两个家”。
小时候我比较霸道。我当警察,他就只得当小偷;我当医生,他就只能装病人;我当法官,他就成了犯人。有人天天让着,自然让我骄傲起来了,在他面前走路时,都恨不得手叉腰脸朝天。
但杨雄也并非总是让着我,有时把我弄哭弄生气了,我就不去他家也不准他来我家,然后他就会拽着我的裙子屁颠屁颠的跟在我后面,又是求又是骗,最后多半是用一跟棒棒糖成功贿赂我和他和好。
后来,好像是杨雄到了别的小学读书,我们玩在一块的时间就变少了,再后来,我也搬了家,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我的生活中逐渐隐退,就像小狗舔过的碗一样干净彻底。
所以,当老爸告诉我,站在我面前的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就是小时候天天和我玩在一起的杨熊时,我因惊讶而张大的嘴巴,想必可以塞下一颗鸡蛋了。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加上我们相识时都还小,杨雄也是认不出我来了。
小时候觉得“杨雄”这个名字不好听,总是固执的叫他大熊,然而时隔多年后重逢,竟只是乖巧的称他“哥哥”。说话时候都带着点生疏和陌生。
时间静静地如水一般倘过,它不会理会什么人什么样的心境,再平静再波澜壮阔都不足以使它停下。然后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冲走了我的童年,冲走了我和大雄的友情。
离开三明时,大雄使劲的和我挥手告别,又似乎在挥别我们曾一起走过的童年。
或许友情一直在,只是换了种方式存在罢了。这样想来,我也就不怎么担心初三毕业后,曾经的朋友会被我遗忘或把我遗忘。
不管怎样,不同的路有不同的人陪你看风景,有些人虽然不能陪你很久,但曾经相处的美好记忆不会被带走,也不会轻易被遗忘。比如友情,它永远不会被轻易遗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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