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在这个炎热而又快乐的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儿童文学作家。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对生活充满热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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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友谊!友谊!这就是友谊,伟大的友谊!这本书讲的是:在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亨利猫。柴斯特经过一段时间,终于找到了自己擅长的本领--...
一个优秀的人,就必定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人,多读一些经典杰作,可以从书中的语言里得到和世俗不同的气息。乔治·塞尔登笔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这样一部完美的作品,他用动人的笔调描写了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
有人说,动物的思想境界是高尚的。那么,这完全是对《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最佳赞赏了。这本书是讲: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
在苍茫无边的书海中,总能找到一本能向你源源不断地灌输知识的书本;篇篇文章中,必然能找到打开书中黄金屋的钥匙,鉴赏颜如玉的伯乐。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本能贯彻友爱与真实的情感,理解与温情的快乐的书—...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
张智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我读完这本书,深有感受。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所以...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着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在他的笔下,一只小蟋蟀是怎么样来到纽约的呢?它来的壮大的纽约市会发生什么呢?它是怎样生活的呢?后来它又是怎样回到朝思暮想的故乡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
在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在成千上万本书中找到了最后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回到家,我就拿起读,读起来朗朗上口。我记忆中最深的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讲述了柴斯特出了名,他的歌声吸引了众多观众。起先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