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蟋蟀是一种很好玩的昆虫,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很爱玩它。它们长着一对薄薄的翅膀,颜色紫褐而光润。雄的翅膀可以磨擦出声音。
蟋蟀的后腿又粗又大,还带有锯齿状的倒钩。
它善于跳跃,而且跳得很高、很远。当然,如果它们失去了跳跃的法宝――后腿,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跳不起来了。
雄蟋蟀的尾部拖着一对尾须,像一把大剪刀,俗称“两枪”。雌蟋蟀的两根尾须之间还有多根产卵管,俗称“三枪”。
蟋蟀不像别的昆虫,为了临时的隐蔽而藏身,而是慎重的选择自己适应“房子”,并且它们的住所一定要排水优良,有温和的阳光,门外还要有一丛草来遮掩自己的洞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它们的洞穴竟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出来的,尽管它们没有很好的工具和卓越的建筑才能。
十月份是蟋蟀盖房子的最佳时期。盖房子的时候,它们用钳子似的前足搬土,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不断的刨土。你不要认为蟋蟀盖房子是件轻松的活儿,蟋蟀的住所让我们来挖真是易如反掌,但对于小小的蟋蟀这的确是件苦差事。它们的洞穴不是一时半刻就了事了的,需要长期的维修,而维修还要根据天气的变化来加深加阔。它们的住所很简朴、清洁、干燥,墙壁光滑。
蟋蟀出来吃门外的青草时,绝不去碰用来遮掩自己洞穴的那一丛草,以免被人发现。它们的洞口收拾的很平坦,这便是蟋蟀的平台。我之所以喜欢蟋蟀,大概就是喜欢它们这种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吧。
下一篇:采访妈妈
我十分喜欢小动物,特别喜欢观察蟋蟀,每年秋天我都要捉几只蟋蟀养起来。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它身长大约20毫米,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它有三对脚,前面的一对又细又长...
蟋蟀 蟋蟀,俗称蛐蛐。它那花椒籽儿似的大眼睛,黑褐色的小身子,看起来还挺可爱呢! 在炎热的夏天,蟋蟀那一阵阵悦耳的歌声,在夜晚的草丛中回旋,在夜空中飘荡,在那为宁静伴奏,它是当之无愧的小提琴手。 两只...
我爱蟋蟀,我把它养在瓦盘里,盘里放了在溪中洗净了的清沙,复在其中移植了有芥子园画意的细小的草,草的旁边放了两三块洁白的石块,这是我的庭园了。我满足于自己手创的天地,所谓壶底洞天便是这般的园地更幻想化的...
我是一只蟋蟀,我盼望那柔情似水的春天;我喜爱那豪情奔放的夏天;我厌恶那无情的秋天---秋雨;我害怕那冷酷的冬天---雪花。春天是我的生日,我盼望我能成为一名音乐家,就像贝多芬;感谢父母,它们不仅仅赐予...
夜,深了。远处的居民楼万家灯火,夜晚的城市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然而,在灯光照耀不到的草丛深处,传来一声轻轻地试探性的鸣叫:“唧——唧——”试探性的声音消失了一会儿,紧接着便是:“唧唧,唧唧……”的独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