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博哥是我的同桌,哦,现在应该是说曾经的同桌。说“曾经”这个词的时候心突兀的疼了一下。是的,应该是“曾经”的了,过去式。再一次啰嗦的解释一遍,博哥是一女的,不过她觉得这一名字更好,所以威逼利诱我该称呼。结果我改了,却再也改不了口。
记得初三的时候,我俩狂看小说。她就经常一脸歉意的看着我:“花生,你不要再看小说啦!要不然别人会说我教坏你的啦。”补充一点,看小说这一陋习乃博哥传授给我的。而且班上相当一部分同学也被她感染了,天天课本不看看小说。所以,结论是——她的歉意是罪有应得!
我瞥了她一眼,开了个玩笑:“对哦,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博哥也不生气,眼疾手快的把我手中的小说抢去。呜呜,我的小说啊——(呃,这就是为什么我只能看一半小说的原因……)无言。
这是我们初三经常上演的戏码,反正总的来说,都是些违纪的事情,事情不大,但每天总是这样吵吵闹闹的。不过说也奇怪,初中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今生的记忆竟然大都是我和博哥违纪的事情。但是当时的恐惧都忘记了,记忆中都是些小小的窃喜,还有就是对不起老师。
初中毕业已经有两个月了。那天约博哥出来闲逛,忽然发现博哥“蓬蓬的狮子头”已经看不到痕迹了,她文静了,头发长了,也漂亮了。可是她听了我的赞扬之后的招牌语气让我明白了他还是原来那个她,有些粗鲁,傻傻的,肯陪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发呆的同桌。(不知道博哥看了会不会立即打电话来兴师问罪?呵呵)这个发现还是让我心里有些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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