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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真性的段落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了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生,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你权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判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在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菱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在义与利之外》的优美段落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