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宪法的段落
描写宪法的精彩片段
  • 描写宪法的段落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脸像橘子被榨干了汁,固定的镜框中眼睛没有坚定的方向,不皱眉头,也能自然地流露出哀伤。我想积极地描绘我的未来,却连现在的我都无法把握。有人说过,当你不考虑未来的时候,你也不会有未来。我是一个最大的矛盾体。当我昏昏沉沉的想眯眼当一只夏天的狗时,我只能趴在桌上,却永远不会闭上双眼。因为我不能就这样把时间睡过去,可我也就这样把时间化作的寂静和老师的声音交错在一起,若隐若现。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永远不想在课上被老师拍拍肩膀或者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的方式质问你。历史上向来只有身体不舒服的学生才允许上课睡觉。可我想历史上向来没有身体不舒服的学生上课会睡觉。下课铃声响起,我就会像喝酒壮了胆一样伏倒在桌子上。铃声是宪法,老师拖堂是创造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所以无效。我也不是一个值得老师下课还会质问的学生。当我的耳边传来湖水荡漾开时的醇厚温柔的声音时,我想自己已经进入狗的梦乡了。

    全都是夏天》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宪法的段落
  • 对于孙中山的历史贡献分析,主要是认为孙中山确系近代倡导共和革命,成功组织成分复杂的各种反满势力,并注入西方现代政治理论与宪政思想成分的领导人。而孙中山虽亦重视掌握领袖权力,但较具理想色彩,较能为制度建设之需要而放弃政治资源。孙中山虽倡导武力推翻君主专制,武力弭平军阀割据,但使用之手段较为温和,善后措施较为宽容,不采彻底铲除之作法,与蒋介石或毛泽东等强调组织纪律而严厉惩处反对者不同。孙中山亦是中国政治经济现代化之重要阶段性人物。孙中山较全面地整合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重要成分,包括宪政民主,人民主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权力分立制衡,与社会主义等等。另加上其个人认为有必要保留的中国传统制度机构——监察权与考试权,形成五权宪法学说。对西方重要思想在中国的普及,具有推动者的作用,促成西化民主派和共产主义派对中国未来建设的深入探索。而孙中山在其中采取某种折衷立场,却坚持共和民主之宪政体制,至今仍有其价值。

  • 我不明白老师的话,急匆匆的跑去收拾书包的她,脸涨得红红的我大口喘着气,“你…你…你为什么…要…转学?”她的脸泛起了红晕,她静静的坐着,低着头跟我说:“我爸爸说,我这个年龄学习没有用处,他说在老家给我找了一门亲事。让我回老家嫁人,种地去。”她的话对我而言,如五雷轰顶,我内心充满了疑问甚至愤怒。那时的我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多少懂一点,我很疑惑为什么她才十六岁就要辍学?为什么辍学后要回老家嫁人?法律不是规定女子到二十岁才可以结婚么?我一肚子的不解疑惑都立马浮现在脑海里,为什么夏天她不可以穿单薄的衣服?为什么体育课她不可以踢足球?为什么一定要做她父亲所谓的女孩子的玩意?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婚姻自由的权利,她有权选择她嫁给谁嫁到哪里去,为什么都是她父亲一手安排呢?哪怕就算她将来终究要嫁到一个穷乡僻壤里去,可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也要完成才可以啊!在那时,我才知道家庭环境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或许可以造就一个总统,一个坏的家庭环境也许就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其实,更重要的思想。看着她不开心的样子,我也没有多说什么。

  • 说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宗教信仰一样,多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人类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人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作为当代的高中声我们有幸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制国”已不在是美好的梦想,而是被写进了宪法,是多么的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如何做到与法同行?可能回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其实法律里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 时间过的很快,眼间中午到了。吃完午饭我去食堂盛汤,回到教室里,我旁边一位同学拍拍我问道;‘‘喂!周振宇今天什么汤?”我想都没想便回答道;‘‘西红柿蛋汤。”其实在我讲话时已经违反了新出台的班级“宪法”。所以老师决定重重的处罚我。喊我站在讲台上罚站,望着台下全班同学看我的眼神,我心里十分不服和难受,平时一向坚强的我,眼泪却在眼眶里打,我真的好委屈啊!老师把我喊到她的面前,责问我: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吗?我想了一会儿,对着老师说;“不知道”。老师严厉的对我说:“既然你不知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你作为班长,首先不应该带头讲话。再说吃饭时也不能讲话。”可一听老师的话,我的暴脾气又上来了。心想又不是我主动找别人说话的,是别人问我的啊!于是红着脸大声的冲着老师说:“做事要一视同仁,你为什么只处罚我而不处罚她呢?”佘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是班长,是好学生,要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你作业不仅正确率要高,而且字也要写的更好,你说是不是?”

  • 在你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王子与贫儿》中的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他出生在伦敦的垃圾大院,家境贫穷的他,时刻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风度翩翩的王子,在干净的食堂吃饭,在优美的环境学习……他想当王子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和伙伴们玩的游戏都是假扮王子。一天,他在玩游戏时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皇宫前。卫兵以为他是个叫花子就威吓他。这一情景恰好被真正的王子爱德华看见了,他立刻责问了卫兵,并将汤姆带到王宫款待了一番。饭后,他们觉得对方的衣服十分有趣,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对方穿上。这时爱德华发现汤姆手臂上有道伤痕二话没说就气冲冲地去找守卫算帐了。到了门口,守卫以为他是汤姆就把他赶了出去并关进了监狱。在狱中,爱德华发现很多人都是小错就判死刑,更多的人是因为误会才进来的。爱德华十分震惊,他发誓一定不让他们白白吃苦受罪,回去就修改宪法,使无辜的人洗清罪名。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在国王加冕的最后一刻赶到了王宫,并成为了新的国王,而汤姆也成了他的左肩右膀。

  • 认真学习宪法,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而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从这里可以充分体现出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作为青年学生的我们,为了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就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

  • 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宪法晨读活动”,看完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使我更加了解了宪法的神圣。  通过选手的演讲,我大概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和由来,更是结合选手所讲的事例,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我知道了宪法是由毛主席首先编写的,我们未成年人是受宪法保护的。如果你的父母虐待你或是不让你上学,不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必要时甚至可以将他们告上法庭。  通过这次活动,我加深了对宪法的了解。比如说,以前有家人、亲戚跟我开玩笑,说我是捡来的,我只会不停地跟他们反驳,但是现在我会大声跟他们说:“你们这样传播不实的谣言,伤害到了我,也违反了宪法,请不要再这样做了!”  随着直播的不断前行,我越来越觉得宪法就是我们的守护神,守护着我们的童年和生活,同时也守护着我们的国家。希望今后我们大家一起在“学宪法、守宪法、爱宪法”的道路上携手共进!

  • 我再来说一个“美国版”小沈阳的一个经典笑话:《移民官》。第一个问题是:谁是本杰明。富兰克林?被考者回答道:“难道他就是我们小区商店被抢的原因?”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是宪法第二修正案?被考者再次回答说:“难道他就是我们小区商店被抢的原因?”这个笑话对于美国人来说很好理解,但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很难理解。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笑话时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懂了,给您讲解一下:第一个问题中的本杰明头像出现在美元上,也就是像毛泽东主席的头像出现在百元人民币上。第二个问题所说的美国宪法第二条,内容是保证了美国人民有持枪的权力。这个笑话我已解释,其中的意思只有让您自己去品味了。

  • 忽然,我被一片诡异的黑暗笼罩,恐惧与寒冷占据了我。在黑暗中,我发现一束光,于是,决定朝着那道光前进。不久,我进入了一扇门,当我逐渐适应了光线,猛然发现我已置身在一个陌生的都市,充满着乌烟瘴气,令人喘不过气,五颜六色的飞船映入眼帘。我沿着街道走下去,发现“人们”都穿戴着航天员的服饰。过了一会儿,一名穿着“蓝色宇宙飞行服”的人向我走了过来,把我带到街角的一栋美轮美奂的房子里。一踏进门,阵阵温暖舒适的香气扑鼻而来,里头坐着两名穿着蓝色T恤的人,其中一人操着字正腔圆的汉语,向我义正辞严的说:“根据宪法的基本人民义务,你必须要穿着多功能衣……”当他滔滔不绝的说着,我一时呆若木鸡,宪法?多功能衣?莫非,我到了未来?

  • 1954年9月,颁布了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0年,建立经济特区。1982年,邓小平提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形成邓小平理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和凝聚中国力量。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 日本法西斯在中国犯下了滔天罪行,二战后,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日本甲级战犯,侵华战争的制造者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被判绞刑,有些战犯也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日本法西斯就真正在日本消失了吗?不,它正准备东山再起,酝酿新一轮的战争。你瞧,日本现首相,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在去年底参拜供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不就是一个预兆吗?近期日本广播协会(NHK)新会长籾井胜人声称“每个国家都曾存在”随军“慰安妇”、不应单独批评日本,安倍内阁右翼势力千方百计地想要修改和平宪法,发展国防军,解禁集体自卫权,其野心昭然若揭。日本更篡改历史教科书,否认慰安妇事件,给亚洲各国人民也带来了深重的伤害。

  •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作为二战的另一主谋,其法西斯行径为自身和东亚各国都带来了深重灾难。但战败之后的日本政府,不但不痛定思痛,调整自身历史观与历史态度,反而妄图抹去历史,军国主义势力仿佛又在蠢蠢欲动。先是篡改历史教科书,掩盖南京大屠杀,继而全盘否定侵华战争,竟至于抢夺中国钓鱼岛、韩国独岛和俄罗斯南千岛群岛,还对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指手画脚。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令人发指的是,现任的安倍内阁政府不仅对外实施扩张政策,还对内实行高压统治。试图修改《和平宪法》,强行通过《保护特殊秘密法案》,其内外形势与二战前无异,侵略野心显而易见。日本政府不以史为镜鉴,反将镜子打碎,殊不知这只会令其镜中像更为狰狞可怖。其逆行倒施已令日本民众反对情绪激化,而当军国化的病态历史精神与和平的民族心理相撞,只会带来灭亡。

  • 我们首先要懂法。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社会才能井然有序。法律为生活制定规矩,能够解决纠纷,协调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在生命的每一刻都不能离开法律。法律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所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律保障。法律是以独特的方式来保佑生命,在冷峻的外表下蕴含着对人生的丰富热情。我国现行法律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要求;体现执政党的性质;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 其实,每个人都是公民,然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所以,每个人从出生起就在纳税了,在18岁以前都由监护人(爸爸妈妈)来帮我们纳税的。收来的税都会分到各个贫困地区,有些没工作的人拿的低保工资就是国家把收来的税发给他们的,还有的会用来铺路造桥,也就是说国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国家收税也是有道理的!在社会中,正是因为有纳税人勤勤恳恳地拼搏创业和无私奉献,正是因为有税务人默默无闻的应收尽收,才有了我们国家经济建设欣欣向荣,人民的安居乐业!如果你愿意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共创美好的小康社会,那么你还犹豫什么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 六十年里,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西藏废除农奴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青藏铁路通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许许多多,数不尽的欢笑与自豪。 我想,新中国能有今天的辉煌,全都离不开那些曾为美好今天而奋斗的烈士们吧?是的。有数以亿记的英雄儿女,曾在战场上浴血奋斗,一个一个地牺牲,却毫无怨言。甚至,丝毫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甚至,他们中,有本可以拥有美好未来和前途的年轻人、小孩子!王二小,刘三姐,邱少云,董存瑞……有那么那么多的人,为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时光、努力学习、热爱祖国,为祖国做出更大贡献呢?

  • 开学第一课,我们观看了“法律让生活更美好”的学习片。这让我学习到许多法律知识。比如,最近,中国人民法院新推出了公平又公正的宪法,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例,比如宪法第一章第三十六条,要爱护国家,要爱护国家的人民;第一章五十四条,民族之间要团结友爱等等。

  • 归根结蒂。执法者犯法,秉持纲纪者败坏纲纪,才是对社会最大的傷害,且更容易引起民众的不满和对社会规笵的失望。从这点上讲。建立健全法规,完善法制;保持司法独立公正,提高公信力;确立宪法权威、强化宪法意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公正、守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在日常生活中主要靠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许多部“子法”来维系人们的次序,我国法律规定了我国公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使我们清楚的知道在平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旦违反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从而使人们不再违返法律。

  • “我是挪威人!”挪威的烂布说。“当我说我是挪威人的时候,我想我不需再作什么解释了。我的质地坚实,像挪威古代的花岗岩一样,而挪威的宪法是跟美国自由宪法一样好!我一想起我是什么人的时候,就感到全身舒服,就要以花岗岩的尺度来衡量我的思想!”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有法的公正,同样我们也要有做人的道德底线。就像王瑛、任长霞一样,以身作则,用生命I卫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宪法赋予了公民权利,并非让我们为所欲为,而是提供一个最高的行为准则。政府只有依法行政公民依法律己,幸福才能遍及中国,幸福中国才能在公正中得以壮大。

描写宪法的段落400字
  •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制定了具体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少数民族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各民族群众,不论信仰何种宗教,他们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少数民族散居的地区,他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 以热爱祖国为荣。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对世代养育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一种深厚的感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历尽内忧外患,之所以今日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且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一代代志士仁人不懈奋斗,甚至为国献身,在于“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不断传承。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对祖国的忠、对民族的爱视为作人的根本与大节。那些热爱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和民族的利益立下丰功伟绩的人都会名垂青史,为世代所崇敬和歌颂。热爱祖国已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每个民族成员、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起码的公德和觉悟。具体说,就是每个民族成员从思想到言行,都要忠实于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人民;热爱祖国的山河、捍卫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热爱祖国的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热爱祖国的和平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破坏祖国统一的一切行为;热爱祖国的建设事业、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繁荣昌盛,并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四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直至生命。

  • 首先,各国政府和社会团体以及世界组织等,都要积极提倡、宣传尊重这个全球共识的伦理原则,使它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国际交往中最基础的道德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目前,由我国和一些亚非国家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国际法和国际交往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宗旨中也明确指出:“要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这里,“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不仅是国际法的一个原则,同时也是全球共识的道德原则。英国学者米尔恩在谈到“作为最低限度普遍道德权利的人权”以及共同体的道德原则时,就十分强调“尊重的道德原则”。他说:“共同体能够动用这个权力做什么,是有道德限制的,其成员所享有的公平对待权利必须得到尊重。”

  • 德国革命时,德国改行共和制,但权力争夺仍然持续,极左派共产主义者于巴伐利亚夺权。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于1919年8月11日签署魏玛宪法,革命结束。1929年,大萧条发生,以及凡尔赛条约规定严苛的和平条件、政府长期不稳定,民众渐对政府失去认同。刀刺在背传说广泛流传,认为德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系由于欲推翻政府者。魏玛政府因签属凡尔赛条约而被认为背叛德国。德国共产党及纳粹党于1932年掌握议会多数。在连续数个政府内阁失败后,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阿道夫·希特勒为总理。国会大楼于1933年2月27日遭到纵火后,颁布紧急法令取消民众部分基本权利。授权法案通过则赋予希特勒政府完全立法权,当时仅德国社会民主党反对该法案,而德国共产党国会议员则已遭捕入狱。希特勒借由其权力排除实际上及潜在的障碍,在数个月内即建立中央极权国家,各产业也因重新建军而复苏。

  •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描写宪法的段落300字
  • 现在让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话题:“知法”,法律,指的是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可能有些同学会说:“法律这么复杂,我们怎么可能一一了解”。实际上,我们小学生需要记住的法律并不多,有些法律并不会真正实际运用到生活中。如《宪法》,是专门制裁一些贪官的法律;《劳动法》则是给许许多多的工作者权利的保障……我们中小学生要记住的是遵纪守法,不做不文明的事。当然,也不能知法犯法,那是不可取的。法律,创建出来就是为了让我们一些不良的习惯得到改变,我们应当用法律来约束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我们中小学生对法律可能还是懵懵懂懂的,但必须进行法制教育,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条例规定,勋章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授予勋章、奖章的条件,以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

  •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 中学时代,“法”的影响从社会蔓延到了社区,蔓延到了学校,蔓延到了我们的课本上,变成了一串串长长的专有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纠纷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的意识覆盖了漫漫苍穹茫茫人海,立足于自然之间,又涉足于人类社会;它的触角触及我们的形为活动,也触碰到我们的精神世界。让那小小的萌芽生长出柔嫩的枝叶。

  • 我的祖国的成长,我这位几乎和新中国同岁的爷爷是最好的见证。她跨过了鸭绿江,抗美援朝,那年,他出生;她登上了青藏高原,和平解放西藏,他刚满1岁;她确立了基本经济体制,推行五年计划,他3岁;她开展了第一届人大,颁布宪法;她建造了工厂,生产汽车,他6岁;她孕育了雷锋,舍己为人;她发扬了载人航天精神,发射了“东方红1号”,他20岁;她发扬了考古学,发现兵马俑,他24岁;她推行了《新人口论》,推出“计划生育”,他刚刚不惑;她实施了“一国两制”,收复了港澳,他已年近半百;她发展了经济,加入世贸;她推动了农业发展,删除农业税;她登上了舞台,举办奥运,那年他56岁……她的成长并不是一帆风顺。她也曾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遭受了大兴安岭火灾,经历了“远华贪腐事件”,遭遇了“非典”的袭击。她却像一个慈祥的母亲,依旧孕育着她的子孙。

描写宪法的段落200字
  • 1983年6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使用频率最高的5个实词是“我们”、“建设”、“经济”、“发展”、“要”,其中“建设”和“经济”比1978年有了大幅增加。而1978年报告的第一实词“要”则锐减6成。大幅下降的还有:“社会主义”由1978年的104次降为39次,“无产阶级”则由37次降到1次。

  • 7岁开始,我就学习书法,坚持到现在,已经第6个年头了。那时,学校一年级就开设书法课,可是大部分同学都没有坚持下来,而我依然还在学习。最近,我顺利通过了中国美院组织的书法九级考试,这可是最高的级别了;同时,我还在杭州市宪法主题书法大赛中获得了铜奖。虽说是铜奖,但含金量挺高的,因为4000多名参赛选手,最终只有200名入围,书法高年级段中,只有53位选手取得名次——我算是其中一名。我练过楷书和隶书,现在最拿手的字体是行书,正在练习王羲之的《兰亭序》、《圣教序》。习惯了写行书,都快不记得楷书和隶书的样子了。

  • 法律的出现让很多人不敢再为所欲为,让弱小的人从生活中重新站了起来。法律规定了我们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以前有一个区里小霸王,所有人都管不住他,他经常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我们都惧她三分,可现在哪容得他那么猖狂,有了法律宪法限制了他的行动,如果他再有什么大动作,将来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审判。

  • 大家好!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我就是为规矩而生的。你们能猜出我是谁吗?我就是被无产阶级伟大导师列宁称为:“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你们听说过我的大名吧,我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根据哦。但是你们是不是又觉得我太威严崇高,与你们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呢!哈哈,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就大错特错啦。我和你们息息相关,一直在你们的身边哦。

  • 规矩是一种约束人的明文条令。规矩有很多种,像《论语》、《孝经》等经典著作中提到的道德准则是一种规矩;平时在学校、公司要遵守的纪律也是一种规矩;国家神圣的宪法和法律还是一种规矩。规矩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也可以保障人们的一些基本权利的实现,既约束人们的自由又保障人们的自由。但是有一些规矩形同虚设,达不到目的,如何守护这些规矩就成了一个难题。

描写宪法的段落100字
  • 本书的第一篇“政治进步”,主要写了18件大事:开国大典、宪法的颁布、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南方谈话、香港、澳门回归、海峡两岸实现“大三通”……读完后,我深深的懂得了:政治进步的核心是人民民主。国家大事,人民当家作主;千秋大业,以人为本。政治进步,保证了新中国沿着正确的道路快速发展,走向辉煌!我为祖国的政治进步而自豪!

  • 一个国家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的,它由这个人创造并且决定,那些能够独立思考的人,那些能够去扞卫自己宪法权利的人,那些能够记录真实的人,那些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完美却不言乏力,不言放弃的人,那些能够不计利害为别人付出的人,才是真正爱国的人。如果一个国家能够珍重这样的头脑和灵魂,我们有信心,让明天更好。

  • 《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正当陆天扶老奶奶走到路中间时,一个似乎酒驾的司机叫道小朋友快点走,别耽误了我走!边说改边拍着喇叭,徐明走到车窗前,说,这位先生你非但范了禁止酒后驾车的宪法还这么没爱心,你知不知道我现在一个电话你就可以坐牢了?那个司机这才安静下来。

  • 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来,人民的权利、地位不断被重视,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那么,这些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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