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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窝囊的段落
在这中间,唯一需要花点口舌对付一下的,是报刊间那些指名道姓,又完全捏造了事实的文章。因为捏造的事实比大声的漫骂更能迷惑人心,人们如果相信了那种捏造,那么,被捏造而又没有辩诬的人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但是,话虽这么说,真正辩起来却十分气闷,我的原则仍然是能不理尽量不理。这些年来本人由于不慎发表了一些文化随笔,有人说好话,干扰了几位先生的视听,于是逐渐有一些与我的名字牵在一起的“事实”刊载于几种报刊,起初以为有一个恶人与我同名同姓,后来搞清是在说我,刚想辩解说绝无此事,新的“事实”又刊布出来。正烦恼,突然想起,海外一些年轻的演员刚刚成名总会遇到类似的境况,他们几乎不辩,依然笑眯眯地演着唱着,我比他们年长,为何连他们也不如?这种想法解救了我,几年来未辩一言,到后来对那些文章读也不读,结果像没事儿一样存活至今。当然我的躲避也有底线,简单说来,如果别人受到诬陷而我知道真相,我不会躲避;如果事涉公共道义,我也不会躲避;躲避的只是自己的事。倒也不是大公无私,是因为自己的事怎么辩都是窝囊,我没有权利让我的朋友、学生、读者一起分担这份窝囊,窝囊比受伤更让人痛心。
《书海茫茫》的优美段落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