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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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

    “你们人类也没有来过这里,怎么可能知道呢?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可以统治四个国家的人,他叫‘奥卡发’。他的后面不是‘帝’,而是‘尊’,所以我们要叫他‘奥·尊’。他是一个至高无上、权力最大的人。他的权力大的可以无缘无故把任何一个神、帝或者人类处死——任何时候的瞬间!可以把一个人间要饭的瞬间变成帝或神;可以把任何一个神或帝瞬间变成凡人!但奥·尊有一个最大的弱点:怕老婆。他的老婆是‘及富乱’,‘帝’和‘尊’的夫人,第二个字是‘华’,所以我们叫她‘及·华’。及·华特别喜欢小孩,所以你们小的时候经常和及·华在一起玩。你小的时候十分可爱,不论大人或是小孩都特别喜欢和你在一起,因为那样会让他们感到快乐。就连使·帝都特别喜欢你。因此,奥·帝赐予你‘幸福之量’,世间万物的幸福都归你统治。你就这么容易的坐上了人类口中的‘幸福之神’的位置。奥·尊赐给你的法器就是拥有无穷力量的‘彩虹花’——也就是这朵。”老爷爷指了指池塘里的那多七彩的花。

    恶魔天使》的优美段落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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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小狗这么白,不如就叫它小白吧。这样想着,我就跟姐姐说,“姐姐,你没想名字,不如我来想吧”姐姐说,“好啊,你觉得叫什么好呢”我说:“小狗这么白,又这么可爱,叫它小可爱怎么样或者就叫小白”姐姐说:“那就叫小白吧,小白挺好听的,小可爱不太适合”我说:“那听姐姐的。”就这样,我们就小白小白地叫了起来,叫习惯了,小白也知道我们在叫它,它也很自觉的跑到我们身边,是不是蹭蹭我们的腿,乖巧的不行。这么可爱的狗,我太喜欢了,我想把它带出去晒晒太阳,和它在草坪上玩玩。跟姐姐说了之后,姐姐说:“好啊,看不出来,狗也挺喜欢你的嘛,好好培养培养感情,哈哈哈。”就这样抱着小狗来到了外面的草坪,阳光很好,我和小狗懒洋洋的呆在草坪是,我是不是抱着它逗一逗,小狗也老是叫,不过叫的声音特别轻。我很喜欢这只小狗,它也特别喜欢我,特别听我的话。我说:“小白,我们来握手吧,或者我们捉迷藏怎么样”然后我就悄悄躲起来了,小狗突然不知道怎么办了,特别迷茫,到处找我,其实我就躲在旁边的树丛里,看它到处找,很急的样子,我不忍心,就冲出去抱着它在地上打滚,我不断地叫着小白小白,“别怕,我来了

  •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小动物,妈妈很支持我饲养动物,记得七岁时买有两只兔子,我天天给它们吃青菜,可是不到两个月就拉肚子死了;八岁时买了两个小乌龟,我经常打蚊子、拿剩饭或肉给它们吃,养了一段时间后也不行了;后来在外面拣回一条小花猫,我每天给它吃鱼、吃肉,它长得好快,好讲卫生,会到厕所大、小便,我回家时它会在门口迎接我,后来因为怕它咬到小妹妹就把它送到姥姥家中去了;九岁时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北京哈巴狗,身上黑白相间的毛特别漂亮,一对瞳瞳有神的眼睛,我上学时它会送到门口,放学回来见到我就摇头摆尾,晚上发现有可疑动静就会不停地叫,后来宿舍禁止养狗,只好也送到乡下去了;十岁先后三次买过小金鱼来饲养,虽然第一次、第二次都失败了,但是第三次还是成功了,现在家中养的小金鱼已经养了两年多,这三条小金鱼看见我就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不给点东西吃就把鱼缸撞得咯咯直响;在我记忆中我还养过白鸽、迷你鸡、小螃蟹……

  •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的眼睛瞟了一下书柜上的《瞧,这些老师》,便不由自主地拿起来看。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与他的老师以及校长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喜欢欧阳校长,她是一个女校长,开着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带着一串珍珠项链,她非常的年轻,非常的慈祥,她非常喜欢马小跳,她还给孩子们的家长上了一节课,让家长为孩子们多留出一点玩的时间,并且在教学楼上弄上一张大大的条幅,上面写着,扞卫童年,她非常希望能让学校变成孩子们的乐园,她还组织步行活动,让全校的同学都参与,以班为单位,看哪个班先到,她特别喜欢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他们四个人,因为他们四个非常乐于助人,秦老师住院以后,欧阳校长还带着马小跳他们四个去看望秦老师,这让秦老师非常感动,我觉得,欧阳校长是一个非常有主见,非常想扞卫童年、对童年特别重视的人,这就是我喜欢欧阳校长的原因。我除了喜欢欧阳校长外,也喜欢秦老师的严格,轰隆隆老师的有趣,林老师的和蔼和了解学生的心。

  • 我叫王伊婷,小名叫婷婷。我已经收到你的邀请信了,很高兴能成为你的笔友。在校讯通博客上早就知道你的大名了,你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多才多艺的小女孩,我还知道你有一个爱好,就是特别喜欢看书,你读了那么多的书,我特别喜欢你推荐的绘本:《来自世界各地的信》、《胖国王》、《妈妈的礼物》、《跳舞吧小雅》等。我特别喜欢书中漂亮的小雅。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细心和用心的人,尤其是你的语文每学完一单元,你就会认真的做单元总结,我们都是二年级的学生,我要向你学习。而且博客写的也很好,你的博文经常被戴上小红帽!能够和你成为笔友,我好开心呀,这样我们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 钢琴,小时候出于好奇,觉得那黑乎乎的箱子简直太神奇了,打开以后,竟然还有许许多多的黑白琴键,轻轻一摁就能发出泉水般的响声。妈妈见我特别喜欢,就安排我去学了钢琴;刚刚开始学的时候,真的特别喜欢,可是学了几个月之后,对钢琴的感觉慢慢有了改变。不是吗?单调的音符,枯燥的练习,当小朋友在花园里玩耍嬉戏的时候,我却要坐在钢琴前跟钢琴说话。烦闷,对于属于贪玩年龄的我。可想而知。渐渐地,我对钢琴产生了厌恶,练习时越来越心不在焉,有时候还想过,要是谁能把我的这架钢琴偷偷地架走就好了。可每到这时,妈妈总是语重心长地说:“卉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要有始有终,不要半途而废;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特别容易的,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做好。”

  • 我叫李一婷。我的父亲为我取这个名字是有含义的。“李”是姓,“一”是说每次都要争第一,名列前茅的意思,“婷”代表着亭亭玉立;其实还有另外的意义,“李”代表了我爸爸,“婷”是妈妈名字中的一个字,而“一”相当于连字符号,把爸爸妈妈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儿我也确实充当了这个角色。每当我把名字告诉别人时,便听到一句赞扬声:“真是个好名字!”都会让我嘴角上扬。我的外貌很好看,不认识的人一看到我,都会以为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和我很熟悉的人会发现我性格很好,很开朗,不算太文静,我特别喜欢笑,而且笑起来总是哈哈大笑,我一笑就看不见眼睛,可是他们都说我的笑很美丽,喜欢看我笑。我的眉毛中间有一颗痣,他们都说只是福痣,可以带来好运气,所以我特别喜欢它。我的手不是很修长,可是我喜欢它,因为手可以帮助我做任何事情。我喜欢着父母所带给我的一切。

  • 在家看电视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看欢乐喜剧人,笑傲江湖之类的综艺节目,因为里面都是小品,我看到,每个喜剧演员站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都特别的幽默,都会让我哈哈大笑,我特别喜欢看宋小宝演的小品,因为他的表演技术很好,台下的观众都是赞不绝口,哈哈大笑,而且我觉得做一名小品演员不光可以给大家带来快乐,还可以传播一些正能量,比如在常远演的小品里维护社会治安,沈腾演的小品中防拐,告诉大家出门要注意安全。我还觉得演小品很有成就感,因为,我在台上演,台下的观众觉得很好看,我演的很好,我觉得就很有成就感,在我5、6岁的时候,经常在家里出一些逗得家人们开心的事,在家我就是家人们的开心果。

  • 春季,仿佛是一个美丽的仙境。我特别喜欢坐在阳台上背对着太阳看书,太阳暖洋洋的,看书特别惬意。其实对于我——一个宅女来说,读书就成了我生命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呢,特别喜欢看散文,小说,作文这一类书籍,尤其是小说。我看过《小妇人》、《呼啸山庄》、《老人与海》……还看过朱自清、毕淑敏……的散文,他们写的散文特别优美,让我自愧不如,他们是值得我学习的榜样。当我看到描写风景的语句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远眺窗外的景物,文字与景物相融合,引起了我无限的想象,常常朝着窗户发呆,我会想想到许多神话故事里的情节,如牛郎织女会见的场面。也会想想别的故事里的人物的一举一动,仿佛他们就真的出现在我眼前一般。

  • 英语是我班同学的最爱。为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叮铃铃,课铃声响了,由于上节课同学们表现不好,而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大家都是那么沉默,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教室中死气沉沉。英语老师进了教室门就说:“怎么了,受批了吗?”打起点精神,这样才能考试之后抱着满分回家反之抱着鸭蛋回家。”扑“哧”。有几个同学笑了。老师立即在黑板上出了几道题。说:“来,谁来回答?”这会儿整个教室可热闹起来了,大家都抢着回答。这时有一个同学回答问题由于太急了,“单三”错说为“三单”。全班同学一下子都笑了起来。有一位同学由于发音不标准也闹了个大笑话。就这样四十分钟同学们不知要笑多少次。原本一节死气沉沉的课转变成了喜气洋洋的课。所以,我们特别喜欢英语课。

  • 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但是,其中还有几根智慧白发,这也许是因为他平时在学习中付出的努力太多了吧,他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小眼睛上带着一副蓝色边框的小眼镜。也许是他特别喜欢蓝色吧,所以他经常穿蓝色衣服、用蓝色的笔袋等等。别看他瘦得像薯条,可他却是个正宗的王牌吃货,他非常喜欢吃,只要谁带了吃的,或刚刚去小店买了吃的,他都会去帮别人分担一些。不过,他也非常大方,只要自己带了什么好吃的东西,他也会和别人分享,因此,他跟许多人的关系都很好。他不但人缘好,而且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特别是他的数学,在一次次的数学考试中,他的成绩几乎就没有差过,在我们考差时,他总能带给我们惊喜,他能考满分一百二十分,他还特别爱帮助他人。

  • 尤其是多肉,我特别喜欢。也不知是因为好养还是因为可爱,每天我都会抽时间来照顾这些小家伙,我特别喜欢听那因为水落在略干的土上发出的轻微的“滋滋”声,特别喜欢看那水在石头缝与缝中跳跃起的细小的水花。水在缝间流淌,渗透入泥土,将浅灰色土染成墨棕色。我更喜欢将喷壶中的水往植物的叶子上喷洒一些水雾,让植物上的露珠闪烁着似有似无的白光,也喜欢让它在阳光下折射出金灿灿的光芒。

  • 我有爷爷,爸爸,妈妈两个哥哥和妹妹,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我的家庭都在做同一份工作,而且都非常热爱本职工作。我门家坐落在一座大山里,有好大好大的院子。经常有很多叔叔阿姨来我家拜访,他们都特别尊敬我的家庭,也特别怕他们。当然罗,也有些叔叔阿姨特别喜欢我们家的大狗狗,啊,不对,是我们家的大狗狗特别喜欢那些叔叔阿姨。每次大狗狗喜欢完他们以后,门卫老伯就告诉我说不用再给它喂食物了。

  • 我还有一个特点是喜欢看书,我自己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有各种好看的书。我还特别喜欢爸爸搜集的各种地图啊,画册啊,历史书啊,旅游手册啊什么的,我有空了就翻一翻,所以我的知识面还是很广的。我知道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名字,每次出门旅游,我都会事先了解那些地方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地理位置,省得到了那里一无所之。我们家旅游都是自助式的,总是能有很多新发现。我还喜欢和爸爸妈妈比赛谁知道的世界之最最多。看书让我很开心。

  • 我是特别喜欢听音乐的,因为我知道那每一首歌曲的背后,都有着一份属于创作者的心情与寄寓。听一首歌,听它的词,解它的情,歌中旋律更是乐者的灵魂所在。不同的情境听不同的音乐,会有不同的感受与心情。比如在写文字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听一些古典风格的轻音乐,让内心宁静而空灵;独自在家的时候,就可以听一些比较舒缓或抒情的歌曲,犹如在一盏茶香中品味岁月静好那般的轻松与安逸。而当我每天早晚独自驾车于穿庭弄树的拐弯抹角中,行驶在弯曲又狭窄的小道上时,我便是喜欢听一些节奏感鲜明的音乐。

  • 神之第二点——感觉像哥们儿。别看她是老师,她也会把自己的偶像拿到课堂上说事儿,谁都知道她喜欢鲁迅。而且她上课举例子特别喜欢用我们班同学的名字,所有人都特别开心。大家感觉和她距离挺近的,也不怕她,但是上课也不会捣乱。她上课有时候会跑题,我们喜欢跑题,因为跑题就是聊天。但是她会很快回神,然后怒吼一声:好好听我讲课!我觉得这个距离恰到好处,感觉像哥们儿,但实际还是老师。师生之间太近了太远了都不好。

  • 关于肉丸子这个称呼是从原本的肉圆子进化而来的,我把肉圆子这三个字存到我手机里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扭,就想着要改一个至少顺口一点儿的。而之所以会改成肉丸子,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我的潜意识里一直认为你就是肉丸子,像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一样,生来就有的。二则是我特别喜欢喝肉丸子汤。我至今还不能接受肉圆子这个称呼,因为我真的觉得它很绕口,而且不可理喻!如果是谁先叫的这个名字,我向你说对不起了……。

  • 我现在感觉我就身在一个我说不出也不太想说明多离谱或者多堕落的处境里。对了,我想告诉你,我最近特别喜欢“堕落”这个词,但是你别忘了,对于文科生来说,喜欢一样东西他们不一定就是那样的东西,好,把人比作东西是我的错。我一直把自己定义成文科生,虽然我现在上的是职中,不过我相信,不,是深信如果我现在上的是普高,我一定选文科。这跟我那长时间不与数字打交道的脑子有莫大的联系。相信我,看着数字,我一定会睡得很香。原谅我,数学老师,原谅我一直把对数学的厌恶归根结底为你的错误,其实你没有错,错的是我对数字并不感冒。

  • 忙碌中,有听到声响的邻居与亲戚就上门了。要说吃刨汤,比起过年的热闹劲儿,一点也不差。陆陆续续的人到了,遇到天气好的时辰,搬把木椅在院子里,晒着冬日的暖阳,有的磕着瓜子,聊着闲话;有的搬来桌子打着麻将,自娱自乐;有的微闭着眼睛,就这样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自是悠然而惬意。家中的老人们特别喜欢这个日子,咧开着嘴,一杆秤仔细的记录着猪的重量。

  • 放寒假了,妹妹要到她的语文老师家补课,我想这是一个好机会,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而且又特别喜欢语文,也就趁着兴趣一起去了。第一次上课,我们兴高采烈地来到郑老师家,一开门,我就见到了郑老师。她已经年近七十了,中等个子,头发已经有些发白了,身材微微发胖,炯炯有神的大眼中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啊!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有一种亲切感,就象是我慈祥的外婆。上完了第一节课,我就感到郑老师是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蔼可亲的人。

  • 我特别喜欢照镜子,那是因为我爱美,我总是站在镜子面前,东看看西看看,哪怕有一点缺陷的地方,就因为这样,我总是被爸爸妈妈扣上了这样一个外号“臭美小姐”,可是又因为我的眼近视的厉害所以就被戴上了眼镜,因此又变成了“四眼妹”,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经常被同学们叫成“往下”,因此我又多了一个外号,我的外号非常的多,一一的跟你们说,恐怕讲道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道不完。

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400字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饭,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在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 我的哥哥最爱吃的就是巧克力,他喜欢巧克力甜蜜浓郁的香味。也许是同一个爸妈生的原因,继承了他们的习惯和喜好,所以我也特别喜欢吃巧克力和很多的甜品,巧克力就是其中的最爱,里面甜蜜可人的味道深得我的喜爱,真是吃都吃不够,越吃越想吃。每次,在超市中看到德芙巧克力啊,费列罗啊,健达巧克力啊,我都会忍不住掏出自己少的可怜的钱包,花钱去买这些昂贵的巧克力吃,可是却从未后悔过。这一次,爸爸妈妈给哥哥发了零花钱,哥哥立马去买了巧克力,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知道哥哥最喜欢吃巧克力,好不容易有钱买巧克力,肯定是不会给我吃的,哎,我想让哥哥给我巧克力吃,也终究是黄粱一梦啊!但是,令我难以想象的是,哥哥竟然大方地掏出了几块巧克力递给我,自己却还没有动口,他温润的嗓音响起:“美婷吃吧,知道你最喜欢吃了!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听到哥哥的话,我的眼睛不禁模糊了,有些慌乱地伸手接过了哥哥给我的巧克力,慢慢地放到了嘴里,似乎这次更加的甜蜜了,都甜到了我的心眼里!

  •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的眼睛瞟了一下书柜上的《瞧,这些老师》,便不由自主地拿起来看。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与他的老师以及校长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喜欢欧阳校长,她是一个女校长,开着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带着一串珍珠项链,她非常的年轻,非常的慈祥,她非常喜欢马小跳,她还给孩子们的家长上了一节课,让家长为孩子们多留出一点玩的时间,并且在教学楼上弄上一张大大的条幅,上面写着,扞卫童年,她非常希望能让学校变成孩子们的乐园,她还组织步行活动,让全校的同学都参与,以班为单位,看哪个班先到,她特别喜欢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他们四个人,因为他们四个非常乐于助人,秦老师住院以后,欧阳校长还带着马小跳他们四个去看望秦老师,这让秦老师非常感动,我觉得,欧阳校长是一个非常有主见,非常想扞卫童年、对童年特别重视的人,这就是我喜欢欧阳校长的原因。我除了喜欢欧阳校长外,也喜欢秦老师的严格,轰隆隆老师的有趣,林老师的和蔼和了解学生的心。

  • 前面的作文,我都是用的化名,现在我不想用了,因为别人告诉我,用假的东西待人不真实,我叫李苗苗,今年12岁,即将面临初中的我,已经跟我的六六分离的我,有很多话想对我的死党朋友们说。陈醋,萝卜,鸡蛋清[我不想暴露他们的本名就用外号代替了]你们是我最铁最铁的死党闺蜜以及损友,陈醋你很可爱,逗比的词义在你身上演绎的可谓是淋漓尽致。萝卜你很勇敢,女汉子舍他其谁?鸡蛋清你很有爱,萌妹子和女汉子好像都适合你。你们不喜欢哭,很坚强,4人之中只有我最软弱每次我遇到事情难过都是你们安慰我,替我出气,有你们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怕!可是,我们要初中了,要分开了,没有你们,我会很难很难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吧,因为,你们就是我的全世界啊!萱草,你是一个可爱,天真,淳朴的女生,我和陈醋萝卜鸡蛋清特别喜欢你,你身上好像有一种特别的魔力,吸引着所有人,哪怕我是女生,也被你吸引住了。当我有困惑的时候,你总会耐心的帮助我,助我走出心结。你学习很好,我总是很羡慕你,你长的漂亮心地也好,我希望你能一直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昨天你说你没有了闺蜜,那么,就由我来接你上任闺蜜的班吧!

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300字
  • 书包刚买来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它。放文具的时候小心翼翼,生怕弄坏或弄脏书包。上课的时候我舍不得把新书包放在地上,我就拿塑料袋铺在地上,然后把它放在上面。上体育课时,我等同学们把书包放下的时候,偷偷地把书包放在别人的书包上面。放学回家的时候书包有点脏,我就赶紧拿出湿纸巾在上面死命的擦。如果有同学一不小心把我的书包弄脏了,我准会生气地去找他评评理,为我的书包讨回公道。过了一段时间,书包渐渐变旧了。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就随手一扔,扔到旁边去。上课的时候还会一不小心踩到它,我的书包要“退休了”。我想起它帮助我装了许多的东西,它每天陪伴着我学习,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却没有好好爱护它,我不由得羞愧万分,赶紧把它洗干净,重新背上了它。

  • 姜思不仅秉承了颜料世家的优势,而且她执着,做事认真一丝不苟。她特别喜欢画与色,真是超乎想象可以说是一种痴迷吧!她每次都会偷偷地临摹《芥子园画谱》,后面姜琰去云南进货前第一次给姜思布置画画作业她几乎都忍不住要欢呼雀跃。超额完成姜琰要求,画的不仅有山水,兰竹梅菊,花卉翎毛还有人物,各个门类都有画。有一个晚上她妈妈何韵茵上楼给姜年盖被子的时候,姜思的房间里灯还亮着,她还在挑灯夜画呢!生活中她超懂事,很爱劳动每次都能主动帮妈妈收拾碗筷整理桌子等。最让我感动的是当姜琰发生意外,家里面临经济危机时姜思想靠卖画来赚取学费,真的好懂事好乖啊!

  • 梅茜[T2]呀,两只大大的耳朵,特别柔软,摸上去比天鹅绒还暖和称手,梅茜奔跑起来,耳朵就像是飞扬在她身边的两朵小“金云”。我特别喜欢她那黑宝石似的眼睛,里面透着点点单纯,黑得好像一眨眼,就能泛出一片泪水似的。她带着湿气的小鼻子,常常东嗅嗅西嗅嗅。到现在,梅茜已经三岁了,算是狗狗中“成熟大姐姐”的级别,她通体呈金黄的奶色,特别好看。所以,她似乎也很明白自己是“大美女”呢,每次带她遛弯儿之前她总会赖在镜子旁摆Poss。梅茜长得这么“标致“,但总有些人一见到梅茜的两只金云似的大耳朵与身体形成的反差,就嘀咕:“这条金毛的种不纯。”这简直成为了我的一大郁闷。

  • 我小的时候,爸爸特别喜欢抽烟,他每天要抽整整一包烟。在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对我说:“从今天开始,我要戒烟。”第二天,我真的没有看见爸爸在家里抽烟了。我以为爸爸成功地把烟戒掉了,可是过了一个星期,爸爸又开始抽烟了。过了一年,爸爸又对我说:“儿子,从今天开始,我要戒烟了。”哼!我才不相信呢,你肯定只戒了一个星期,就又要开始抽烟了!结果爸爸真的像我想的那样,只戒了一个星期,又开始抽烟了。哈哈!被我说对了吧!一年前,爸爸又对我说:“从今天开始,我要戒烟了。”我心里想:你这次肯定不会戒烟成功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这次,爸爸真的戒烟成功了!直到现在,爸爸都没有抽过一根烟。

  • 而我们可爱的男主角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顾彬。人如其名,男主是个在别的女生看来特别绅士特别彬彬有礼的一个男孩子。非常有家教,会吹萨克斯管。超喜欢穿白衬衣,觉得白衬衣特别符合自己学院男神的气质,所以常常被林言昭叫“小白”。微微自恋。特别喜欢喝奶茶,还爱收集奶茶杯子。静若处子动若狡兔,对打篮球略知一二,更多时候是在装酷,所以每次要跟着林言昭打篮球的时候总会被林言昭以“我请你喝奶茶”为由拦住。世界杯伪球迷,经常叨念“皇马真是太帅了!”对军事有很多的了解,但历史成绩差强人意。其实一直对向以容有意思,但是不擅长追女生所以两个人总是好像没有发展的可能性,林言昭和孙语葵没事就撮合两个人在一起。很无奈有个痴情的苏霖秋一直缠着。

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200字
  • 经常吃一种菜,味道就会有点不喜欢,我们在菜园里,也经常去摘其他的菜来吃,现在,我最喜欢吃的是秋葵,它们也开始结果了,每株上都开了很多的花,表面看很像是辣椒,这可是从外地来的蔬菜,但我们这儿从无到有,现在基本很多人都特别喜欢栽种,已经十分普遍了。由于水分充足又吃不完,它们的身体都快长得像一棵小树了,看着这些可爱的菜,摘一些回家,然后美美地吃着妈妈做出来的秋葵,感觉很好吃,因为这个原因,我都很喜欢来这里面玩,跟着妈妈一起劳动。

  • 在我家里有一盆特殊的海棠花。这盆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天只要一暖和,它就会天天开放,一直到深秋时节,它的花瓣才慢慢脱离花枝,落入土中,只留下片片叶子。这盆海棠花虽然长的不高,但它的枝干又粗又壮。海棠花的枝干又粗又壮却形态各异,有的笔直的向上,有的却弯弯曲曲像迂回的小路,有的却又像开叉的鹿角,有的更像是一位憨态可掬的老寿星……。它特别喜欢阳光,因为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宛如一位和蔼可亲的医生,在替它解除病痛,让它茁壮成长。

  • 园区湖东还有一栋漂亮的大楼新光百货,它是个大型的购物中心。我特别喜欢那里的空中花园,有灿烂的阳光,有跳动的喷泉,有绽放的鲜花,还有美味的鸡排……离新光不远的地方是四百五十米的江苏第一高楼国金中心,从南面看过去,像极了一个大写的字母“J”。再往东去一公里,是两个“L”型大楼组成的苏州广播电视总台。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两栋“字母楼”,一看上去就觉得现代大气,时尚新颖,特别契合园区现代与开放的特点。

  • 这不马上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吗?妈妈又带我来到服装区,为我精挑细选了两件半袖,一件深绿色的,一件橘黄色的。特别喜欢这件深绿色的,前面带有图案,细细看像是夏天大自然的美景,绿绿的草,粉红色的小野花,还有飞舞的彩蝶。肩上还有一对翅膀,像是老鹰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试穿一下,路过的阿姨都夸我穿着帅气,终于买了一件称心如意的美衣,心里别提多美了。

  • 记得十岁的那年,我去学习舞蹈,因为我从小便很喜欢跳舞,还没有学习之前,我便经常模仿着母亲的模样,在摇摇床上蹦呀跳呀,手舞足蹈,那叫一个欢乐呀!家人们在那时就会一个个地围在床边,连小狗韦迪也站在一旁欢快地摇着尾巴。慢慢的,我长大了,就被妈妈送去了专业的舞蹈培训班,由于自己特别喜欢,我跳舞的时候特别的勤奋,特别认真,经过一年又一年,我学了五年的舞蹈,每一次考级我都是A+,成绩特别优秀。

描写特别喜欢的段落100字
  • 同学们都说我很幽默。我想,大概因为下课的时候,我很喜欢跟同学们讲冷笑话吧。我特别喜欢成语类的冷笑话。比如前几天放学排队的时候,我跟同学说:“你们猜猜狼是谁杀的?”大家七嘴八舌,有的说猎人,有的说狮子,有的说陷阱。我说“是桃,因为大浪(狼)淘(桃)杀。”大家都笑了,很开心,也同时学到了成语。

  • 爸爸鱼缸里有许多鱼,我特别喜欢“老虎狗”。我不大明白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它,可能是它长得像老虎又像狗吧。老虎狗有红色的和蓝色的,虽然小的时候不怎么样,但是它们长大了,就会在鱼缸里“各显神通”。我觉得它们吃东西特别慢,完全是两分钟也吃不完一条小小的红虫。

  • 李孟悦,身材很苗条,往哪儿一站,都像一棵挺拔的小树。她长着一张鹅蛋脸,眉毛弯弯的,像初一的月亮似的。她有一对双眼皮,眼睛水灵灵的,像两颗水葡萄一般反射着太阳的光泽。她的鼻子挺挺的,鼻子下面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她特别喜欢游泳、跳舞和画画。

  • 我爱看书,是个小书迷。只要一看起书来,其他一切事儿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家里书架上已经有一百多本我的课外书了。我还经常向哥哥姐姐借书来看。我不仅爱看书也爱运动,只要一有空会就会到家楼下玩轮滑、打羽毛球、打篮球。我特别喜欢打篮球,有时也会把球带到学校和同学们一起玩抢球,所以每天都过得特别开心。

  • 我特别喜欢它那神奇的叶子,绿的可爱,不淡也不浓,不知是哪位画家调出了这么美的颜色。它那叶子像孔雀开屏,精致却不失淳朴(样子);又像一片片椭圆形的翡翠,嫩绿嫩绿的(颜色)。只要你轻轻触碰它,马上就合起来,低下头,像是害羞的姑娘。等过一会儿,平静下来,它的叶子就会慢慢恢复原样,重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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