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尼尔斯的段落
描写尼尔斯的精彩片段
  •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本书可有意思了,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顽皮的小男孩,叫尼尔斯,他平时比较调皮,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门,交代他不要在家调皮,可是尼尔斯觉得爸爸、妈妈不在家便是自己的天下了,于是他捉弄了从妈妈箱子里突然出现的一个小精灵,小精灵非常生气,就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为了阻止家里的鹅逃走,他跳到了白鹅的背上,跟上了大雁,跟着大雁飞到了遥远的地方。路上,他们遇到了狐狸,尼尔斯从狐狸嘴中就出了一只大雁,还帮助黑老鼠找到了新家,并且帮助黑老鼠击退了他们的敌人——灰老鼠。有一天晚上,尼尔斯听到了两只猫头鹰的对话,猫头鹰说小精灵说了,只要尼尔斯能保护好那只白鹅,平安地回到家,就能变回原来的样子。尼尔斯非常高兴,可是,那只狐狸不甘心,他让紫貂和水獭去把高高的山崖上的大雁群中的白鹅驮回来,结果都被聪明的尼尔斯发现了,他用石块和铁皮打退了他们,保护了大白鹅。他们继续向前飞行,在路上,尼尔斯帮一位大学生找到了遗失的手稿,还认识了一只乌鸦,结交了大雁朋友,做了许多好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
  • 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做礼拜,尼尔斯在家里捉了一个只狐狸,它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为了获得自由,狐仙给了尼尔斯一枚金币,可贪得无厌的尼尔斯还想要,小狐仙很生气,施了魔法,把尼尔斯和他的老鼠“加洛特”都变小了。动物们报仇雪恨。一只鹅“毛真”叫尼尔斯拉车。 这时,鹰击长空的大雁在这里降落了,毛真急忙飞了起来,尼尔斯和加洛特便骑着毛真去旅行了。雁群的目的是北方的拉普兰。它们风雨无阻,日夜兼程,尼尔斯只能吃生鱼和野果。在一个湖边,一只大雁被一只阴险狡诈。老奸巨猾的狐狸抓走了。尼尔斯见了,急中生智把大雁救走了。大雁和尼尔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它们鹏展九天,精诚团结,向目的地飞去。历经磨难,百炼成钢,尼尔斯变成一个勇敢、正义、坚强、善良的少年。 冬天来了,大雁们向南方飞去,毛真和尼尔斯。加洛特回到了故乡。尼尔斯听得懂动物的话,治好了马的病。圣诞节到了,尼尔斯的父母打算把毛真杀了,小尼尔斯冲进屋里,救了毛真,与此同时,魔法也失效了,尼尔斯变回了原样。

  • 我比较喜欢读课外书。刚刚读完《80天环游地球》,接着就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今天读的是“得罪小狐仙的下场”文中的主角——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不爱学习,喜欢捉弄小动物。文中主要讲的是:有一天,一只小狐仙去了尼尔斯家里,尼尔斯看到了就拿了个袋子把小狐仙装了起来。小狐仙请求尼尔斯把自己放了,并且说“只要你把我放出去,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尼尔斯听了刚想把小狐仙放了,可是他一想既然这样,干嘛这么爽快的放小狐仙出来呢,不如多要些愿望吧。然后又把袋子束了起来。结果小狐仙施了魔法,让尼尔斯变成了拇指一样大的小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得无厌,否则大家都不喜欢他,而且会很倒霉的。

  •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我心里想,我要有一只尼尔斯的鹅,我会高兴极了。我可以向尼尔斯一样骑鹅去冒险,写一本《天长骑鹅历险记》。如果我真有的话我一定不会向尼尔斯一样,欺负鹅,要么追着鹅满地跑,要么就拔鹅身上的毛。我一定不会向尼尔斯一样,它在我眼里就是一只仙鹅,有了它我才可以去冒险呀!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幻险。它的名字有不同的意思。幻字的意思:幻想,梦幻。险的意思:冒险,旅途。合起来的意思是幻想去冒险。我每天按时加食,放出来玩一会,睡觉,有时它不按时吃饭我就装作生气的样子,它见了,立刻吃饭,怕我生气,一天有一天的时间过去了,我们的感情变的非好。

  •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 早上,我醒来时发现我在一片草地上,我左看右看,发现了马丁就在我旁边,它的背上还有尼尔斯,尼尔斯轻声地对我说道:“小朋友,你好,我是尼尔斯,我现在将要去拉普兰,在那进行一星期的课程,马丁就麻烦你照顾了。”一听马丁让我照顾,那不正是我想的吗?“没问题,你就放心吧!”我连忙回答道。尼尔斯走后,我决定骑着马丁,让它带我去童话世界里遨游,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我在家里偷偷拿了些面包和衣服等东西,我坐在马丁的背上,穿越时空,来到卖火柴的小姐姐那个沙皇统治的世界里,我让马丁用它的千里眼找到了卖火柴的姐姐,她在那墙角里蜷着腿呢!我走过去,给她送去了食物和衣服,她看着我笑了,向我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马丁帮我翻译了原来她在向我说谢谢,我有去了那些穷人的家里,他们几乎都住在马路的两边,我给了他们送去了许多东西,马丁还变了了一些房子,那些人都很感谢我们。我和马丁

  • 我被海边的鹅吵醒了。看见它们像是在那里哭泣,好像在向我哭诉。突然,一只美丽的白天鹅飞到我的面前,含着泪汪汪的泪水对我说:你好!帮个忙好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尽力吧!”“你一定看过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吧!我就是尼尔斯的鹅——马丁。”“噢!原来你就是马丁啊!可是你怎么和你的兄弟姐妹在这里啊!你的主人——尼尔斯去哪里了啊?”我询问道。“我的主人——尼尔斯,它回家乡了,本来要带我和兄弟姐妹一起去的。可是,主人又怕家人受到惊吓,所以把我们带到了海滩,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知道他回来为止。但最近,水资源严重的受到了污染,我们无法喝到健康的水,美味的鱼,我们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可是我们毕竟是鹅,没有你们人类聪明。所以……所以我想请你帮忙,让水恢复原来的面貌。”“好,我们一起想办法拯救水的容貌吧!加油!”

  • 我是一个拇指人,我正被一只母鸡追赶这,我看见前面有一只鹅,我跑到了鹅的身上,它是我的好伙伴尼尔斯的鹅,突然鹅飞了起来,我紧紧的抓住鹅的羽毛,鹅带我来到了美丽的花园,原来这是它们的游乐园,这里有湖,有亭子,我也累了喝了点水睡着了,啊!这一觉睡的真长,起来的时候以经是中午了,是呀你睡的真长,谁谁,我是尼尔斯的鹅,原来这湖里的水是可以让人和动物说话的神奇之水,鹅又说了:我们要上路了,我要带你去一个矮人国,尼尔斯也在那里,就这样我给这又上路了,经过一个月的飞行,我们终于来到了矮人国,尼尔斯在那里当了一个士兵,我呢也被国王封为了公主,从此我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 ,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修;秀丽的风光,亲历了祖国的历史地理、人文掌故,并从他的动物朋友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一路上,小动物们都听闻他的大名,什么事都找小人儿尼尔斯了。时光悄悄地溜走,转眼间尼尔斯和阿卡雁群在一起两年了,由于尼尔斯的心变得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机智、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淘气、贪玩、爱捉弄人的尼尔斯了。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群了,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这神奇快乐的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 有一天,她们在苹果树上玩。“我们来玩过家家吧!”尼尔斯先发话。“不!”阿珍回应到。“那太老土了!”“那我们往玩什么呢?”尼尔斯又问道。“我也不知道,反正今天是星期六,我们有的是时间。”她们想啊想,还是没想出来。“嗯……玩什么呢?”“哈!我们来玩抢凳子吧!”“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拿来一把凳子,“我偷一,你偷二。我逃跑,你被抓。我在家里吃馒头,你在监狱吃拳头。我在家里吃鸡腿,你在监狱喝香水。我在家里啃瓜子,你在监狱吃白子。我的瓜子啃完了,你的小命玩完了!嘿!”她俩同时喊一声,往凳子上一坐,结果是阿珍赢了。“不算不算,再来!”尼尔斯有意见了。“好吧!”阿珍爽快的回答。“反正我还会赢!”阿珍的话所得没错,这一次还是她赢了。“哼!”尼尔斯不高兴了。“我们还是玩别的吧。”“好啊,我们就来玩捉迷藏吧!”“好耶!”“来,石头剪刀布!”

  •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童话讲述了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周游瑞典各地的故事。尼尔斯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欺负小动物。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不幸被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的小人。接着,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周游各地的历程。在这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他用自己的智慧勇敢解救了许多小动物,并从中得到了锻炼。最终,他克服了磨难回到了家,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相智、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 这学期,王老师向我们推荐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如饥似渴地看完了这本书,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尼尔斯玩皮透顶,特别喜欢虐待小动物,结果被小狐仙变成像大拇指般大小。尼尔斯为了逃避动物们的追逐,爬到了家鹅的身上。没想到家鹅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 在大雁们即将启程飞往东耶特兰之前,贪心的乌鸦因为想得到古老的罐子里面的银币,从而答应狐狸劫持尼尔斯。所以在尼尔斯睡觉时,把他悄悄地从草地上用爪子钩了起来。读到这里,我是多么希望尼尔斯赶快脱离乌鸦的魔爪,又害怕乌鸦的一不小心将尼尔斯从高空摔下。

  • 宇宙,对我来说,是一个美丽而充满神秘和奇幻的世界,我不曾一次“狂想”,要是我能邀游宇宙,即使只有一天,我也心满意足。自从,我学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课文后,我突发奇想,要是我也有一只尼尔斯的鹅该多好啊,它也许能带我去宇宙历险呢。

  • “呼”的一阵风声把我吵醒了。我朦胧地看到我自己变成了像尼尔斯一样小,骑在一只鹅身上。我大吃一惊,赶忙揉了揉眼睛,吃惊地问:“你是马丁吗?来带我去飞行吗?”马丁高兴地回答道:“是呀!是我的主人尼尔斯知道你想去原始森林看看,所以就派我来带你去呀!”我高兴地笑了。

  •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由于戏弄了精灵,所以精灵将他变小,让他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时,她的生活进入另一个让他难以忘怀的阶段,因为他变小的原因,他听得懂动物之间的对话,可动物们对他一点也不友善,总是奚落和嘲笑他,尼尔斯伤心极了,可没一只动物同情他。

  •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部小说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童话代表作,它曾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寒假期间,我特地从网上搜索有关这部小说的资料,夜幕降临了,我窝在被窝里,细细回味着《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里面那些有趣的情景,想着想着,我进入了梦乡

  • 正想着的时候,突然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看上去毛绒绒的,像雪一样白。于是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一看,“呀!那不是尼尔斯的鹅吗?”我急忙打开课文书,里面的描述与看到的完全一样,羽毛有点儿灰,远远看起来却很白,不尖不宽的嘴,它真的是那只尼尔斯的鹅,我兴奋极了,赶忙骑在了它的背上,拍了拍它的翅膀,哇!飞起来啦!

  • 淘气的小男孩——尼尔斯经常欺负家里的牲畜,特别是鹅。他不是追着鹅满地跑,就是拔鹅身上的毛。当我读到这一段时,心中燃起了一团怒火,但更多的是同情。因为看不惯尼尔斯的那种调皮的行为,所以愤怒。而同情的是那一群无辜的鹅,它们同样都是一条生命,应该得到尊重,但恰恰相反。他们真是太可怜了。

  • 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我会骑着它飞呀、飞呀飞,飞到那《安徒生童话》——《丑小鸭》中去,去帮助那可怜的丑小鸭,告诉它:“丑小鸭,你真的很美,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我会骑着它飞呀、飞呀飞。飞到那《安徒生童话》一点儿也不丑,你一定要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 正想着的时候,突然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看上去毛绒绒的,像雪一样白。于是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一看,“呀!那不是尼尔斯的鹅吗?”我急忙打开课文书,里面的描述与看到的完全一样,羽毛有点儿灰,远远看起来却很白,不尖不宽的嘴,它真的是那只尼尔斯的鹅,我兴奋极了,赶忙骑在了它的背上,拍了拍它的翅膀,哇!飞起来啦!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400字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一个叫做尼尔斯的14岁的男孩儿。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一起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但是不但没有阻止住莫顿,反而被莫顿一起带走了。从此,他在雄鹅背上和雄鹅一起走南闯北一直飞到了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他看见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传说故事,经历了重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调皮淘气的缺点,培养了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优点,由于尼尔斯的心变得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的时候,不仅恢复了原型,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有责任心的勤劳的大男孩。

  •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14岁男孩尼尔斯,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喜欢戏弄小动物。一天,爸爸妈妈去教堂了,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了。这时,家里的雄鹅莫顿准备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尼尔斯想阻止它,却被莫顿带上了天。一路上,尼尔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许多动物。最后,尼尔斯终于回到了家。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害怕退缩,要勇往直前,与危难作斗争。“灾难是人生的老师。”经历了那么多的灾难,尼尔斯不仅改掉了以前淘气、调皮的缺点,还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变得乖巧、懂事起来,他从一个人人讨厌的淘气蛋变成了人人喜欢的乖小孩。连原先一直被他捉弄的小动物都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有你愿意帮助他人,他人才会来帮助你。只有你和别人团结互助,别人才会和你团结互助。如果发现自己做错了事,要及时改正。这本书中,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运用奇特的想象力以及丰富的文学知识,编织出一个关于冒险、梦想和成长的故事。告诉每个读过它的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的可贵。

  • 读过《尼尔斯骑鹅历 险记 后,我的心里总会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该多好啊一天早上我醒来时,觉得周围的一切事物都特别大,我连忙走到镜子前瞪大眼睛,我竟然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我惊恐万分。这时,一只鹅落在了我卧室的窗前。“啊!原来是马丁!”我高兴叫起来。我立刻来到窗前,费力的推开了窗子。马丁居然问我要去哪里,我高兴的把我的心愿告述了他。马丁带着我飞翔了高高的蓝天。经过一段时间的飞行,我们在一座美丽的宫殿前停了下来。“这就是你要来的地方 --鸟国。马丁介绍道。我们走进了大殿内,正巧鸟国的臣民正在开会,我们作为旁听,被安排坐在一旁的角落里。会开到一半时,因为两位乌鸦大臣与一位小民的意见不合而暂停了。但是由于这位小民在暗地里给鸟王送了礼,所以,鸟王最终选择了这位小民的意见,两位乌鸦大臣心中不服,便怒气冲冲地离开了会场,鸟王反而却很高兴,大声地向臣民说道:“反正这两只丑陋不堪的乌鸦也没有多的用处,走了算了,我们继续开会。”“鸟王啊! 鸟王啊!乌鸦可是清道夫,他们走了鸟国的卫生怎么办呢?”坐在一旁的我发出由终的感叹。

  •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0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 “呼—呼—”我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狂风呼啸的声音,我揉了揉眼睛,一看,我竟骑在了一只鹅的身上,而且还在高空飞,太不可思议了! 那只我骑得鹅这时开口说话道∶“小主人,您醒了,我叫马丁。”“马丁!” 我这才想起来,昨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篇课文中的主人公尼尔斯骑得鹅就叫马丁。难道我拥有了一只尼尔斯的鹅?太神奇了!我问马丁∶“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马丁回答说∶“去美丽的拉普兰!”“拉普兰!?”“你没听说过吗?那是一个很繁荣的地方∶美丽富裕、盛产稻谷……而且那里的人很喜欢我们鹅,那里也是众鹅的栖息地。”“哦。”我知道了目的地,现在肚子有些饿了,但是没有食物。这时,马丁也已精疲力尽,我们正在下降,马丁落到了一个湖边,我去找了些野果,我对马丁说∶“马丁,给,你吃些野果再喝些甘甜的湖水吧!我们在这儿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了,马丁奋力冲向空中,不到黄昏,我们就到了拉普兰。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300字
  •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最负盛名的作品。这本书讲述了不爱学习读书、调皮捣蛋的尼尔斯,但因为捉了森林里的小精灵,变成了一个不到5厘米高的小人儿。无助之下,跳到一只家鹅身上,可家鹅说自己要去阿佰兰,尼尔斯便和鹅群一起飞向阿佰兰……在路上,尼尔斯救了小松鼠,帮助了古城里的动物们;救了整个鹅群,体会到了助人为乐的乐趣,从来不受他人的讨厌。不过他也有难过的时候,比如只有水草和小虫吃,蚂蚁也欺负这个小人儿,还有……几经千辛万苦后,一天在家门口看见爸爸妈妈时,立即变回了正常人!在鹅群的帮助下,他知道了家的温暖。这本书将北欧美丽的自然风物与人心灵的陶冶也巧妙的熔于一炉,使我印象深刻。

  • 从鹅群中走出来一个鹅,她友好的说:“我原来的主人就是尼尔斯,我现在可是女皇的忠实奴仆,现在,我受女皇所托带你海底世界,请爬到我的背上来吧。 ”我爬上她的背,她便快速的飞走了。我们飞呀飞,飞到了一片荒地上,巧儿说:“你要小心,这里常有鲨鱼出没。 ”我满不在乎的答应了,巧儿去找吃的,我坐在柔软的沙地上,舒服的躺着,突然,我闻到一股浓郁的腥味,我抬头一看,妈呀,一个大鲨鱼正狞笑着向我游来,我下的两腿发软,一动也不敢动,就在这时,巧儿出现了,她扑着翅膀吹了一声口哨,不一会便出现几条大鲸鱼,三两下就把鲨鱼赶跑了。巧儿以责备的语气对我说:“ 接下来我说什么,你要放在心上,不要心不在焉的喽。”“恩。 ”我惭愧的说。

  • 终于,在2013年,我发明了“穿越书本器”,我非常想飞到书里看看,那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尽管我是第一名乘客,尽管我没有保险金,尽管我没有意外赔偿金,但“好奇虫子”总是在我的肚子里蠢蠢欲动。我实再耐不住诱惑,把“穿越书本器”放在《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上,打开开关,刹那间,只见一股蓝光罩住了我,我只感觉到自己被吸了进去。当我睁开眼睛的时侯,我突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农场里,顿时,我明白了,我真得回到了二十世纪初。这时前面一所房子的门打开了,走出一个带着帽子的人,天啊!我认识他,他就是尼尔斯!看起来他在鹅背上飞行了一年,又过了若干年,他已经变成一个这么帅气的小伙子了!

  • 首先我骑着它去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冬夜里大雪纷飞,我看见了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独自一人紧紧地缩在墙角,冻得瑟瑟发抖,街上稀稀落落的行人匆匆路过准备回家,没有一个人来买她的火柴。她腿上只穿着一只破旧的拖鞋,上身穿着一件单衣,脸色苍白,嘴唇泛青。我难过地低下了头。然后我静静地走过她,对她说:“小妹妹,我买十盒火柴。”她迅速抬头诧异地看着我,我微笑着对她点点头,把钱递给她,她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兜里掏出火柴送到我手里,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谢谢你,我终于可能去买面包了!”我仍然不忍心离开,看着手上提着的刚买的棉袄,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向后退后一步,我走上前,塞到她手里,然后迅速骑着我的尼尔斯的鹅离开了。我看到她站在原地向我挥手,我也开心地笑了。

  • 晚上,当我渐渐的进入梦乡时,我看到了一团白色的东西,我好奇的走过去,惊讶的说:“咦!这个不是尼尔斯的鹅,马丁吗?”马丁点了点头,马丁邀请我一起去小山区里。呀,这不是我的心愿吗?我当然十分乐意,我带上满满的一大袋书,跟着马丁飞走了,来到了小山区,我走进了山区小朋友的学校,啊,破破烂烂的,还是一个像很快倒了的砖瓦房,小朋友们很欢迎我们,还一直抚摸着马丁的头说,我给他们一个人送一本书,他们一直说:“谢谢您,大姐姐!”叫的我像吃了蜜糖似的,我拿出我存了很久的钱,并且叫好心人们捐一份钱为他们重建学校。到了晚上,我和小朋友们一起围着火堆,唱着歌,跳着舞,马丁也像我满意的点了点头。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200字
  • 一天晚上,我睡得正香时,不知谁吻了我一下,把我弄醒了,原本惺忪睡眼的我被眼前这一幕吓住了——一只纯白无暇的鹅映入了我的眼帘,突然,一丝念头从我脑中闪过,这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中的马丁!啊,我高兴地从床上蹦了起来,抱住马丁的脖子对它说:“你能带我到世界各地游一游吗?”马丁点点头。“耶!”于是我便带上相机,骑着马丁飞向天空。

  • 又是一个大好晴天,今天是周末,我准备去参加周末补习班,突然,窗外传来几声“呃—呃—”的声音,接着一只鹅飞到窗台上。那是一只有着长长脖子,雪白羽毛的鹅。我诧异地看着这只鹅。他居然对我说起话来:“你好,我是尼尔斯的鹅……”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尖叫起来:“噢!我的天啊!你就是……马丁?!”“对!我就是马丁!我昨晚听见您的请求,今天特地来完成您的愿望!”马丁朝我吹了一口气,我立刻变成拇指小人,骑上马丁,开始了我的旅程。

  • 我睁开眼睛。眼前一片空白。就看到全身洁白的羽毛,嘴角泛黄的鹅。我揉揉眼睛,大大的睁开眼睛。大声喊着:“啊!这不是马丁吗?你怎么会到这啊?”马丁笑了笑我的举动,说:“我是来接你来去童话世界的!尼尔斯说找你有事!”“真的吗?我不是在做梦吧!我要咬我自己一口。”说罢,我就把马丁的翅膀拿在手里面。一下子咬了一口。我就听到一声惨叫,“啊——!我的翅膀啊!”“是真的!”我笑得乐开了花。

  • 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今欺辱过小区里的流浪猫、流浪狗这样的小动物,并把这当成了一种娱乐方式。久而久之,我变成了这些小动物眼中的“恶魔”,见我就躲。读完《骑鹅旅行记》后,现在回想,我那时真的是太不应该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和人类一样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只剩下孤零零的人类,那将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冷清、凄凉并且毫无生机的世界啊!我们人类应该保护环境,爱护动物,给他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杀他们!

  • 对于“爱护”二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爱护小动物也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可是,真正爱护小动物的又有几人?盘运羊、巨壶龟、枯叶蝶、金刚鹦鹉,东北虎……如果一堆尘土被风吹得不见踪影,偷猎者好似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魂,将枯叶蝶、雪尾兔、象牙送到拍卖会场,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几万到几十万的人民币。看着这惨不忍睹的现状,难道偷猎者是铁石心肠吗?等到动物灭绝了,你们再反悔还有什么用?尼尔斯是一个小孩子,都能勇敢地去帮助灰雁,去爱护小灰雁,为了让它能跑能跳,不懈地努力着。人类停止猎杀有那么难吗?

描写尼尔斯的段落100字
  • 轻轻的我用右手拨开了ZIPPO的后盖,红色的火苗照映着我布满伤痕的脸颊。从口袋里拿出那盒MILD-7,发现仅剩下最后的一根了。点燃。两手轻摇三圈左轮枪,上膛。扣上师傅的那顶很旧的牛仔帽。记住我的名字:尼尔斯。Desperado

  • 尼尔斯,你是我学习的榜样!你用智慧,用实力克服了种种困难,真是了不起!你让我懂得:坚持就是胜利,不要被困难屈服!华罗庚不是说过:“只有不畏攀登的采药者,只有不怕巨浪的弄潮儿,才能登上高峰采得仙草,深入水中觅的骊珠”吗?我们也要学习你的这种精神!

  •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歌洛芙所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仙狐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的背上,跟随大雁一起旅行,到了许多的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者就等于和详妙高尚的人谈话。我们的知识在不断增加,自然,这知识,不仅要从课本上学*,还需要有充足的课外知识,今天,我阅读了《尼尔斯骑旅行记》的其中一个章节,我们一起来听听其中的内容与道理吧!

  • 突然,我被一阵冷风吹醒,睁开双眼定神一看,噫,我的妈呀,吓死本宝宝了,我怎么飞起来了?而且还飞在这么高的空中?我正在奇怪地想,这是怎么回事时,一只鹅惊呼了起来。于是我边想边低头往我身下看,咦,这不就是尼尔斯的那只鹅——马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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