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几乎的段落
描写几乎的精彩片段
  • 几乎

    描写几乎的段落

    他的哥哥因为吸毒被送进了少管所;他的父亲是一个特大黄金走私案的主谋,被抓后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母亲看到丈夫和大儿子这样,便改嫁了,夫妻俩只留下了12岁的他和他80多岁高龄的奶奶一起在一个30多平米的砖房里生活。但是他有一个唯一的爱好,那就是做模型,在路上只要看到有粗细、大小合适的棍子、树枝或者木板就要带回家做模型,他的房间里几乎堆满了他做的各种各样的模型,有汽车,有飞机,有坦克,还有装甲车……他的模型做得很好,栩栩如生,很多模型都在全国各地的模型大赛上获了奖,很多不认识他的人夸他:“不错嘛,小伙子,好好努力啊!”他只是笑笑。抛开家境,按说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孩,可他一点也不让人省心,每天从学校回来都是邋里邋遢,自己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愿意扶一下的那种人,学校里只要有打架的事就必有他的身影。而且他特别喜欢做恶作剧,因为这,好几个女生的家长到学校投诉过几次,要求让他退学或者赶紧转学。他的各科老师几乎三两天就得登门批评一次,而他似乎不知害臊,仍该怎样怎样。这令所有人都对他十分无奈。

    林老师·树苗》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几乎的段落
  • 凡是几年以前离开马赛而又熟知莫雷尔父子公司的人,要是在现在回来,就会发觉它已大大地变了样,以前从这家兴旺发达的商行里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活跃,舒适和快乐的空气;以前在窗户里看到的那些愉快的面孔,以前在那条长廊里来去匆匆的忙碌的职员;以前堆满在天井里的一包包的货物,以及搬运工们的嬉笑喊叫,这一切现在都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一种忧郁沉闷的气氛。在那冷落的长廊和空荡荡的办公厅里,以前总是挤满了无数的职员,现在却只剩下了两个人。一个是年约二十三四岁的青年,名叫艾曼纽-赫伯特,他爱上了莫雷尔先生的女儿,尽管他的朋友们都竭力劝他辞职离开这里,但他还是留了下来;另外一个是只有一只眼睛的年老的出纳,名叫独眼柯克莱斯[阿克莱斯是古代罗马的一个英雄,在一次战斗中失去了一只眼睛,这个浑名也是由此而来。]这个绰号是以前老是挤满在这个大蜂窝(现在几乎已空无一人)里的青年人们送给他的,这个绰号已完全代替了他的真名,以致谁要是用真名来喊他,他十有八九是不会答应的。

  • 经过十几分钟的车程,终于在一个村子停下了,同行的一共12人,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了一些物品,在志愿者的带领下,我们向老人的家中走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建在斜坡上的水泥房,从门口延伸下来的是一条小斜坡,斜坡并不整洁,而是被一些杂草与散落着的碎瓦砾“装饰”着,走近老人的水泥房,我看到了搭在门旁边的那个小棚,也许是养什么牲畜用的,里面铺着些干稻草,呼吸间明显能闻见牲畜粪便的味道,但里面的牲畜却不见了。终于,我走进了在我看来根本不能称之为“家”的老人的家,老人的全部家当一览无余:两张旧破的床和一张桌子,一张床上满是黑乎乎的厚衣服,暴露在衣服外的棉花,已经看不出样子,桌子上散乱着各种东西(一些看样子是老人捡来的)。老人的家几乎被这些东西占据着,最多能同时挤下四五人,老人坐在床边,与志愿者聊天,老人头发、胡须已是银白,话语间,听出老人口齿不很清晰,当志愿者问起身体状况时,老人声音却铿锵有力·

  • 但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不知不觉地,突然地,人类变成了一体--满怀希望地成为一体而且又是危险地成为一体--结果它的一个部分的震动和激动就几乎被同时传递到其他的部分,有时任何一种免疫性都欠缺。人类变成了一体,但又不是像社区甚至国家本来那样固定不变地变成一体的;不是经过多年的相互经验团结起来,既不是通过拥有一只单独的眼睛,那是只被亲切称之的"斜眼",也不是通过一种共同的民族语言,而是通过国际广播和印刷越过一切障碍变成了一体。大量事件雪崩似地降临在我们身上一分钟以后半个世界就听见它们的崩溅声。但是按照世界的陌生地区的法律衡量这些事件并估价这些事件时所依赖的尺度,这却并未通过声波和在报纸的栏目中被传播出来,而且也不能够这样传播出来。这是因为,这些尺度是在单独的国家和社会里在年代过于久远的过于特殊的情况下获得了成熟并被吸收的,它们不能在半空中被交换。在世界各地,人们把自己辛辛苦苦得到的价值应用在事件上,他们固执地、自信地、只是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来进行判断,而从未按照任何其他的价值标准来进行判断。

  • 傍晚,我和那几个同学没吃晚饭,就雄赳赳气昂昂的去毁墙。因为心中的风怒已经不能再容忍那堵墙的存在,我拿起大锤,带头砸了起来,其他同学也不约而同的冲了上来挥锤砸墙。“噗通,噗通”一阵这打铁般的声音从这里传出来,吵得当地乘凉的老人都走开了,,敲了大约半个小时,墙也损了一半,但还不会塌。我唤来那几个同学,说:“墙已经损了一半,但要弄塌它还得一大段时间,我们加把力,每人使劲全力,争取在一锤之内击塌这堵墙。”“好”同学们异口同声的答。“我喊一二三,你们就往上砸”我说。“一二三,好,砸”同学们准备砸了,我也提起大锤,用劲一劈,七八个大锤闪电似的朝墙上飞去,随着“轰”的一身巨响,墙塌了,地上冒着一阵阵灰烟,我们胜利了。现在正在打扫“战场”呢。我们把砖块扔河里去之后,就在那里狂欢,我买了鞭炮分给大家,几乎在哪里燃放了一个晚上。然而事情你并没有这样完结,我也知道刘胡子的牛脾气,知道他不会就此罢休,所以我并没有乐而忘忧,反而是“先天下之忧而忧”,为了群众能行个方便,而打垮刘胡子。果然,刘胡子来这里查看墙,看见这里平静得像块玻璃,立即往回跑,一会儿就推着辆独轮车屁颠屁颠的赶来了。

  • 这天中午,我又独自爬上山坡,钻进了我深爱的大雪怀抱,不过,此刻已经没有了雪花飞舞的景致。好多年没有这样与雪握手与雪拥抱了。当时,我呼吸雪的气息,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清香,但她散发着自己独特清凉的味道真叫我体会到一种无限轻松的快感。我步行在山间小路上,有时也踩踏在雪花上,在脚与大地的接触中,雪总是发出吱吱的声响,似乎在痛苦的呻吟,因此,道路上几乎很难看见积聚有多少雪,当然,雪在这样的状态下只能选择逃走了。不过,如果抬头看看大山,大地还是一片银白,几条变色的道路虽然已经把白色的山峦分割成无数的不同层次的块儿,但变色的路并没能改变洁白世界的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地方的雪在阳光的滋润下,已经浸透到了大地的深处,渗入到了大地的灵魂。麦田里的庄稼也被点点的绿色和纯洁的白雪相互映衬,让人体会到一种特别的诗情画意。当我来到一块菜地,一株株白菜已被纯洁的雪覆盖着,菜叶也冻得有点萎焉了,但我看的出,那片片菜叶是在在尽情的吸吮着雪,在让纯洁进入它的脊髓,看来,修炼自己也需要付出代价。

  • 注意了注意了!“非洲难民”站军姿了!30分钟的站军姿,合1800秒,这几乎使我体验到极限。它不仅考验了我的体力,而且磨练了我的意志和毅力。对此,有一句话很能形容,那就是“在这沉默中,我看到了巨大的运动”。这句话也可以用来形容一切军人。因为,在常人的眼里,军人是很冷漠的,然而,谁又知道他们的内心呢?其实,军人也是有血有肉的,而且他们的情感更加丰富,思想更有力度。虽然我不是一个军人,但我已从教官们身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我累极了,都有些站不住了。我是多么渴望教官叫一声“坐”啊!那我肯定会兴奋无比,觉得是一次享受,一种幸福。我渴极了,要是有一瓶矿泉水,依次传着喝,一人一口,我也顾不上平日的挑剔。只希望干裂的嘴唇,嘶哑的嗓子得到一些滋润,哪怕是一小口,我也觉得是一种惬意、一种舒畅。这样的疲劳与难受,在父母爱的羽翼下,是从来体会不到的。但我们既然站在了这个庄严的地方,就得忘记这些,比起那些服役几年,甚至一辈子都当兵的军人,这点困难对我们还算得了什么呢?于是开始进行自我安慰:我们将在这里成长!!雄心壮志地。......

  • 几天来,他们和童话王国的居民快乐的玩耍,他们参加各种各的活动,比如说有奖竞猜,奖品极其诱人:一等奖:要什么就来什么的权利,二等奖:十色花(用法与七色花相同,多了三片花瓣。),三等奖:电脑一台(你几乎看不出那是电脑,并且你很可能把它当作真正的巨型梨子给吃了,不过它真的可以吃。),遗憾的是童话王国就是童话王国,人类一个也没猜着,像这一题:“人是怎么来的?”A.猴子变的 B.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C.咖啡豆磨出来的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A,可这是童话王国呀,最终,所有的人类都没猜中,童话居民几乎全部猜中:正确答案C。还有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题:怎么让树唱歌?或者这道:火应该怎么吃?

  • 几乎每个人遇到“聊一聊你的故事吧”这个话题的时候,都会说到童年时期,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几乎每次吃饭,爸爸妈妈总是打开他们的话匣子向我诉说着他们的童年,那里有有趣的动物、好吃的零食、无拘无束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偷吃糖的经历……总之那个时代在我的眼里一切都是五彩缤纷,像天边高高悬挂的彩虹一样,勾起我无限的好奇与向往,渴望拥有像父母一样精彩、有趣的童年生活。可是在这个属于我的小时代里,这样的童年生活几乎像天空的明月,又如柜台里晶光闪闪的天价钻石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从来不敢苛求这会是自己的。在这个小时代里,属于我的快乐时光少之又少,比如说,出远门旅行成了生活中一种奢侈的存在,渴望得到,而又不敢去奢望得到太多。

  • 几乎每个人遇到“聊一聊你的故事吧”这个话题的时候,都会说到童年时期,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几乎每次吃饭,爸爸妈妈总是打开他们的话匣子向我诉说着他们的童年,那里有有趣的动物、好吃的零食、无拘无束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偷吃糖的经历……总之那个时代在我的眼里一切都是五彩缤纷,像天边高高悬挂的彩虹一样,勾起我无限的好奇与向往,渴望拥有像父母一样精彩、有趣的童年生活。可是在这个属于我的小时代里,这样的童年生活几乎像天空的明月,又如柜台里晶光闪闪的天价钻石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从来不敢苛求这会是自己的。在这个小时代里,属于我的快乐时光少之又少,比如说,出远门旅行成了生活中一种奢侈的存在,渴望得到,而又不敢去奢望得到太多。

  • 高二一年的生活是三年中最轻松的,从这时候起,遇到了最好的朋友,这或许是我高中生涯中的一大收获,我也开始浮躁,不再是之前一心一意扑在学习上,回家几乎不会再写作业,每次都是回到学校抄作业交差,那时候只要自己考试成绩下滑了,便会接下来努力一点,成绩爬上去了就接着玩,一年几乎都是这样过来的。现在感觉之后高考失败和这一年大有关系,虽然成绩可观,但是也蒙蔽了我,知识是一个系统,只有融会贯通才能学以致用,我的知识系统显然缺失了一块,所以高考还是相对公平的,高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重要的,更要戒骄戒躁,知识系统不完整,在这个高考大浪潮中将不堪一击。

  • 人,都是受环境影响的。我之所以从小喝茶,是源于奶奶家的“以茶待客”和姥姥家每晚的“茶话会”。从刚记事起,不论去奶奶家还是去姥姥家,总是先喝几杯热茶。久而久之,这喝茶的习惯便养成了。大学时期,是我喝茶最凶的日子。几乎每晚必饮几杯,说来也奇怪,不管多晚喝茶,也总能酣然入梦。但一喝coffe,哪怕只一杯,晚上定失眠。记得英语六级考试时,因是下午考,担心精力不足,进考场前特意喝了杯coffe。果然有效,不但精力十足,乃至晚上久不能寐,想起来甚是神奇。室友都知道我这个喝茶的爱好,还在生日时特意一起给我买了套茶具,制作成一个花篮的模样,还镶有粉色的蕾丝花边,一直未曾用过,不知是否安好如初。

  • 苗家飞歌,苗族最漂亮的一道风景。看看屋后的广场上苗家阿妹,阿哥正在演出一场芦笙舞蹈,阿哥吹着芦笙领舞,阿妹与游客手拉着手,一起围着牛头旗杆跳起芦笙团结舞。芦声阵阵,混合苗饰声声,大家都似乎很陶醉,将舞场围得水泄不通,特别是主持人解说,跳舞完毕后,单身男士可以领着自己喜欢的苗家阿妹去约会,单身女生可以领着自己中意的苗家阿哥去私奔等活动,游客兴致更高,几乎全神贯注那些青年演员,生怕错过这个大好时机。这时,我发现二层木楼上的你——安宁,在注视着什么。身着红色鲜艳的苗服,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瓜子脸,唇红齿白,高高的发髻上插一朵百合,如一尊女神。路人告诉我,这就是美人眺,候情郎,也是苗家风俗之一。

  • 稻子熟了要收割,柿子红了要采摘,妹子大了要嫁人,冬至的酒哟该出缸了。母亲找出挂在墙角的“酒篓”,用滚水烫过,放入酒缸,酒从竹篾的缝隙挤进“酒篓”;经过过滤,酒被装进酒瓮,酒瓮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酒壶;酒瓮口用干竹笋壳封上,一绺稻草紧紧的捆住,酒瓮嘴塞上草纸,“煞酒”开始了。“煞酒”是酒水变成黄酒的最后一道工序,酒瓮置于谷壳上,铲几铲“火屎”引燃谷壳,谷壳自外圈往内缓慢燃烧,青烟飘散,火却是暗火,使得酒瓮里的温度始终保持在沸点以下。文火慢炙,酒开始了质的变化,最终完成了色香味的聚合:琥珀色,醇香,浓郁。“煞酒”的日子并无约定俗成,但总相差不了几日,那几天,几乎家家户户院子里都有一堆火,酒香随着青烟飘向天空,渐渐的,天上的云彩也被熏醉了,红彤彤的,醉意朦胧。

  • 在车站,她基本上一直在重复一句话:“你快点回去吧!不然,不然你妈妈又要骂你了。”“请问,你是在关心我吗?”我笑着问道,似乎是在开玩笑。她急了:“你再不听话,我们就不是好朋友了,那么,我也就不关心你了!”我仍旧无动于衷,那时心里就一个意愿:反正你,我是陪定了,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才更要保护你。可这次,她几乎是带着哭腔向我“哀求”道:“向阳,你回去吧,我真的不想你被你妈妈说哎……”她的话未说完,我便再次拥抱了她,问道:“难道,你就这么希望我走吗?”我反问道。而正在这时,车,开了过来,她说:“不希望,我真的不希望你离开我,因为,我害怕你离开我,这样,就没人能保护我了……”说完,她走了。

  • 就这样这个也叫小信的女孩,来到以前那个小信的家,只是小信记不得以前的很多事情了,爸爸总是打圆场说,孩子做手术时用过麻药,记忆出现暂时的减退是正常的。但是小信的爱好也似乎改了一些,以前的小信喜欢蓝色,现在的小信却似乎更喜欢粉色。又是爸爸打圆场,说喜欢什么颜色不可能一成不变,主要是跟心情有关吧,现在小信既活泼又开朗,穿上粉色小裙子,像一个可爱的小公主,妈妈看见这些,心里面荡漾着甜蜜,再也不纠结于小信为什么不喜欢蓝色了这个问题。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得非常幸福,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延续下去,自己也会逐渐长大,像一个真正的人类女孩,好好谈一场恋爱,然后出嫁,会生一个人类的宝宝。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曾是狐狸的过去。她觉得自己真的已经是他们未死去的女儿小信。   连爸爸几乎也这么以为了。 

  • 霜想起了三年前和石认识的情景,那是她大学最后一年的实习期,在石所在的城市的一个公司里工作。有一日,两人在一部电梯里偶遇,石的脸上充满着惊艳的神色,霜仿佛视而不见。只有两种男人能引起她的关注,一种是聪明的,另一种是英俊的。而在电梯里呆望着她的男人,霜在他英俊的面庞里明显地看出了智慧。似乎很玄妙,但后来的了解也证明了她看人的眼光,石无疑是一位极其聪明的男人。但只有对着她时,才会显出些傻样来。霜想着想着,几乎快要笑出声来。有一次,霜的肚子痛极,倒在床上脸色煞白。石坐在她的床边,心痛使得他的脸色比她还白。他脱去外衣,躺在她的身侧,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一丝一丝的温暖从他的身体传至她的体内,她沉醉在他的怀抱中,竟忘了那本是难以忍受的痛楚。爱情的力量,有谁能解释的清楚呵。

  • 然而,风塘在我却是水劫之地,风塘尽头那汪深不可测的潭水,曾一度几乎夺去我幼小地生命。也不知我命中犯了“风水塘”的那一条,在那个欢闹的周末,抵不住诱惑随伙伴斗胆试水,不知觉间就滑入了潭的深渊……起初是天旋地转,不久就是幻觉,再后来,似隐约听到祖母声声深切的呼唤!一丝从生死的隧道飘过来的美妙之声,是那样的微弱但却温馨无比!后来得知,那声呼唤不是出自祖母,而是一个挺身而出小伙伴的仗义与勇敢,正是这一声对我生命的呼唤,让我从天国魂兮归来!在惊惧了生命付流水瞬间后的漫漫岁月,我灵魂的深处,便执拗着感恩济危的操守信念,无论处境贫富尊卑不曾有变!

  • 我从参加工作到要退休,一直工作、生活在农村,近几年来,几乎每天都能在网上看到网友炫耀自己今天去这儿采风,明天去哪个镇赏景,节假日到野外行走的消息,感受到了朋友们对野外出行健身养体快乐的心情,但也产生了一种自豪感,多位朋友特意找寻的,却是我天天都在进行着的,我每天都要在朋友们要去、想去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还得运动两个小时,甚至我运动的场所朋友们想去都不一定去得到。我每天都在小区边一片望不到边的参天白杨林里运动,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原始淳朴的春风、夏雨、秋实、冬雪,只是我没有好好体验,这也应和了一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 酒店虽小,生意却很红火,两层包间几乎每天都能满客,和包间相对的厨房上面的大厅,每到周末和节日的时候,往往也会被承包办酒席,这个酒店只有六个服务员,其他五个大都是初中和小学文化,只有一个身材苗条相貌绝顶的女服务员读到高三参加了高考而没有继续深造,她长我一岁,我喊她“丽姐”。每天进出酒店的客人,男的大都膀大腰圆,挺着啤酒肚抽着烟呛的我打起喷嚏,女的大都穿着时尚,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噔噔”的响,只有一部分客人看起来朴实而不做作,我喜欢也敬佩这样的人。服务员,说白了就是伺候别人吃饭,我虽出身农村,可我从未侍候过别人吃饭,端茶倒水的无聊动作,让自以为接受良好教育的我很没面子,遇到挑剔而盛气凌人的客人,我更是难掩心中不满。

  • “你说干什么一定要读书才能有前途啊!”若夕又在吵着他同桌,只是经过众多江湖风雨的同桌早已练就不动神功,又怎么会受到这点小小的干扰呢。但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他实在太小看若夕了。若夕抽出不安分的右手以光速那般把同桌的书抢了过来,并直接用手压在课桌上,倒头就睡。可能是动静实在太大,惊动了在讲台上的老师。“林若夕,你给我站到后面去。”老师一顿一顿的说着。是的,老师又生气了。不过这些都没什么,几乎全班同学都习以为常了,仿佛若夕一天不闹事那才叫做怪呢。“不去”若夕赌气般的拍着桌子,并用挑衅的眼神看着老师。如往常一样,这场戏码只僵持了十几秒,老师就摇了摇头转过身去继续在黑板上写着这节课的内容。若夕苦笑,站起身推了推椅子,以及高调的姿势走出了这如炼狱般的教室,现在他是这样认为的。

描写几乎的段落400字
  • 又是一个雨水泛滥的日子,我漫步在去学校的路上,欣赏着那高楼直耸,欣赏着人来人往,烦闷的念叨着昨天大雨把楼下两排大树上的叶子刮的到处都是。我走进校园,却发现昨日的狂风暴雨并没有给学校带来严重的破坏,没有人们口中的“落叶满地无人瞧,昨日狂风又侵城”的感觉,学校格外干净,我不可思议的四处环顾着。我在想着,校园是干净的,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吧。我的视线被几位瘦小但却用着大力清扫落叶的工人吸引住了,中等身材、背有点驼,满头白发,脸色黝黑,弯腰,一个这么简单的动作,却显得那么吃力,是因为扫了几乎整个学校而感到腰痛吗?还是因为平日的积劳成疾而造成的呢?风无情的乱刮着,像一把利刃一般锋利,但他们,普通劳动者们,却坚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他们付出了这么多,但是,清洁工是人们常常忽略的角色。有时我们会把纸屑及各种垃圾扔到地上,或是扔到他们的眼前。虽然这样,但是一直在付出的清洁工们却不在乎,任劳任怨,每天依然不辞辛劳得保卫我们的校园,力求使我们的校园干净整洁。他们以自己的脏换来校园的洁净。低着头,心中被这几位辛勤工作者们而感动。

  • 他从梦中醒来时,夕阳已经开始西悬,他想从床上翻起来看外面,不过却是挺费事的,他望着那天边,见一群喜鹊朝着天空打转,他此刻的耳朵变得陌生起来,因为他听到的一切大地发出的声音好像是第一次,他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只是老师悄悄对着那几个小鬼说话,他们却是非常地低落与怯怯地,老师走过来时,便笑了,看见他站在门边,还一味地逗着他笑,从此以后,他的书包里便有了几本教科书,老师每次上课时都是不带书的,老师怕他上课有困难,还时常下课帮他补习,有时他老师还来他家里来看看孩子,但老师却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饭,只是在他小学毕业时,老师来过他家一回,自此他们便很少联系了。他跟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老师是怎样处理那群小鬼的,老师为何对他的事却不问原因,那一连串的谜形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结,但这个传奇却使他感到应该是最完美的,他并没有因此而受责罚,而且他还得到了老师无微不至的关爱,那群小鬼究竟对他做了什么?他也无从知道,而且他的书又会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他的父母也没有责怪他?为什么那群小鬼从此以后对他更加的关心?

  • 那时的你,刚上一年级,乖巧懂事,是邻居们心中的模范好孩子。无论是东楼的大婶,还是西楼的老伯,都夸你是个乖娃娃;左邻右舍更是出奇地一致喜欢你,就差把你抱到自家认干儿子了。住在你家隔壁的我也上一年级,性格却蛮横跋扈,没有一点小姑娘的文静。爬树翻墙,这家的鸡那家的狗都和我是熟人,方圆几里的大人们都认识我这个小泼皮,还告诉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跟这个疯丫头学”。几乎每个孩子都离我远远的,生怕和我一样变成一个“疯丫头”。唯独你这个隔壁邻居不肯敬而远之,总喜欢和我呆在一块。好嘛,你当你的跟屁虫,我做我的“小泼皮”。奇怪的是,我们这两个个性迥异的孩子,居然会建立起长达九年的深厚友谊。在同院里其他小朋友看来,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童话故事里,与狼和小羊在一起做游戏无异。渐渐地,小朋友们就觉得你是一个脑袋里有气泡的傻孩子,也不愿意理你了。饱尝孤独的你只好没有选择没有后路地“投靠”到我的阵营。

  • 由于父母常年不在家,我的学习他们没有过多的关注,也不可能有很多的关注,更主要的是那时的我有很贪玩,所以到了初三时,我的学习成绩比较差。那年中考我没参加。因为我知道,以我的成绩,即使参加中考,也只能考取私立高中,而私立高中不仅学习压力大,而且学费昂贵,我们家庭的收入是读不起私立高中的。虽然,家里的茶叶、山核桃收入也有一两万,但是去掉生活费、医药费和家里人际交往的开支,几乎所剩无几,父母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赚钱,而他们由于没有知识,很难找到轻松的活。好在父亲会一点木工,手艺还不错,虽然辛苦点,但总能找到活,工资不高但多少可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面对私立学校昂贵的学费,我真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好好学习,让自己的学习成绩好一点呢,但从内心来说我想读书,我想多学点知识,找个好工作,也要让父母今后好好享享福,但是想想为了这个家日夜劳作的父母,想想昂贵的学费,我选择了放弃。

  • 朱聪道:“教你的是谁?”郭靖道:“他不肯说自己姓名。他说六位恩师的武功不在他之下,因此他不能传我武功,并非是我师父。还要弟子发了誓,决不能跟谁说起他的形状相貌。”六怪愈听愈奇,起初还道郭靖无意间得遇高人,那自是他的福气,不由得为他欢喜,但那人如此诡秘,中间似乎另有重大蹊跷。朱聪挥手命郭靖出去,郭靖又道:“弟子以后不敢再跟他玩了。”朱聪道:“你还是去罢,我们不怪你。不过你别说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郭靖连声答应,见众位师父不再责怪,高高兴兴的出去,掀开帐门,便见华筝站在蒙古包外,身旁停着两头白雕。这时双雕已长得十分神骏,站在地下,几乎已可与华筝齐头,华筝道:“快来,我等了你半天啦。”一头白雕飞跃而起,停上了郭靖肩头。郭靖道:“我刚才收服了一匹小红马,跑起来可快极啦。不知它肯不肯让你骑。”华筝道:“它不肯吗?我宰了它。”郭靖道:“千万不可!”两人手携手的到草原中驰马弄雕去了。

描写几乎的段落300字
  • 那天晚上,我做作业做到很晚,抬眼向窗外望去,窗外像是被泼了墨汁的丝绸严实地笼罩住了,惟有远处依稀的几点灯光,夜已如此之深。我打算出去倒杯水,边走边想道:爸爸妈妈应该都睡了吧,都这么晚了。然而当我走出房间时,却隐隐约约地听见了电视播放的声音,我不禁有些愕然。当我走到餐桌边时,却发现上面有着一杯牛奶,是温热的。当我正疑惑不解时,忽然瞥见桌上还有一张纸条:我不打扰你了,这杯牛奶要记得喝啊。望着那还冒着缕缕热气的牛奶,我的心几乎要被熏得融化了,心中暖暖的,充斥着淡淡的温情。柔柔的月光透过玻璃洒在那杯牛奶上,眼前恍惚了一下,似乎浮现出了妈妈的脸庞,上面有着淡淡的微笑,她嘴角弯起的弧度好似这杯牛奶一样,那么温暖。刹那间,我的心被爱充斥着,似乎眼睛也有些湿润了。

  • 那天,寒风呼呼地吹着,我和好友行走在冷清的街道。忽然,墙角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蓬头的老乞丐,蹲在墙角,缩成一团,头几乎缩进了脖子里。看上去,就像是一堆分不清本色的破烂而已!我厌恶地扭过头,却发现好友满脸都是同情和怜悯之色。她望着我说:“给点钱吧!”“什么?这么脏!”我惊讶极了。“看,多可怜啊!”“我们不可怜吗,这么冷的天气都要上学!要给你自己给,我才不假装正经呢!”听到这里,好友不说话了,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眼神怪怪的,给予我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然后她掏出口袋里的零钱,跑到乞丐面前,把钱郑重地放在乞丐的脚下。快分开的时候,好友淡淡地说:“你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给人的感觉很冷噢!”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我,在那一瞬间,心头好像挨了一重锤似的,前方也变得一片迷蒙……

  • 记得我曾草草地看了一篇雪漫写的一个女孩,好像是和你一样的孩子,后来自杀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宁愿相信那是假的,只是饶坏坏恐吓我们的,自己并不漫长的生命岁月,可现实却那么残忍的告诉我那是真的,一遍一遍的提醒着我,那是真的!那是真的!刺得我的耳膜生疼……那一眼,就那么几页,就那么寥寥的几千个字,豆蔻年华,如花绽放的蓓蕾,突然就那么没了,那一刻眼泪便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一颗晶莹的泪花,吧嗒的一声,响了。我几乎是逃着跑出那家书店的,我突然开始恨饶坏坏,发誓不再碰她的书,她真的很残忍,她怎么可以那样,赤裸裸的将一个如花般成长的女孩的生命仅用几千个字就了结了!从那以后,饶雪漫的专柜旁再也看不到我浏恋的身影,我很她,她真的很坏!很坏!

  • 三毛到过很多地方,既去过发达的欧美,也走过落后荒凉的撒哈拉,但洗尽铅尘之后,三毛终归自然。衣,简单大方洁净朴素即可;食,既可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也能吃一个周的黑面包白水煮蛋而不以为苦;住,三毛能住豪华别墅也可居陋室安之若素,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极其干旱缺水的撒哈拉里居住,三毛的居室里也一定是生意盎然的;行,三毛比较奢侈一些,因为生性爱动,所以必不可少地就多了一匹“白马”,在撒哈拉的日子里,虽然身缠疾病环境恶劣,但这也拴不住三毛,整个撒哈拉沙漠里几乎到处都留下了三毛的踪迹。三毛的很多收藏也正是在这东奔西走中不经意或是刻意淘来的。

  • “我就知道你又来这里了。”温柔的声音在夜云耳边响起,夜云冰冷的面庞上顿时升起一丝淡淡的笑意,他没有回头,全身骤然后飘,反手将一个柔软的娇躯搂入怀中,微笑道:“你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嘛。”抱着夜雨的娇躯,夜云感觉到心中充实了许多,似乎忘记了一切烦恼似的。这百年的时间里,他们几乎没有须臾分开,天天都在一起,感情有了长足的进步。不论夜云做什么,夜雨都会毫无保留的支持他,在一旁关心、照顾他,虽然他们还没有正式成婚,但已经是族中公认的神仙眷属了。凭借着夜云母亲传给自己的六百年功力,现在的夜雨已经成为了暗夜精灵族首席大精灵使,除了夜云以外,她的修为冠绝全族,虽然是大精灵使的身份,但绝对拥有不次于普通精灵王的实力。尤其是她那空间定位黑暗魔箭,威力之大,连夜云也忌惮几分。

描写几乎的段落200字
  • 他的不温不火,在学期一开始我们对此的意见极大。过后听到班主任的一些解释,说他上课从不讲一句废话,认真听他的课受益匪浅,倒使我心里对他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以后的政治课,我细细品位了他的话,似乎丝丝入扣,总是觉得上课时需要作的笔记没个完。他上课确实是几乎从不讲一句废话,只要纪律有点乱,他决不会像一般老师一样,对着座位表,喊道“某某某,给我站起来!”之类的话,而是眉头微皱,停顿一会,接着自己的话题。忍无可忍时,只不过是抬起头,看了看噪声的“发源处”,还是轻轻地讲一句:“哪来那么大声音的?”倒是这样,还颇有一点效果。

  • 路小离叫她姐,深夜,她抱着枕头靠在床头:“姐,我半期考考砸了,数学拉了很大一半的分数,在英语和语文方面的用心全部都白费,就在我几乎已经放弃数学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男孩说喜欢我。他每天都把我喜欢的糖果放在抽屉里,写题的时候会把所有的过程都给我看,听歌的时候把耳塞摘一个下来给我听,放学时候会送我一程。他对我很好,可是我却很难以再信任了。”

  • 假期过去,陈志军升入高三。美好的回忆被纷飞的试卷和书本所掩埋,陈志军几乎把那些梦幻般的日子遗忘。但当夜深人静时,他有时会将那些回忆像牛反刍一样翻出来来回地嚼着。他回想与她一起做的研究,虽然很幼稚,带着一种青春的狂热,但岳琳非凡的科学天赋还帮助他长进不少。他还回味她纯净的笑容,回味她清脆的嗓音,回味她走过时留下的芬芳——仿佛那暴雨初晴后的青草地,仿佛幽谷中转瞬即逝的银铃。

  • 至于老日晷仪,他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曾经只向查理五世陛下本人汇报每天的时刻,小矮人的模样让他吃惊不小,几乎忘记用他那长长的有影子的指头标出时间达两分之久。他忍不住对在栏栅上晒太阳的乳白色的大孔雀说,人人都知道,国王的孩子就是国王,烧炭夫的孩子还是烧炭夫,要想事情并非如此,那是不可能的。这种见解得到了孔雀的完全赞同,而且她真的叫起好来:“是的,是的。”声音又大又粗,连住在凉爽的喷水池中的金鱼们也从水中露出头来,询问巨大的石雕海神特里通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 “可以啊,我这就给你跳。要不要咱们俩一起跳?”就在我读完这句话的一瞬间,又一阵痛从身体的各个角落向心脏的位置袭击过来,我慌张地离开了聊天室,依旧蜷缩在椅子上,头深深的埋在靠垫里,滚烫的泪从我几乎干涸的眼眶里涌了出来,我好久都没有哭了。爸爸妈妈以为我是从悲伤里走出来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压根不敢面对这个巨大的伤痛,真的想都不敢想。我甚至从未相信这一切就已经这么结束,我的舞蹈生命就只有短短的14年。

描写几乎的段落100字
  • 小同和小卿是初中同班同学,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她们喜欢结伴上厕所,喜欢在自习课上编幸运星,喜欢放学后到校门口买1块钱的臭豆腐两人分着吃,喜欢对刚转学来的男生评头论足……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的是,她们几乎每天都给对方写信。

  • 我的手有一些抽搐,因为我突然之间意识到,我的妈妈是如此不顾一切的女人。她脖子上的伤口几乎是一刀致命的,也就是说,没有继父,她无法想象自己要如何存活下去。我不喜欢我的妈妈,却敬佩她,因为她是个有勇气的女人。而且,她的死亡方式是我想要却没有勇气要的——自杀。

  • 王城中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为了送那件千羽衣而来的。尽管大家会觉得单单为了一件衣服而来,未免太不符合常理。可是,极乐宫从来就没按照过常理出牌。而大家也就不再奇怪了。就算有一天无欢突然一把火烧掉极乐宫,也没人会觉得奇怪的。

  • 亚华也是一脸奇异的神色道:“神之钻,一种传说中的能源石,数量稀少到几乎没人见过,史上记载只有出现三次,那就是分别在三国-华那邦、斯达、泰龙三国的创国者手上出现过,甚至连到底有还是没有,也无人能证明,只知史上记载,“有石,色成粉蓝,似晶透,又似海样深,具莫大异能,能活一切生,可置一切死,如神之同在,其名曰神之钻”。”

  • 润暗很清楚这一点。但为何要像润丽一样,想办法去阻止呢?这样又能够改变什么?他只希望和妹妹一起过平静的生活,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已经三年,几乎都没有什么熟人,因为他知道,也许某一天,又要和她搬到哪里去。甚至连和所有亲戚的联络都断了,不想再和过去的生活有任何牵扯。保留下来的,唯有名字……和那段无法磨灭的黑暗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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