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
描写福尔摩斯的精彩片段
  •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
  •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 我特别爱看书,一有空余时间,便会捧着课外书阅读。因此,我的知识面比较广,《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许多名著我都读过。有一次中午,妈妈要上班去了,我还没吃过饭,她给我做了一盘辣椒炒牛肉丝,这可是我特别爱吃的菜。妈妈临走时再三叮嘱我:“快点把饭吃了吧,我去上班去了。”妈妈走后,我刚要吃饭,忽然瞥见沙发上的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忘记了吃饭,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渐渐地,我已完全投入到书本之中,我似乎看到歇洛克•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在悬崖上决斗的场面,把吃饭这事忘得一干二净。过了好长时间,妈妈回来了,她见到桌子上的热饭、热菜,一点儿也没动,还成了冷饭、冷菜,对着我说:“你怎么还没吃饭呀?”这才把我从书本中拉回了现实世界。妈妈看见了我手中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才恍然大悟,哭笑不得地说:“你真是个小书迷呀!”

  • 突然间,发狂似的迷恋上侦探推理小说。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头脑冷静,处变不惊,居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被誉为十九世纪末旧时代伦敦的时代之光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侦破了一件又一件连警局上下也束手无策的案件。“除去一切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你再不愿相信,但那就是真相。”这便是福尔摩斯对于真相的执着。同时,福尔摩斯站在正义的立场,与当时以莫里亚蒂教授为首的黑暗势力展开激烈的斗争。1891年的最后一战,37岁的福尔摩斯与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于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如果确定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很乐意地迎接死亡。”最终,二人双双坠入莱辛巴赫瀑布深谷悬崖,然而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生还,继续执着地追寻着那些鲜为人知的真相。

  • 名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读书,就因如此,我几乎天天与爸爸妈妈在“斗争”。不信?你就接着往下看吧。我熬呀熬,终于熬到了暑假,这不,一大早“书虫”我就早早地起床,狼吞虎咽地奖早餐给“KO”了,然后便直奔书店,刚买进书店,《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女生日记》这些等着我的好朋友便立刻“挤”到了我眼前,我“贪婪”地捧起一本《福尔摩斯》,随便找了个地儿便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便沉浸在了侦探世界中。呀!这案子可镇现象环生呀,哟!福尔摩斯可真心思缜密……“咕噜噜——”什么声音?哦!原来是我的肚子在想我抗议呢!我连忙低头一看手表,呀!12点半了!!我赶紧放下《福尔摩斯》以80迈的速度冲出了书店,哎!又挨K了!吃完饭了,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书里的情节,福尔摩斯接下来会怎么样?凶手到底是谁?福尔摩斯会不会有危险呢?

  • 我看过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十分喜欢看探险小说、历险记什么的。所以我对它十分感兴趣。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先生名叫华生,在阿富汗做军医,不幸负了伤,伤好后,政府又给了他9个月的假期,可是,他的开销大于收入,无奈之下,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斯坦弗。斯坦弗将华生介绍给了一位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福尔摩斯很难相处,在华生来了以后,本来冷冷清清的小屋有了命案的发生,就热闹起来了。先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再是血字的研究,再是吸血鬼,再是斑点案……把福尔摩斯、华生、雷格尔搞得团团转。最后福尔摩斯总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将一个个案件破获。

  • 古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读书,就因如此,我几乎天天与爸爸妈妈在“斗争”。不信?你就接着往下看吧。我熬呀熬,终于熬到了暑假,这不,一大早“书虫”我就早早地起床,狼吞虎咽地奖早餐给“ko”了,然后便直奔书店,刚买进书店,《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女生日记》这些等着我的好朋友便立刻“挤”到了我眼前,我“贪婪”地捧起一本《福尔摩斯》,随便找了个地儿便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便沉浸在了侦探世界中。呀!这案子可镇现象环生呀,哟!福尔摩斯可真心思缜密……“咕噜噜——”什么声音?哦!原来是我的肚子在想我抗议呢!我连忙低头一看手表,呀!12点半了!!我赶紧放下《福尔摩斯》以80迈的速度冲出了书店,哎!又挨k了!吃完饭了,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书里的情节,福尔摩斯接下来会怎么样?凶手到底是谁?福尔摩斯会不会有危险呢?

  •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 这本书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比哥哥迈克罗夫·福尔摩斯特略逊一筹)。平时在贝克街221号B室悠闲得他,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

  • 这位“福尔摩斯”有着高明的破案手段,一张嘴说出话来能使我心服口服,而我常常寻找作案机会。星期六一天,“福尔摩斯”刚去上街,爸爸又在楼上听音乐,我便丢下了作业,偷偷打开电视,尽情欣赏精彩电视节目。啊!真是大饱眼福。“作案”后我又小心小心再小心地关掉电视,并把电源插头还在老地方,还照着原来的地方将遥控器放好……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一口气,又坐在椅子上心不在焉的做作业。谁知“福尔摩斯”一回到家中,便随手摸摸电视和电脑。问我:“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摇摇头,摸摸故作玄虚地说:“那就是电视感冒了。不然,它怎么热乎乎的呢?”听妈妈这样说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想真是的。”

  •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对于各种各样的案件总能解难释疑,破案擒敌,他对案件的破解能力,总叫人叹为观止。但是福尔摩斯绝非天才,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即使对一些很容易发现的东西但却很细小的线索别人也发现了,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也会边的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虽然神乎其神,但却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 要是提起她的破案的事,那就是不得了了,如有一次,爸爸上班去了,“福尔摩斯”正在睡觉,我正写作业,急忙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度,生怕被“福尔摩斯”发现,我一下看金鹰卡通,一下看《电击小子》,不知不觉看了30分钟,我悄悄地关掉电视机,离开客厅,正当我做完一半时,福尔摩斯下来了,摸了摸电视屏幕,对我说:“看电视了没有?”我不耐烦地说:“没有”“福尔摩斯”的声音提高八百度大声说:“谁说的,不信你摸摸电视屏幕。”我摸了摸,顿时目瞪口呆。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爸爸和“福尔摩斯”出去了,我拿起《七龙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说:“我回来了”。我连忙放下《七龙珠》,开始写作业,“福尔摩斯”又问:“看《七龙珠》了吗?”我没当回事,说:“NO”“福尔摩斯”又问:“没看怎么动过了呢?”我说:“刚才弟弟来过,动了一下。”“福尔摩斯”给弟弟的妈妈打电话,弟弟妈妈说:“没有来呀!”于是,被“福尔摩斯”骂了一顿。

  • 要是提起她的破案的事,那就是不得了了,如有一次,爸爸上班去了,“福尔摩斯”正在睡觉,我正写作业,急忙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度,生怕被“福尔摩斯”发现,我一下看金鹰卡通,一下看《电击小子》,不知不觉看了30分钟,我悄悄地关掉电视机,离开客厅,正当我做完一半时,福尔摩斯下来了,摸了摸电视屏幕,对我说:“看电视了没有?”我不耐烦地说:“没有”“福尔摩斯”的声音提高八百度大声说:“谁说的,不信你摸摸电视屏幕。”我摸了摸,顿时目瞪口呆。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爸爸和“福尔摩斯”出去了,我拿起《七龙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说:“我回来了”。我连忙放下《七龙珠》,开始写作业,“福尔摩斯”又问:“看《七龙珠》了吗?”我没当回事,说:“no”“福尔摩斯”又问:“没看怎么动过了呢?”我说:“刚才弟弟来过,动了一下。”“福尔摩斯”给弟弟的妈妈打电话,弟弟妈妈说:“没有来呀!”于是,被“福尔摩斯”骂了一顿。 你们知道“福尔摩斯”是谁骂?她就是——我的妈妈。

  •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由英国的神探阿瑟·柯南道尔所著。小说共长四集。整个小说以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这部小说重点突出了故事人物:福尔摩斯惊人的探案精神。  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都无不佩服小说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11B号的寓所里,喜欢抽烟、做实验和办有着难度性的案子。他思考的时候经常坐在他的安乐椅上,双手做出拜佛的姿势,静静沉下心来。他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轻松地破掉,他还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莫利亚蒂教授,艾琳·艾德勒也让他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但是,我仍是很敬佩他。因为那两次失败不过是所有案子里的千分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相当奇怪的人。他有时候严肃,有时候幽默,有时候没人情味。但总之我一直都把他看作一个英雄。  在他眼里所谓事件,只要有不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

  • 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

  •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非常平静的。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但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表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但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己的心态平衡,在音乐中找回原来的自己。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面对事实。

  • 突然,在摩尔足球场和开心农场发生了大火。摩尔足球官林卡。鲁拉和开心农场小屋主人梅卡。森鲁找到福尔摩斯和狄仁杰成六侦探小组迅速调查火苗的来源。福尔摩斯说:“摩尔足球场和开心农场不可能一瞬间燃烧起火,很明显是有人在暗处烧火,等火苗成大火才有人发现,并且开心农场和摩尔足球场在同时被发现火焰,很可能是团伙放火。”狄仁杰非常同意福尔摩斯的观点。这时,在一个名叫卡卡。伊鲁了的小摩尔家里发生了大火,侦探小组和救火抢险小组立即赶到。善于观察的福尔摩斯发现,他的耳朵非常尖,好像是猫头鹰,并且为什么只有他家有火。福尔摩斯终于找到答案,说:“你是一只猫头鹰,冒充摩尔,来到摩尔庄园。我闻到你身上有煤气味,又看见你的口袋里有一盒火柴,火柴盒已经成灰,而火柴烧黑了,便可以推断出,你使用火柴时,一不小心掉在煤气瓶上,燃烧成大火,火苗烧到你身上的火柴盒,而你没有发现,而你回家好长时间才发现,这时火苗已经成为大火,所以你无罪释放。”案子破了,大火也灭了。

  • 、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 仔细观察的人就像一个魔术师,能把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变得截然不同。处处留心皆学问,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很多平时被人们忽视的细节,不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还可以掌握更多的信息与知识,可谓百利而无一害。有一个人,在观察方面可以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歇洛克(又译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在观察方面的技艺让每个人震惊不已,并且帮助他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疑案。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初次见到从阿富汗受伤归来的华生就推断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让华生百思不得其解,在以后的日子里,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了他当时的推断。华生是个从事医务工作的,却有军人的气质,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显然刚从热带回来,他手腕上下的皮肤黑白分明,黝黑的皮肤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经历过伤病和艰苦生活。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经历过艰苦生活,手臂还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显然是在阿富汗。整个推理过程花费了不足一秒钟。而这全都是基于仔细观察上的。

  • 女孩薇奥蕾·汉特接到鲁卡索先生的聘请请求,但提出了十分古怪的要求:剪短头发,一天要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虽然薪金丰厚,可薇奥蕾犹豫不决。她找到福尔摩斯,说如果有危险,便发电报给他。鲁卡索先生的屋子是一间偏僻的豪华富丽的屋子,家里有鲁卡索一家三口,托拉夫妇(仆人),据说还有个女儿爱丽丝,22岁,是鲁卡索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国外定居。每天,都有一个男人在窗外瞧着薇奥蕾。几天后,薇奥蕾在抽屉了发现与自己头发一模一样的一束头发……小屋又现可疑房间,薇奥蕾费尽周折,无法进入……福尔摩斯接到电报,火速赶往。正巧鲁卡索夫妇不在家,托拉烂醉如泥,把托拉太太锁在屋子里就完事大吉了。福尔摩斯打开可疑房间门,里面却空无一人,但有一架通往天窗的梯子……千钧一发之刻,托拉太太吐露实情:那屋里锁着爱丽丝!自从鲁卡索先生再娶后,便对女儿爱丽丝厌恶有加。但贵族子弟法拉先生(在窗外瞧着薇奥蕾的男人)深爱爱丽丝,碍于情面鲁卡索不能囚禁爱丽丝,偶然见到薇奥蕾与女儿爱丽丝相貌相似,便想出了个替身的方法……至于那束头发,只是巧合罢了。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400字
  •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也使我受益匪浅像《血字的研究》,《四签名》都是世界顶级篇章,但惟独《五个橘核》让我历历在目。一封连锁信,信里每次都是用深蓝色的钢笔水书写,每次都有五个相同大小干瘪的橘核,这是连锁信都有所相同的蹊跷,而信是从哪里寄来的?信封下落名:K.K.K。(当时在英国的三K党)。凡是收到这封信的人若没有按照信上的指示把黄铜夹子日晷上的话就必死无疑,而且都死因蹊跷,必定认为是自杀,所以在人们心中都抹上了一尘阴影。第一个不幸的收信人是伊莱亚斯,当他收到信之后,没被杀害之前就吓得不轻,神魂颠倒,完全失去了一个人该有的生活状态。这让我觉得,做人不能太过于迷信,这反倒会使人失去自我思想,误入迷途。事实上,什么物质并不代表什么,也没有那么可怕,不能太过于迷信,这些大多数都是心理作用所导致,换句话说就是自己吓自己。这也是我从中最受启迪的一点,也从而总结出了,有些人,其实是在自己手中灭亡的。

  • 可能因为看得太入迷了,才发现妈妈正扶着门站在那里,目光十分严肃,并气冲冲地对我说:“我看你还看到什么时候,过几天就有一个数学测验,你怎么还不预习,而且你不但不预习,还在这里看闲书,你难道不想考及格了吗?!”我反驳道:“那只是一个小测验而已,又不是期末考试,再说了,我的数学成绩那么好,一定会考及格的!”妈妈没理我“哼”的一声就把书拿走了,她把书放在洗衣机上,又走到我房间,把我锁在了房间里。我在房间里忐忑不安,拿着数学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忽然,我听到客厅那边传来一阵“巴兹,巴兹”的声音,瞬间,我的心里极度不安,用力的拍打着房间的门,大喊着:“妈妈!我……我要上厕所!”“噢”妈妈慢吞吞的走过来,给我开了门。我迅速飞奔到客厅门前,定睛一看,眼前的的一幕把我惊呆了——妹妹把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撕成了碎片,玩起了“天女散花”!我赶紧跑过去,捧着那些碎片哭了起来。

  • 这天,妈妈在一楼卖东西,只我自己一人在楼上。何不看会儿电视我悄悄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很快,便沉浸在精彩的剧情中,把妈妈嘱咐我上来做作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突然,“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临危不惊,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电视前,“啪”的一声,摁了开关,身来到书桌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装模作样地看起书来。此时,“福尔摩斯”已来到现场。我偷偷地瞥了她一眼,发现她正用严厉的目光注视着我,我赶紧低下头。只见她来到电视跟前,摸了摸电视屁股,便提审起“犯罪嫌疑人”来,一个劲地问我刚才在干什么。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便使出杀手锏——赖皮,一口咬定正在看课本,其他的什么事也没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谋深算的妈妈丢下一枚重型炮弹:“明明是看电视,电视机后面还热乎着呢。你没看,那谁看?是不是楼上还有人!”姜还是老的辣,为避免再加上个窝藏罪犯的罪名,我只得老实招供,乖乖坦白,求得宽大处理。

  • 有一次,我刚刚“做完案”,“福尔摩斯”一回家,就“破了案”。今天,妈妈说:“女儿,我今天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给我写作业。不可以看电视。要是给我发现你偷偷看电视了,你的屁股准备“开花”吧!”我乖乖的点点头,说:“好啦。妈妈,你快出去吧。不要担心我。快快快,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啊。”妈妈有点怀疑得说:“你难道啊。那么听话,好吧。我走了,不可以看电视,去学作业。”我使劲点点头,用手把妈妈往外推。“轰”妈妈出门了,我狡猾的说:“我才没有那么乖叻,嘿嘿。这次,妈妈,你一定破不了案。”我把作业放下,把电视的插头给插好了,然后我飞快的打开了电视。哈哈。过了许久,我看了看时钟,已经5点了,我想了想,妈妈也快要来了。我悄悄的把电视的按钮给关了,把插头给拔了。我刚刚拔完插头,妈妈后腿就跟来了。我如同雷响一样的回了房间,假装写作业,妈妈回来,立马摸了摸电视。然后,妈妈就把我叫出来了,:“女儿,你刚刚是不是看电视了?”我一听到“看电视”,立马脸涨的通红,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说慌了。我愧疚的说:“妈妈,对不起,我刚刚偷看电视了。”妈妈说:“好,看你这次肯承认错误,我原谅你,但是不可以有下次哦。”我开心的点点头,去写作业了。

  • 有一次,我刚刚“做完案”,“福尔摩斯”一回家,就“破了案”。今天,妈妈说:“女儿,我今天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给我写作业。不可以看电视。要是给我发现你偷偷看电视了,你的屁股准备“开花”吧!”我乖乖的点点头,说:“好啦。妈妈,你快出去吧。不要担心我。快快快,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啊。”妈妈有点怀疑得说:“你难道啊。那么听话,好吧。我走了,不可以看电视,去学作业。”我使劲点点头,用手把妈妈往外推。“轰”妈妈出门了,我狡猾的说:“我才没有那么乖叻,嘿嘿。这次,妈妈,你一定破不了案。”我把作业放下,把电视的插头给插好了,然后我飞快的打开了电视。哈哈。过了许久,我看了看时钟,已经5点了,我想了想,妈妈也快要来了。我悄悄的把电视的按钮给关了,把插头给拔了。我刚刚拔完插头,妈妈后腿就跟来了。我如同雷响一样的回了房间,假装写作业,妈妈回来,立马摸了摸电视。然后,妈妈就把我叫出来了,:“女儿,你刚刚是不是看电视了?”我一听到“看电视”,立马脸涨的通红,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说慌了。我愧疚的说:“妈妈,对不起,我刚刚偷看电视了。”妈妈说:“好,看你这次肯承认错误,我原谅你,但是不可以有下次哦。”我开心的点点头,去写作业了。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300字
  •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 那是七月里一个闷热的阴雨天,我们的窗帘放下了一半,福尔摩斯蜷卧在沙发上,把早晨接到的一封信读了又读。由于我在印度服过兵役,使我养成了怕冷不怕热的习惯,因而寒暑表虽已到了华氏九十度,我也毫不觉得难受。不过这天的报纸实在乏味。议会已经休会,人们都离开了城市。我渴望到新森林中的空地或南海的铺满卵石的海滩一游。但因我的存款拮据,我推迟了假期。而对我的伙伴来说,无论是乡下或是海滨,都丝毫不能引起他的兴趣。他只喜欢混迹于五百万人口的中心,对他们中间关于悬而未决的案件的每一个小小的传闻或猜疑特别关心。他对于欣赏大自然,却丝毫不感兴趣。而他唯一的改变,是去看望他在乡间的哥哥。

  • 他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名侦探柯南”的灵魂人物。原名工藤新一,帝丹高中二年极学生,与小兰是青梅竹马。继承了父亲的超强推理能力,帮助警方破获了不少案子,被誉为日本警察的救世主。他喜欢看推理小说,最崇拜福尔摩斯,踢足球的水平一流,擅长凌空抽射。被卷入黑衣组织的交易被灌下毒APTX4869,幸运的是并没有死,只是退化成了小孩,目前年龄定为6、7岁。改名江户川柯南。智力没有衰退,推理能力丝毫未减。为了找出黑衣人的下落,寄住在家开侦探事务所的小兰家,一方面暗地协助小五郎破案。而体力上的不足靠阿笠博士的发明来弥补。变小后就读于帝丹小学1年级B班,认识了吉田步美、小岛元太、圆谷光彦三人,以及后来加入的灰原哀,成立了少年侦探团,是其中最重要的“首脑”。不管是变小前后,唱歌五音不全还是没有办法变更的事实……唱歌走音非常夸张。

  • 当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台老式电话响了起来,是博物馆馆长打来的,他说博物馆最重要、最值钱的蓝宝石不见了,希望我帮他找回蓝宝石。我二话不说,叫上华生,飞奔下楼,打了辆马车就到了博物馆,仔细搜索起来。我只在蓝宝石展区旁边发现了一些42码的鞋印,其他的还没有发现。当我思绪万千的时候,听见馆长先生说:“自从布朗克这个保安换成彼得后,博物馆总丢重要东西。让他值个夜班,居然给我把蓝宝石给弄丢了,还受了伤。”我灵机一动,对馆长说:“馆长,你给我提供了这么大的帮助,谢谢。”能告诉我彼得先生的家在哪里吗?“当然了,福尔摩斯先生。他住在芒果大道旁边的宾果小区3栋303室。”馆长答道。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200字
  • 新一匆匆忙忙逃进家里,一头扎到书房,心里还乱得很。然而,福尔摩斯毕竟是社会公众利益和治安的捍卫者,他睿智的头脑中同时还想着另外一件事,一件只有模糊的感觉,侦探本能却告诉他十分重要的事情。或者,就是刚刚“阿加莎”一声叫唤,唤醒了他一直深埋在内心中的担忧,说不清起因怎样,就连他自己都无法形容的隐忧,但是,那种不甚分明的感觉,其中的重要性早已不必言说。

  • “我确实不了解你们的感情,可是我了不了解都无所谓。”灰原面无波澜地述说,“重要的是你能留着这条性命回到毛利身边,第一就需要忍耐和决不轻举妄动。回日本后你要怎么查都没关系,平成的福尔摩斯先生不是都和FBI联手了吗,并且还有关西的名侦探相助,水无怜奈以及本堂瑛佑这条线索已经有了进展。但不管怎么说那个时候都不是现在,不是在这个地方。”这种时候她还不忘抓住机会调侃柯南。

  •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 这本书的作者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探案悬疑小说家柯南,他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写的这本书是100多年来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书中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竭尽全力破案的故事。书中的他不但智勇双全、品格高尚、知识渊博,而且胆大、细心、诙谐、幽默。无论案件多复杂,只要他叼起大烟斗,转动脑袋,所有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他是值得我们钦佩和仰慕的真英雄。

  • 又一次,老妈出去工作了,家里只剩下我和老爸了,老爸见老妈走了,连忙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私房酒”,美美地喝上一杯。这时老妈突然回来,爸爸赶紧把“犯罪脏物”藏到厨房。妈妈立刻就看出来了猫腻,用那比警犬还灵的鼻子对爸爸说:“你是不是喝酒了,怎么屋里一股酒味?”爸爸立刻反驳道:“口说无凭,你……你得有证据啊。”妈妈立刻搜到了厨房,把老爸的犯罪证据放在垃圾桶前,向老爸晃了晃,老爸立刻就举手求饶了,接受了打扫家庭卫生一个月的处罚。这可真是个“福尔摩斯”啊!

描写福尔摩斯的段落100字
  •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 那天,福尔摩斯再次随同他的助理走进一家旅馆,天空中偶尔会下起些蒙蒙细雨,来迎接他们的,是一位正直青春年华的少年,看样子是一个打杂的,待他们洗漱完毕后,便匆匆地走了,走前还叮嘱他们,夜里不管听见什么都不要下床,更不要照镜子。

  •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 放假了,就到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妈妈一出门,我立马起床,跑出房间,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剧,一边吃着厨房找到的卤味。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下就到了中午。突然,客厅传来“咔”的一声门响,啊!不好,“福尔摩斯”回来了。我赶紧把卤味藏在了桌下,飞快关了电脑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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