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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事都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都很难忘。至今,令我最难忘的还是这样一件事。记得那是夏天的一个早晨,“叮铃铃……”闹钟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哎呀!七点半了,我快速地穿上衣服,刷牙,洗脸,收拾书包,正准备走的时候,忘记了还没吃早饭呢!还是不要吃了吧?不行呀!有人经常说:“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可吃少。”想到这儿,我连忙放下手中的书包,大声喊:“妈妈,起床了!我要吃早餐哟!”喊了半天,也没有人答应,于...
作文《一件让我难忘的开心事》
有很多事都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都很难忘。至今,令我最难忘的还是这样一件事。记得那是夏天的一个早晨,“叮铃铃……”闹钟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哎呀!七点半了,我快速地穿上衣服,刷牙,洗脸,收拾书包,正准备走的时候,忘记了还没吃早饭呢!还是不要吃了吧?不行呀!有人经常说:“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可吃少。”想到这儿,我连忙放下手中的书包,大声喊:“妈妈,起床了!我要吃早餐哟!”喊了半天,也没有人答应,于...
时光能否倒退?时光匆匆流逝,还来不及驻足回首,才发现时光早已过去。正如曲终人散,花落人未了。
时光如水,一去不回,匆匆那年,记得我们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哭,一起笑。记得我们在小树林里追逐打闹,在操场上争夺第一,在考试中奋笔疾书,一切一切,那么美好……
还记得我们分开时,是在那场考试后——小升初考试,那场令我厌恶一生的考试,又是那么的记忆犹新。那天,我哭了,我们同学八年了,就这么一场考试分离了。
没有目的地走着,好像在操场上看见了你们的身影。不过,一切都只是幻觉的罢了。时光匆匆,到了晚上,不知怎么你们说的话都以记不清,又想到了你们。
上个寒假,我们一起去玩,一天半,我们去了小桥三次,还碰见了两次男同学。
那一天,让我铭记了。
那一天的分别,是刻骨铭心的痛,这么久,一年了,我们才见面了两次,前两天是第三次,你静静讲着一中的事,我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发表感受,或插点我们学校的事。你抱出你家大狗的宝宝,那么可爱,你说你家小笨笨(一只小狗)挂了,又是那么让人伤心。
这一天,我铭记住了!那一次次的回忆,回忆一次次让坚强的我留下了眼泪,你说的没错,曲终人散时,我们还在一起。
时光匆匆,快一年了,一首一首的曲子结束,花开花落,重重复复,周而复始。尽管时光穿梭,但对你的思念如太平盛世,彼岸花开一般美好。
想你们了!同学们。即使曲终人散,花落人未了,我们还有太平盛世,彼岸花开时。我们分离时,说过的话,落过的泪。很清楚,又浮现出来了,那么美,那么令人难忘。
在我房间的墙上挂着我的座右铭,上面写着富勒说过的一句话:“忍受痛苦的事,可能有一个甜蜜的回忆。”但真正让我懂得它的含义还是在那次晨跑后。
寒假里的一天,北风呼啸,大树在风中摇晃,一条条树枝像狂舞的皮鞭在空中抽打着。“顾绮清,快起床,你不是说要去晨跑的吗?”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坐了起来。一股寒气猛然涌入被窝,我赶紧缩了回去。呀,真冷啊。我开始打退堂鼓了,这么冷的天,出去干嘛。我看了看时钟,才五点半,天都还没亮。想着,想着,我便又躺了下去,正当要合上双眼时,却看见挂在墙上的一句话“忍受痛苦的事,可能有一个甜蜜的回忆。”我抖了抖身子,掀开被子,然后一头钻进白茫茫的世界。
风“呼呼”地刮着,我的脸像刀刮一样疼。我在风中瑟瑟发抖,觉得马上就要变成“巨型冰棒”。这时,眼前一道黑影飞过。那是谁?原来是隔壁的哥哥。他喘着粗气,跑得那么快,我赶紧追上去。“你,你也来晨练了?”哥哥惊讶地看看我,我自豪地点点头。我们并肩齐跑。
渐渐地,我的身体暖合起来,刀刮般的疼痛也逐渐消失了,浑身上下贴满了暖宝宝,十分开心。这时我放眼望去,被风吹拂着的大树不是还在跳舞吗?那“呼呼”的风声不是在为我喝彩吗?
天越来越亮,晨跑的人也越来越多,柔和而温暖的阳光洒满整个小区,让人觉得暖洋洋的。我们在长跑中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早晨。
现在想起来,颇有一股成就感,“忍受痛苦的事,可能有一个甜蜜的回忆。”从此我常用它不断来提醒自己,它成了我最难忘的一句名言。
上海宝山区高境二小五年级:顾绮清
星期二的下午,窗外的小雨还沥沥的下着,我们坐在教室里,老师讲着课。那堂课,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那是一节思品课,主要讲的是“爱护公物”。
一上课,思品老师(思品课都由班主任代上)走进教室,走到讲台中间,面对我们做了那已做过千遍万遍的仪式,开始讲课。开始,课堂纪律很好,气氛也很不错。老师在讲台上津津有味地讲,同学们在下面聚精会神地听。课上到一半,老师开始问同学们:“现在,请大家举一举自己不爱护公物的事例。”这下,同学们气氛更高了,纷纷举起稚嫩的手。
有的同学说,踢足球时打破了玻璃;有的同学说把炮放进垃圾桶里炸;有的同学说,打不开门时使劲儿踢;我也不甘示弱,插了一句,把抹布往电风扇上丢,让电风扇甩飞抹布。每次说完,教室里总是能响起一阵哄笑。同学们好像都很开心,老师的脸却晴转阴了。
沉默已久的思品老师像一把扇子,扇走了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老师开口了:“同学们,难道你们觉得好笑吗?难道你们认为随便损坏公共设施不是一件可耻的事而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吗?曾经有位学者说过:‘身体不好是废品,学习不好是次品,但品德不好则是危险品!’”老师的语气突然加重了,从她的眼中,我能够看到一种失望和气愤,我们是她的希望,然而这种行为,却让她大失所望。
教室里一片寂静,没有一人能高兴起来。剩余的时间里全班同学开始时那股高兴劲全没了,几乎都在沉默。
知道下课,教室里都没有一人开口。只有那沥沥的语声反复回响于我的耳际。
那堂课,使我难忘。因为那在节课里,我们不尽浪费了许多时间,更是丢了一个比时间更重要的东西。
弹指挥间,时光悄然而逝,有更多的东西值得我们留恋,但是这季节:有春的生机,有夏的狂热、秋的淡雅、冬的恬静。我却……
我爱这多变的季节,爱它的无限而充满青春气息的生命力,爱它这虽然绚丽但是总会调零的这份凄凉。季节的绚丽多彩,也能弥补我心灵中的空缺,我喜欢这初春淡妆浓抹,牛毛般细雨的早晨,空气中透过一股淡淡的雾,如云如烟,如水如风,在这欢快的交响乐中,树发出了嫩芽,好似一位肩批柔纱绸缎的仙女,轻飘飘的,又软绵绵的;晨光初现,照在这大地上,好似一杯甘甜醇香的美酒,以它那浓烈的香气,心旷神怡!
我喜欢随心所欲漫步在这夏天的乘凉绿茵中,让这狂热而醇美的凤轻轻的从我脸颊刮过,树枝随风而摇曳,欣赏它那无形的美,碧玉般的草坪,有几朵玉兰花随之开放,让我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红晕。
我喜欢秋高气爽的秋天,大地万物一片凋零,树叶们依依不舍,轻轻地、悠缓地、掉在地上,显示出秋的俊美飘逸,那是不用妆颜点缀的随意洒脱和不在意世俗红尘的傲气,它饱含了春的生机和夏的狂热,这不就像是人的生命吗?秋天,在这生命的结尾,仍费尽心思去点缀,金秋丰收,迷人画卷,仍是美丽。
我也喜欢冬天,鹅毛大雪,雪松依然挺立,无数留集而细小是叶儿在北风的呼啸中依旧奏响滚滚江水般的碧绿松之乐,白雪划过松树杆上的枝丫,心里的杂念荡然无存,每一次,我都穿上大绿毛衣和绿皮袄,站在它的旁边,静静听着这恬美的乐章。
季节,你真让我难忘!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我最美好的回忆!
六年级:涵养飘逸2014
人的一生中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有的是过客,有的,却是你生命的主角,我遇见过一个人,他让我刻骨铭心,让我永生难以忘怀。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市场买菜,你个老年人拿着一个瓶子一边跟人乞讨一边唱着悲惨的歌谣。我听得心中有点伤感,便对妈妈说:“妈妈,咱们也给那位老伯伯一点钱把!?”妈妈笑着摇了摇头,“你要知道,他们这些在乞讨的人啊,有可能是骗子,自己有好好的双手可以去赚钱,为什么要来这里失去尊严呢?这样也算是不劳而获啊!”我听了妈妈的话,虽说有些道理,因为妈妈从小跟我们说,做人不可以不劳而获,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这样赚来的钱,花得才会安心,有意义啊。可是我看见老伯伯苦苦的唱着歌谣,给施舍他的人们一个个鞠躬,我就忍不住的从口袋掏出一块钱,跑了过去放在瓶子里,我刚想走,那位老伯伯竟然叫住了我。“老伯伯。”我问他,“你还有什么事吗?”我看老伯伯的衣服十分干净,不像乞讨的人,便停下来和他说话。老伯伯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姑娘,你给了我钱,就要听我唱歌,不然我就是不劳而获了!”我看着老伯伯的脸庞,他已经白发苍苍了。而我更知道,他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他也在用自己的双手赚钱,我站在他的旁边,一边帮他伴奏,一边听着他的歌谣。又想起了已经去世的奶奶,心里不禁流过一些伤感。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但是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的歌谣,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即使别人说他卖艺,我也不在意,因为他值得我尊敬,值得我难忘。
安徽亳州谯城区拂晓小学五年级:王雨
我有一件令我十分难忘的事,那是在我五岁时发生的是,它使我记忆犹新,因为,它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每当同学们问起这个伤疤时,我都特别后悔。
那天,我和爸爸去商店里面去买东西,我们过了一会儿,我们走出商店,带着东西来到自行车跟前,我对爸爸说:“我帮你拎一桶油吧!”爸爸说:“你能行吗?”我说:“当然能行了。”爸爸犹豫了一会儿,便答应了,爸爸又说了一句:“那你一定要小心点!”我想也没想就说:“我知道了,没事的。”于是,我就坐在了自行车后面,我因为怕那桶油掉了,所以就用两只手抱着油桶,忘记了爸爸说的要注意安全了,爸爸看见我这样子,就又提醒我说:“你要用手抓住自行车,否则你就会掉下去的。”我却不以为然地说:“怎么会呢?我以前经常这样,没事的。”爸爸又多次提醒我,我听了之后,又忘记了自己的安全了,为了不让油桶掉下去,我还是双手抱着油桶,不一会儿,我和爸爸,已经进了小区了,由于刚下过雨,所以地面有些滑,我们慢慢开到一个地方,那边有很多很多的小石头,我们骑上去,我被突如其来的不停的震动给狠狠的震了一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抓住自行车,我被震得没稳住身子,差点就掉下来了,我松了一口气,可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又行驶到一块草地上,因为刚下过雨,很滑,车轮很滑,在骑出草地时,车轮滑了一下,我彻底稳不住身体了,我一下子,就摔了下来,我的脸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我被送去了医院做手术,我脸的下面,因为医生说:“那块肉已经坏死了,必须用手术刀切除掉!”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块肉被活生生地切掉时的痛苦,我一定要时时刻刻以安全为第一位,不要重蹈覆辙。
想必我们每个人都有难忘的事吧,但是让我们难忘的事情有很多种,比如:考了一个满分因此很得意;玩了一个很劲爆的游戏至今难忘;被别人的实际行动感动了……我也不例外,下面就让我来讲一讲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吧:
时间如流水,分分秒秒的在催促着我们快快长大,开学了……不知不觉的又到期末了。我高兴的说:“太好了,太好了,考试了,考试了,考完试就放假了。”我刚到学校,才玩一会儿,就要开考了。我和王红信心满满地进入了考场。记得在这之前我们有一个约定,是一定要考到九十分,现在六年级,考一个九十分根本就不是个问题,时间过得很快,试考完了,考完后,我和王红还有其他的同学讨论了一些卷子上的题,我们议论纷纷……过了几天我们回到了学校,来开休学式,等到老师发表完我们的分数后,悲剧却发生了,我的分数是:数学89、语文88、只有英语考了90,我把王红拉了出来:
“对——不——起”
“没事的,俗话说人有失脚马有失蹄犯了错改了就可以了”
“王——红——你——太——好——了”
“这没什么,没有持久的第一,也没有持久的倒数第一,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考一个好成绩这是科学的事实”
“嗯,我一定好好的努力,下一次一定考一个好成绩”
“好!我支持你,让我们一起努力再次考一个班级一二姐妹”
“好!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结果我们的愿望真的像我们想的一样,真的成了我们班级的一二姐妹。这件事把我深深的感动了,就是这件事让我至今难忘,不管是什么时候我都能想起这一件让我难忘的事。
六年级:冯佳硕
最让我难忘的一句名言是“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我们只有在失败中吸取经验,积累了经验之后,才能成功。说起这句话,我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看水上芭蕾。“舞台”上,演员在水中穿梭般地游来游去,像一条条可爱的小鱼,还作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真让我羡慕不已。
于是,妈妈就让我每年暑假去学游泳。我很乐意地接受了,因为在那时,我是这样想的:游泳?!嗯……在夏天我正好可以玩水,而且还可以像那些演员一样游来游去的。哈哈!
7月4日来临了,外婆把我带到游泳馆中,再三叮嘱我游泳的注意事项后才离去。就这样,教练教了许多游泳的动作技巧和方法。终于,可以游泳了!我“扑通”跳到水里,没过多久只听得“啊”的一声,我喝了一大口水。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什么?游泳这么难?我以后不游了!哼!”回家了,我告诉了外婆这件事,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不是自己一直说‘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吗?何况这次游泳呢?”
听了外婆的话,我就抓紧每次训练的时间认真地学习,并且积累了很多经验,我还用那句名言来为自己加油。终于,我一年又一年地考,现在已经是游泳5级啦!
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有恒心,有毅力,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能办成,正所谓 “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呀!学游泳是这样,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这以后,在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来鼓励自己,现在它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中的座右铭了!
记得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从来不知道“游泳”是什么,只听同学们说过。于是,我就求着爸爸带我去,爸爸爽快的答应了我,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马上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我们一家人来到了游泳馆,我见里面全是水,里面还有很多人都在自由自在的游泳。于是,我也迫不及待的脱了衣服跳进了水中。但这是我第一次游泳,也不会游泳,所以我刚跳进去就喝了几口凉水,这时我马上从水里爬上来,感觉我的胸很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东西噎在了嗓子上,特别难受。坐在一旁的妈妈见我不会游泳,就马上给我买了一个游泳圈,让我自己学。可是,带上游泳圈又用什么用呢?见别的小孩不用游泳圈都能轻轻松松地在水面上自由自在的游着,可我呢?把游泳圈一拿走,马上就沉了下去。带上游泳圈也不过是漂在水面上罢了。
后来,妈妈让我手脚在水面上划。可我一试,手脚都在水面上乱划,自己在原地一动没动,还弄了一大片的水花。然后我就模仿别人游泳,在这个后面学学——不会,在那个后面学学——也不会。于是,我跳上岸,把游泳圈放在水面上,然后躺在上面,双手就像小翅膀一样,在水上滑动着。我正在得意自己会游泳时,撞到了一个人,结果游泳圈一下子就翻了,我又喝了两口水。
这一次的游泳真是难忘啊,虽然没学会游泳,但是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
她,个子虽小,但爱心却无边无限;她,嘴巴不小,经常说出“惊天笑语”;她,外表可爱,但内心火辣;她,手虽不大,但能写出优美文章……想知道她是谁吗?先卖个关子。不过,她可是小学六年来,最令我难忘的同学了(而且,她有许多特点呢)!
特点一:有爱心,爱养小动物。
她很有爱心,也爱养小动物,像什么,小狗呀 、小兔呀 、小鸟呀 、小猫呀 …… 她都养过。而且,在她养过的小动物中,我最难忘的就是小狗“贝比熊”了。就在去年春节,据说,她一个亲戚家的母狗有了“小宝宝”,于是,她老妈特许,让这只浑身毛茸茸的雪白雪白的小家伙在她家住几天,本来我也要去看的,可是为了其他事(我家也养dog了)只好从照片上认识它了(怎么感觉有些跑题了),而她为了“贝比熊”还专门做了一个“小房子”,至于那些“必须品”自然也很充足了。但是,她妈妈还是把小狗送走了(她一定哭得很伤心)。
特点二:文采超超超(此处略去N个超)好!
老师经常在班上读她的作文。而且,最多两个小时,他就会完成一篇“旷世巨作”。就为这个,同学们(也包括我)经常让她帮忙修改作文。我都嫉妒了,我们那么好的朋友,可我怎么就不行呢?好奇+郁闷!
特点三:有点“小”暴力(小字重读)
读到这你可能会问,前面那些特点完全是一个淑女,怎么会暴力呢?不信,你看——“啊!噢!妈呀!女侠饶命呀!我再也不敢了!”嘿嘿,一个上课时敢与天斗,与地斗,与老师都的调皮蛋,竟会被她治的服服帖帖的,这可真让我想起了宋丹丹的著名台词——“她太有才了!”
这就是她,让我最难忘的同学,你认为她可爱吗(差点忘了,她就是张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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