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相遇
因为偶然,相遇也变得微妙。那日,我降临在这片土上,便注定了我一生就要伴随着这片哺育我的土地。
——题记。
这一天,我与她谈论‘家’。
农历1999,7月18日。伴随着婴儿清脆的哭声,降生于这片土地的我,今已离开这里。
父母为了能养的起我和哥哥,便在城市里找到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带着我们离开这里。离开时,家门只是紧紧关着,并没有上锁。因为在这深山里,到来的人也不多,屋里的东西也并不值钱,是不会被窃的。
当时,以为离开了这里还能经常回来看看,所以离开时,也没有多少惋惜,只是期待着去到那个新城市,见到新的朋友,学到新的知识罢矣。
后来才知道,我在城市里生活,城市里成长,起初因为父母的忙碌,我们便没有拜访故乡。后因为对城市的眷恋,也因为故乡里已没有家人,家人也都居住在了城市,便也没有回乡的欲望了。
于是今天,我想起了故乡。想起了那一片带着香气的果园。如若果园还在,如今应该果实累累了吧。
我与故乡相遇,我降生于故乡,就注定着我一生都要伴随着故乡。我身不在故乡,可心系故乡,那片故土,浓浓的亲情。
山中一别,时已十年矣。离开故乡,十年之后的我,已亭亭玉立,相貌非凡。
春已至,到处都是百花争艳,蝴蝶翩翩的景象。故乡面积广大,植被繁多,估计比这里会美上很多吧。
“妈。”我喊了喊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母亲。
“有事?”
倒也没有,只是闲得想喊一喊罢了。
我更想,一如现在这般亲切地对故乡喊一声:母亲。
一年级:夏茉萌
我们孜孜不倦地生活在这个如大海般广漠的城市中,看似平静却波澜起伏。角落里汹涌的思念,一次偶然的相遇,打破了平日的宁静,在湛蓝的天边褶褶生辉。
偶然相遇,相随永远。一个闲时的午后,我捧着一本作文书,翻开泛黄的书页,静静的躺在椅上,开始于作文进行着意境悠远的约会。她的到来打破了往日的平静——泡泡。虽然她一直鼓励着我,但是我并不以此?似起伏,因为我始终信于一句名言“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但是我也坚信她的实力一点很好,于是我俩进行了一场颇有风味的较量——作文比赛。经过一个小时的等待,我们双方都有了自己的佳作,进过对比,胜负便有了一个分晓。结果我们的实力不相上下,她有她的旁征博引、古文诗歌的巧妙化用,无形间自显典雅优美,意境空灵。我有我的设计精巧,巧妙结合,精巧别致
,深刻而不流于空泛。各有各的优点与不足。然而我在这次比赛中受益匪浅,也懂的了一些小道理:相互弥补、共同努力、坚持不懈、携手双赢。经过这件事后我相信我俩这次偶然相遇的确意味深长,定会相随永远。
枝头的叶被热潮的风顺热吹起,葱绿在天空浅浅绽放。
因为有你,我的生活不再暗淡;
因为有你,我的心中充满希望;
因为有你,坐在这里,我不再孤单……
一次偶然相遇,我的麦田中也生出了金灿灿的稻穗,我在这个路途中飞奔,无拘无束。
偶然相遇,相伴永远。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2中8.11班:尹波
泡泡泡的冬天
0.0
在这个偶然的时间里,你我相遇,继而形影不离,而你我从此便注定了永生的缘。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你我在太阳的见证下相识,本来是不可能相识的你我,却因一次主动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身处于同班的你我,无话不谈,你我内心的秘密在渐渐泄露,又被对方所保密。而你我课下的笑声则感染了所有的同学,那清脆美妙的笑声在这个严肃的课下里回荡着,成为了永久。即使这样,你我也不会丢弃一直以来宿命——学习。你的学习没有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却一直在努力着,十分刻苦,以至于对我产生影响,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学习这方面超越自己。也许在你的眼里,学归学,玩归玩,可我呢,却不像你那么理智,该学不学,该玩不玩。在我眼里你总是那么满不在乎什么,我在你的阴影下总感到了自愧不如,但尽管这样,你总是那样包容我,不论我对你发怎样大的脾气,你都不会在意,我对你的信任产生的友谊是如此之深!
我应感谢这个偶然,感谢那一天下午,感谢那份永生的缘,使我们相知相识,产生了那份牢不可破的友谊。这个偶然相遇,是你我友谊的开端,那份友谊的终结,我想是不可能的吧。
初一:淡季不淡
全中国13亿人口,实在太多太多了。好人,坏人,男人,女人,可在这茫茫人海中,就有这么一个人,他平凡普通,可却有一颗浓浓的爱国心。
他长得挺高,削瘦的脸庞上一弯细眉,一双眼睛秋水般的明净。鼻梁微微上翘,红润的嘴唇,牙齿如打了磨一般又白又亮。一件圆领t恤衫衬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船一样的大球鞋。他是干什么的?白领?错!公司职员?错!
他是一个擦鞋匠。
那一天,他在路边擦鞋,来了两个穿西装的男人。他正擦着,两人的谈话随着轻风飘入他的耳畔:“这个中国真是活该!”“就是哦,办奥运办出那么多灾!”“干脆不办好了!”。。。。。。
他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了翘,眼神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愤怒,手里的刷子也不动了,一直用他那双大眼睛盯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被他盯得直发毛,扔下两张百元大钞后便飞一般的逃掉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位陌生人,他的小摊,也从街上消失了。我问过旁边的人,他们都说,他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
朋友,一路走好!
我与他素不相识,为什么要叫他朋友?因为,生活在这片红色土地上的人,都是中国人!
他,五十来岁,穿着一件灰不灰蓝不蓝的大棉袄,低着头,缩着脖子坐在一个小凳子上,他面前摆着一个杂货摊。我带着一股自己也弄不明白的情绪走过去,开始看小摊上的物品。
我粗略地看了看摊子上七零八碎的东西,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一个别针上。这只别针外围是银色的中间有一颗红色的心,十分精致。我拿在手中欣赏着。老人抬起头,看着我说:“哦,小朋友,买一个吧!多漂亮啊!很便宜的,两元钱一个。”我把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又一个意外,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似橘子皮一般打着皱,分明是一张经历过烧伤的脸。我有点惊慌失措地放下手中的别针,谎称自己没有钱。老人坦荡的眼底闪过一抹失望,他用那双同样经过火灾的怪手,拢拢大棉袄,又如刚才一样沉默了。
我走过一家私人小店,流行歌曲从录音机里传出。店里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郎,手里还抱着一个热水袋。我走进小店,真暖和!我的目光又被柜台里一只同样的别针吸引住了。我指着别针问:“阿姨,这别针多少钱?”
“5元”,她用冰冷的眼光看着我,毫无表情地抛出两个字,又一次使我感到意外。这时,老人那孤独的身影,真诚的眼神……都一股脑儿从我的脑海中闪过。我突然走出小店,向那寒风中的老人奔去。
远远地,我又看见了他。我快步走上前,递上两张1元的钞票,说:“爷爷,买一个别针。”他抬起头,虽然有些惊奇,转眼他脸上又绽开一片笑容,迅速拿出一个给我。我笑着接过别针,看着他说:“爷爷,你应该卖5元,别人都这么卖。”他又有点惊奇地看着我,继而笑道:“它,不值!”含着笑意的眼光闪过一片真诚的目光……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光顾这个杂货摊,但我常常记起这位卖别针的老人。
六年级:帅哥爱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