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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益的作文开头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
作文《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的文章开头
关于权益的作文开头
关于权益的作文开头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
我的消费维权故事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培养学生的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让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市工商局、鄂州日报社、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我的消费维权故事”有奖活动,而我是其中的一员,当然得把自己的维权故事讲一讲。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
查看全文今天下午,我们第二节品德课刚刚下课,就有一群大姐姐来到了我们教室,说下节课,她将教我们学会一些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和防止自己的权益遭到破坏的办法!
丁零丁零上课了!我们迅速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等待大姐姐开始上课,大姐姐告诉我们,她是来自钱江师范学院的,今天来就是为了3.15这个特别的日子来的。
大姐姐开始上课了!
查看全文每每谈论起315这个话题,不免让人感触万千,思绪也不能一下子平静下来,从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来,这一伴随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已经走过了23个年头。我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也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至今也过了19年。
查看全文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
查看全文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有法律,有政策;家里有家规,有家训。我们中学生也要学会用法律行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法”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通往光明的道路;“法”是一张网,约束着人们的坏,保留着人们的好。“法”是一把无形的武器,抵制不良的因素,维护自己与他人的权益。
查看全文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查看全文法律,像水一样滋养着我们;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缚住我们;像孩子们离不开的好伙伴一样,要是找不到它了,准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觅回。
法律,象征着公平,象征着威严,它不仅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保护我们这些时代雏鹰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普法少年在行动”活动。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查看全文“如果你能够看到鱼翅是怎样做成的,鲨鱼的鱼鳍是如何被割下的,以及每年有七千多万条鲨鱼,最终是为了鱼翅汤而送命,你还会购买它吗?有将近三分之一的鲨鱼物种都濒临灭绝,但是,我们可以拯救它们。请记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则公益广告的话语,让多少人幡然醒悟!而钓鱼岛事件,又让多少人意识到中国的海洋权益!
查看全文法律是平等的,它赋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让我们得以在被侵权时维护自尊。当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时,就应当了解有关于消费者的保护律法,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被侵权时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我十一岁那年,就曾经遇到过牵涉了消费者权益的一件事,至今我仍记忆犹新:
我和妈妈去逛商场,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买了一箱十六盒装的酸奶,保质期二十一天。
查看全文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乃至国家与国家之间订立的合同、保证书、协议越来越多,其间的债权关系也越来越紧密。而债权关系的越来越复杂自然需要一定的担保来确保这种关系,债权人需要确保自己可以得到所偿并顺利实行自己的权利,而债务人也需要一定的担保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债权担保的作用便日益凸现出来了。
查看全文法律是一个国家、社会的行为规范,也是人民意志与利益的表现。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伴随我们一生,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呵护。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大家共有的责任!
法律因为重要,所以我们要让它永驻心中!我从此次的“走近法院”活动中总结了三个观点:安全,道德,纪律,它们是法律最理想的终极目的。
查看全文同学们,你们知道是什么吗?它呀,是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热线电话。当人们的消费出现不满意时,拨打工作人员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你的身边,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那为什么要设置这个热线电话呢?这是因为近几年来,伪劣货品神不知鬼不觉地占领了市场,害得到处人心惶惶,大家都谈“货”色变。伪劣货品使消费者权益直线下降,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特地设置了权益保护电话。
查看全文在2014年的3月15日晚上,我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可是大多数消费者却由于不懂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而让自己的利益蒙受巨大的损失。这次3.15晚会让人们大惊失色,也让我们小学生大开眼界。晚会上谈到的几个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案例一是关于鱼肝油与鱼油的案例。我们在超市里经常会看到有顾客给婴儿买鱼肝油,可是,大家知道么?
查看全文女人,自古以来就是被人轻视的对象。虽然现在讲究男女平等,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有男人们侵占了女人的权益,可是,女人们却不敢站出来理论。
——题记
“女人也有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不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是我看了华君武先生的漫画《假文盲》后发出的感叹。
漫画《假文盲》说的是在候车点的“母子乘车处”,并不是站着女人和小孩,而是4个强壮的男人。
查看全文四个大男人旁若无人地站在候车道上,而道口前赫然竖立着一块牌子,上面醒目地写着“母子上车处”这五个大字,而这四个人却不理不睬地站在那儿。一对真正地母子却被排挤在道外。——这是华君武先生的著名漫画《假文盲》。
看了这副漫画,我很生气。既气那四个男人不讲公共道德,也气那对母子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诚然,那四个男人的行径人所共愤,可那对母子忍气吞声地任由他人践踏自己的合法权益难道就可取么?
查看全文《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
查看全文初中(5)班
魏泽翰
感受3.15
三一五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便是“国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日”,它指相关公司部门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为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更使那些非法部门自食恶果,绳之于法。
“防伪打假,利国利民”的口号在生活中传开。
查看全文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查看全文——题记
“女人也有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不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是我看了华君武先生的漫画《假文盲》后发出的感叹。
漫画《假文盲》说的是在候车点的“母子乘车处”,并不是站着女人和小孩,而是4个强壮的男人。他们双手叉进口袋,眼睛闭着,仿佛看不见在大大的牌子“母子乘车处”。而女人和小孩则被挤到了旁边,女人缩着身子,抱着小孩,胆怯地看着那些男人而又不敢指责。
查看全文3.15的来历: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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