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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我是神经病,我并不感到生气。我知道神经病有两种,一是智商低的常人无法了解;一是智商太高普通人无法接受。虽然我不是二者之一,但我还是觉的欣慰,我还不是路人。宁愿朋友说我是傻子,我不想与众不同,只要有人记得我就够了。做个傻子可以专心的做自己,不必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带着面具活在世上,开心不能大声的笑,因为邻居会抱怨太多噪声;无聊也不能大声喊叫,因为同学会怪你打扰他学习;失恋了不能找人诉苦,因为很多...
作文《神经病》
神经病
朋友说我是神经病,我并不感到生气。我知道神经病有两种,一是智商低的常人无法了解;一是智商太高普通人无法接受。虽然我不是二者之一,但我还是觉的欣慰,我还不是路人。宁愿朋友说我是傻子,我不想与众不同,只要有人记得我就够了。做个傻子可以专心的做自己,不必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带着面具活在世上,开心不能大声的笑,因为邻居会抱怨太多噪声;无聊也不能大声喊叫,因为同学会怪你打扰他学习;失恋了不能找人诉苦,因为很多...
张三从小就喜欢玩弹弓打鸟,他天天练年年练,把自己练成了一个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他自己超级爱玩,那些鸟就遭殃了,他们也受过不少石头弹,他们伤的伤,死的死。好像在对张三说:“我们有没有惹你,我们也没有跟你又不共戴天之仇,你怎么能用这么危险的弹弓来弹我们呢,这是很危险的东西,小孩子不能玩的,我们已经死了好多弟兄,你一定要改正,这也是你的所作所为,你没有权利来伤害我们,我们虽然微不足道,但也是有尊严的。好像你要把我们是食肉寝皮似的。”可是张三他只觉的过瘾,丝毫没有改过,还把鸟儿的话当成耳旁风。
张三慢慢的长大了,他因为玩这个东西太过瘾,他的神经稍微出现了毛病,是什么毛病让他神经不正常呢?他把地上奔驰的汽车、呼啸的火车、边玩边聊的人们、天上盘旋的飞机,鸟儿、老鹰……。都当做他玩的的一部分了,他整天欣喜若狂,嘻嘻哈哈的,一看就是个神经病,看不顺眼,都会给人们带来深刻的印象。人们可就惨了,像鸟儿一样也中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什么张三都拿来,搞得整个事都轰动了他。人们可就恼火了,把他送到公安局,又找了他的家长,给了他几个耳光,可是张三总是不改。
经过医院检查,张三患了名副其实的神经病,他的家长就让他去精神病院治疗。院长是个和和气气的老头,他非常关心张三,他把张三的弹弓没收了,让张三改掉这个坏毛病。
张三没事做就在写字。有一天,院长来看张三,看见他正在写信,他慢慢看,皱起了眉头。原来张三给自己写信。院长搞不懂,问:“张三你给谁写信?”张三说:“你不自己看了?我给自己写信。”院长又问:“哪有自己给自己写信的?”张三说:“你好烦,老问弱智的问题,你说呢?”院长又问:“写了什么了?”张三回答:“哎呀,我都还没收到,怎么知道,真是神经病。”
不知从何时起,平时看起来一言不发的我,把笑当做了每一天必要的工作,故天将降笑话于吾,不论笑点高低,吾岂能不笑。
那是一节语文课,高老师让我们预习《邹忌讽齐王纳谏》,我便读了起来:〝我熟与城北徐公美…吾与徐公熟美…吾谁与徐公美。〞读到这
,不知是哪根神经接错了信息,竟突然命令,我的嘴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这几声笑似乎在同学们的读书声中极其突出,前排的李义东正用正常而鄙视的目光,突然又由阴晴,两手和十,“恳求”道︰“姐呀,小弟求你别笑了行不。”听到这,我有忍不住,但有看了看他,便用手捂住嘴,头贴在桌子上,松看手,有大笑起来。
“你看他就神经病。”随后又对同桌说∶“武佩文,我对你深表同情。”同桌也做崩溃,说∶“阿姐呀,我求求你别笑了行不行。”但我的笑似乎一发不可收拾,却又不甘说到∶“哎呀,你…你们能…能不能别惹我笑…笑了。”
“人家都是窈窕淑女,我看你就是油条淑女。阿姐别笑了。”又过了许久,我终于不笑了,但油条淑女的称号却在他口中时时说不掉。
星期六下午,我们正在做练习题,做完后,我与王俊聊起来冻伤来,“其实我觉得脚冻伤最难受了,我突兀的说。”“为啥啊”她问。
“你看,你在上课,冻伤又痒,挠也不能挠。”我一本正经道。
“呵哈,嘻嘻”,一旁的王俊和刘瑞小声小声笑了起来。“你真恶心人。”而我也意识到刚才说话的含义,也随她们笑了起来,而且更疯狂,大概过了很久,她们早已不笑,而我的“神经病”又发作了,在那依旧大笑起来。
“别笑了。”王俊
用手拍了拍我的背,我靠,差点没把牙拍出来,于是笑的更猛了。
如果我向她们解释,我那么笑,是因为掩饰自己
内心的悲伤,我呸,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更别说她们了,而我,肯定会招来一大卡车白眼。
其实,就这么笑,挺好的。
我老师的性格很怪,总让人捉摸不透,俗话就是“神经病”,并且他还是语文兼班主任。他个子比较矮,而且他并没有戴眼镜,虽然这并不算奇怪,但是我认识的老师里面,十个之中就有九个戴了眼镜……
我以前对他的印象是严肃而不可侵犯,可自从发生了那次事件之后,我才知道我对他的了解是远远不够:
在星期五的最后一堂课中,发生了让我们都吃惊的事情。那天,我们一如既往得上课,突然,语文老师停止了这种气氛,于是他开始布置作业,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可离放学还有半小时呢!这时候老师开口了,伴随着嘈杂的议论声,我听见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他说:“放假的两天,作业有:试卷两张,上册和下册的生字每个五遍,买的作业做完……”话音未落,我们的议论声已经把老师的声音比下去了,都张着嘴,似乎可以塞下十个肉包子!老师还觉得不过瘾,又说:“……”
我们都为此感到惊讶,因为平常都不会布置的,老师没有声音了,而他正在欣赏我们惊讶和失落的表情,我们也没有办法,师令如山,没有商量的余地……
正当我们以为周末“无药可救”了,奇迹发生了,我又听见了老师在说:“这些作业都没有,其实我想让你们写篇作文,命题是‘当老师布置作业时’"我无语了,他让我们临场发挥,而我们被老师耍了,比耍猴还严重……于是我在作文中写道:今天语文老师的小宇宙爆发了……
于是最后一堂课在我们交上作文时结束了,并且像重新认识了他一样,现在的他是不按常理出牌!就是这样的“神经病”让我们又爱又恨,哎!
初一:杨钟
《我是神经病》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然后,
莫名其妙的不想理任何人。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一个人,
静静地发呆。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莫名的,
写下好多好多的文字。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然后,
做出一些平常不会做的事情。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戴着耳麦,
一个人哭得歇斯底里。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突然地,
蹲在马路上不肯走了。
我只是偶尔而发发小神经,
一下子,
就像难过的要死一样。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盯着手机,
一动也不动的盯着。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就让眼泪,
不断不断的流下。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把QQ上的人删的剩很少很少,
然后又把他们都加上。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莫名的,
会觉得有感动溢在胸口。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什么东西都不想吃,
想把自己饿死一样。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突发奇想的想做什么,
然后就不顾一切的去做。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什么人都不想见。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一个人哼着歌曲,
一个人陶醉。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喜欢黑色,
然后很喜欢在晚上走路。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幻想一些诡异的场景,
那么那么神秘。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躺在床上,
就再也不想起来。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真的只是偶尔。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有谁会心疼呢。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谁会了解我呢。
我只是偶尔发发小神经,
偶尔偶尔偶尔偶尔,
也许,
会变成一直一直,
这也说不定呢
真的很可惜,你不是什么大人物。
是的。你够悲剧的了。好像是个神经病。
清晨,打开窗户,一阵清新的空气吹了进来,在空调间里待久了的我们会感到崩溃,甚至窒息于其中。难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自己没有想得那么多,有时自己还想得那么那么封建。我的思想够白痴的。
自己生的很早也。是的,现在科技哪有多么的发达啊,那么早就活了下来,那我还想看看以后的发展,就像机器人全操控,而自己可以舒舒服服的,那样岂不是更加好吗。我有点像是做白日梦,可是或许真的有那么一天。
我也不能确定2012是否发生,但是最开始我是相信的,他们说圣经里面有听到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半信半疑,地球离爆炸的时间还远着呢。貌似还有几亿年,那自己为何又那么的担心呢,应该想着还早还早,那么长的时间中我还可以做得更好!
岁月催人老。小时候的事情历历在目。
还记得自己跟着奶奶在院子里喂牛。
还记得自己跟着爷爷在路边上种树。
还记得自己跟着妈妈在麦田里待兔。
这些事情都是真的,还有印象呢。只能说明咱的记忆力太好了。哈哈。这三个事情里面最让我难忘的是最后一个。
就好像还有一幅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和姐姐,妈妈在那块麦田中,妈妈在收割着,我和姐姐在旁边的树下歇凉呢。可是过了一会儿,有一个灰色兔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树的下面,我和姐姐一激动就跑过去追它了,后来更加的激动了,我拿着衣服去笼住他,现在发现自己很傻,因为兔子毕竟都那么大,衣服小小的,怎么会拿得下呢。妈妈笑着说我很可爱。
囧了。就是这样。
哎呀。自己仿佛真的有病。或许可以排泄出来一些什么东西吧。
真的。你就只是一个神经病罢了。
从我出生的那天起,就没有脱离过三个字:神经病。我出生四十天的时候,我的父亲就疯了,疯了,我没有开玩笑,是真的疯了。那么我也是一个神经病吗?
我第一次怀疑自己是神经病是在军训以后,那天烈日炎炎,同学们累得都汗流浃背,瘫软在地。教官说,“谁来唱首歌?”我自告奋勇,“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我站在一个破旧的三轮车上,手拿笤帚把子完成了这首歌的演唱。我感觉整个操场都被我震撼了。
从那天开始,课桌就是我的舞台,粉笔就是我的麦克风,草地就是我的舞台,树枝就是我的麦克风,我感觉整个学校都被我的魅力所感染。当然,也经常听到有人在说,他是一个神经病吧。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有一天我在琴房练琴,我的手指一挥,Bang,听到了C和旋的声音,下意识的我唱出了几个字“我不是一个神经病,别把我当成一个神经病,我不是一个神经病,为什么你们总是这样想……”就这样,我唱着我写的这首歌,小学毕业了。
。但我想说的是,我真的不是一个神经病。
“神经病”这三个字,以前在我的生活中是梦魇,但现在是我的标签。
我是神经病吗?
一
12岁那年,上体育课的时候跑200米,卢思露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我问别人:“卢思露干吗不跑?”有的女生就意味深长地笑一笑。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我们大汗淋漓拼着小命跑,她站在操场中央观光,凭什么!于是我也掉队跟她站在一起,卢思露看了我一眼:“你干吗?”
“不干吗,就许你偷懒不许我歇会儿啊!”
“我没偷懒,我……”她不说话了,但是她忽然笑了,那种笑我是第一次见识,那不是一个12岁少女的笑,那是一个18岁女人的笑,它充满了早熟的性感,稚气的超然,以及与她年龄不相称的优雅。那笑容神秘而美好,我忍不住看傻了。于是卢思露不客气地说:“神经病。”
“你才是神经病!你笑什么?笑什么啊?”
“我不告诉你!”
在那以后不久,不用卢思露告诉我,我也知道她为什么要笑我了。因为,我也要在体育课跑步时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看着同学们像野马一样从身边呼啸而过,我心照不宣地看卢思露一眼,她又用那种招牌式的笑回应我,好像在说:“没事的,她们人人都有咱俩这一天!”
那一刻,真的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啊。
后来,体育课有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站在操场中央,那年我们大体都到了9岁,能够自如地面对女孩的生理问题了。我们快乐地讨论卫生巾的品牌,卢思露说,她每次去超市最喜欢的就是在卫生用品的柜台流连,挑选最喜欢的一种。她说:“选啊挑啊,总幻想自己是广告里的女孩,好开心的!”
其实我也是。
二
很久以后,在上班的公共汽车里,忽然看到别人手上的报纸,副刊版上有这样一行字:“认识一个人,需要机缘,看清一个人,需要智慧,了解一个人,需要包容。”
感触良多,想到了卢思露,于是把这条标语老老实实用手机打出来,发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她。那头一秒钟后回复:“你神经病啊!”
她最喜欢说我“神经病”,多年算下来,她说了我起码不下五万句的神经病。在卢思露的字典里,她要是说谁神经病,那准是说明那个人有趣,好玩,够特别,不俗气。
其实她自己就是一个神经病。初三那年我们成了好朋友以后,她带我做过多少神经病的事啊!比如我们用教室的钥匙试着去开教学楼天顶的门,结果成功了!我们又惊喜又抓狂,想着怎样利用这个空间干点大事,结果我们养了一头叫做猪牛牛的狗,可卢思露却被它咬了两次,一年都在打针。我们还在考试前跑到天顶打羽毛球,不知道你试没试过在空旷的楼房天顶打羽毛球,四周没有阻拦,羽毛球被高高抛起,随着风,它像一只白鸟,又骄傲又忧伤。是的,那时候我们总是有很多无谓的忧伤,如果那些忧伤没有陪伴和出口,或许真的会致命吧。后来看到岩石井俊二的《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十二三岁的少女,人生最敏感的年龄,会因为听到绝望的歌而从高高的楼顶跳下去。
我很能明白那种青春期的末世感觉,因为那种感觉我也曾有过。同桌胡愈始终以欺负我为乐事,他像个恶魔时刻出没。我不懂哪里得罪了他,以至他对我怀着那么深重的仇恨。我成绩稍微好一点,他便说我是抄的;我和男同学多说两句话,他就说我花痴;下课后他堵我在学校后门非要我抽烟。我每每生出杀死他而后自杀的想法,却不知道用实际行动去反抗。我只好跟卢思露倾诉,她开始以为我发神经,直到后来我哭了,她才发现原来我是真的痛苦,于是她说,你等着,我去找他。
她拍着胡愈的肩膀轻轻说了一句话,从此,我最大的痛苦便被解决了。
她说:“你,大概,是,喜欢,江唯舫吧!”
她笑出她独有的笑,像个长辈似的,把胡愈气得直翻白眼。
三
有句很著名的话是这么说的:两个人要是太熟的话,就不好意思再玩了,也就是到散的时候了。在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也正式进入本校的高中部。
两个女生要是太要好了,就会有男生来添乱,也就是该吵架的时候了。
胡愈来和我们一起背书的时候,我们大人大量地接纳了他。在草坪上,我们四仰八叉地躺着背历史,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胡愈并不坏,我跟他背会了王朝年代表,而卢思露则跟胡愈学会了拥抱、接吻。
她对我说:“你哭什么,神经病,我又不是要嫁给他。”
我跟她大吵了一架,劝她离开胡愈好好学习。我一颗心可昭日月,为了她和我一起考大学,不要分散。可是劝人分手是伤功德的事,何况人家并不领情。这种话我说了三遍,说到第三遍的时候,卢思露丢下了一颗语言的子弹给我:“胡愈不会喜欢你的,别傻了。”
我们的友情一下子给宣判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四
不过还好,枪毙友情的手枪似乎走了火,我们没被打中。高考最末一科结束铃响,我冲出教室就想着去找卢思露,却看到提前交卷的她正站在我考场的门口。她又用那种卢式微笑看我,这令我忽然非常地心安。我说:“找我干吗?”
她说:“不干吗,你这么长时间不理我,神经病啊!”
我对着她,互相望了很久之后,我突然大哭起来:“你凭什么认为我喜欢胡愈!我没有啊!”
她笑了,走过来推推我:“好啦,神经病,我逗你的!再说……你长得这么普通,根本配不上胡愈。”
其实那时候卢思露已经和胡愈分手,分手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分吃一支雪糕。你知道在那种年纪发生像雪糕分配不均而造成分手的事,并不奇怪,因此我完全理解并且一点没惊讶。
上了中学以后,胡愈开始给我们写信,他不写给卢思露,他写“江唯舫收”。
我拿了信总是和卢思露一起看。我们并不给胡愈回信,但对方很执着。他寄来的第十五封信是这样写的:“江唯舫,其实我喜欢你不喜欢卢思露。”
我看着卢思露。我想起他们那似是而非的分手理由,冒了一脊背冷汗。难道真的是因为我吗?可我是无辜的呀!但我更担心的是卢思露,她是否因此受到伤害?
可她拍拍我的肩膀,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独自走了。在那天紫蓝色的晚霞里,我又一次看见她的背影,像12岁那年她以这样一张背影走出教室,她的背影始终坚强勇敢。我紧跑几步追上她:“卢思露,卢思露,不要走!”
她回过头来。
“我要我们在一起!”我大声喊。
她笑了:“你神经病啊!”
那天我把信撕了,然后我们紧紧抱在一起。我们都哭了,然后又互相发了很多誓。现在想来那些好笑的酸溜溜的话简直可以作为言情剧的台词,比如说:“我觉得你是一个朴实的人,我希望我们一辈子是好朋友。”“友情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五
在很久以后,我去北京出差,有幸见到了胡愈一次。胡愈那时已经出落成一个楚楚动人的青年才俊,身边女伴无数。他已经不在乎对某一个具体的女孩的感情了,因此他方能老实交代:“其实,最喜欢的还是卢思露,当年只是想用给江唯舫你写信的方式,气气卢思露。”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答应你的求爱?”
“那时候,你不是挺傻的嘛。”
我捂住嘴巴,惊呆了。我没有哭,可是我觉得我僵住的那几秒方式是痛快地大哭了一场。我看住胡愈,发现这张变化不大的脸是那么可怕。
“希望你好自为之。”我这个神经病见老同学都会翻脸,真不知道还有谁能和我一辈子好下去。那当然只有卢思露,回来我跟卢思露讲了这件事,我不是特别愤怒,卢思露也是。其实,就算在我们懵懂无知的少女时期,骨子里天生的判断力也让我们对那个多情的少年领教后敬而远之,不致泥足深陷。
我们像两个妇女一样骂了胡愈一顿,然后祝福他找到一个天底下最厉害的角色狠狠管住他,不让他干哪怕一点坏事。
看到彼此略带狰狞的脸,卢思露又骂我:“你真是神经病!”
“你骂了我十年,卢思露。”
几年过去。友情尚在,爱情尚远,卢思露,这一切看起来还真是方兴未艾。
自从新郎被确认没有精神病后。新娘带着新郎四处寻找他们的记忆,她总是那么坚信他们可以回到从前,以此,总是对着新郎不离不弃,总是带着新郎到有过他们曾经的地方回忆。
只可惜,可怜的新娘哪里知道这都是徒劳的,在她面前的这个,早就不是曾经的正勇了,但是她的那种耐心却打动了眼前的这位新郎官。
“你看到了吗?那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刚好在这片草地上奔跑,你也一样,然后我们两个就撞在了一起。我们就认识了!想起来了没有!”新娘一直说着。
新郎却什么也没说,他陪着眼前的这位新娘回忆着她正在爱的人的过去!心想,或许回忆完这些,你就得离开了!已经一年过去了!你却总是这样,他真的那么好吗?我该不该带你走,如果......算了吧!超男,你在想什么,那是你的任务!如果不带她走,难道你还想呆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吗?!
“是的,我记起来了!”超男深情的看了看眼前的这位唐朝人。
“你真的想起来了吗?”新娘用疑惑的眼神注视着新郎,“你为什么没有任何的激动什么表示!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你现在想起来了,还这样吗?”
“我!我只是想起这个地方我们相遇的情景,至于其他我真的没有想起来啊!”超男一脸茫然。
·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会真的忘记的,我再带你去一个地方,那是你求婚的地方!”清若拉起超男便走!
而此时此刻的超男却在想着该怎么告诉这位真相,虽然一年下来的相处,他们的关系是不错,但是他在唐朝就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现在更是......也就一直惦记着他的任务!
可怜的有一时冲动的超男,又被送进了那整天吵闹根本不属于正常人的生活的地方。但是,他也因祸得福,还是在原来的地点,他遇到了前几年指点他的那个神秘人!
“是你!”超男马上反应了过来。
“你,哈!被当成神经病人啦!?”那个神秘人笑得前俯后仰!
“是啊!都怪我一时冲动啊!你说,我怎么才可以劝动那个对于自己是唐朝人全然不知的人呢!”超男迫切的问。
“只要她跟他爱的人结婚,在走进礼堂的那一刻,她就会发现她的真实身份。对了!还有结婚对象必须是爱她的人!”说完,神秘人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爱她的人,她爱的人,结婚!?可是,她喜欢的人都死了,爱她的人都死了!现在还有谁是她爱的人啊!”超男自个在那嘀咕着。
“正勇,你在这啊!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去了哪里,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清若跑了过来抱住了超男!
“哦!我就是她爱的那个人啊!只要我爱上她就是了!”超男猛地突然醒了过来。
“哦!其实昨天,我也只是跟你开个玩笑,结果你却把我当神经病患者抓了起来,你就这么不信任你的爱人吗!”超男说。
“这......我!原来是这样,可是你的病也是刚恢复,我担心啊!所以我一时紧张也就没有考虑你的感受就......对不起啊!”清若拉起了超男的手,离开了精神病院!
这一天,一对幸福幸福恋人在举行婚礼的时候,一场突然起来的狂风暴雨,紧接着就是一群无理取闹的人冲进了礼堂,用一把匕首刺伤了新郎......
就这样,救护车马上就赶到了,把新郎给送进了医院。然而,在途中,新郎却因失血过多在途中早已丧命。正在这时,有一个唐朝时期的穿越人物正好穿越到了这个时期,充当了这位在这幸福美满的日子离开的新郎!
“请问,是正勇的家里人吗?”一位医生从抢救室里出来。
“我们!”新郎和新娘的家人都回答道。
“病人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现在还在沉睡中,伤口没什么大碍!”医生沉稳的说。
“那就好!”新娘的心终于从嗓门落下了。
“你是?”新郎问坐在病床前的新娘问。
“正勇,你怎么,你仔细看一下我,我是清若啊!”新娘握着新郎的手说。
“我不认识你啊!我这是在哪啊!我不是应该在唐朝吗?”新郎昏昏沉沉的说。
“唐朝?正勇,我知道你一直想把我们的婚礼办成唐朝模式,但是,现在你在医院啊,你真的记不起你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清若当心的说。
“正勇醒啦!”新郎的家里人冲忙的冲了进来,慌忙的问。
“醒了。可是,他好像记不起什么事了!”清若忽的落下了眼泪。
“正勇啊!!”新郎的娘叫着。
“请问你是?”新郎问。
“我是娘啊!你这是怎么了?”新郎的娘焦急的说。
“你说,他是不是被打失忆了?”新郎的娘拉着新娘到一旁悄声问。
“这,医生也没说什么啊!”......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