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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文《我的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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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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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挚爱

初一|抒情散文|650字

我们班有个漂亮而又聪明的女孩,她在班里是最漂亮的一位,她也是我的挚爱也是全班人的挚爱。

而我就是被她的美丽给深深迷住的人。她有一双在我的眼里漂亮标志。每次我在被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盯住时,我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还有一双洁白的小手,那双白白的双手是她的勇气来源。有一次,她的同桌转过去和后面的同学说话,一不小心把她同桌的书碰到在地上,这时她正在整理好她的书,她的同桌像无赖一样的说:“你把我的书给碰到了,你还不把我的书给捡回来。”这口气,好凶啊!她说了一声:“不是我碰到的。”于是就把她同桌的书捡起来,“给你,我把你捡起来了。”“什么?!明明是你把我的书碰倒的,你还强词夺理啊!”她的心里就想:“忍一下把,同学之间嘛,难免会用一些冲突,退一步海阔天空嘛!”谁知,她的那位无赖同桌还要她说“对不起”。这是她所不能忍受的,同学之间连最基本的信赖都没了,还做什么同学啊!他用那细嫩的白手一拍桌子说:“不是我,你还要怎么样啊!”那眼睛有一种压人的气势,不久后她的无赖同桌就甘拜下风。

还有她的那双黑不溜秋的小眼睛有一种给人力量的意思,有一次我们的语文老师叫我上去默写古诗,可是我还不会默啊,我东张西望,突然之间我看到了这双希望和力量之眼。我看着这美丽的眼睛马上翻开我的记忆库,三下五除二就写好了,我还要感谢她呢!

我们同学对她的意见都是不同的,我们班有一位叫葛依吉的女生评论:她是一个开朗,活泼,美丽的辣妹。说得也是,有时候是蛮凶的啊。可她那种美丽的眼神是我无法抗拒的。

还有我们班的“班草”娄宇宁说:她是一个缺点随身可在的女生,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她是一个十全九美的女孩。

她就是我们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孩。而我是她的追求者,她就叫作:薛景丹!

我的挚爱

初一||800字

舞台,一个用肢体、声音、乐器展示自己、流露情感的地方。当然,这些情感都是表演给观众看的,是演出的需要而已——我此前一直这么认为。

而今年9月,我在中山音乐堂观看了一场中国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却改变了的我的看法。

当指挥的小银棒再度扬起,最后一支乐曲在大提琴的引领下,从众多的乐器中缓缓流淌而出。大提琴离观众最近,火红色的音板像黑夜中燃烧的一团焰火,格外引人注目。大提琴手将“琴颈”靠近肩膀,“腹板”放在两膝之间,琴身用“站脚”支撑着,以非常标准的持琴姿势专注的演奏着。他似乎比其他演员年龄稍长一些,丝丝缕缕的白发依稀可见,眉头间已经有了明显的川字纹,他侧着头,眼神专注地随着琴弓游走在琴弦上,左手手指用力地轮流按着琴弦。但是,本该行云流水的换指,看上去却不那么流畅,甚至有一点费力,伴随着的是大提琴手偶尔的皱眉。专业演员也会有这种表现?我不禁疑惑。这一曲结束了。

指挥没有像往常那样谢幕离去,而是快步走到大提琴手面前,与大提琴手热情拥抱。面对这前所未有的场面,我的疑惑加深了。指挥面向观众讲述了缘由。这位大提琴手已经从艺三十余年,他钟情艺术,热爱舞台,但是,半年前,他的手指患上了严重的腱鞘炎,今天只能靠止痛药维持才勉强完成演出,这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场演出。听到这里,所有的疑惑终于解开,心里只剩下深深的感佩。原来那偶尔紧皱的眉头是他顽强的意志与疼痛抗争的外显,是他对艺术挚爱的不屈守护。

在观众们的热烈掌声中,大提琴手提出要为观众再独奏一曲,作为自己的告别演奏。

现场异常安静,大家似乎生怕自己的呼吸影响到演出的效果,都屏息凝神地静静等待。他坐回自己的位置。目光扫视台下,是那么的柔和,闪耀着熠熠的光辉。他又用左手手指按动琴弦,每一次换指都让人为之心惊;右手持弓,琴声传来,深沉而又热烈。忽而急转直下,忽而柔缓委婉,似乎在诉说他对舞台的留恋,对观众的不舍,又似乎在表达他将继续追求艺术的决心。

音乐归于沉寂,我看到他的眼中闪烁的泪光。观众们不约而同全体起立,报以热烈的掌声。我怔了一下,才从琴声和大提琴手的情感世界中醒来,使劲地拍击着双手……

打动人心的,永远是最真挚的热爱。

绚丽的晚景·唯美的挚爱

初二|散文|550字

从未见过那样美的晚景,整个天幕已被渲染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黄昏时刻,天边还是一片如海般的湛蓝,似乎又像被洗过太多次的衣服,隐隐约约地有些发白,那一带青翠的远山,如一条玉带。远山后面较高的山,也是清澈的绿,却又有些模糊不清,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两座连绵起伏的山,似乎连在一起,似乎又是独立的个体,绣出层层叠叠、浓浓淡淡的绿浪。再向上,便是无边无际的白云,似乎将蓝色的天全部遮住,又依稀有些淡淡的灰色掺杂在里面,却也别有一番风味。火球般的太阳,此时,却也不散发中午般那强烈的光芒,像一张橘色的米饼,斜斜的挂在天边。一大片云如臃肿的老人一般,柔柔的,慢慢地在天空中行走着,时不时地遮住了太阳,令整片云如镶着金边的棉花糖,熠熠生辉。

过了一会儿,夕阳已经快看不见了。还有一丝微弱的余光没有消失,橘黄色的光将白云映得金光闪闪,此时的白云,被夕阳散发的强烈的光,像金块一般,飘在天边,天空已经不再是蓝的了,而是一片金光灿烂。

太阳已经落山了,可是,还有些光辉,久久的挥之不去。那一片红晕的光,宛如新生婴儿可爱的小脸,不是大红,而是一抹胭脂般淡淡的红,却又有那样大的魔力,将整个天幕都映得发红。在有些发粉的红中,隐隐约约地透着几抹鹅黄的光,散在云间,有种独特的美感。

美丽的晚景中,最爱的便是那绚烂的霞光。你是永远的存在,你是唯美的挚爱。你是散漫的,自由的。虽然,你每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我想,即便你只出现十分钟,也已经将生命演绎到了极致的灿烂与辉煌!

“她”我们的挚爱

初二|写人|550字

初一了,却开始了梦想与回忆的拉锯战。才知道梦想快要抵达彼岸,身后留下了幸福初一那长长的回忆丝带。

回忆起。

那是一声怒吼,从一个娇小的身躯,声嘶力竭的抱怨。她扯着嗓子,摔着卷子,脸上因为怒火而多了几根刺眼的青筋。那一刻教室上空笼着乌云,电风扇的旋转声“嘎子嘎子”,像是在同情挨训的我们。我的心也渐渐变得沉重,觉得初一真的是昏暗。其实挨训的主题总是那几个,只是我们桀骜不驯的重演着,挑战者她的高压线。铃响了,划破了此时的寂静。她淡淡的说:“下课——。”从这话中,不知道为什么我像是听到了一种恨铁不成钢和……和……当我看到她走出门落寞的背影才知道,那是爱,批评的爱。

还记得她寒假生病住院,很久都没有来,很久,很久。可是她并没有忘记我们,为了我们她找她的朋友去带我们的课。要知道代课老师的儿子骨折在家,他需要妈妈的照顾。在亲情与友情的天平上,能让代课老师这么选择不仅是看在她的面子,更是被她作为一个老师关爱学生的行为所感动。她,还是爱我们的,即使初一还只有那么几天。

这种爱像甜甜圈一样围绕在我们身边。却因为叛逆变为成唠叨。因为叛逆就虎视眈眈的看她。同学们,我们错了。

在这压抑的初一生活中,听她的发火是一种享受。因为她的发火早已出卖了她,她是在毫无遮拦的表现对我们的爱。

我们初一了,和她度过了一年多的时光,他把我们送向梦想的轨道。离梦想越近,却开始偷偷留恋起曾经。想她因为我们又要“降级”。心里酸赳赳的。

可是她给我的那段幸福的初一回忆,我会一辈子不会忘记。老师谢谢你!

初二:画出画不出的画

致我最挚爱的老师

高一|写人|1000字

远去的,是记忆中熟悉的背影;不变的,是照片里灿烂的笑容;留下的,是那份浓厚的感情。

我与她之间有着平凡的关系,我与她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我与她之间有着讲不完的故事,也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年初秋,我走进了她的班级,第一面见她,就觉得她善良、和蔼,那般的平易近人。从那刻起,我就是她的学生,她就是我的老师。第一天接触,她就让我当纪律委员,她的课代表,这同时也拉近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每次作业她都为我耐心地讲解,每次上课她总会与我目光对视,给予我一个无声地微笑,每次周记我都喜欢她给予我的评语。初到她班,我的成绩很好,我以全校数学第一的名次走入她班,可是后来,我的成绩大幅度下滑,成为她心目中的“问题学生”。她开始找我谈话,每次谈话她总是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而我却会用很横地语气来回复她,最后都会不欢而散。

下学期,她把我的纪律委员的职位撤掉,说要我好好学习,因为我是潜力股。因为那时叛逆,我总与她对着干,我总以为她在针对我。我开始厌恶她,我把她的容忍当成我放纵的资本,我开始上课和同学说话,下课和同学打闹,作业只做数学和英语,整天像是混日子一般,想尽办法和她对着干。我最怕的就是考试,考完试她就找我分析成绩,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听着,每次谈话只会增加我对她的的厌恶。

又是一个秋季,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红红的分班榜映入我的眼帘,为什么要分班,所有的不满涌上心头。我舍不得我的三班,舍不得我爱的那些老师,同学,最舍不得的人还是她,分班以后,我才真正的明白,只有她才是对我付出真心的人。她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这次的谈话,我竟是如此的心甘情愿,不一会儿,抱着她大哭了一场,我说:“我离不开她。”她说:“不管怎样,我还是会真心对你的。”她对我的好一下涌上心头,我哭得愈加厉害。

假期,她主动要求给我补数学和化学,我的数学和化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两科成为我最骄傲的学科,这也让她很高兴,后来每次的谈话我都倍加珍惜。六月七日,我毕业了,这一次真正地离开了她,带着满满的不舍和她留下合影,留下最深情的拥抱,我只能和她说再见!

现在,她依旧在昨日的校园,而我却身在一中,总会勾起对她的想念,每次回家我都会给她打电话,每次上微机课她都会和我聊天,每个假期我都会去找她,她说我是给她幸福和温暖的人。也许我们早已超越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她总说惯得我没个样,总和她没大没小,我们会互相糗对方,也会以糗对方为乐趣,她总告诉我要注意方式方法,她会把她开心、快乐的事情告诉我,把自己的伤心事隐藏在心底,有时我也爱为她打抱不平,她总会以乐观的态度回应我。

那一件件往事总会久久的回荡在心头,对她的思念与感激化作我的动力,让我在风雨中奋不顾身一路狂奔。

高一:王慧洁

触摸,你的挚爱

初三|散文|900字

有人说:“时间在触碰中凝固,眷恋因触碰而粘稠。”可有人却问:“那么接触后的分裂又意味着什么呢?这过于敏感的动作,怎能不令人僵持?”我却想:触摸,或许是一种一脸,一种感觉,一种珍视……既然愿意,为何不试着学会接触?若是心中的挚爱就在眼前,谁又肯远远守望着?其实,于零距离的触摸所体现的,多事纯粹的爱。

在触摸中,我们学会珍惜。

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去接触:可能只是一个玩具、一辆汽车、亦或是至亲所基于的赠物。许多人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小时候,得到一个“珍贵”的物件,便视若至宝,甚至无需任何理由地随身携带着。长大了才会去思考:幼时为何对此物这般眷恋。其实,这一切都源于一份萌自于心的珍惜:因为珍存而总用手贴着,或是将之握在手心,感受着自我所赋予它的温度:若是离了手,心中总有几分难言的惆怅。

因为接触,我们懂得去珍惜:孩童拥抱着他的玩具,车手抚摸着她的赛车,孝子也将母亲给予的暖叶时刻握在手心……冥冥中,我们珍惜着那种种触碰只爱使得感觉。

触摸中,我们找到感动。

在南飞的雁影里,我接力寻找秋的痕迹。金黄的叶片仿佛像我展示着时光流逝的意义,我用手触摸它,领会这那些见见枯损的文印,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涟漪,好似倾听着叶儿对秋末的哭泣:我感动叶的哀诉,便触摸的更小心了。视那秋叶如一缕即逝的尘灰,只容我这般轻轻触碰……

伴着岁末的钟声,我从睡梦中醒来,走进客厅,却见父母在看着电视。他们眼中隐隐闪烁着泪光,各自紧紧握着对方的手,似是见证影片的结局,又似在感叹时光流走,年复一年;岁月的不堪给他们留下太多酸楚,却只愿将甜蜜说出,容彼此分享。我的心里涌出一阵感动,如同聆听着父母对爱的不离不弃,彼此紧贴着对方的手心,付诸生命为自由的爱情奔跑,歌颂着那段段箴言般的回忆:双亲感动着彼此的忠贞,小心的牵着你我的手,仿佛那互相接触的手上有着使人不能放弃的魔力。

沉默中,微光里,我们感动着那真心的触碰。

有时候,无数甜蜜的言语甚至不如恋人之间牵着彼此的手,再多真心的劝慰也比不上轻轻捧起对方的连,挚友间的一个仅仅拥抱抵过了千言万语。既然心中眷恋,何不试着用手去感触挚爱给予的温存?为其珍惜,为其感动,也为其留恋。

正如vae的那首歌里所唱到的那丝丝依恋:“我想牵着你的手,逃离这颗星球。剥落了忧愁,快乐就在十指相扣……”

触摸,你的挚爱。将每一缕真情萦系在自己手心,让对方与自我努力感受彼此的温差。互相倾诉着心中的忧愁,学会体验这一份感动把,留下属于这片真心的,永久的记忆。

挚爱

初一|散文|150字

别断言身边的人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其实你早已爱上了他(她)

不要等你发觉时,他已走远了

世上的东西

有些失去之后就难以得到

友谊如此缘分如此

机会如此感情如此

要不然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用冷漠的心对你爱的人

所筑起的一道鸿沟……

而当你后悔时,你原本所拥有的种种

已经被这道鸿沟给淹没

挚爱——张爱玲

初一|记叙文|800字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那个在几十年前文坛上叱咤风云的清高才女,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清楚,曾有个叫张爱玲的女子在1995年的生命悲欢交错.她就似那个穿着白点蓝底旗袍的旅人,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后,提着一生的悲哀随尘而去.

张爱玲走时,我才不过2岁.于是,我用编织的梦,听她的孤独.

她已是位古稀老人,因为她的青春早已在向前的奔逃中绝尘而逝.她理着腿前的鲜艳旗袍,苍白的发丝在空气中独显衰老,张爱玲握着岁月的痕迹,低语着她生命中最旖旎的一点记忆.20岁的她是清高的,是厌世的,她不愿任何人步入她的世界,而窗外那个所谓的世界对她而言好似一块腐朽的烂木,充满恶臭和虚伪的面具.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的确,在她20岁时就已经成为杂志社的常驻作家了,用她那唯美的文字一点一点的描绘人世的悲凉.张爱玲生的丽致却又高大,像一个看惯尘世的高傲者,直到遇到了笔名流沙的胡兰成,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张爱玲沉醉在胡兰成的才学善言中,她早已管不了这人世的苍凉,自私的索取自己的人生,于是,她用换来了胡兰成的爱情,也用埋没了这虚假的幸福.

张爱玲站在雨中,隔了数年的烟雨,她仍旧看不透,她的心也无法再次承受些什么了.站着站着,像夜雨中的一朵玫瑰,奈凉风从桥的尽头吹袭过来,站着站着,碎碎的雨便落成了寂寞,一点一滴砸乱心头,万物默默嬗蜕,她的眼中凝成了好多故事.

“我总以为这世事皆悲苦,如此而言生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太多的人值得我怀念了,而谁又会记起当年那个风光传奇的张爱玲呢

和那么多孤独相伴的日子都过去了,这些被世人遗忘的痕迹又算的上什么.”张爱玲的眼中是一丝自嘲,好似吹皱了一池春水.“那些辉煌的过去不过是瞬间罢了...我挥霍了那么多青春,再也不能反悔了.罢了罢了,死,也许是一种解脱吧”她的脸是一道惨淡的笑容,岁月磨老了张爱玲丽致的脸,也磨老了她丽致的心.她幽幽走上阁楼,等待死亡的洗礼.

窗外,淡蓝的天上现出一段残虹,短而真,红,黄,紫,橘,赤.太阳照着阳台;水泥栏杆上的日色,迟重的金色,掩藏着岁月的错愕.一切都该结束了.

(谢谢大家)

汕头,我挚爱的家园

初三|散文|1200字

美好的事物,必须用心去欣赏。当我们用心灵来捕捉身边的每个细节,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家园是多么的美丽,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

——题记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汕头男孩,我在这个海滨小城已经度过了14个年头。从小就接受潮汕文化熏陶的我,对于汕头每一缕空气、每一寸土地,都有说不出的爱恋。

说起我所挚爱的家园,一种复杂的感情总是奇妙地占据了我的心灵,使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她的美。我想只有让记忆中的一点一滴串联起来,一个个真实而动人的场景呈现出来,才能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们美丽的家园——

我听到的汕头

“咚——咚——”几声铿锵有力的鼓声,“滴儿——滴儿——”几声轻快动听的笛声,把我们带到了早晨的海滨路上。看——郁绿的榕树下,洁净的石板路上,老爷爷、老奶奶们搭起了一个小舞台,正投入地演奏着潮汕音乐传统曲目《迎春曲》。他们人人披红戴绿,神采奕奕;个个手持乐器,怡然自乐。他们微笑着,半眯着眼睛,似乎陶醉在欢快的乐曲之中。而周围,那听惯了流行音乐的青年们侧耳倾听,那活蹦乱跳的小孩也安静下来,好奇地观望着……

听——舞台上又传来一声琵琶的脆响,我仿佛看到了春天广阔的田野,小秧苗昂首挺胸,迎风招展;仿佛听到农民伯伯站在地里田头“呵呵”地笑着。啊,悠扬的二胡与动听的古琴又相继传来,一声声,一段段,描绘着一个容光焕发的汕头,一个奋发向上的汕头。

这就是我听到的汕头,一个老有所乐、安详和谐、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汕头。

我闻到的汕头

走在海滨长廊的小石路上,扑鼻的花香使我们不由得注意到了道路两旁那些并不起眼的小花小草。只见一棵棵小草破土而出,仿佛要让娇小的身体为大地增添一点新绿。而一朵朵生机勃勃的小花迎风轻舞,好似我们汕头的青少年们一般,正在茁壮成长。而它们四周一棵棵高大的树,也用它们的身躯保护着幼小的嫩芽。

一股清凉的、微带腥味和咸味的风扑面而来,那是大海的味道。夕阳下,只见金黄色的海面上,一艘艘渔船满载而归,我仿佛闻到了家家户户的厨房里飘出了清蒸海鲜的味道……

这就是我闻到的汕头,一个生机勃勃、富饶殷实的汕头。

我看到的汕头

台风“珍珠”过后,美丽的汕头一夜之间变了个样,大街小巷遍地狼籍,无论是树干还是电线杆都纷纷倒在街道上,地上到处都是落叶、积水,给人们出行造成了极大的麻烦:路上不少司机都因车辆失火而一筹莫展,行人的裤脚都必须拉得很高。这次台风,对汕头来说真是一个灾难。

然而,请看,几位环卫工人从远处走了过来,他们手上拿着工具,费力地清除路上的杂物;紧跟着一辆大型垃圾车开了过来,车上的人们把倒下的树干都抬上车运走;供电部门也没闲着,他们为了能正常供电,紧张地修复破损的电线杆……不知不觉中,路上的行人们都投入了重建家园的行动中。第二天,人们还组织了轰轰烈烈的赈灾活动……汕头人,都有一颗热乎乎的心!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齐心协力共建家园的汕头,一个众志成城的汕头。

……

汕头是我们的家园,汕头是哺育我们成长的母亲!我们勤劳、善良的潮汕人民,一定会以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汕头精神激励自己,奋发图强,好好地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争取让它变得更加美丽富饶。

后记

生活并不是缺少美——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观察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聆听她甜美的声音,欣赏、品味其中的美,更让我对家园、对生活心怀感激。

读书是我的挚爱

五年级|记叙文|1000字

我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可以这样说,读书是我的至爱。

听爸爸妈妈说,从小我就表现出活泼好动、兴趣广泛的一面。爸爸和妈妈看在眼中,喜在心上,就着重培养、引导我对读书的兴趣。从我三岁时起,妈妈就教我认字,很快,小小年龄的我就能拿着《半岛都市报》一板一眼地念给姥姥、姥爷听,喜得两位老人眉开眼笑。

孩子是父母的未来和希望。爸爸妈妈发现我有这个特长后,就努力给我创造良好地读书环境。平时,只要我想去书店,无论父母多忙,都会有一个人抽出时间陪我到书店去。而且,只要是我喜欢的,我们一家三口认为是有益的图书,无论贵贱,都会买了给我拿回家阅读。爸爸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去外地出差,不论到了哪个地方,他都会选择一些适合我这个年纪阅读的图书给我带回来。现在,我家的藏书已有上千本,从年幼时的《三字经》、《三国演义》图画书,到《儿童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少儿大百科》、《世界未解之谜》,地理、历史、人文、科技,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每当我看到我的书橱中整齐的摆放着我喜爱的图书时,心中总会有一种兴奋的感觉。

如何保持孩子的读书兴趣,是每个父母都关心的事情。爸爸、妈妈和我讨论后,确立了家庭通过阅读培养好的读书习惯的理念。闲暇时,我和妈妈经常通过一本书或是一个章节的讨论,各抒己见,充分阐述交流自己读书心得。由于我还小,对书中一些内容还不能完全理解。每当这时,妈妈就认真的加以解释,使我明白:有许许多多的知识还是未知的,需要我去掌握;并给我灌输一种思想:未来的路在自己的脚下,要更好地走路,少犯错误,只有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去充实自己,才能使自己变得强大,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要充实自己,尽可能多吸收书籍中的经验、知识,是我目前最重要的任务。经过几次交流后,我也逐步认识到了读书、学习的重要性,对读书也更加有兴趣了。

对读书感兴趣是好事,而如何将兴趣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更是一件大事。作为一个孩子,我也喜欢《柯南》等口袋书,妈妈发现后,没有去一味地制止,而是因势利导,通过共同探讨阅读一本书后的感想,与我展开讨论,帮助我认识到口袋书的无益,体会到阅读好书的乐趣和益处;并注意和老师取得联系,通过老师的表扬,使孩子认识到阅读好书的益处,从而使我自觉地放弃了口袋书,而对人文、历史等书籍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现在,我对清史已经很有些研究,谈起来可谓是头头是道,在班级定期召开的“读书交流会”上,我的讲解令老师同学称赞有加,甚至连我这爱好历史的爸爸也经常自叹莫如。更令我高兴的是,连我的班主任老师也向我借阅图书,有时我们也互相探讨。在学校里,我积极参加各项图书活动,多次被评为“读书小标兵”,我们班还专门为我召开过读书交流会呢!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良好的习惯,受益终生。未来是无限广阔的,而读书会让我插上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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