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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的作文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初二|散文|1200字以上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渡头馀落日,墟里上孤烟。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倘若选择一位《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女子,你会选择谁?也许,一些人会选择娴静自持,淡雅聪慧的冷美人薛宝钗,也许,一些人会选择淡看浮华,净心素雅的修行者妙玉。也许,一些人会选择胸怀大志,果断干练的闺阁小姐探春。也许,一些人会选择精明泼辣,处事圆滑的“泼皮破落户儿”凤辣子。然,她们虽然都是不可多得的旷世才女,各有千秋,但我依然独爱细腻孤傲,多愁善感的咏絮之才林黛玉。

因为同是细腻敏感的素心女子,所以我更能体会到她情感上的微妙变化,理解她内心的孤寂与无助。她所追求的,不过是一隅清宁,一份真爱,可惜生不逢时,在那个被封建教条所束缚的时代,命运又岂是自己能够掌握的。记得有一次,宝钗点了一出戏,戏中的一曲《寄生草》着实意境深远,令人生叹。“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当宝钗意味深长的念完,不禁惊住了一旁的宝玉,当他回过神,只觉茅塞顿开,回去便写下了一句偈语:你证我证,心证意证,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

写完后,又附上一首解偈:“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这一切 似乎为将来宝玉远离尘寰,云里来去的结局埋下伏笔。而当黛玉读到宝玉的偈语时,却在后面加了一句:无立足境,是方干净。可见黛玉是个有禅心,有慧根的女子,她的意境更加的清澈空灵。而此玲珑出尘的心境在一定程度上亦与她所喜爱的诗人王摩诘,陶渊明,杜工部等人有关。尤其是有着诗佛之称的王摩诘,最是黛玉所钟爱的,他的诗恍若开在浊世间的一朵净莲般,不染纤尘,绽放着自己的独特芳华,那沁人幽香,芬芳了岁月,也醉染了流年。

王摩诘即是王维,他的一生结交过多位淡泊名利,博学多才的文人墨客,裴秀才便是他其中的一位挚友。有段时间,王维与裴迪隐居在南山,过着逍遥自在,超然物外的闲散生活。他们一边游历南山的各个景区,一边把酒言欢,赋诗狂歌,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诗篇,直至今日,很多人不远万里赶赴南山,就是为了追寻他们的脚步,在那涟漪的时光里,打捞一丝恬淡,一丝清凉。

此时,恰逢他们来到了南山脚下的辋川,只觉这里环境清幽,风光秀丽,且可以看到南山的大体景致,感受水流的清泠婉约,实在让人不舍离去。于是,他们便决定暂时在此安顿下来,与山水为邻,同清风做友。不知不觉间,已到了微寒的秋天,王维依旧同素日一样,倚仗在柴门外,悠然的看着面前的美景。虽然草木不可避免的要接受命运的轮回,由葳蕤转向衰退,由葱茏变成枯黄,正如我们人类一样,无论是生老病死,还是聚散离合,都有其注定的因果。很多时候,我们无从选择,亦无法改变。然而,就在昼夜的交替中,那些衰退的草木却依然可以重现生机。看呵,虽然阳光无情地让世人目睹它们的衰老,但相继而来的黄昏日落却为它们带来了幽暗的外衣,观之,非但没有了白日的苍颜,反而更觉生机盎然,葱茏翠绿。是啊,岁月虽然可以夺走我们的容颜,名利虽然可以夺走我们的满腔热血,但它们终究夺不去一颗恬淡自然的心。

辋川的水还是一样的轻灵温婉,如同一个浅吟低唱的女子般,不为逢迎,不为取悦,只是淡淡的穿越红尘,引得清风自来。此时,王维看着水中的落日余晖,和傍水而居的人家屋顶上袅袅升起的炊烟,不禁吟道:“渡头馀落日,墟里上孤烟”,这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颇为相似。其实,晚年的王维很欣赏陶渊明的心境,从他的很多诗句中都可体现。陶渊明隐逸在南山时,常常清歌长林,孤啸山水,或采菊东篱,或垂钓于溪畔云涯,或荷锄于田埂阡陌。就像一朵染霜含露的秋菊,带着清宁的禅意,隐约地绽放在南山,悠然自在。而此时的王维,于柴门之外,倚杖临风,听晚树鸣蝉、寒山泉水,看渡头落日、墟里孤烟,那安逸的神态,潇洒的闲情,不正像当年的陶渊明吗?

“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接舆是春秋时代的楚国狂士,一生淡泊名利,远离朝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曾在孔子使楚时以高歌的方式讽刺他的积极从政,不明世事,故而有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典故。而这里王维将裴秀才比作接舆,又将自己以五柳先生自喻,进一步说明了他对陶渊明的仰慕以及对这位豪放不羁,高风亮节的裴秀才的欣赏和赞许。

此诗从头至尾,无不表明王维对山水自然的热爱,对薄利虚名的淡然。因为他早已看惯了人世间的潮起潮落,看破了朝堂上的尔虞我诈,现在,他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值得珍惜的是什么,并非是功名利禄,而是一缕阳光的温暖,一树绿荫的清凉。其实,生活并不苍茫,而是我们的眼光,总是定格在前方,才会忽略了沿途的美好。当年华老去,蓦然回首,方知身边的风景才是弥足珍贵的,而自己却一直错过。岁月因懂得而慈悲,当你觉悟时,便已找到了灵魂的故乡。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初三|散文|650字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喜欢张爱玲的这句带有禅意的话语,最近的生活真的是糟糕透了,难得的清静,希望可以从我钦佩的那位民国才女的身上学到一些禅心,找到让我可以继续坚持下去的理由。但愿在这个秋意阑珊的清晨,可以找到一种叫做慈悲的岁月,然后懂得在这寂寥的人间剧场,一个人要从开场走到落幕,是多么不易。

我是喜欢张爱玲的,喜欢一个人,无需缘由,不问因果。亦希望可以像她一样,把文字变成一把华丽又寒冷的剑,优雅的挥舞着,来抒发自己心中的那些感想。然而我终究是才疏学浅,没有那种令人惊艳的天分。

张爱玲是喜欢胡兰成的,所以她为爱人放低姿态,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她爱的勇敢,付出的也无悔。而我却是被生活拉进了沼泽里,无法开出花朵,只会越挣扎便陷的越深。

越来越体会到人的渺小和无力,在生活面前,你只能选择无奈的妥协或是悲哀的屈服。有些事就是这样,进一步一生不安,退一步万丈深渊,到最后只能跟着道德和良心走,不断的突破自己的极限。

就像现在,本想安静的写点东西,无奈思绪被频繁的打断,最终也只能做零碎的拼凑。不仅文章,就连生活都如同调色盘一般,凌乱繁杂。有时我也会懊恼,也会烦躁,更会不顾一切的发火。但最后生活还是要继续,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的努力,坚信那一丝不着边际的希望。相信在沼泽中挣扎的人们终究会被解救,沙漠中的人们也终究会找到绿洲……

或许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也许我们都该持有一颗善良的心,把今生当做最后一世,守在缘分必经的路口,尊重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关系。

时光无涯,聚散有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高一|散文|1200字以上

我看透了这个世界,但我仍然热爱它。

                                                       ——题记

有时,会为初春时一抔残雪未消而心寒,会为夏至一只清蝉的戛然噤声,将命付与夏日而怅然,会为初秋时一片落叶的悄然落地而叹息,会为冬至时一位流浪人的衣衫褴褛而心疼……愁绪痛苦总纷纷扰扰地在身边呐喊或悲泣,才下眉头,却又漫上心头。

诚然,这世上总有那么多不幸,但就如同格子布上的红黑两色,不幸与幸福总是在生活中各据一半。你可曾记得你也看过这样的场景:残雪未消下有一株翠竹蓄势待发,在冻土里梦想着春天;清蝉命绝前也将盛夏的风采咏唱个遍,曾看过夏日里一朵菡萏的开谢;黄叶落地时也翩然如蝶,在秋风飒飒中演绎出了自己的柔婉;流浪人虽衣衫褴褛,却也走过春秋冬夏,未受汲汲于名利之累,未遭俗世污浊所染,仍旧历完这一世缘劫。

有辜负就会有珍惜,一草一木,一荣一枯终有时,莫不是自然之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看透,所以热爱,因为了然,所以更能享受尘世。

忆起民国的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民国就像一场大戏,曾经锣鼓喧天繁华声起纸醉金迷,却也逃不过曲终人散不知所往。那个被光阴抛掷的女子,身着一袭素淡旗袍,从寻常巷陌款款走来,穿过民国烟雨,越过四季轮回,散了一地薄荷般清凉的回忆。

这女子唤作张爱玲,因为懂得,所以她慈悲,她从不轻易爱上一个人,也不轻易辜负一个人,年少时孤芳自赏,遇爱时痴心不悔,迟暮时离群索居,轻描淡写,舞尽上海半世繁华。

民国男子无数,偏有那一零星光火点亮了她清冷的人生。胡兰成用一盏茶的时间,许下了一生的承诺,却又用一盏茶的时间将承诺忘记。而张爱玲却用一生等着诺言的实现,用尽风华,耗尽韶光蹉跎了岁月,她为他低到尘埃当中开出了花,可惜开错了时间,早开的花不结果。她是他桃花灼灼中的一抹素,他却是她落梅纷纷后仍然挂于枝头的一点艳。当他转身赴范秀梅小腹里萌发的约定,她背离悄然萎谢。

之后,他也遇过缘分,那个叫桑弧的导演,给了她云淡风轻的相逢,只是她在不肯为茕茕光阴而低眉垂袖了。再后来,她与异国老者赖雅执子之手,与子相伴十一载。潋滟红尘终究没有给得起她想要的安宁。

胡兰成花心滥情,已有妻室,明明无法给她“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偏偏要去招惹她,搅得那样一个清丽女子春心荡漾,又突然收手,任由她心里涟漪泛泛,袖手挽着另一个佳人冷眼旁观着她的骄傲崩塌,当初张爱玲写《红玫瑰白玫瑰》时就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此时的周训德,是胡兰成的床前明月光,心口的朱砂痣,而张爱玲则是墙上的蚊子血,衣襟上的饭粒渣子。这又如何?张爱玲她明白人生不过是为了相逢,无关风月,没有对错,敌不过的是似水流年,逃不开的是此间少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总是流光最易把人抛。

当张爱玲自认惊叹的桥段沦为胡兰成眼中的老生常谈,给予胡兰成的全部如病入膏肓一般,即使“一别两宽,各自为安”的诀别许下。仍旧毫无保留地给予胡兰成经济支持。可惜了背叛萌芽在他们相伴锦瑟的每一处柔软,原谅只无可转寰。张爱玲这位倾世佳人全都懂得,爱情的甜蜜痛苦她都懂得,所以慈悲地任由他左揽右抱情无独钟,任由暗香弥漫为容易颓败的感情详撰。她寥寥数语封缄了遗憾,孑然一身,凋零在民国的黄粱一梦。

落叶空山,寒枝拣尽。秋意阑珊的午后,她的日子走过四季陶然,穿过山长水阔的流年。婆娑泪眼,以为世事早已面目全非,却不料想,回眸时看到那一种岁月叫慈悲。因为它懂得,在这寥廓的人间剧场,一个人要从第一个音节敲起走到大幕落下,有多么不易,所以它如此宽厚地对待我们,让我们尝尽尘世烟火后还能有一颗棠梨似雪的心。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人生游离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们却又彷徨在着多舛命运中,渐渐地,我们看透了这个世界中的悲欢离合最后都不过赋予说书人,可我们却更爱它,一场人生就被我们的热爱演绎得一唱三叹。时光无涯,聚散有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初一|说明文|650字

张爱玲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么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的确,我就是在如此的不经意间,邂逅了张爱玲。只一眼,已成芳华,在心心念念间挥之不去。

关于她,也许她的故事充满了迷幻,没有人能道出几分,但是她的名字,穿越层累的民国烟雨,穿越浮华的宛转流年,如今依旧是一代人心中永恒的女子。不倾城,不倾国,却明媚如故。她的才情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她会在最恰当的时候,恰当地自我绽放、自我枯萎。繁花疏落,百转千回,早已著成一卜卦,参悟了那红尘里的刹那惊鸿。

韶华初好的年岁里,显赫的家世,没落的贵族,只不过是浮萍漂水般的存在。她的孤独,她的清冷,亦或是她的悲欢,都以近乎传奇的姿态,执笔书写了一段旧时的光芒。她在这片光芒里,漠然脱俗地看着凡尘。仿佛她只是天使落入尘世间的一抹俪影,转瞬即逝间已回到她独有的天涯,不愿回眸。“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她是怎样的明澈,却又是怎样的哀伤,写下一句如此华丽却凄然的句子,再无波澜。

她与胡兰成,只是一段美丽的错误。聪颖如她,在人生那匆匆旅途中,一次蓦然回首的遇见,也只是一次匆匆的留影。从此再无眷恋。“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样深情款款,在转身之后,亦是湮没在了烟雨霏霏里,无处遁寻。

“她的文字像一把华丽又寒冷的剑,而她是那个临水照花人,优雅挥舞她的剑,可以摆落花的烂漫,亦可以粉碎明月的光芒。”她便是她,一个令痴嗔羡慕的女子,身处光环却又淡然不惊。

她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便是我心底里那个美好如斯的张爱玲。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你在我心中,依旧是最初的模样。愿您安好,天晴依旧。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初二|散文|650字

月色倾城,霓虹灯闪耀着迷人的光辉。

曾有人冷冷地扔下一句:“这里是上海滩。”

多少人,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人间剧场,一意孤行地导演悲欢。时光荏苒,不知谁又能在夜色中被人记起,谁又会无端被人遗忘。梦中开出的是血红色的罂粟花,飘扬在风中。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民国就是一场散去的戏,曾经锣鼓喧天的倾城故事,早已被淹没在落落风尘中,不知所向。那个被光阴抛弃的女子,从远年的巷陌,款款地走了出来,一袭素锦旗袍,穿越民国的烟雨,四季轮回,落地是冰雪般的清凉。

不为原因地喜欢上一本书,一个人,一片风景。书中的青花色瓷质玉珏时常映衬出一位身袭艳色旗袍的女子,昂着高昂的头,孤傲又漠然地看着世间往来。她带着极致的璀璨,亦带着坚定的孤独。她永远活在那个耀眼的海滩上,守着自己的寂寞,渡着船只,小心翼翼的生活。

正如白落梅所说:“民国男子多如星火,却偏偏又那么无情的一颗点亮了张爱玲。”胡兰成用一盏茗的时间,可以许下一生的诺言,而张爱玲却要用一瞬糊涂来掩盖到底。爱情是一场绚烂而冒险的旅程,她要坚决地飞蛾扑火。她为他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可这朵花却开错了时间,待赏花人离开的那一刻,她甘愿独自萎谢。

只是红尘易老,清欢难寻。曾经的临水照花人,也在梦的结尾离去。言尽于此,他们早已恩断义绝,仍凭庭前花开花落,几场梨雨,那重心门又何尝真正的打开过?

漫步在红尘的烟火里,张爱玲的故事像杯中烈酒,无须自品,沾唇即醉。她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奇葩,是民国峰尖的临水照花人,在她极富传奇的一生中,有绚丽的成名过往,有低入尘埃的浪漫爱情,有十里洋场的上海故事,有离群索居的漂泊情缘。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独自走过,时间唯有张爱玲,因为她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五年级|诗歌|150字

因为

我懂得

天上的白云

喜欢

飘呀飘

所以

我将它

从棉花群里

放回蓝天

因为

我懂得

可爱的小鸟

喜欢

飞呀飞

所以

我将它

从草制鸟笼里

放回天空

因为

我懂得

水里的鱼儿

喜欢

游呀游

所以

我将它

从刀刃之下

放回碧水

因为

我懂得

人们都喜欢

拥有

无穷无尽的

自由

所以

我为他们

插上一副

隐形的翅膀

让我们

快乐飞翔

因为我懂得

所以我慈悲

我佛慈悲

初二|诗歌|50字

我曾央求佛,

许我化作一簇火。

在奈何桥飘落,

只为看着你的身影逐渐走过。

佛于是带着慈悲,

眉目划过一道闪烁。

生生何须死尽欢,死亦何苦恋金銮。

谁家笛声招郎还?是冰寒、是荒蛮。

光阴的慈悲

初一|散文|1200字以上

到底是秋天了,一场秋雨后,空气里,满满的凉意。这样的时光是温好的,可以倚窗听雨,可以听风吟诗,亦可一头扎进回忆里,与过去的自己重逢。

此时,就连光阴也是凉的。

忽然就喜欢上“凉”这个字,读来便似一缕幽幽的风划过嘴角,落在纸上,却又那么薄。凉,摒去了往日浮华的深沉,轻轻地,如烟云中的一皎月,洁净自然。

你看,秋天里那一树一树的花,落败了,随风来入雨去,即使是凋零,多少还有些高艳吧,褪下了花开时节如粉嫩少女般的青涩,换上的是一种成熟优雅的美,美的是韵,美的是质,拾起,依然有香气。

所以,我说,秋天也是美的,和娇滴滴的春,宛如两种女子的风韵。

虽是生于春天,却发觉自己是最爱秋的。过去也喜欢春暖花开的嫣然,面朝大海大都是每个少女的心事,怀揣着爱的希冀,期盼海的那一边有幸福的云彩,踏月而来。走过光阴风雨轮转的轨迹,终究还是爱上了秋的沉静,是否唯美已不重要,我心自有一片晴天。

喜欢看秋风叠起一地落花的悠然,听秋雨洗净一阙心事的素简,心中,有清喜,也有一丝丝的惊心,像是与旧年里的情人对坐,眼里充满了淡漠,不再会有任何爱恨的念想,却也有微微的心酸。

雪小禅说:“在光阴里,最不适合见面的就是曾经的恋人吧。怎会相见?怎能相见?”时间如剑,斩断了我和你之间的连线,如同脱了手的风筝,远了,甚至比原来还要远。

我们大概永远不会相见,不管爱与不爱。

爱有时是疯狂的,更像是毒药,曾经的我们如同一头脱缰的野马,千山万水,只愿相望一眼,情定千年,哪管流言蜚语,哪管礼教门规。只要与你在一起,死了也愿。

每每想起,我便暗自惊叹于这份爱的信仰,坚定执著,不正是爱的真谛吗?

其实,真正的爱,是灵魂的相知。不可见,不必见,隔着一点距离,便是最美。

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丝毫不亚于梁思成,以至于后来林徽因十分坦诚地对梁思成说,我苦恼极了,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如何是好。梁思成告诉妻子:她是自由的,如果她选择金岳霖,祝他们永远幸福。林徽因又原原本本把一切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的回答更是率直坦诚得令人惊异:“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此,他就成了她灵魂深处的那个人。毗邻而居,帮林徽因解决一切难题,甚至她和梁思成吵架了,也来帮她调解。不比徐志摩诗人般放荡的爱,爱得激烈,落幕匆匆,他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爱着她,呵护着她,终生未娶,就这样厮守了吧,虽不能同枕共梦,却也与她终老了啊。

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山盟海誓,我懂你,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

这份高贵的爱,让我不禁想起柏拉图的那句话:“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

光阴是凉的,爱却是世间最暖的力量。

当我们老了,写不动了,文字不再更新了,我们会不会以这样的姿态重逢呢?望着昔年的字迹,重回相爱的岁月里,并肩老去。此生不见,再也不能见了,也许最好的结局莫过于此,过去的恋人,停留在记忆里最美,你是定格的,他是永远的。偶尔忆起,一笑而过。

有人说,最爱的人不适合相守。是哪一种相守呢?金岳霖和林徽因朝夕相处,从红颜到迟暮,张爱玲和胡兰成厮磨痴缠了一辈子,占据了她的整个灵魂,罗伯特和赫本虽未有婚姻之名,但相濡以沫了彼此的余生,他最懂她,这就够了。老了又如何?只要爱过,便无遗憾。见与不见,你都在我的灵魂里住着,一生一世。这便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爱情了吧。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过轰轰烈烈的感情吧,只有爱过,才能真正懂得爱人。我幸运,我爱过,我遗憾的也是,爱过。尽管再也不愿提起往事,也百般试图将痕迹抹去,然而,不可否认,爱情,本是一件美好的事,也曾在我的青葱岁月里给了我无尽的灵感,成就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因为爱情,我才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见过好友的一句话:“总是后悔的人,不会成长”,我终于懂得了许多以前不能领悟的道理,想必已是成长,我无悔付出,也不悔决绝。一生能有一份灿若烟花的回忆,我的生命因此而丰盈。

虽不是名人,不曾有名垂青史的爱恋,也不是作家,写不出纵横千秋的史诗,然而,每个平凡的个体都有自己的宿命,哪怕是微小的幸福,只要是温暖人心的,那么也值得守候。

有些人伤春悲秋,为逝去的花落泪,有些人爱恨缠绵,为一生的爱纠葛,有些人风淡云轻,为花花世界观望。不同的内心世界有不一样的故事,笔下自是百花盛开,无论哪一种,都值得敬畏,生命是对等的,我们不必评判。

越是年长,越是宽容。想起一度痴迷的大海,浩浩荡荡,永不止。或许我倾心的是大海般的胸怀吧,纳百川,容万象,清宁一世,心有菩提,这方是优雅的生命吧。

秋天是一个回忆的季节,不是悲凉,同样有收获。若我在春天播种下的幸福的种子,生根抽芽,那么今秋,我能够收获爱的圆满?

我想,我是幸福的。其实,爱与被爱,都是幸福。放下,即自在。

秋是凉的,一粥一饭是暖的,笔是凉的,一字一句是暖的。可以想象,窗外凉风嗖嗖,室内一张小木桌,一杯热茶,一首清音,一支笔,闻得到烟火的香气,落笔是梦中的诗意,你与我,相视一笑,心蓦地生出一朵花来,光阴清喜,这无不是温柔的慈悲。

光阴且凉,你且凉着,我心自有暖意。

品悟慈悲而坚毅的唐僧

初一|应用文|900字

提到《西游记》,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吴承恩笔下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刻在中国每一位百姓的心里.以亲切、平易、善恶分明、滑稽可爱的人物以及独具特色的亲和力.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守护着孩子们心中的希望和梦想。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讨厌《西游记》中的唐僧,那个所谓的大善人.是非不分,一次又一次被骗.一次又一次误会悟空.固执的他非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西天.一点防身本领也没有.只能靠徒弟走完这行程。只怀有慈悲之心.又有什么用?关键时候,还会给自己引来灾祸。别人会“吃一堑。长一智”.可那善良的出家人却每次都选择相信妖怪所变的人样,更让人不满的是他不听徒弟的忠告。我觉得这样的人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只会被淘汰。

但某一天,当我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唐僧时,却又觉得先前的判断未免有失偏颇。唐僧总是以最真的心态看待生活.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善良的,这种真诚的心又有什么错呢?正因为他的慈悲心肠.才会误会徒弟。责怪晤空没有善心。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唐僧对孙悟空关心爱护.才会不能容忍他的“不善”。唐僧.

不忍踩死一只小蚂蚁.整天把“出家人慈悲为怀”挂在嘴上,可他的内心却如此坚毅,不屈不挠,永不放弃,一心要走到西天取得真经,九九八十一难始终没有让他退步。

稍稍读懂了《西游记》后.再认真地品读唐僧这个人,常让我情不自禁地陷人沉思之中。

在这经济飞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里,当人们普遍将获得经济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时,我们更应有一颗对人慈悲、于己坚毅的心。心地善良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无愧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拥有一颗坚毅之心,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才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我并不认同‘’人善被人欺”的说法,相反,我认为善良慈悲的人能得到更多,至少有心里的满足与安慰。在竞争中。我们也应坚持不懈,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艰辛,不能被挫折打败。

坚持自己的目标,把大困难分解成多个小困难,把小困难一个一个解决,那么最大的困难也终将会消失。我们也就用不着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痛哭流涕,人生本来就充满坎坷.没有创伤的珍珠贝,怎会有闪烁迷人的珍珠?跌几次跤,摔几次跟头,是经常的事,即使失败了.我们也可以从头再来;如果胜了.我们就可以把脚下的基石夯硬。

把人生当成是一条取经路,学习唐僧的精神,不断拼搏奋斗。“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只有自己不怕困难,困难才会迎刃而解。

不因一文不名而放弃慈悲与善

初三|记叙文|1000字

如果不是一阵婴儿的啼哭划破夜空,属于邓小明的那个凌晨,注定庸常烦闷。

这位50岁的农民工浪迹在成都街头,半夜起来闲荡,无意间邂逅了草丛里的新生儿。

这个刚刚来到世界上的小生命,除了呼吸,一无所有。被老邓发现时,他全身赤裸着,脐带还没有处理好,耳朵和脐带的位置甚至生了蛆虫。

而邓小明比他多的,不过是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以及一个写着“善者”两个字的灰黄色布袋。他没有工作,也没了老伴,连仅有的一部手机都被偷走了。半个月前,他带着两百块钱来成都找工作。如今,钱花完了,工作还没找到,他有时一天只花一块钱买碗稀饭喝。

有活儿干,有饭吃,能挣点养老钱,是他对生活最大的期待。

但是那个凌晨,他似乎忘了对明天的期待。他屏住呼吸,在昏暗的路灯下,小心翼翼地寻找着孩子的位置。当看到这个小生命时,他赶紧脱下衣服,裹起婴儿,并用手掐断脐带——这个大老粗并没忘记,自己手脏,怕孩子感染,所以留上一截。

孩子被送到医院,医生、护士忙着给孩子剪脐带、洗澡、喂奶,而邓小明就在病房外面守着,整整一夜没合眼。清洗过的婴儿单眼皮、大眼睛,胖嘟嘟的。

草丛附近的摄像头没有记录下丢孩子的人。或许对那个抛弃他的人来讲,他不过是个不会说话、也谈不上有尊严的生命。他(她)也许正在暗自庆幸,成功丢掉了一个不愿承受的负担——对生命的漠视,有时无非是对自我的解脱。

但就是这样一个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弱小生命,遇到了另外一个食不果腹、前途未卜的弱势个体,两个人的生命轨迹因此而改变。

孩子的生命得以延续,但邓小明拖着疲惫的身体不愿离去。“只有亲手交给警察,晓得娃娃有个安全的去处,我才能放心。”他一直站在医院走廊,等着民警过来将孩子接走,却忘了自己身处困境:他本应早早去排队找工作,他要挣钱吃饭,或者说,早点找份工作,才能避免挨饿。

只是,比起孩子的生命,穷困、饥饿或许已经算不得什么。一个被遗弃的生命,比之自己被遗忘的生命,根本无所谓孰轻孰重。

把孩子送到医院后,邓小明的衣服已经沾满了孩子身上的血迹,医生送他一件绿色的手术服。孩子被接走后,他穿着这件松垮垮的怪异服装,挎着那个写着“善者”的布袋,又出现在劳动力市场的门口。他旁边放着一张纸板,两角压着两块砖头,纸板上写着四个大字:工作不限。在过去的六七个小时里,他已经用自己的双腿与双手,以及布满血丝的眼睛,让自己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善者。

不同的人,对善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对于生活优越的人,做件好事,很多时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对邓小明这样平凡甚至卑微的人,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仍能给予别人生的希望和活下去的勇气,这就是他内心坚守的最大的慈悲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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