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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

的作文

生活在别处

高二|读后感|1200字以上

《生活在别处》是米兰昆德拉的一本书,可惜我没有看过。所以我的文章顶多盗用一下他的书名,里边的内容绝对不会叠合。用一句影视界很火的话说“本故事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旧历的年底最像年底”,鲁迅的话。今天就是旧历的三十,我在家里呆着特没劲,就冒着零下10多度的天气来上网了。放假了,没有一个同学朋友找我,如黑莲花盛开以后空旷的寂寞。

生活在别处,生活在了一个人也不认识但是因为一个早拆迁了的精神病医院而闻名遐迩的紧凑的小镇里。也不在小镇的繁华地段,所以要走大约2里路那么远的路程才能找到一家网吧。小镇的经济水平显然同中国飞速发展的节奏脱了轨,网吧的网速比拨号网络还慢,除了上不了QQ不说,而且会时不时的死机。即使是这样,网吧里的人们仍然乐此不疲。

前天还和哥哥一块上街来买些爆竹和对联,想上会网,找了大半天愣是没有找见。人生地不熟,连个网吧也找不见,今天还是问一个七八岁的的小孩子才找到的。生活在别处,虽说认得东西南北,但是自己的头脑中始终充斥着一种孤苦的流离失所的感觉。和最近几天比起来,我真觉得自己2007在学校里呆着的一年像是回家一样。所以现在要我把那篇文章的后几段写下去的时候,我会有一种自己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感觉。

从放假到现在也有5天了,本来想趁着寒假没有同学朋友的打扰从失败中起立,严格执行自己的计划,狠命地学习,但是从早上一起床到晚上脱衣睡觉之前,自己始终拿着遥控器不放。所有的台挨着换,所有的节目挨着看。从央视的音乐演唱会、体育NBA、科技与自然到地方台的武侠片和喜剧片,成了地地道道的。虚度年华,谋杀自己。生活在别处,完全乱了自己原有的生活节奏和目的。

假前还买了几本鲁迅先生的杂文集,想丰富一下自己的思想,让自己变得深刻一些的,但是回家时没有拿回来,怕自己读不完。有自知之明。带回一本书,王小波的集子,很久之前就买上了,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看了多少,只是把《黄金时代》、《唐人故事》、《理想国与哲人王》全部和《白银时代》的一部分给看了,《青铜时代》根本就没有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我把王小波推崇至和鲁迅先生、钱钟书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地位。我在自己的一篇文章里对比过他们三大家的,这里就不说了。

我好恨,恨自己的不懂得珍惜时间。但只是我好恨,却没有进一步的措施来补偿。如果非要说自己在努力做什么进行补偿的话,就是最近又在试着写一个中篇,但是和先前的几篇一样始终找不见很顺畅的感觉,没有自己在学校上玩自习时,在明黄的灯管下那样天马行空的想像力,人物的对白也很苍白无力。他们随着我一起生活在了他乡,生活在了别处。

漂泊异乡的游子的感慨总是颇多的,但是自己却一点写诗的灵感也没有。爸爸妈妈和哥哥都在,自己也不算是孤苦伶仃的样子。但是就是找不到在故乡小城里那种妙不可言的熟悉感与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生活在别处,惆怅总是少不了的,但是感慨都随寒冷的节气冻结了。

网吧外已经响起了轰鸣震耳却满含喜庆的爆竹声,我知道马上就要过年了,但是一点过年的感觉都找不到了。生活在别处,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买。不过自己平时买的衣服稍微洗一下就足够应付这一年了。这时候我又想起了村上春树这个很独特的作家,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或许又在写些“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的句子吧。

我不是村上,我只是一个丢失了目标,丢失了生活乐趣的人。我想说的是:生活在别处,也要恣意地穿行。在18岁来临之前继续做自己肆意妄为的孩子。

生活在别处

高三|叙事|1200字

我突然想起那一天,我看见精灿的彩虹,橙红的夕阳和青绿的柳树,我开始沉浸在浓稠的夏季中了。在此想来,那真是一种难得的惬意。

后来好久,就是后知后觉吧,才发现是做了个梦。

那年也是个夏天,很热。小小的教室挤满了60多个人,头上顶着个风扇,慢腾腾地转着,支支哑哑的响着。空气中弥漫着热气,到处都是汗酸味儿,热得很!于是困意就爬上来了。我的桌前堆着叠高高的书,我开始安心的睡,安心的做梦,安心的流口水,任凭老师在上面讲着我永远都听不懂的三角函数。

做梦的时候,我梦见了fox。其实fox就做我后桌的旁边,可我依然愿意每日每夜花费N个小时在他身上。大概这几是所谓的喜欢吧,无时无刻地折磨着我,连睡觉都不得安宁。

我梦见我们的升学考试已经Over,于是我们就背着个包去游山玩水。好象是去了蒙古包轱辘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也去了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云飞扬的黄土高坡。高山流水寻阳江边,我们手拉着手,一路谱写着美好与甜蜜。

后来,fox说,“我们去西安好不好?那里有大风,会吹的你忘了现在是夏天哦。”

我欣然点头,于是fox就抱着我飞,就像孙悟空似的,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我们飞越千山万水,不久便看到了,看到了西安古老的城墙,满街的梧桐,那里满是腐朽的味道。

fox抱着我飞时问,“这里风很大吧?可是为什么你还流这么多汗呢?”

“是你把我抱太紧了。”

“哦,这样啊,那我松开了。”fox说着就松开了手臂,一瞬间的事根本无须费解。我开始往下掉。于是叫着醒来,幸运的是醒来时已经下课了。同桌曼子拿眼斜我,问“怎么了?做梦了?”

“恩,梦见自个儿从天上掉下来。”

“哦,难怪叫了起来。”曼子不以为然继续埋头做作业。我才发现桌上又多了两张试卷,只好无奈地又拿起笔。

后来天气更热的时候,每星期我都会背着个包在103车站牌下等公车,为的是去补习数学。每次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挤上车,运气好的话会有一个空位。有的时候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那些不断后退的树木和花草,仿佛可以闻见整个城市的忧伤。也逐渐明白,很多的事并非人力可为,会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诸如现在的生活。

突然记起那个等车的站牌好象有些旧,外面一层油漆已脱落,露出褐色的铁锈。好似时间侵蚀着记忆,忘记了,过去了,时光却继续着。表面上一切很好,可很多时候我会一直的流离失所,一直的伤春悲秋。听说人活着的最终结果就是死,那么我想我们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呢?是去享受这个过程还是去看自己怎么死?

那时的生活真不是自己想要的,现在亦如此。生活好比白开水,平平淡淡,毫无味道,日复一日,没有波澜,每天学习学习学习。其实我比较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也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更相信美好的未来并非只有读书好的人才有!

我想我的生活应该在别处吧。那儿是自由的,犹如断线的风筝可以挣脱掉紧握着线那头的父母,飞翔于高空。那儿是快乐的,就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手里总握着个万花筒。那儿也有fox,可以一直待在一起,好似出门带钱炒菜放盐一样的生活化。

有一天早晨起来,拉开窗帘看到熹微的阳光照进房间;有一天早上醒来看到fox那张熟悉的脸呈现在眼前;有一天可以喝着咖啡坐在电脑旁和挚友聊天,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有一天可以逛街Shoopping一下午,然后回家泡澡睡觉看电视。

生活在别处,希望在这些“有一天”里慢慢实现。

生活在别处

初三|散文|1200字以上

上海这两天很冷,有时候也会夹杂着一场小雨,冷不丁的让人着凉。突然觉得自己反应迟钝,这么冷的天,连秋裤都不急的穿,于是,只有选择在寒风中凌乱,瑟瑟发抖。

一连两天没去上班,吃过饭便蜷缩在被窝里,难怪有本书叫《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原来,青春是用来祭奠的。

上月中旬,朋友从西安坐了八九个小时的车专程来看我,我们是大学校友,一开始他是我的学长,后来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总是挂科,便留了一级,我们是因为同一兴趣认识的,他的书法写得好,练了一手绝活,没事总喜欢写魏碑,像《龙门二十品》、《张猛龙碑》、《西岳华山庙碑》等写的很传神,我和他不同,我不是中央军,我是地方的杂牌部队,或者是被收编的土匪,流里流气的。每当他一出场,底下人就能看出典型的做学问的大师,而我一出场,则像是走秀的跳梁小丑。不过,从学校出来后,他却没有与书法有缘,倒是我与书法沾了点儿边。

这次见面,我们仅仅是聊了会儿,也没多说别的。我发现他变得接地气了,见面寒暄了几句,便问起我最近怎么样?一个月多少钱?有什么想法?谈女朋友了没?这和他以前是大不相同的,我先是一愣,而后便沉思起来。深深地叹了口气,原来任何人在现实面前,都那么脆弱,都那么的不堪重负,都会低下高贵的头颅,生活,毋则说是命运,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任何人在现实面前都会屈服。于是,我也会叹道:此乃时也,运也,命也。哦!他也是凡人。

中午,我带他去吃饭。我打算带他去吃西餐,他却断然拒绝了,说生活不易,来点最简单的,我不情愿地带他去楼下吃了快餐。

之后,由于工作忙,走不开,简单的续了一会儿,告诉他去外滩该走的路线,便分别了,晚上我也没有去送他,不是不想去,是不愿意看到现在他浮沉世俗的样子。

最近网传歌手李玉刚在台湾某寺庙剃度出家,佛渡有缘人,莫非他看透了,释然了。一直觉得他很高尚、很纯粹,像他这样不染纤尘的男子,实是难得。今天偶然打开网页,才发现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红尘俗世,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的放下,即使放下了,也不会万般自在。而后李玉刚说修禅是为了艺术的沉淀。直白些,就是想寻找灵魂的寄托,或者说是抱一只公鸡去生蛋。

前几天,阿影买了一些墙纸,两块桌布,被罩床单四件套洗干净,过来给我收拾房间。我说不用,理由是简简单单的就好。我的人生里不需要去装饰,顺其自然就好。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的信条里不能有半点尘埃,哪怕是地板也要用拖把拖一遍之后,再拿毛巾把它擦干。

好像这个世界不能有半点污秽,在她的世界里,真善美与假丑恶永远是泾渭分明。倒让我想起林黛玉,质本洁来还洁去。

最近忙着出国签证的事,胡子也懒得理,周六去照二寸白底相片,胡子拉碴的,很伤大雅。晚上回来快十点了,之后懒得洗头,索性去门口理发店,洗剪吹倒是方便。回到家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东西乱放,懒得去擦地板,懒得去叠被子,懒得去整理衣物,不过几天,所有的一切都回归原位。仿佛生活对我来说,不是那么精致。我想要适应生活,更多的是要顺从。

每次上班,走在地铁通道内,总会遇见一位三十多岁的疯疯癫癫的女人,她习惯性的跪在拐角,摇着手里的铁盒子,等着过往的人去施舍。每次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总会遇见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跪在那里,头贴在地上,前面有一铁罐,里面零零星星的放着几个硬币,即便是天上下起雨来,她也不去躲避,任由雨点打在她弯曲的背上。生活,很是残忍,有时候对于他们来讲,不仅仅是无助,更是一种等待,在生与死的边缘上徘徊。

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使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哪怕是努力过,可最终也会灭亡。我会叹道: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仿佛我们这一生,都是会遇见被命运剥落下的那份真实。像一朵莲花,从亭亭净植的美好华年开到枯萎颓败,再由疾风骤雨百般吹打,只影摇曳。有的人成功了,但也会叹英雄迟暮,有的人失败了,也会随波逐流,生活的真谛,不仅仅是由胜利者定义,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人在患得患失中平凡。始终有希望,也始终无望。

生活在别处

高一|叙事|800字

生活在别处。兰波的这句诗被昆德拉引用世人皆知,大多数人用来标榜自己的不同。可我还是写下了这个标题,这种感觉温情而有些悲哀,难以言说。

漫长的时光像是一条黑暗潮湿的闷热洞穴。青春如同悬在头顶的点滴瓶,一滴一滴地流逝干净。是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上上个月的今天,祖母故世,我还清楚地记得燃烧冥币的场景,是灭了?还是化作了灰烬?

死亡总是稍纵即逝的事情,容不得人思考或是回忆。因为短暂激烈,所以残忍。我常自责,责备自己返校离家时没有多凝视祖母一眼,就匆匆告别。那是种极真实的感觉,原本饱满的生命忽然硬生生多出大片空白,心底荒凉无限衍生却无能为力。如同无法挣脱蛛网的昆虫。宿命如此,难以更张。

一些关于哀伤和阴郁的往事,渐渐地模糊了。以往毫无意义的一些生活元素归复平常。有时候忽然在想,我似曾爱过的那个走路晃晃斜斜的女孩她究竟是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过?素未蒙面还是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记忆如此虚浮,毫无牢靠。就像出现于生命的一些伤口,结痂,然后愈合,最后找不到一点痕迹。我们习惯了站在现时忽视以往。安妮宝贝曾说,“以为有过那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与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我确信,她是往事,亦如烟花。

只有走过峡谷才听得到风的声音,只有路过三月才看得到樱花华美。并无心去探究什么,可一些划痕却难以抹擦,如同小时候被火星烫伤的脚背。这么多年过去,岁月的刁难依旧无力。

考试,复习,应对监考老师凌厉目光,生活就这样被继续,那日送朋友出去,她忽然说一句,“你终会淡漠在我的记忆里,毕业,然后很少联系,再见时已是各自领着儿女。”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只是一些伤感袭涌上来,而我什么也没说。

可能这就是最后的样子,不只我们这群人。别的什么可能最后也是这个样子。

今日是情人节。那晚深夜压马路的时候,有封信从天上掉下来,你飘够了就早点着地吧。物价上涨,泪水太金贵,什么东西都比不了从前的廉价。

你要找个愿意用生命守护的女人,和她结婚。

我在困苦中,无从宽广。

生活在别处

高三|议论文|900字

你会时不时地厌倦现在待的地方吗?你会想要到别处去吗?你会不会时时仰望清明幽蓝的天空,然后眯起眼睛想象梦中的天堂呢? 

当阳光丝丝缕缕落进黑色的瞳孔时,我总会想,别处的某个地方,是不是有比这儿更澄澈淡远的碧天呢? 

记得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你若轻轻地触动它,就会有细小的疼痛。而我爱触碰这舒服的疼痛,更渴望脱离他的束缚,然后,到处去漂泊;然后,就像Westlife所唱的:“Over seas and coast to coast,to find a place l love the most.”――相当美好,不是么?也许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去天青似镜的西藏,去春色满城的大理,去漫天遍地都是一片洋洋洒洒的紫色清芳的普罗旺斯,去从脚下到天际都只有一种刺眼的金色的撒哈拉,去冰天雪地纯净得几乎让人室息的极地……我总无端相信,在这广袤的青天下,在千万里之外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只属于我的天堂。 

有时候,我也希望自己能每天安然地穿梭在现实的小路上,一步一步走过泥泞,然后有一天,也在大学校园里逍遥自在,也在办公室里埋头苦干,也在菜市场里步履维艰,也在午夜梦回时打个电话给谁,说着“人生啊人生”然后就这样过一辈子。像树木一样,从哪里冒芽也就在哪里还根。但我注定在内心掩藏一份动荡,幻想从一场繁华漂泊到另一场繁华,或是苍凉,每分每秒都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扬帆,我想要成为这其中的一员,“生活在别处”――当它似不经意地从兰波口中呢喃而出,当它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当它被米兰・昆德拉弄得尽人皆知时,它与我毫无干系;而当我开始向往香榭丽舍的浪漫、斯里兰卡的香茶、马尔代夫的日光海岸时,它就在我心上刻下深深的一笔,像荒漠里的岩林。风裹挟着干红的砂土在巨石的罅隙里呜咽,划出痕迹斑斑,无法磨灭。于是在追寻“别处”的脚步得以迈开之前,心就已经展开了摸索的旅行,于是在心还没有飘荡到那个“别处”之前,脑中就已经无数遍掠过那里的风景。无可名状的感觉,总是在某一时刻毫无征兆地袭来,让我不经意就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个未知的伊甸园。 

也许,在世界尽头的某个转角真有一个注定属于我的地方?也许,在某个天真曼妙的拂晓我会踏上属于我的逶迤修�的旅程?啊,即使“别处”遥不可及,至少在精神上我要“生活在别处”――那是我灵魂栖息的地方。 

生活在别处

高三|叙事|800字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

我觉得这是一个阴暗的世界,看不到阳光,摸不到边际。好象漫无边际的星空,让人琢磨不透而感到茫然。

但我喜欢这样的世界,彼此都是陌生的。仿佛隔了一条宽大的河。但有是无羁的。所以人在这个世界里会表现出灵魂的深处那温暖的泉水或是那枯萎的花朵。

比如我跟同学聊天的时候不喜欢说出自己的名字。让彼此的心灵靠在一起。这样就能感觉到她的心。或是热情或是冷漠。而现实中,我想我们都是很好的演员。是一贯的沉默或是灵活,不管怎样,我想在不同人面前肯定有不同的自己。

在同学面前,沉默;在朋友面前,无羁;在亲人面前,循规蹈矩......

好象一条伪装的变色龙,在不同的环境里有着不同的肤色。

在网络世界中,我想人们都是真实的,好象脱掉硬壳的赤裸的蜗牛。

可能虚伪的人仍会虚伪,暧昧的人仍会暧昧,狂妄的人仍会狂妄,寂寞的人仍会寂寞。

我想我应该是寂寞的。

一个人在没有阳光的房间里穿行,好象一条孤独的鱼,迷惘。当我感到寂寞时,我就会上网。我不打游戏。不是因为游戏不好玩,只是受不了现在的游戏商不惜一切诱惑无知的人来骗取利润。而在那些网吧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在打游戏,好象一群被束缚着的凶猛的狗。

我会选折聊天。

说话时会发出真人的声音,而聊天时会发出敲击键盘寂寞的声音。我更喜欢后者。不带语气,却带精神。

打出的文字是略带忧伤的。然后与好友谈天说地。时间会被遗忘,而不仅仅是时间,还有吃饭,做作业等。

下网的时间是很难打发的,想打开门出去,但由于长期在阴暗处而不适应外面刺眼的阳光。所以我会拿出稿纸写下支离破碎的文字。然后再到一个不起眼的地下网站去发表。

回复总是很多。记得有个人说,颓废是要杀人的。

我的心一颤,如痉挛般痛。眼泪是发泄物,但我不会使用它。所以我只能用心承受。

我会听音乐。

因为他和我的文字一样。他是一种能直刺人心的武器。好象一位绝世的杀手,无形的使你停止呼吸,流出那刺眼的鲜血。有的震耳欲聋,有的悠长深情。但不管什么形式,他都是一种有隐的毒品,越陷越深。

好象与上网相似。

我会离开现实。

生活在别处。

生活在别处

高三|叙事|900字

“没有人可以一张白纸活到老,但有的人在淤泥中打滚的同时可以给自己留一纸空白,在另外一个地方”……

我告诉自己,选择生活在别处。

――题记

每个人都在走,走属于自己的路,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是选择也好,是注定也罢,每个人都一样。阳光,只有一种颜色。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那高高蓝蓝的苍穹,喜欢秋天干干爽爽的气息,喜欢秋天大片大片的落叶,还喜欢秋天那温暖不伤人的阳光。我喜欢把自己晾在花园的草地上,让阳光把身上那些阴暗潮湿的东西一点一点熔化。我知道,有阳光的日子里,我很幸福。曾经,我认为我很幸福……用了一年的时间读懂“人不能活在过去”,在高一那年。我原以为我已经走出了过去,然而,终究,只是原地徘徊,走不出自己的世界,也许,注定的……曾对一个朋友说:“没有注定,只有决定。”,然而今天,我却将一切推到了“注定”的份上。我想,我已经喜欢上注定了。也许,只要这样,我就有逃避的理由,我才不会为自己愧对爱我的人而自责;也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只看到阳光,生活在别处。“生活始终在那个地方上演,在现实沉淀。如果有谁,在什么地方某个时候,发现自己面目全非,那么,这个时候,就在另外一个地方。有谁正伤心的低泣。喑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齿间却塞满迟疑。”……望着蔚蓝的天际,我出神地发呆。我喜欢孤独的感觉,一个人躺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悲春伤秋,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可是,我又害怕孤独,因为当你在人群中找不到可以聊以慰藉的依靠时,心里会被大片片的惶恐占据,让你失去存活的勇气,有的只是想逃想逃的渴望。我想选择生活在别处。“微笑,开心时是最好的装饰;不开心时,是最好的掩饰。不要让别人看到你不笑的那一刻!”我在日记本上坚定地留下它,我在现实中努力做着它。我在想,阳光与三棱镜,什么样的故事什么样的心情……“这里有太多的人,所以离开,直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安静的留下来,离开之后,留下之前,要坚强地走,一直走,一个人默默地一直走。”……我发现我开始喜欢陌生的世界了。一种完全陌生的世界,没有我知道的,也没有我喜欢的,懂得的,更没有我害怕的。我可以对每个人笑,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笑;也可以一直走,走得那么无牵挂,且义无返顾。生活在别处,我想找个适合自己的角度拍张照,不为别的,只想留张笑脸给明天。我想,明天的我,会记得这笑吗?我也想,到那时,我是否还惦记着这些阳光碎片……我想,我是不会的,确信,不会,不会,不会……有人告诉我:“如果有一个理由让你不开心,就有十个理由让你开心。”于是,阳光选择了三棱镜,我选择了留下。没有理由,只是选择……生活在别处--我的心灵栖息地。

活在别处

高三|议论文|700字

昨天看报纸,看到一篇关于杨丽萍的访谈,那个舞蹈的精灵自称是一个生活的旁观者。“她说,感情上我拿得起放得下。她说,付出不求回报就不会伤心。她说,我看起来漠不关心其实事事关心。她说,我一直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自己的生活。”

她把女人分为三类:一种是体验型,一种是旁观型,还有一种是传宗接代型。

传统的女人大多是传宗接代型的,从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而婚姻的重心就是子女,她们不辞辛劳的奔波,却把自己生命的所有意义都附加在了别人的身上,谨慎地遵从着三从四德的教诲,把自己的人生塑造成一座丰碑,却无人瞻仰。

而体验型的女人却是恰恰相反,她们风风火火,思想前卫,仿佛想一夜之间就颠覆所有的传统,她们在不断的尝试新的生活,新的观点,不断更新自己的人生方向与目标,这类女子在人群中往往被视为异类,或者受人赞赏,或者遭人唾弃,只是幸好,能把人生当成试验田的女子,多半是顽强而勇敢的。

旁观型的女子就如杨丽萍对自己的描述那样:对生活总是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很少参与进去。这样的女子多半是执着而孤傲的,她淡漠而冷静的看着世界的种种,或许微笑,或许忧虑,但不肯参与进去。她小心的把自己包裹成一小团,固执而散漫的在自己的世界里游走,不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不肯被别人的生活所影响。

其实无论怎么样的类型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态度,而我私下里更喜欢旁观型的生活。纵使世间风起云涌,自己的世界依然风清云淡,如淡漠的张爱玲。相对于传统的女子,旁观型的人可能会少些奉献精神,但也不像体验型的女子那样贪婪的争取,她们的自私不会影响到别人,而她们的奉献也不肯牺牲到自己。她们才是真正水性的女子,柔弱而坚韧,不会刻意的改变,也不会死守着坚持,只是聆听着自己的心,过着自己的日子。

想起舒婷的那首《致橡树》,旁观者的女子应该就是那树木棉花,骄傲而热烈的盛开在自己的枝头,纵使爱,也不会委屈自己成为依附的藤蔓、牺牲的山泉……

生活在别处,青春迷了路

初一|散文|350字

“生活在别处”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的世人皆知。

——题记

我有很多理想。

我想做一名导演,我要拍我和他的一生。

我想做一名画家,我要画出我和他一起美好的画面。

我想做一名医生,我要医治我和他一些时候的问题。

我想做一名作家,我要谱写我和他在一起时的回忆。

我想做一名老师,我要教会我和他如何好好珍惜这世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我想做一名工人,我要创造我和他美好的未来。

我想做一名司机,我要载着我和他一起去想去的地方。

我想做一名演员,我要演绎我和他的泡沫剧。

我想做一名歌手,我要唱出我和他走过的点点滴滴。

我想做一名园丁,我要培育我和他一起栽培的花花草草。

我想做一名……,我要……我和他……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追梦者,总是半路放弃,也不是一个很好的记事者,但我比任何人都爱回首自己来时的路。青春就是个迷,谁都不知道下一步会有到哪里。

好雪片片,不落别处

初二|记叙文|800字

秋风乍起,舌头一次又一次地舔着嘴唇却始终无补于事,唇破裂的疼痛带动全身每条神经。风透过衣服的缝隙,身体感到一阵阵冰凉。

在这样的季节里,父亲很不解人情,硬要我去街口买菜。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却不能反抗。于是就这样走出家门,直到脸上划过了一丝丝的雨,才发觉天已经阴下来了。但却束手无策,只能赶紧加快脚步,不禁捏紧了手里父亲给的钱。

似乎大家都还不习惯这雨天,菜贩的摊子前,一些妇女正在与菜贩拉着家常事,而那个菜贩也很配合。我可没心情去欣赏他们的对话呢!于是便将身子挤了进去。顿时,妇女们的声音戛然而止,都被突然钻进来的身体吓了一跳。我尴尬地笑了笑,尔后向了菜贩子。我说明来意后,便在一旁等候。刚才那些妇女仍旧在聊天,甚至比刚才还兴奋。

仔细端详着那个菜贩,满口浓重的外地口音,一副老实的样子,有点傻呼呼的,满嘴都是胡子。虽然看起来很精神,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经历了无尽风霜。他不时还笑一笑,然后眼角的皱纹就显露出来,很深很深的,像是刻在了这张脸上。穿的是洗的发白的棉布衫,和沾满泥巴的裤子,应该折腾了很久了吧。

那双裂了缝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忙接过菜后,把手里的钱放下后,发现那些妇女已经走了,雨在不经意也下的越来越大了。可是菜贩却久久未找钱,于是就急急地问他:

“叔叔,你还没找钱呢?”他傻傻地挠了挠头,便想起了什么似的,从那沾满油的衣兜里,拿出了钱,递给我。然后对我说:“慢走啊!”

我已经等不及了,于是接过钱后,匆匆地往家的方向跑。

回到家里,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却发现父亲给的钱还安然地躺在口袋中。噢!原来我给菜贩的只是一元钱。那他不要亏了吗?他很辛苦才能赚到那些钱吧?想到这,我又重新跑到了他的摊子前。

菜贩看到我后,很是惊讶。可是却不愿意收下我递过去的钱。于是双方就这样一直僵持着。后来,他递过给我一袋菜,便收下了钱。而我也接下了他的一袋菜。于是,两人就开心地笑了起来。

再过了几个星期,我又走到了那里,可是那菜贩已经不在这儿了。听别人说,是去了别的地方生活了。然后,欣然地笑一笑,又向着反方向走着……

似乎这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但却是那么的深刻地刻在记忆中。

好雪片片,不落别处。这样形容,应该是最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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