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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黄的秋天

的作文

金黄的秋天

三年级|写景|200字

在秋天的山坡上长着密密麻麻的草丛,草的矮不同,高的超过双手,矮的一望无际,草的颜色五颜六色有黄的,深黄的,半黄半绿的。

在秋天的田野里,稻谷成熟了,挺拔的高梁扬起黑红黑红的脸庞,田野边的野菊、划草丛中的野花都绽放开了,五彩斑澜竟相开放。

树上停着一只蝉在鸣啼,我在田地边漫步行走,几只蝴蝶从树上落下,代替了零点实的蝴蝶其实那不是蝴蝶,而是金黄的树叶从干枯的树枝落下。

啊!金黄的秋天真美啊!

昆明市第五中学三年级:代轲帆

金黄的秋天

六年级|叙事|350字

终于来了。

我自言自语:“秋天在哪儿呢?”我这样想着,然后决定去寻找秋天。

我约了几个朋友在周六一起爬山。朋友问我:“我们去干什么呢?”我告诉她说:“一会儿就知道了”。我们来到山脚下,他们对我说:“哦,是来爬山的。”我说:“不只是来爬山,我们来是为了寻找一个目的,寻找秋天。”

接着,我们走了一段石梯,爬到半山腰。山上树的叶子都变黄了,像一把把小扇子,一阵微风吹了过来,几片树叶落了下来。我弯腰拾起一片,放在鼻子前闻了闻,说:“我闻到了一股味道。”它们都好奇的问:“什么味道?”我回答说:“秋天的味道。”

我们继续爬山,我们听到了鸟的叫声,朋友说是燕子在叫,我纠正说:“不是,燕子已经飞到了南方。这应该是候鸟,秋天就藏在它的叫声里。”说完,我想:它在庆祝丰收吧,也许在为农民欢呼呢!

我们终于来到了山顶上。有几个人在画画。我问他们:“你们在画什么呢?”他们告诉我:“我们在画秋天。”“秋天也能画下来吗?”我好奇地问。

我们走近一看,果然,他们画出了一片金黄的海洋。

金黄的秋天,藏在画家漂亮的画册里,也藏在我心里。

金黄的秋天

六年级|写景|400字

金黄的秋天终于来了。

我自言自语:“秋天在哪儿呢?”我这样想着,然后决定去寻找秋天。

我约了几个朋友在周六一起爬山。朋友问我:“我们去干什么呢?”我告诉她说:“一会儿就知道了”。我们来到山脚下,他们对我说:“哦,是来爬山的。”我说:“不只是来爬山,我们来是为了寻找一个目的,寻找秋天。”

接着,我们走了一段石梯,爬到半山腰。山上树的叶子都变黄了,像一把把小扇子,一阵微风吹了过来,几片树叶落了下来。我弯腰拾起一片,放在鼻子前闻了闻,说:“我闻到了一股味道。”它们都好奇的问:“什么味道?”我回答说:“秋天的味道。”

我们继续爬山,我们听到了鸟的叫声,朋友说是燕子在叫,我纠正说:“不是,燕子已经飞到了南方。这应该是候鸟,秋天就藏在它的叫声里。”说完,我想:它在庆祝丰收吧,也许在为农民欢呼呢!

我们终于来到了山顶上。有几个人在画画。我问他们:“你们在画什么呢?”他们告诉我:“我们在画秋天。”“秋天也能画下来吗?”我好奇地问。

我们走近一看,果然,他们画出了一片金黄的海洋。

金黄的秋天,藏在画家漂亮的画册里,也藏在我心里。

六年级:水冰月

一叶知秋,满地金黄

初一|散文|550字

时光易逝,微风一吹,满地金黄,最爱做的小心思,就是拾起一片金黄,塞在密密麻麻的的书页中,多日翻开,似乎已有变老的痕迹。在那时,一切都很慢,外面的世界很纷扰,金黄的世界很幽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不止一次仰望天空,从柳桃到樱梅,再美的记忆也躲不过时光的考验,银杏之美,不是满地的金黄,而是它一叶知秋,都说银杏结子实属不易,千年银杏更是少之又少,可毕竟还是有留存的,它斑驳树干上的每一次抚摸都留下了痕迹,岁月如刀,提笔刀落便是秋季再次谢幕。

舍不得满地的金黄,又舍不得枯枝上残留的新叶,可风依旧在吹,时光依旧不停息,抬头看看,留下一嘴苦涩的笑。

昙花一现,蜉蝣朝生暮死,都有过最美的一瞬,一生相对于万物的永恒来说,却不过弹指间。风轻花落定,时光踏下轻盈的足迹,卷起昔日的美丽悠然长去,在夜的最后一章,散尽了那满地金黄。

一叶枯荣,只在一夜之间,尽说风流。

我研究过银杏叶子,似乎边边角角都有腐朽的痕迹,条纹的脉络千丝万缕,却始终归结一处,它看似杂乱无章,细看总会有豁然开朗。就如身边的人儿,被岁月覆盖的叶落,白驹过后变成空白。

落叶归根,游子回乡,五湖四海,终有归宿,奔波他乡,心系故乡,不是为家中常盼的人儿,只是为那繁华本质下的心灵休憩,在形形色色、千变万化的车流人海之中,疲惫的身躯,绷紧的双眉,拾起就没有空歇放下。也只有在重入故土的瞬间,才会渐慢。

有些人就像风一样,只是经过。而有些人是落叶,总会归根,然后陪伴在你身旁,天荒地老。

秋日里最后一抹金黄

初三|记叙文|800字

几天来,“秋老虎”的日子愈加频繁,炙热的阳光匮乏春日的温暖,萧瑟的秋风缺了冬日的豪爽,总之,这些日子少了陶渊明的闲置,秋日像毛毛虫一样,在我心里扭来扭去,似乎注定了这个波折的秋天。

节假日,家、补习班成了两点确定一条直线的诠释,在这两点之间徘徊、穿梭,有时会是只身一人,有时会是两人。驾驭补习班简直成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今天姥姥和弟弟过来也赶得不是时候,她们只有送我去补习班的份啦。“什么时候能比我高啊?”好像姥姥的话仍像一年前那样清晰,她慈祥爱怜的笑容也依旧如故地挂在脸上,一年多啦,真的已比老老高了不少,但如今我却失去了当年的兴奋,日益渐老的她,背似乎更加驼了……我手里攥着弟弟的小手忽地消失了,侧眼望去,同我坐着一般高的弟弟,见到了久违的小姐姐,无时无刻不表现出他的兴奋,正如我当年一样。

虽说从家到补习班的路并不长,但心里却觉得太漫长了,回忆起这十二年的风雨,又似乎太短暂了!今年秋天好像没见一支菊呀!我偶然地发现惊起小弟的不满:“菊花展里那么多菊花,你竟没见到,太可惜了!”“是啊,已经麻木了。”我淡淡的答道。姥姥在此之间并未插话,仍然走的如年轻人一般的活力,再仔细看看,好像是在沉思什么不大的道理。“你们走吧!”我见快到了,便挥手与她告别。此时孤独的恐惧怕别人看见,也怕自己看见。姥姥仍是低头走路,说:“再送送。”边说边把小弟拉在身边,示意我放心,一定不会给我添乱的。见她如此,只好再走一段吧!拐进了路口,心中再次萌生这个念头:“就送到这儿吧!”她这次仍是那样的姿态,丝毫没有改变。“再往前些吧,让我看着你。”姥姥比上次更坚定了,小弟也乖了不少,紧跟着姥姥,不再乱跑,令我一阵酸楚。最后一次,以至于我不再好意思张口。姥姥却镇定而柔和的看着我,停住步伐,拉住小弟说:“进去吧!我们走了。”不知为何此时的想法却想让他们再送一程,不忍再回头看小弟留恋的目光,却见一支野菊花在草坪深处绽放,虽没有那么富丽堂皇,却使人爱之深切,一朵菊花,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但却是今年秋日里我见到的第一抹灿烂的金黄。

那一抹金黄色

初二|散文|1000字

一场秋雨,零零星星地飘洒在了睡梦里。晨起时,坐在床上穿衣,习惯性地向窗外一瞥,心里一震,昨晚还是苍翠的那一树的法国梧桐树叶,经过了一场秋雨的淋沥,一夜之间,竟多数换了容颜——黄了,金灿灿地掩映在另一半的绿叶里。黄绿相间,煞是好看。不知怎的,这些黄叶一下触到了我心底的柔软,有泪溢出,却说不清因为什么。

这以后,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浏览起身边的颜色。才发现,每日行色匆匆的我们不知季节的变换早已无声无息地开始了。秋的画笔已涂抹掉了夏的浓绿,浅黄、鹅黄、绿黄、深黄、黑黄、金黄、枯黄……处处皆是,世界仿佛置身于了黄色的海洋里。

晚饭过后,围着小区散步,蓦然发现小城里秋的最美的颜色原来驻在马路两侧那一株株银杏树上。这儿绿意早已退场,退得找不到一丝绿的痕迹。金黄色开始上演,演得酣畅,演得浓烈。整株整株的银杏树,换上了金灿灿的艳装,仿佛哪个调皮的顽童打翻了黄色的染料桶泼溅而成,黄得纯净,黄得匀称,黄得透亮,不掺一点杂色。扇形的叶子一团团,一簇簇,如同成千上万的黄蝴蝶聚在一起开着盛会,大的,小的,攒着、挤着、闹着,颇有“秋意闹枝头”的阵势。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每晚,我都会在晚饭过后,溜达到这儿。一个人,悄悄地,静静的,散步在树与树之间。用手抚摸抚摸它那粗糙的枝干,扬扬头伫望一下它的容颜。橘黄色的路灯斜照过来,一半亮亮的,一半暗暗的,夜色下的银杏没有了白日里阳光下的靓丽,却多了一份朦胧迷离的美。我站在树下,望着那些金黄的、繁多的扇形小叶,只觉得满眼的美丽,满心的欣喜,却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辞藻来描绘。我想我要是画家,我会用手中的画笔绘出这份美丽;我要是作家,我会用键盘敲打出最美的文字;我要是摄影师,我会用摄像机留住这份秋韵的别致……可惜,我什么也不是,我只能很质朴地、拙笨地把抹金黄色收藏在心底。

远处有乐声悠扬,偶尔也有三三两两的行人穿过树下,不时闪过的车灯打在它的身上,一明一灭,马路上轰鸣的车声接二连三,周围是喧闹的。不知怎的,我却觉得仿佛置身于一个清幽的,充满禅机的世界里。

起风了,有几只困了、累了的“黄蝴蝶”,一不小心被风儿吹落,无奈地随着风、打着旋,恋恋不舍地,幽幽地飞离了母体,然后卧在了树的脚下,乖巧的、安详的,如同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的顽童回家后依恋在母亲身边。

我俯身拾起几片,放在鼻尖嗅一嗅,分明闻到了一股曾经的生命的青涩。放到手里,细细地摸索着它的纹理,分明感觉它一息尚存的心跳。“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叶何尝不是这样呢?

有生的繁衍,必有物的衰微,一荣一枯,才会生生不息。世间万物,莫不如此。

人常叹“自古逢秋悲寂寥”,奇怪,如今我心里已没有了先前看见看见落叶时伤感的情绪了。

只是心中留驻了这秋的一抹金黄色。

金黄色的承诺

初二|散文|550字

生活被一种色彩填充,难免单调,我依然咀嚼着那一缕承诺,金黄色的。

——题记

太阳很刺眼,整个村子都被晒得睁不开眼。我坐在干枯的田埂上,远眺,麦浪一层一层袭来,把瞳孔染成了金黄色。

漠河村的生活像被浸染过般,暖暖的,像小羊毡子裹在身上,又好像被爬山虎翠绿的吸盘触碰过。

一种生活只被一种颜色填充,难免过于单调,于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好比被打翻的画家的调色盘。

在漠河村里,跟一个曾担任宫廷画师的人熟识。

仲夏夜,我们于凉亭休息。他跟我谈及色泽,没有凤凰台上燕子坞。他指向那片梯田。我看到流萤飞过低矮的灌木,紧簇的几点鹅黄,仿佛一伸手便可捏个粉碎。他说,有些颜色本身生活的两极,却硬是拼凑在一起,虽显得唐突,可融洽后,便是一桢新画面。

他的话,我思索了良久。像一滴水滤过竹筒,点在掌心,顺着螺旋的纹路,汇进殷红的血液,是需要一些时辰的。海砂的色泽,我也曾尽可能想象成宝蓝的。我问他,以后的生活,你会怎样过,还是当一名画家?他笑着点点头,以前是为宫廷画画,现在,我也想为生活挥毫泼墨。

生活的色泽,仅仅是咖啡色的香醇,落地窗的广袤,以及黑夜的浓稠。我也曾试图将它冷暖色分明,可这怎能由得我?时间循规蹈矩地往前挪动,南回的大雁终会化作几点孤鸿。生活像一张生宣,本该有浓墨重彩,被时间浸泡过后,只剩下叶脉般清晰的空白。

一片空白,蚀掉半边天际。

我曾想过当一名画家,可经过年华的锤炼,这一承诺无法兑现,风起,我依然期待它们像蒲公英一般最后会落地生根。

可如今,只剩下一座古老的日冕,生活也还差一笔点睛,多希望,我不会为此抱憾终生。

金黄色的小院

四年级|记叙文|500字

收获的季节,金黄的颜色四处飘荡:飘到树上,果子成熟了;飘到农家小院里,整个小院弥散在了金色的海洋里;飘到人们心中,人们的心里都是金黄的颜色,暖暖的。

你看这个小院里:热闹极了,有的在装捆玉米,有的在挂玉米,还有的在搬运食物。

你看那边,一家三口人正忙碌着。那位穿着粉色毛衣的中年妇女应该是孩子的妈妈,只见她站在凳子上,双手把串起来的沉甸甸的玉米高高举过头顶,将金黄色的玉米递给树上的孩子的爸爸。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湿透了她的衣裳。她眉毛紧锁,显然很累,双腿似乎有些发抖,不过看得出来她的目光却很坚定,充满希望,看来她对这挂好的玉米充满期待。希望能改善家里人的生活。

孩子的爸爸躬着身子,时不时欠起身,显然是腰疼。看着树下的孩子,他咬紧嘴唇,虽然很累但是他还是在坚持:希望这些玉米能买个好价钱,可以多挣点!

树下的孩子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要快点把玉米挂好,干了就可以到集市去卖了,我就可以上学了,想到这里孩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干活也更卖力了。他们一家人分工合作,没过多久,树上就挂满了一串串金黄色的玉米,看着满树的玉米串,他们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眉毛弯得像月牙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巴咧开得像半个西瓜,举起双手欢快地挥舞着。

金黄色的丰收季节是多么美好啊!多么让人回味啊!

金黄色

高一|叙事|1200字以上

印象中的荷兰阿姆斯特丹里最与众不同的是悬在高空中金黄色的太阳。我没有去过那个以风车享誉全世界的地方,而在我极度有限的想象范围内,我仅知的是那是一个用色彩拼凑而成的国家。我的这一认识,归功于一百多年前的文森特?梵高。而阿姆斯特丹那轮金黄色的太阳,正是他用尽他整个生命涂绘而成。

我通过一本薄薄的小书与他见了面。他的本人一如该书封面上的他的画像那样庄严然而憔悴,他的头发被扭曲成愤怒的金黄色,他的眼神中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他凝神沉思,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狂热气息丝毫未被将近两百年的时光削减。他忽地将炯炯目光射向我,那目光中的锐利逼得我无法呼吸。随即,他消失了。我摸索着他留下的色彩的痕迹,走进了他的世界,听他用平淡的语气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试图在时光的罅隙中找寻他能用画的片段和色的印记让人窒息的原因。

小时候的梵高是一个乖巧温驯的孩子,与弟弟截然不同的是,他对色彩怀有一份敏感。他总是流连于色彩斑斓的画廊,搜刮肚内一切所致的词汇来形容自己对画面的感受。父亲渴望他继承父业,当一名传教士,然而他却渴望拥有一支画笔,能涂抹出堆积在他内心已久的狂热。

无法说梵高是一个绘画天才,因为从未见过一个著名画家不是从小就开始学画的;无法否认梵高不是一个绘画天才,因为从未见过一个将自己的画笔贡献给单调线条的画家能够如此逼真地将偷来的灵魂,安置在原本空白的画布上,让疲倦已久的视觉得到冲击。梵高始终如一的坚持着自己的风格,尽管他的不流畅甚至扭曲的线条常被循规蹈矩的画家哂笑,尽管他的涂满热情的画常被画商冷漠的眼神见顾。他生活窘迫,常常三餐没有着落,但他从不冷落他的画架。每当饥饿来临时,他会用色彩来安抚空荡荡的胃。他从不舍弃他的画笔,只因他早与绘画立下海誓山盟,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我以一个旁观者的姿势站在了他的世界里。我看见了他被他爱的人舍弃,我看见了他的郁郁不得志,我看见了他被他人误解,我看见了就连街头的小贩也瞧不起他,甚至将他撞倒在地。他身上绑着的画架被摔成碎片,他内心深处的一团炽热的火焰燃成了灰烬。

然而,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目光从未因此黯然失色。鲜艳、明烈的色彩从他的画笔之下流淌出来,蜿蜒而成一股奔流不息的灵魂之泉。

世事不公。他身前不被人理解,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落在别人眼里都成了可笑的符号。他用他的色彩绘出的金黄色的向日葵被人唾弃,他甚至被妓女讥笑。她们说他不如她们,她们尚可用身体为自己换来面包,而他呢?他一无所有。他连一幅画也卖不出去,甚至还要向画商赔偿费用。

最后,他疯了。这很正常,不是么?在他清醒的时候,早已有不少人打他,骂他是“红头发疯子”。他的痴癫不正迎合了别人的眼光?这很不正常,不是么?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还未有画家会因艺术而疯狂。而他是被逼疯的。他对艺术的执着使他孤立,失去左耳的他仍换不回异性的爱,来填补他一生的空虚。

他的死去,是对灵魂的救赎。可幸的是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还有他的弟弟提奥陪伴他走完寂寞的人生旅程。

他等不到他被世人承认的那一天。当他人开始正视他,当他人以“伟大的画家、出色的画家与哲学家”来称呼他时,他已死去四十七年;当一幅《鸢尾兰》售价达到五千四百万美元时,生前难以解决饥饱问题的他已离世近一个世纪。

这一切,来得太晚了。

然而,无法否认的是,无论是在他的生前还是死后,原本繁荣却空洞的阿姆斯特丹,因为他的存在,顿显生机勃勃。

我用手指轻轻抚摸着画布上那束怒放的向日葵,那斑斓的色彩正在炽热地燃烧着。多少年过去了,那诱人的金黄从未被时间风化,而是在时间的洗涤之下越发地生机勃勃。我屏住呼吸,回想起梵高的一生,顿悟正是因为凡高用他整个生命来热爱着狂热的色彩,把他那无处安放的热情寄予灵魂之中,才会让他的画喷薄着亘古不息的灵魂之火……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上帝已死的年代,真正能够让人灵魂出窍的,就是艺术家了。而梵高,用他短短十几年的绘画生涯,练就了偷窃灵魂的技术。

荷兰上空金黄色的太阳刺得人们张不开双眼,喷薄的光芒一如梵高那不息的灵魂。

金黄色的诱惑

六年级|状物|350字

金黄色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然而在水果摊上的金黄色更使我垂涎三尺,它那诱人的香味吸引着每一位路经这里的人。

只要把它带回家,不到一眨眼时间,整个屋子都蔓延这它的香味,就算馋猫销毁了这个证据,我也知道它来过。

用刀小心翼翼地把它切开,那金黄色的果肉似乎在向我招手,那金黄色的果汁似乎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冲进我的嘴巴,我那双手也十分配合地把它端到嘴边,自己送上门来,不吃白不吃,吃了不白吃。牙齿刚刚碰到它柔软的身体,那金黄色的汁已经流入了嘴巴。“好香呀!”随口就是一句。他的核好大,粘有数不胜数的毛毛。哎哟!顽皮的毛毛“蹦”进了我的牙缝里,经过了七七四十九次的“口腔战斗”我军全军覆没,最后,还是需要秘密武器――牙签。

炎炎夏日,享用它时真可以称得上是人生一大快事呀。无论在严寒还是酷暑,每当看见金黄色的东西我都会想起它,想起它那诱人的香味,想起它那软软的果肉,想起它那甜甜的果汁。

还用说,你知道那是什么了吧,那当然是诱惑人的金黄色——芒果。

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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